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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入夜-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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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去找那个家伙去了,就是一开始袭击你们的那个家伙。”乌云回答。

    “什么?你们胆子是真的大,你们危险的东西都赶独自去寻找。那后来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我看王良平受了不少的伤。”阚震海又问。

    “我也很是奇怪,一开始他还气势汹汹,好像确实有伤害我们的实力。但就像你之前的经历一样,他又不知怎么的突然转身离开。”乌云说。

    “算了,别想了。我们今天带了那么多全副武装的人,抓那一个小小的凶手又有何难?他再厉害,只要是人,就没有不怕枪子的。”阚震海胸有成竹的说,似乎他也非常的痛恨这个曾经差点伤害到他的家伙。

    他们四个人又同时陷入了沉默,阚震海专心致志的开着车,而乌云则拿起自己原先带来的食物,填补自己又有些饥饿的肚子。坐在后座的兄弟二人,都将自己的右手伸入的怀中,抚摸着自己带在身上的那把短刀。那是他们二人昨晚连夜去购买的,因为已经见识到那个家伙躲避子弹时的灵巧。所以他们也就只好买来这短刀防身,必要时也或许可以成为了解那个家伙的利器。

    他们来到了那个森林的外围,城市的边缘。所有的人都下了车,为了避免车辆的轰鸣声惊到那个躲藏在森林里的家伙,他们也就只好下车步行。跟随着走在最前面的乌云,他们走过那个六人的遇难地,来到了那个藏匿与森林中的河流。在那河流的对面,正是那个大约三米高伫立在山头的猎人小屋。

    此时的森林里晨雾还没有散去,乌云止住了他们想要继续前进的念头,对着侯长平说道:“你们在这里别动,我一个人先去看一看,太多的人一起走动的话,声响太大。”

    在得到侯长平的肯定之后,乌云蹑手蹑脚的向前走着,努力的放轻自己的脚步,不让它又太多异于周围的声响。他穿过那一片低洼地,来到了那木屋的窗前。伸出自己的头靠近了那个窗户,透过它乌云看清了里面的情况。

    那个家伙正躺在那张小床上熟睡着,打得呼噜就连站在窗外的乌云也能够听到。他没有再多停留,立刻轻步回到了侯长平那里,对着他们说:“他就在里面。”

    “我再问一遍,你真的确定他就是凶手么?”侯长平问。

    “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他,而且那个屋子里面又有着足够的证物。我是不相信有什么巧合,如果你不愿意相信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乌云摊摊手说。

    “好吧,我知道了。”侯长平又接着对他的人说:“不要轻易的开枪,我要活捉,我要审问。”

    说完那群全副武装的人便举起长枪,整齐且迅捷的朝着那个小木屋走去。


第七十三章 对不起了孩子们



    侯长平也拿出自己的手枪,紧紧跟在那群人的身后,朝着那个小木屋进发。那晚他是见识到那个家伙的厉害,所以此刻十分的谨慎。虽然实在不愿意相信那个家伙就是自己十几年前被拐卖的养子,但他还是得把那个家伙当作穷凶极恶的罪犯。

    阚震海与那两个手持短刀的王氏兄弟紧接着也向着那里走去,而乌云也双手插兜,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往前走着。侯长平来到了那个木屋周围,他先让那群人守在门前,自己则紧握着手枪慢慢朝着那木屋的窗户走去。

    侯长平靠在窗户边,伸头朝着里面看了看,眼泪瞬间夺眶而出。他看清了藏在脏乱毛发之中的脸庞,与记忆中的极其相似,只不过多了几道成长的伤痕。他又看见那床边的门上,挂着一件蓝色的短衣。侯长平认出了那个短衣,就是自己的养子在被拐之时所穿的衣服。

    可就在侯长平陷于回忆之时,那个家伙突然醒来,像是发现了外面的人一般,直接推开木门冲了出来。那些全副武装的人看见这一幕都被吓了一跳,有几个人甚至没有握好自己的武器,朝着那个家伙开了几枪。

    “别!”还未等侯长平阻止他们,那几发子弹就已经射了出来,其中的一发子弹,正好的击中了那个家伙的小腿。

    那个家伙痛苦的哀嚎几声,又爬上大树在林中快速穿梭,但速度明显较之前慢了许多。侯长平带着那群人,追了上去。

    “有人开枪了!我们快去看一看!”躲在远处树后的阚震海听见了那几声枪响,便立刻叫着乌云他们跟了上去。要是以往,第一时间没有抓到那个家伙,让他逃进林子之后就不可能再有看见他的机会。

    但这一次似乎老天也在帮着侯长平他们,那个家伙因为腿部的伤口,在树枝上的移动越发的缓慢。那个伤口也随着他剧烈的活动而越发的向外扩张,血液不断的自他们的头顶滴下,侯长平看了又是兴奋,更显悲伤。

    终于,在他精疲力竭的那一刻,他自树上掉了下来。腿部的伤口与之前相比,整整扩大了一倍。他无法再次站起,只得双手抓地不停的向着前方蠕动。

    侯长平他们跟了上来,眼看就要抓捕成功。忽然从那个家伙的身旁蹿出一个人影,横着短刀向他冲去。

    “王良平!你干什么!”侯长平对着那个人影大喊。

    可是那个身影头也不回,直直的向着那个负伤的家伙冲去。此刻的王良平并不想什么自己的安危,只是希望能够亲自手刃了这个家伙。可是力量的差距并不会因为他的暴怒而有些缩小,就在他的刀尖还未触碰到那个家伙时,就已经被那个家伙单手按在地上,掐住脖颈无法动弹。

    那个家伙一手掐着他的脖颈,另一只手把他抱起,挡在自己的身前,不断的向后退着。

    “都别开枪!保护人质的安全。”侯长平说着,慢慢走了上去。对着那个家伙说:“不要伤害他,有什么我们好好谈。”

    那个家伙听了侯长平所说的话,却一声也没有回应,只是抬着头直直的看着他。似乎想说什么,但说不出口。这时乌云走了过来,掏出了自己口袋中的那银镯子,交到侯长平的手中,问道:“这个东西,你认不认识?”

    “这!这是我以前买给我儿子的礼物,怎么会在你的手里?”侯长平接过那个银镯子,立刻认出了它。

    “这就对了,这个镯子是我在那个家伙的住所里找到的。”乌云说完,便退到了一边,不再多说一句。

    “儿子,你是我儿子么?”侯长平试探性的向前走着,那一群全副武装的官兵紧紧跟在身后,他举起了那个银镯子,说:“记得这个镯子么?这是我在你五岁的时候买给你的。”

    那个家伙听完有了明显的触动,他紧张的神色慢慢的舒缓,嘴巴一张一合似乎是想说什么,但呜呜呀呀的让人实在听不清楚。但其中勉强听清的只有两字:爸…爸…

    正在这时,那个家伙身前的王良平似乎感觉他给予的禁锢有些松懈,自己脖颈处原先紧紧掐住的手也慢慢松了力气。他抓住了这个机会,猛地用力挣开那个家伙的手臂,站了起来拿起短刀又再次向着那个家伙的心脏刺去。

    霎时间血肉横飞,王良平的短刀被那个家伙坚硬的手掌直接挡下,而其另一只手则直接将自己的心脏刺穿。那个家伙原本快要缓和的状态,突然被这迸射而出的血浆所激染。双眼血红,双开双臂朝着侯长平这里愤怒的嘶吼,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突然冲来。

    在乌云的眼里,那个家伙早已异变成了另一幅模样。他也快速的走上前,等待最后的时机。

    “别!”侯长平对着身边的那些官兵大喊。

    可是子弹已经射了出去,就在那个家伙快要站起的时候,队伍中的一位早已十分恐惧的官兵首先开了枪。但这一枪就像一个引子,引燃了所有持枪官兵的恐惧,他们都亲眼目睹过那个家伙的可怕,也都第一时间选择了开枪射杀。

    虽然以自身的速度他躲过了第一枪,但随后而来的子弹他却无法躲避。在乱枪之中,那个原本就负伤的家伙被活活打死。

    “谁叫你们开枪的!”侯长平没时间再呵斥他的警官,立刻跑了上去跪在了那个家伙的身前,可是他已经因重伤完全昏迷,无论侯长平如何的呼唤,始终无法应答。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白白送了自己的性命。”侯长平放下了那个家伙,转身对着他旁边奄奄一息的王良平说道。

    “我想要亲手杀了他!为我的妹妹报仇。”说完他摸了摸正抱着自己的弟弟王良运,说道:“弟弟,我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你完全不用这样做,法律自会判处他的死刑。”侯长平说。

    “法律会判处他死刑是没错,可我不相信你。”王良平说完,便闭上了眼睛。

    自此之后,乌云便再也没有见到这位侯长平,偶然间听阚震海提起。他已经失去了局长的职位,现在正在大牢里服刑。乌云很是奇怪,阚震海解释说,原来是侯长平有一天在街上闲逛,碰巧看见了一个试图拐走小孩的中年女人,谁知他竟失手将其打死,所以就进了牢狱。可最让乌云感到震惊的,还是侯长平在法庭上所说的那唯一的那句话:“对不起了孩子们,叔叔只能杀掉一个。”

    。。。。。。

    这天,乌云闲来无事走到了高久的家中,发现黄香微正跟着他坐在门口喝茶,晒着晨光很是惬意。乌云也搬了一个板凳坐在了他们二人的旁边,安静的靠着墙休息起来。

    “事情已经解决了么?”黄香微问。

    “已经解决了,不过解决可不是那么的美满。”乌云答。

    “不美满,才真实。哪有那么多两全齐美的东西,都让你碰上了,别人还活不活。”黄香微说。

    “对了,这一次你碰上的是个什么异灵?说来听听?”高久问。

    “熊族,不过看起来很是瘦弱,但力量却十分的大。似乎是在山野间独自生存了十几年,所以已经忘了人类社会的种种规矩,好像连话也说不出口。”乌云说。

    “那可真是厉害呢,独自一个人在山野间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按他的年龄推算的话,他是很小的时候就自己生存的吧,也难怪强壮的熊族也会变成瘦弱的样子。”高久感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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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如此闪耀



    “听你们这样说,我还真的想去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黄香微说:“哦!不过听你说他好像已经死了对吧,那就有点可惜了。”

    这时,乌云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三张体育馆的门票,抖了抖那门票对着二人问:“我这有三张体育馆的门票,那里今天有活动,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什么活动?你怎么不带着绮罗一起去?”黄香微问道。

    “拳击比赛,我跟她说了,但是她不想去。”乌云说着,脑海里又回想起之前他邀请田绮罗时,她大骂自己的景象:臭小子!平时也不见你的人影!跑哪去了也不跟我说一声!现在还想带我去看什么拳击比赛,你见过那个女孩喜欢看拳击比赛?

    “怪不得,哪个女孩喜欢看拳击比赛呢?那里反正我是待不下去,我不去。”黄香微直接回绝了乌云的邀请。

    “他不去,我去,反正我没什么事情,就陪你去看一看。”高久说着,拿来乌云手中的门票,又问道:“这是几点的比赛,我们得提前一点去。”

    “不用担心,我们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而我们走到那里只需要二十分钟。”乌云说完,像是又想起了什么,转身面对着黄香微问道:“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你们异灵是怎么知道我是守夜人,或者我的身上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标志?”

    “你当然有标志,而且是独一无二的标志。”黄香微回答。

    “那是什么样的标志?原先那个熊族的少年在看到我的时候,似乎眼睛受到了什么伤害。”乌云问。

    此时黄香微又异变了模样,他看着乌云,说道:“如果我不看向你时,你就是普通人一个,没什么特别的标志。但一旦我注意到你,你的身上就会迸发出耀眼的光芒,并且不断的冲击着我们的眼睛。那光芒的耀眼程度,甚至盖过了太阳,且整个世界与你相比都显的昏暗。”

    “那我看你的眼睛怎么没像那个家伙一般的被我伤到?”乌云问。

    “我习惯了,如果你对我没有恶意的话,那种光芒我还是能够忍受的。”黄香微说着,脸上的异变消失,又回归了之前的模样。

    “这样啊,那我知道了。”乌云站了起来,伸了伸自己的腰腿,对着高久喊道:“走吧!我们该出发了!”

    二人离开了那里,只留有黄香微一个人坐在门前,继续闭着眼睛好好养神。乌云看了看他手中的那门票,心中对那接下来的拳击比赛有了几丝期待。

    “你这门票从那里买得?还是贵宾席哦!”高久拿起自己的那张门票看了看。

    “不是我买的,是别人送给我的。”乌云说。这个门票确实不是他买的,他也不可能会花那么多钱去买这种门票,因为本身自己就不怎么喜欢去看这种比赛。与其去看规则众多的拳击,他更喜欢没有太多约束的综合格斗。如果自己昨晚没有去那家小屋,或许那拳击手金晨也就不会送给自己门票。但自己本身就是一个不喜欢拒绝的人,所以也就硬着头皮接下了这几张票据,去给明天比赛的金晨加油。

    “怎么?你喜欢拳击之类的东西?”乌云见高久好像对此有着很大的兴趣。

    “没错,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也是我们大学业余拳击里最专业的了。”说完高久便摆起架势比划起来,但没出完几个缓慢的勾拳就感觉自己的腰部痛了起来,只好停下摸着自己的后腰喊道:“诶呦!疼!”

    “不是小伙子了,就别做这样大的动作,小心你的老腰。”乌云嘱咐道。

    “知道了,知道了,你能不能别老是说我老,不老也被你说老了。”高久一边嘟囔着,一边揉着自己的后腰。

    四周的行人越来越多,都朝着与乌云一样的方向,就是面前的这城市体育馆。他们井然有序的排着队,一个接着一个的走了进去。轮到乌云他们的时候,他们看了看乌云的门票,便指了一个不那么拥挤的通道,示意他们从那里进去。

    “走吧,里面看起来挺热闹的。”高久捣了捣乌云,却发现他有点心不在焉。

    “别急,这个地方可是有着好多的异灵。”乌云笑着说。

    “什么?哪里?对了,我看不到他们。你给我说说都是什么样子的。”高久也来了兴趣。

    “那个距离我们三米手拿可乐的小伙子,是一个竹鼠人;那个距离我们十米处的那个三口之家,都是狐灵;还有那个,背着一个背包戴着运动帽的男人,他是鹰族。”乌云对着高久说。

    “嘿!别站在那里不动,你把我们堵在这里了!”身后的一个胖子对着乌云喊道。

    “对不起!对不起!我们这就走!”高久说着,拉着乌云离开了这里。

    “忘了告诉你,刚刚那个胖子是野猪怪。”乌云说完,两个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走了进去,找到了一个靠近擂台的位置做了下来。此时的里面灯光闪烁,头顶不透光的玻璃使得这里昏昏暗暗,而那不断闪烁四周照射的灯光还真让这里有些夜店酒会的感觉。此时擂台上有着几个身穿工作服的男人,对着这里的场地指指点点似乎在讨论着什么。

    这时乌云感觉有着什么人在自己的身后拍了拍自己的后背,他回头看去发现正是将要比赛的金晨。

    “嘿!衣服挺帅啊!”乌云指了指他身上所穿的战袍,看起来颜色鲜艳,花纹张扬。

    “我可这么感觉,我感觉有些花哨。要不是有人请我做广告,我可不会穿这样的衣服。”金晨说。

    “怎么样?感觉怎么样?有没有把握击败你的对手!”高久插了话。

    “这是?”金晨问道。

    “他是高久,我的一个朋友,他也喜欢拳击。”乌云说。

    “哦!你好!”金晨伸出手握了握高久,然后胸有成竹的说:“那是当然!我一定会在第一回合击败他!”

    “好小子!打拳击就得有自信!”高久举起自己的右手,跟他击了个掌。

    “那就这样吧么,我要先去准备了,好好欣赏我的比赛!”金晨说完,带着他的跟班离开了这里。

    “很有朝气的小伙子!你们是怎么认识的?”高久问。

    “在一家小饭馆认识的,一家鲜有人知的小饭馆。”

    “小饭馆?听起来挺有意思的,下回你一定要带我去看一看。”

    这时,四周的座位渐渐被坐满,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走上了擂台,他拿着话筒说道:“比赛现在开始!”

    第一个走出来的是金晨,他在众人注视下走上了擂台,并不断的跳跃活动,想尽快放松自己的筋骨。接下来另一位拳击手走了上来,他戴着一双黑色的拳套,穿着一身黑色的战袍。

    “现在,让我介绍双方选手!”主持人先是走到了金晨身边,指着他喊道:“首先介绍的是来自本市年龄二十五,体重六十公斤,战绩二十场十七胜两平一负!人称汉地金牛!金晨!”

    在一片欢呼声中,主持人又来到另一名拳手那里,指着他喊道:“这一位是来自成风市年龄二十三,体重六十公斤,战绩十三场全胜!人称干净男孩!王明!”

    那个王明听完对自己的介绍,立刻在擂台上摇来摇去,扭来扭去,在不停的嘲讽金晨。

    “干净男孩?那是什么绰号?听起来感觉很怪。”乌云说道。

    “不知道,可能是形容他技术好的吧,打完很干净?”高久模棱两可的猜想。

    “你说对了!”乌云的身后传来一声粗狂低沉的声音,他们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膀大腰圆的人在跟他们说话:“干净男孩的意思就是他的技术很好,打完比赛之后身上没有什么伤痕或是血迹,只靠点数不靠击倒取胜,所以叫做干净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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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熊孩子



    “听起来是个难缠的家伙啊,你那个朋友看起来有苦头吃了。”高久说。

    “确实是个难缠的家伙,那个叫什么金牛的小伙子,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如果经验不足的话还是很难战胜他的。”那个膀大腰圆的家伙猛吸了一口烟,又接着说道:“那个家伙听说打拳非常小心,只靠刺拳轻点得分,要是什么性格暴躁的家伙遇上他,可是会被逼疯的。一冲动的话就会露出破绽,也就是这样那个家伙才能打出全胜的战绩。那种家伙是最让人讨厌的,看他那么欠揍,骂不过他,又打不过他。”

    “那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喜欢来看他的比赛?那么被人讨厌还能打拳赚钱?”乌云问道。

    “这可不一定,拳击这个行业可跟别的不一样。我们越是讨厌这个拳手,就越是喜欢来看他的比赛,主要是想看看他是怎么被人暴揍的,只不过每次都让我们失望。那个叫金晨,这次可要加油啊。”

    就在他们谈话的功夫,擂台上早就已经火热的开打起来。果然如那个膀大腰圆的人的分析,金晨虽然一开始凭着自己的出拳速度还有灵活的步伐能够占到一点优势。但随着王明的快速移动还有不断击打在金晨身上的刺拳慢慢的将分数拉开。

    虽然没有计分的看客都以为是金晨占据着优势,但只有金晨自己知道,如果再不想想办法的话,自己很快就会被这个“干净男孩”拖死。

    “怎么办?想想办法?你不可能碰的到我!”就在王明不停灵活躲闪的功夫,还不断的嘲讽着金晨,企图扰乱他的心智。

    这时一位手捧爆米花的学生坐到了高久的旁边,他一边抓着它不停的往嘴里送,一边又用力的吸着罐装可乐,发出令人厌恶的声响。高久坐在那里显得十分难受,他最不喜欢听这种猛吸饮料的声音,况且那个学生的嘴好像有着漏洞一般,送入嘴中的爆米花吃一半撒一半。

    “嘿!小子!小心一点!你的爆米花都撒到我的衣服上了!”高久拍了拍自己的衣服,上面粘上了些许的爆米花,不过在他将它们都拿下时,手上也显得粘粘糊糊。

    “我吃我的东西!碍着你什么事了!”那个学生张着塞满食物的嘴喊道。

    “嘿!臭小子!没家教是不是!”高久挽起袖子想吓一吓他。谁知那个学生完全不怕,甚至变本加厉的拿起爆米花朝着高久的身上扔去,高久气的火冒三丈,他冲上去就想好好的教训教训这个小子。

    可是那个学生立刻麻利的站起,躲到了一个彪形大汉的怀里,哭着指着高久说:“老爸!他欺负我!”

    “我怎么欺负你了?你看看我的身上,都是被你扔的东西。”高久指着此刻已经粘粘糊糊的衣服,气愤的说道。

    “大哥,算了,算了。他还只是个孩子,您就别跟他一般计较。”那个彪形大汉说着,抱着他的儿子坐到了高久的旁边。他的儿子看自己有了撑腰,竟朝着高久做起鬼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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