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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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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官对天发誓,从未克扣百姓粮饷。”
“这誓你且留着给阎王爷发吧。”络腮胡一声令下身旁兵士挥矛而上,一两个回合后,华服男子身旁的侍卫便都战死。
华服男子身子吓得不住发抖,慢慢后退,眼里流露出的全是对死亡的恐惧。
络腮胡举起长矛正要刺下,身旁一眼尖的兵士喊道:“老大,那儿的树下躺着一个乞丐呢。”
循着他的话声,络腮胡和其他兵士一齐朝李云看来。
李云刚刚一直在紧张地瞧着这突然发生的战事,没想到那兵士的一句话便把众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他身上,当下李云心里一咯噔,大叫不妙。果不其然,那络腮胡一点头,一名兵士便朝他走来。
兵士走到李云跟前,打量他几眼,忽的往李云身上踹了一脚,凶神恶煞地喊道:“小乞丐,快起来,我们老大要见你!”
兵士的这一脚踢的不算很重,但李云身子虚,受这一脚依旧让他吃痛不已,他战战兢兢地爬起来,跟在这兵士身后,来到络腮胡跟前。
络腮胡横眼上下瞧了李云一遍,挥挥手像是要放他离去。
旁边一名瘦削兵士站出来,说道:“老大,不能就这么放了这小子,我们私自出逃已是砍头之罪,如今又劫了粮车,必然会惊动官府,切不可放过任何一个知情者,不然我等弟兄性命不保。”他说着拿眼瞟了李云一下,满是杀气。
另几名兵士也纷纷应和。
络腮胡略略沉思,便点头应许了他的说法。
那瘦削兵士见老大答应,一脚将李云踢倒在地上,和那华服男子一起,高举锋矛迎面就要刺下。
李云抬头看着那柄在日光下熠熠闪耀着光芒的矛头,心里先是恐惧,很快又油然生出一丝悲凉,原本还信心满满地想在这个世界里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谁曾想到一天还没过就要死在这群匪兵的手里,回去见马克思了。
那兵士大喝一声,举矛刺下。
李云惊恐的闭上了双眼,等待着那钻心刺骨的一下。
李云没等来那致命的一击,反而却等到那兵士杀猪一般的痛苦嚎叫。李云睁眼看到那兵士捂着手掌哇哇乱叫,那长矛被他抛到了一边的草地里。
“甚么人?”络腮胡和他的同伴四下张望,脸上写满惊恐,“甚么人躲在这里,有胆子就别藏着,不妨现身。”
道旁的一棵高大树上,跳下来一个熟悉的人影,李云瞧清他,不由的高兴大叫:“乌龟大叔!乌龟大叔!”
第三章 回到战国(第3节)
李云当着众人的面喊着乌龟大叔,在现代的大街上如果你这样喊一个人绝对能获得暴高的回头率,但在战国,时人并不以此为笑,乌龟作为一种灵物可是能跟龙、凤并称的,像大家最熟悉的四大神兽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中的玄武就是以龟为主体原型,足见当时它的地位的尊贵,像一些国家更是在宫殿里雕刻有乌龟的石像;从另一个方面讲,乌龟寿命较长,古籍中就曾记载过活了上千年的神龟,战国时期,战祸连连,医术落后,人口的死亡率比较高,因此人们才会对寿命长的龟类大加膜拜,以求长生。
络腮胡以及身旁同伴瞪大着眼,看着那消瘦的老乞丐从高达三四丈的大树上跳下来,平安落地,甚是轻松,心里都是一惊,知那老乞丐是有些武艺的,各自警觉提起防备。
乌龟大叔笑脸嘻嘻的朝李云他们走来,眼睛在络腮胡和他身旁的匪兵身上打了几个转最后落在李云身上:“小石头,你在这儿作甚呢?”
李云把心一横,喊道:“大叔救我,他们、他们要杀我!”
李云边上的华服男子见有生机,也随着李云冲乌龟大叔颤声喊道:“英雄救我!英雄救我!”
一个恼怒的匪兵忍不住踢了那华服男子一脚,踢得他痛苦地哀号起来,不敢再作声。
在乌龟大叔走到他们面前两丈时,络腮胡忽地大声道:“你是何人,怎的伤我弟兄?”
乌龟大叔一指李云,笑道:“你没听见他喊吗,我是他大叔。你们又是何人,怎的要杀他?”
“臭老乞,活得不耐烦怎的!”那个被他用石子射伤手背的兵士拾起地上的长矛,大叫着便要冲上来。
络腮胡却也不拦阻,他想借这个手下试探试探老乞丐的实力。
那兵士就要冲到乌龟大叔跟前,手里的长矛朝着他心脏位置刺来,李云的“大叔小心”还没来得及喊出口,就瞧着那兵士又是一声痛叫,左腿一顿,跪趴在地上,爬不起身。那兵士左腿结结实实挨了乌龟大叔射出的石子一下,这种剧痛可不是一般人受得住的。
“老大,这老乞欺人太甚,咱们弟兄一块上跟他拼了!”络腮胡身旁的那个瘦削兵士贴在他耳旁悄声道。
络腮胡微微阖首,使个眼神,几个人便将乌龟大叔围在里面,使他四面受敌。
乌龟大叔却全然不在意,嘻嘻笑着,左挠挠右抓抓,好像当他们并不存在。
这次是那瘦削兵士首先沉不住气,拼力往乌龟大叔刺去一矛。这一矛直直刺来,看似毫无防备的乌龟大叔身子突地一闪,避开锋矛,反应竟是比年轻小伙子还要敏捷。乌龟大叔一手捉住长矛,轻轻一拉,那瘦削兵士便到了他怀里,乌龟大叔用脏手在他脸上摸了几摸,笑道:“小子你矛使得不行哩,这般直直刺来,敌人倒是好躲的很,这样一来自己便暴露了身子,我只要补上一刀,你的小命今儿个就没了。”
这生死关头乌龟大叔竟给那匪兵讲那制敌之技,剩下的匪兵都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
络腮胡心思一转,悄悄走到乌龟大叔背面,趁他说话意欲偷袭,李云洞悉了他的心思,急忙道:“大叔,小心后面!”
络腮胡的长矛便已刺来。
乌龟大叔却连头也不回,身子一挪,就像背后长了眼睛,轻松躲开了络腮胡的偷袭,那络腮胡用力过猛,身体刹不住车冲到了乌龟大叔身前,乌龟大叔笑嘻嘻地提起脚往那络腮胡屁股一放,络腮胡的身子便向前飞去,摔了个嘴啃泥。
剩下的几个匪兵见老大都被这怪异的老乞丐跟玩似地踹趴下,不由心寒,想要撤退。
“怎么都愣了,都上啊,乌龟大叔好久没像今儿这么玩了,都上都上,刺中了本大叔有奖,哈哈哈!”乌龟大叔得意的晃着脑袋道。
李云望着这老顽童的乌龟大叔,嘴角不由绽出笑意。那华服男子见那其貌不扬的老乞丐竟是身怀绝技之人,轻松打败那匪军,而自己也幸得大难不死,脸上也是笑容泛滥。
那几个匪兵一听到乌龟大叔求他们杀他,都像见了怪物一般吓得四下逃去。
“都给我站住!”乌龟大叔一声大吼,那几名匪兵却是跑得更快。
最远的一名首先嚎叫了一声扑到在地,被乌龟大叔的石子射中,接着是第二名,其他人见状也不敢再跑,一个个看着在地上翻滚嚎叫的同伴,脸上又是同情又是绝望。
“都给我过来,地上的也给我扶过来。”乌龟大叔懒洋洋的说道,走到李云和那华服男子面前坐下。
李云先前就知道乌龟大叔有些本领,至少没想到他竟会如此深藏不露,这是已是从心底里对他佩服不已。
乌龟大叔指着那些匪兵对李云说道:“小石头,刚才谁欺负你了都跟大叔说,大叔替你教训他。”
那站在李云的面前的匪兵听到那乞丐这么说,一个个吓得面如糠色,只有那络腮胡昂着头眼睛瞧向别处,毫无惧色。
在战国时代,法律尚未形成,任侠之风尚行,贵族杀平民基本上可视无罪,而一个人为了报公仇或私仇所采取种种复仇手段甚至与仇人同归于尽的行为,是极受人们推崇的。李云刚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现代的道德观法律观已经根深蒂固,想到那些人并没有对他造成实质伤害,也不忍伤害他们,便对乌龟大叔说:“大叔,他们没有害我,就放他们吧。”
那群匪兵本以为死期已到,特别是那踢打过李云的那名兵士更是吓得魂不附体,不想李云反求乌龟大叔放过他们,都感动不已,几个匪兵还跪于地上对李云谢道:“谢谢小英雄,谢谢小英雄!”
乌龟大叔疑惑的瞧一眼李云,嘴角抽动几下,打了个哈欠,并未说话,一挥手示意他们快走。
其他的匪兵都作鸟兽散,只有络腮胡并未动身,垂眼望着李云,忽道:“在下孟坚,不知少侠甚么名字,可否相告?”
那孟坚原是赵军里面的一个小军曹,从他十八岁参军开始至今已有十余年,几乎年年都要与秦军交战。赵国经过长平之战后,军中壮年都被坑杀殆尽,军队战斗力已经不是秦军的对手,为了抵抗秦军的入侵,赵国不得不新招大量还未成年的童子军,孟坚就是其中之一,年少的他已经在战场上经历过太多的血雨腥风,瞧着身边的同伴一个个战死在秦人的长戟之下,他也毫无怨言。可如今赵国君臣不顾国力,秦军在西边虎视眈眈,却还发兵攻打燕国,君上昏庸,臣子也腐败,不知他们这些防御秦国的驻军日子是何等艰辛,还私下克扣他们的粮饷,这灾荒一起,孟坚便率着他手下一些熬不过的同伙从军队出逃,做了匪军,四处打劫过日。孟坚也算个明理之人,从不劫掠平民,只抢那些富商尤其是过往官员,这才有了今日这事。
孟坚本身便是个豪爽任直之士,有恩必报,李云今日放他一命,他才想着留下李云名字,日后容报。
那孟坚的样貌在那刀疤的渲染下,显得很是吓人,李云心里有些胆怯,脸上却是从容说:“在下李云,见过孟坚兄。”
孟坚将李云的名字自己念叨几遍,抱拳稽首,转身告辞。
李云心里感叹:这才是战国人的面貌啊,豪爽!
身旁的那名华服男子忽然想起什么,急急指着远处的车队,“粮车,粮车,快救粮车,那可是要回去救济灾民的!”
乌龟大叔挠着耳朵,打了个哈欠道:“急甚,有本大叔在,甚么东西都少不了!”他站起来,步子飞快三两下就赶上孟坚,一拍他肩膀,道:“还有事呢,别急着走,叫你弟兄将粮车放下。”
粮车那边匪军都重新堆放好,正等着孟坚他们回来一起走。他们见到老大回来,脸上欢喜,却瞧着他身旁跟着一名老乞丐,都是不解。
“把粮草都放回去。”孟坚轻轻说道,众人却是茫然谁也没动,孟坚提了气力大声道:“耳朵都聋了吗,叫你们把粮草放回去!”
一些忠心于孟坚的兵士开始依着他的吩咐,将粮草重新放好。
“咱们走!”孟坚回头望了一眼正从远处赶过来的李云,转身离去。
匪兵尽数离去,车队附横七竖八躺着战死的侍从和匪兵的尸体,汩汩流出的鲜血将这一片的地面都泅得殷红。
华服男子望着这些尸体,叹息一声,眼里隐含泪光,他转过身朝乌龟大叔揖礼道:“多谢英雄相救,在下平阳城令公西辰,不知英雄大名?”
李云心里一动,看着男子衣着华丽像是官宦之人,不曾想他正是自己所要去的平阳城的城主,若得他相助,自己想要在平阳城混下去那是易如反掌了,这还真是天赐良机!
乌龟大叔却不理会公西辰的问话,只瞧着那些粮车,笑嘻嘻地说道:“小石头,大叔刚才没给你找到吃的,不过你现在不用担心了,你瞧,这儿可都是好吃的,足够你吃上好几年啦!”
第四章 平阳城(1)
公西辰听到那身怀高超武艺的老乞丐说要私用这公粮,脸色顿时一凝,慌道:“英雄,万万不可,这可是要拿去赈灾的官粮,私动官粮可是杀头的死罪!”
“慌甚么,我只不过说说而已,再说了,我们便是最需要救济的灾民,没见着我们就快饿死了。”
“英雄,这官粮的发放皆是要凭证的,万不可私自发放,不如你随我一同去往平阳,只要到了平阳城,我担保让你们食得饱饭。”公西辰不敢动怒,一脸恭敬道。
李云见乌龟大叔不会说话,怕恼了公西辰,忙道:“大叔,咱们本来就是要去平阳城的,不如就顺道陪着公西大人一块儿走吧,这儿离平阳城怕是还有一段距离,公西大人一人护着这些粮车回城身旁又没有护卫,若是再遇到些匪盗,可就麻烦了。”
乌龟大叔眨巴着小眼睛,也不吭声,扭头走到最后面的一辆牛车前,跳上车,躺在堆得高高的粮包上,竟眯眼睡起来。
“公西大人,我大叔平常就是这副样子,你千万莫见怪。”李云见公西辰面色一阵泛白,小心解释道。
“哪里哪里,若非英雄相救我早已死在那匪兵矛下,大恩大德没齿难忘,不知小英雄何名?”刚才公西辰心绪未宁,没听清李云和孟坚的对话,为显礼貌,这才问起。
李云微微沉吟,揖手道:“小子李云,见过公西大人。”
“哦。”公西辰顿首,上下打量李云几眼,见他年纪虽小,又是一个衣衫破烂浑身脏乱的小乞丐,却谈吐得当,轩昂的眉宇间敞露这着一缕淡淡的英气,心里道他是个家族破落流浪民间的贵族公子,便问道:“小公子你是谁家子嗣,怎会流落如此?”
李云心思一转,便回道:“家父本是军中的一名副将,四年前与秦军的战斗中负伤而亡,家母悲郁,一年后便染病而去,是以家道日衰,我又年幼不善持家,终而沦落为乞丐。”
“天可怜见。”战乱频频,像李云这样情况的在这时颇为常见,公西辰惋叹一声,又道:“那位大英雄是你何人?”
“他是我在路上结识的一位大叔,与小子一样流落街头,我与他无依无靠倒很投缘,这才结伴一起过活。”
公西辰点着头,上了马车,回头对李云说道:“你上来与我一同坐吧。”
战国时期特别到了战国末期,虽然贵族和平民界限不再那么严格分明,平民藉由功劳也有希望封官加爵,可自古贵贱有别,公西辰是一城之长,地位不算太显赫,可与李云这地位下贱的小乞丐相比,那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公西辰屈身下礼以邀李云与他同坐车裘,那真是前所未闻,饶是李云这个从现代社会穿越时空过来的人,心里也是不禁一慌,连忙摆手道:“小子不敢,小子不敢!”
公西辰微笑道:“你乃我治下之民,我乃民之父母官,亦是你之父母,父母邀请自己的孩子上车你难道还要拒绝吗?”
李云听了这话,心里又是一动,也不再拘泥,朝着公西辰拜了几拜,这才上车。
公西辰抚须而笑。
傍晚时分,一队马车缓缓赶到了平阳城下。
城门前,守城的几名兵士挥戈挡住了车队的去路。一名兵士走上前,问道:“你们是甚么人?”
另一名兵士眼力好,认出了前排那辆高裘马车上坐着的那名华服男子正是本地的牧守平阳城令公西辰,慌忙迎上前,跪道:“不知大人回来,小的该死!”
旁边几名兵士也跟着认出公西辰,都慌忙跪在地上请罪。
公西辰坐于车内,也不发话,只是一挥衣袖示意他们起来。那兵士赶紧让车队通过城门,眼里却有着深深的疑惑,他刚刚好像看到大人身旁竟然坐着一个脏乱不堪的小乞丐。
望着渐行渐远的车队,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打了个哈欠嘟囔道:“看来昨儿个的酒还没醒呢!”
车队在一座豪华宽展的大宅门前停下,公西华一下车,大门前的几名家奴立刻迎上来,皆跪道:“主公此次出行,府上甚是担心,所幸主公安全归来!”
“不必多礼,都起来吧。”公西辰唤起那几名家奴,指着身后跳下车的李云,吩咐道:“带这位小公子去府里洗浴一番,给他着换新衣,不可怠慢。”公西辰忽然想起那位老乞丐,回头去瞧末尾的那辆粮车,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下人带着李云进了府,李云早就回头在寻乌龟大叔,可那乌龟大叔在城里不知何时下的车,竟没随着他一同而来。
公西辰领着人将粮草运到城里粮库。
公西府十分大,那下人领着李云在府里左穿右拐,走了十多分钟也没到达目的地,李云心里粗略一算,这公西府自少得有三四顷地。公西府虽大,房子也不算多,占地大的都是一些假山池塘。李云一路也借此机会将公西府观察了一番,发现这府中景色还真是不错,跟他在现代时在杭州旅游时游历过的几个有名庄园有得一拼,不过那时的庄园都是被现代人改造的,融入了现代人的意识,哪像李云在这里见到的,那可是两千年前古香古色原滋原味的庄园。李云这么一想,便又想起前世的一些人和事,心里却是一紧,一种无名的孤独和寂寞感涌上了全身,他摇了摇头暗暗苦笑,不再去瞧园中景色,低头跟着那下人走去。
李云已经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呆了一天,不管如何,他心里还是跟这个世界有些隔阂,还没有把自己完全融入到这里。
那下人久侍于人,察言观色的能力和吃饭一样烂熟于心,一眼便看出主公对这小乞丐十分喜爱,心里不敢得罪他,也不知李云喜好,便不敢多言,两人一路无语,直至到了澡房。
“公子,你且稍等,我下去吩咐一个奴婢来替你洗濯。”那下人说完徐徐退下。
春秋战国时期大户人家洗浴都有侍女在一旁服侍,李云刚要拒绝,转念一想,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我还是入乡随俗吧,执意拒绝反惹人说闲话。
不久来了两名妙龄少女,一位着葱绿衫子,一位着鹅黄衫子,身形婀娜初显丰润,皆梳着代表未出阁的少女发鬟,两人各提着一桶热水走进澡房,瞧见自己将要服侍的人竟是一名脏兮兮的小乞丐,略含羞怯的脸色不经意的闪过一丝失落。
PS:春秋时期,一般庶民有名无姓,只有王侯贵族才拥有姓氏,姓氏是他们身份的象征。从春秋中晚期到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运动竞相展开。而变法的结果,则导致了新旧政治体制与社会体制的转变:支撑宗族生存与发展的井田制、封建制与采邑制解体了,世官世禄亦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则是国家普遍的授田制、郡县制、俸禄制与官僚制度。原有的姓氏流入民间;庶民通过军功等成为官吏,通过各种途径也都可获得姓氏。是以平民拥有姓氏已不太稀奇。
第六章 平阳城(第2节)
PS:三更了,终于三更了,哈哈,其实好累啊,因为码字比较慢,平均800——1400字一小时(看状态而定,状态好的时候暴走!),所以一天至少得写5个小时,别骂,小帆想写好点,每次看到收藏增加一个,小帆心里就多了一分写下去的自信,没想到今天有朋友投了三张推荐,小帆心里那个高兴,真希望能永远这样高兴下去。小帆的时间都花在码字上了,所以登陆的时间不多,不过留言的朋友们,你们的书我一定会抽空去看的,当然还会奉上收藏O(∩_∩)O~~,“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以此话与诸君共勉!学校明天要补十月一的课,明天5000字吧,吃饭去,回来接着码!
嘿嘿,终于凑够两千字了吧~~O(∩_∩)O~~
古代中国女子的社会地位远远低于男子,即使是在风气较为开放的春秋战国时期,情况也好不到哪去。生在帝王家的公主,常常沦为诸侯之间联姻谋求政治联盟的牺牲品,而权贵家的小姐千金多半也摆脱不了这种命运,更不用说那些大户人家的婢女们了。(PS:战国末期,奴隶制已经解体,被新兴的封建制度所代替,但一般大户人家蓄有家奴也十分正常。)
作为大户人家的婢女,其命运结果只有两个,运气好的被自家主人或贵族公子看上要了身子,成为侍妾,要是能生下个一男半女,更是母以子贵从此跃上枝头当凤凰也说不不定;运气差点的则会被主人卖掉或者许给下人,即便生了孩子,那也是奴隶。
因此这些婢女平日里也多了个心眼,一有机会便在主子面前露脸,期盼着有朝一日能够大翻身。刚刚来的两名少女听说是服侍一位公子,都雀跃不已,来了才知道哪是什么公子,原来是一个从未见过的小乞丐,当然会失落了。
李云是头一回见着战国时的女子,老毛病又犯了,也不敢多瞧,偶尔斜睨一眼,做贼似地,倒也瞧清她们的容貌。见惯了现代社会里那些掩藏在化妆品下的光鲜但虚伪的美丽面孔,李云被眼前这两张略施粉黛清新淡雅的素颜给惊呆了。
李云第一次发现原来不涂唇、不抹化妆品的脸也能这么好看,这种好看不光是容貌上的,更是精神上的。现代的人更容易迷失在这复杂的社会中,追逐名利,沉溺爱欲,精神早早地就空虚而麻木。典型代表“非主流”,本是十几岁的花季,人生中最美丽的时刻,偏偏要弄得一副颓废相,整天挂在嘴边的唯美忧伤情歌,空间里贴满了一张张带血含泪写着“究竟是爱情出卖了我,还是我出卖了爱情”之类句子的伤感图片。李云有一次浏览一个非主流MM的空间时,就忍不住自嘲:自己活到这么大原来还比不上一个小妹妹懂爱情,也许人家甩掉的男朋友比自己的朋友还多吧。
两名侍女看到那名小乞丐不知怎的突然发愣,也不吩咐她们做什么,两人一觑,黄衫侍女胆子大些,走上前,伸出一截嫩偶般的手臂在李云眼前一阵摆晃:“公子!公子!”
李云回过神,瞧着那月眉桃目的黄衫少女就站在跟前,眨着一双深如漆点的亮眸盯着他看,心里登时一阵紧张,口里发干,结巴道:“姑、姑娘,你、你找我有何、何事?”
黄衫女子听了李云的话“噗”地一笑,心想这人还真逗,但又不敢逾礼,忙施了个礼,道:“公子折煞奴婢了,奴婢名唤铃儿,后面那是我姐妹桃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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