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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岚-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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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船队安稳地入港,安稳的停泊。船上与港口的工作人员开始忙碌起来,做着下船的准备。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很快,便准备停当。

    费雷拉并没有急着下船。

    一来他认为有必要先行好好地观察一下这个城市和这里的人群的风貌——尽管现在只是处在它的港口,他依然认为能够看到许多。

    第一印象很重要,他想要一个较为精准的。

    二来他认为实力最强大、身份最尊贵、地位最崇高的人物就该有所矜持,在最后才出场,接受最盛大的欢迎,享受最热烈的欢呼。而不能像沙隆巴斯,那个粗鄙的商人——是的,即便已是一郡之首,费雷拉仍然坚定地认为沙隆巴斯还只是一个粗鄙的商人,船一靠稳便迫不及待地跳将下去,冲着迎接的人群大笑而去,直如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

    于是,蔑笑着,费雷拉冷眼扫视四周。

    风景很快便看完。

    出乎意料,这座城市比费雷拉想象中繁荣许多,也文明许多。至少它的城建和管理是挺不错的,各种设施很齐备,很先进,很妥善,看得出一直有精心维护的样子,此外,即便是港口,也没有见到明显的脏乱差的元素——在他到过的大部分城市中,脏乱差几乎就是其港口区域的最大标志了。

    此外,严冬中依然停泊着成排成列的许多商船的宽阔港口绝对令人印象深刻。

    这里的民众也比想象中的更为富裕饱足,骤眼望去,看不到衣衫褴褛,看不到面黄肌瘦,甚至看不到一个补丁。这让费雷拉对情报中新月城“繁荣富裕”“商业都会”“交通枢纽”“超级港城”等名声有了更清楚的认识,虽然他还是认为眼前的这幅场景很大可能是爱希伦家族为了装扮门面而故意安排出来的一幕浮华盛景。

    “这便是北地名城么?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勉勉强强能追上南方的那些真正的大城市吧!”

    唔,这是费雷拉的概括评论,这位爷大半生都在南方度过,一直都坚决认为只有南方的那些大城市才是真正的繁荣富裕、文明的、先进的、能够代表潮流引领时代的大城市。

    北地?记忆中、印象中都只是个野蛮落后的地区,直到现在他还如此认为。

    静候了一阵,似乎另外几家都已下船,见状,费雷拉也就不再耽搁了,扭过头,看着身旁的阿贝拉,诡秘的笑笑,说道:“亲爱的,我们也下船吧!”

    阿贝拉妖媚地横了丈夫一眼,也不说话,伸手挽上了他的胳膊。费雷拉哈哈一笑,另一只手扶上了挂在腰间的神器“金芒”的剑柄,意气风发地往船下走去。

    下得船,略作停顿,随后,一挥手,便领着队伍向已经久等的“观众们”走去。他的身后,麾下的四大战将一字排开,紧跟他的脚步,兀自以最豪勇的姿态,展示着传奇强者的风采。

    此处应有掌声,然而费雷拉并没有听到。他感受到的只有新一轮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就和先前几支人马下船时一个样。微微的皱了皱眉,继续端着脸,面无表情地往前走。后半段路程也没让他满意,全然没有预想中的最盛大的欢迎和最热烈的欢呼,反而只有无礼的怠慢。他看到新月城的那些乡巴佬只管和早先下船的那些人相互寒暄乃至热切攀谈,没有一个人主动上前,恭敬地迎接他这位最尊贵的客人。

    「哼!无礼!傲慢!粗鄙!」

    好在,没有人能抵御西陲第一美人的魅力,行经之处,无不引起阵阵惊叹,女的双眼放光发出膜拜甚或嫉妒的尖叫,男的则目瞪口呆继而放出轻浮甚至猥琐的口哨,然后立刻被带来的女伴揪起耳朵,连番斥骂。

    这一切让费雷拉无比得意。

    「惊艳了吧?羡慕了吧?嫉妒了吧?哧!连口水都忘了擦!乡巴佬就是乡巴佬!一辈子也就这次机会能见识到西陲第一美人这等人间绝色的绝世风采了!也罢,看看吧!乡巴佬们!看清楚了!看仔细了!别眨眼啊!看到了没?她是我的!她依偎在我身边!她的体内还流动着。。。。。。嘿嘿嘿~!」

    这段让费雷拉不满又享受的简短路程很快便走完,领着队伍,他来到了官方的迎接队伍的面前。当即,他便看到一些有趣的变化。

    本来,瑟曼(大公爵)正和沙隆巴斯正热络且愉快地攀谈着,是在叙旧,听说他们是好友,也对,邪恶贵族和粗鄙商人确实可以是一对臭味相投的组合;马卡奥家的那个小胖子(提亚戈)正和一个衣着古怪(燕尾服)的年轻人激烈地互怼着,手舞足蹈面红耳赤还互不相让,嘿,似乎是一对冤家;小费米恩显然比他那被称为“坚定者”的叔叔嫩多了,还在被那两个滑头的政务官(图兰森、何塞)纠缠着;而其他的人员也在和各自对应层级的人物在交流着。

    一片热烈而友好的氛围。

    然后,一瞬间,氛围静止了,他们忘记了原来在做的事,齐刷刷地,扭头望向同一个方向。费雷拉顿时感觉自己接受到一股汹涌的目光洗礼,这没让他难堪,反倒无比舒畅,虽然知道这些目光十之八九是冲着阿贝拉去的。

    接下来,该轮到自己出场了。

    松开妻子的手,正了正衣领,展露一个适度的高傲的笑,费雷拉越众而出,昂首阔步地,走上前去,向大公爵伸出了手。

    “幸会~!公爵‘大人’~!”

    。。。。。。。。。。。。

    同一时刻,叶孤云的别墅,伊芙的房间。

    运功疗伤已持续了几乎又一个一天一夜。房间顶上,白烟缭绕,如云似雾,来自于盘腿而坐的两人。他们身上却是汗水淋漓,全身都已浸透,直如刚从水中捞出一般。叶孤云已经很累很累了,他不是铁打的,更没有仙人般的无穷修为,连续两天两夜不眠不休,大部分时间又在输送真气运功疗伤,虚耗甚巨却没有补充,显然早已超出了他的负荷。但这如何?疲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伊芙的伤势!庆幸地,已大为好转。

    叶孤云不知道蒂莫梵研制的“原始新生”究竟是什么东西,由什么制成,如何配制,蕴含着什么样的奥秘,他只知道,必须对那位低调温和的元素裔动植物学家脱帽致敬!他在感叹,感叹“原始新生”的神妙无比,其在疗愈方面的药效比自己见识过的甚至只是听闻过的所有丹药都要强大!

    復甦圣药,名不虚传!

    犹记当时,只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让伊芙服下蒂莫梵送来的“不完整的原始新生”,没想到,十数息后,伊芙便悠悠醒转——叶孤云都没法用言语描述那一刻的狂喜心情!

    唤醒?这只是开始。

    当他开始为伊芙运功疗伤之时,惊喜地发现,伊芙体内,莫名地多了一股异常旺盛的“生命力”——姑且用生命力来称呼吧!叶孤云真的没法分辨那股奇力究竟算是什么。反正,它一定是“原始新生”带来的,它为后续的艰难的疗伤提供了无可比拟的巨大帮助!

    疗伤的第一步是根治经脉的沉疴,拔除血脉的诅咒。叶孤云没法等待了,他不愿意看到伊芙不得不再继续承受这种非人的折磨,多一天多一时多一分多一秒都不愿意。

    重整经脉的方式是暴力的。既然是乱成一团不着规律,寻常的整理方法甚至无法理出丁点头绪,那么,自该用最直接也最粗暴的方法,将经脉尽数打碎,然后重新铸就。

    这个过程当然是极度凶险且极度痛苦。虽然有着叶孤云的引导,但也需要伊芙亲自调动体内外一切能够动用的力量去打碎、冲散和破开经脉中的每一个淤塞、错乱和截断之处,其中之痛苦,如敲骨,如抽髓,如鞭笞灵魂,若非亲历,绝对无法想象这是一种何等难忍的煎熬。然而,正是在那股旺盛的“生命力”的帮助下,这个过程竟是在有惊无险中的安然度过。

    每一次吐血,每一次脱力,每一次昏迷,那股“生命力”就会悄然涌现,几个呼吸之间,就让伊芙有所补充,重整旗鼓,然后再直面考验。这固然是好事(根本上杜绝了意外),但同时也难说是否是一种不幸,因为它让那极致的痛苦到来的更频密,更猛烈,更深刻些(晕都晕不过去,而痛苦却接连而来)。

    不得不说,伊芙的意志让人惊叹,叶孤云从来没想到这个平日里柔柔弱弱狡黠调皮满脑子都是各种聪明小算计的小姑娘竟也有这等钢铁般的意志力。

    仔细想想,似乎也不难理解。作为苏族人,从小到大耳闻目睹,伊芙对所谓的苏族人的宿命自有其独特的深刻的领悟,她也许早就知道自己身上怀着最恶毒的血脉诅咒,哪怕她的姐姐和长辈一直出于关怀和保护而隐瞒于她。说到底,身体是最诚实最直接的明证,清楚地告知她真实的状况,让她知道自己如何也难言正常。她并未悲恸,因为悲恸也无济于事,反而会让关心她的人伤心和煎熬。当然,也没法乐观以对,只能装作它不存在或者还没有发现的样子。和其他身受诅咒的族人一样,长期以来都未能找到解决方法的冰冷事实,让她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总是麻木以至绝望的。

    但现在,她却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她被告知,血脉诅咒是能够拔除的。。。。。。

    总之,当知道这种痛苦是摆脱自己那如最恐怖的梦魇般的血脉诅咒所必须承受的代价的时候,她的神色便变得无比坚毅——好吧,虽然过程中总免不了发出一些绵软的特别幼稚的又特别惹人哀怜(又萌又可怜)的呼痛声。

    整整六个时辰!

    伊芙咬牙坚持了六个时辰,叶孤云也咬牙坚持了六个时辰,痛极,疲极(身体上),也倦极(心灵上),终于,付出得到了回报,努力迎来了收获,伊芙那一身灾难般的残破经脉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超快进度重铸完成,百恶尽祛,焕然新生,总归能够像一个正常人——唔,多么悲凉的一点诉求啊。。。。。。

    总之!沉疴,根治了!诅咒,拔除了!新生,到来了!

    战胜了宿命!

    但这只是疗伤前半部分,接下来,还要处理伊芙体内那多得不合常理的汹涌内力。。。。。。

第一八四章 交错的两天(四)
        当此时也,伊芙体内的内力多到什么程度呢?略约等同于叶孤云一身修为的一半。

    一半?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

    好吧,得首先知道一些基本的概念和背景。第二世时,在那个高手云能人辈出集的江湖,叶孤云也能被认为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的武学奇才,“剑掌双绝”,“预备剑仙”,在穿越之前,他已是年轻一辈之首,甚至是,实战而言,已经凌驾于好些个声名显赫修为高深的老不死之上。而在这个世界,他又是单挑未逢敌手(目前而言),被评为“传奇之上,凌驾半神,抵近神祇”(略有夸张)的顶级强者。其修为之高,可想而知,便是只其一半,也已超然逸群,非同凡响。

    而拥有这“一半修为”的伊芙,才开始修炼了多长时间呐。。。。。。

    事实上,伊芙体内的内力的来源非常复杂。

    其一是她先前不加节制地修炼所得来的“丰硕成果”,这占了小半部分;其二是叶孤云输送到其体内用以导引和援护而后余留下来的小部分内力,量很少,却难搞(不属于自身的);其三是疗伤过程中还在一直不断自外界涌入其体内的离散元气——也不知道这种完全无法解释的神异状况是因何而生的,或许,是来自其恶毒血脉的作为糖衣的一种馈赠?其四,占了最大最大的部分,来自于“原始新生”所带来的那股旺盛的“生命力”。

    那股“生命力”其实一直都很温和很安分,但是,除了时不时地为伊芙提供体力和精力的补充外(这也只是极少的一部分),它没有任何疏泄的出口。它没法疗愈伤势,也不用修补身体,而在内外的压制之下(叶孤云和伊芙共同导引),更别想强化身体,或者转化为魔力。它就只能静静地存留在体内,唯一能充分接触的,便是仿佛无处不在的内力。然后,当压制放开,它便如开闸的洪水,汹涌澎湃且势不可逆的全部转化为内力。。。。。。

    换句话说,先前为重铸经脉提供了莫大帮助的那股“生命力”,这会儿却为内伤的疗愈制造了本不存在的一层更大的困难。

    不管怎样,既然已成事实,那么也就唯有着手解决。如此巨量的内力自然不能由得它继续以游离脱序的形式存留在体内,而解决的方法主要有两个,一是排出体外,二是炼化收敛留为己用,毫无疑问后者是更佳的选择,但要办到这个就需要修炼更高明的功法,《清浊经》显然已满足不了需求。

    于是,没有任何犹豫,叶孤云将只传给过那名故人的一门高深功法传给了伊芙,这门功法有个很熟悉很经典的名字:《玉女心经》。看到这个名字就该知道,它和叶孤云自己修炼的大多数武学的来历一模一样,都只是情怀的产物——呃,不要联想到舒淇和李丽珍啦,纯洁点,该往金大侠身上想。

    与原著相比,叶氏的诸般武学,或取其神,或取其形,甚至只取其名,实质已大相径庭。但不要怀疑它们的精妙高深!到底是一个开足了外挂的穿越者窥破了武学的奥秘而精心设计出来的功法,如何能差?

    《玉女心经》就是一门只取其名的自创功法,除了名字,和原著再无瓜葛,其本质就是一门经过反复增补反复提炼雕琢而成的最适合女性修炼的顶级内功心法,共分四篇,《繁花篇》、《秋水篇》、《冰心篇》和《仙尘篇》。

    在叶孤云的引导下,伊芙轻易地就将第一篇《繁花篇》学会,并迅速练至圆融,进度之快,直让叶孤云瞠目结舌。而她体内的汹涌内力才耗去了三分之一!

    无奈何,叶孤云只好接着将《秋水篇》传授给伊芙,只是,他如何也不会想到,相同的境况,竟再次发生。。。。。。

    要不要这般天才?要不要这般妖孽啊?

    叶孤云突然明悟,其实,伊芙才是真正的开足了逆天外挂的位面之子啊!和她相比,自己这个经历了两次穿越的“幸运儿”都还显得弱爆了啊!

    话回正题,接下来还是要着手解决最后的一点小问题,毕竟就算在练成了《秋水篇》后伊芙体内的那股汹涌内力还留有五分之一。然而这五分之一却不能通过进一步修炼《冰心篇》来化解,因为《冰心篇》的修炼已涉及到境界的领域了,没有一定层次的感悟,勉强修炼,步履维艰之余,反会妨害自身。所以,只能选择将这部分冗余的内力疏泄到体外。

    那么,该用什么样的疏泄方法呢?能起到疏泄内力的作用的方法不要太多!

    叶孤云几乎是瞬间便有了决定。他想到了不久前才重新忆起又重新使用的一门绝学——六脉神剑!消耗巨大的它,不正好适合于当前的情境么?而且,内功已突飞猛进的伊芙,也是时候修习一门能用于实战的武学了。再者,照其特点,六脉神剑可谓是伊芙这种没啥实战经验的小菜鸟(大理世子不也是这样嘛)的最佳武学了。

    当看到伊芙数度尝试之后终于能够搓动指剑,射出一道锋锐的无形剑气时,叶孤云便知道,这次疗伤,或者说这次灾厄,真的告一段落了。

    收回内息,撤回双掌,长吁口气,接着叶孤云便开怀地笑了起来。

    伊芙显然也已清醒,她拧过身来,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叶孤云使劲的瞧,双目熠熠生辉。她的身体还是裸着的,但她似乎并不介意就这样展露在男人的眼前——尽管也没啥可看的。

    “怎么了?”叶孤云感到有些奇怪,“嘿,没事了!来!给爷笑一个~!”反正他自己是笑得很灿烂了,“能把你救回,真好!”

    伊芙还只是盯着他,不知道算是抿唇还是翘唇,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我却觉得,能被你救回,真好!”

    “是吗?”

    “当然。”

    “唔,真好。”叶孤云笑容不改,他摆了摆手,“但现在我们显然最需要洗个澡!瞧,这一身臭汗的。。。。。。”方想站起,然而腿都还没伸直,忽而眼前一黑,又直挺挺地摔回了床上,恍惚和迷蒙中,他失去了意识。。。。。。

    。。。。。。

    港口。

    迎接仪式已经来到了末尾,最后一部分,是升国旗和唱国歌。升旗唱歌其实是一项足够古老的用以展现荣耀凝聚人心的仪式,但直到共和国建立才被国父伊斯特指定为官方的一切正式活动前务必进行的一项规定仪式,甚至还将其记入宪法。而使团参访,显然属于官方的正式活动之列。

    因为是在新月城,所以升旗仪式上至少都会出现两面旗帜,共和国的国旗自是必不可少的,另外一面则是作为新月城的标志以及爱希伦家族的族徽的新月旗帜。

    至于唱国歌,之所以叫“唱”而不是“奏”,是因为在这个乐理和乐器都还很原始的时代,甚至还没有乐团的概念,所以不会有交响乐团,更不会有军乐团,没法现场演奏,因而只能靠着参与仪式的人员干嚎了。其实这或许是更好的方式,成千上百的人群一起高唱同一首歌的高涨氛围绝对不是相同数量的人群垂首肃立抿着嘴巴默默静听乐团的演奏可比的。

    对于唱国歌之事,围观的这些新月城民众们倒是很赏脸,也不知道是真的非常爱国还是纯粹只是爱凑热闹,反正他们都在热情开怀地唱着,人群中的一些吟游诗人甚至拿出自己的乐器,乐呵呵地伴奏着,场面一片欢腾。

    不同于那些无甚立场的小市民,费雷拉是个忠实的伊斯特主义者,他还是军人,而且身居高层,是共和国的将军,他对国家无比忠诚无比热爱——当然绝对少不了他们家族是这个国家中的既得利益阶层的因素——所以这会儿他正以最昂扬的姿态站立着,对缓缓上升的国旗行注目礼,并高声唱着国歌,看起来就是一名最慷慨激昂的爱国者,尽管此时的他心里略略有点郁闷。

    费雷拉遭遇了点小挫败。

    就在刚才,他卯足了劲甩出了一副高扬的姿态想要在第一面时来一个先声夺人,谁曾想瑟曼那老奸巨猾的老混蛋轻描淡写地就将他的示威化解于无形,让他有种一拳打在棉花团上的感觉,特别憋闷。仔细想想,自己似乎还小小地出了个丑。。。。。。

    「果然,搞政治的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费雷拉有个优点,他能很快地认清事实,并对应的做出调整,所以,情知不可能在唇舌功夫上胜过这些老练的政客,他便决定用其他方法找回场子,譬如,在自己最熟悉的领域。

    话说回来,直到现在他都还没见到自己最想见的那个人呐!

    「你是在躲吗?你躲不了的!」

    升旗仪式结束了,整个迎接仪式也随之结束。相关的工作人员开始疏散前来观礼的民众,一边维持秩序,一边划出道路,好让参访团的人员进入城中,落脚驿馆,以作休息。当然,如费雷拉、沙隆巴斯、提亚戈和小费米恩等首脑级人物及其贴身亲随是不用随着大队挤在寒酸的驿馆里的,他们的住处另有安排,保证贴心舒适,于情于理,新月城方面都不能怠慢了这些贵人。

    事实上,沙隆巴斯和提亚戈根本不需要大公爵为其做出安排,他们在新月城里都有自己的住处,区别是沙隆巴斯的是属于其个人的,而提亚戈的则属于其家族的。尽管在这个时代还没有房地产的概念,但很多有钱人已经晓得在繁华的大城市里购买一些房产以作投资或者资产保值,而永远人多地少寸土寸金的新月城显然是其中最优的选择之一。呵呵,可千万不能低估了人们在理财方面的精明,每个时代都不能。

    人潮还在缓缓疏散,这些贵人倒是不急于立即离开,他们淡定地停在原处,“优雅”地等候着。场面?绝不至于冷清,先不说大公爵、图兰森以及何塞等制造话题调动气氛的高手,单是花蝴蝶一般的阿贝拉就足够让众人没法歇下耳朵和眼睛。

    可不是么?阿贝拉毫无疑问是此时场中的焦点。她生动且风趣、优雅且得体地谈笑着,讲述自己的见闻,倾听别人的心声,她不着痕迹地带动着现场的节奏,让其按照自己的意愿一路行进,她还能照顾到每个角落,不让任何人感觉受到冷待。

    这个西陲第一美人就是个标准的社交女王,她的交际技巧娴熟且精深,一颦一笑之间便搅动了风云,按下了任何竞争者的光芒,攫取了所有观众的目光,无论男女。

    女的更在意其讲话内容和交互方式,都在津津有味有问有答地聆听她讲述的一些来自南方发达地区的潮流资讯和新鲜见闻,而男的更多的只是在欣赏此时的阿贝拉所展现的那种自信而妖娆的美态——好些个男人甚至顾不得身边已经开始抗议的女伴了,只晓得目光紧随,一瞬不瞬,色授魂与。

    看到妻子如此出色的表现,费雷拉心里不由再次泛起一股无法掩饰的得意。

    「她是我的!」

    瞄了眼身旁故作矜持(他认为的)的大公爵,费雷拉觉得反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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