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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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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峥发现,把这些中成药送出去的效果要比卖出去的效果好十倍,自己只会治疗一点轻微的跌打损伤,也会治疗一点头疼脑热,到了草原上,云峥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是神医。

难道说草原上的情况都是一样的?封闭落后的雄鹰部是这样,难道庞大无比,离大宋很近,也相对富裕的青塘部也是如此?

最后的结论就是如此,自从云峥给一个哭闹不断的孩子治好关节脱臼的毛病之后,就有无数的人过来找神医看毛病,那个孩子被家人请了无数巫婆,还有高僧看过,都不能让那个孩子停止啼哭,还说这孩子是被邪魔入侵了,差点被放到火堆里烧死。

无奈之下想要云峥这里要个油饼安慰孩子,如果还不好,就只能是当做邪魔入侵了,云峥看不过眼,检查了一下这个脏孩子,结果发现是孩子的肩膀脱臼了,这样的疼痛大人都受不住,更不要说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了。

洗澡,除虱子,多喝开水,这样的万金油药方云峥不知道开出了多少,自己的帐篷外面永远熬着一罐子药草,治不治病的先要有医院的氛围才好。

人的自愈能力是非常强的,更多的时候,心理暗示要比治疗还要重要些,云峥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真正让云峥的神医之名传扬开来的是一个脑袋被狼抓了一爪子的家伙,头皮已经被撕开,都能看见头盖骨,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人已经活不了了,但是云峥发现,这家伙就只是头皮撕裂而已,只是脑袋肿的很大,拿酒仔细的清理了伤口之后,给他拿丝线缝上,三天以后,这家伙基本上就没事了,自己骑着马跑了几十里地追上商队感谢救命之恩。

监视云峥做生意的吐蕃人,对云峥的这支商队的好感达到了极致,见云峥总是把拿来卖的药材白白的送给牧民,他非常的不忍心,担心这样下去整个商队会亏本,这个年轻人就没脸回去见爹娘,所以不允许云峥白送,牧民们也不是白眼狼,送来的礼品根本就不容拒绝。

官员认为病人赠送给云峥的青塘马,的确是属于云峥的,这已经不是买卖的范围了,天上的雄鹰感谢恩人的时候命都可以不要,一匹马算得什么,所以云峥的帐篷外面拴着三十几匹好马,那个官员就当没看见。

高耸的玛尼堆上已经飘满了经幡,这一次已经有了各色丝绸制作的经幡了,被北风一吹,在草原上非常的显眼,这里是人与天神交流的地方,云峥恭敬的将一面哈达绑在绳子上,从远处搬来一块小石头垒在玛尼堆上,双手合十祷告一番才离开,这样的行为已经变成云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陆轻盈见到夫君穿着皮袄的样子绝对认不出来,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想到这个有着黝黑面庞,大口的喝着酥油茶,一笑一口大白牙的吐蕃男子会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

别人晒的都没有云峥这样夸张,这是他故意而为之,这里的紫外线非常的强烈,只需要七八天的时间就能把一个粉嫩的蜀中俊秀才变成一个彻底的吐蕃人。

他有时候会跑去没人的地方,趁着日头好脱得精光,让日头彻底的把自己变成一个黑人,做每一件事情都需要付出代价,随着事情重要性的提升,代价也会相应的提升,这中间没有任何的捷径可以走。

做吐蕃人的朋友那里比得上成为一个地道的吐蕃人,当青谊结鬼章忍不住想吃美食的时候跑过来找云峥的时候,惊讶地指着和自己一样黑的云峥张大了嘴巴,以前他过来的时候还总说云峥是小白脸,现在已经没法说了。

俩个人对坐在枯草上,大口的嚼着各自认为的美食,青谊结鬼章给云峥带来的是一只肥美的烤羊腿,他自己则在美美的吃着一种叫做拉条子的美食,里面加了好多的青蒜,这时候大地上早就看不见绿色,也不知道他的青蒜是从哪里来的。

“鬼章兄,再有三天就到邈川城了,我想去拜访一下节度使,这是礼仪万万不可轻废。”

“你就算不去邈川城也不成,阿大,就等着见你呢,今年老人家据守在邈川城,往年这时候早就去青塘城了,我觉得像是为你留下来的。

对了,你什么打算啊,我看你的货物已经换的差不多了,你总不能指望带着这些青塘的货物在青塘做生意吧。”

“那怎么行,这都是好东西,你知道一张毯子在成都府是什么价么?可以换一头猪,那东西青塘少见,汉人没有你们这么多的牛羊,吃一头牛会被官府打板子,然后充军的,所以就养了黑乎乎的猪,告诉你啊,那东西做出来的食物之美妙,你想都想不到!比如红烧肉,红烧排骨,多了去了,可惜这里没猪!”

青谊结鬼章猛地抬起头瞅着云峥说:“谁说没有,你等着,我带着人去前面的林子里找找看,野猪而已,你以为我真的没见过?”

这家伙唿哨一声就跨上马背着自己的大弓,带着十几个部下就去了不远处的林子,云峥就站在小山坡上,不长时间就看见林子里的鸟雀轰的一声全部飞上了半空,久久的盘旋不敢落下,无数“罗罗罗罗”的声音在林子里回荡,里面的野兽倒了霉,云峥亲眼看见一只豹子玩命的从林子里逃出来,在草原上疯狂的奔驰,矫健的雄姿展露无遗,十几个人撵着一大群野猪从林子里跑了出来,随着弓弦的鸣响,一头头的野猪纷纷栽倒,看得云峥翘舌不已,自己的这五百人什么时候才能还有这样的本事啊!

青谊结鬼章来去也就半个时辰的时间,这家伙肋下夹着一头野猪就跑回来了,云峥刚才看见了,这头大野猪是这家伙生擒活捉的。

到了云峥跟前,哈哈一笑就把那头百十斤重的野猪轰然一声就扔在了地上,不等野猪翻起身子,这家伙就跳下战马,一脚踹在野猪的肚子上,把这头猪踹的飞了起来,等它落下的时候,又一脚踹在野猪的肚皮上,诺大的一头野猪在他脚上跟皮球没什么区别。

“鬼章,我以后决定离你远远地,尤其是你喝醉之后,你这一脚要是踹在我身上,老子就要一命呜呼!”

“哈哈哈,等我把它的骨头全部踢散之后,再放血,肉的味道一定绝佳,我要多吃些,总是吃面食也怪没劲的。”

ps:第三章

第十六章可恶的宋人

吃羊肉的时候一定要大块吃才过瘾,而且拿清水煮出来的白水羊肉最好吃。吃猪肉的时候却要精心烹制,放很多的作料,慢慢的让滋味进入肉里,充分的和脂肪融合之后,就会变成绝世的美味。

一头猪百余斤,根本就架不住吃,一锅红烧肉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红烧的排骨端上来,云峥去找了一双筷子,回来就发现又没了。

青谊结鬼章是一个很照顾朋友的人,但是开吃之后一般情况下就忘记朋友的存在了,看着云峥拿肉汤泡饼子吃,不由得有些难堪,总觉得自己需要帮云峥做点什么才能弥补自己的过错。

“首领说了,商贾都是贪婪的,你也不列外!”

云峥把饼子塞嘴里幽怨的瞅了青谊结鬼章说:“老首领说的没错,千里奔波只为财,如果这里面没有利润可以赚取,我吃疯了才会从温暖如春的蜀中跑到高原上被晒得像木炭一样。”

等饼子咽下去之后,看着青谊结鬼章又说:“我只是把交易当做情义来做,虽然在眼前看来我吃了亏,但是从长远看,我会赚很多钱。

比如你现在愿意和我做生意,还是愿意和别人做生意?”

青谊结鬼章点点头说:“当然和你做生意,我们的是朋友!”

“这不就结了,别人和你做生意,不但要求你,还要给你送厚礼,最终还不一定能做成你的生意,我就不一样了。我讨好的是所有青塘人,和每一个青塘人都是好朋友,所以你才会对我另眼相看,吃一顿烂猪肉就让你觉得心中有愧,这就是情义,在我看来不懂得用情义来做生意的人其实都是傻蛋。

对了,你见到老首领的时候把我这里三十几匹马的事情说一下,如果老首领不允许接受,我就拿这些马换些别的物品,总之不能违反老首领定下来的规矩。”

“三十几匹马而已。这个主我都能做!”青谊结鬼章有些不满。

“少扯了。青塘马不外流,这是青塘的规矩,既然立下了规矩,就要遵守。青塘部自立不过二十年。这个时候必须是要尊敬自己订立的规矩的。这个时候都不遵守,你指望五十年以后还能遵守?”

云峥不接受青谊结鬼章的好意,这些马都是病人赠给云峥的。按理说不上报,也不会有问题,青塘人送出去的礼物是不允许收回的,否则就是对青塘人的侮辱,云峥估计角厮罗也不会收回,一旦收回去,就会让青塘人看不起,因为这确实是牧民赠送的礼物,不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草原上的人一口唾沫一个坑,想要改变很难。

角厮罗不好说,云峥必须自己把话说出来,自己在青塘虽说有一部分的目的是青塘马,但是最重要的目的却是以青塘人的身份进入西夏,完成自己的梦想,这个时候不论做的多么小心也不为过。

邈川城就在眼前,不算高,也不算大,石头垒成的一丈多高的城墙,没有护城河,也没有护佑城池的暗堡之类的东西,一个用粗大的原木钉成的粗犷的城门大开着,能看见城里来来往往的人群。

军队驻扎在城堡外面,这样的城堡甚至不如云峥见过的北川县城,但是他却是青塘部控制六百里河湟重地的首府所在,地位的重要性,仅次于青塘城而已。

进城的人数不得过百,云峥没有带一百人进入邈川,只带了陆管家和彭九以及憨牛,猴子,赶着一辆骡车,带着一些礼物就轻装进了邈川城。

青塘的官衙简陋异常,一座稍微大点的土坯房子就是云峥此行的目的地,司税所!陪同云峥过来的就是董毡的亲信,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本身就是司税所的一个头目,熟门熟路的进了司税所,带着云峥拜见了青塘的司税所大使,一个带着头巾的汉人,进门的时候他正捧着一本书在看,行礼叙事的时候云峥随便扫了一眼,发现竟然是一本《竹书纪年》。

这不奇怪,只要是和数字以及文字打交道的人,不论在西夏,还是在青塘大部分都是由汉人担任的,剩下的那部分就是大名鼎鼎的色目人,传说中能从石头中榨出油来的刁滑之徒。

“先生远道而来,想必此行定然收获颇丰啊!”

这个叫做巩丰的中年人,并不太讨厌,说话也带着一丝文气,没有色目人那种看所有人就像看到货物,准备论价的那种气场。

“巩丰兄坐镇邈川城,难怪这里物阜民丰,小弟此行确实不虚,未到青塘,货物已经贩卖一空,这都是拜节度使的雄风啊。”

云峥虚虚的朝南方作了一个揖,以示对角厮罗的尊敬,面皮上虽然谈笑风生,心中却警钟大作,《竹书纪年》虽然只有区区的一十三篇,却大气磅礴,书中道尽了王朝兴废之道,这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书,帝王术的必读科目中,就有《竹书纪年》。

如果云峥没猜错的话,此人可能不是什么司税所大使,应该是角厮罗的谋主才对,不过巩丰这个名字确实没有听说过,要知道云峥在出发之前,别的事情没干,唯一干的一件事情就是诵读笑林找来的青塘和西夏的出彩的人物传记。

云峥想了好久,确定笑林的情报里没有这个叫做巩丰的,越是这样云峥就越发的觉得此人不凡,需要小心应对。

汉人的习惯是先寒暄,而后才谈正事,巩丰也不例外,和云峥说起河内的风光唏嘘不已,说自己已经有十年未曾回过河内为死去的先人扫墓,实在是不孝至极。

一个投效异族的读书人若果还有孝悌的观念才是让人感到奇怪的事情,黄河以北为河内。战国时河内为魏国领地,秦末司马卬被项羽封为殷王,都城在河内。汉高祖即位时设置殷国,次年改名为河内郡,位于太行山东南与黄河以北。与河东郡、河南郡合称三河。

那里的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习惯性的把腰带的扣子系在左边,据说这是为了纪念河内智者司马懿,这一条是五沟和尚当做笑话讲给自己听的,所以,云峥只需要看一眼此人腰带的位置就知道他是在胡说八道。

“云少兄年纪轻轻就官居七品,真是让人羡慕啊,想当初巩丰也是十年寒窗,铁砚磨穿,想要靠胸中所学搏一个高官显贵却不可得,不知少兄走了谁的门路方有今日之显宦?”

云峥皱着眉头说:“巩丰兄,哪里的话,官职乃是国之重器,焉有私相授受的道理,云峥最初入仕乃是蒙官家恩赐,赏了一个承奉郎的闲职,后来蜀中武职空缺,小弟也就顺手补了一个武职,已经为世人所耻笑,我兄不可揭小弟隐痛!”

巩丰见云峥不悦,站起来拱手道:“呀呀,这是在下的不是了,云少兄还请体谅愚兄多年不第的苦闷,说话难免尖酸刻薄一些。”

云峥回礼之后不打算在这里多耽搁,这混蛋在故意激怒自己,想要看出一些端倪出来,这样的人还是不要多打交道为好。

“小弟此次青塘之行获利颇非,既然小弟获利,照章纳税乃是应尽的本分,这里是商队的账册,还请巩丰兄勘验!”

巩丰嘴上说着好说,好说,眼睛却在账簿上浏览,不大工夫就放下账簿对云峥说:“账目甚是清楚,云少兄做生意的法子倒也新颖,不用铜钱,只做以物易物让利于民,这样的胸怀难得一见啊。但是古语有云,无利不起早,云少兄抛弃巨利,是何道理?”

“云某只求个长久,从账簿上巩丰兄当能看出,小弟已经获利七分,有这样的利润难道还不满足吗?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互惠互利,唯有如此生意才能做的长久,如今青塘之地平安喜乐,乃是难得一见的商贾宝地,抛弃区区的几分利,只要能把生意长久的做下去,那些利润又算得了什么?”

巩丰嘿嘿笑道:“这趟生意对少兄来说恐怕不止七分利吧,在下闻听大宋的官家已经下了节俭令,蜀中的积累的丝帛恐怕早就堆积如山了吧,大宋官家知晓体恤民力,少兄就不怕带坏青塘的淳朴之风吗?”

云峥站了起来,瞅着巩丰一字一句地说:“货物从来都是就地论价,蜀中的丝帛确实便宜,但是能运到青塘来的唯云峥一人而已,莫非大使准备吧大宋的那份商税也要收缴不成?”

这人说话非常的恶毒,带坏民风这条罪状够得上杀头了,他到底要干什么?

巩丰哈哈大笑道:“少兄莫急,巩丰也就是说说而已,您售卖的丝绸大部分都成了敬神祭天之物,带坏民风还不至于,既然账目清楚,这就给少兄结据。”

这家伙也算是有几分本事的人,四柱帐看样子对他没有难度,手里的算筹稍微一动,很快就算出最后的数额,云峥此行,在青塘需要交纳一百三十一贯零七百文的税。

这和云峥自己计算的大底不差,见这家伙笑嘻嘻的,云峥忽然起了一种很怪的心思。

ps:第一章,昨晚没睡好,白天补了一觉,起来已是九点,对不住。

第十七章遂川演绎

他觉得应该把交子这东西推荐给巩丰,带着大量地钱财来往蜀中和青塘太不方便了。

巩丰把单子递交给云峥的时候发现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就笑道:“怎么,难道我算错了?我从小就对数字很有兴趣,所以一般不会出错。”

云峥摇摇头对巩丰说:“我非常希望,能用交子结算这次以及以后所有的商税。”

巩丰愣了一下似笑非笑的说:“你先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把丝绸扯成碎块才卖给青塘!”

云峥认真的说:“需要,因为需要!我是商贾,所以买东西的客人需要什么,我就贩卖什么,丝绸在大宋会被做成衣服,被面,帐子,各种各样的东西,可是丝绸到了青塘,他就是表达善意和尊敬神灵的器具,我如果把整匹的丝绸卖给牧人,牧人不会要,同理,我把撕碎的绸缎卖给宋人,宋人也不会要的。

再说了,我是卖丝绸的,自然希望大家把丝绸用的越多越好,撕碎了之后它的损耗就会加快,我下次还能再卖这么多的丝绸,这样一来,一个成熟完整的丝绸使用市场就形成了,以后我的财源就不会枯竭,我这一次是来开辟商道的,至于做生意,反而是捎带而为之。”

巩丰挑起大拇指夸赞一声道:“确实高明,你说的有道理,一个人把自己买回去的东西愿意怎么使用,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就算是大宋皇帝都管不到。这样做生意的手法为我平生所仅见,云少兄他日如果不能成为大宋的豪商巨贾才是怪事。

你说的交子缴纳赋税,这不行,根本就行不通,你在青塘将蜀中卖不掉的丝绸换成了青塘的物产,已经赚得非常多了,为何还想着控制青塘的命脉,我虽然是宋人,但是那人俸禄总要替人分忧的,所以。交子的事情你就不要想了。”

云峥长叹一口气说:“可惜啊。这才是最公平的交易,缘何先生不采纳?”

巩丰看了云峥半天笑道:“读书人的德行我知道的一清二楚,虽然我本人不介意使用交子,并且也喜欢用交子。那是我个人的事情。如果把交子推行到整个青塘。这种事就需要非常非常的慎重了。”

云峥也不再多说话,缴纳了税款,拿到了凭证。给巩丰送了一大包茶叶,告知他冲泡的方法之后就告辞离开,马车上的礼物没动,现在送给巩丰完全是肉包子打狗,不会有半点的用处。

从司税所出来,云峥和陆管家,以及憨牛,猴子,彭九漫步在遂川城,这座城不大,站在北街上就能看到南面的城墙,街市上店铺却不少,尤其是制作银器的匠人,蹲在阳光下,不断地拿着木槌敲击银箔,他们的手非常的灵活,敲击银器的声音似乎都带着某种韵律。

对于劳动者云峥从来都是充满敬意的,我们的世界其实就是靠着他们的双手才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不可轻慢。

一个小小的吐蕃少年,裹着一只羊皮袄,黑红色的脸蛋带着骄傲的笑意,黝黑的手里抓着一只银光灿灿的银杯,正在把铜丝往银杯上镶嵌,这是一个细致活,一般都是由有经验的老师傅制作,为何这里会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少年?

云峥站在一边看了一柱香的时间,等到少年最后磨平镶嵌铜丝时出现的毛刺,云峥将这个莲花状的杯子要过来举了起来,确实精美,如果整只杯子是用银子制成的,虽然银光灿灿的显得很富贵,不过那样也就显得很豪奢,在用青铜丝镶嵌了一圈菱形的细碎花纹,这个杯子也就有了几分秦尊的意味,多了一些古意。

小少年见自己的作品被人喜欢,也非常的高兴,看见他鼻尖上渗出的细微汗珠,就知道这是这个孩子第一次在人前显露自己的手艺,云峥能不能买下这个杯子,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峥笑了,拿着杯子对那个少年说:“这个杯子我要了,不过,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你应该将自己的名字铭刻在杯子的底部,我相信,这只杯子会因为你的名声,而让他的价值倍增的。”

“诺楞格,我叫诺楞格,我还没有资格把自己的名字刻在银器上,我没有錾子。”小少年有些窘迫,两只手局促的在大腿上蹭。

“没关系,这只杯子我要了,但是你需要在被子底部刻上你的独门标记。”

小少年的眼睛立刻就发光了,取过杯子飞快的拿小锤和铜丝,在杯子的底部镶嵌出来了一只小狗,小狗的鼻子很大。

“这就是我的标记,狗鼻子诺楞格,如果镶嵌的铜丝掉了,或者杯子扁了,你拿来我帮你修补,不要钱!”

云峥大笑着在那个孩子比一般人稍微大了一点的鼻子上拿手指弹了一下,就付了帐,手里拿着这个银杯继续逛街。

邈川城实在是不够大,云峥甚至认为,一架八牛弩就能从城北将弩枪送到城南的城墙上。从那个制作银器的小少年那里到整座城池最高大的那间屋子的距离是一百一十七步,这个距离恰好就是一个战士从开始奔跑,在跑出三十步之后将速度调整到最佳,最后奋力投掷出标枪的最佳距离,在这个距离上,是标枪威力最大的时候。

云峥在遂川城转悠了半个时辰,就把这座城能去的地方都去了,甚至在遂川还顺便做了两笔不大的买卖,眼看着日头升到了头顶,确定角厮罗不会见自己了,这才怏怏的出了城回到了城外的商队。”

角厮罗没有接见云峥,但是他却接见了巩丰,人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的仁慈,笑容满面,巩丰自己知道,在这张慈祥的面孔下面的,会有一颗何等冷酷的心。

角厮罗翻拣着云峥的账簿,最后指着三十三匹战马的那一项问巩丰:“这些马为何不在纳税的范围之内?我记得青塘不允许商贾贩马。”

巩丰拱手回答道:“大帅,这些马并非云峥贩售所得,这三十三匹战马全部是青塘人送给商队的礼物。”

“他何德何能会受到青塘百姓的如此亲睐,你就没有查查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听说宋人商贾,最能钻空子,我们青塘的律法未免宽疏了一些,有些问题是我们根本就没有想到的,如果他在利用青塘百姓的淳朴和厚道敛财,就算他是大宋的官员,我也定斩不饶。”

巩丰摇头道:“司税所的都头亲自跟随这支商队进行实地监督,经过他们的所见所闻来看,这支商队确实是在老老实实地做生意,没有不法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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