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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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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丈母娘案外一篇 “仗义”的抢劫犯

正文里提到老冯给我看案卷,提到某个河北犯人的案子,此人抢了一百零五万,然后捐给盲聋哑残疾儿童基金会,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更有内行指出了老萨的马脚 – 老萨写道此人“小偷小摸或者入户抢劫”,这里面孰轻孰重啊?

嘿嘿,所谓春秋笔法,大体如此,要单是小偷小摸,那只能叫违法,还算不上犯罪呢,不过是一个行政处罚。抢劫,显然是不同性质的问题,那是要坐牢的。

我国这种对违法和犯罪的区分,有时让人哭笑不得。九十年代东北地区经济不太好的时候,老萨等一干人到大连出差,一个叫李民霞的同事一不留神,在九州饭店前的广场让人给劫了。

她被劫了,我们不是跟着着急害怕,而是深感好奇。盖因为这李小姐虽然是个娃娃脸,看来娇滴滴的样子,职业可是女工程师,干起活来十分泼辣,豪迈不让须眉。到东北出差这次,星期天大家自由行动,我和另一个蓝同事决定去老虎滩看军舰,走在路上,那位忽然一扯我 – 看。

看什么?望向马路对面,只见对面大排挡前,李小姐正一杯老酒一盘螃蟹,对酒持鳌呢!

就她这样的,能被劫?做工程师的随身带着工具,照她那性格,怎么没拿出扳手来给那小子一下?

细问才知道情况特别,换了我也不会给人家一下。

当时她在广场上闲逛,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四十几岁的东北大哥,面貌粗豪,体格雄健,盯着李小姐看了半晌,好像下了决心似的,从人流中迎着她蹩过来。李小姐刚奇怪这人怎么放着好好的道不走,非要和自己争路,这位忽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对着李小姐的脖子一比,扑了上来。

李小姐吓了一跳,仔细看时,却见此人手持的刀着实可爱,竟是一把修铅笔的折刀。不等小李反应过来,这位大哥口里带点儿颤音喝道:“一块钱,就要一块钱!”

……

事后,李小姐叹息,说我特想问他要是我没零的,你会找钱给我嘛?

环顾周围,川流不息的人群对此视而不见,还有几个这样眼睛发红的中年汉子在人流中穿来穿去,穿的都是破旧的工作服。

回到北京,当趣闻和一位警察朋友谈起这件事,对方一个条件反射 – 一块钱?一块钱抢劫也是犯罪啊!一块钱……一块钱、,唉。

最后这一声叹气是我们共同的 – 抢劫,谁会抢一块钱呢?

那可是我们的老重工业基地阿。

铅笔刀,算不上凶器。警察朋友最后找了个理由给抢劫的开脱。

不知道这句话算黑色幽默,还是那抢一块钱算。

不管怎样,抢一块钱也是抢劫,我国法律对抢劫的量刑严厉可见一斑。正如指出的那样,那个“仗义”捐款的案犯主要犯罪行为是连续多次入户抢劫,就没这一百零五万,其他案子加一块儿也够判他二十年的了。

抢劫以后捐款这种事儿虽然新鲜,却并非绝无仅有。

中国有,比如湖南新田县教育局局长文建茂,受贿以后拿一部分赃款给家乡修路。

外国也有,比如1999年4月日本《朝日新闻》就曾经报道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当时有个叫沟口的诈骗犯,在兵库县搞电子银行诈骗,骗了三千多万日元,然后全数捐赠一个为穷人做眼球手术的慈善机构。

沟口坦白,这样做的理由是他有一只眼睛曾失明,后来在这个慈善机构的支援下更换了角膜,重见光明。

慈善机构把钱还了,表示不能接受不干净的捐款。

据我所看,沟口事件在日本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基本是被死板的日本人看作奇闻轶事了。

至于那个河北犯人干吗抢劫后把钱捐给基金会,文件上没有纪录,冯队没有说。你可以做各种各样合理的猜想,反正冯队说他属于全身上下一点儿毛病没有的,跟盲聋哑都不沾边。

这人不但四肢发达,而且父母双亡,六亲不靠。这一点在被盗公司和基金会打官司的时候成了极让人挠头的问题。因为犯人态度坚决,称抢劫是抢劫,捐款是捐款,两码事。所以让被盗的公司不要找人家基金会的麻烦,要钱找自己来。因为这个“仗义”的说法,这位在牢里威望极高,连洗脚水都有人给打。

问题是你一个父母双亡,六亲不靠,至少判二十年的犯罪分子,被盗公司怎么跟你要钱啊?打官司人家也要考虑偿还能力的。

可逻辑上他还真有一定道理,毕竟捐款是合法的事情。他硬说此一百零五万不是彼一百零五万,你有什么办法?

基金会那边态度十分明确 – 法院要说让我们还钱,那我们就还。

相比之下,中国的基金会明显更尊重法律,比仅仅从道德层面看钱是否干净的日本慈善机构进步得多 – 佛家还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呢。

真正的慈善组织,应该希望成佛的越多越好,对不?

具体到这个案子,现在的问题已经落到医学鉴定上了,法院方面说只要医生鉴定犯罪嫌疑人精神有问题,没有自主行为能力就可以判基金会还钱。

照老冯说这恐怕不是个容易的事儿,这主儿我见过,整个儿一个没心没肺,老冯说我看他的精神状态比我还正常呢 – 那是要多正常,有多正常。

萨史公曰:今人有二百五之说,古人有侠盗之说,此君近乎何者?噫,不能断也。

'完'

老太爷说了,你不是说休息么?怎么又写上了?

萨:外一篇么。。。。。。

京城十案之八 俄罗斯职业杀手在北京

上次谈到北京的盲流,隐约觉得老尹谈起他们来不无恻隐之心,待到说得深了,老尹说他们还帮过我的忙呢,一块儿收拾了俩“疑似”假X罗斯外交官,那手段我都没想到。

X罗斯外交官?还假的?难道是克格勃?

其实真实的事情远没有那么传奇,说起来这“假外交官”也颇为令人哭笑不得。东欧剧变以后,X罗斯的经济形势一落千丈,转型期用了个脑袋有毛病的经济学家让大伙儿一块儿休克 – 吃的都没有了还休克?结果弄得更加变本加厉。一时该国上上下下都为挣面包奔波起来,大使馆的黑牌照汽车,也经常坐了看着怎么也不象外交官的人物东跑西颠 – 外交牌照的汽车走起来有很多方便,在北京做买卖的X罗斯商人租了借了来如虎添翼,而大使馆的老大家里也快揭不开锅了,谁都明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含义。当年克格勃冒充外交官搞地下活动可以倾城倾国,今天二道贩子冒充外交官不过为了多倒几件羽绒服,外交官的身份贬值如此,您说是不是有点儿哭笑不得?

但中国警察虽然看着可疑,还真不好动辄扣了查问,万一弄错了引发外交问题不是小事儿。

问题这帮转型期的买卖人没几个是老实人,坐了黑牌子车更是飞扬跋扈,老尹就碰上俩“疑似”假外交官的,在北京站故意找茬。

当时一些X罗斯商人可能是固定通过北京到莫斯科的国际列车做某种生意,所以经常要来北京站口。大家都知道北京站口停车的地方极少,而交通管理极严,但这些人根本不把这当回事儿,从来都是到地方把车往站前马路上一停,自己下车进站办事。周围警察和联防看见,觉得这黑牌子不好管,挠头之下,事情就报给了老尹。

有一次老尹接了报告跑来一看,果然是一辆使馆牌号的汽车,停在了平时走三轮车的便道上。有个红色大胡子在车旁边站着看守,翻着两眼状貌狰狞,三轮车夫们敢怒不敢言,只好从机动车道绕行。

老尹立刻过去说明 – 这里禁止停车,请你们换个地方。

说了半天红色大胡子两眼一翻手一摊 – “我不会中国话,什么都听不懂。”说完抽身就走,到一旁的树下乘凉去了,活生生把老尹晾那儿。

什么听不懂啊,他认识这大胡子,中国话虽然说得没有朱利安利落,可是在站里买烟的时候讨价还价的本事大着呢。问题是就像前面交待的,涉及外交,中国警察一时还真拿他们没辙。警察们只好上报,但一时没收到答复,估计,上面也在琢磨怎么办才好呢。

就在这时,老尹在窗口听到下面传来阵阵哄笑,还夹杂着生硬的中国话 – “这是谁干的?我靠他妈妈!”“我也要靠他妈妈!”

下去一看,好热闹。只见红色大胡子旁边多了个黄色大胡子,两个人愤怒地绕着汽车又蹦又跳,周围一帮老百姓看着起哄。

怕阻塞交通,老尹赶紧带人过去,疏散人群,引导车辆,顺便问 – 怎么了?

这时候两个大胡子态度截然两样,中国话也会说了 –警察达瓦立市,我们的车停在这里,车牌子忽然不见啦。

哦,你们不知道这里禁止停车么?。。。你们有人在旁边看着么?。。。有?有人看着车牌子还能丢?。。。看看你们的证件。。。什么?没有带?。。。嗯,你们等着吧,我给你们找找。。。这车么,让你们大使馆来人领吧。

听了警察们明显搪塞的话,大胡子自知理亏,又摸不准是不是中国警察捉弄自己,只好大骂一阵之后悻悻而去 – X罗斯骂人的句子有限,两个大胡子中文的水平也有限,所以骂来骂去总是“我靠他妈妈!”“我也要靠他妈妈!”这两句,围观的人只觉得可笑,没人觉得可怕。

谁干的?老尹说我当时看着老瘸子几个老盲流在旁边坏笑就知道他们准没干好事。

下来问,人家供认不讳,但态度很强硬 …… 他X的,就是看不惯老毛子在中国地方横行霸道的,想当年毛主席那时候打珍宝岛。。。

都在车站混得成精了,怎么让俩小丐缠住红胡子要钱,怎么乘机让个老家伙去摘牌子,那根本不需要问了。

– 少废话,他们那车牌子呢?

老盲流一指 – 那边厕所茅坑里呢。

嘿,你们。。。

使馆来人取车,挨了半天关于非法停车方面的教育以后,警察告诉正牌子的外交官,说听了个线索似乎是有人把一块车牌子扔到厕所茅坑里了但还在确认中。。。外交官等不及确认了,只好带人捂着鼻子去捞。此后,再不见他们把车往站前乱停了。

这个案子,因为老尹在日记里忍俊不禁地记录了X罗斯人骂人的几句脏话而被挖了出来,实际上,大胡子们骂人的话一共三句,第三句更恶毒些,而且有碍观瞻,且就不提了。老尹的看法是有时候盲流比警察还爱国。这本日记里面,还有在北京站前抓获菲律宾抢劫犯的纪录,扣押黑人盲流的统计表,具体情况,还不得而知。

这么说,你们还经常会涉及国际性的案件了?一次和另一位警官在一起的时候,谈起这个“偷盗黑牌子事件”,萨随口问了一句。

那当然了。对方回答,北京这个地方,用古代说法,五胡杂处,万国来仪。这几年牵涉到国际间的刑事案件,可是越来越多了。

有比较典型的么?

比如,去年(2006年)抓了个俄罗斯职业杀手。

嗯?职业杀手这玩意儿不是电影里的么?

电影里有,真的也有,我们抓的这个叫基科夫,枪法如神,年轻的时候干过职业格斗和地下拳击,三万美元一条命,信誉极好,从无失手。

那这基科夫来北京是躲避追捕,还是度假?

人家是职业杀手,当然是来杀人的了。

杀成功了?

杀成功了。

杀的是哪国炫?

中国人啊,可是我们都觉得那小子死得一点儿也不冤。

外国人杀中国人的事儿,您这个态度。。。

嗨,要杀他的,也是个中国人,女的,从第三国请的基科夫,给另一个外国人报仇。

这关系我觉得有点儿乱,您能给详细说说吗?

成,这案子,出得邪,破得也邪,也就是去年,要搁今年,这案子或许就破不了。

为什么呢?

你没看今年北京什么都涨价了?

晕,这和抓职业杀手有关系吗?

当然。。。

听这位警官讲完此案,觉得这个案子确实值得一写,但是这篇文章写完后归入四小名捕系列,有点儿名不副实。

原因是它和我们前面所说的四小名捕,都有一点儿关系,但是,算成谁的案子也不合适。老尹吧,那个X罗斯假外交官的事儿是这案子的药引子,可他2006年已经退休了,与此案无关;老宋吧,按说是没关系,可他破的案子里面有一个“日本少女北京杀人案”,与这个案子颇有点儿可做对照,但那几个凶手属于“见义勇为”,与“买凶”无关;老王呢,找他了解过一些这个案子的细节,但基于公安工作的原则,有些东西他不肯多说;赵呢,这案子倒是他们那部门配合出击抓的,但还没等用上呢,杀手已经束手就擒了,有劲儿没使出来。

算了,还是放在这个系列里面吧,反正案件的情况从他们那里了解来的。

从哪儿说起呢?

还是从案发说起吧,2006年的冬天,北京警方的几名法医集体出动,在河北北京交界的一处深山老林中,挖出了一具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

死者年约四十,身体强健,衣着都是名牌,钱包,手杖都被埋在一起。

同死者埋在一起的,还有一条黑背牧羊犬,死者的头上,有两个弹孔,被法医们鉴定为致命伤。

'待续'

自从写了这个话题,颇有些犯愁,写了一半,有不少朋友跟着提供材料了。有关朋友提供的,多是公开报道,其中和萨所说的案子最为相近的大约是下面的链接:

链接出处

其实呢,我写的案子,和上面大家提供材料的,很可能根本不是一个案子。大家看,那里面的俄罗斯杀手,叫基多夫,我所了解的那个案子,杀手叫基托夫。报道中的发案时间呢,是2004年,我了解的那个案子呢,是2006年,报道中的死者叫姜光辉,我了解的那个案子呢,死者叫兵总。所以呢,除了都是中国妻子雇凶为外国丈夫报仇,除了都有一个警察从中牵线搭桥,除了杀手都是冒充东欧某国大使馆工作人员作案,这两起案子并无相似之处。这么说吧,报道中的案子,既然是官方的报道,大家尽可以相信那是一个真实发生的案子,而老萨写的呢,则是一个传奇,大家只当是某种谣传吧,也许这个案子根本就不存在。萨姑妄写之,您姑妄听之。

有些朋友劝我不要写这个案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案件的引发者,那位雇凶的中国妻子的丈夫,是一个日本留学生。

中国和日本的历史情结,使很多中国人对所有的日本人抱有强烈的不满。因此,一个中国妻子为一个日本丈夫复仇,对象还是中国人,并不是我们国人所喜欢的故事。

那我就讲讲我所知那段故事的前奏吧。

今天,国际婚姻并不是件希奇的事情。然而,中日之间的国际婚姻,受到的压力,却相对来说比较大些。尤其是中国的女孩子如果嫁给日本人,受到国人侧目的程度,比娶了日本媳妇的男人要深得多。最多的白眼,是把她们看作为了出国不择手段的人。

然而,有个中国的女大学生,和一个日本来的留学生恋爱了。感情这种事儿,我们每个人都说不准。这件事与出国无关,很多时候感情很复杂,但更多的时候,它简单得要命。

这女大学生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她对日本留学生说,如果你要和我结婚,你得和我一起留在中国,我不能让人说我为了出国嫁给你。

日本留学生同意了。

他请女大学生一起去日本一趟,要回国说服自己的父母。

日本留学生的父母很喜欢这个文静的未来儿媳妇,虽然这样的婚姻儿子要在异国生活,但还是同意了。而且,老两口还拿出了一笔积蓄,给儿子儿媳在北京创业用。日本留学生的父母不是有钱人,他们的积蓄不多,来的也不容易。老两口当年干得动的时候,日本的工资还不高。

于是,两个不同国度的人结婚了,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呢?两个人想用那笔积蓄开个日本餐馆吧,日本留学生在中国这些年一直在想这件事,他觉得市场没有问题。

可是,两个人都是读书的人,不知道在中国开个餐馆需要怎样的手续。女大学生想起来自己认识的一个叫兵的朋友似乎很有经验,就找他来商量。'TXT小说下载:。cc'

这位朋友果然很有办法,很快帮他们办好了执照和有关的手续 – 只是他告诉两人,你们的身份有问题,得用我的名字注册,我也好照应。

日本丈夫有些担心,中国妻子劝他说这是朋友帮忙,谢还谢不过来呢。

以后,夫妻两个人就起早贪黑地干起来,生意果然日日地红火起来。直到有一天,夫妻俩忽然发现账目有问题,他们的朋友兵,把大部分盈利和本钱,不知转到了哪里去了。

吃惊的两人找到兵,对方已经换了一副面孔。

按照兵注册餐馆时设下的圈套,餐馆的主人是他而不是这对夫妻,不要说利润,餐馆的一切包括本钱两人都无法拿回。

官司在“关系”颇硬的兵(现在已经升级为兵总了)左右下,成了永远没有结果的漫长路程。

没了钱,也没了店,丈夫病倒了在吐血,走投无路的夫妻二人只好东渡,做妻子的此时已经无法要求丈夫恪守诺言。

丈夫的父母是通情达理的人,没有责怪儿媳,依然对她很好。一个病,一个不懂日语,在经济衰退的日本两个人根本没有收入。日本的社会制度,年轻人想领到社会救济手续十分繁琐艰难,两个老人只好用自己的退休金来支撑全家。

丈夫吐血越来越重,半年之后终于死去,死前唯一的遗憾是父母的养育之恩无法报答,又拿走了他们的积蓄无法报偿。

妻子对两位老人说,我会养活你们,我会为你们拿回那笔钱。

中国的女性,大约是世界最坚韧的女性,几年间,妻子越过了语言的障碍,在日本社站住了脚。日本女性地位低下,尤其在工作中更是表现明显,中国妻子的成功背后,有怎样的艰辛,无人知道。

她做到了自己所说的第一件事,在她的努力下,两个老人的生活得到了改善。【wWw。。cOm】

但是第二件事却始终不能做到。屡次与兵总的交涉,遭到的只有谩骂和羞辱。遗憾的是,法律也没能帮助这位女子,在早已设好的圈套面前,法律有爱莫能助的时候。何况,兵总已经发财了,经营了一个德国良种狗场,动辄一只狗价格百万。兵总成了北京某个高层人士才可以加入的俱乐部的成员,对一个小女子的仇恨和眼泪,他当然可以忽略。

我要的是公道,不是钱。

他欠的是命,不是钱。

在这种情况下,妻子通过在北京的朋友,走上了雇凶复仇的道路。

案发,有日本绿卡的妻子,给丈夫的父母留下了所有的积蓄(据办案警察讲,她在狱中所需的物品,都是北京的朋友所购),回国投案自首。

我们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忘掉这个故事中每个人的国籍,只以我们的良心来询问自己,这个案子,正义在何方?

问题有点儿沉重。

说完沉重的,说点儿轻松的吧。

我所了解这个案子的情况,显然与公开报道那个案子的内容有一些不同之处(这也是足够的证据说明二者不能混为一谈阿),其中最古怪的,就是这个案子,破得十分迅速,去找尸体,一去就找到,,去抓人,一抓就抓准,不免让人觉得警察们如同神兵天降。

北京警察的素质的确不错,但不错也得有个谱,兵总被骗出去杀掉,家人还没意识到他失踪,第二天警方就把雇杀手的北京中间人抓住,这也太神奇了吧!

实际上我所了解的情况,颇有一些令人惊讶的地方。

兵总失踪,被杀,报案的,正是那个中国妻子,我们就给她个代称,叫“秀”吧。

实际上,她已经放弃了杀人的企图,这也成了最后对她从轻判决的重要依据。

原因是等到雇佣了基托夫去杀兵总,已经谈妥了酬金并且已经交付了三分之二(剩下的约定得手后再交),秀渐渐冷静下来,觉得杀人这种事儿太过分了,于是通知北京的中间人 – 算了,做决定的时候我情绪太激动,这件事儿从长计议吧。

北京的中间人倒也无所谓,告诉基托夫,说算了,那边不让动手了,行动取消。

万万没想到的是,基托夫却不干了,说这不行,干这一行有干这一行的规矩,收了钱不能退的。

中间人告诉秀,钱,不能退的阿。

秀这时候已经很冷静了,说不退就不退吧,没关系。

但是基托夫第二句话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抓狂状态 – 我们还有一个规矩,收了人家的钱就要把事情做成,不做是不成的,这是信誉!

中间人吓了一跳,转过来告诉秀 – 人家说了,不做是不成的,这是信誉!

秀也吓了一跳,把剩下三分之一的钱也打过去了,说不行啊,这事儿就此打住,钱给你们给齐,就当人已经杀了。

。cc基托夫说钱不是问题,我不能因为这一个案子坏了名声,非杀不可。

【炫】私下里,基托夫对中间人说,这个兵总太坏了,和我们俄罗斯的坏人一样坏,太坏了,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书】这个供述是中间人说的,基托夫死活不承认,说我就是一国际友人,某某请我一起拉兵总出来,因为那个人平时做的坏事太多,轻易不敢出门的,看到我这样的老外好骗他出来。我不清楚其他的事儿。

【网】人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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