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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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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她呆呆的站立了一会儿,到底没有下定决心,只好如之前所说,开始轻轻地挪动步子,在货架之间闲逛起来。
  “这个是镜子吗?照起来亮晶晶的,比我的那面照得还清楚。”
  爱丽丝拿起一面小手镜,一照就被吓了一跳。
  她用的银镜虽然也能映出人影,但却远远比不上手中的这把。
  通过玻璃镜子,爱丽丝第一次清楚的看清了自己的全貌,就比在水盆里看到的自己还要清楚。
  她带着浅蓝色的蝴蝶结,有一双和母亲一样,同样浅蓝的眸子。
  看到镜子里的眼睛也随着她的动作眨了眨,她不由被逗得咯咯笑。
  不用说,轻巧的手镜一下子吸引了她。
  于是,她就拎起了这面镜子,带着它继续在店里闲逛。
  ……
  便利店的规模不大,要是不停下细看,一分钟就足够走过所有货架了。
  但是对爱丽丝来说,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地方。
  听父母说,她所在的阁楼已经算是大的了,但是比起阴暗的阁楼,连夜晚都很敞亮的便利店显然更讨人喜欢。
  她所在的房间,窗户被木板钉得死死的,只有从高处的缝隙里能洒出一丝阳光,让她能知道白天黑夜。
  对了,还有一直照顾她的老妇人,她负责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在天气阴暗的日子里,她一直用老妇人送来的一日三餐来划定一天。
  只可惜老妇人是个哑巴,好像还是个聋子,所以尽管爱丽丝很寂寞,有心事的时候还是不能跟她说。
  真想……再跟那个人聊聊天啊……
  好不容易见到一个能说话的人,她真的好想和他说话……
  父亲母亲虽然也会偶尔来看她一眼,但是他们太忙了,每次都说不了几句话,所以她还是不能把心事都好好告诉他们。
  还有她的弟弟,因为她的恶疾,所以父母一直不让她见弟弟,要是她没有得这种怪病就好了。
  要是她病好了,父亲母亲是否就会带弟弟来,允许她和弟弟一起玩呢?
  她的弟弟,一定比眼前这个青年还好看吧。
  应该,个子会比他矮一点,或许比她也矮一点?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的弟弟一定很可爱,但是她和跟弟弟从来没见过面,他到底会不会喜欢自己这个姐姐呢?
  爱丽丝陷入了忧郁之中。
  在一个货架前呆呆的站了许久,大概神游了两根蜡烛的时间,爱丽丝才慢慢释然开来。
  她这副样子显得很傻,但她却没有这个自觉。
  因为在阁楼里,她发呆的时间远远比这还要多。
  或者说,在无聊的阁楼上,她除了用蜡烛照着看一些书,其他时间不发呆,也没有其他可做的事。
  听说她的病不能多干活,所以女孩子都要学的针线她从没碰过。
  而剪刀之类的东西又太过危险,尽管她多次向母亲嚷求想剪纸玩,母亲也没答应,只是给她一些软绵绵的布娃娃,让她无聊的时候就和布娃娃过家家玩。
  但是,又没有茶和点心,光和布娃娃玩也很没意思……
  她每天吃的食物都是定量的,随着年纪增大,食物也一点点增加。
  但是吃光了这些有数的食物,不论她怎么恳求,耳聋的老妇人也不会多给她一块点心。
  倒是母亲来的时候会让她多吃一点,还会跟她带美味的食物,可是母亲一个月只来一次,这样的欢乐实在是太短暂了。
  爱丽丝挣扎了好一会儿,觉得她还是想和青年说话。
  于是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鼓足勇气站到柜台前,道:“那个……你好呀?我可以跟你说会话吗?”
  “这个?当然可以。”路鹿对她的要求感到诧异,但还是道:“我看你拿了镜子,是想买这个东西吗?”
  “买?是的,我想要它。”
  爱丽丝发现一说出口,后面的话就随之而出。
  交流,或许真的没有她想象的那样难。
  “你想买镜子,那么你准备用什么付账呢?”
  “付账?”
  “嗯,大概就是钱一类的,考虑到这里是异世界,你给点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就行。”
  “钱……原来买东西要钱啊。”
  爱丽丝遗憾地点头,她从没出过门,自然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钱。
  但是,她觉得店主没有骗她,因为她记得书上的人买东西好像也要付钱。
  只是,她一直居住在阁楼里,生活起居都被老妇人照顾着,根本不需要钱这种东西,所以,她的母亲自然不会给她钱。
  “没有钱,你用别的东西付账也可以。”
  店主这样提醒,于是很喜欢小镜子的爱丽丝灵光一闪,就把头上绑着的蝴蝶结拽下来,郑重地对路鹿道:“店主,用这个蝴蝶结行吗?”
  “我很喜欢它的颜色……你觉得它好看吗?”
  路鹿闷闷地应了一声,看着少女散落的银发,他想要不然把蝴蝶结还给她算了。
  这样散着头发,如果是在某些场合,应该会很不便吧。
  他这样问出声,爱丽丝却摆手表示没关系。
  在把蝴蝶结递给路鹿的时候,一股倦意席卷而来,爱丽丝感到有些困,不由掩着嘴打了个哈欠。
  随着她睁开眼睛,一丝晶莹的泪顺着蔚蓝色的眼睛流出。
  很快,泪丝脱离了眼眶,它划过银白色的睫毛,凝结成炫目的宝石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第九十五章 
  “叮咚~”
  在安静的便利店里; 一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都清晰可见,更何况是一块宝石。
  清脆的响声引起了路鹿的注意,但他看爱丽丝羞红了脸,就只好装作没有发现的样子; 一边用精神力扫视,看地上到底掉了什么东西。
  从爱丽丝眼角滑落的; 是一块澄清的蓝宝石。
  蓝宝石的颗粒很小; 只有米粒大小。
  由于赵雪时不时就送来一些各色钻石,路鹿把各种珠宝都欣赏了个遍; 连巴掌大的宝石都收藏了几块。
  一块普通的蓝宝石,实在没什么稀奇的。
  但是,如果宝石是泪珠变得; 这就显得无比稀奇。
  初次看到爱丽丝的时候,路鹿还以为她是一个普通的富家少女; 只是不常出门,所以才对一切都很好奇。
  然而现在,他再也不认为爱丽丝是一位普通少女了。
  普通的少女,怎么可能一流泪就流出宝石来呢?
  路鹿装的若无其事; 而爱丽丝偷偷了打量了路鹿一眼,觉得他没发现之后,在松了口气的同时; 也暗暗地开始羞恼起来。
  她恼自己竟然忘记了流泪的事,羞愧的是自己竟然在别人家里干出这等事来。
  她明明知道自己一流泪就会制造出垃圾,怎么能肆无忌惮的流泪呢?
  虽然店主‘没发现’这件事; 但爱丽丝怕自己制造的垃圾会搁着脚,就悄悄蹲下,迅速地用手帕把那粒蓝宝石包起来。
  做完了这一切以后,她又轻巧而敏捷地站起来,把包着蓝宝石的手帕塞到裙子里,假装一切都没发生。
  还好,店主先生一直在看手里的书,没有注意到她,要不然,真是羞死人了。
  爱丽丝轻轻呼了口气,很快又为刚才的冒险雀跃不已。
  把小手镜珍重地揣在怀里装好,爱丽丝的倦意更加浓重。
  她现在有点想睡觉了,所以有些想回去。
  但是回去……以后她还会有机会来这个地方,跟店主先生聊天吗?
  因为跟路鹿熟悉了,所以有了疑惑,爱丽丝就痛快地说出口。
  而路鹿答惯了这些问题,就把便利店的常见疑问都给爱丽丝说了个遍,让她对便利店的存在大致有数。
  “我明白了,谢谢你……以后有机会,我还会来玩的。”
  知道以后还能来这里玩,爱丽丝更加高兴了。
  尤其是知道这里是异世界,这个世界没有父亲母亲,只有她一个人能来的时候。
  因为,她刚刚想起一件事,父母告诉过她,她不能跟陌生人讲话。
  爱丽丝知道,她的病很不好,和别人接触久了就会传染给他人,但这里是异世界,异世界的人,应该不会被她的病感染吧?
  恩,店主跟她说了这么多话,眼睛里也没有流出奇怪的东西,肯定是没有事情,那么她的病,果然不会传染给异世界的人。
  异世界果然是个好地方。
  知道自己在异世界也能和正常人一样聊天,爱丽丝的不舍之情又多了几分。
  在临走的时候,她忍不住回头道:“店主,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以后还能来这里跟你玩吗?”
  “如果我经常来,你会嫌我烦,讨厌我吗?”
  “不会,有空常来啊。”
  路鹿随口答应,而得到路鹿的保证,爱丽丝才放心的回过头,揣着镜子踏出店门,回到自己的房间——阁楼。
  “呀,走的时候没注意,蜡烛都燃尽了……”
  父母没有在房间里留下钟表,所以爱丽丝无从得知时间。
  她只记得走的时候房间里还燃着蜡烛,但现在蜡烛已经熄灭,从这点来看,她应该走了挺久。
  蜡烛燃尽,这点让爱丽丝有些苦恼,她刚得到一面镜子,还想玩上一会儿。
  但是蜡烛灭了,黑漆漆的她什么都看不清,即使镜子很闪亮,没有光,她也无法尽兴的玩。
  要不然,等明天天亮了再玩吧?
  不知不觉,银白的发丝垂落到她的肩头,弄得爱丽丝有些痒痒的。
  于是,爱丽丝把镜子放在松软的床上,先从床头柜上随意摸了根绿色的发带,把清凉如雪的头发松松的绑起来,才双手托腮,郑重地思考起‘该不该晚上玩镜子的事’。
  果然,还是玩吧。
  被镜子折磨的连睡意都没了,所以爱丽丝决定不为难自己。
  好在今晚的月色不错,所以透过渗入房间的月光,她顺利的找到了火柴。
  在火柴的帮助下,她点燃了新的蜡烛。
  这只蜜蜡燃起了小小但温暖的光,不大,但是有一丝光亮,也足够爱丽丝玩个痛快。
  她早已熟悉了黑暗。
  对着阴暗的光,镜子中的爱丽丝苍白无比,这显得有些诡异。
  然而,由于光线而显得阴惨惨的面容并没有吓到爱丽丝,她对着镜子笑,镜子里的人也对她笑,这就让她无比满足,感觉这个镜子没有白买,不枉她用自己最喜欢的蝴蝶结换了它。
  镜子这个新奇的玩具令爱丽丝玩了很久,但是只照一个人,果真还是有些寂寞。
  爱丽丝莫名感到孤单,她就扯过两只兔子玩偶和她一起照镜子。
  别说,怀里有了兔子玩偶,爱丽丝心里就感到充实多了。
  即使镜子里兔子玩偶也阴测测的,但爱丽丝知道它们白天的样子,所以并没有嫌弃,反而把它们抱得更紧了。
  “兔子先生,今天晚上就跟我一起睡吧~”
  她低头对怀里兔子布偶自言自语,愉快的做了决定。
  天上的月亮挪了一点,蜜蜡也很快就燃完了。
  虽然还有别的蜡烛,但是其他蜡烛的烟气很多,爱丽丝并不想让它们熏坏了镜子,和自己珍爱的布偶。
  所以,尽管还没玩够,她也只能把镜子收起来,等天亮了再玩。
  临睡前,爱丽丝先把兔子放到床上,一边一个摆好。
  怕兔子们睡觉着凉,她就把它们半个身子都塞进被子里去,只露出眼睛和两只兔耳朵。
  给兔子唱了首自己编的小调,哄它们睡着。
  然后爱丽丝悄悄地站在一旁,确定兔子们没有偷偷抖动耳朵之后,她才掏出浸满了洋葱汁的手帕,接着捧了一个木盒,把木盒放在腿上。
  做好了这一切后,她开始用洋葱手帕擦拭眼睛,想当然,在辛辣的刺激下,她的眼睛马上就流泪了。
  “呜~好难受……”
  被洋葱汁刺激的眼睛疼,但爱丽丝还是忍住抱怨,免得不小心把蓝宝石吞进嘴里。
  湿润的泪珠从眼眶滚滚而下,一旦和躯体脱离联系,泪珠就化作最纯净的蓝宝石,零零碎碎地洒落到盒子里,发出沉郁的响声。
  在盒子底部,璀璨美丽的蓝宝石已经堆积了满满的一层。
  爱丽丝边流泪边想,等这个盒子堆满了,父母应该也忙完了外面的事,应该能抽出时间再来看一次她。
  别说,这么久没见,她又有点想他们了。
  她想美味的小点心,也想母亲带来的漂亮衣服和可爱玩偶。
  但是她最期待的,还是这天父母会陪她吃一次饭。
  而那天,她可以到二楼的餐厅和父母一起用午餐,这是她唯一可以离开阁楼的时光。
  二楼的房间,只有一张餐桌,装饰的还没有阁楼华丽。
  但是,因为父亲和母亲会在那里,所以简陋的屋子也变得相当可爱。
  更别说,每次等父母来的时候,她都会期待,这次他们会带弟弟来吗?
  母亲曾经说过,只要她的病能好一些,就会带弟弟来看她,真是期待啊。
  一边猜着弟弟的样子,爱丽丝一边毫不客气的用洋葱手帕擦眼。
  母亲告诉她,她的病来源于眼泪,只要把眼泪都流干了,以后她就能做个正常人,和外面的女孩子一样,能和同龄的女孩子玩,而且也能见弟弟。
  就因为这个,所以爱丽丝每天擦眼的时候都绝不会逃避。
  尽管有时候那硬硬的东西会戳到她的脸蛋,弄得她很不舒服,但是想到这样就能早点治好病,爱丽丝就还是坚持用手帕擦眼,直到数着‘叮咚’的次数,觉得差不多了,才停止了继续抹眼睛。
  嗯,她的病要慢慢治,每天哭多了对治病也不好。
  自从她有一次太心急,结果被母亲训斥,她就再也不敢一次性哭太久。
  流泪这么多眼泪,爱丽丝也有些累了。
  如果她这时候照镜子,就会发现自己红着眼睛,竟和兔子一般无二。
  用正常的手帕沾水清洗眼睛,等眼上的辛辣感褪去,爱丽丝才疲倦的换上睡意,抱着白兔沉入梦乡。
  今天的爱丽丝,过的也很充实。
  ……
  便利店
  因为过年的原因,外面的鞭炮声一直响个不停。
  于是路鹿干脆就把店开晚了点,一直到十一点,他都仍然没有睡,自然的,环境不适合睡觉,店门也没有关。
  路鹿原以为这么晚了不会再有客人来,但谁知道在临近十二点的时候,店里又踏进来一个人,还是一个很久没见的熟人。
  宋程,他提着一盒东西,意气风发的走进了店里。
  看他虽然疲惫,但是难掩高兴的神色,路鹿心里有了猜测,于是,他放心地道:“宋程,你科举考完了吗?”
  “考完了,已经放榜了。”宋程意气风发地道:“店主,我中了!”


第九十六章 
  “恭喜。”
  之前的那段时间; 宋程的苦读路鹿都看在眼里。
  在他看来,宋程的努力完全配的上秀才的功名,他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古代的秀才,类似于现代的大学生; 但是在待遇和地位上却是大学生不能比的。
  最初宋程跟他说过,他最大的志向就是考个秀才; 但这并不是他志向低; 而是一名秀才在乡间已经很了不得了。
  宋程的家境不好,这点便利店的熟客都知道。
  他的家里有十几亩地; 但是要供应他读书,交了税后就没剩多少,所以他们一家子过的十分艰辛。
  而宋程考上了秀才; 首先他家里的那十几亩地就不用交税。
  其次,即使宋程不愿种地; 有了秀才的名头,最不济以后还可以当个教学先生。
  每年收几名学生,他就能养活自己,到时候再娶一个妻子; 轻轻松松就能完爆地里刨食的大多数人。
  当然,这只是宋程一开始的理想。
  考上了秀才后,他的野心就更大了。
  既然他有读书的本事; 为什么不继续往上考,考个举人,做一番利国利民的事情呢?
  宋程表现的意气风发; 路鹿也就敢问:“宋程,以前你一直说要考秀才,接下来还要继续考吗?”
  “考,怎么不考。”宋程笑道:“那时候心里还没有着落,所以不敢图的太多,现在考上了,就情不自禁地想在往上窜一窜,毕竟,哪个读书人不想当举人呢?”
  宋程的这番话让路鹿了然,这是想当官了。
  确实,古代‘士农工商’,做什么都没有当官好。
  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财富,当官都比其他职业要占便宜。
  而且宋程如果真想一展抱负,那么当官就必然是他的首选之路。
  宋程有大志向,路鹿也由衷的为他高兴。
  和路鹿聊了几句,抒发了自己的少年意气之后,宋程又谈起了自己未来的打算:“这次我考试的排名高,所以录上了廪生。我大夏朝对读书人很是看重,所以廪生每个月都有六斗米的供应,足够我吃用了。而且每年,官府还会发四两银子的补贴,有了它们,我家的情况能更宽裕些,就是过几年的乡试,我也敢搏一搏。”
  这还是宋程头一次谈起他的家庭,平时他都在读书,所以路鹿也不好问他。
  如今宋程谈兴正浓,所以路鹿就知道他是家中独子,有两个姐姐几年前嫁了出去。
  谈到姐姐,宋程就有些遗憾,要是他能早考中秀才,姐姐就能嫁的好一些,不像如今,只能嫁个中不溜秋的人家。
  宋程的眉宇间沾满了疲惫,路鹿一问,才知道他刚考完没多久就来见他了。
  一提到这个,宋程就把手中的木盒递给了路鹿,感激地道:“这段时间,真是多亏了店主的帮助。我现在还是个穷酸秀才,拿不出什么好的,只能送点吃的给你尝尝鲜,希望不要嫌弃。”
  路鹿当面打开了手中的木盒,宋程一怔,路鹿才意识到,他最近和一群西方人混多了,竟然忘记了东方的含蓄。
  当着别人的面打开礼物,确实有点不大礼貌。
  但好在宋程也见过店里的其他客人,尤其是经常和他抢食的吸血鬼猎人,他穷酸的模样令他印象深刻,所以他并没觉得被冒犯,反而笑吟吟地对路鹿解释起这是什么东西。
  “店主,这是桂花糕,我们那儿的一种点心。我听说五和斋的桂花糕味道很好,就买了些给你尝尝。”
  既然都打开了,路鹿也不再客气。
  他拿起一块桂花糕,径直放进嘴里。
  就如宋程所言,桂花糕香软可口,入齿清甜,确实相当好吃。
  “谢谢,桂花糕很好吃,让你破费了。”
  看到路鹿喜欢,宋程也挺高兴。
  不枉他花半两银子去五和斋买了桂花糕,只要店主吃的高兴,他这份钱就花的值。
  五和斋的桂花糕享誉小城,当然价格也十分昂贵。
  宋程买的是专门送礼用的,所以用来盛桂花糕的盒子都精心雕刻过,显得特别高大上。
  要是只是他自己,虽然有了‘秀才公’的身份,这样贵的糕点,也一时舍不得吃。
  尤其是他家的财政大权都被爹娘把持着,刚考上秀才就翘尾巴,他爹还不得气得给他一脚。
  所以,在买的时候,他就提前跟爹娘有了交代。
  他告诉他们这盒桂花糕是供给这段时间一直帮助他的‘大仙’的。
  大仙的法力两人有目共睹,所以他们很轻易相信了儿子的话,并再三叮嘱他这事万不可和别人说。
  宋程一边应着,一边挑了一盒最贵的桂花糕。
  在花银子的时候,他毫不心疼,因为这次考试,让他体会了这段时间店主对他的帮助有多大。
  考试之前,他就略有耳闻。
  考试要一连考几天,而且考试的环境相当恶劣。
  起初,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以为自己是个农家子,是苦惯了的孩子,应付区区一个考场不在话下。
  但当到了真正考试时,他眼睁睁地看着有好几个考试因为生病或者是精神崩溃被抬下去,失去了考试的机会,十分可惜,才知道他前一段时间接受的馈赠帮助了他多少。
  不得不承认,有了充足的食物,他的体格壮实了许多。
  而每天晚上那几个时辰充足的光照,也让他能安心学习,学多了,心里的底气也更足。
  所以,即使有考试的压力,他的心态也一直保持平稳。
  虽然是头次下场,但他也可以保证自己发挥出了自己的最好水平,由此才能在府试中名列前茅,一举得中秀才。
  再三向路鹿表达了感激之情,见便利店外面的鞭炮声连绵不断,宋程灵机一动,就问路鹿他这里是不是过年了。
  得到路鹿肯定的答复,宋程就自告奋勇地帮路鹿写了一副对联。
  一段时间不见,宋程的字也有了明显的提升,路鹿谢过宋程的笔墨,把真*秀才给他的对联好好收起,准备明儿一早就把对联贴在便利店外面,管它搭不搭,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忙乎完对联的事,又聊了一会儿,宋程就起身告辞。
  考上秀才后,他也不能就此松懈,反而要更加努力,才能考上举人。
  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忙家里的事,所以松懈了读书。
  不过等忙完琐事,他还要再次捡起书本。只是以后,他可能就不常来便利店了。
  之前多次在便利店蹭吃蹭喝,他也很不好意思。
  现在有了条件,他的自尊自然就不容许他再干出这种事。
  但临走前他和路鹿说过,即使不来读书,有空他也会常来店里看看。
  送走了宋程,时间也不早了。
  路鹿听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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