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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神(雨魔版)-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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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度的饥饿,让他的味蕾十分敏感,

这没有油盐没有佐料的老鼠肉,已经成了天地间最醇香的美味。

当第一口老鼠肉咽下肚子的瞬间,施伯伦就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惬意的呻吟:有东西吃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啊,以前怎么就没有意识到食物的宝贵呢?

遥想自己执掌远行之森的时候,就算是最好的牛肉松和最顶级的鹅肝,都已经吃的厌烦了,现在想起来,那真的世间最大的罪恶。要是再有饱餐一顿的机会,施伯伦绝对不会放过。

在施伯伦的心目当中,捏在手中的那团老鼠肉,比最顶级的大厨做出的极品菜肴要美味一万倍。

“老鼠肉真好吃!要是每天都要有这么肥的老鼠肉吃,真是比天堂都幸福呢!”

心头刚刚升起这个念头的时候,施伯伦眼中的泪水突然流淌下来,整个人痛苦的弯下腰去,无声的饮泣起来。

“我是高贵的神子,怎么能自甘堕落到这种地步?现在的我,恐怕连最卑贱的流浪汉都不如了吧?都是那个该死的道格拉斯害的,还有文森特长老,还有精灵族……”施伯伦恨恨的念叨着那些让他恨之入骨的名字,贵族的尊严、神子的骄傲齐齐涌上心头,猛然把手里的老鼠甩出去老远,还恶狠狠的踩了几脚:“我是高贵的神子,我要走上不朽的神坛,绝对不能如此堕落……”

高贵的身份和神子的荣耀,当施伯伦还在想着这些东西的时候,肚子却不争气的痉挛起来。

已经太久没有吃到过食物了,极度的饥饿之下,刚刚只吃了一口,肠胃出现了短暂的痉挛。

施伯伦再次痛苦的弯下腰去,忍不住看了看已经被自己踩进泥土中烤肉,犹豫了一下之后,马上就又很果断的把烤肉捡起来,擦了擦上面的污泥,含着热泪把这代表着屈辱的食物送进口中:“为了活下去,我一定要保存体力,这点屈辱算得了什么?等到我强大的时候,一定要把我所受过的屈辱十倍、百倍的讨回来。”

极度的仇恨和怨毒,让施伯伦满是污垢的脸庞变得狰狞无比,仿佛地狱的恶鬼一般,恨恨的咬着嘴里的食物。

好像咬在口中的不是仓鼠,而是道格拉斯,而是他所有的仇敌。因为用力过度,牙齿的摩擦声清晰可闻:“道格拉斯,我要把你咬碎,一点一点的咬碎……”

带着冲天的恨意,把鼠肉吃的一点不剩,甚至连那些细小的骨头都咬碎了吞下肚子。

自从遭受了道格拉斯的奇袭,施伯伦无比狼狈的从远行之森逃离出来,经历了无数的艰辛和苦难,尝够了屈辱和折磨。刚刚离开远行之森的时候,施伯伦到一个小部落里偷取衣服和食物,被主人发现之后挨了重重的一棒子,更被主人家养的看门狗咬了一口,小腿上被生生的撕下很大一块肉。

被狗咬伤之后,伤口很快就感染了。因为无法得到有效的医治,感染的伤口差一点要了他的性命。

在昏迷了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施伯伦才从昏迷中醒来,直到现在,他小腿上还留着一个触目惊心的疤痕。

更严重的是,他已经成了一个行动不便的瘸子。

腿伤,让施伯伦的逃亡速度大大降低。

因为担心遇到道格拉斯的追兵,他根本就不敢走大路,而是选择最荒凉的林中小路,有好几次遭遇到了野兽,在多次九死一生的凶险中,好不容易才逃到了远行之森的东南边界。

按照施伯伦原本的安排,可以顺着这条线路逃到雷因族的势力范围之内。想不到的是,那里已经是战火纷飞的战场,战线犬牙交错,有一次他甚至遭遇了泰格族的侦查小队。

亲近雷因族的施伯伦很清楚自己被泰格族捉住之后是什么样的下场,所以再也不敢顺着那个方向走,而是折返向正东,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漫长时光兜了一个总路程超过千里的大圈子,来到了这里。

因为无法确定这里到底是不是泰格族的地盘,所以施伯伦根本就不敢靠近村庄,免得被附属于泰格族的部落捉住。

施伯伦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是瘸着腿脚一路向东,希望可以找到自己的盟友——强大的雷因族。

雷因族信奉主神格努须,是道格拉斯天然的敌人,只有得到雷因族的庇护,只有借到雷因族的大军,才有机会打败道格拉斯为自己复仇。

复仇,已经成为支撑施伯伦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正是依靠复仇之火的熊熊燃烧,施伯伦才以难以想象的毅力活到了现在。

吃完了烤老鼠肉之后,肚子里总算是有了点底气,奄奄一息的精神也为之一振。

篝火虽然很快就要熄灭,温暖的气息却让施伯伦感觉十分舒适。在越来越冷的天气里,这点微不足道的温暖对于施伯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篝火很亮,也很温暖,有了这点篝火,那些可怕的野兽就再也不会靠近了。

好不容易才有了一点点安全感,极度的疲惫已经让施伯伦昏昏欲睡了。

施伯伦甚至记不起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好好的睡过一觉了,剧烈的睡意袭来,眼皮渐渐变得沉重起来。

半睡半醒之间,执掌远行之森时的奢华和现在的潦倒交替出现,神子的骄傲和复仇的火焰中总是出现一个让施伯伦恨之入骨的面孔:道格拉斯!

施伯伦失去了很多东西,不仅仅包括体面的贵族生活和物质享受,还失去了荣耀和尊严。所有的这一切,罪魁祸首就是道格拉斯。就算是在梦中,对于道格拉斯的怨恨也没有减少分毫。

蜷缩在篝火旁翻了几个身,下意识的拽了拽早已经破败不堪的衣物……

突然之间,仿佛听到一点点细微的脚步声。

危机四伏的逃亡,让施伯伦总是处于一种战战兢兢的状态,就算是进入了梦乡,也睡不踏实。脚步声虽然轻微,却好像炸雷一样响在心头,施伯伦猛然象受惊的野兽一样翻身做起,本能的想要钻进大树的后面躲藏。

慌乱当中,踩断了地面上的枯枝,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在寂静的丛林当中,这一声脆响就如同黑夜中的火光一样明显,十分清晰的指出了施伯伦藏身的位置。

“谁在那边!”

随着一声呼喊,脚步声顿时嘈杂起来,呼喊声此起彼伏:“有奸细,别让他跑了!”

“你们去左边堵截,抄他的后路。”

“第二小队去右边拦截,快!”

嘈杂的呼喊声中,还夹杂着武器碰撞的声音。

瘸了腿脚的施伯伦早已吓的魂飞魄散,不顾一切的调头跑进丛林,一瘸一拐的像个三条腿的兔子那样慌不择路。

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敌人追赶的很急。

正在低头狂奔之时,身前猛然出现一个高大的兽人身影,那是一个身披铁甲的沃尔夫狼族战兵。

狼族战兵早已经堵住了施伯伦的去路,举起手中的弯刀当头砍落。

施伯伦本就不是优秀的战士,瘸着腿脚动作更是迟缓,看到刀光一闪,本能的侧身避过。正准备有进一步的动作之时,那个披甲狼人已经举起了另外一只手中的精铁圆盾,重重的拍在施伯伦的脸上。

第三章 复仇欲望(下)

“砰”的一声,施伯伦仰面朝天的栽倒在地。

鼻子已经被圆盾打的塌陷了下去,鲜血淋漓而下,牙齿也被打落了两颗,却没有感觉到疼痛,而是不顾一切的高喊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在施伯伦凄厉的求饶声中,从四面八方钻出更多的沃尔夫狼族士兵,手持寒光闪闪的武器把施伯伦围在正中!

“嗯?”刚刚用盾牌把施伯伦的鼻骨砸裂的那个狼人小队长看了看施伯伦,闻到他身上的恶臭,顿时掩住了口鼻:“我还以为是捉到了敌人的奸细呢,原来是一个道格族的乞丐,真是糟糕透了。”

捉到敌人的奸细,是一件不小的功劳。但是所有的人狼族士兵都已经看出来了,躺在地上翻滚的这个道格族犬人瘦弱无比,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浓烈的臭气,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澡了。最重要的是,这个道格族乞丐居然还是一个行动不便的瘸子。

这显然不可能是敌人的奸细。

立功的愿望落空之后,狼兵们十分气恼,小声的问道:“队长,怎么处理这个乞丐?”

“处理?”狼人队长狞笑着,竖起手掌比划出一个刀子的形状,在自己的颈中虚虚一划,做出一个斩首的姿势:“当然是这样处理!”

问都不问,就要把自己杀掉,施伯伦早已经吓的六神无主,声嘶力竭的高喊着:“你们不能杀我,我是道格族的贵族……”

听到施伯伦的喊声,狼兵们稍微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

“贵族?就你这样的还敢说是贵族,当我们是傻子吗?”

“道格族的贵族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看看你这副德性,浑身上下哪有半点贵族的样子?”

看着这些笑的前仰后合的狼兵,施伯伦猛然记起一个名字,如同溺水之人终于捞到一根救命稻草那样立刻紧紧抓住不放:“你们是不是克拉姆王子的手下?我是克拉姆王子的朋友……”

不等施伯伦把话说完,一只大脚已经重重的踏在他的脸上,那个狼兵小队长把一口浓痰吐在施伯伦的脸颊上:“就凭你这样的垃圾货色,也敢提我们王子的名字?老子一刀砍了你的脑袋……”

“我真的认识克拉姆王子,我叫施伯伦,远行之森的施伯伦,神子施伯伦!我要见克拉姆王子!”

道格族神子施伯伦生死不明的消息早已经散布开来,在很多人的猜测当中,这位被道格拉斯击败的神子肯定已经埋骨荒野,或者干脆葬身于野兽的尖牙利爪之下。

想不到的是,居然有个瘸了腿脚的乞丐自称是道格族的神子施伯伦。

狼兵小队长围着施伯伦转了几个圈子,上下打量着这个满身泥垢散发着恶臭的瘸子,无论如何都不能这个把这个乞丐和心目中的贵族施伯伦划上等号,满是狐疑的问道:“你真是那个道格族神子?”

“我保证,我真的是施伯伦。”

狼兵小队长猛然把弯刀抵在施伯伦的脖子上,锋锐的刀锋紧紧贴着温暖的肌肤,一道血线顺着刀身流淌下来,狼兵小队长的呼吸直接喷在施伯伦的脸上,阴沉的说道:“如果你骗我的话,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施伯伦?”当克拉姆王子知道自己的手下捉住了道格族的另外一个神子之时,他正在享用晚餐。微微的眯起眼睛,似乎是在品味残留在舌尖上的美味,又似乎在是在回忆什么,皱着眉头问道:“那个被道格拉斯击败的蠢货?”

“是的,殿下。”

用银质的餐刀轻轻的敲打着瓷盘,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仿佛施伯伦才是一道美味可口的佳肴。克拉姆王子沉思良久,嘴角上终于勾起一个微笑的弧度:“你们确认他就是远行之森的道格族神子?”

“是的,殿下,我们已经确认就是他。”

拿起雪白的餐巾,很优雅的擦拭了一下嘴角,克拉姆王子在椅子上舒展了一下身体,就好像是在说起明天要食用哪只火鸡那样,很轻松的说道:“事情好像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带那个蠢货进来。”

很快,四个强壮的沃尔夫族狼兵就把施伯伦押送过来。

“跪下!”

在厉声的呼喝声中,施伯伦的腿弯处被狠狠的踹了一脚,不由自主的跪倒在克拉姆王子的餐桌之前。

因为这个动作太过于突然,毫无准备的施伯伦身体猛然前倾,额头重重的撞在桦木的餐桌角上,顿时鲜血淋漓。

克拉姆王子早已经从士兵的口中知道了施伯伦的凄惨境况,在这个沃尔夫狼族的王子心目中,被敌人击败就应该是凄惨的,所以他一点都不感觉到意外,而是像不认识一样看着可怜的施伯伦。

“尊敬的克拉姆王子,我是施伯伦,我真的是……”

不等施伯伦把话说完,克拉姆王子的脸上顿时露出万分惊讶的表情,好像刚刚认出眼前这个比乞丐还要凄惨的家伙一样,发出一声惊呼:“我的神啊,你真的是施伯伦,真是我的兄弟施伯伦。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克拉姆王子本来是以一个十分优雅的姿势坐在宽阔的椅子上,“认出”施伯伦之后,立刻长身而起,很愤怒的推开施伯伦身后的狼兵,大声呵斥道:“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的兄弟?亲爱的施伯伦,快快请坐。”

似乎完全看不到施伯伦身上的污垢,也嗅不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克拉姆王子一把将施伯伦拉起来,让他坐到自己身边,万般关切的问道:“你……怎么成了这幅模样?”

自从被道格拉斯击败之后,施伯伦就经历漫长的逃亡,从来就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见到只有一面之缘的克拉姆王子如此热情,顿时悲从心生。一边号啕大哭一边诉说着自己的苦难经历:“都是那个该死的道格拉斯,我成了现在的样子,都是被他给害的……”

“不要着急,慢慢讲,到了我这里,你绝对安全。”

克拉姆王子的热情,让施伯伦愈发的感觉到温暖和欣慰,开始仔细诉说自己失败的经历,尤其着重描述自己所承受的苦难。

其实,克拉姆王子一点都不关心施伯伦到底受了多少苦,他只是想从施伯伦的口中知道一点肯特部落的实力。

不过,施伯伦对于肯特部落的实力知道的实在不多,在他的叙说中,道格拉斯只通过一次奇袭,就彻底击败了自己。

看着眼前丰盛的食物,早就饿的头昏眼花的施伯伦早已经饥火大生,嗅着烤肉和干酪的香气,喉咙不住上下滑动,拼命吞咽着口水。但他终究是一个贵族,而且还是一个神子,不愿意在同为贵族的克拉姆王子面前做出任何有失体面的事情。

饥饿的肚皮和贵族最后的尊严反复抗争着,施伯伦只能把眼光转向食物以外的方向,免得自己真的扑到餐桌上去狼吞虎咽一番。

克拉姆王子已经看出他早就饿的难以忍受,很体贴的挥了挥手,周围的狼兵和仆役立刻心领神会的退了下去。

克拉姆这才对他说道:“现在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我的兄弟,如果你已经饿了,就不必客气,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吧。”

克拉姆王子挥退手下的举动,让施伯伦万分感激。在饥饿的驱使下,再也顾不得贵族应有的优雅和体面,象只饿狗一样猛然抓起眼前的烤火鸡,撕扯下一条鸡腿就往嘴里塞。

亲手端起一碗喷香四溢的浓汤送到施伯伦的眼前,很小声的说道:“我的兄弟,我知道你受了太多的苦,也知道你肯定已经万分饥饿,不要吃的太快,你的身体会受不了的。还是先喝点肉汤吧,这对你的肠胃有好处。”

“谢……”一大口浓汤灌下肚子之后,才说出另外一个谢字。

转眼之间,施伯伦已经把餐桌上的食物吃下去大半,真的如同风卷残云。

有了食物的支撑,施伯伦终于恢复了一些,贵族的仪态和优雅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在他吃饭的时候,克拉姆王子已经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告诉了施伯伦,比如道格拉斯已经和泰格族联姻,比如自己正准备进攻佩姬公主的嫁妆——莫尔斯城堡。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施伯伦两眼顿时冒出仇恨的烈焰,但他依旧冷静:“克拉姆王子,我的兄弟,我绝对会把你当作这个世界最可信最亲近的人。我认为道格拉斯一定会用一场奇袭来阻止你的进攻。”

“奇袭?”

“对,一定是奇袭,这里距离肯特部落非常遥远,很难在短时间内动员大量的兵力,所以我估计道格拉斯一定会用奇袭,就好像对我所做的那样。”

克拉姆又问起道格拉斯击败施伯伦的细节,渐渐肯定了施伯伦的说法:道格拉斯应该会突然出现。

回身望着身后的大地图,克拉姆王子的目光渐渐锁定在爱情峡,用手指在地图的这个位置上重重一点:“这个峡谷是进入莫尔斯盆地的必经之路,在道格拉斯发动奇袭之前,我……我们先在这里把他消灭。”

“消灭道格拉斯?”施伯伦眼睛中的火焰猛然一炙:“道格拉斯是我永远的仇敌,只要王子殿下愿意给我一些军队,我愿意……”

“不着急。”克拉姆王子的微笑让施伯伦想起他最亲近的朋友和兄弟:“阻击道格拉斯的事情我会慢慢安排,在这之前,你还是先休息一下吧,顺便换一身与的身份匹配的衣物,再好好的洗个澡,不管你需要什么,只管开口,我绝对不会亏待我的兄弟。”

早已经被施伯伦感动的心肺俱暖,施伯伦不住说着感激的话语,下去洗澡更衣。

施伯伦退下之后,克拉姆王子挥了挥手。

两个强壮的狼兵进来,躬身问道:“王子殿下有什么吩咐?”

克拉姆王子脸上的神情已经阴沉下来,回过身去背对着餐桌,以十分厌恶的口气说道:“把那个蠢货坐过的椅子给我烧了,还有他用过的餐具也一起丢掉,我讨厌他的恶臭!”

第四章 峡谷血战(上)

调兵,从来就不是一个命令那么简单。

尤其是从各处抽调精锐骨干战士,更需要繁琐的布置和安排。因为是孤军远征,还需要有可靠的后勤保障,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当道格拉斯带领着队伍来到莫尔斯盆地外围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多天以后了。

从严格的地理意义上来看,莫尔斯盆地位于兽人帝国的中西部地区,既没有濒临大江大河,也不靠近海岸线,应该算是一片贫瘠之地。

但是,莫尔斯盆地却是这片大陆上少有的丰饶之地。

因为四周环绕着高耸的群山,又干又冷的寒风很难从肯特荒原吹进来。在盆地的正西,一条小河弯弯曲曲的从群山中流淌进莫尔斯盆地。

这是一条典型的季节性河流,在夏季的丰水期,高山上的冰雪融水顺着山势奔流而下,让小河的水位暴涨。小河不仅已经滋润了这片土地千万年,因为年深日久的缘故,还在盆地的底部形成一大片扇形的冲积平原。肥沃的土地和季节性的河流,滋养了这里的生命。

因为已经过了丰水期,这条小河纤细如线,三两步就可以跨越过去。

前方不远就是一个并不算宽阔的峡谷,道格拉斯指着这个标志性的地理特征说道:“那就是莫尔斯大峡谷了,只要穿过峡谷,我们就算是进入到了莫尔斯盆地之内。”

只要进入盆地之内,就算是进入了佩姬公主的领地。当然,随着婚姻的缔结,这片区域已经正式划归到了道格拉斯的名下。肯特领主的爵位就是以此处的地名来命名——莫尔斯侯爵。

莫尔斯峡谷,还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名字,叫做爱情峡。

在传说当中,太古时期的一位神祗爱上了一个美丽的虎族少女,并且和这位虎族少女结为夫妻。和所有类似的美丽传说一样,这份爱情受到某个恶魔的妒忌和诅咒,利用魔力营造出一个与世隔绝的盆地,将那位虎族少女囚禁起来。愤怒的神祗为了拯救自己的爱人,用一把神斧把群山劈开,将自己的爱人从恶魔的封印中救了出来,然后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位神祗和虎族少女的后代,就是现在泰格族的祖先——这本就是一个和泰格族的起源有着密切联系的传说。

站在巍峨高耸的爱情峡面前,斯潘诺里斯深有感触的说道:“这个美丽的传说和领主大人的际遇好像很相似啊……”

道格拉斯也是要通过爱情峡去拯救自己的爱人,冥冥之中似乎真的和太古传说有着某种相通之处。

不过,道格拉斯却不大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故事,在道格拉斯的心目当中,这个传说的真实性实在值得怀疑,更多的可以看做是泰格族兽人自抬身价的一种手段。毕竟是黄金种族嘛,自称是神祗的后裔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相对于毫无根据的美丽传说,道格拉斯更加看中现实:“这个大峡谷的地势实在太过于险要,一定要尽快通过!”

在道格拉斯的带领下,队伍快速通过。

一千两百名精锐的战士,还有将近两千辅兵以及相当数量的马匹、车辆鱼贯而入,随着队伍的逐渐深入,被拉扯成一条细细长长的曲线。

只有真正深入到这条峡谷当中,才能真切的体会到“险要”这个字眼的真实含义。

爱情峡的名字虽然很美丽,但这里的地形却一点都不美丽。

两旁的断崖好像真的被一柄巨大的神斧劈开那样参天耸立,怪石嶙峋如同鬼斧神工。

峻峭的山崖下连着深深的沟壑,白花花的巨大断层让岩面显得参差突兀,光是抬头仰望就忍不住的头晕目眩。

头顶已经被两侧的断崖遮蔽,只留出一道细若丝线的天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线天”式地形了。

因为特殊的地形,让这个峡谷成了盆地和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在这样的风口地形当中,从盆地内部涌出的湿润空气和外部的干冷气流交汇碰撞,就在头顶的低空中形成呼啸的狂风。

狂风掠过山崖的岩面,吹动横伸出来的树木枝干,发出“呜呜”的啸声。

一年四季都不会停歇的狂风不断翻滚,席卷起的沙尘在低空中形成一层厚厚的雾霾,不时有拳头大小的石块经受不住狂风长年累月的吹拂,从松动的崖面上脱落下来。

行走在险峻的峡谷之下,不仅是道格拉斯,所有的肯特的勇士都感觉到了一种潜在的不安和微微的恐惧。

道格拉斯一边命令加快行进速度,一边反复抬头朝上观望。

狭长而又高耸的断崖虽然凶险,看起来却安静的很。

白花花的岩面和灰蒙蒙的雾霾夹杂着,除了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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