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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野人到帝王-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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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皖南地段,山夷族已经降服,三老族与三少族都已经并入龙族,这一带生产环境不如苏南平原,所以只留下少量族人狩猎找矿什么的,也是担任龙族的周边屏障。
        再往西,进入江西境内,就是虎族的势力范围了。
        去年虎族攻击龙族,失败求和,当时我们的实力不足以吞并虎族,所以资助了他们一部分物资,让他们去窝里斗,事实证明,我们这一步棋下对了,要是没有去年的退让,就没有今天的大好局面。
        但是,今非昔比,现在的龙族已经从一个只有十几万人口,而且妇孺老人占绝对优势的部族变成总人口八十多万,男性战士比例正常的超级部族了,而根据情报,虎族虽然有七支,总人口在四十多万人,但是经过内战,已经减少到三十多万人,而男性战士比例更低,已经远远不是我们的对手了。
        当然,因为全民皆兵。即使男性战士比例偏低,三十余万人口中拼凑十万战士也还是有的,相对我们这一万两千人,人数上还是占据绝对优势。
        不过我根本不担心,因为龙族军队有大量的热兵器,而热兵器对冷兵器,人数越多,哪怕是一样按比例增加,热兵器方面的优势也越大。
        ……
        出乎意料的是,直到我们进入江西境内,也没有与虎族发生接触。
        当然想想也不奇怪,这年头,能在水里航行的也就是独木舟,能载几个人?浩瀚的长江就是天然屏障,所以虎族人竟然没有在这里安插岗哨。
        得到先锋船的报告后,我心中大喜,懂点军事的人都知道,战争中,登陆战是最残酷的,要从水里向居高临下以逸待劳的敌人发动进攻,就算打胜,伤亡率也是极大,假如虎族人埋伏在这里对我们进行偷袭,那就比较麻烦,我们虽然不怕,但是能减少伤亡总是好的。
        先锋船让战士们登陆后才回来报信,此时,先期登陆的战士已经搜索过一片大约两平方公里的土地,自然什么人都没有看到,虎族人以狩猎与采集为生,长江边是沼泽演化的草甸,野兽很少,也没有什么可吃的植物,所以这一带没有人是很正常的。
        经过训练的龙族战士素质还真不错,我一声令下,数十条船立刻向江边沙滩冲去,很快冲上淤泥滩,战士们纷纷跳了下来,然后,很有默契的,一部分人立刻排成阵型,向着前方冲去,给后续部队提供足够的安全空间,一部分人则站在船边,接收从上面传下来的重装备与给养,还有一部分人则拼命用工具挖泥沙,堆在船边,这是为了帮助水牛下船,我们这次没有牛骑兵,水牛主要用作战车的牵引与给养运输。
        整个登陆过程花了三个小时,一个可以容纳万人的营寨已经落成,边上还有两个可容千人的小营寨,遥遥相望,以为犄角。
        营寨前,没有拒马之类障碍物,只是挖了一条不深的壕沟,地势还是平坦一点好,敌人要是密集冲锋的话,会死的很惨。
        这个虽然是大军的临时营地,不过以后可以当做补给基地与码头。
        今天就到这里,休整以后,明天正式向虎族大本营攻击前进。
        这次前来,虎族人是绕不过去的坎。
        还是前年,与虎族人大战后,双方签订了和约,龙族付出的代价比较大,除了一部分武器以外,还要供应虎族一百万斤鱼片干,支援天煞回去夺权,可以说,天煞能打败另外六支虎族人,顺利登上虎族七支的族长,与龙族的支援有很大关系,而龙族除了得到喘息的机会以外,没有任何收获,这也没有办法,弱国无外交,当时龙族急需内部整合,兵力不足,所以明智的没有与对方死扛。
        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现在的龙族,已经空前强大,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够与龙族对抗,凡是阻挡在我们的面前的,都将被我们无情的清除,龙族一统世界的势头不可阻挡!
        然而困兽犹斗,虎王天煞毕竟已经统一了虎族,如果他放手一搏,凭借其绝对优势的兵力与主场作战,也未必没有翻盘机会,所以,这一仗,我必须好好计划。
        
        一夜无话,次日,大军集结完毕,然后按照我的命令,向着虎族的大本营前进。
        据先期派出去的侦察兵报告,因为根本不担心有人会不长眼的前来攻击,所以虎族并没有发现龙族部队的行动,所以一切还是照常,狩猎,采集,当然,这给我们的侦查工作带来很**烦,看来,白天是无法接近虎族大营的,只有等晚上了。
        这次我连小猫一起带了来,虽然并没有将其当人质的打算,但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有点意外的是,虎族居然也从龙族那里得到了建城的灵感,虎王天煞以及心腹都住在一座新建的大城里,城内有虎族人六万左右,其中战士两万人,当然,虎族的城墙与龙族的不能比,龙族虽然没有石砌城墙,但是有砖、石灰与水泥,比石头城墙差不了多少,而虎族砌的是土城墙,而且不是三合土,这种城墙,枪担就可以轻易挖洞,遇上暴雨洪水就会崩坍,集中到一起的龙族大炮更可以轻易轰穿,跟龙族城的坚固度根本不能相比。
        原始社会,一到晚上,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龙族还有沼气灯,族人可以照样生活与做一些工作,其他部族,就只有造人了。
        又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杀人放火天。
        不过,今天晚上,我还不打算杀人放火。
        虎族大城虽然是土墙,而我们是热火器,但是想要不费代价一下子攻下来也绝非易事,剩下的选择,就是围点打援了。
        实际上,古代所有围绕城市的攻防作战,大多数时间都是围城而非攻城,不少战役最后都是以守城者弹尽粮绝而失败告终,这说明古代攻城的困难。
        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有了火药,但是,虎族人已经养了狗,想要神不知鬼不觉接近城墙发起偷袭也很难办到,所以,我们干脆,就围点打援,看看虎王天煞怎么办,另外,我还没有拿定主意,如何对付虎王天煞。
        相反,没心没肺的小猫对我龙族大军围困虎族大营并没有什么感觉,反而觉得非常兴奋,打仗太好玩了。
        虎族人虽然夜里听到犬吠声,加强了警戒,不过这种事情也是常有的,原始社会野兽很多,也许是狼群靠近才让犬惊慌,不过最后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一个晚上安然无恙,虎族人也不以为意。
        但是,天一亮,虎族人就震惊了。
        不知何时,虎族城已经被团团围困,当然,说团团围困也不确切,龙族兵团只围了三面,留下一面没有围。
        不少人对围三缺一感到很不理解,能够全歼敌人,为什么要放他们走?
        其实这与冷兵器时期攻城手段有关,长期以来,冷兵器时代攻城手段有限,而想要攻下坚固的城池,就算有优势的兵力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且,一旦你将城池团团围住,不让人有逃生机会,反而会激起城内守军与民众的必死决心,最后即使攻下城市也是得不偿失,而留一个缺口,守军的意志就不会那么坚决,就算突围而出,在野外追击战也比强攻城池伤亡少得多,胜负更加没有悬念。
        …
        几个虎族人起得比较早,想出外查看陷阱中有无收获,一出门就落到了严阵以待的龙族战士手里,然后就被押到了我面前。
        “你是谁?快放了我们,我们是虎族人!”这几个虎族人都没有与龙族打过交道,所以很嚣张地喊道:“赶快!这样我们还能在天煞面前为你求求情,不然的话,等下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也不与这些人啰嗦,毫无意义,只是冷冷对木牛道:“掌嘴!”
        “好嘞!”木牛兴奋地搓着双手走上前去,这个运动最合这个暴力分子的心意。
        虎族人自然不懂掌嘴的意思,不过马上就明白了,随着“噼噼啪啪”的声音,惨叫声也随之响起,血水与牙齿齐飞。
        “好了!”看木牛打得兴起,将虎族人收拾得哭爹喊妈,朝着最后一个面如土色的虎族人走去的时候,我连忙道,木牛听我喊停,意犹未尽地向着那魂飞魄散的虎族人看了两眼,这才不甘心的走到一旁。
        “你,过来!”我向那个吓破了胆的虎族人招手,虎族人脸色惨白,但还是乖乖走了过来,然后“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不要打我!”
        “我不打你,”我弯下身躯,和声悦色地对这个小便失禁的家伙道:“你回去,告诉天煞,说天神族长想要与他会面。”
        “我不敢,”那家伙磕头如捣葱,膝下一片泥泞。
        “叫你去就去!不然我砍了你!”木牛愤而拔刀,一下砍在那家伙的屁股上——是刀背——那家伙连忙起身,像只兔子一般的跑了。
        “族长,”木牛很不满意地道:“虎族人的这座城不过是泥巴垒的,放几炮就垮,还费什么事情?给我一千人,杀进去就是!”
        “唉,你呀,”我无奈的摇摇头,虎族不管怎么说,也有几十万人,十万战士,难道要我们硬拼吗?这木牛何时能成长起来呢?这次,我把他带在身边,也是这个意思,今年我们兵分三路,为的就是最大化的发挥出龙族的战力,其余人我都放心,可这木牛,看来还得……
        算了,懒得向他解释,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将领不是短期可以成长的,还是看看虎王如何反应吧。
十六,勾心斗角,大军入川
        十六,勾心斗角,大军入川
        十六,勾心斗角。大军入川
        俘虏跑走不多时,虎族城头多出不少人头,如临大敌地看着城下,接着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是天神老弟吗?没想到你会亲自过来,快进城吧,我为你洗掉灰尘!”
        这虎王天煞不是很耿直嘛,居然也会这一套了,我也不客气道:“洗尘免了,找个地方聊聊吧。”
        虎王沉默了一会道:“行,不过,是不是先让我见我的女儿小猫一面?”
        天煞的心思我自然知道,当初他将小猫留下,一个固然是小猫自己要求,一个也难免抱有无间道的心思,反正看得出我不会对小猫怎么样,小猫跟着我,反而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关键时候也能从小猫嘴里得到一些情报。
        虽然天煞打着小算盘,但是我无所谓,反而希望天煞这么做,要是行的话。我就自己给天煞送情报了,天煞一代枭雄,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而我也不希望一开始就将大部分战力消耗在虎族身上。
        让人把小猫带上来,直接给虎王送去,小猫虽然恋我,但是对父亲还是很想念的,惊喜地去了。
        见小猫进了城,天煞在城头哈哈大笑道:“多谢天神兄弟,今天我们父女团聚,明日就来与兄弟会面,”接下来就对城防士兵叮嘱了几句,下城去了。
        这以后双方再没有接触,虎族人也没有出来冲击包围圈的打算,连狩猎采集者都没有影子,只是城头增加了不少哨兵。
        我们自然也没有闲着,少量人派出去狩猎,这里是虎族人地盘,估计猎物不会太多,我们也不在乎,反正带着干粮,其余人就趁机练兵,我麾下一万多人,大多是新兵,需要好好训练与磨合。
        ……………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傍晚的时候,虎族来人。与我们协商,将双方会面地点定为护城河前,城头弓箭射不到的地方,并且要求附近的龙族战士也退到弓箭射程之外,双方都不带随从。
        我自然没有意见,虎族虽然还有一些我们支援的金属武器,但是都是大件的,而我则带了两把小巧的匕首,以及一柄短小火药枪,这个杀伤力有限,但是关键时候还是有大用,所以我不担心虎王有什么猫腻。
        一夜无话,估计虎王这么长时间,也对龙族的实力有充分了解,这次的谈判,我依靠势就已经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天煞再彪悍,也要考虑双方的实力。
        双方依约见面,小猫担任中间人与润滑油,这个我倒不担心,小猫跟着我这么久。对我比对天煞还亲。
        三人在一块虎族人提供的虎皮上坐了下来,这块虎皮是新鲜的,说明虎族人在得到龙族的金属武器后,实力也有很大提高,天煞倒也干脆,问我打算对虎族怎么样。
        我对虎族怎么样,其实要看虎族对龙族如何反应,其实双方都明白,虽然双方是名义上的盟友,但是,这种盟友关系,随着龙族的发展壮大与天煞统一虎族后,实际上已经结束,而重新回到先前的敌对关系,但是不管怎么样,过场话还是要交代。
        听了我的话,天煞沉吟道:“龙族的实力我都知道了,虽然我们虎族战士不少,但是打起来我也没有胜算,而你们要吃掉虎族也不太容易,虽然现在虎族城里只有两万战士,但是,一天之内,就有另外八万到达,所以,我希望双方暂时维持原来的盟友关系,作为回报,我可以与你做个交易。”
        做交易啊,这个我喜欢:“你的意思。这个交易该如何做呢?”上次虽然结了盟,但是龙族白白拿出大批冷兵器与一百万斤鱼片干,当时是形势所迫,现在龙族今非昔比,自然要连本带利收回来。
        “双方维持原状,虎族提供给龙族一万军队,绝对是精锐战士,这些战士完全听从龙族指挥!”
        “这,”我动心了,不觉沉吟起来。
        虎王很聪明,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服软,不过我们也有顾虑,很明显,我们凭借强大的火力,采用围点打援的办法,可以分头击溃虎族援兵,最后灭掉虎族,但是,在这过程中,龙族军队也要遭受重创,而且,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一定能够得到胜利。变数很多。
        而接受天煞的条件,我们当即可以得到一万战士,这样的话,等于虎族少了一万战士,我们多了一万战士,这边还不会再受损失,我们有更强大的力量可以对付远方的敌人。
        至于这一万虎族战士肯不肯为龙族卖命,那是另外一回事,至少,打打先锋,做做炮灰还是可以的。关键时候自然指望不上,而且人多声势大,有的仗就可以避免。
        当然,虎族天煞也不会这么好心,白送一万精锐战士给我,想想就知道了,这虎王天煞虽然得到了虎族族长的位置,但是,他的嫡系毕竟只有其中一支,另外六支虎族势力虽然臣服,但是,暗中使绊子的肯定不少,而虎王就是想用我的手来除去他们。既解了虎族燃眉之急,又铲除了异己,可谓一箭双雕。
        至于天煞用什么手段达到目的,那就不是我考虑的事情了,反正这个方案对我有百利而无一害。
        ……………
        双方会意的一笑,又一次死道友不死贫道的交易达成,犹如当年的希特勒与张伯伦决定捷克斯洛伐克的命运,于是就此告辞,而小猫,不出意料地还是跟着我。
        天煞回城后,城门紧闭,不用说也是在紧急商议。这段时间内,有四支大约五万人的虎族军队到达虎族城,最后的结果是城门大开,杀出一彪人马。
        这支队伍大约有三千人,领头的是一个光着膀子举着巨型石锤的彪形大汉,后来才知道这家伙叫天虎。
        看着这群不知死活的家伙哇哇怪叫着越过护城河冲上前来,我嘴角漾起一丝冷笑:“开火!”
        族人已经将火枪拿在手里,这些都是打火枪,虽然装药慢,但是发射时只要扣扳机即可,速度很快。
        听我一声令下,手拿火枪与突火枪的战士立刻开火,其余战士忙不迭地扔着手榴弹与爆破筒。
        我是成心立威,所以火力全开。这三千人没有冲到三十米以内便倒下大半,另外少数人都已经被强烈的气浪震聋震哑,成为神射手的最好目标。
        很明显,天煞回去后,立刻全力说服下属同意他的计划,但是天煞虽然现在已经掌控虎族,但是难免有不听话的,而且他们没有与龙族交过手,不知道龙族的可怕,听说要他们为龙族卖命,肯定有不少人不愿意,这大汉麾下的三千人就是这样,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轻敌,打算自己来解决我们,结果,在弹指之间就被我们轻松解决。
        这次战斗虎族人都看到了,知道天煞要送出一万精锐战士,送走龙族这个瘟神是有道理的,所以再也没有人出头,天煞很顺利的点了一万人马,自然都是他的对立面,交给了我们,从此,这些家伙就听我指挥了。
        得到一万人后,我们自然很轻松的从虎族领地,也就是今天江西这一块退了出去,这也是双方交易的一部分。
        …………
        回到长江边,我下令后面跟上来的给养船将我们的补给暂时卸下,放到长江对岸,在那里修筑了一个小小营寨,作为后勤基地,也许将来有一天用得上,而空出来的船,一部分装了这一万虎族人沿江而上,另外十艘,则装载了一千龙族战士,空手回马鞍山,当然,给养装备是统统留下了,虎族人装备实在太差。让这一千人回去,木牛再笨也知道我的意思了,知道是让他们沿长江而下回马鞍山,然后通过运河太湖,回去守卫狼族新城。
        “可是,族长,虎族可是有十万大军啊,这一千战士,守得住狼族新城吗?”木牛不放心道。
        龙族老驻地的人马都被抽得差不多了,虽然在狼族新城中,我留下了五百战士,加上能战斗的老弱病残,充其量也不过一千人,再加上这一千人,也不过两千,能抵御十万虎族大军的进攻吗?
        虽然狼族新城的城墙很坚固,但是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了,两千人守这么大一座城市,用脚趾头想想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木牛急了:“族长,要不,让我回去吧。”
        我伸手拍拍木牛的肩膀道:“放心吧,等虎族人到达狼族新城,就会发现有一万大军正等着他们呢。”
        “一,一万大军?”木牛吃惊道,这一万大军从何而来?不过想想最近收编了这么多部族,也就释然了,这么多人口,挑一万战士出来自然是不成问题的,只是他想不到,龙族现在发展这么快,到处需要人手,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从这些人中抽调军队,如果让木牛知道,就要问撒豆成兵这个典故是怎么回事了,以后就会知道,所以这里也就不说了。
        这边安排妥当后,我便交给木牛三千龙族战士,两千虎族战士,让他先行进入湖南境内,绕开虎族势力,清扫一些各部族残余,向着贵州方向攻击前进,也该将他放出去历练一番了,当然,临行我再三叮嘱他小心行事,一有不利,立刻撤退。我亲率其余一万六千人马,直奔湖北。
        湖北本来是智慧风行的目标,只不过按照路线,他们只会经过湖北北部,然后进入陕西等省,所以,湖北南部是空白,我打算占领现代的宜昌地区,为大军入川做准备。
        自古入川道路多险阻,“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这是学生必背诗歌,也说明了进入四川的艰险。
        而且,无论是从哪个方向入川,都是艰险难行,况且,这年头也没有栈道,所以,只有走水路了。
        而走水路入川,大家马上就会想到险冠天下的三峡,三峡在后世尚被视为鬼门关,这年头,那更是天堑。
        好在现在三峡上游冰雪尚未融化,雨季也没有到来,还是枯水季节,要征服三峡,难度小了大半。
        而且,上行远比下行要安全,上行的话,可用纤夫,下行的话,就只有抢滩冲关了。
        …………
        虽然现在是枯水季节,但是到了龙历五月以后,长江肯定要涨水,那个时候,想通过三峡航船无疑与跟阎王开玩笑,龙族的水手没有熟悉激流中行船的,所以,我打算带上足够的给养主要是弹药进川,然后从陆地开道出来。
        再次分兵,一千虎族士兵与一千龙族士兵留下,对湖北北部进行扫荡,捕捉奴隶,同时负责开凿栈道,早在三千多年前就有古栈道,现在我们有火药与先进工具,应该不比那时困难。
        剩下一万四千人马,大举入川。
        虽然长江三峡水流湍急,极为险阻,但在枯水季节,相对还是比较安全,几千人沿途开纤道,在沿江岸边凿出小路供纤夫通行,因为枯水季节,江水较浅,很多地方露出江底,所以这个任务不太艰巨,大批的战士临时充当纤夫,赤着脚,佝偻着身子,喊着号子,拉着木船艰难上行。
        拉纤的大多是虎族人,这些虎族人还算听话,尤其是看到龙族的大木船与各种先进的武器装备,对我们崇拜得不得了,所以还算好管束,干活也卖力,让我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
        一万多人出动,花了大约一个月时间,将大批给养与士兵运到了现在被三峡大坝淹没的白帝城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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