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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岚-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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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雇佣关系,他们为你卖力工作,你付与他们应得的优厚酬劳,一切严格按照合同行事,合则聚不合则分,他们的权利能被有效保障,他们的自由没有受到任何限制,合同到期后,更是可以悉随意愿选择留下或离开。。。。。。如此种种,将双方权责一切利害都付诸明文,白纸黑字,清晰详细,能做到这些,难道还有什么不光彩的吗?”

    提亚戈顿时露出了一副“你别骗我”的表情:“谁不知道建筑工就是当下的其中一种最最繁重的苦活?干这行的,只有两个结局,累死和早衰!那么,千里迢迢地,我将人带到新月城来,干的却是这种苦活,他们之后还能有机会回到家乡吗?就算我能给予其一份优厚的酬金,最终他们也只能是带着一身伤病永远留在新月城——这他喵的和贩卖人口有什么区别?太缺德了!我不干!”

    “原来竟是在意这个。。。。。。”叶孤云连连摇头,心中只觉荒诞,转头又对罗契说道,“你应该跟他科普一下水泥和新营造术。”

    罗契苦笑点头。

    提亚戈双眼在两人间来回游移,故作严肃地说:“直觉告诉我,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我还没知道。”

    “总之,尽管组织你的建筑队吧!”叶孤云没好气地说道。

    “嗯,那一定是个钱景无法估量的绝好行业,”罗契附和道,“萨菲厄斯还给它专门定义了一个名字,地产业。”

    提亚戈还是犹疑:“有那么好吗?”

    “其实这不只是你们眼下最好的选择,还是新月城当前所急需,”叶孤云煞是认真的解释道,“更多的能赚大钱的行业?我当然能够拿得出来!可是现在的新月城能放得下吗?这丫的小破港!太挤了!没有空间!施展不开!”发泄式地吼了几句,又狠狠地灌了一口酒,“哧!没看到直到现在我拿出来的还都只是些小打小闹的小生意吗?”

    “白糖。。。。。。香水。。。。。。还都只是小打小闹?”提亚戈突然发觉说话变得好艰难。

    “如果卖的是铁呢?钢呢?或者武器?譬如,大批量的优质制式精钢板甲?”

    “你有办法?”提亚戈又一次瞪圆了双眼,比任何一次都大。

    “有办法,没地方。”叶孤云又灌了一口酒,“所以需要拓城!拓城了我才有施展的空间,才能从容地将一个个吊炸天的行业布设开来!当然,拓城本身就是一个能制造巨大效益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可能就够好多好多人吃得满嘴流油肚满肠肥的了。那么,踏上财阀之路的你们,要不要错过这一场财富盛宴?要不要错过这一场盛宴中尤为肥美可口的一道菜——地产业?”

    “而且,你大可以把地产业视作为一个积累资本的发家行业,其后,你们又可以把已大大增值的资本投入到即将到来的新兴行业之中——唔,就是出自我手的笃定能大赚的那些。对你而言,尽可能强大的资本是必须的。在商言商,你没有足够的钱,我凭什么带你玩?对吧?。。。。。。”

    “再说了,地产业本身就是一个永远都不会枯竭的暴利行业。。。。。。”

    “至少,盖完了新月城,你还可以拉着那批训练出来的建筑工人,满世界替别人盖房子嘛。。。。。。”

    “。。。。。。”

    接下来,偌大一段时间,就是一幅三个人一脸懵逼地听着一个人滔滔不绝地吹牛逼的怪诞场景。。。。。。

第二零零章 弗兰克的痴情
        走出酒馆,四人穿行在剧场之中。

    叶孤云半醉,提亚戈微醺,罗契一脸沉静,而弗兰克则是一副按捺不住兴奋的雀跃模样。

    他们是“顺道”前去探访肯娜——这当然也是弗兰克强烈要求将聚会地点设在这里的原因,他对此行满怀期待。

    “弗兰克,你太让我失望了!什么品味?竟然爱上了一个演员?”

    也许是瞧不得弗兰克那副迷了目丢了魂的典型的恋爱症候群的模样,提亚戈逮住机会就是要对其展开嘲讽,也不管有没有道理。

    “不许诋毁我的肯娜!”弗兰克的反应当然非常激烈,也就是没有胡子,否则指不定就要当场表演一次须发贲张了。

    但这回,激烈之余,却还不失几分机智。

    看了眼叶孤云,他便翘起了嘴角:“是的!肯娜是演员!但演员又怎么了?就能被随意诋毁?爱上演员就等于品味差劲?是何道理!我感受到无耻的羞辱!你最好赶紧给我闭嘴!否则。。。。。。哼!看我不和你决斗?”

    “哈?你还真以为我会怕你?”提亚戈瞪眼怒道。

    “有种你就把诋毁的话再说一遍!”弗兰克当即回呛。

    “说就说!”

    “说吧!——嘿嘿,忘了告诉你!萨菲厄斯同样爱上了一个女演员!她会是未来的萨菲厄斯夫人!唔,也是这个剧团的哦!你是不是还要继续说?”

    “呃。。。。。。”提亚戈立刻怂了。

    “哈哈哈!你丫的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

    狠狠地嘲讽了提亚戈一番,弗兰克大笑着扬长而去,身后,是一脸晦气的提亚戈,以及满是无奈的叶孤云和罗契。

    很快,四人来到了排练厅外。

    。。。。。。

    肯娜当然是在排练厅里,也当然正在排练。说实在的,大晚上还拉着别的演员陪你一起排练,真不知道该说她是勤奋执着好,还是说她不懂人情世故好。

    不过,她也确实有着不得不勤奋的理由,她已经把弗兰克送来的几个新剧本当做是摆脱眼前困局挽救职业生涯的最后希望了!如若不成。。。。。。

    不!决不允许失败!

    大好机会明明白白的摆在了眼前——得到了全新的有吸引力的剧本、慷慨的老板还甘冒风险答应将其搬上舞台!梦寐以求!简直完美!障碍通通清除,一切已然就绪,剩下的就看自己的了!那么,就绝不允许因为自己的不够努力而致令新剧失败,白白浪费了这个可能无法再有的大好机会。。。。。。

    所以。。。。。。

    努力!再努力!

    倔强的姑娘怀着倔强的念头,倔强地演练了一遍又一遍,汗水洒遍了排练厅内的每一寸,数天以来,一直如斯。

    幸而她并不是真的不通世故,幸而和她搭戏的都是年纪轻资历浅还没上位有着足够野心的候补演员,才能天天排练至晚上而一直没闹矛盾。

    排练厅门口出现了几个男人的身影,当先的无疑是弗兰克,肯娜看到了,微微一怔,却还是继续排练不做理会。

    对于弗兰克,她的观感非常复杂。

    这个男人为自己带来了新的剧本,带来了表演机会,带来了摆脱困境的希望,是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救星,按理来说,自己应该对他怀有万分感激,可是,她就是没法感激起来。。。。。。

    至于好感?呃,别说笑了!

    一想到这个男人竟是自己的热烈追求者,她便感到恶心不已,这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反应,完全找不到理由。所以她只能勉强让自己像对待刚认识的陌生人一样对待这个男人,保持着一个“适当”的疏离距离,不过至少不会再甩以冷脸。

    和男人的付出相比,她的这点态度的“改善”当然是远远不能相称的,但是。。。。。。毫无办法,她最多只能做到这样。

    在她心里,其实已隐隐意识到自己的做法算不得好,太婊,太白眼狼,只是她无论如何都无法说服自己做出改变。

    。。。。。。

    门外,弗兰克驻足而望,只是他一个人几乎就将门口堵住,而自己却没有任何自觉。

    他只是在看,看得很认真,很仔细,全神贯注,一瞬不瞬,已然入神。以至于,提亚戈从后推了他一把,竟是没能推动——然后某个胖子法师索性一个闪现瞬移至前排。。。。。。

    正在排练剧目的是《灰姑娘》,具体是在排练盛装打扮的辛德瑞拉在王宫舞会上与王子翩翩起舞的那一段——无疑,这是整个故事的一个小高氵朝,更是其中最浪漫唯美的一段。

    为了扩充内容也好,为了艺术效果也罢,这段共舞笃定要被大做文章,不能再是用老掉牙的衬托手法(即是用周围一群人的惊艳羡慕的目光来衬托只是在随便转圈圈的两人)来敷衍糊弄,而必须是一段经过精心编排的优美悦目富有表现力的双人舞蹈。

    肯娜正是在和搭档一起练习这支舞蹈。

    因为是在排练,演员们都没有穿上正式演出时的华丽戏服,一身练功服的他们真没有舞台上的光彩照人,独独只有肯娜例外。

    不为别的,只为她脚上的那双晶莹璀璨的水晶鞋。

    水晶鞋自然是弗兰克送予的,这既是一份表达心意的礼物,也是为她悉心准备的一样演出道具。然后,便见到即使在排练之中,肯娜也穿着它。不过这不是在炫耀,更不是感念什么,纯粹只是出于需要。

    水晶鞋固然灿烂夺目,但它的脚感真不见得是如何舒适,而且它还具备着独特的高跟设计——更好看了但也更难穿了,这让它成为了一双不太友好的鞋子,便是穿着行走都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更何况还要穿着它跳舞?不想再舞台上出丑,便只有在排练中将它“驯服”。

    肯娜为此付出了惊人的努力,她的努力富有成效。正在踩着精准的步伐来回翻飞起舞的她,已全然见不着任何因脚部不适而导致的滞涩和别扭,而只有流畅和优美,她脸泛微笑,美目含情,恰如其分地诠释着故事中正与王子享受浪漫共舞的灰姑娘——哪怕她的双脚此际实则疼得要命。

    弗兰克定定地看着这一切,但他显然没能看穿什么,他在入神,他在美好的幻想之中。他幻想正与肯娜共舞的是自己,他是王子,她是灰姑娘,相互扶抱着,相互凝视着,感受着对方的目光,感受着对方的气息,笑意盈盈,含情脉脉,他们顺着舞蹈的步伐,旋转、跳跃,面孔近而远、远而近,却始终映照在心上。。。。。。

    。。。。。。

    抿着嘴,抱着手,叶孤云冷眼观察着排练厅中的情景。

    当然,主要是观察肯娜的状况。

    不同于弗兰克,他对肯娜可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情感倾注,所以他自然能以相对清醒的目光看到许多东西。

    不一会儿,便已了然。

    看了眼肯娜,又看了眼弗兰克,他无奈的摇摇头。伸手拍了拍还在张望中的罗契和提亚戈,然后,指了指弗兰克,又对他们做了番一同离去的示意。

    然而提亚戈显然没能领会其用意:“这就走?为什么?”

    抽了抽嘴角,大感头痛的叶孤云只管扯着这迟钝的死胖子离开。

    “这样的情境,你觉得我们这些无关者还适合呆在这里吗?难道不该给他们创造独处的机会?当电灯泡。。。不!当一根惹人厌的蜡烛很过瘾?”

    “可是,里面还有其他演员啊?我们走了他们也还是没法独处。。。。。。”

    “你觉得那些演员会像你这样笨?”

    “。。。。。。”

    只不过,他们仨还没走开几步,又被弗兰克叫住了。

    “哎,等等我,再等等我,我也要走了,再看两眼就走。”

    “呃,你这是。。。。。。”叶孤云简直纳闷的发狂。

    “我。。。。。。我看看就好,还是不要打搅她排练了。。。。。。”弗兰克却是笑着,笑得竟是有几分满足的平淡,“肯娜将那几部新剧看得很重很重,她将所有精力都用在准备之上,她一定不想被打扰。。。。。。若我打搅了她的排练,只会让她更讨厌我。。。。。。”

    唉,没救了。

    叶孤云摇头,罗契摇头,连提亚戈都在摇头,而弗兰克却也真的只是不舍地多看了两眼,便转身离开,跟上了三人。

    行走了一路,也沉默了一路。

    突然,叶孤云对弗兰克说:“如果你真想让她的这次至关重要的演出取得完美的成功,你就得注意做到两点。”

    弗兰克既错愕又欣喜:“是什么?”

    叶孤云叹了口气,说道:“一、替她准备上好的伤药;二、设法帮她改进那双水晶鞋。”

    弗兰克却是不解:“啊?为什么?”

    叶孤云看着他,郑重地说:“高跟鞋是我设计的,我自然知道长期穿着它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和后果。。。。。。如此疯狂苦练,她的脚指不定已伤成了什么样子!然而那个倔强的丫头只懂得咬牙死撑,浑然不知有可能会倒在登台之前。。。。。。所以你得准备好伤药,或者别的,总之别让她的脚出现任何问题!”

    “至于水晶鞋。。。。。。我得说,穿着它绝对是一种煎熬!但却是角色必需。。。。。。”叶孤云摊了摊手,“为了她的脚,为了她的演出,你就得设法改进那双水晶鞋,至少要让它变得舒适一些。你是法师,你会法术,你懂炼金,你还有各种神奇手段,所以,你知道该怎么办的!”

    一怔之后,弗兰克整个人陡然变得兴奋起来,握着拳,双眼似要发光,他叫道:“我这就去办!”

    亏得罗契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他:“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嘿嘿。”弗兰克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

    旁边的提亚戈不知道是有感于弗兰克的深情还是别的,竟也对死对头说起好话来:“好吧,我承认,对你的品味的质疑是不正确的!那位叫肯娜的小姐,确实挺有魅力的。。。。。。”

    但弗兰克并不领情:“唔,我怎么嗅到不好的意味?”

    提亚戈咬牙切齿:“是啊!我也爱上那位肯娜小姐啦!你等着,看我怎么把她从你身边抢走!”

    “竖子尔敢?”

    “哈!你且看我敢不敢!”

第二零一章 荒诞、混乱和血腥之夜(1)
        四人走出了市民剧场,自当马上又踏入外面的小广场。

    开始时还漫不经心兀自笑闹着,但蓦地,闭上嘴,皱着眉,他们同时停下了脚步。

    情况有异。

    「他喵的似乎每次经过这里都会碰上一些意想不到的特殊状况!啧!忒邪门了!」

    心里如是猛烈的吐槽着,双眼却在一刻不停地来回扫视,往广场中央,往四周,往高处,往隐蔽的边边角角,但最后还是紧紧地锁定在广场中央。在那里,两伙人正在对峙,情势甚急,剑拔弩张,冲突一触即发。

    庆幸这回将能扮演吃瓜群众的叶孤云自不会有所紧张,有也只有生怕遭受波及的谨慎,此外,他倒是还从那堆人中认出了一位“熟人”。

    有多“熟”?见过一面,说过几句话,记得住名字,认得清容貌,但相互间绝对谈不上什么交情,反倒还有过龉龃,仅此而已。

    说白了,便是互为对方眼中的一个混蛋。

    这个“熟人”便是列特·菲林,绰号“金色晨晖”,自称是新月城第一骑士,特别英俊特别骄傲大概也特别能打的一个家伙。

    荒谬的是,数天之前,恰恰同样是这个家伙,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以同样的姿态向自己挑战和自己对峙——尽管那时候他的旁边还另有一大群人。

    叶孤云不由暗自嘀咕:这家伙。。。。。。莫不是脑子有病?咋就偏偏爱在大晚上将人堵在(市民剧场外的)小广场里求单挑咧?

    正凌乱间,却听旁边传来了罗契的无奈的低呼。

    “事情大条了。。。。。。”

    不同于叶孤云,罗契不仅认识列特,还认识和列特对峙的那几个人,罗契清楚地认得,他们便是随费雷拉一道而来的他的四位传奇等级的强悍部下——贝罗、布莱默、德欧兰、雅思敏!印象太深刻啦!当日在港口还被他们好生一番耀武扬威震慑住了。。。。。。

    此际,罗契在心底里已快将列特骂死:你个白痴!做啥不好?为毛非要前去招惹他们?!

    看到罗契懊恼凝重的神色,叶孤云知道这回也许当不成吃瓜群众了。

    他问道:“你认识他们?”

    罗契苦笑着回答:“一边是列特·菲林,新月骑士团的头号打手;另一边。。。。。。是费雷拉带来的四位部将,之前曾和你提到过的,西陲第一国防军八大战将之四,都有传奇位阶的实力。”

    叶孤云点了点头,便再无表情,接着又道:“说说那个列特。”

    “你对他很感兴趣?”罗契原以为叶孤云会先问那四位强者的。

    “都快打了一架了!”叶孤云扯了扯嘴角,“为了午夜。”

    他将数天前发生在相同时间相同地点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这下,所有人都觉得荒诞了。

    “这个列特。。。。。。”罗契哭笑不得,“好吧,我得说,这些个做法倒是很合他的风格。”

    “所以?”叶孤云才不管他什么风格不风格,他只要答案。

    “列特出身自骑士世家,他们家族世代皆为新月骑士团服务,他的父亲菲林爵士同样是一名拔尖的骑士,在鼎盛之时也一直都是新月骑士团的头号打手。。。。。。”罗契耸了耸肩,“所以你大概能理解为何他身上总有着一股傲气。”

    叶孤云哂笑:“可惜他拿那股傲气对准我了。”

    “那当然是他不够明智又不够走运!嗨,你这个特例又岂能用常理来揣度?”罗契摇头失笑,“但话说回来,其实他确实有着可以骄傲的资本,才三十岁,实力已冠绝全团,同辈之中再无对手,便是老一辈的如沃卡尔叔叔、厄登叔叔等,也压不住他了。事实上他确实就是如今的新月城第一战力,当然,得将你排除在外。然而,这样有实力的人却始终没什么名声。。。。。。”罗契脸现尴尬,只好讪笑,“他是新月骑士团的人,但新月骑士团没法带给他名声。。。。。。”

    这是当然的咯,新月城承平日久,等闲没有战事,平日里新月骑士团的任务顶多不过是剿灭周围不长眼触了霉头的一些盗贼团,功绩寥寥,都不够众人分的,又如何能让你一个武夫扬名?而且,囿于身份和职务,轻易还不能离开岗位,若不能狠心舍弃一切,外出闯荡则是想也别想,只能终日混迹在新月城,当一条比较高级的看门犬,干着和一名城卫没多少区别的事,如此,能有名声才怪呐!

    罗契又说:“因此列特对于名声有种急切的渴求。。。。。。我猜,他非要向你挑战,除了出于对午夜女士的爱慕外,还想通过打败你而扬名立万——好吧,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但这个想法总归是没错的,毕竟你是‘黑衣魔鬼’,你是异界强者,你更是卡尔夫阁下亲口认定的传奇强者啊!打败了你。。。。。。”

    罗契又摇起了头,因为觉得后面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实在没有说出来的意义,话锋一转,他竟替列特说合:“不过,我还是得替他辩护一句,抛开对名声的执着,那家伙是个不错的人,正直、慷慨、有勇气、有担当。。。。。。唔,你在整治他的时候可千万悠着点,别给整废了。。。。。。”

    叶孤云没有予以回应,他看了眼广场中央,兀自笑说:“那么我知道那家伙现在为何会和费雷拉的四名部下干上了——他这是自觉找到了另一块合适的垫脚石,准备狠狠踩上一脚,踩塌,踩烂,借力而起,一飞冲天呐~!”

    罗契心下暗叹,但还是分说道:“列特还不至于这般莽撞,至少绝对不会仅仅只为了这个。。。。。。一定还有着什么别的原因。”

    。。。。。。

    别的原因?

    还真有。而且,还特合情,特合理,端的正义血性有担当,值得起一句竖起拇指的大声夸赞。

    因为列特是在维护新月城的荣誉!

    事情的始由很简单,无非是在酒馆里听到那四个强人旁若无人地对新月城的诸般物事——尤其是军人——进行尖酸刻薄不留余地的辱骂和嘲笑,他们比赛着将新月城的种种编排成一个个充满恶意的段子,肆无忌惮地调笑取乐。

    好吧,堆砌成语的活该杀千刀!简单来说,列特是遭遇了地域狗,被轰了一顿地图炮,若是打个比喻,约莫等于在大庭广众被人用最污秽最难听的词句问候了亲妈——能忍吗?不能忍!于是便有了这场约架。

    首当其冲的是贝罗,因为他笑得最欢最大声、骂得也最污最恶毒。列特的愤怒让贝罗颇感意外,虽然他从不认为自己做的或说的有什么不对。

    在他的视角中,来到新月城后看到的都只是一些不堪的弱鸡,自己稍微展示一下威风,他们便骇得瑟瑟发抖满脸敬畏,如此怯懦,如此窝囊,怎生值得自己付出尊重?至于那些着实过分的辱骂和嘲笑是不是合适,贝罗浑不在意,自己是粗人嘛,作风粗莽一点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啥?你的脸面?关我屁事!

    而现在,这些弱鸡中突然跑出来一个,横眉怒目地向你呛声向你挑战,意外之余,不也觉得有趣吗?戏耍之心顿起,招呼伙伴,贝罗便狞笑着跟随列特走出了酒馆。

    。。。。。。

    “要打了啊~!”叶孤云抱着手冷眼注视着广场中央,“啧,还是一对一,了无新意!我还以为会群殴呐~!”

    可不是么?贝罗那边共有四人,而列特也不是一个人来的,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大群伙伴。

    罗契却沉声叹道:“因为只有一对一才有胜算啊!”

    叶孤云不由一愣:“我知道你想表达什么,一群绵羊固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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