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位面便利店-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只刺猬原本在慢慢移动,一看到手电照过来,立马就一步也不敢动了。
  它死死的趴在地上,仿若死了一样。要不是它瑟瑟发抖的刺暴露了它还能动,秋彤还真以为它是被冻僵了。
  “这个小家伙,是害怕还是被冻得?”
  秋彤很好奇,就把手电移向了别处。
  结果她一挪手电,刺猬就开始蹑手蹑脚地爬,而当她忽地把手电移过来,刺猬就又趴在原地不动,像死狗一般瘫在地上。
  “喂,要不要这么怕啊,我又不会把你煮了吃。”
  秋彤对刺猬的举动很无语,不过她仔细想想就理解了刺猬的行为。在城市里小鸟根本不怕人,而这里鸟儿一见到人类就飞远了,比城市里胆小多了。
  秋彤知道,山村的人很穷,所以小鸟刺猬都是能吃的美食,只要能吃饱肚子,也不管动物可不可爱。毕竟连生存都是问题,哪有心情和同情心去可怜别的动物。
  所以,她这样对刺猬是不是不好?入乡随俗,干脆把这只刺猬捉起来炖了,做一锅汤岂不是美滋滋?
  这种大山深处,别提刺猬了,不管什么东西被吃了都没人管。
  秋彤想了想就直摇头,她连杀条鱼都不敢,更何况杀刺猬。
  而且野生刺猬是保护动物,即使没人管,她也不能违法法律。
  于是,她小心地接近刺猬,把切成小块的苹果放到它的身边,转身走到了远处。
  然后……她躲到了屋子后面,看刺猬到底吃不吃水果。
  事实证明路鹿说的果然是对的,在她离开几分钟后,刺猬慢吞吞地翻了个身,把苹果块尽数扎到自己的刺上,然后钻进草丛里一溜烟跑了。
  “刺猬啊刺猬,也不知道助你被学生逮到填饱肚子,还是跑得快点好了。”秋彤望着它,放弃了想投喂一直刺猬的打算:“唉,祝你长命百岁吧。”
  秋彤落寞地回到屋子里,准备以后能帮一点是一点,就算以后学生能逮到刺猬,把它喂得肥肥壮壮的也能让学生吃的更好不是吗?
  秋彤陷入了纠结的情绪,而在她走后,路鹿那里倒是又来了一个客人。
  “糟糕,忘了挂闭店的告示了,希望这个客人能快点走掉。”
  10点是路鹿要洗漱睡觉的时间,虽然晚一会儿没关系,但是坚持了那么旧的作息被打破,还是有一点不爽。但路鹿知道这是自己的过失,所以没有抱怨的情绪,只是提醒自己明天不要忘记了。
  同时,他也在客人进店后赶紧在门口挂上了暂停营业的告示。
  “这里是便利店!”
  “天啊,我竟然穿回来了吗?果然是老天眷顾啊!”
  一个年轻的红袍太监仰头长笑,让路鹿不禁为之侧目。
  便利店里进来一个太监,这倒是没什么,本来这家便利店就很奇怪,什么世界的人都能来。不过……穿回来这句话就有点太奇怪了。
  在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因为穿越剧的盛行,所以年轻人几乎都知道穿越是什么意思。
  而这个太监的话如果是真的,不就说明他是从类似现代的地方穿越到古代的?
  如果是类似韦小宝那样没净身的假太监还好,如果是真太监,路鹿只能为这位仁兄默哀了。
  虽然男人的这二两肉作用不多,但是没有这个果然还是怪怪的。
  从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穿越到一个没有人权的朝代,而且还要遭受肉刑,从此过上没有熏香就羞耻满满的生活,简直太惨了!
  比起动辄造反成为皇帝,或者穿成王爷、少爷的穿越者,这个太监不禁没有得到穿越的基本福利,而且直接降临了地狱模式——成为了公公。
  那些穿越剧果然是假的!
  算算概率,古代人里生活安逸的永远是处在封建社会顶尖的少数人,如果穿越,有很大可能穿越成没活到五岁就夭折的孩子,接下来是乞丐、贫农,入不敷出的手工艺者。只有运气好到逆天,上辈子拯救了世界的人,才能成为皇亲国戚!
  所以,算起来这个疑似穿越者的太监活的还算好的。
  看他的料子很好的衣服就知道他至少吃穿不愁,生活层次已经完爆百分之九十的人了。
  而且,这穿越者的年龄是不是有点小……


第三十三章 
  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
  而且如果他是真穿越的话……
  路鹿看到他兴奋的样子; 都不忍心打击他了。
  “那个,你是不是高兴的太早了?”
  “嗯?”红袍太监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谁,还有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与其问我; 不如你自己冷静下来想想就知道了。”
  红袍太监很是诧异,不过他还是依言想了一番。
  “原来是这样。”他浑身的激动消失了:“如果我从这个门出去; 是回到这个世界; 还是我穿越后的世界?”
  “这个我不太了解,不过你可以试试。”
  太监皱起了眉头;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坚定地朝门口踏去。
  红袍太监走的时候已经是10点多; 所以他走后路鹿就赶紧洗漱睡觉了。
  但路鹿没想到,第二天晚上; 他又遇到了这个太监。
  “怎么样,你回家了吗?”
  “没有。”红袍太监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又回古代了。”
  “我叫洪易,老哥,你怎么称呼?”
  “我是路鹿。”
  “冒昧问一下; 你是什么时候穿越的,如果有参照物,说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
  “那就费心了。”洪易问道:“老哥; 现在是几几年?”
  “2017年。”
  “那就是了,我是两年前穿越的。”
  洪易回想道:“当时,我因为沉迷网游; 所以被父母送到了王教授的网瘾电疗所。”
  “被送进去后,因为我对那些盟友互相举报的行为看不过眼,不肯给王教授下跪,再加上不服从电疗所的命令,就被绑起来一直电,结果有一次承受不住,我被电晕了过去,然后就穿越了。”
  “现在过了这么多年,我那个身体不会已经死了吧?”
  “你在穿越前也叫这个名字吗?如果被电死,当时应该有新闻。”
  “对,我一直叫这个名字,我穿越的时候是十五岁,如果能找到新闻那再好不过了。”
  得到洪易给的信息,路鹿上网用手机搜了一番,结果发现治网瘾只有一个羊教授,根本没有什么王教授。
  而且网上对网瘾电疗所的态度确实是十分恶劣,但是电死人的新闻真没有搜到。
  “你自己看吧,没有关于你的新闻,也没有王教授。”
  “你可能不是我们世界的人。”
  洪易接过手机,把网页一直往后翻了10页都没有发现王教授的影子,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不是自己的世界。
  他记得在他穿越之前,王教授就很有名气,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他的广告,如果真电死了人,不可能没有一点水花都没有。
  “唉,看来我真是回不去了。”
  白欢喜一场,洪易觉得十分难受,但是想想回去后他也不知道如何跟父母相处,或许还是维持现状才是最好的结果。
  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当王教授一次次电他时他心里的感受,当时他想着出去后一定要把王教授捅死,跟父母断绝关系,但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他已经没有感觉了。
  当然,如果他现在遇到王教授,他不保证会顺手做出什么事。
  想当年,他也是一个月入几万的游戏主播,就因为父母看不过眼就把他送去电疗,他实在是伤心透了。
  想到这儿,洪易也打消了回去的念头。
  或许古代的条件比现代艰苦了点,但是他幸运地遇到了一个不错的上司。
  再说阉已经被阉了,现在穿回去也没什么卵用,不如在古代好好干着,至少周围还有熟悉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
  唯一遗憾的是古代没有手机和电脑,他再也摸不了游戏了。
  等等,他现在在便利店里,虽然世界不同,但他看店主身边,不是也有一部手机吗?
  有手机,就代表有游戏。
  没有网游,哪怕有俄罗斯方块也行啊!
  于是,他有点小激动地对路鹿道:“老哥,借我手机用用,我可不可以用你的手机下个游戏?”
  “给你。”路鹿把手机递过去,同时疑惑地问:“洪易,我不是告诉你名字了吗,为什么还要叫我老哥?”
  “我穿越前是15岁,现在是年轻的17岁,老哥你一看就是社会人,不叫你老哥叫你什么啊。”他理直气壮地道。
  洪易的话让路鹿陷入沉思,他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以前在公交车上让座还会被叫哥哥,上了大学后那些小孩就只会叫他叔叔。
  那时他可不老。
  一定是那些小孩子只认校服的错。
  鉴定自己还年轻后,路鹿心满意足地围观洪易玩游戏。
  洪易告诉他自己是魂穿,而且在古代呆了十年,经历了这么多岁月,他还记得怎么操作手机吗?
  结果洪易顺利地下载了一个游戏app,更新好了后畅快地玩起游戏来。
  路鹿凑近一看,发现洪易玩得贼溜。虽然操作不熟练,可他至少没出低级错误,而且随着他摸手机的时间增长,他的操作也越来越娴熟了。
  几场过后,他的大乔直接拿了超神和MVP。
  看来十年的时光都没有荒废他的游戏天赋,这样的人才不打游戏确实是屈才。
  从这天以后,洪易就找到了一个打游戏的地方。
  因为在东厂工作的原因,他来便利的时间很少,一个月顶多能来一两次。
  不过他每次来都不干别的,就是单纯打游戏,这沉迷手游的架势让秋彤看到后直感叹幸好自己那边的孩子没有手机,否则沉迷王者荣耀,大好青春就要荒废了。
  但是凭良心讲,就每月的这一两次,洪易能停留的时间都不多。
  顶多一个多小时,他就要离开便利店回到他现在生活的地方。
  这时间顶多能玩两盘游戏,远远算不上沉迷。
  而且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喜欢搬椅子到角落里玩,所以很少有客人能注意到他。
  比如今天这个,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移开了目光。
  那个客人、凯文觉得这只是一个奇怪的东方人,没什么好看的。
  比起关注为什么会穿越到这个地方,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东方人,他更感兴趣的是能从这里得到什么。
  至于为什么,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在他脑海里了。
  凯文本能的就知道这里是哪儿,所以他觉得,他一直苦苦追寻的东西说不定真的能在这里找到。
  他需要的是酒。
  一种早已在几百年前就失传了的饮料。
  相传在几百年前,古王国的人们能天天畅饮这种饮料。
  那时候古王国里遍地都是酒馆。
  啤酒、麦酒、葡萄酒都是人们最爱的饮品,就连最贫穷的贫民家里都不会缺少麦酒喝。
  然而,这些让人遐想的酒也在那个时刻消逝。
  据史料记载,老国王的儿子因为酗酒坠马身亡,所以悲痛的国王下了禁酒令,大肆销毁王国里的酒馆和酒厂,久而久之,禁酒竟成了众多王国的铁律。
  直到最后,人们彻底失去了酿酒的方法,也因为法律不敢探寻酿酒的方式为止。
  但是今天,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革命的战士们推翻了罪恶的王国,成立了民主的共和国。
  为了解放人们被束缚的思想,战士们推翻了旧王国的法律,而禁酒令这种束缚人性的东西自然也随之废除。
  于是被人们遗忘了千年的酒,到今天终于可以重见光明。
  通过大量的史料,凯文知晓了酒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东西。可惜史料里只提到了酒,却没写具体的酿酒方式。
  因为那些关于酒的记录,早就被痛恨酒的老国王烧掉了。所以如果想研制出这种饮料,只能从零开始,一点一点的摸索。
  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这无疑是一个困难的过程。
  要是没有共和国的悬赏,早就忘掉酒浆味道的人们是不会有闲情研制这种不知道好不好喝的饮料的。
  但是对凯文而言,即使没有共和国的悬赏,他都想让酒精重见天日。
  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了。
  “店主,你这里有没有一种叫酒的饮料,那种喝了能让人飘飘欲仙,忘掉所有烦恼的饮料?”
  “酒吗,在那个货架上。”路鹿回到道。
  按照店主的指引,凯文走到了盛放酒的货架前。
  在那个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酒让他目不暇接,不知道先看哪种酒为好。
  葡萄酒、白酒、啤酒……不管是史料上有的还是没有的酒,他都在货架上找到了。
  “是的,就是这些,这就是史料里记载的酒啊!”
  凯文欣喜若狂地扑倒在这个货架前,贪婪地看着眼前一排排的酒。
  那些记载中能让人心情愉悦,保持快乐的琼浆就在眼前。只不过惊叹了片刻,反应过来的他就开始从货架上拿酒。
  只可惜他手里的位置有限,他只能拿了他最熟悉葡萄酒,啤酒,以及一瓶从没听过的白酒。
  “店主,就是这些了,我用钱付账可以吗?”凯文瓮声瓮气地掏出了他所有的钱拍在桌上,他紧紧地盯着路鹿地眼睛,生怕他不答应。
  “可以,这些就行。”
  虽然这些钱对路鹿没什么用,但是他点点头,给了一个塑料袋,示意凯文可以拿酒走人了。
  于是,凯文用塑料袋把酒包住,抱起来就走,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尝尝酒的味道了……


第三十四章 
  在一张咀雷由希弧≈鹨话诜帕巳鐾该鞯牟AП�
  里面都盛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
  有红的、有黄的、还有无色的。
  显而易见,这就是凯文买到的三瓶酒了。
  为了鉴别不同酒的味道,凯文把它们分别倒在了三个杯子里,准备好好体验一下; 被古王国人推崇的酒,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在用清水漱过口后; 凯文犹豫了一番; 最终挑选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
  在古籍里,葡萄酒是一种享誉盛名的酒液; 据说这是旧王国贵族最爱喝的饮料之一。
  虽然凯文对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嗤之以鼻,但他不得不承认,在享受这种事上真没人能比过他们。
  所以; 他学习古王国贵族品酒的样子,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 然后忍着喉间的不适,硬是把酸涩的酒浆咽了下去。
  “不对劲,这酒一点也不好喝!”咽下一口酒后,凯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酒的味道就是这样; 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为它痴狂!”
  “店主卖给我的该不会是假酒吧?”
  怀抱着满满地不信任,凯文放下玻璃杯,又换了其他两种酒喝。
  结果白酒辛辣刺鼻; 他一口闷下差点被呛出眼泪;而啤酒苦涩不堪,只有咽到尽头才有一丝回甘,根本就没有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凯文满腹疑虑; 于是他暂且放下酒杯,去翻阅他之前搜集到的资料。
  “酒,对于初心者来说很难喝,但是一旦喝惯了,就会觉得和咖啡一样,意外的很好喝。”
  “另外,有些人其实并不喜欢酒的味道。但他们追求喝醉了以后飘飘欲仙、忘却烦恼的感觉,所以才喜欢喝酒。”
  看完这些,凯文若有所悟。
  之前他也看过这页资料,但是他对酒抱有美好的幻想,所以就把这份资料忽略了,没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词,这份资料才是真正客观的。
  或许,那些对酒过分的溢美之词都是酒鬼写的吧?
  凯文再次更正了对酒的认识。
  那么,他就再尝尝看吧。
  有了心理准备,再次拿起酒杯的时候凯文已经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
  这次,他还是先从葡萄酒尝起,一口一口的抿着喝。
  等一杯落肚后,他终于尝出了葡萄酒的酸、甜、咸、涩。
  出乎意料,这么多味道混杂在一起也不会让人作呕,而且当喝完很久后,他真的体验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时一样的感觉。
  “葡萄酒的味道还算可以嘛。”
  此时,凯文开始有些晕乎乎了,他的脸庞也开始泛红。他想,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
  因为还有两杯酒没有喝,所以凯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头,拿起酒杯继续喝。
  酒鬼们几百年都没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面前,不喝完也太浪费了。
  于是,他又仔细品完了苦甘的啤酒。
  但当喝白酒的时候,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辛辣的味道,就干脆一口饮尽,结果,他刚喝完,一股眩晕就笼罩了他的头脑。于是他踉跄地倒在床上,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凯文扶着落枕的脖子从床上爬了起来。
  由于昨天醉得太厉害,所以他连衣服也没脱,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
  当然,他也没来得及找枕头,于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来。
  起床后,凯文没时间惯一个劲抗议的脖子,直接看靠在墙上的钟,钟上显示的是早上五点,他起的意外的早。
  而且没了昨晚临睡前的头晕难受,却产生了起死回生的错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陶醉,尽管知道喝酒意味着头晕眼花,但为了这种醉醺醺地状态,他愿意再喝一杯。
  “那些诗人,那些酒鬼关于酒的描写也不全是胡吹嘛。”
  凯文嘟囔了一句,就丢下酸痛的脖子不管,一手翻开笔记本,动笔把拿三种酒的味道详细地记录下来。
  而且,能卖酒的地方,一般也会通晓酿酒的方法。
  下次去店里,试着向店主换酒方看吧。
  便利店
  由于赵雪的帮忙,路鹿卖出一些黄金后就不怎么缺钱了。
  但即使不缺钱,路鹿也会接一些喜欢的商稿,因为他不想未来也用黄金换钱。
  对于便利店,路鹿曾认真的考虑过。
  按大姨给的消息,一年半后这块地段就要正式开始拆迁。
  而这个便利店的性质很奇怪,他不认为其他的便利店也能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功能。
  所以一年半后,就意味着这段奇妙的经历会彻底结束。
  与其指望着利用便利店一夜暴富,不如踏踏实实地靠自己赚钱。
  而且便利店拆迁后,没有进货的负担,他自己赚的钱也足够养活自己。
  除了刚开便利店那会,路鹿从小到大就没缺过钱,所以对物质没什么欲望。只要每天能画自己想画的画,他就很满足了。
  所以,这天晚上路鹿日常在等道士,同时在思考白天接的那张商稿。
  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要的插画。
  和往常一样,客户讲明了具体的要求,付了定金后路鹿就该干活了。
  要是以往,他构思过后就直接动手画了。但是看完客户的原版小说后,他又不想这样轻易动笔了。
  他很喜欢书里营造的世界,所以他想创造出更好的作品。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野心,任何一个艺术工作者都想让自己的作品青史留名。
  即使路鹿明白每天出产的画千千万万,他能让历史记住的可能性很低,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
  因此,路鹿暂时搁笔了一天,并没有急着画雇主的画,而是计算着时间,等待赵雪的到来——
  因为雇主的小说,故事背景就是一个残酷的末世世界。
  他想取得赵雪的帮助。
  要想画出打动人心的末世图景,就要见过真正的末世。


第三十五章 
  “哟; 晚上好。”赵雪推着一个推车进来道:“路鹿,你这里有没有成箱的肉罐头?”
  “有,在那边。”
  路鹿给赵雪指了一个位置,然后就看见赵雪直接搬了三箱肉罐头到小推车上; 接着用挂钩把箱子捆到了车上。
  “车上装三箱,手里在拎一个塑料袋就差不多了。”赵雪在心里估摸道。
  来了便利店几次后; 赵雪越来越机智。因为她每次都能想到好主意; 带走比上次更多的东西。
  为了得到最大的利益,她每次搬完东西后还要在这里吃一顿; 争取走的时候不管是肚子还是手都是满的。
  赵雪来次不容易,所以在她吃东西的时候路鹿并没有打扰她。直到赵雪把一包饼干吃完,还舔完了酸奶盖; 路鹿才上前与她搭话。
  “赵姐,能拜托你帮个忙吗?”
  “说吧; 你想要艺术品还是钻戒?”
  自从知道艺术品对路鹿有用后,赵雪给的就都是画作和做工精美的钻石了。
  虽然比不上晶核和食物,但末世里黄金也能当货币用。所以抱着能节约一点是一点的心态,赵雪在后面的交易里不再给黄金; 而是全面用艺术品和不值钱的钻石代替。
  赵雪心里门清,她头几次给的黄金足够路鹿用了。
  “不是,你最近给的这些东西好多; 我的房间都放不下了。”
  听到赵雪还打算给他带艺术品,路鹿赶紧拒绝道:“以后你可以不用带这些,帮我拿几本画册就行; 画册里的画还能多一些。”
  “好吧。”赵雪道:“那你这次想让我做什么?”
  “我要画一张末世的画,所以帮忙拍几张照片和录几段录像吧。”
  路鹿想了想道:“最好是不同的地方都能拍几张,这样比较全面。”
  “拍照。”赵雪心想:“这活简单,出任务的时候随便拍几张就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