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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匈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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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斗很急促,没有任何的铺垫,匈人将攻城塔,云梯等攻城的器械推到沃尔姆的城下,由于叶峰的暗示和游牧匈人大多是骑兵,所以选择了观战,并没有参加攻城。对此其他的匈人和蛮族们也很乐于看到这种情况。

  因为如果不参加攻城,就意味着不能参加劫掠的盛宴,但是高速机动的游牧匈人劫掠的已经够多了,他们不想因此死人,对比惨烈的攻城战,劫掠那些几乎没有防备的村庄要容易的多。

  游牧匈人凭借的高速机动,往往劫掠的效率是步兵的五六倍,而且他们总能首先发现最为富裕的肥羊,所以这三千游牧匈人劫掠的财富却是占据了三万五千远征军劫掠财富的三成左右。

  但是在叶峰的暗示下,游牧匈人的酋长和部落民选择将多余的物品换成马匹和武器装备,而且这些游牧匈人基本上按照了新教的教义,大约出现了十几名信仰坚定的狂信徒。他们成为了信徒,成为了信仰的中坚力量。

  虽然宗教不可能让这些游牧匈人完全放弃奢侈腐败的定居生活,但是一定程度上还是延缓了这种进程,至少在叶峰的有生之年,他们不会定居下来,成为一名农民。宗教往往有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能力。

  它既能让人疯狂,也能让人平静。

  沃尔姆城下,首先阿提拉派出的是格皮德人,阿提拉手下最骁勇的蛮族,数千格皮德人如同丧失理智的疯牛般,在他们的首领阿尔达里克的带头冲锋下,攀上了云梯。

  这些匈人没有像后世的蒙古人一样派出奴隶和民众去送死,而是让仆从军首先攻击,格皮德人勇士在忍受了罗马军队箭镞、投石、投枪之后,终于登上了城墙,开始和罗马军队进行肉搏战。

  阿尔达里克大吼道:

  “这些只会躲在城墙后面射箭的懦夫,让我们好好的教训一下他们!”

  格皮德人哈哈大笑,勇悍的格皮德人冲击着罗马人的盾墙,砰砰砰,一阵阵的撞击声响起,阿尔达里克虽然一开始冲在了最前面为格皮德人做模范,但是慢慢的,他就逐渐缓下了步子,躺在地上,拿起盾牌,挡住了自己身上的要害处。

  和叶峰一样,这名聪明的格皮德人首领也很会表演,要是他每次真的在战斗最激烈的地方战斗,他早就阵亡了。

  格皮德人凭着一股悍勇的劲头,硬是把这群罗马军队打的节节败退,一名格皮德人跳起来,抡起重斧,将一面重型的包着铁皮的罗马圆盾砸裂,这名拿着罗马圆盾的蛮族士兵砰的一声就被砸飞了,一口鲜血喷溅出来。

  罗马重型盾牌,现在的罗马军队更侧重于防御,而不注重进攻,所以之前的轻型冲锋木盾被换成了重型包铁皮盾。

  阿玛迪斯用中气十足的声音喊道:

  “罗马人,前进!”

  阿玛迪斯抽出长剑,加入了战阵,试图挽救岌岌可危的盾墙和方阵,他的加入,的确鼓舞了罗马人的军心,本来快要被格皮德人击垮的盾阵再次稳固起来。

  罗马人愤怒疯狂的用长剑突刺着眼前的格皮德人,几名罗马人同时刺出了五六剑,瞬间一名状若疯狂的格皮德人的小腹、胸膛、手臂、大腿等各身体各处同时被刺出了十几个大窟窿,他的身体软软的倒下去了,其他的格皮德人又冲了上来。

  

35。最后的罗马人

  罗马人的最后的殊死搏斗和勇敢震撼了格皮德人,正当阿尔达里克看着自己部落的勇士一名名倒下在罗马人标枪的攒射下,倒在了罗马人的盾墙之下时。

  罗马军队内部突然一阵骚动,左翼右翼的蛮族雇佣兵临阵脱逃,他们抛下了罗马人,在蛮族将领的带领下,向着城外逃窜而去,任何敢于阻拦他们的罗马盟友都被他们砍成了碎片。这些蛮族雇佣兵不想为罗马人卖命了。

  阿尔达里克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紧接着他却是欣喜的大笑起来,他站了起来,拿起圆盾和长剑,随着格皮德人冲向罗马的中军。

  由于他们左翼右翼的突然逃窜,格皮德人从左右包抄了最后的罗马人。

  此时阿玛迪斯拿起长剑,年迈的他虽然不复当年之勇,但是依旧十分的骁勇,站在他面前的两名格皮德勇士试图杀死眉头染血的阿玛迪斯,但是阿玛迪斯毕竟久经战阵,几名年轻的格皮德勇士又怎么能轻易的杀死他。

  他挥动长剑,一名格皮德人的脖子被划开了一道大口子,鲜血噗噗的流出,白肉也翻卷起来。另外一名格皮德勇士试图用长矛刺穿阿迪马斯的胸膛,但是阿迪马斯轻巧的闪过,如此同时,阿玛迪斯如毒蛇般的利剑刺穿了高卢人的小腹。

  阿玛迪斯用力一搅动,格皮德人呻吟了两声,肠子被搅碎,生命力迅速的消逝,身子软了下来,倒下去了,阿迪马斯满身的血水和臭汗,他感觉蛮族越来越多了,他急促的大口呼吸着,将身体内的浊气呼出。

  源源不断的格皮德人从云梯上攀上了城墙,阿玛迪斯的手脚酸痛,因为过度的剧烈运动而感到阵阵的疲惫。

  他又刺死了一名突入罗马人盾阵的格皮德人,那名格皮德人捂住伤口,无力的倒下去了,鲜血撒满了城上,到处都是人体的内脏、肠子,还有血水,最多就是躺在地上的尸体,密密麻麻,就如同被风吹倒的麦子。一片一片的,到处都是。

  但是阿玛迪斯感觉越来越吃力了,他的动作因为氧气不足和极度疲劳而难迟缓,他的心脏跳动的越来越急促,但是他仍旧在战斗,他知道,他不能倒下,不然他的罗马军团将会崩溃,实际上,要不是阿玛迪斯的力战,这支罗马军团早就崩溃了。

  到了五世纪,罗马一个军团的人数不过千余人,不仅人数大减,而且质量也是。

  阿尔达里克和阿玛迪斯在战场上相遇,其余的蛮族和罗马人纷纷后退,双方都想杀死对方,阿玛迪斯怒吼道:

  “罗马,是文明!罗马,是权力!我将杀死你,以上帝的名义和罗马的荣耀起誓,你们这些蛮族胆敢反抗罗马的权威!如果你们卑躬屈膝,待罗马军团横扫高卢之时,或许能饶你一命!”

  阿玛迪斯还在幻想援军会来,但是罗马的骄傲让阿玛迪斯依旧一副高傲的面孔,居高临下的说道。虽然罗马除了他们祖先的荣光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阿尔达里克好像被他激怒了,他愤怒的大吼着,以不弱于阿玛迪斯的音贝喊道。

  “假如你们的文明是要我们卑躬屈膝的活着,那我们就让你见识一下野蛮的骄傲!”

  阿尔达里克愤怒的连身上的皮甲都颤抖起来,他的头发好像都要竖起来,如同发怒的雄狮,但是阿玛迪斯也是一头战场上的勇敢雄狮,虽然他已经衰老了。

  阿尔达里克首先出击,他狂怒的将长剑砍向阿玛迪斯的脖子,阿玛迪斯敏捷的向后轻轻一跃,额头稍稍后仰,躲过了这致命一击,他反而将长剑刺向露出大腿的阿尔达里克,但是阿尔达里克也不弱,他慌忙的举起盾牌,去抵挡这一击。

  砰的一声,盾牌被重重一击,可见阿玛迪斯的用力之大。

  “老东西!这就是你的本事吗?”

  阿尔达里克试图激怒阿玛迪斯,让他露出破绽,但是阿玛迪斯也是战场宿将,怎么可能会轻易上当,而是反唇相讥道:

  “这就是所谓的蛮族勇士的首领吗?连我这一个垂老的老头子都打不过!哈哈!”

  阿玛迪斯没有说话,而是四处游走,寻找着这个罗马老将军的弱点,双方不时的交战,最后,年轻的阿尔达里克按奈不住,毕竟是年轻气盛,他露出了胸膛的破绽。

  阿玛迪斯眼中一道精光闪光,长剑如游蛇般刺向了阿尔达里克,阿尔达里克瞬间大惊,但是他已经反应不过来了,他甚至在绝望的一瞬间闭上了眼睛,但是紧接着没有刺痛感,而是一声惨叫,一把热血溅射到脸上。

  等他睁开了眼睛,他感觉这一刻将永远的凝固,一名格皮德人的将长矛刺进了阿玛迪斯的脖子中,罗马老将军刺出的长剑无力的垂了下去,紧接着他手中的长剑砰的一声掉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时间在这一刻也仿佛是凝固了,阿尔达里克感激的朝着那名格皮德人勇士看了一眼,没有说话,格皮德人再次如同狂怒的野猪般撞了上去,这次罗马人的盾阵如同豆腐一般被撞了一个粉碎。

  阿提拉看到罗马人即将战败,让鼓手吹响了冲锋的号角,其余的蛮族和定居匈人纷纷涌上了城墙,这个时候,罗马人再也坚持不住,在蛮族的汪洋大海中被淹没。

  沃尔姆城中响起了妇女的尖叫声,城破在即,人心惶恐。

  但是这还不是战争的结束,逃向城外的蛮族士兵,骑着马的暂时没有危险了,他们可以逃向更远的地方,但是他们将会成为盗匪,他们会洗劫他们本来保护的村庄。

  但是那些没有马匹的蛮族将受到灭顶之灾,他们分散的、惶恐的逃窜,由于几个蛮族将领的意见不同,他们选择了不同方向逃跑。这也使他们没有全军覆没,但是分兵更是让他们遭受了灭顶之灾,对于逃跑的蛮族,其余的匈人和蛮族没有兴趣,他们只想去沃尔姆掠夺。

  

36。骑士之魂

  地狱中的恶魔来了,滚滚的马蹄声响起,大地也跟着震动起来,尘埃滚起,又落下,黑色的风暴将席卷这些逃跑的罗马的蛮族雇佣兵,虽然他们穿着罗马人的制式装备,却不准备守护罗马,他们只为金钱而战。

  现在,他们必须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

  叶峰带领游牧匈人,策马疆场,叶峰轻蔑的笑道。

  愚蠢的蛮族,自以为可以逃过匈人的追击吗?逃跑不过是加速你们的死亡罢了,现在,是匈人的表演时刻了,让你们见识一下骑兵的威力了。让你们明白,古典时代已经过去,骑士的时代即将到来,重步兵的末日,已经到来!

  现在是骑士的天下,这是骑士的时代!骑士的辉煌纪元,已经到来!

  不用叶峰吩咐,也不用任何的指令,这些身经百战的匈人在射击距离到达的时候,纷纷抛洒下箭雨,密集的箭雨将这些几乎没有任何护甲,除了一面盾牌的蛮族粉碎!

  叶峰没有说话,匈人们却是极为的激动,他们是享受这捕猎的进程,匈人的怒火可以摧毁一切!所到之处,无不变为废墟,匈人的马踩过的地方,也不会长草,这些关于匈人的传说在这些蛮族的心中回荡。

  他们越是害怕,就越是想起这恐怖的传说,那些马匹上的骑士,如同地狱中出来的恶鬼,将恐惧、死亡、瘟疫带给这些蛮族。

  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黄色的皮肤,带给了这些白种蛮族最深层的恐惧,未知,往往是最可怕的。

  “这些恶魔,他们都是恶魔,我们今天死定了!”

  “主啊,救救你的子民啊,难道审判日来临了吗?他们都是地狱中的恶魔吗?”

  “我宁愿面对一千支罗马标枪的攒射,也不愿面对匈人的飞箭!”

  。。。

  蛮族恐惧的说道,胆小者已经跪在地上,祈求上帝,少数人想要用标枪射击匈人,但是他们无奈的发现匈人的箭可以射中他们,但是他们的标枪却是射不到匈人。

  匈人围着这群呆坐在原地的蛮族,乌尔丁喜欢野蛮的近战,但是他这次没有选择近战,而是如同戏耍猴子一般戏耍这群野蛮、愚昧、愚蠢的蛮族。

  “哈哈哈!杀死他们比踩死一只蚂蚁还简单!”

  “长生天庇佑!要是我们敌人一直是这群绵羊,我们可以征服整个世界!”

  “世界,在长生天的脚下,我们要以世界为长生天做一个毡房!要砍伐烧光所有的森林,作为我们的草场!”

  “我要操光这些世界所有民族的女人!哈哈!”

  。。。

  这些匈人围绕着蛮族,一边射箭一边肆无忌惮的大声谈论道。由狂信徒带头,教士们领导,隐隐约约之间部落首领的权势被架空了,所以这些掌握最大资料的首领也试图接受新的统治模式,成为一名教士。

  叶峰心中不屑的想到,所谓全民皆兵的蛮族,也不过如此,在骑士的面前,唯有骑士能够打败骑士,步兵,只不过是渣宰罢了,在没有热武器的时代,拥有先进马鞍、马上装备的匈人,俨然是这个时代军备竞赛的领先者。

  马鞍让匈人成为先进的战争机器,高速机动能让他们发挥出闪电般的速度,闪电战,当之无愧属于他们,匈人紧贴在马鞍上,如同闪电般飞速驰骋,马背上,他们实力不可小觑,他们进退自如,他们来回骑射。

  匈人的马鞍比罗马人先进的多,匈人的马鞍和罗马人的马鞍不同,匈人的马鞍前后部分都较高,这种马鞍的优势显而易见,它可以在前方给你支撑,同时在背后给你强有力的支撑,骑手可以在上面扭转上身,朝任何方向射箭,去肆意的屠戮他们的敌人。

  如同切瓜一般容易,匈人几乎是固定在马鞍上的,这是匈人马鞍和罗马人马楠最主要的不同,往往是一点点小小的不同,就能改变整个世界。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改变世界。给我一个马鞍,我就能征服世界!

  骑手们一旦在马鞍上坐稳,那么他将和马融为一体,而这个时候,他的战斗力将呈几何倍数的递增,在中世纪,没有一次农民起义步战的农民能击败骑马的骑士贵族。骑士的强悍,不仅体现在它原本就有的实力上。

  还有的对于人心理的一种震慑,当高速机动的骑兵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冲击步兵时,没有人的心中不害怕、不恐惧的。骑士之威这个时候将发挥到极致。

  特别的马鞍,能让匈人从任何角度放箭,正是因为如此,匈人几乎无所不能,并远远的超过了对手。匈人如何能击败几十倍于他们乃至更多的蛮族,并让他们臣服,靠的就是骑兵。

  叶峰认为,匈人之所以在阿提拉死后,竟然再也无法击败曾经轻而易举打败的敌人,匈人不再骑马,那么他们和蛮族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个时候被击败,就没什么好奇怪了。而且匈人刚刚进入西欧时顺风顺水,后来却是后继无力。叶峰自以为,是他们失去马上的优势。

  蛮族已经损失殆尽,他们此时士气低落,匈人几乎射光了箭壶中的箭,不大的一片地方全都插满了箭镞,土地上,盾牌上,人的身体上。

  “我们投降,我求你,我求你!”

  一名蛮族头领哭成了一个泪人,他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他的脸上尽是泥垢和鲜血,一副死人的模样,他的盔甲已经残缺不全。

  叶峰从来不留活口,但是现在,他改变了主意,夏隆会战需要人替这些游牧匈人出战,不然叶峰只能提前和阿提拉决裂。

  叶峰举起了手,示意匈人的箭雨暂停,匈人中的教士和狂信徒纷纷举起了拳头,示意其他的匈人停下手来。箭雨停止了,剩余的几百名罗马蛮族雇佣兵全都放松的呼出了一口气。

  战争,终于结束了,叶峰没有没收他们的武器,也不准备将他们当做奴隶,而是当成仆从军。

  “很好,你们将和我们一起发财!”

  叶峰如是微笑的对这些罗马蛮族雇佣兵说道。

  

37。打猎

  沃尔姆城中发生的一切,和奥格斯堡发生的一切,没有任何的不同,奸淫掳掠,个个不少,尖叫声,惨嚎声,一个不少,野蛮与文明的碰撞,民族大融合,就是这样发生的。叶峰忍不住讽刺的笑道。

  这就是所谓后世鼓吹的民族融合、文明伟大碰撞,不过是血腥的不能再血腥的暴行罢了,一群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对另一群罪犯施以暴行罢了,一部人类的战争史就是一群强奸犯、杀人犯、抢劫犯的历史。

  而所谓的罗马光荣,只不过是一块遮羞布罢了。

  相比于这种所谓的文明,叶峰更喜欢这种赤裸裸的野蛮,野蛮更文明唯一的不同就是文明有一块厚厚的遮羞布。

  叶峰没有兴趣,没有心情去看这些暴行,他与游牧匈人策马回到毡房,休息去了,叶峰回到毡房,以一种世人难以理解的语言开始编纂《腾格里经》。

  经书被记载在莎草纸之上,制作莎草纸的工艺很简单,首先把收割的纸莎草根茎削掉外皮,然后切成很小的薄片,接着把纸莎草片放入水中浸泡几天,以去除根茎中的糖分,最后将浸泡的纸莎草片像编草席一样编在一起,用木头敲打,石头挤压,将水分排干,然后打磨一下,莎草纸就完成了。

  正是这种极为简单的莎草纸让叶峰的宗教行为有了传播的媒介,他可以将教义记载在经书之上,让十二门徒可以通过经书学习,背诵,然后口口相传,因为这个时代,纸是极为昂贵和缺乏的资源,而且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写一个副本。

  所以叶峰在编纂经书的时候,尽可能的将经书编纂的简单容易。

  叶峰的毡房,由围墙、房杆、顶圈、房毡、门组合而成,上面是穹形下面是圆柱形,毡房的交错处用牛皮绳扎紧。

  一顶毡房,通常有四个区域,厨房、卧室、长生天的礼拜处,灵位。叶峰的独立毡房高约三米多,有烧水的铁炉,可以用来冬天烤火,现在则是烧开水,然后放凉了作为凉白开。

  地毯则是白天吃饭和接待客人的地方,叶峰现在正坐在地毯上面吃着奶制品,虽然游牧匈人有不少的牲畜,但是牲畜也是他们重要的生产资料,他们主要的食品还是奶制品。

  奶制品算不上美味,但是用来调和饮食结构再好不过,就算是肉食动物,也不能总是吃肉啊,何况是杂食动物的人,总是吃肉对身体也不好,营养均衡最好。

  叶峰有一句没一句的和两名高卢少女,科琳,卡拉聊着天,科琳在高卢语中,是少女的意思,而卡拉是朋友的意思。

  “你一直都生活在高卢人的村庄里吗?从来没有离开过吗?”

  叶峰随意的问道,他不想他的吃饭时间太过无聊。

  “是的,我和卡拉一直居住在村子里,自从你们来了。。。”

  科琳已经逐渐适应了自己的奴隶生活,身为一个奴隶的自觉,她已经有了。

  “希拉莉,说说你的故事。”

  叶峰转过头来,对着希拉莉说道,希拉莉则是讽刺的摇摇头。

  “我没什么好说的”

  叶峰呵呵一小,戏谑的说道:

  “无趣,无趣。”

  第二天清晨,叶峰策马于高卢的北部平原。高卢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平原占据了总面积的三分之二,高卢中部和东部属于大陆性气候,森林覆盖率极高。

  有趣的围猎又开始了,叶峰以教士和信徒为枝干,开始逐渐掌控整个游牧匈人,以教阶作为等级。叶峰得意的微笑,他喜欢上了这种胜利的、无拘无束的感觉。

  不必每天按时睡觉,也不必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每天忙忙碌碌,好像机器一般的工作。

  叶峰骑着马,脚跨在马鞍之上,雄赳赳,气昂昂,在平原上尽情的驰骋着,他喜欢这种骑在马上的感觉,这种自由、爽快的感觉难以用语言去形容。

  但是叶峰并没有满足于此,喜好探险的他决定深入高卢人的森林中,去进行一场围猎,随行的有几十名匈人勇士,叶峰策马进入高卢的阴暗森林之中。

  纠结的藤蔓为高卢森林织成了一道密集的城墙,将外人组织于此,但是喜好刺激的叶峰并没有止步于此,他们策马进入了险恶的森林中,决定进行一场围猎,匈人的业余运动和他们的生活习惯。

  森林中光线昏暗,但是也不是那种不可看见,叶峰在森林中骑着马行走了很久,突然之间,一只褐色的野兔从草丛中跳了出来,然后如闪电般迅疾的掠过,叶峰差点没有反应过来,稍微愕然了一下,叶峰小心的张弓搭弦,瞄准了目标。

  叶峰并没有莽撞的射出箭镞,而是极有耐性的等候着,果然,一会之后,躲在草丛中的野兔再次蹦出,离叶峰不过十米的野兔被箭镞精准、狠辣的钉在了地上。

  野兔挣扎的蹦跶了两下,死去了,叶峰旁边的匈人骑马过来,将野兔收集起来,这种粗活就用不着叶峰亲自动手了,叶峰所要做的,就是找乐子,享受围猎的乐趣。

  叶峰在森林中骑马很久,终于,第二个目标出现在了叶峰面前,一头成年的公鹿,体型不小,身上布满了好看的花纹,公鹿也注意到了叶峰和匈人,受惊的奔跑起来。叶峰挥手让匈人跟班后退,自己夹了一下马肚子,马吃疼,迅疾的跑了起来。

  叶峰拉动缰绳,将马引导向公鹿逃跑的方向,于是在障碍物很多的森林中,一人一马一鹿,就做着奔跑运动,叶峰让马尽可能的加速,但是不时有倒下的灌木、石头阻挡来路,让叶峰不得不减速,而公鹿却是越跑越远。

  叶峰没有着急,而是迅速的冷静下来,他没有立刻的射出箭镞,而是仍旧不紧不慢的追赶,终于,前面是一片平坦开阔处,马的速度快了起来,叶峰策马追了上去,而公鹿现在却疲惫的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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