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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药剂学-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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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依站在中央,紧紧咬着嘴唇。
她也没想到事态会发展成这个地步。
“哗啦啦!”
雪依从旁边摆放果酒的桌上,抬起了一个大瓶子,往自己身上倒去,“你们觉得,很好笑吗?”
她把酒泼了自己一身。
第三百一十六章 你个小傻瓜
艾莉亚斯再度站了出来,她找了一件外套给雪依披上,然后叫着苏格带雪依出去换衣服,自己则是继续圆个场,调换一个话题什么的。
苏格无奈地带走了雪依,心里那叫一个气啊。
他现在特别想冲上去,给之前说话的那些贵族小姐们,一人一个耳光。别跟老子提什么绅士礼仪,别跟老子说什么男人不打女人,你们就是在欺负我女人,打你们还不服气?
走到了后庭院,庭院周围全是卧室,雪依进到一件卧室,随便找了一身衣服换上,又走了出来,一脸沮丧蹲在地上,不敢抬头看胖子。
月华如练,星辰遍兮。
苏格蹲在了雪依的面前,伸出手抬起了她的下巴,“把自己弄得挺尴尬的不是?”
她眼睛闪了下,“这不是为了你。”
“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啊,但我这个人很不在乎别人对我的看法。”苏格伸出手摸了摸雪依的脑袋,“但我很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所以,你这样做我会很难受。”
她感觉有一股甜甜地滋味弥漫上了心头。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死胖子,雪依给手哈了一口气,搓了搓,“虽说今年圣兰蒂斯城下得雪挺少,可晚上还是那么冷,手都冻僵啦。”
苏格四处张望了一下,觉着自己也不好把雪依朝着某一个卧室拖,要是恰巧艾莉亚斯过来,咳咳!想了想,他把手伸进袖子里面,又把袖子扬起抖了抖。看着雪依没反应,这才把雪依的小手放到了自己的手间,帮忙搓了搓,“没事,我的手暖和。”
“但是你的手就会冷啊。”
苏格就觉着两只冰冷的“小猪蹄”在自己的手间微微颤动。两个人的指甲碰到了一起,居然让她的手冒出了一丝细汗。
雪依低下头,苏格看着眼前的白发美人儿,有些尴尬,“那啥,我当初为了你去北国的时候也挺冷,现在这点不算冷。”
“其实我一直都挺觉得,对不起你。”丫头低声说着,贝壳般洁白整齐的牙齿咬在粉红色的唇彩上。
苏格当然知道雪依说得是什么事。
雪依到现在都还惦记着,在北国,对自己说得那一番话,那一番使自己疼彻心扉的话。
当时自己是怎么个感受?
苏格问过自己,自己能不能过这一个坎。
从一开始的沮丧,再到愤怒,再到平静。
平静过后,又是沮丧,又是愤怒。
如此这般循环来循环去。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更没有谁的感情是一帆风顺。无论富贵贫贱,各自都有着各自的哀愁,人生不如意十有七八,能与人言十无一二,这不是最惨。更惨是:人生不如意十有七八,剩下一二是更不如意。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最惨的其实是:人生不如意十有七八,却有一个人能与你互言这十之七八,然而,这个人却要逐渐消失在你的生活当中。
小说中的主角,往往有本事把这个人抢回来,可现实中,不一定行。
感情这种事,不是携手就是陌路。别说什么分手以后还是朋友,那是因为心底都还舍不得,都还在携手,只要没携手,就要陌路。
苏格当初跪在雪地上,差点以为自己从此就要和雪依寻同陌路。
都把话说狠了一些,事情其实没那么复杂。还好他依旧热爱生活,依旧相信人心没那么复杂,依旧看得出雪依眼里有他。所以他才会拼了命地继续去追回雪依,无论是【勇士之路】还是【石屋试炼】,哪怕站在冰封十三阁前,很有可能和整个北地之国为敌,他也在所不惜。
失去的,是可以找回来的。
这个世界上,是有多少人不敢勇敢地踏出那一步,又错过了多少。骗自己时间能抹平一切,但情到深处,时间怎么可能会抹得平。就像是被风化的石头,它只是化为了细小的粉末,但它依旧没有彻底消失。
当初苏格就想着:她要走了?
每个人的人生都像是一条路,无数人的人生,就是无数条互相重叠的路。有的人和你擦肩而过,那就只是两条路恰好相交在了一起,在某一个点上相交了那么一次。有的人和你的路重叠的多了,于是就能携手共进。但,有的人终究会跟你分开。
也不是没有再度交会的可能。
只是苏格当初觉着,自己要是这就自暴自弃,不去搭理雪依,让雪依去成为北国的王后,自己回到霍格沃茨过小日子。那么两人未来的路,是绝对没有再度相交的可能性的。
他活得挺明白,他深知自己这种买个刮刮乐都中不了五块钱的人,还是不要去惦记着五百万的大奖。陌路后再相逢,听得挺浪漫,对于他来说是不可能的。
说白了,苏格骨子里面就充满了叛逆的基因。周围所发生的一切,的确磨平了他的棱角,但他骨子里,内心的最深处,依旧是不愿意和这个世界妥协的,依旧不可能向现实妥协!
“我从来没怪过你说出那番话。”
苏格坐到了雪依身边,双手依旧紧紧握着雪依的两只小猪蹄,“我知道,你之后所做着一切,心里都带着对我的一丝愧疚。包括这一次,你就是想着帮我多一些,想着帮我和别人解释点什么。”
雪依不答,她和胖子确立了关系以后,心里也过不了那个坎。那么狠的话都说出来了,还有谁能够谅解自己?
“今天你把酒泼了自己一身,就当是我们两个之间扯平。”苏格笑了起来,轻轻把嘴凑到了雪依的耳朵旁,“爱情,不要谁亏欠谁,也不要谁为谁付出的更多一些,而应该是旗鼓相当。”
“嗯!”
她突然想到了薇薇安,薇薇安是个傻姑娘,但她从来不会亏欠苏格,更不会为苏格主动去付出什么,而是像温水一般,洋溢着些许热量,暖和了苏格的内心,乖巧地陪伴着苏格。
“等我从后山回来,我就去把你娶进家门”苏格咬了一下雪依的耳垂。
雪依把头依在了苏格的肩膀上,苏格继续道:“你太想在我面前表现出你心里的想法,太过于想表达自己。其实你不用说那么多,更不用做那么多,我心里都明白,在黑色浪潮就明白了,在桃树古道就明白了,在石屋试炼里,就都明白了。”
“可是,我这种不善言辞的人,喜欢你你就只能对你说了呀。”雪依幸福地笑了一下。
“小傻瓜!”
“你才是!”
第三百一十七章 加官进爵
四日后的清晨。
苏格和莱恩骑着两匹骏马来到了皇城的南门,下马,整服,朝无上大帝像跪拜,请求进见大帝。
“莱因哈特伯爵,莱恩莱因哈特请求进见大帝!”
“莱因哈特伯爵子嗣,苏格莱因哈特请求进见大帝!”
从皇城的南门,这两段话就一句一句传进了皇城,声音飘得很远很远,一直飘到正殿。
“准!”
禁卫军们纷纷立正,手中的铁枪跺了一下地面。
莱恩抬起头看了一眼苏格,对了苏格点了点头,站起身来。
胖子也跟着莱恩站了起来,从南门穿过,进了皇城。
金砖绿瓦,这克罗蒂皇城的风格,就好像中西混合的风格。苏格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杜维的影响,时间点对不上,但谁知道杜维之前会不会还有穿越者?
谁知道无上大帝,会不会就是一位穿越者?
“脚底上这些石砖被称之为金砖,因为制造它们的价格比同样大小的金子还要昂贵。”莱恩淡淡地说着,仿佛描述着一件很平常的事。
是什么原因,莱恩也不解释,或许他也不清楚。苏格心里明白华夏皇城的地砖,那价格可正所谓堪比金砖。当初是有一个地方专门出场皇城烧砖的泥,要让牛上去踩八十多天才开始烧制,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都有着极大地损耗。而克罗蒂皇城的这些砖,也不知道怎么个堪比金子,难不成是里面都镶嵌了魔法晶石?
胖子当然也这样问了莱恩。
“每一块砖的底部,都有一道魔法符文,这是两千年前人类最繁盛的年代,百位圣魔导师画出的大阵。千年前精灵族统治这里的时候,这些砖的正中央都被精灵使们画下了精灵符咒。”莱恩跺了跺脚,“两个世间最强大的大阵都位于此,能破阵者,只有后山太白!”
苏格这才想起来,圣兰蒂斯城的皇城,是精灵族留下来的,这可不是克罗蒂建立起来的。意思是皇城有两个大阵,一个魔法阵,一个精灵法阵。就算是大军攻破了圣兰蒂斯城,也攻破不了皇城。当年帝都政变,后山太白为何被称之为星空下第一强者?因为太白不只以一敌十大圣阶,还破了这两个大阵的防御。
现在小胖子心里对太白的仰慕是越来越盛,很是期待搬去后山,能从太白手中学点什么。
就这样想着,两人来到了正殿。
“轰”的一声,正殿的门被打开。皇城禁卫军皆戴甲立于两侧,宪军部部长白河腰间佩剑,立于大殿正中央,“准许莱因哈特伯爵及其子嗣进见!”
…………
大帝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没见过大帝的人,总觉着大帝的两条眉毛恐怕都连在了一起,嘴比脸盆都大,怎么可怕怎么想。
其实,抛开了大帝的身份后,大帝就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像一个威严的老者,年纪比庞大上十岁不到,看起来却比莱恩苍老了许多。或许是心系国家大事吧,这个年代是克罗蒂人民最幸福的年代,大家实在想不到,大帝在位期间发生过什么大事,小事的确不断,但人民生活得很舒适。殊不知,这是眼前这位英明的大帝,在暗潮涌动中,花费了多少力气,才造成一副国泰民安的样子。
北有莱因哈特铁骑镇草原,东有圣亚斯剑指大海。至于南方蜥蜴人,小打小闹,根本不算什么事。最大的两个威胁,都已经有人处理,所以这位大帝,就是历史上最英明的大帝。他没做出什么丰功伟绩,也没拓展克罗蒂的领土,但他做到了其他大帝都没做到的事:让人民安心。
苏格双膝跪地,跪在大帝面前。
莱恩站在一侧。莱恩还有圣亚斯,加上后山太白,或许是克罗蒂唯独不用和大帝下跪的人,这就是为什么莱恩一个伯爵,就连那些公爵见到他,都给客客气气。
说白了,就是“开国元勋”,没有莱恩和太白,这一任大帝,就不会是眼前的这位大帝。
“苏格莱因哈特。”大帝站起了身,慢慢地走到了苏格面前。
“臣在!”
苏格大气都不敢出一口,低着头跪在地上,额角已满是绿豆颗粒大的汗珠。为帝者,总会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本事,或许是他比谁都能看透这个世界,看透任何人做任何事时,心里打定的主意。
“很好,朕早就听说过莱恩有一子,所作所为轰动了无数次贵族圈。”大帝拍了拍手,就像再给苏格鼓掌,“很不错,能有这样的臣子,是我克罗蒂之大幸。”
“臣不胜感激,但克罗蒂之大幸这般称呼,万万不敢接受。”苏格听着大帝的话,就感觉自己像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而大帝是一个看着自己,心里骂着幼稚的年轻人。
“不,朕说是,你就是。”
大帝又拍了拍手,白河拱手上迎。
“赐座。”
“是!”
几名禁卫军搬了两把椅子过来,让莱恩和苏格坐下。
胖子并没有等到大帝的质问。无论是自己去北国一事,还是自己和教廷的矛盾,还有就是安卓尔城事件。大帝统统没有质问。
“苏格,朕没想到你曾经名声那么差,现在居然会有那么出彩的表现。”大帝也坐了回去,表现出一副欣慰的样子,“果然说谣言止于智者,当初朕就觉着,莱恩的儿子,怎么可能是个废材呢?”
其实我爸都觉得我是个废材……
苏格当然没把这句话说出来,因为他看见莱恩面色都有些愧疚的低下头。
大帝看着两人不答,也不生气,“你今天就搬去后山,太白的恢复不错,但这种时候需要人陪。朕太过于繁忙,你作为太白的徒弟,就去后山住一阵子吧。”
“是,臣理所应当。”苏格立马答应了大帝,他也不敢不答应。平日里再嚣张,也不能和这个大陆最有权力的人对呛吧?
“至于你之前的表现,朕很欣赏。”大帝翻开桌面上的地图,这张桌子还是新的金丝木桌,之前那张已经被他一掌拍成了碎末。他提笔一勾,“你在霍格沃茨的表现很好,在梦境试炼的表现也很好,这一次你的骑士团做得也很好,朕封你为茜比侯爵,领地就在霍格沃茨这一片上,以后以霍格沃茨为中心,方圆两百里包括拉基城,白城,南平城,都属于茜比领。”
看着苏格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大帝笑道:“茜比,在精灵语中是女巫的意思,我总不能封你为女巫侯爵吧?”
“谢大帝隆恩!”苏格听完以后,反应过来大帝居然没责怪自己,还给自己加官进爵,立马从座位上跳了起来,跪到地上。
就是莱恩脸色有些异样,以后苏格的全名就成了:苏格茜比莱因哈特!
第三百一十八章 弄雪(一)
后山的雪都还未化完。
话说这后山的雪,也算得上是圣兰蒂斯城一绝。只是寻常人家没法来这后山,也就没人知道后山雪景究竟长个什么样子,只能道听途说,在脑子里面脑补一下。
然而苏格根本没有赏雪的心情。他到现在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不对,现在处于余震阶段。
我他妈成了一个侯爵?
胖子突然感觉自己被冲昏了头脑:还是一个有领地的侯爵?
虽说他明白,有一天他必须放弃这片领地。当他要继承莱因哈特伯爵的爵位时,他必须放弃茜比领。心里的确有些舍不得,但道理不是这样的:难不成做了个梦梦到了七星彩号码,没去买的话,就说自己真损失了五百万?
呃……这个例子不恰当,要真是这样的话那还真损失了五百万。换一个例子,要是买了个七星彩,差了两位数,心里责怪自己当初为什么没买另外两个号码,就觉得自己真损失了五百万?
有钱就不错了,还计较那么多干啥,人能踏踏实实的嘛?
所以说,苏格现在心里挺满足的,有地就不错了,就翻身做地主了,还有什么不知足?
最起码等自己从后山出去以后,回到了霍格沃茨,整个霍格沃茨都是自己说了算。不只是霍格沃茨,就连旁边的拉基城,还有更远处的白城南平城,自己都是最高统治者。
哇,这种感觉就像是买彩票中了五百万的感觉。
“侯爵大人,再往前就是太白剑圣的居所,属下就不能再向前走,免得触怒了太白剑圣的威严。”
一个禁卫军的小统领,猛地停下脚步,扭头对着苏格一拱手,就连称呼都变成了“侯爵大人”,这让小胖子心里那叫一个美滋滋,“多谢引路,多谢多谢。”
看着这个禁卫军小统领离开,胖子终于松了一口气,把背在背上的大包小包塞进了巫术空间戒指。他突然后悔要做出一副爱好学习的样子,背上刚刚背了二十公斤的书籍,要是自己以前的体质,自己恐怕会被压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
“哟,老师,我来看你老人家啦!”苏格甩着手走进了太白居所,这里面满是梅花,在雪地里盛开,发出了阵阵梅香。这个世界,最有情调的人恐怕就是后山太白,有一种古代文人墨客一般的心态,就差喝点儿小酒,发酒疯后提笔写字,赋诗一首。
太白一身白衣,手中提着太白剑,在雪地中划来划去,并没有搭理苏格。
苏格发现了雪中的太白,立于十米远处,“好剑法,老师的剑法果然是星空下第一剑法,刚中带柔,生动而多姿,每一剑挥出,绝不重复,剑路疏密有致,自然天成。总览一遍,剑舞地不激不厉而神气内敛。自始至终流露出一种天人交合,潇洒俊逸的气度,给人以内心最深处的震撼!”
听完了胖子的话后,太白终于顿住,那模样就像是一口气吸不上来般。他从腰间解下酒袋,饮了一口,转头看着苏格,“我没舞剑。”
“老师果然厉害,人与剑不分离,生活就是一场剑法,何来舞剑之说?”苏格鼓起了掌,“老师的道行的确是高!”
“噗!”
太白才喝完一口酒,听了苏格的话以后把酒全吐了出来。他用衣袖擦了擦嘴,就如同一个地痞流氓一样,把剑随手一丢,一插腰,“你这是欠收拾是吧?”
“老师实在是高,艺术来源于生活,艺术超脱于生活,舞剑就是艺术,想把剑舞出造诣,就要做出一副地痞流氓的样子,就要亲自品尝人间百态!”苏格心里不断称赞着太白,后山太白的道行,真高!
“我没舞剑!”太白现在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啪!”苏格立马扇了自己一巴掌。
太白看到苏格貌似明白了错误,松了口气。
就看到死胖子肃穆得不行,点了点头,背着手踱步,“我明白老师的意思,原谅苏格之前有些土鳖,脑子短路。用剑人的事儿,怎么能叫作舞剑呢?这样说未免有些卖弄的意思,就像读书人卖弄风骚时,也不能说读书人叫作故意显露文笔。这是一种常态,是从骨子里面生出来的东西,人就是剑,剑就是人,饮一壶酒,斩落满山梅花,这就是一种生活态度!潇洒自如,潇洒自如!徒儿之前一直不明白老师今日见面,为何要在徒儿面前舞剑啊呸,为何要在徒儿面前展现心中有剑就是剑,心中无剑天地为剑。唉!原谅徒儿书读的少。”
太白心中的草尼马们那叫一个奔腾而过,他逐渐板起脸,“你这是想耍贱?”
苏格心里那叫一个激动地不行,“徒儿来这后山就是想跟老师学耍剑的啊!”
难不成星空下第一强者,绝世剑圣杜太白,要交自己耍剑?
“老师说话果然高明,不说用剑,不说舞剑,更不说使剑,一定要说耍剑!是啊,剑毕竟只是剑,心中有剑,万物都是剑,何来使剑、用剑、舞剑的说法?什么东西,都要像玩儿一样,‘耍剑’二字,用得霸气!用得清新脱俗,就这两个字,老师就已经把逼格拉高。要是其他凡夫俗子,有几尺长剑悬挂于腰间,也只是卖弄卖弄,根本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苏格一副明白人的样子,让太白想从雪地里跳起来,朝着死胖子嘴上踹一脚。
“老师,你这是要去何处,此去何为?”
看着太白面无表情走向了自己来时的方向,苏格急忙伸出手,一脸不甘,“老师,你不要抛下徒儿啊!”
“我要去问问大帝和你爸,我能不能不要你这个学生。”
“学生说错了什么话吗?”
“不,你什么都没说错,我心里得慌!”
“老师,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常态啊!正所谓师徒师徒,如果徒弟一直都让老师踏踏实实的,还能称之为师徒吗?”苏格一脸诚恳地样子,“老师,我知道我的见解入不了老师法眼,可老师千万别抛弃徒儿啊!徒儿会认认真真跟着老师您学习的,我很努力的!”
太白停下了脚步。
“老师,你不走了吗?学生就知道你不舍抛弃学生。”
太白:“……”
“老师,你愿意教我耍剑了吗?”
太白:“……”
“老师,我……”
“你给我住嘴!”
第三百一十九章 弄雪(二)
这个世界上最尴尬的事就莫过于,一个喜欢沉默的人遇上了一个逼话特别多的人。
太白对着苏格比出了一个嘘的手势,带着苏格来到他之前“舞剑”的地方。
“咻!”苏格倒吸了一口凉气,地面上居然是一首古诗,是真正的古诗,估计是杜维那个王八坨子留下来给他孙子杜太白陶冶情操用得。
看着地上“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几个字,苏格心里的震撼不是来源于杜太白居然背过《梅花》,而是震惊于自己刚刚立了个flog,一不小心又给自己说中:就差饮两口酒,发个酒疯,赋诗一首。
鼓了鼓掌,苏格又是一副仰慕地看向太白,“老师果然是高人,这梅花的意境,可不是谁人都看得懂。别人第一眼看见这梅花,都觉着只是冬天盛开的花罢了,谁能想到它有独特的韵味?更没人会像老师这般,脱口而出它的精神,好一个清极不知寒,瞬间就把梅的坚韧不拔、不惧严寒的精神刻画得淋漓尽致!”
太白深吸了一口气:“这不是我写的,据我父亲说,这是我爷爷写的。”
呃……看来杜维这个家伙还真学了不少小说主角的行为方式,刻意卖弄出几句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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