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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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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七指摇头道:“没有那个必要,喀罗川是我们进入西夏的必经之路,只要等到两支军队离开,我们就能去捡拾破烂,这时候战场的风吹草动,甚至是一具尸体位置不对,都会被斥候发现,不要怀疑,浪里格就有这种本事。”

怔怔的看着战场的梁楫忽然说:“他们不收敛尸体吗?”

孙七指叹了口气说:“鹰嘴,狼腹就是他们的棺材。”

准备了三个月的战争其实就打了一个上午,黄昏的时候,地平线上冒起了浓烟,那座雄伟的寨子在猛烈的燃烧,火焰将微微发暗的天空都映红了,没藏讹庞丢弃了自己的营寨离开了喀罗川,孙七指和浪里格愤怒的指着远处的没藏讹庞大吼,战争没打完,没有分出胜负,那点损失对西夏五万大军算不得什么,为什么会自认失败?

云峥知道里面的诀窍,但是他不打算对浪里格和孙七指说明,没藏讹庞来到喀罗川其实就是来打败仗的,即使他能打赢,他也会故意打败的,他不是对角厮罗有好感,故意放水,理由很简单,李元昊输给了角厮罗,如果没藏讹庞打赢了,回去之后他的处境一定会更加的糟糕。所以这场仗是一场为政治目的打的仗,而不是为军事目的打的,这两者差别太大了。

没有好戏看了,角厮罗和没藏讹庞的目的都达到了,都在欢天喜地的收兵回营,无遮无拦的喀罗川不是一个好的屯兵地。

云峥在黑山的哨卡上又过了一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浪里格正在摆布六具尸体,都是青塘人骑兵,浪里格的神态认真的就像是在雕花,还不停的在尸体的某一个部位喷一点水,或者用自己带着铁钩子的手在尸体上抓一把,最恐怖的是他竟然会用铁钩子剜出来冻得硬邦邦的尸体的眼睛,不过被他摆布之后,那些尸体更像是被野兽糟践了一番。

孙七指把昨晚的灰烬用布兜子小心的移出火塘,又把前天的灰烬倒进了火塘,大力的抖动一下手上的布兜子,整个哨卡就变得灰蒙蒙的。

“不能让人以为我们来过这里,这样程度的伪装,应该足够了。”孙七指朝云峥挥挥手,六个人就依次下了山,牵马的时候,云峥发现原来的六匹马身体上有好多伤口,上山的时候还没有发现有伤口。

“这些人是不小心弄灭了火塘,没了火种被活活冻死的。其中有一个人跑下来喝了好多马血,因为不敢擅离职守,又跑上了哨卡,结果也被冻死了……”

“没有火种会死人?据我所知,钻木就能取火……”

“那是你以为!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浪里格蛮横的打断了云峥的质疑。

ps:第二节

第三十章吹牛的隐患

回到背风的山坳里,云峥就带着两百人开始真正的享受生活,荒寂的山岭里到处都是飞禽走兽,尤其是这片暖和的山坳里,更是热闹非凡。

当浪里格告诉云峥大黑山哨卡的死人已经被别的哨探埋掉之后,他就越发变得快活,角厮罗的大军退守黄河北岸,还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军邈川城,所以云峥也只能窝在山坳里不能动弹,要是被角厮罗抓住,他就会立刻想到自己死掉的六个部下不是被西夏人干掉的,而是被云峥干掉的,手上有了人命,就不用去见李元昊了,角厮罗就会把他碎尸万段。

牛筋做的套子很容易就抓到兔子,不过云峥不喜欢吃兔子,这东西的肉没有自己的特点,而且土腥味非常的重,和鸡炖在一起就是鸡肉味,和猪肉炖在一起就是猪肉味,除非拿重酱腌制红烧,要不然云峥是不碰的。

想吃鸡就要靠浪里格了,那家伙的箭术简直神了,每一只被他射死的嘎啦鸡,伤口只会出现在细细的脖子上,抓到的时候嘎啦鸡还能不停地蹦跳,等到这家伙把血甩干净之后,那肉的滋味,简直都无法诉说。

隗明公主已经不太喜欢吃旱獭了,老是顶着一个旱獭的脑袋去抓别的旱獭时间久了也就了无趣味。她现在喜欢吃嘎啦鸡,尤其是云峥红烧的嘎啦鸡和兔子,她认为这是无上的美味。

“你们宋人的食物都是这么精致吗?”隗明坐在云峥的边上,边吃饭边问云峥。这些天以来,她的心情好了许多。

云峥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饭碗怜悯的看着隗明说:“可怜的人啊,我们现在吃的东西都是最粗俗的东西,在大宋根本就上不了台面。

如果你是大宋的公主,现在享受的东西是你根本就不能想象的,我不说那些宫廷大菜,只说街边小巷里陋食就足够让你眼花缭乱。

每到夜幕降临,三元桥上的店铺就会打出幌子,为首的一个伙计大吼一声鬼市开。整条街就会灯火通明。各种各样的精美食物被装在藤篮里展示出来,光是糕饼就有上百种之多,什么桂花糕,绿豆糕。槽子糕。花糕。枣糕等等等等,一眼都望不到边,这些都是甜食。最是受女眷们喜欢,这时候你就会看到从两边的高楼上垂下无数的小篮子,里面放着铜钱,一个小丫鬟大声的和市井里的小贩争辩着价钱,商量好了,小贩就会用银器装着各色的甜食放到小篮子里,再被小丫鬟提上去。我总觉得那一段街道是用蜜蜡铺成的,只需要走过去,身上就会沾满甜香。”

说到这里云峥闭上眼睛,似乎在回忆东京的繁华,梦呓一般地说:“这个时候还会有挑着担子的人在贩卖米粉,黑芝麻糊,角子,索饼,焦碱水锥,浮团子,油条,小浑和蛋炒饭,不用全吃,每样只吃一小口,就会让你撑的没法子走路。

还有好多打扮的很美的妇人在胳膊上托着一个大木盘子,上面全是签菜,烧烤的乳鸽,切好的白斩鸡,抽掉骨头的鱼,扒掉皮的小鸟,拿砍刀砍开的巨大棒骨,总和起来也有百十种。知不知道,大棒骨吃起来最是美味,上面的肉不多只留下好多脆骨和筋,最有嚼头,吃完这些,如果拿着一根芦苇管子插进砍开的骨头里,里面的骨髓你只需要轻轻地一吸,就满口奇香……

乳猪被烤的金黄,摆成憨态可掬的模样,嘴里还叼着一颗红色的果子,看到了就想咬一口,我们常吃的羊肉,在那里的做法也不下几十种之多,烤的,蒸的,煮的,烧的,油炸的,好多时候你都不知道自己吃的是羊肉,

我最喜欢在夏日里站在街边端着一个瓷碗,吃一碗加了冰的乳酪,微微有点酸,好在有糖霜调和味道,软软的乳酪流进喉咙,打一个冷颤暑气全消,最过瘾的是含着满满一嘴的冰,边走边嚼,嘴里的冰被咬的嘎嘣乱响,一张嘴都有白色的冷雾出来……(靠,把我自己写馋了。我果断是一个著名的吃货)

如果你看到有吃蝎子的一点都不要奇怪,过油之后里面的肉芽最是细嫩,拿着牙签一点点的挑着吃,高明的家伙吃完蝎子肉,还能保持蝎子原来的状态……“

云峥说的非常入迷,其实这都是他自己对东京汴梁城的还想,梁琪去过东京,好多地方都是她告诉云峥的,再加上云峥的幻想,一个玲琅满目的世界就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的脑海里。

云峥的身边挤满了人,虽然一个个都端着碗,碗里是大家最喜欢吃的肉食,可是这时候好多人都不吃饭了,光知道流口水。

隗明公主看着碗里的红烧鸡肉和兔肉也觉得不像刚才那样好吃了。脑子里全是云峥给他描绘的美景,穿着纱衣的美丽女子,散发着甜香的糕点,衣着干净的小厮陪着笑脸,青衣的文士穿街而过,帽子后面长长的发带飘飘,天啊,那该是一个怎样美丽的世界。

葛秋烟纳闷地说:“三眼桥我也去过,怎么就没有你说的那么美?卖吃食的倒是非常多,你说的还少了些,我最喜欢三眼桥上的鹅肝羹,不过没吃过加了冰的,听说那样吃味道更好。”

云峥吞下去一块没骨头的鸡肉笑着说:“游览的时候心境最重要,心境好了眼前是荒漠也觉得美好,心境不好,你就算身在蓬莱仙国也不会觉得舒坦,我敢说你去东京一定心事重重,当一个人哭不伤心,笑不开怀,活着跟死了没有多大区别。

葛秋烟头一低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碗里的饭菜,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仔细地数数自己活过的日子,发现在山坳里的这些天,才是最舒心的日子,刚开始云峥逼着她学习厨艺,她的心里抵触无比,但是时间长了,她竟然爱上了做饭这种事,厨艺也突飞猛进,或许这是一个女人本来就该干的事情。

云峥给隗明公主端来了一碗粳米粥,这些米都是淡绿色的,装在白色的瓷碗里,美丽的就像是一幅画。

云峥笑着说:”好好地补补身体,两百人到了西夏就指望你活命呢,可不敢出了出了毛病,要是你变瘦了,你叔父一定会把我们砍头的。”

隗明公主的眼睛从迷茫恢复了清明,大口的喝完粥之后斩钉截铁的对云峥说:“想要活命,我们就不能直接去见大王,必须先去见我堂哥宁令哥,他是大王最喜欢的儿子,只要他肯帮我们求情,我们都可以活下去。

可是没藏讹庞这一关也不好过,对他,我没有半点把握!”

云峥笑着说:“交给我就好,难道你不知道我是青塘草原上鼎鼎大名的神医吗?喀罗川一战,军中的士卒一定死伤惨重,而我最擅长的就是伤科,你带着我们去给军士治病,没藏讹庞总不会拿我们开刀吧,据我所知,在西夏最受尊敬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治人的大夫,一种是治牲口的兽医,现在这个时候,大夫比兽医重要吧?”

隗明公主仔细的看了云峥一眼说:“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云峥想了一下说:“好像是这样的,我还会缝衣服,会做饭,会看病,会酿酒,会提香,会做生意,还能偶尔打个小仗,不过这些本事都是被逼着学来的,我有一个弟弟,为了把他养大,我不会这些都不行。”

隗明公主很粗俗的把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干枯的荒草上,天上飘着几朵云彩,很高,跑的还非常的快,河湟这地方冬日里的云彩就是这样干巴巴的,没有一点水气,来的也急,去的也快。

“我想去你说的三眼桥吃东西,我最喜欢甜食,可是西夏的蜂糖很少,有时候会有一点蜂糖给我,却舍不得吃,只有馋极了,才会拿簪子挑一点闻闻味道,最后一点点的舔舐,知道不,我能把挑过蜂糖的簪子含一整天。

我也想去你说的蜀中看遍青山,你说那里四时有开不败的鲜花,我也想去闻闻,云峥,你去西夏绝对不像你你说的那样无害,我是西夏的女儿,虽然不够聪明,但是我知道一个道理,你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去西夏,绝对不会只为了那点银钱。

不过,我不管,你伤害不到我那个残暴的叔父的,我只有一个要求,你回大宋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我,你很聪明,一定有法子瞒天过海,让所有人忘记我的存在,我想当一个普通人,去大宋快活的活着,没有人管,早上去看看鲜花,晚上去吃遍天下美食,不管如何,你要答应我这个条件,否则你就死在银州吧!”

云峥凶狠的捶着自己的脑袋,忽悠的有些过份了,竟然让隗明公主产生了私奔的念头,这就是一个大麻烦啊,早知道给她描绘一个差不多的世界就算了,女人心,海底针真是不可测度啊。

抬起头干笑着说:“好吧,假死的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ps:第三章

第三十一章葛秋烟的恐惧

站在大黑山上,眼看着角厮罗的骑兵一队队的过了河,河上的浮桥也被拆掉,云峥想要立刻去喀罗川,却被浪里格阻拦住了,又等了五天,百十个人从喀罗川的四面八方向渡口会合,结伴渡过了黄河,浪里格这才同意商队向喀罗川进发。

通过这件事,云峥晓得了一个道理,两军交战,如何的小心也不为过。

角厮罗拆掉了浮桥,但是这里的渡口还是完好的,这里原本是一个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但是在大军到来的第一时间里,所有的人就躲进了群山,看样子冬天不过完,他们不打算出来。

渡口上有船,不算大,却没有船桨,很有点野渡无人舟自横的味道,一条铁链横跨黄河,上面似乎刚刚被涂抹了油脂,想过河的人只要把绳子拴在一个铁环上,就能将船拉过黄河,设计的很合理,这样的一条铁链,当初也是费了无数的人工才拉起来的,青塘人需要的青盐,就是从这里运过来的,关系到民生,不管是西夏人还是青塘人都不会去故意破坏这里的任何设施,毕竟一个需要卖盐,一个需要买盐。

战争是暂时的,交易却是永恒的,因为有了利益,人们才会花大价钱在这里水流平缓的地方修建渡口,拉上铁链,也就有了这个著名的盐津渡。

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在黄河刚刚进入黄土高原的时候,它依旧清澈。水量也不大,娟秀的就像是一个少女,不过当它劈开黄土高原,冲出峡谷之后,娟秀的少女就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泼妇,疯狂的蹂躏着中原大地,以至于东京汴梁的河堤需要修建的比城墙还要高。

浪里格作为第一组到达对岸的人,在船靠岸之后,就立刻骑上自己的马消失在河岸上,其余的还需要等待。直到浪里格确认对面已经安全之后才会继续前进。

有一个铁鹞子的好处就在这里可以谨慎的避开未知的很多危险。自从看到青塘人在地上挖坑设计西夏人之后,云峥就对憨厚的青塘人这句话有了新的认知。

云峥踏上对岸的土地,站在河堤上看到的第一个动物是一匹狼,一匹青狼。同一时间。狼也看到了云峥。于是就仰起脖子吼了一声,然后整个荒原上都是狼的嚎叫声。

对狼来说,这里的食物非常丰富。对天上的苍鹰来说也是如此,狼的眼珠子是红的,云峥很担心这头狼得了狂犬病,不过在看到那头青狼下到河滩里舔水,这才确定人家是吃饱了之后感觉有点渴,毕竟人肉是咸的,吃多了就会嘴巴干。

狂犬病的一个征兆就是怕水,既然不是狂犬病,云峥就果断的用强弩想要射杀这头狼,就要扣动机弩的时候,一个只有三根手指的手掌就盖在机弩上,不许云峥发动。

“狼吃尸体没错,要不然到了开春,很容易有瘟疫出现!”孙七指小声的对云峥说,俩个人眼看着这位荒原的清洁工喝饱了水之后,摇晃着肚皮走上了高坡,临走的时候还鄙视的瞅了云峥一眼。

“荒原上的狼难道就不怕人么?”

”为什么要怕?在这里人家才是主人,大军过处,即使没有死人,也会留下一些食物给狼,这样的过路费,党项人已经交了数百年了,我们这一次也要交。”

孙七指说完话,就去给套车,那些骡子很不听话,战马一个个喘着粗气刨着蹄子很兴奋,骡子这个天生的阉货却一个劲的往河滩里跑,被孙七指狠狠地抽了两鞭子之后终于老实了。

隗明用锥帽把自己遮掩的严严实实,带着丫鬟上了骡车之后就一言不发,葛秋烟自己也上了骡车,她的预感也不好。

如果说队伍里还有什么人兴致勃勃的话,就要算云峥和猴子以及憨牛了,三个人骑在马上,嘀嘀咕咕的说个不停,不过随着车队的深入,三个人笑不出来了,先是看见一大堆人头,被随意的扔在地上,估计是角厮罗的书记官在清点完战功之后,就不要这些脑袋了。

青灰色的人头被风一吹,有的还会在地上翻滚两下,带着各种各样的表情看着云峥。虽然没了眼珠子,但是云峥觉得这些人头就是在看着自己。

憨牛强笑着从马上跳下来,一脚踢在一颗挡路的人头上,那颗人头嗖的一声就被踢飞了,蹦蹦跳跳的掉进了一个土坑。

云峥很想躲进骡车里,但是瞅瞅自己的部下,虽然一个个脸色铁青,有的已经在泛恶心,为了军队的成长,云峥还是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继续挺在马上。

越往前面走,尸体慢慢的就多了起来,不光是人的尸体,还有一些残破的战马尸体,孙七指说战马的尸体好多都被回收了,成了将士们的晚饭,云峥不明白那些人是怎么在战场上吃下那么多的马肉的。

浪里格从地平线上快马赶了过来对云峥说那座寨子已经被没藏讹庞烧的很干脆,什么都没有留下,不过他在前面发现了好大的一片无头尸体,那里也散落着很多的神臂弩的勾连机关,就是破损的厉害,也不知道能不能复原。

战场上的味道很清新,这是真的,尸体都被冻的像石头一样硬邦邦的,血迹也变成了黑色的冰块,狼的牙齿很厉害,在上面咬出无数条白森森的茬口,云峥命令部下必须尽快的收集这里的神臂弩部件,只要感觉像,就要全部收起来。

一柱香的功夫就收集了很多破烂,荒原上的狼已经在吼叫着催云峥这个无所事事的人赶紧滚蛋,打搅狼群吃饭是一种罪孽,云峥跳上战马,快速的领着人往山口走,孙七指从装羊的骡车上扔下来两只活羊,挥挥鞭子就跟上了大队。

云峥回头的时候,那两只羊正在荒原上狂奔,咩咩叫着呼唤着远去的车队,似乎想要追上大队,可惜作为被抛弃者,它们注定要被狼群吞噬。

云峥的定语下早了,只见骡车里飞出一个人来,一脚把云峥的一个部下踹下战马,拨转马头就向来路奔去,人还没到,手里的两把飞到就飞了出去,一头刚刚高高跃起打算咬住羊脖子的大青狼就哀嚎一声翻滚了出去。

孙七指的脸阴沉的厉害,不得不停下骡车,愤怒的看着那个跳出去的疯女人。

葛秋烟真的疯了,她竟然在试图救那两只羊,狼群不愿意放弃食物,或许是把葛秋烟也当做了食物,四五只青狼不断地在她的身边游走,脖颈上的长毛已经竖了起来,腰背半躬,随时准备发动攻击。

葛秋烟愚蠢的从马上跳了下来,战马嘶鸣一声就跑了,那个女人在抽出长剑的那一刻起,狼群的攻击也到来了。

等到云峥带着人驱散了狼群,葛秋烟抱着两只瑟瑟发抖的羊恶狠狠地盯着云峥说:“不许你抛弃我!”

一个比狼还要凶狠的女人竟然流着眼泪哀求自己不要抛弃她,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的武功不如你,我的手下也不一定有你的多,谁抛弃谁还很难说,葛秋烟是大宋鼎鼎大名的悍匪,官府对你的赏格不下千贯!如今我也被你们控制,现在说这样的话,未免可笑了一些,强者向弱者求援,这不是求生之道,你应该恳求高昙晟才对!”

云峥很不满意,这个女人打破了车队的节奏,尤其是在目前这样艰难的情形之下,或许那两头被抛弃的羊,让她联想到了自己,自哀自怜之下才会做出这样的疯狂举动来。

“极乐丹真的没有解药,没有啊!如果有我一定会拿给你,真的没有啊……”葛秋烟崩溃了,山坳里的平静生活和眼前的人间地狱形成了恐怖的对照,人是群居动物,当一支队伍里的所有人都对你疏远的时候,不安全的感觉就会大增。

云峥从马上跳下来,将葛秋烟的一条腿拽过来,拿小刀子挑开染血的亵裤,将烈酒浇在那道伤口上,这应该非常的疼,葛秋烟紧紧地抓住云峥的衣服紧张地说:“极乐丹没解药,你要相信我!”

云峥不说话,清洗完葛秋烟腿上的伤口之后,就难金疮药包好,让葛秋烟的丫鬟把她扶到马车上,这些人的话没地方去信,现在是艰难时刻,等到对她有利的时候,还是会出卖你没商量,同情心不是随便给人的。

既然葛秋烟上了马车还在盯着那两只羊看,云峥长叹一声,就让憨牛把羊扔上马车,不给狼了,真是不明白,着两只羊明天还是会杀掉成为晚餐,和现在送给狼有什么区别。

不同的恐怕只是葛秋烟的心境罢了,人心是难以测度的,而江湖人尤不可信!自己身上肩负着两百条性命,同情心只会成为伤害这两百条性命的诱因。

到了下午,喀罗川开始刮风,白色的碱土被风吹起来,落到嘴里非常的苦涩,荒原,战场,残尸,狼群,残破的军寨,再加上孙七指苍凉的歌声,让西北的大地变得苍凉无比!

ps:第一章

第三十二章云大本事

“苍天苍唉——黄土黄——一辈子喝着黄泥汤唉……”

孙七指唱歌很好听,就是有点流氓,姑娘娃子洗澡你站山上干什么?不过云峥没时间理睬这些,他的骡车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零碎物件,好多东西上面都沾满了血,骡车里有小小的火盆,很暖和,结成冰的血很快就软化了,虽说不会像水那样流下来,但是在手里握的久了,两只手掌都被变得红艳艳的。

他不在乎这些,能拼出一个完整的神臂弩才是真的,零件凑齐了,可是该死的非标准制作,却很难难把这些零件安装到一个完好的弩架上。

制造出这样东西的工匠,在秦朝时期早就被砍头了,还能轮到他耀武扬威的在弩架上烙上自己的名字。这些人难道不晓得标准制造会减少损耗吗?零件互换是一个最起码的流程,没有一点大工业的认识。

看样子想要一个完好的神臂弩,还需要有很多的事情去做,青铜的望山,青铜的弩机,换成铁的就不成吗?云峥一边腹诽着该死的西夏工匠,一面拿着一把锉刀休整着这些小零件。

收集小工具是云峥上辈子就有的习惯,到了大宋更是如此,这一套专门用来制作铜器的锉刀,就是在青塘买的,硬度很高,就是样子很奇怪。

寒林骑着云峥的大青马听着马车里传出来的怪声音,摇着头笑了一下,半个时辰前他去看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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