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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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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
作者:六军
'宋行 / 六军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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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介绍:
一个现代人转生到了北宋末年,附身在一个勇士身上,于是,蝴蝶扇动翅膀,历史进入了另一条河流。
这个世界充满杀戮和死亡;这就是靖康。
人生,就是一场战斗,天下,勇敢者的舞台。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一章 龙卫军右厢虎翼左
更新时间:2009…9…18 17:07:04 本章字数:4575
宋,宣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河北西路;汲县。。
除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天上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鹅毛大雪。
“咻!”
骤然松开的弓弦勒得手指生疼,那张宽大的黄桦弓双臂一颤,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响。仿佛是触电一般,古松手一抖,那张大弓落到地上。
“哈哈!”一阵哄笑,篝火边上的几个士兵咧着大嘴,喷吐着一股烈酒的味道。
古松悻悻地扔掉手中的大弓,一张脸臊得通红,禁不住暗骂了一声粗鄙的军汉。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不也干着刀口舔血的营生,也不比都中的兄弟高贵多少。将来若被女真人的弯刀砍倒在地,一样变成一滩的烂肉。一想到这里,他的心就沉重起来,心中隐约有一丝难过。
他今年二十有六,本是东京汴梁人。八天前,他还好端端在步兵司何灌将军幕中做小吏。可因为在计算大军开拔时所需要的钱粮时弄错了一个数字,犯了干系,被打了二十棍发配到这个都中做了一个小小的虞侯。
从安稳温暖的房间里被人赶到这冰天雪地里同一百个大头兵混在一起,并时刻冒着被女真人砍掉脑袋的危险,换成任何人都不会觉得愉快。
百无聊赖中,古松拿起身上那只大弓射了一箭,想排遣心中的不快。可没想的到这只大弓居然硬成这样,用尽全身力气居然只能半开,还差点将手指弹折了。
又听到士兵们的哄笑,古松只觉得羞愧异常,差点发作。怎么说他也是一个百人都的虞侯,执掌刑罚的军法官,也读过几天书,居然被他们这么嘲笑,顿觉得颜面尽失。
强劲的弓弦声惊动了正坐在一旁边的都头杨华,他正光着上身坐在篝火边上向火。因为刚才一路急行走得太急,他身上的袍服已经被汗水和雪水浸湿,正被两士兵挑在枪尖上,凑到火边烘烤。
“古虞侯,请你将弓从雪地上拣起来。火大,仔细雪水将弓弦浸得软了。”都头杨华淡淡地说。他今年二十有二,本是淮南西路麻城人。二十岁的时候家乡遭了灾一横心做了盗贼,后被朝廷招募进了禁军,参加过对辽战役,历功四转,从一个大头兵活生生杀到一个统帅百人的都头,可说是身经百战。他有一身结实的肌肉又黑又亮,在火光中犹如铁铸一般,上面横七竖八都是伤口,看起来狰狞可怖。
同他身上的丑陋的伤疤不同,这家伙倒长着一张英气逼人的脸,若再白上一分,倒真是一个翩翩佳公子。但他脸上满是阴郁,看起来心事很重的样子,让人不好亲近。
看到这具魔神一样的身体,古松心中没由来的一颤,禁不住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俯身从地上将那把大弓从地上拾起,讷讷地说:“都头,这弓不好使。”
“哦,是吗?”都头杨华讽刺地一笑,一把从他手中抢过那只大弓,瞟了一眼,“黄桦弓,弓力九斗,对你来说的确硬了些,换软一些的麻背弓吧。还有,你刚才开弓的肢势也不对。”
“是是是,我倒忘记了这些。我力气小了些。”古松这才想起,军中的弓弩品种繁复,什么样的士兵用什么样的弓都有严格规定。宋军兵器中以弓弩为主,步兵所使用的硬弓按力量分为九斗、八斗、七斗三种,看来自己挑了一把最硬的,难怪拉不满。他有些讨好地问杨华:“都头,正确的开弓肢势应该是什么呢,还请教。”
杨华站起身来,突然淡淡一笑:“古虞侯,你是上头派下来的军法官,又是读书人出身,将来想必也有大用,学这些做甚?”语调中竟带着一丝调侃。
不知道怎么的,杨华的语气突然激怒了古松,他涨红着脸道:“都头,我都现在担任大军前锋,迟早要同女真蛮子交手。战场之上,金人可不会因为我是读书人就手软。再说了,我现在也是同弟兄们一个马勺捞食,都头这话是摆明着不拿我当自己人。”
古松的激烈反应让杨华吃了一惊,他抬起精亮的眼神看了古松一眼,嘴角突然一翘,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古虞侯多心了,其实,这拉弓放箭也是有诀窍的。并不是力气大就成。你且看好。”他指了指山坡下一个士兵手中的尖头盾牌,然后从身边的卫兵箭壶抽出一支长箭搭在弓臂上。
“弓应该是这么拉的。五指合拢捏住箭尾,掌心下沿拉弦。以手臂为支架,配合上腰力。”说着话,“喝!”一声,竟将那把大弓拉了个浑圆。
古松看了一眼,突然恍然大悟似地“哦!”一声,,“明白了,我说怎么老拉不圆呢,原来我一直试图用手指拉弦的。这手指能有多大力气,怎么比得了腰上的力?”
杨华点点头,“古虞侯你能仅凭手指就能将九斗弓半开,也算有一把子力气。要不,你干脆转军职好了。”
古松摇摇头,苦笑道:“我不过是犯了事被何将军赶了下来。等过几天,将军气消了,没准就招我回去了。再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在额上刺字,将来还如何见人。”北宋士兵都要在额上刺上所属部队番号,此制承袭于五代。到宋时,因为军人地位不高,军中有大量招收流民和囚犯。因此,军人一走上街,只要被人看到额上的刺青,众人都是一脸的鄙夷,称之为“贼配军”。
古松好歹也是个读书人,若真让人在额上刺字,比杀了他还难受。
可乘话刚一说出口,他立即不安。当着杨华说这样的话,不是侮辱人吗?
果然,那杨华突然冷笑一声:“不错,我们是贼配军,你是高贵的读书人。不过,金人南下,汴梁能守多久还难说得很。又要军人保家卫国,又狗眼看人低。呵呵,哪里有这样的道理?古虞侯,等几天……等几天这支大军一碰上女真人只怕即刻就烟消云散了,还是等你活过这一战役再说回去的事情吧。”篝火燃得很亮,照得他一双眼睛满是凶光,光洁的额角上有一个蓝色大印,上面刺着一行小字“龙卫军左厢虎翼左”。
在说这段话的时间里,他都保持着满弓的肢势,腰挺得笔直,雪花不断飘落,在他肩上化成细细的溪流淌下。
不知怎么的,古松被他满目的凶狠给吓得说不出话来。
“反正老子打完这一仗如果不死,绝不为这不把军人当人看的国家效力了。”杨华大叫一声,手一松,一支羽箭呼啸一声以四十五度角射上天空,然后急速下坠。
杨华所率的这一都人马,正驻扎在一个缓坡上,坡下还有许多人。听到空中发出一声尖锐的破空声,坡下几十人人同时抬起头看去,然后“轰!”一声散开,全都在大喊,“箭来了,快躲,快躲呀!”
这一下乱得厉害,只见几十人轰一声都散开了。
须臾,那支长箭这才飘飘悠悠穿透白雪落下,“锵!”一声插在那面尖头盾牌上
“好力气,好准头。”古松不禁抽了一口冷气,心中的不快却化着一丝安稳。这样的长官虽然让人心中不快,可真上了战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带着大家活下去吧。
老实说,作为京畿禁军步兵司都虞侯何灌将军幕下的文吏古松也曾接触过不少机密。这次金兵南下来势凶猛,直如狂风暴雨一般,在朝廷还么回过神来就已经杀到汲县附近,离开封只有一百里。这点距离对金人的铁骑而言也不过是一天的路程,消息传来,整个开封乱成一团。
好在汲县南面是滚滚黄河,只要把守住汲县黄河大桥就能将女真人挡住。
于是,朝廷尽发京畿禁军主力四万,由内侍梁方平率领,步兵司都虞侯何灌为辅,领军北上阻截。
按说,从开封到汲县黄河搭桥也不过两日的路程。可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这支有着七千精锐骑兵的禁军居然在路上走了七日,平均每日不过十里,直如游山玩水一般。就算是古松这个军事外行也觉察出其中的不对,虽然不愿多想,他却不得不哀叹,禁军这是害怕呀!
对京畿禁军而言,当兵不过是一个混生活的职业,只要每月按时领饷,其他事情倒不怎么放在心上。至于上阵拼命,他们是没有任何兴趣的。
此刻金军入寇来势凶猛,据说黄河以北地区都已经陷落。可这并不是他小小一个将虞侯可以操心的。再说了,朝廷这些年同北方的邻居们打的仗还少吗?西夏、辽国,现在是金。宋军哪一次占过便宜,打到最后还不是赔些钱了事?反正北方蛮子们每年冬季来临之前都要南下打草谷,弄些过冬钱粮,这次应该也不会例外。
以朝廷大姥们的德性,大约也会派出军队在前线做做姿态。到最后还得谈判,然后给钱退兵,彼此皆大欢喜。
“唉,大宋的军队居然变成这样,如此下去如何得了?”古松不禁叹了一口气。
唯一让他不满的是,今年春节在这个荒郊野岭过了。真是倒霉,一想起家中的妻子儿女,古松心中有些难过,心情也随之恶劣起来
“都头,我估计女真人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听说他们正在扫荡相州,筹备军粮。今天又是三十夜,不如退回汲县城中,让弟兄们都过一个好年。”古松善意地提醒杨华。
他们这个都是军中的斥候,今天被派出来担任警戒任务,这一路走得快了,竟跑到离汲县三十里的北面,离相州也没几里路了。金人凶残,真遇到他们,我们这一百人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如此一想,古松心中直打鼓。
“回去做什么,汲县城里全是兵,大家挤在一起闻脚臭吗?”杨华张嘴一笑,“再说了,我接到的军令是在汲县北三十里警戒,现在回去要被砍头的。古虞侯,抓紧时间休息。”说着话,他将一只酒囊扔了过去,“喝吧,喝了身上也暖和些。等休息够了,我们去前方村庄休整。如果明天早晨女真人还没打过来我们就回城去,嘿嘿,但愿我们能有一个好运气。”
杨华皱了皱眉头,突然低骂一声:“梁方平误国,七千骑兵全呆在城市养老,反派我们这队步卒出来当斥候,真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人家梁公公身娇肉贵,骑兵自然是要留在身边,真等金人杀来,也能逃得快些。”杨华苦笑这接过酒囊大口地喝着。一边喝,一边就势靠在古松身边,对着熊熊篝火烤着已经被冻得有些发木的手。
杨华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古,你这人倒也有趣。”
反正不能当糊涂鬼,等下就带人去前方村子休整,再这么呆在雪地里,冻也要冻死了。
雪花无声地飘落,在没有温室效应的北宋末年,天显得特别的冷。须臾,身上的棉袄被融化的雪水浸得有些发濡,手摸上去,湿漉漉的很不舒服。
回头看了看汲县的方向,远方的天空被主力部队的篝火映得微微发红。整个夜色也变得有些透明。
原野萧杀,烈风从黄河水面吹来,搅得满天都是漂浮的雪粒子。
有乌鸦“嘎嘎!”飞过,闻之惊心。
将黄桦大弓靠在大腿上,杨华抽出腰上短刀,手指在晶莹的刀脊上轻轻抚过。如水的刀面上,有篝火的火舌跃动,视之宛如梦幻。
三年了。
穿越到这该死的北宋末年已经三年了。
正文 第二章 世如铜炉
更新时间:2009…9…18 17:07:07 本章字数:3328
母亲,在另外一个世界还好吗?也许,在你看来,儿子已经死了。。你会为你这个不肖子流泪吗?一定会的。
手指微微一用力,剧烈的刺痛如一团火苗在指尖燃起,瞬间扩散到心底。这是一口北宋弓兵所配的制式雁翎刀,长两尺三寸,宽两指。以自己的力气,可以一刀将直径六公分的木棍劈成两截。即便是在富足的北宋,身高一米八十体重一百六十斤的他也算是一个大汉,这把刀子握在他手中轻飘飘像一根竹竿。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越到这个时代来的,只记得一觉醒来就变成北宋宣和年间的一个禁军低级步卒。
意识到自己穿越之后,他除了恐慌就是对二十一世纪和母亲的思念。自有记忆起他就没见过父亲,听邻居说,父亲是一个外地来的生意人,本是有老婆的。可不知道怎么的骗取了母亲的欢心,在母亲生下他的那一年,这个负心汉突然关闭了所有生意飘然而去,彻底从他们母子生活中消失了。
在童年的记忆中只有邻居和同学的白眼和嘲笑,有一段时间,家里总有一些不认识的叔叔进进出出,可这又能怎么样。他无力改变这一切,他只能一个人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用被子狠狠裹住脑袋,小声地哭泣着,发誓一旦**就彻底离开这个肮脏的家庭。
可就这么一个坏女人对他这个儿子却疼爱有加,无论发生什么只用温暖的手摸着他的额头,对着他微笑。
可杨华却知道,母亲的笑容一直都很面前,其中夹杂着一丝悲哀和疲惫。
直到他接到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那个一直被他所鄙视的女人却突然放声大哭,拿起电话疯狂地拨打着。
杨华明白,她这是在给那个抛弃他们母子的男人报喜。可是,电话里只冰冷地传来一句:“你所拨打的电话已暂停使用。”
终于可以离开了,坐上去学校的火车,杨华心中没由来的一阵轻松。在大学两年的日子里,他从来没有回过家。每到假期他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呆在寝室里,捧着乱七八糟的书一阵狠读。直读得头昏脑涨,心中那点尖锐的疼痛再次浮上心头。他猛地扔下书籍冲出宿舍,围着人工湖跑上两圈,只折腾得再没有一丝力气为止。
现在好了,我终于离开那个世界了。按说我应该浑身轻松才是,可心中为什么还是那么地疼。母亲,你现在还好吗?
一滴眼泪莫名其妙地落到刀脊上,和着手指上的热血无声地流进刀鞘。
火光有些暗淡了,一粒雪吹来落到鼻尖,化成一点刻骨的冰寒。
杨华猛地惊醒过来,伸手在鼻端摸了摸。
他苦笑一声,喃喃道:“杨华你这是怎么了,能够重新过一种全新的生活不好吗?以往的种种对你而言都已经死去,你就是你,无牵无挂,过你想过的生活吧!”
“酒有点冷了,要不热热?”身边的古松没发觉杨华的异样,他抽出腰刀在篝火里扒拉了一下。大团火星腾起,已经微弱下去的火光再次亮了起来,“冷酒易醉,都头,要不我替你热一热?”
杨华不说话,提起酒囊将那一团冰冷的液体尽数倒进嗓子。一团如刀子一样的火焰在胸口扩散开去,让他背心出了一层细汗。
更多的鲜血从手指中沁出,眼前全是血色的迷雾---在河北,他正带着手下的弟兄面地着洪水一样涌来的辽国人。那一刻他害怕,身边的士兵也都面色发白,有的人已经将手中的兵器扔到地上,用颤抖的手指去解身上的铠甲。
那一刻,他也想调头不管不顾地向南逃蹿。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口中全是胆汁的苦味。毕竟他是一个现代人,这种血肉横飞的战场比之电影不知道要真实多少倍。
面队最辽人汹涌而来的铁流,杨华本以为自己会在第一时间死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身体里那个军人的灵魂苏醒了。
然后是抽刀、挥刀,然后是大声的咆哮。极目望去,遍地都是鲜血,尸体一具枕着一具,绵延十里。
这一仗,宋军伏尸两万。杨华所效力的那厢主力也被敌人彻底打残。
但他却身侥幸地活了下来,除了身上新添了十余道伤口,除了腰上系着两颗辽人的头颅。
拜宋军精良的铠甲所赐,身上的伤都不重,养了两月就恢复过来。
然后就是禁军的重建,他也因军功被升为都头。
“靖康就要来了,我会死的,我一定会死的!”杨华抬头看了一眼苍凉的夜空,心中一片迷茫,“我能做什么,我又会做什么?”
身上终于有些发冷,穿好衣服身上一暖,心中总算平静下来。
山坡上下,一百多喧哗的士兵已经安静下来,巡逻警戒了一夜大家都有些累了。围在火边,有人的脑袋在不住地点着,让火苗燎卷了头发。有的人干脆躺在肮脏的地上,发出阵阵鼾声。
扫荡旷野的冷风停了,刚才还在空中翻卷纷飞的雪粒子还原成飘飘白雪在空中沉浮不定。
一切都陷入诡异的宁静。
心中的不安更甚。
只要身体里还流着那个女人的血,就算现在换了具身体,一切都无法逃避……母亲,我没有死,我生活在离你六百年的世界。可是,我不知道我会在什么时候死去,是的,还有明天就是靖康年。
也就是在黄河的北岸,有七万金兵正呼啸着踏雪而来。他们骑着战马,挥舞着雪亮的弯刀,滚滚人头落地,废池乔木,千里无人烟,一场空前惨烈的民族大劫难即将到来。
这一切可都是写在书里的,如果不出意外,历史将按照他即定的轨迹缓慢而沉重地向前推进,谁也无法阻挡。
在真实的历史上;靖康一年的新年正是宋金第一才开封大战。在宣和七年下半年,金国大军分为东西两路南下攻宋。西路军由金国大将完颜宗翰率领直扑太原,东路军由金国二皇子完颜宗望带队,目标,北宋都城开封。这一战以金人大胜,北宋大败告终。
这一仗一打就是半年,最后,金兵因为深入宋境,后勤不继,加上各地勤王兵马陆续到达。这才领军缓缓退却。
到下半年十一月,攻克太原的金国西路军南下同宗望大军回合,再战开封。一战而下。北宋太上皇徽宗,皇帝钦宗被金人俘虏。
北宋亡。
也就是说,杨华即将面对的是一个充满战乱的年代。
“老天爷呀,既然都是穿越,为什么不将我穿到贞观、穿到熙宁、穿到文景。偏偏是靖康元年,偏偏是陷落前的东京?”杨华伸出沾着热血的手抱着头。
他也不是没想过离开开封这个战火危城到安全的南方去。可形势比人强,既然批了军人这张皮,要想脱下来却不那么容易。难道要做逃兵,不,不可能。遍地都是兵,有怎么走得了?
金兵的厉害他是知道的,北宋禁军又是有名的乌合之众,真上了战场,只怕第一回合就崩溃了。无论从大小两方面看,此次出征都是一个有死无生的结局。
这贼老天还真能玩人。原本以为来到一个新世界就是新生活的开始,可以忘记苦痛的过去。却不想,更大的危机就在前面等着自己。
无论在何时何地,这个世界都是一个铜炉,人就要在其中翻炒煎熬,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母亲,我要活下去。
杨华猛地扔掉已经喝干的酒囊,将给割伤的手指放进嘴中,尝到了一股腥咸的味道。
这个时候,天上的乌鸦更闹,一群又一群黑色的扁毛畜生连翩而起,在灰蒙蒙的夜色里结成一层黑色的乌云。
一百多个北宋士兵都在沉睡,篝火也渐渐微弱下去。
强烈的不安猛地升起,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杨华瞳孔收缩,将脑袋贴着地面凝神听去,一阵沉闷的颤动从地下传来。
他突然跳了起来,一脚将地上的积雪踢进篝火当中,大叫:“敌袭!披甲!灭火!”
正文 第三章 出击
更新时间:2009…9…18 17:07:11 本章字数:2359
杨华这一声喊在宁静的夜中显得特别的凄厉,他发疯一样冲进人群,对着这群还在昏沉沉打盹的家伙拳打脚踢,将那些满眼茫然的士兵从模糊中唤醒。
听声音是敌人的大对骑兵,步兵对骑兵怎么看都是一个必死的结局,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撒开双腿朝后一阵猛跑。可这个心思刚一浮上心头立即被他否决。
在这样的黑夜中,这一百人若想从敌人的快马中逃生,机会几乎为零。
对付骑兵的最好法子就是结成厚实的阵形,现在是黑夜,想来敌人也不可能全军来袭。最有可能是遇到了敌人的斥候骑兵。只要结成整齐的军阵,守上一阵,等后面的大军跟来,这一都人马就得救了。若就这么溃散奔逃,正要随了敌人的意。金人骑兵只需骑马跟在后面,提起马刀一劈,就能轻松地将这一百来号人杀个干净。
听到杨华的大叫,所有的士兵都从睡梦中惊醒,有人慌着穿铠甲,有人在混乱中寻找兵器。更有人抽出腰上的短刀当铲子铲起地上的雪往篝火中盖去,雪被烈火一烤,腾起大股白气,空气中弥漫着阵阵木炭的怪味。
满眼红丝的古松从假寐中惊醒过来,一把抓住杨华的手,惊慌地问:“杨都头,出什么事了?”
杨华猛力挣开古松的手臂,大叫:“古虞侯,敌人来了,全是骑兵,估计离我有两公里。”
一听有金人骑兵,古松满面煞白,虽然不明白两公里究竟有多远,可他一看到满天乱飞乱叫的乌鸦,立即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手头只有一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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