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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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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这么说,问题是真的吗?在有些案子上,宪兵队的口供之不可靠,也快赶上大清太医院的汤药和翰林院的文书了。比如,当年孙道临也让日本宪兵队抓过,这位未来影帝面不改色,拿出功夫来一通忽悠,把日本宪兵唬得一楞一楞的,最后以其“幼稚”,“无知”释放了事。日本人最后也没闹明白这个娃娃脸的“小”大学生其实是抗战前就入了党的“老”共产党。

问题是这朝鲜女人可不是共产党,既没有孙道临的本事,也没有江姐的骨气,一看见五颜六色的刑具早就吓颓了。偏偏这日本宪兵因为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了面子,恼羞成怒,专挑狠的往上招呼,真真是杀鸡用了牛刀。

哭爹叫娘的朝鲜女人马上就供了,而且怎么审,口供都没出入。最后日本宪兵队的砖家也认为她说的是实话。

这下子日本宪兵可坐蜡了 – 按分工,日本宪兵本来的任务是和抗日组织进行较量,根本不应该去管刑事案件,把这朝鲜女人抓来,一是日本宪兵觉得丢了面子想报复,无法无天,二来也未尝没有轻易顺手破一起碎尸案,表示一下“皇军”很有本领的意思。现在怎么办呢?让宪兵队去破碎尸案?这不跟让猪上树一样吗?他们根本不会这个阿!

想来想去日本宪兵决定还是把球踢给伪警察吧,就此撂手不管了。

这下子,真成了无头案。

北平的伪警察倒是有一定侦破能力。这些伪警察多是留用的宋哲元时代北平市府所用人员,民国初期北平是首都,警察建设还是下了些功夫的。抗战北平沦陷的时候,警察跑了不少,但也有一些留了下来,大多如同《四世同堂》中的白巡长,或者《我这一辈子》里的老警察一样,为了饭碗混日子,不过这些人破案的本事还是有的。

这一次,对发现的碎尸拼合后检查的结果,发现这个被害者曾经患过性病。由此,推断这个被害者可能作过妓女。

事实上,这还真是一个准确的推断。

这遇害者的确曾经当过妓女,艺名“鲜花”。她的死,还是一件颇为离奇和令人慨叹的事情。

根据破案后记者的报道,这鲜花早年是从南方被卖到北平来的,颇有姿色和教养,在妓院里是“校书”一级的高级妓女。她虽然沦落风尘,却是个要强的人,多次对姐妹表示希望能够从良好好建立一个家庭。当时北京妓院对付这种三心二意的摇钱树,常采用引诱其抽大烟的方法,使其无法摆脱风尘生涯,而鲜花抵死不从,并悄悄有所积蓄。妓院的妈妈桑指使手下盗走其积蓄。鲜花走投无路,试图自杀,却被一个姓刘的客人所救。这姓刘的客人甚是仗义,听说鲜花的遭遇,慨然拿出钱来,当场为其赎身。

这刘某其实也有些来历,他是东北本溪人,早年参加过义勇军。义勇军失败后流落关内,日军占领北平后,刘生活无着,依靠胆量大有人脉作上了地下鸦片生意并就此发财。刘赎出鲜花的时候还是单身,索性纳其为妻。鲜花对刘某自然感激不尽,粉身以报,她擅长女红,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刘某年纪大了,对年轻妻子甚是疼爱,尽管在沦陷之下, 日子过得倒也有声有色。

不过,过了两年,刘某却忽然又带回来一个女人。

说来刘某倒也算不上负心薄幸,他是做生意做到了堂子里,恰好遇上一个叫秀贞的妓女,因为是被拐卖来的不愿意接客,被妈妈桑痛打。刘某觉得秀贞可怜,于是又拿钱把她赎了出来。当时并无重婚罪一说,刘某赎了秀贞,自然是将其作妾,一妻一妾,也是齐人之福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鲜花对此事的反应极为强烈,每日大吵大骂,要赶秀贞出门。当时南北交通断绝,秀贞举目无亲,只是以泪洗面。刘某看她可怜,不免多所包庇,鲜花就越发地怒不可遏,经常与刘某发生口角。

现在看来,这不过是鲜花对于好不容易得到的美好生活过于在意,深恐失去,也不肯与人分享罢了。

但是,不合有一天争吵中,鲜花骂道 – 不要以为我会怕你,大不了一拍两散,把你做鸦片生意的事情告到日本人那儿去。。。

这一来,顿时让刘某胆战心惊。当时日本人一面自己大肆贩卖毒品,一面却又对地下毒品处置极狠。如果鲜花真的去出首,对刘某是要命的事情!

鲜花只看到了刘某对她和顺的一面,却忘了他本来是江湖中的狠角色,这一句话铸成了大错。

思前想后的刘某忽然发现,鲜花对他的事情,知道得已经太多了。如果是一般夫妻,估计即便如此,也要想想别的办法,但刘某却是个江湖人。江湖人做事有自己的规矩,他当即决定杀人灭口。

刘某找到秀贞,问她愿意和自己做露水夫妻呢,还是长久夫妻呢?秀贞当然表示受刘赎身之恩,要当长久夫妻。那么,刘某表示你报恩的时候到了,我们要做长久夫妻就得做了鲜花。如此如此,你照我安排的做。

秀贞被吓得很厉害,但是无路可走,于是备酒请鲜花来吃,说自己决定离去。听到这个消息,鲜花转怒为喜,席间与秀贞相谈甚欢,并愿姐妹互称,说起秀贞的遭遇也很是同情,不能让她留下,鲜花也颇有歉意。这样一来,秀贞变得动摇起来,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和刘某的恩义,还是咬着牙给鲜花的酒中下了迷药,并在房间里按照刘某的要求铺了一张不渗水的黄油布。等鲜花进入昏迷状态,刘某出现了。。。

下手之后,刘某将鲜花的面部剁烂,尸体肢解成碎块,用黄油布包裹装入口袋,带到火车站。本来他想把尸体放上火车,那样就很难追查了。但是,在火车站刘某如惊弓之鸟,不敢多留,最终选择将尸袋丢在了候车室。

案子破了以后,秀贞虽然没有被判重刑,但人已经疯了。

写下这个案子,萨也忍不住叹口气 …… 这案子里,最初都不是坏人,那么,到底有谁是做错了呢?

言归正传,这案子到底是怎么破的呢?

原来,是有个侦探对那块黄油布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他发现,在黄油布的一角,有一处用白矾所写的模糊字迹,辨认下来,正是“钟秀贞”这三个字。警察马上让人在全市寻找名为“钟秀贞”的妓女。

问题是,谁会用白矾在这儿写下这个名字呢?

三。龙宫里的线索

杀人还要留下自己的名字,除了武二爷血溅鸳鸯楼,搁谁也不会这么干。

后来才查明,这个名字,好像是卖黄油布的商店老板写下的。秀贞买黄油布的时候店里没货,约好了两天以后来拿。那老板进货以后在布上用白矾写了主顾的名字,省得弄错,结果却成了破案的线索。

当时北京的户口管理已经颇有章法,很快查出两个叫“钟秀贞”的妓女。一个是独门独院自己做生意的,查过之后不象是作案的,另一个,就是这个刚被赎身不久的秀贞了。案子,就此破获。

老宋对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下过一番苦功夫,所以自然是知道这个案子的。不过,最让人称奇的倒是这两个杀人犯的结局。秀贞倒也罢了,按说,刘某杀人加卖鸦片,怎么都是个死罪,但这个死罪就是判不下来,愣是有人一直疏通着不让快判。

是谁呢?

就是北平各大报的记者们。当时日伪横行,报纸的时事新闻很不好做。吹捧日本人的,一来老百姓不爱看,二来槐树岭上的皇军都到村儿里要饭了,怎么看怎么要玩完。记者们都是脑筋好使的家伙,照嘎子的话说,别看现在蹦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阿。可是,抗日的内容大多数记者也不敢写。搁现在网上招惹了某些不识人间烟火的朋友,不过是上纲上线给你讲课,最多是把你弄烦了不想上网,正好多陪陪老婆孩子。可沦陷时代要招惹了皇军,喝辣椒水坐老虎凳乃至顺手活埋了你都是有的。结果就是“鲜花谋杀案“一类的题材最受老记们的欢迎。这种题材又能吸引读者又不犯忌讳。北平的各报都把这个案子作了专题,连篇累牍地报道,其中不免夸张放大,旁征博引,只把个老刘写得如同混世魔王,秀贞仿佛红线女,而鲜花犹如贞子提前出世。。。

既然如此,怎么能让法官轻易就把人给判了呢?那不是砸几十家报馆朋友的饭碗吗?就这样,软硬兼施,无论如何记者朋友们也不能让老刘就这么给判了。

结果,这起案子从四三年一直审到四五年,不知道的还以为案情多么复杂,却不知老刘养活了一帮衣冠楚楚的老记跟他们后边的老婆孩儿,保姆二奶。老刘也算积德行善了。

到四五年,实在没的可拖只好判了。最后老刘判死刑,秀贞判无期。按说记者们撑到这会儿也够意思了,再说,给老刘行奉安大典起码也能报道个十天半个月吧?

不过,这回记者们比较遗憾 – 老刘没给他们这个机会,因为 –

日本投降了。

在日本投降以后的混乱中,刘某和大量犯人一起从监狱中脱身,曾就食于老乡家,并说要回本溪老家,从此不知所踪。考虑到解放后大量有历史问题的专业人士都被挖了出来而刘某再无消息,这个人不是已经死在此后的战乱中,就是太聪明了,连共产党都挖不出来他。

以此人的经历看,后者的可能性并不低。

说了半天“鲜花案”,并不仅仅因为这个案子和陈永浩/刘敬芝案一样都破在包装物品上无意中留下的字迹上,还因为它和龙潭湖碎尸案还有一点儿似曾相识的地方,这个我们后面再看。

老宋说龙潭湖这个案子,最初也是想从现场残留物查出点儿端倪的,无奈案犯做得十分干净,旅行袋是新的,而且是随处可以买到的一种,很难排查。尸体残块上也没有什么手术疤痕之类的线索,事情到这一步怎么办呢?

宋队长说了,还能怎么办呢?找毛主席说的,走群众路线呗。

在实现装备电子化之前,北京警方破案的一大法宝就是“群众路线”。

所谓“群众路线”,就是走访案发现场周围的居民和流动人口,从他们的口中,搜寻可能的线索。

那年头老百姓好奇心强,也喜欢给警察提供线索。不过这皇城根儿底下的主儿都是最能侃的,象侯耀华先生那样的主儿能侃得动物园猩猩娶大象。龙潭湖周围的各位当然没这个本事,但忽悠个把警察依然不在话下。于是,仅仅一天的调查,就让侦察员们饱受各种八卦信息的轰炸之苦,连看自行车的老头三十年前偷窥过女厕所这类情报都掌握了。

由此可见,每个刑警其实都有执掌一个报刊八卦版的本事,只不过大多数警察同志专心于本职工作,不愿意去干罢了。

不过,信息太多容易致人麻木,很多消息让人眼前一亮,最后证明毫无价值。

老宋急了。

要说这种杀人案,离发案时间越近,越容易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如果三天还入不了门,能不能破案多半只能看天意了。

这位队长干脆坐在那儿,把大家收集到的信息再滤一遍。老宋外形看着象个张飞,其实他在队里大多数时候起的却是大脑的作用。

看了半天,终于有一条信息让老宋点了头 …… 这里头,有门儿。

如果住在龙潭湖附近的朋友,可能还会记得当时湖心岛上曾经修过一个“龙宫”,号称声光电一体的现代化游艺设施。当然现在见识多了,大伙早就知道那不过是拉上电线,弄几件模型糊弄土豹子的玩意儿。提供线索的就是当时给龙宫当管理员的一对儿山东夫妇。

这两位的来历让宋队长感到安心。那年头山东人大多朴实诚恳,不象天子脚下的一些人讲起话来嘴大得没边,最后再告诉你是晚上上厕所听隔壁那边聊天听说的。。。这种无头谣言让你根本没地儿查实去。

和大多数这种唬人的玩意儿一样,龙潭湖的“龙宫”开业的时候热闹了一阵,此后就生意惨淡。这一对夫妇照管着“龙宫”,却也悠闲自在,清晨的时候,就在“龙宫”旁边的草地上开火做早点。他们俩说,当时曾看见有两个人走过来,前面的一个手里拿个当时很少见的大哥大(老宋原话如此,我推测他把发案时间弄错了,可能案子发生在九十年代初而不是八十年代初),后面一个个子不高,驼着一个大包,慢慢从对面河岸上走过。

这不是很好的线索吗?

问题是,现场发现的是一个北京牌帆布旅行包,夫妻俩说看见那人背的,却是一个蓝色皮革旅行箱,颜色外形迥然不同。所以最初侦察员把这个情况给忽略了。

老宋马上叫人 …… 赶紧去把两位请来,仔细询问那两个人的外形特征,闹不好,这就是案犯!

收集到这条线索的侦察员一愣 – 队长,那包的颜色和外观都对不上啊。

老宋说对,就因为对不上才有问题呢。

这侦察员比较犟,说队长,这是什么道理?

老宋说你看过检查那些尸体碎块的法医报告了吗?

看了阿。。。

那你还问我?

四。“土”字脸

有一段时间,我曾颇为疑惑 –老尹看来仿佛一个白面书生,而老宋却活象个金刚,性子大相径庭。偏偏这老宋和老尹好得不分彼此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后来接触多了才算明白,这二位外表虽然不同,在工作上,却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把警察当作一种技术活儿来干的。

在公安部,老尹曾拍过一个内部教学片,专门在实战中讲授怎样从外观和身体语言识别逃犯,其中运用了大量现代行为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而老宋,在破案中极其重视法医学等技术手段。

这一次识别出这个线索,就和对物证的法医学鉴定有关。

侦察员们在第一时间拿到了法医的鉴定,但其中一段,引起了老宋的特别注意 – 从旅行袋中的尸体碎块来看。有的尸块显示碎尸的人力量很大,可以一刀把骨骼切断,但也有的尸块则是同一位置要砍好几刀,新媳妇剁排骨似的近乎乱砍。更重要的是,从法医学的角度,可以鉴别出虽然碎尸使用的是一口刀,但有些创口是左手砍的,有些则是右手砍的。

法医能鉴定出凶手使用左手还是右手么?当然。在很多凶杀案中,法医还能通过凶手砍切的角度推断出格斗双方的身高对比呢。

根据这一点,老宋比较肯定地认为,碎尸的犯人应该是两个人,而且一个力气比较大,一个力气比较小。

因为正常人一般不是左撇子就是右撇子,极少有左右两手同样灵活的。

这也不是没有例外,日本现在的天皇就是一个 – 这位天皇生下来的时候是个左撇子。但是按照日本《皇室典范》,天皇是不能有这样奇怪习惯的。于是,宫内厅专门弄了一个官员,整天给这位王子扳左撇子的习惯。宫内厅果然本事大,结果,这位天皇就给管成两手都要硬的特例了。

可是,考虑到九十年代初期的中日关系,日本天皇偷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手刃并碎尸一个老年男性的可能性还不在宋队长的考虑之内。

同时,在旅行包里虽然有一百多块尸体碎块,但拼起来离凑成一个人还差得远呢。老宋推测,罪犯丢弃的尸体,很可能是几包而不是一包。龙宫管理员看到的两个人,恰好是一个大个子,一个小个子,加上一个大包,一下子就触动了老宋那根敏感的神经

这样一说,侦察员们都觉得有门儿!

大家觉得有门儿的时候,老宋说自己脑子里当时又在闪过了另外一个疑点 – 如果真是这两个人干的,按说,大个子,应该是有力气的那个,可怎么是那个小个子扛着箱子呢?

这倒是个有意思的事情啊。老宋暗暗琢磨。

既然觉得有门儿,大家立即把那两位管理员夫妇请来了,请他们详细描述所见情况,特别是那两个人的体貌特征,以及那个箱子的外观。

这下子可麻烦了。

一来距离远,二来当时没有用心看,三来这两位都不是很有文化的人,问到细节无论如何也说不清了,甚至夫妻之间对于那个高个儿到底有多高还发生了争执。

正在侦察员们头疼的时候,那个女的忽然冒出了一句 – 那个矮个儿的,长了张“土”字型的脸。。。

嘿,这一句话可是让侦察员们看见曙光了 –“土”字型的脸,什么叫“土”字型的脸呢?您想吧,首先眉毛得连成一条线,其次嘴巴得比眉毛宽,再次鼻梁得通到额头上去。隔着湖都能看出来这个特征,那一定很明显。。。

多贴切的形容阿!要知道,人能长成这个样儿的,可真是不多呢。

大概比长得象刘德华的还要少。

对警察来说,这就叫天助我也!

有人说女性的第六感官比男性强得多,大概指的就是这个时候。

宋队当即下达两条命令 – 第一,马上在龙潭湖公园搜寻那只蓝色皮革旅行箱和其余尸体残块;第二,画影图形,寻找那个脸长成“土”字型的奇人。

找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先把画图给管理员夫妇(主要是那个女的)看了认可,然后下发周围各派出所居委会帮着找。

在龙潭湖寻找箱子和尸体碎块的工作不太顺利,公园里翻了个底儿掉也没发现新的尸块,倒是看见一个外地人在那儿大赞首都治安好 – 我把书包忘在公园长凳上了,俩钟头以后回来一看,围了七八十个北京市民,瞪着眼帮我看着,就没一个人去动的,真是路不拾遗的好地方啊。。。

宋队下令把搜查范围扩大。

就在这时候,某居委会来电话,说他们刚抓了个入户盗窃犯,正是长了张“土”字脸,请警察同志们快来!

当时,天已凌晨,老宋二话没说,带了两个警察就过去了。

世界上的事儿,常常是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去了,的确是流氓,也的确是“土”字型的脸,可惜,是倒着长的。。。

问明了此人在发案的时候还没到北京,天已经蒙蒙亮了。一夜没睡,兴味索然的老宋和两个手下,只好打道回府。

走出居委会的时候,老宋客气地和治保主任打了个招呼,请人家留步,抬头的时候无意中往上瞟,忽然一激灵 –

居委会旁边是一个高层居民楼,老宋的视线恰好落在四楼的阳台上,阳台外边的支架上,正晾着一只蓝色的皮革旅行箱!

多年以后老宋回想这个案子,还忍不住啧啧 – 这TMD才叫邪了。。。

五。半只烤鸭

老宋退了一步,指指四楼那户人家,问治保主任 – 那家的人你认识吗?

治保主任探头看了看,对宋队长忽然提出这么个问题有点儿奇怪。但毕竟跟警察同志配合久了,他知道老宋决不是吃饱了撑的。难道。。。

停住胡思乱想,治保主任告诉老宋,这家只有小两口,刚结婚没多少日子,经常出双入对的,看着感情很好。男的是老街坊了,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在XX大厦当服务员,那女的是他同事,在同一个大厦当文员,收入都不高。小伙子有点儿缺心眼儿,幸好媳妇挺精明的。两口子住的是拆迁回迁房,刚还了款,日子过得挺拮据 –

点看全图

老宋说后来见着那媳妇,有点儿像江珊,也不知道小伙子怎么修来的福气

慢着。老宋说了,你怎么对他们家这么熟悉呢?你们家亲戚?

那倒不是,这不前两天那女的把我们摆大街上的花盆拿他们自己家去了,我刚去过给要回来。

哦。老宋点点头,说你能不能带我们去看看?

就这样,三个侦查员和一个治保主任过去敲门了。

敲门的一瞬间,两个侦查员如临大敌,已经做好了必要时候跟着嫌疑犯跳窗户玩得准备。老宋也把老五四手枪的枪套解开了。不过,他自己说,那时候心里忽然有一丝异样的情绪闪过。

那是一种“没这么容易”的预感 – 破了这么多案子,真能出现让自己瞟一眼就抓人的事儿?老宋可不是那种相信天上会飞来整只烤鸭的主儿。

开门的是那个小伙子,听说是警察同志有案件想跟自己了解点儿情况,两眼闪闪发亮,连说快请进快请进,一面招呼媳妇泡茶。神色间大有受宠若惊的样子。眼看小伙子笑得阳光灿烂,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老宋就泄气了 – 这被警察找,有的人很紧张,这倒不奇怪,一般的老实人生怕跟什么案子沾边;也有的人会兴奋,因为他觉得这是个新鲜事儿,好奇。小伙子明显属于后者。干了这么多年刑警,以老宋看人的本事去当算命的肯定有赚无赔,他一眼就看出来,这小伙子缺心眼儿没准儿,却绝对是心里没事儿的人。

那个媳妇呢?开始的时候一边倒茶一边瞅治保主任和老宋,嘴里嘟嘟囔囔的好像挺委屈。等一听这事儿跟丢花盆没啥关系,是附近出了案子来了解情况,立马精神一振。(当然没啥关系了,要居委会丢个花盆都要崇文分局刑警队长过问,那老宋早二十年就得过劳死)这媳妇本来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找个圆凳贴丈夫并着腿坐了,竟是一幅聚精会神,洗耳恭听的样子。

这哪儿像嫌疑人啊,整个一个听评书的架势阿!老宋暗暗腹诽,心里琢磨他们大厦老板让她当个文员算是知人善任。看这媳妇挺漂亮的,做秘书或者公关绝对不给企业丢人。可要坐到这等敏感的位置上,冲她这个兔子耳朵估计有啥八卦,不用三天就能传到王府井去。

先东拉西扯的问些周围来过没来过陌生人之类的闲话,老宋看看小两口实在不象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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