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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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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快呀!敌人情形如何?”杨华略感有些惊讶,他皱了下眉头对身边的几个战士说:“别吃了,小心吃太饱等下一用力挣断肠子。”
    李鹞子接过梁红玉递过来的一张袍子,却没立即批在身上,说:“一共五十来人,计带甲武士二十三,脚夫、家丁三十,相府小吏二人。敌人带了大量什物,装了六辆大车,有六头大骡子。战马两匹。王贼自己坐了一匹,另外一匹上坐着一个老管家模样的家伙。”
    “人不少呀。”杨华沉吟,他有些奇怪,杨志为什么没马。按说,王黼现在正在逃命,更应该厚待杨志才是。他笑笑问梁红玉器:“你觉得这一仗该怎么打?”
    杨华他们埋伏在一座小丘陵上,下面是一条不太宽的官道,官道一边是滚滚的河水。如果从山坡上冲下去,只需要两分钟就能同敌人交火。依杨华的意思,也不需要做太多准备,龙卫军是一队武装到牙齿的军队,对付这么一群散兵游勇,直接平推下去就是。这不过是一次简单的任务。
    梁红玉是被他作为预备将领培养的,这次不妨让她来说说。
    果然,梁红玉同杨华想法完全一样,“这事根本不用做任务准备。待敌人过来,先以大弓射乱敌人阵脚。敌人虽然人数不少,可其中夹杂了不少家丁和脚夫,只怕第一时间就乱了。到时候我们一冲而下,只需一柱香时间就能解决战斗。不过……”她还是有些顾虑,“这次行动虽然已经提前暴露,但也得防止有人逃跑,我军的铠甲器械实在太独特了,别以后被人认出才好。得留人追杀。让李鹞子带两个骑兵在后面预备着,一旦有人逃跑,追上去杀了。”
    “恩,这个计划不错。”杨华点点头,他还是有些不放心地问李鹞子:“可看仔细了,真的是王黼他们?”
    李鹞子点点头,不高兴地说:“怎么能看错。且不说杨志那厮脸上的青色胎记,王贼那双金黄色的眼睛可醒目得紧。我李鹞子长了一双鹰眼,肯定看不岔。”
    王黼此人长得风姿俊美,口才极佳,有着一双奇特的金黄色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胡人后裔。他这个人没什么长处,最大的特长就是说荤段子,敢在皇帝面前说些市井趣闻,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宰相身份。曾经有一次,皇帝秘密召集了一群娼优戏子在宫中嬉笑作乐,这为宰相突然脱光身体,露出浑身刺青跳起了艳舞,让皇帝赵佶笑得倒在地上。
    堂堂大宋朝宰相在皇帝面前如跳梁小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王黼升官的速度创下了北宋朝的一项记录,从通议大夫到少宰在到右丞相,中间隔了八级,王黼是一步跳上来的。国家大政为这样的小丑掌管,北宋朝不乱才怪。
    说起来,杀这样的奸臣,杨华还是很乐意的。一来可以发泄心头之恨,二来也能博取好名声。
    关键是,他那六辆大车中究竟装着什么呢?如果全是金银财宝就好了。
    “各位弟兄,杀王贼之后,车上财富可都是我们的。诸君努力,除恶勿尽,休要走了一人。”
    其实,王黼他们之所以走得这么快有两个原因。首先是杨志催得紧,在得到杨华将要伏击这队人马的消息之后,杨志的眼皮子就一直在跳。敌人肯定会在前方等着,但具体会在什么地方设伏,鬼才知道。周围都有宋金大军反复拉锯,多留一刻便多一分危险。开封到陈留一线全是宽阔的平原,杨华不是傻子,如果要选择伏击地点,只可能在雍丘。
    在陈留歇息了一晚,杨志天不亮便开始催王黼上路。还同王府的几个家丁起了冲突。好在王黼也被吓得够戗,哪里还敢停留,便早早起来,一路急奔。只要过了雍丘,便个乘船去江都与太上道君皇帝汇合,只要到了太上皇身边,也没人敢动他了。
    于是,习惯睡懒觉的王黼难得地起了个大早,带着队伍跑得飞快。竟比杨华他们的预计时间提前了两个时辰。
    可这队人马中一半是脚夫和家丁,走了这么长路,一个个都累得半死。加上连大雪,道路难行,没走上一步都要消耗极大的体力。所以,众人刚一踏入赤仓驿地盘,一群人都呻吟着坐到地上,死活也不肯再走一步。
    杨志见众人耍赖,心中恼怒,提起鞭子不住往人身上抽去。可抽起一人,复又倒下一人,反复几次,倒激怒了王府的管家。
    那个管家服侍王黼多年,本就瞧不起杨志这个粗鄙的军人,怒喝一声,“杨志,你自管好你手下二十个军汉即可,我的手下的家丁还轮不到你来打。”
    杨志大声道:“管家,这地方里雍丘没多少路,地势也是险恶,敌人随时都会出现,真要歇气,也得等走到驿站再说。”
    管家坐在马背上,满口喘着白气。他冷笑着说:“杨志,你什么身份,也敢来指挥我了。丞相家人七品官,你是什么身份,且不说是我,这群人当中任挑连个虞侯出来也比你官大。王相也不过是看你有两分勇力,借重于你。还瞪鼻子上眼了。”
    杨志听老管家说得难听,本要发怒,可一想,自己身份低微,顿时没了脾气。他本是一个生性沉闷的人,又能忍耐,只讷讷道:“也不同你多说,我找王相公去。我几不信王相公的话你们也不听?”
    说着,走到王黼身边,一拱手:“恩相,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快快启程吧。”
    王黼起了个大早,加上昨晚一夜未眠,精神很是萎靡。他问道:“杨志,你说伏击我们的真是杨华的龙卫军?”
    开封城中已经传遍了,应该假不了。”
    王黼满脸忧色:“这可如何是好,杨华是个杀神,可抵挡不住呀!”
    “恩相勿忧,我看那龙卫军那群人的武艺也稀松得紧,前些日子我同他们交过手,知道他们的底细。”杨志冷笑着说:“杨华那厮居然哄骗于我,这次若碰上他非叫他好看不可。”
    “着啊,既然杨志你说他们武艺稀松,又何必急着赶路,干脆在这里等着他们好了。我倒要看看杨志你是如何大展神威,尽歼龙卫军。”管家在旁边插话。
    杨志忍着气说;“管家你大概还不知道,这上阵杀人和普通比武区别极大。不是谁的武艺好就一定能赢。”
    王黼见二人又要开始吵架,脑子有些发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还是快走吧。”
    正在这个时候,“咻!”一声,一支长箭从山上射下,正中管家后脑。这一箭是如此强劲,竟从前额穿了出来。
    随着这一箭的射出,山坡上的树林中闪出一片耀眼的光芒。五十多身穿古怪铠甲的士兵同时拉开大弓,将一阵箭雨射来。
    可怜下面的王府众人都散乱地坐在地上。这一阵箭雨袭来,顿时射倒了一大片。
    空中满是精锐的破空声,王黼府中众人都慌乱地躲在大车底下,怎么也不敢抬起头来。
    “恩相快走!”杨志对着王黼战马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我带人在这里顶住。”
    “啊!”王黼大叫,这才从管家死时的惨状中醒来,可他手脚发颤,如何还拉得住马缰,“扑通!”一声从马上摔了下来。那匹无主战马已经长嘶一声冲了出去。
    杨志叹息一声,将王黼拉到大车之后藏好。
    这个时候,龙卫军的箭雨停了下来。
    借着这个时机,杨志大吼:“结阵,结阵!”他手下还有二十多沙场老兵,都是见过血的悍勇之士。龙卫军虽然人数占优,但杨志有信心将他们的进攻彻底粉碎。
    毕竟是西军的老兵,那二十人听到杨志的呐喊,都跑了过来,在杨志身边结成一道前后两层的双线阵。
    “这个杨志不错呀。”杨华有些意外。
    放完两轮箭之后,所有的龙卫军都同时将大弓放在脚下,提起陌刀,大吼一声,从山坡上杀了下去。
    顷刻,满山坡都是滚滚的积雪腾起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刀墙
     更新时间:2009…9…18 17:09:52 本章字数:3060
    “杀!”杨华冲在最前面,对上传说中的梁山好汉,他心中不由地有着一丝兴奋,手心也有热汉沁出。但瞬间就被陌刀柄上一层又一层细密缠绕的麻布给吸尽。风从耳边呼呼掠过,这感觉真是让人舒服。
    满天飞雪扑面而来,若不是脸上戴着雪亮的钢面具,只怕已经被吹得呼吸不畅。身上的板甲虽重,却十分灵活,顺着山坡冲下去,简直不可阻挡。
    他放声大笑:“王黼,拿命来!”
    “咻咻!”不断有箭射来,那是躲在大车背的王府家丁在射击。可射不了片刻,箭却停了。视线从面具上的缝隙中看出去,大车之后的家丁在射出一箭后大多将弓拉折了。估计使用的就是万千给他们的劣等品吧。
    其实,这样的射击对龙卫军也不起任何作用。长箭射在浑圆光滑的板甲上很顺利地滑到一边,只留下几点火星。
    夹带着飞雪和滚滚雪浪,大笑声中,杨华那五十人直接冲进杨志的阵中。
    “前排!”声音从可怕的面具后面传来。
    二十柄陌刀同时砍下,风声轰隆,刀光闪亮,看起来密集的杨志军在这片亮光中被扫翻了一大片。血光冲天而起,满眼都是断手飞舞。瞬间,超过十名军士兵被龙卫军砍死。
    杨志军的士兵本也穿着厚实的铠甲,手中都提着一把朴刀。一看到敌人挥刀砍来,也同时举起武器招架。可谁也没想到龙卫军的陌刀竟是如此锋利,在斩断朴刀之后毫不减速,直接当头劈来。
    杨志手上的士兵身上的铠甲看起来很是厚实,却不想因为万千作假的缘故,根本没任何防御能力。在这群凶狠的龙卫军面前如光着身子一般。
    在飞溅的血光中,杨志心中大骇,“这是什么武器,竟然犀利至此!”
    敌人前派的长刀已经落下,这是一个绝好的反击机会。
    可还没等杨志发出命令,可怕的声音再次响起,“后排!”
    后排的铁甲怪人同时前踏一步,中的长刀如风车一样砍下:“杀!”
    杨志采用的正宗西军战法,后面大车之后是王府家丁们的弓弩,前排是二十个悍勇的重甲步兵。而敌人的队型也采取同自己一样的阵势,大家的队型都一样密集。不需要瞄准,只要手中武器一挥而下,肯定能砍出目标。
    只是,龙卫军身上的铠甲实在太坚固了,杨志手上的朴刀砍上去根本着不了力。而他手下士兵身上的盔甲一遇到敌人手中那件奇怪的长刀就如纸糊一样,根本没有任何防御作用。
    陌刀砍进**,砍断骨骼。惨烈的叫声响成一片。
    “前排!”
    “杀!”
    眼前且是雪亮刀影,刀于刀之间没有半点缝隙。
    “该死啊!”杨志手中扑刀架开两把陌刀,身上一阵剧烈震荡,敌人那沉重的武器几乎将他的身体都震得酥了。
    敌人的攻势如暴风骤雨一样无休五止,恍惚间如同一面锋利的墙壁,任何敢于栏在前面的东西都要被绞杀成粉末。
    这是什么刀阵啊?
    他心中不禁有些发寒,禁不住退了一步。
    在此战之前,他本信心十足。在他看来,龙卫军也不过五十人,虽然在数目上占据一定优势。可杨志手下这二十人可都是王黼从西军中挑选的亡命之徒,虽说不能以一抵十,抵五总是可以的。再说了,禁军是什么德性,杨志实在太清楚了。不过是一群老爷兵而已,一旦开战,只要抢先杀他们几人,自然就散了。
    可今天的情形实在太古怪,一动起手来,杨志和手下的精锐根本就没有任何动手的机会,一开始就被人家压得死死的。
    退了一步,杨志脚下一绊,环视四周,哪里还有一个活人。
    脚下全是鲜血的热气,满地都是尸体,很多人都是被人一刀两段,死得极其惨烈。
    为首那个浑身钢铁的人又是一声大叫,“李鹞子!”
    三匹战马突然顺着山坡冲下,马背上的三人也未着甲,只手持一把似刀非刀,似剑非剑的短兵器,清风一样从大车后面的人群中拂过。三人手中的刀子连连挥下,“刷拉!”一声,不断有人头跃上半空。横刀的锋利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代的短兵器。
    “降者不杀!”李鹞子尖锐高亢的声音响起。
    杨志差点将眼睛闭上了,战斗到现在已经没任何悬念了。事已不可为,还是早些逃命要紧。
    他猛地跃上一辆大车,四下看去,“恩相,恩相,快随杨志杀出去!”
    可人仰马翻中哪里找得到王黼的身影。
    “杀!”又是一排刀影排山倒海地斩来,劲风扑面,吹得他无法呼吸。
    杨志抖擞起精神,手中扑刀舞成一团雪光,脚一用力,背着身子往后一跃。
    可终究是慢上一拍,三把陌刀同时斩中他手上扑刀,铿锵颤鸣中劣质扑刀断成碎片。眼前全是那种古怪武器的亮光,甚至能嗅到敌人兵器上鲜血的味道。
    冰凉的刀刃破甲而入,剧烈的疼痛激起了杨志的凶性。他大喝一声“呔!”身体腾空而起,再次背身往后一跃。身体重重地撞在地上。
    “唰!”一排陌刀落在大车上,将车上的箱子“碰!”一声砍开,里面的金银珠宝如水流淌。
    这个时候,到处都是王府中人的求饶声,睁眼一眼,那群家丁已经跪了一地。
    骑在马背上的那个小个子刀尖上跳着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尖声大笑:“王黼已被我杀了!”
    “罢了,罢了!”杨志心中一阵冰凉。从开战到现在,他都在这阵暴风骤雨般的攻击中疲于招架,到现在居然没有发出一招。
    敌人的武艺并不高,如果单独挑出一个人来,他都有信心在三招之内将之击倒。
    可问题是,他没有机会。
    就这么被动挨打。
    无力感从心中浮起,竟有些遍体发寒。
    他本是一个功名心极重之人,一心想恢复祖上的威名。这才投靠到王黼府上,本以为搭上了当朝宰相,日后定有大好前程。就在前一段时间,王黼已经答应推荐他去淮西路做一个从五品的州团练使。却没想刚一换皇帝,王黼便被罢相流放。这个时候,他还对王黼抱有幻想,认为只要护着他逃到太上道君皇帝身边,日后往相公官复原职,自己也算是立下大功。翌日,飞黄腾达指日可期望。
    现在,王黼已死,那点幻想自然随风而去。杨志只觉得灰心丧气,哪里还有半点战意。他在地上一滚,顺着河堤落进滚滚的河水之中。
    在落水的一瞬间,杨志还在郁闷,打了这么久,自己居然只来得及砍出一刀。这仗打得还真是憋气呀!
    按说,杨志一身铁甲,落水之后再无生理。可杨志本就武艺出众,顾不得身上的伤口疼不可忍,猛一挣扎,居然将身上那具铠甲扯成两半。
    手中拿着两片如朽木一样的铠甲,杨志浮出水面,心中苦笑,“这样的铠甲遇到龙卫军锋利的长刀,不败才怪!”
    身上的血不住流淌,河水也冷得刺骨。杨志顺水游了几里,见再没追兵,这才爬上岸去,回开封取了家眷往东而去。
    开封他是不敢再呆下去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屠戮
     更新时间:2009…9…18 17:10:12 本章字数:2700
    天开始阴沉下来,先前的大雪突然停止,但黑色的乌云已同灰色的河水沾在一起。湿漉漉的潮气在光滑的板甲上凝结出一层水珠。
    转眼间就诛杀了二十个精锐西军汉子,敌人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这也是杨华新训练出的陌刀阵的第一场实战,战果非常惊人。这也不是才五十人,假以时日,再招收到合适的士兵,一千多陌刀兵纵横于战场,哪又是何等的光景。
    残酷的杀戮吓坏了王相府的家人,在这种压倒性的优势面前,所有人都放下手中劣质的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哈哈,哈哈!”杨华掀开面具,纵声大笑,感觉扑面而来的冷风清爽之极,前些日子在开封时的郁闷一扫而空。
    再看看自己手下的士兵,一个个都神情亢奋。这次战斗,没有一个人阵亡,唯一只有一个运气不好的家伙在冲下山坡时摔了一交,把脚踝扭伤了。到战斗结束,这个倒霉的家伙都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
    走到李鹞子面前,看了看他刀尖上挑着的那颗头颅,他甚至还伸出手指翻开那家伙的眼皮,看了看里面那颗粒金黄色的眼珠。
    说起来他同王黼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加上又不熟悉历史,并不是很痛恨这个所谓的奸臣。奸臣这种东西任何时代都存在,也可以理解。但是,皇帝要他死,而杨华现在不过是以皇帝为代表的国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自然要随着这台机器的巨大惯性运转。
    但不可否认,这场酣畅的杀戮让他心中大感兴奋。
    军队,军队就是要杀人的,只有杀人才能保持战斗力。嘴角带着一死冰冷的笑容,就让王黼的头颅来做我的进身之阶吧。不管从公私哪方面来看,都是一次值得庆贺的胜利。
    李鹞子小心地将王黼的头颅用一张锦缎收好,跳下马来,指着那群俘虏问:“杨将军,这群俘虏怎么处置?”
    “还能怎么样,都屠了!”满手都是鲜血的古松突然冷冷地说。
    杨华倒被古松的杀心吓了一跳,不过,古松这话一说出口让扬花长松了一口气。他也有想法将这群人都给杀了,可做为一军之主,这样的事说得却做不得。又古松来决断自然是最好不过,或许,在他心目中,奸臣死有余辜,奸臣的家丁也不会是好人,杀之理所当然。
    这群家丁和脚夫留不得,一旦让他们走脱,回开封之后必然到处宣扬龙卫军杀王黼一事。虽然皇帝深恨王黼,可北宋有不杀士大夫的传统,王黼一死,大可报个路遇金人被害。
    现在若留下人证,将来被有心人一利用,皇帝需要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到那时,倒霉的可是杨华自己。
    杨华不是傻子,再说,他也不愿在新旧两党中陷得太深。到靖康二年,两个皇帝,新旧两党被金人一网打尽,现在依附他们任何一方都没任何意义。他只对龙卫军的弟兄,对自己负责。
    这是一个危险的世界,在古中国,走差一步就是一个你死我活的下场。杀戮,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手段吧。生存就是战斗,战斗就是杀人。
    因此,即便这群人都已经放弃抵抗,杨华还是默许了古松的屠杀。
    古松命令所有的俘虏将手中武器扔进滚滚的河水当中,然后用细麻绳将他们一个个捆起来,让所有人都跪在地上,一一用陌刀砍死。
    没有人帮忙,所有人都沉默地站在一旁边看只古松一个人动手。刚开始时,古松还砍得上劲,几乎是一刀一个。渐渐地,他动作不那么流利起来。显然,这重达十五斤的陌刀让他双臂酸麻。到最后,他只得无奈地放弃了陌刀,只抽出腰上的横刀,随便在俘虏脖子上一抹,然后一脚踢下河去。
    “这家伙够狠!”李鹞子有些悚然动容,“妈的,比我们党项人下手还毒。”那群俘虏号叫着死去,河面上浮着一层鲜红的液体,转瞬就被浊浪吞没。
    “可惜了……”杨华摇摇头。
    “可惜什么?”
    杨华不想再说下去,他突然被自己心中的一个念头给惊住了:如果现在有新兵就好了,让他们也见见血。
    低头看了看满是茧子的手,上面全是鲜血,敌人的,自己的血都曾经在这双如生铁一样的手上流过。杨华心中突然有些难过,这还是我吗,这就是我所想要的生活吗?
    “打扫战场,我们回城。”
    即便皇帝已经下诏查抄六贼的财产,可开封府的人一直没敢动手。因此,王黼虽然被流放,可财产并未受到损失。房产固然只带不走了,但府中金银细软却装了满满六大车。
    杀人花不了多少时间,但打扫战场却很是麻烦。
    等古松带人清点完毕,数据很快报了上来。一共有白银九千两,黄金四百两、绸缎三车、各色玉器四百二十一件、珍珠六盒、皮裘一百一十三条,还有不少叫不出名字的什物。若不是因为他仓促出逃,只怕会更多。
    “好象发财了。”杨华笑笑从盒子里抓起一大把珍珠看了看,又扔了回去。这东西在人工养殖技术泛滥成灾的现代根本就不值钱,可在古代,这玩意却不是寻常人家所能拥有的。
    这六车财物计算下来,价值起码在十万两白银。这个王宰相还真是富裕啊,现在倒便宜了杨华。
    一不小心就成了富翁,果然还是杀人放火来钱快。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事实大凡如此。
    每人发了十两白银后,龙卫军同时发出一声欢呼,拉着大车朝开封城走去。
    道路泥泞难行,走了一整天,累得贼死。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奇怪的是;雪虽然停了,天上却起了大雾,能见度不足三百步。
    正走到离开封城十里的地方,突然前方浓雾中有一队轻骑冲来。定睛看去,是西军打扮。
    因为天已经黑了,加上视线模糊,怕双方误会,杨华忙提气大喊:“我是龙卫军指挥使杨华,请问是西军哪一部分?”
    听杨华喊话,一个将军模样的骑士一声大笑,从马上跳下来,一拱手,说:“原来是杨华兄弟,我是姚平仲,可想死我了。我部正在巡逻警戒,这不正巧碰到你。太让人高兴了”
    “哦,原来是姚平仲将军。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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