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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4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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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坦笑道:“我其实巴不得辽人发动“口疮“这样的阴损手段,要知道瘟疫一旦发生,尤其是在春暖花开之时,不肆虐到寒冬降临根本就不会停止。

我大宋的战马说实话大部分都是驮马,真正能够上马作战的骑兵,只有赵旉统领的那三万人。

如果起了口疮,对辽国的伤害要比对我大宋的伤害要大的太多了,咱们只有马,骡子,驴子,没有牛羊,辽国一旦发动这种针对牛羊的瘟疫,没有十年时间,它们休想从瘟疫的阴影中走出来。”

苏洵瞅着天边的云彩淡淡的道:“老夫自然是知晓这个道理的,老夫只是假设一下,如果草原上真的爆发了大规模的口疮,你说没藏讹庞还能不能从辽国迁徙走那么多的人,或者说没藏讹庞还敢不敢留在中京夺取我们的胜利果实?”

郎坦打了一个寒颤惊恐的看着苏洵道:“这事……”

苏洵笑道:“老夫只是随便说几句,只是担心辽国人会狗急跳墙,不可不防啊!

“去年冬天草原上下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雪,而今年春天,直到现在都未曾下过一滴雨,但是土地却非常的湿润,草木生长的繁盛至极,这对辽人来说本该是一个畜牧的好年景,只可惜有了兵灾,什么好年景都经不起这样糟蹋……”

苏洵拍拍郎坦的肩膀就坐着马车重新上了路,见到云峥的时候,苏洵心情极为高兴,晚饭都多吃了一碗。

战争已经开始了,既然没有任何一方想要退缩,那就把战争变得更加残酷一些,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能看出一个国家的实力来。

口疮这样的事情,苏洵是从辽人自己的史册上看到的,这种恐怖的瘟疫,其实每一年都不可避免,地大物博之下,总是会有某一个地方会爆发瘟疫,辽人对初期的口疮有着非常娴熟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在第一时间杀死患病牲畜,不论方圆十里之内有多少牲畜都在屠杀之列,而后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

ps:第一章

第十二章没了外壳的陈琳

“口蹄疫啊,这东西只对蹄子是两瓣的动物有作用,对战马这种一块蹄子的动物一点用处都没有。

再说了,疫情这东西一旦爆发是不分敌我的,一旦疫情传到大宋,造成的损失恐怕就大了。”

从苏洵那里得知这个秘密之后,云峥并不是很感兴趣,这东西伤害牛羊,也伤害猪,如果单单以数量来计算,一场口蹄疫爆发之后,大宋的损失绝对要比辽国大的多。

大宋才是这世界上猪牛最多的国家。最麻烦的是大宋人都喜欢聚在一起生活,这样就会导致瘟疫以极快的速度蔓延,瘟疫造成的火烧连营在大宋比比皆是。

辽人和西夏人他们对口蹄疫的发生有着非常高的警惕之心,只要稍微发现有口蹄疫的症状,他们就会立刻下手除掉病牛和病羊,根本就不用官府下令,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生存的自觉。

在大宋根本就不会有这种事情,百姓会把病死的猪羊立刻拿去卖掉,用来弥补家庭的损失,至于会造成什么后果他们一般是不管的,即便是有官府三令五申,也无法阻挠他们这样做。

“苏先生,这个主意不能出,如果被外人得知,你苦心经营多年的清誉就会毁于一旦,到时候万夫所指之下,您恐怕只有跟我去海上钓鱼这一条出路了。”

苏洵冷笑几声道:“出了这种杀千刀的主意,你以为老夫还会苟活人间?别人知道不知道有什么关系,至少老夫自己知道,当时以为,只要这个计谋的效果达到了,老夫披发入山也就是了!”

云峥瞅了苏洵一眼笑道:“最烦你们摆出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的模样了。自己把坏事情做了,然后向天下人大呼,老子一人做事一人当,要命拿去就是!好像你们的性命很值钱一样。

老百姓养一口肥猪需要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农妇为了养好这口猪,可谓操碎了心。有时候比养自家娃子还要操心,就盼着年节时分杀掉,给家里换回一些钱财,落一些下水和碎肉吃。

如果被你弄出来的口蹄疫给毁了,你披发入山屁事没有,了不起拿自己的脑袋来说事。

可是农妇一年多的辛苦谁去偿还?家里的娃子流着口水盼年节杀猪吃口肉的心思被你毁了,谁来偿还?

到了那个时候,你的脑袋在农妇眼里未必有一颗猪头值钱,所以啊。你还是收起这个心思吧,如果能弄瘟疫,我早就弄了,燕云十六州必须是一刀一枪打下来才成,唯有这样才有威慑力,取巧在某些时候能成,但是不适用于燕云地!”

苏洵皱眉道:“当初在进攻侬智高的时候,你不是一样利用了瘟疫?没听说大宋人说你的不是。”

云峥皱眉道:“乌巢城的瘟疫是因为尸体太多。再加上蚊蝇肆虐,以及乌巢城特殊的气候才引发了那场瘟疫。

你当时就在乌巢城。不会不清楚那场瘟疫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吧?云某人没有刻意的去引发瘟疫,事后还在积极的扑灭瘟疫,我们付出了多少努力你应该都看在眼里了。

这样的情形之下,谁能指责我?”

“老夫记得你曾经说过,战争就是没有人性的地方,为了取胜无所不用其极乃是制胜之道。

你在杀戮萧打虎的步军之时。老夫未曾看到半点仁慈之心啊!”

云峥摇摇头,拖着苏洵来到比例最大的一个沙盘跟前,指着大宋,西夏,辽国。这三国的疆域道:“先生,你先看看这里的沙盘,然后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

苏洵瞅了一眼就长叹一声道:“你之所以不同意老夫用这个法子,原因就是害怕别人对大宋使用这一招?”

云峥苦笑道:“看了地图你应该发现,我大宋的疆域上城寨密密麻麻,辽国,西夏多是一片片的空地。

一旦瘟疫降临,我们的损伤将十倍百倍于辽人或者西夏人,没人是傻子,我们能用瘟疫来当做武器,别人也能,到时候大家都用这东西,这世上还能有几个活人?

除非我们能够研究出一种药物可以抵御各种瘟疫,否则,使用瘟疫作为武器这件事你想都不要想。”

苏洵叹息一声,用麻布掩盖上了那个沙盘,同时也把自己心地里最阴暗的部分也给掩盖了起来。

云峥见苏洵不再坚持使用瘟疫,他自然也会快速的把这件事完全忘记,就好像这件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郎坦那里云峥也给了他严厉的警告,终于把这件事彻底的平息了下去。

大军在草原上行军,前军已经没入了地平线,后军依旧源源不断的从草原上冒出来,大军之所以会摆成一个长蛇阵,原因就是草原上糟糕的路况。

草原上本来是没有路的,走的牲畜多了之后也就成了路,这样的羊肠小径密密麻麻的分布在草原上,对牧人来说非常的方便,但是对数十万人的大军来说就是偌大的麻烦。

组成方阵一路推进根本就不可能,这里的丘陵和沼泽实在是太多了,因此长蛇阵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军阵两边的斥候不断地站在远处的丘陵上四处瞭望,探马也不断地在青黄交接的草丛里现身,而天上的海东青更是从未停止过盘旋。

几乎没有变化的环境,几乎让所有的人都失去了观看景致的想法,埋头赶路是唯一的选择。

云峥不再骑马了,坐在一辆大车里,长途的骑马现在对他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了。

马车颠簸,金黄色的茶水不时的从茶杯里荡漾出来,陈琳习惯性地拿着一块抹布擦拭茶盘,这样的活计他干了好几十年,早就形成条件反射了。

“元狩六年,大司马大将军、冠军侯霍去病薨逝,时年23岁。”陈琳丢下抹布,自言自语的道。

正在看书的云峥看了陈琳一眼,继续看书。

“元狩六年,大司马大将军、冠军侯霍去病薨逝,时年23岁。”陈琳提高了嗓门又说了一句。

云峥无奈的放下书,给陈琳倒了一杯茶水懒懒的道:“不劳您说两遍,这事我知道。我已经快三十岁了,冠军侯的灾难降临不到我身上,说实话,你是怎么知道瘟疫这件事的?”

“老夫不知晓!”陈琳回答的很是生硬。

“不知晓你拿那个死于瘟疫的冠军侯来警告我做什么?快说啊,你今天赖在我车上一天了,再不说就没道理了。”

“苏洵把他的想法告诉老夫了,事后告诉老夫的……”陈琳有些丧气的摊开双腿,很无赖的样子。

“既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你把这事忘记了不就完了?”

“老夫害怕!”

云峥哑然失笑道:“你一个人密谍司的大统领会有这种非常负面的情感?难道说关于你密谍司乃是人间地狱的说法都是错的?”

“老夫面对的全都是一家一户的目标,你们的目标却往往都是一个国家,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杀一个人和杀死一百个人没什么区别吧?”

“有,区别很大,非常的大,老夫杀人处置的都是乱臣贼子,那些人都有取死之道,你们杀的人不同,仅仅是因为他和我们不是一个国家的人。”

“我记得杀辽人的时候好像你是最愉快的一个!”

“瘟疫是不同的……”

“所以我没有答应啊!”

“你当然不应该答应!瘟疫是人世间最恐怖的恶魔,至道三年,老夫亲眼看着爹娘兄弟姐妹一个接一个的死于瘟疫,十二岁的我把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掩埋掉,然后挖了一个大坑躺在里面等死……结果老天不要我,我在死寂的村子里活了一年之久。

说实话,感觉不错,因为不论谁家我都能轻易地进去,谁家的粮食我都能自由的吃,谁家的鸡鸭都是我一个人的,也就是在那一年,我就不在乎我的性命了,因为不论怎么样我都死不掉……”

“口蹄疫而已,又不是人瘟!”

云峥话音未落,陈琳就一把扯起云峥对着他怒吼道:“都是一样的,只要是瘟疫,都是一样的。”

陈琳看见云峥在向他笑,恨恨地把云峥丢在车厢里,跳了出去吗,这对一个老人来说,身手不错!

陈琳走后,云峥就比较得意,挠挠头皮继续看自己的书,能让这个老家伙在自己面前吐露心迹太难得了,这就是说从这一刻起,这家伙称之为自己人也不为过。

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他开始接纳你的时候,礼仪这东西就会逐渐消失,话语里的修饰词汇慢慢地就会消失。

两个衣冠楚楚的男女恋人,刚认识的时候或许会文雅的像是绅士和淑女,一旦熟到一定地步之后,放屁磨牙打呼噜各种陋习就会出现。

至少,云峥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陈琳能帮着自己擦桌子就说明老家伙在自己面前已经没有什么伪装了,刚才发怒可能就是因为他自己也发现了这一点。

“猴子,把从家里带来的罐头给陈琳送两罐子,听说那家伙比较喜欢橘子的……”

ps:第一章,前晚,岳母大人发病,由于岳家没有儿子,孑与必须顶上去,老人家被脊椎骨刺折磨的痛不欲生,却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求问,哪里有好方子,至少不要让她那么疼。

第十三章母子

崔达坐着一辆蒙的严严实实的牛车悄无声息的回到了东京。

崔家在东京有有一座非常豪华的四进宅子,崔达的堂兄崔复礼一直打理着这里,当牛车路过崔家宅院的时候却没有停车,普通的牛车骨碌碌的驶过崔家高大的门楣,沿着曲折的小径来到了顺天门一个很不起眼的里坊,这里是东京商贾存放货物的地方。

牛车驶进一座小小的院子,然后就关上了大门,头上戴着幕离的崔达走进屋子之后,赶车的老汉就送进来一壶茶水,然后就退下去了。

里坊的地势很高,崔达住进去的小院子恰恰是最高的一座院落,坐在自家的矮榻上就能看见城外的金明池。

金明池周长九里三十步,池形方整,四周有围墙,设门多座,西北角为进水口,池北后门外,即汴河西水门。

正南门为棂星门,南与琼林苑的宝津楼相对,门内彩楼对峙。在其门内自南岸至池中心,有一巨型拱桥──仙桥,长数百步,桥面宽阔。桥有三拱“朱漆栏盾,下排雁柱”,中央隆起,如飞虹状,称为“骆驼虹”。

早年的时候,这里是太宗陛下检阅水军的所在地,现在,这里已经见不到水军的踪影了,倒是能看到无数的画舫漂在上面。

每年五月节的时候,各个青楼里的大家就会来金明池打秋千,这里的秋千是布置在船上的,荡得越高,人气自然就越足,也导致放荡这个词汇流传了下去。

这些年青楼里的妓子们已经不满足只是单纯的放荡了,而是选择了更加惊险的动作,当秋千飞到最高点的时候。那些穿着薄薄纱衣的妓子就会像一条美人鱼一样的从高空中跃入金明池……

每年都有妓子被摔死,每年的荡秋千活动却变得越来越惊险,去年五月节的时候,惠春楼的妓子何武娘与百花阁的妓子春九娘合作一把,两架秋千荡到最高点的时候,春九娘竟然只用腿勾住秋千。空出一双手把何武娘从她的秋千上拽了过去,场面据说惊险至极。

最后两人竟然一同从秋千上翻落了下去,彩衣飘飘美不胜收,一场表演过后,这两个女子的身价大涨,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豪客,竟然在当晚将这两位美人一起收入房中,羡煞旁人!

金明桥中有仙桥,桥面三虹。朱漆阑楯,下排雁柱,中央隆兴,桥头有五殿相连的宝津楼,位于水中央,重殿玉宇,雄楼杰阁,奇花异石。珍禽怪兽,船坞码头、战船龙舟。样样齐全。

每年三月,金明池春意盎然,桃红似锦,柳绿如烟,花间粉蝶,树上黄鹂。京城居民倾城而出,到金明池郊游,即便是此刻已经是日暮时分,崔达依旧能够看到金明池上游人如织。

金明池内还遍植莲藕,每逢阴雨绵绵之夜。人们多爱到此地听雨打荷叶的声音。雨过天晴万物清新,更有一番新气象,故有“金池夜雨”之称。

桥尽处,建有一组殿堂,称为五殿,是皇帝游乐期间的起居处。北岸遥对五殿,建有一“奥屋”,又名龙奥,是停放大龙舟处。

仙桥以北近东岸处,有面北的临水殿,是赐宴群臣的地方。每年三月初一至四月初八开放,允许百姓进入游览。

沿岸“垂杨蘸水,烟草铺堤”,东岸临时搭盖彩棚,百姓在此看水戏。西岸环境幽静,游人多临岸垂钓。

对这一片地方,崔达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金明池周围九里三十步,他曾经徒步走过无数回,现在即便是闭上眼睛也能在金明池上走一个来回。

崔家在金明池的东面有一座自家独有的茅屋彩棚,虽说只能在那里停留两月,但是依旧美轮美奂。

崔达今年不打算去金明池,如果有可能,今后再也不会来到金明池了,他只希望金明池是自己最后的一场噩梦。

在辽国西京苦守了五年,为此不惜自毁身体,也没有获得云峥的一具肯定的话,不论是淑妃娘娘的心意,还是自己的哀求,云峥都没有回应的意思,他已经铁了心要离开大宋了。

如果有云峥帮助,自己和淑妃娘娘的计划的成功率至少会增加三成,达到机会完美的九成把握,现在,虽然只有六成,崔达依旧想要拼一下,淑妃娘娘认为皇帝越是到了最后时刻,就越是危险。

五月节之前,很可能就是最后的时间……

崔达此刻非常的想见见淑妃,这种念头从未像现在这般强烈过。

淑妃还是在熬粥,即便皇帝已经完全吃不下去食物了,她依旧不愿意放弃,皇帝如今只能喝一点药水,如果不是有大量的珍贵补药支撑,他根本就无法支持到现在。

“母后,父皇已经吃不下去了,您何苦继续熬粥?”

蓝蓝看看自己长得越发高大的儿子笑道:“习惯了。”

赵旭笑着捧过粥罐子,张嘴就要吃粥罐里的银耳莲子羹,却被蓝蓝一巴掌打掉了,咣当一声,粥罐子摔碎了,赵旭不由得愣住了。

蓝蓝恼怒的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有规矩,这是给你父皇熬的粥,你如何吃得?”

赵旭有点委屈的道:“父皇的粥孩儿如何就吃不得了?我偏要吃,说完,从地上抱起罐子底部残余的一点粥,夺门而出,蓝蓝在后面紧紧追赶,赵旭拐过两三个假山之后就不见了。

蓝蓝恨恨的在地上跺跺脚,只好返回了自己的住处。

赵旭的面色难看至极,全身散发着无穷的戾气,一路上遇到的宫人,宦官,无不低头跪地,等暴戾的太子殿下离开之后,才会匆匆起身快速的离开。

回到东宫之后他怀里抱着的半罐子残粥已经冰凉了,被他小心的放在桌案上,脸色一会狰狞,一会儿惊恐,过了好长时间之后,才命身边的宦官把自己喜欢的狸猫大白给抱过来……

当大殿里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赵旭非常有耐心的喂大白吃罐子里面的粥,当大白吃饱之后,他又命人把自己最喜欢的猎犬拉过来,继续让这些猎犬把剩下的粥一点点的吃光……

这一夜,赵旭没有睡觉,带着一只猫和一只狗,静静地留在东宫哪里都没有去。

天亮的时候,狸猫大白,和猎犬依旧活的非常精神,赵旭脸上的寒霜似乎已经褪去了大半。

“来人啊,招宫中兽医过来一趟。大白和猎狗都有些不适!”赵旭瞅瞅活蹦乱跳的猫和狗,不确定的道。

不大功夫兽医来了,仔细的给狸猫和猎犬检查之后跪地禀报道:“启禀太子殿下,狸猫和猎犬并无大碍,狸猫不过是因为阉割的缘故还有些不适应,至于猎犬,除了生了一点皮下虫子之外更无大碍。

只要给狸猫多吃一些肉食就会无碍,至于猎犬,微臣这就配药,去杀皮下之虫。”

赵旭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赏赐了兽医之后,匆匆洗漱了一下,就打算去母亲那里赔罪。

蓝蓝跪坐在门廊底下,门廊上有一个小小的炉子,炉子上坐着一个瓦罐,有香甜的味道从里面冒出来。

正在煽火的淑妃见儿子过来了,微微一笑,指着炉子上的罐子道:“你喜欢吃莲子粥,母妃我今天熬了很多,你可以尽情的吃。”

赵旭羞惭的俯首道:“母亲恕罪,是孩儿不对,今日特意前来请罪,无论母亲怎样惩罚,孩儿都没有怨言。”

空荡荡的寝宫之中此刻只有母子二人在场,蓝蓝叹口气道:“昨日见你要吃你父亲的粥食,我只是不愿意把你父亲的病气过到你身上,如何就引起你那么大的反应,难道你以为母妃会下毒害你父亲不成?”

赵旭满脸通红,把头杵在地上道:“儿,惶恐!”

蓝蓝把赵旭扶起来,看着儿子的眼睛道:“没什么好惶恐的,你身处的环境就不对。

如果我们母子只是身在普通人家,你这样无端的猜忌母亲,即便是把你打死都不为过。

唉!谁叫我们身在皇宫呢,在这里不论多么小心都不为过,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多疑成这样,怪难为你的!”

蓝蓝说着话,一面从瓦罐里装了两碗银耳莲子羹,一碗递给了赵旭,一碗自己捧着慢慢地吃。

这一回,赵旭吃的极为香甜,不大功夫,母子二人就把慢慢一罐子粥吃的干干净净……

钟鼓楼的钟鼓响了三下,赵旭告辞了母亲,准备去大庆殿听太傅和皇后处理朝政,他虽然没有处理国事的权力,却已经有了听政的权力。

看着儿子的身影消失在照壁之后,蓝蓝脸上的笑容没有了,自言自语的道:“这样也好,起疑心的恐怕不止旭儿一人,正好给所有人看看也好,这里也就不会总是莫名其妙的丢失瓦罐了。”

蓝蓝背着手走进了幽深的宫殿,她决定好好的准备一下,四月里的时候,自己也该去金明池走走了,欣赏一下那里的美景,宫里面实在是太冷清了。

ps:第二章,

第十四章太子的最后一课

赵祯的咳嗽声已经衰弱无力了,浓痰涌积在喉头怎么呀出不来,开始的时候还有御医开出化痰的药物,到了后来,赵祯连药水也快喝不下去了。

皇后娘娘为了减轻皇帝的病痛,不惜亲自用嘴为皇帝吸痰,这让满朝文武都对皇后赞不绝口。

因此,五千贯以下的财物奏折由皇后一口而决。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皇后能做到这一点,堪称难能可贵,即便是伪装出来的,也为天下子民树立了一个夫妇恩爱的典范,一次可以从内府抽调五千贯银钱,就是皇帝对皇后做的一个补偿。

窗外的杏树上再一次绽放出绿叶,指头大小的青杏毛茸茸的挂在枝头,赵祯看得非常认真。

自己又熬过了一年!

五十岁不到的邹同头发已经变得斑白,这让赵祯不由得想起那个远在塞外监视云峥的心腹太监,耄耋之年的老人家还要辛苦操劳,赵祯再一次痛恨起自己孱弱的身体来。

“云峥六日出西京,大军一路向东北进发,全军无遗,王安石作边塞诗一首,录于卷轴之后。”

“十三日,大军遇袭,大将军安然化之,悍将郎坦击溃敌军,骑兵阵斩敌首六百三十一级,自损五十六骑。斥候将军梁虎追击敌军,直到老奴上报之时尚无回音。”

“十九日,亥时,大将军攻弘州,悍将云武率六百悍卒率先登城,却被辽将弘州城城主辽国左副都御使张金寿拼死击退。云武将军身中流矢,多亏部下将士勇猛,这才得脱。

大将军折断云武将军身上的羽箭怒极下令。破弘州,屠城三日!”

“二十一日,鹰巢火炮抵达弘州城下,大将军命三十门火炮齐射,时,天摇地动,火光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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