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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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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这样的眼光看着,梅沙的心都要化了。
  她掏了掏自己的口袋,示意果冻她没有番茄了,结果果冻的眼睛一下子黯淡下去,让梅沙一阵心疼。
  “下次,下次见,我一定会带更多好吃的给你,别难过啊,乖~”
  她拍了拍果冻的头,温柔地轻哄着。
  “话说,这里好凉快啊……对了,这里是哪儿?”
  把果冻抱在怀里,梅沙这才意识到自己换了地方。
  “这里是便利店,便利店…就是卖东西的地方。”
  “卖东西的地方?”米莎更困惑了:“东西,为什么要买?”
  鸡同鸭讲了一番,路鹿一问,才知道米莎来自一个桃花源般的世界。
  最明显的一个地方,就是米莎那儿,买东西是不用付钱的。
  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买卖’的概念。
  “在我们那儿,东西都是换的,每个家庭都做自己擅长的事,其他人少了东西,去别人家里去要就行。”
  米莎大致讲述了一顿,让路鹿不禁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这种类似的世界,也竟然真的存在。
  “我知道,我们那儿需要什么都是不用付钱的。”米莎道:“但是你们这儿要‘钱’这种东西,我没有,可以用这个换点水吗?我正好有些渴了。”
  米莎扬了扬手中的麦穗,在她脚下,果冻正眼巴巴的看着麦穗,满是想吃。
  见状,米莎蹲下身,义正言辞地道:“不行哦,这个不能给你。你这么小只,吃一把麦子会被噎死的。”
  不会,人家不会啦……
  果冻急的左挪右晃,但是它无法发声,米莎也就无从得知它的想法。
  见到路鹿点头,米莎放下麦子,接过路鹿递过来的水,一口饮尽,然后充满好奇地问道:“你们这儿也是夏天吧,怎么这么凉快?”
  “便利店里有空调。”
  路鹿指了指正在放冷气的机器,向米莎解释了一番,引得米莎有些羡慕地道:“真好,我们那儿夏天只有井水可以降温,不过,我们还可以吃放在水里凉着的西瓜,下次有机会来,我请你吃西瓜吧。”
  “谢谢了,如果有机会的话。”路鹿道:“事实上,这家便利店快要关门了,我恐怕等不到你再来的那天。”
  “这样啊……”
  米莎显得十分遗憾,但很快,她就被路鹿的话转移了注意力。
  “既然我等不到你的西瓜,我就请你吃雪糕吧。”路鹿道:“我们这儿除了空调,夏天也可以吃雪糕解渴,要来一个吗?”
  “嗯,谢谢!”米莎礼貌地道。
  把米莎带到冰柜前,路鹿让她自己挑。
  米莎看了一阵,最后选了一个旺旺碎冰冰。
  撕开包装后,她把碎冰摆成两半,然后把另一边塞进从垃圾桶旁又溜回来的史莱姆嘴里,才自己含着另一半,享受冰块的凉爽。
  “夏天也能吃冰,真是不可思议。”
  米莎虚心地问:“也是这个机器做到的吗?我看它一直在放冷气。”
  “嗯。”路鹿道:“其实,如果是冰的话,你们那里说不定也能做到。好像用硝石或者冰窖制冰,具体内容我不大清楚。”
  看到米莎对这个感兴趣,路鹿就上网搜了些资料,让米莎自己学习。
  抱着‘让大家都能在夏天吃冰的’念头,米莎学的很认真,她把看到的东西都记到了脑子里,确定自己没忘,才心满意足地移开了视线,准备回去就开始着手做。
  很快,天色就不早了。
  店里的客人三三两两的散去,米莎跟果冻告别后,也离开了便利店。
  一出门,逼人的酷暑就让她有些受不了。
  她怀念了一下店里的冷气,然后开始继续收割麦子,帮家里干活。
  米莎这里,麦子是一年四熟的。
  而且,或许是得到了天神的赐福,他们随意播种,都能收获又大又多的麦穗。
  所以,他们这里的人们从不缺少食物吃,也不缺少衣服穿。
  在没有生存压力的状况下,人们都互帮互助,相处的十分有爱。
  忙活到大中午,米莎才停下手头的工作。
  望着一捆捆扎好的麦子,她感到十分满足。
  她的力气很大,和其他人一样,所以干起农活来一点也不觉得累。
  把这些麦子尽数放在马车上堆好,米莎擦了擦额头的汗,就催动马车归家,也不管地里还留了很多麦子,因为按照惯例,遗落的麦穗,那是留给鸟儿和小动物们吃的。
  ……
  夏末的时候,许久不见的何蓝来店里买了一次香烛。
  何蓝是白天来的,所以接待她的是安闲。但这次她来,路鹿比以前受的惊吓还大,因为何蓝,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何蓝了。
  何蓝,早已被她的那个娃娃取代了身份。
  尽管何蓝‘死’后,跟她有竞争关系的主播,以及她的闺蜜朋友没有再传出遇害的消息。
  但是,一看到‘何蓝’身上挂着的那个‘娃娃’,路鹿就能感受到娃娃鬼的恶意。
  何蓝,赫然是被娃娃塞进了那只布偶里。
  因为‘何蓝’正大光明的把娃娃挂到了腰际作为装饰,而从娃娃的眼神里,路鹿依稀看出了何蓝的影子……
  由于白天见到‘何蓝’的刺激,这天晚上路鹿在便利店里有些心神不宁。
  此时,他有些庆幸再过半个月他就可以走了。
  到时候,他就能离‘何蓝’远远的,而不知情的安闲,也能不再碰见那个娃娃。


第一百一十一章 
  “你好; 欢迎光临!”
  便利店的铃声突然响起,让路鹿回过神来。
  他朝店门口一看,一个高大英俊的青年伫立在门口,看起来似曾相识。
  那张脸; 好像在什么时候见过……
  便利店迎来送往的客人有许多,所以对那些只有一面之缘的; 路鹿记得不是很清。
  等到青年自我介绍了一番; 路鹿才记起来,原来他就是那个曾在店里买了一盒蒙牛牛奶的少年; 元容。
  没想到,仅是一年不见,他就长得这么大了。
  从青年的脸上; 路鹿看到了岁月的痕迹。
  他疑心在元容的世界,时间至少过了五年之久。
  一问; 他才知道,他估计的还是少了。因为元容说,现在据他当初到便利店,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二十年的长度; 足够一个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男人。
  “时隔多年,我终于又来了这儿。”
  不仅是路鹿,元容也感慨万千:“这块红玉; 要想让它热起来还真不容易,我等了二十年,才又有了来这里的机会。”
  “是啊; 我这里也过去一年了。”路鹿道。
  “店主,那天的赠药之恩,我一直记得。当我修为初成,我就想来这儿看望你,只可惜石头热的太慢,才等到今天才来。”
  元容环顾四周,便利店的设施还是没什么变化,只是货架上的商品少了许多,稀稀落落的,煞是寥落。
  见状,他大惑不解道:“怎么,店里发生了什么事?我看着冷清了许多。”
  “这个啊,便利店很快就要拆迁,所以我开始不补货了。”路鹿道:“你来的时机刚好,要是错过这次,过一段时间我就不在这了。”
  元容颔首,暗道自己挑了个好时候。
  如今,他已贵为天尊,修为更是站在了大陆顶峰,无人能及。
  当初在玄都山拜南山老怪为师后,他把《万象转轮功》练的出神入化,脱离山洞不久,他就恢复成了昔日的那个天骄。
  二十年来,他历经了风雨,再次来到便利店,他也觉得恍然隔世,昨日青葱少年的记忆,一股脑的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静静地回味了一下当年的青涩,元容理了一下思绪,终于开始说他来这儿的正题:“其实,这次来除了看你,我还特意准备了点东西。这是几枚造化丹,凡人食之,可延年益寿,百病不生,你可以拿去给家人吃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万不要推拒。”
  元容说的真切,路鹿也不矫情,就直接收下。
  待路鹿收起丹药后,元容沉吟一番,又道:“店主,冒昧一问,你从小到大,是不是经常遇到鬼怪,被它们纠缠不休?”
  “对,确实是这样,你怎么知道的?”路鹿一惊,又急切地问:“请问,你有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要想根除你们世界的灵异现象,这很难。”元容叹息道:“‘那个东西’不可言喻,说是诅咒,其实它已经化成了自然规律的一部分,即使是我辈修士,也难以对付,只能避其锋芒。”
  “原来是这样。”路鹿苦笑道:“之前店里来了个阴阳师,他给了我一些符咒防身,但问到驱鬼,他也只是摇头,说是无能为力。”
  “与自然规律对抗,确实很难。”元容道:“但店主你身上的这丝诅咒,若要斩断它与你的联系,还是不用费力的。”
  “请你想一下,你第一次遇到鬼物,是在什么时候,那时候你做了什么?”
  “第一次……”
  听到元容有解决的方法,路鹿就开始努力回想起来。
  他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遇到灵异现象,是在他刚上小学的时候。
  那天,他和一群小伙伴在公园玩捉迷藏,却不知道有一个玩伴是鬼。
  他们玩了很多轮,结果人越来越少,他感觉不舒服,半途跑回家,才逃过一劫。但那群小伙伴却从此失踪,就连他们的父母也忘记了他们的存在。
  一场严重的发热过后,他发现了小伙伴的失踪,但不管他怎么说,大人们都以为他是烧糊涂了,于是他自己也开始以为。
  直到后来又遇到灵异现象,他才明白自己小时候的遭遇并不是幻想,而是确有其事。
  “捉迷藏吗?看来根源就是在这里了。”
  见路鹿迷惑不解,元容就解释道:“你在游戏的时候中途离开,游戏就永远无法结束,它们都想找到你,这股执念随着时间越来越深……就一直到了今天。”
  “它们的执念附着在你身上,如附骨之蛆,不断的吸引着鬼物接近你,让你不得安宁。”
  “那我还有办法摆脱它们吗?”
  “有。”元容言简意赅道:“你亲自去结束这场游戏,就能斩断这股执念。以后,只要你不特意往与鬼物有关的事情上撞,就不会再遇到它们。”
  “这谈何容易。”路鹿苦笑:“过去了这么多年,那些孩子直到今天也没被找回来。如果我没猜错,当初和我一起的玩的那群孩子,恐怕今天早就全变成了鬼吧。”
  “是这样的。”元容道:“但是你若想解决,就只有这一个办法。”
  见到路鹿笑得很苦,元容又道:“当然,让你直接去那是送死。他们等了你那么多年,怨气早已非同凡响。我这里有几件专门对付鬼物的灵器,我现在已经用不着,你拿去防身,遇到鬼物就用灵器砸它们,只要一砸,一般的小鬼都受不住。”
  “只要砸就行?”路鹿不敢置信:“就这么简单。”
  “那是自然。”元容颔首。
  元容留下灵器,就匆匆离开。
  身为天尊,需要他处理的事也不在少数。
  站在大陆的战力顶端,每一个呼吸之间都有千千万万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需要他拯救。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年轻的时候,他意气风华,需要做的是装逼打脸,为家族争光。
  而现在,他成了大陆人族的脸面,一举一动,不得不端起来。时间长了,人,也就逐渐沉稳下来了。
  ……
  元容走后,路鹿收起灵器,准备明天就动身了结那股执念。
  做好了心理准备,第二天一早他就出门。
  结果,一出门他就正巧遇上了‘何蓝’。
  “遇到了也好……正好先拿你祭天……”
  路鹿握紧灵器,心想这个娃娃不能留。
  且不说何蓝用它做了多少坏事,娃娃的存在本身,对人类就是一种威胁。
  路鹿自己身为人类,对这些鬼物的生存状态实在是没有同理心。
  于是,他按照元容所说的方法,抄起灵器就往‘何蓝’身上一砸,只一下,‘何蓝’就发出一声惨叫,而她身上挂着的娃娃——真何蓝,竟先它一步烟消云散了。
  “何蓝,走好,希望下辈子你能做个好人。”
  为被困在娃娃里的何蓝点了个蜡,路鹿看着‘何蓝’也逐渐消失在空气中,内心毫无波动。
  鬼物害人的时候没有触动,他嘛,自然也不会对鬼物有多余的同情心。
  解决了何蓝,路鹿继续往他的目的地奔赴。
  到了他孩童时期经常玩耍的公园,踌躇了一阵,他竟不敢进去。
  儿时带给他的阴影实在是太大,而且在他心里,还有几丝对童年玩伴的愧疚。
  如果不是他中途逃跑,是不是,那些孩子就不用永远留在那里了?
  犹豫了一会儿,路鹿还是走进了公园。
  他依从古早的记忆,走到了当初玩捉迷藏的地方。
  没费他多少心思,一到那个地方,他就看到了一群熟悉的脸庞。
  那是一群有着稚嫩脸蛋的孩子,尽管,他们的眼神已不再单纯。
  被无数双满含怨毒的目光瞪视,路鹿的心态再好,也不禁毛骨悚然。
  “路鹿,你为什么走了,不是说好了要一起玩吗?”
  “留下来,留下来陪我们一起……”
  “真狡猾,你早该跟我们一样的,怎么能自己逃掉呢?”
  看着童年玩伴们惨白的脸色,以及阴惨泛青的小手,路鹿心里明白,他们已经不是人类了。
  在这群眼熟的孩子当中,有一个是他幼时关系最好的小胖。
  那天,小胖也参与了捉迷藏,也是消失孩子中的一个。
  看到小胖也浑身惨白,路鹿叹了口气,走到儿时的玩伴旁边,俯身蹲下,与他平视。
  “小鹿…你…你终于回来了吗?我们……已经等你好久了……”
  见到路鹿走过,小胖主动迎上来,举起了他的双手,然后,他猛地用稚嫩的小手掐住了路鹿的脖子,泛紫的嘴唇也露出了青色的獠牙。
  “彭!”
  在小胖动手的同时,路鹿也抽出藏在身后的灵器砸了下去。
  灵器一落地,小胖就化光消失。
  没时间为儿时好友的离开哀悼,路鹿站起身,拎起灵器一下一个,把和小胖同时死去的孩子都送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最后,他拎着灵器,走到了罪魁祸首之前,直视它不甘的眼神,想也不想就把灵器一把糊到了它的身上。
  ……
  终于,结束了。
  望着空空荡荡的公园,长久以来一直缠绕在路鹿心中的阴霾终于消失。
  他收起灵器,在原地站了三分钟,最后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更蜥蜴男和阿伊莎的。
  如果顺利,应该还会有个番外。
  提前祝大家元旦快乐。
  最后安利一发基友的种田美食文《穿越种田之小祸害》
  喜欢耽美甜宠,哥儿的可以去看看~


第一百一十二章 
  暮秋; 到了必须要搬迁的时刻。
  在搬迁的前一夜,罗盘终于带着阿伊莎来店里溜了一圈。
  尽管在临走的时候,大家告诉过罗盘,让他带阿伊莎常来。
  但在那天之后; 罗盘就没有再来过,直到今天; 路鹿才又见到了阿伊莎。
  “喂; 店主,你这儿的东西怎么都没有了?”
  看到干净的跟个雪洞似的便利店; 罗盘大吃一惊,而跟着他一块来的阿伊莎也默默点头,不解地看向路鹿。
  “店里的东西; 能退的我都退了,不能退的我让其他客人都拿走了。便利店很快就要拆迁; 这些东西留着也没有用。”
  “什么?便利店要关店了?什么时候?”
  罗盘一脸震撼,而路鹿淡然地道:“明天。”
  “明天?别啊大哥,我又要少一个蹭饭吃的地方了!”
  这下,轮到路鹿惊讶了; 他记得当初罗盘走的时候,洪易给了罗盘一块翡翠,让他拿翡翠去换钱。怎么这么快; 罗盘的钱又花完了?
  ”兄弟,这些一言难尽啊。“罗盘仰天长叹,拍了拍阿伊莎的脑袋道:“我现在才明白; 收下阿伊莎是我人生中最明智的决定。”
  面对路鹿诧异的目光,阿伊莎红了脸。
  她悄悄瞪了罗盘一下,又转头不好意思道:“师傅又欠了一大笔债,所以我们经常没钱吃饭。为了弄点钱,他…他让我假扮成女学生,蹲在地上用粉笔写‘钱包被偷,求好心人捐助五元钱吃饭’,每次我们没钱吃饭了,他就非要拉着我去干这个……”
  我去,连这种肮脏的手段都使出来了,你怎么不直接跟阿伊莎假扮父女呢?
  一问才知道,罗盘还真试过这招,只不过他这个父亲长得人高马大,小女孩却瘦的可怜。所以他受到了警察的盘问,自从因为这个蹲过一次局子后,他就换了个骗钱方式……
  “这种不靠谱的监护人,等你长大了,一定要离他远远的。”
  路鹿实在听不下去了,他拍了拍阿伊莎的肩,一脸郑重地嘱咐。
  而阿伊莎心有戚戚然地摇了摇头,看来也是够呛。
  连一个三观还很懵懂的古代小女孩都受不了了,可见罗盘做人是多么败犬。
  说话间,店里又进来两位客人。
  一进门,一股不怎么好的味道就在店里飘散开来。
  闻到刺鼻的恶臭,罗盘有点皱眉,而阿伊莎却完全没有反应,因为她以前生活的环境,也充满了难闻的臭味,她早就习惯了。
  “你是…蜥蜴对吧?旁边的那位是你的妻子吗?”
  有了之前的经历,所以路鹿没有感到奇怪,直接向蜥蜴男打了招呼。
  然而,在他准备过去看看情况的时候,刚才没反应的阿伊莎却突然动了。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了一把银质十字弩,眯起眼对准了鼠女的怀抱。
  “你怀里的那个东西……是吸血鬼!放下它!”
  “你要干什么?”
  感受到十字弩的威胁,蜥蜴男反射性地挡在了鼠女面前。
  阿伊莎的年纪不大,但蜥蜴男并没有因此轻视她,因为废土人长到七岁就算成人,他也是一到七岁,就开始独自到‘伊甸园’外面生存。
  “我没有恶意,你们抱着的东西是吸血鬼。吸血鬼……他们都是喝人血的家伙,别看他是婴儿,跟它接触的太近,你们会受伤的!”
  “我不知道什么是吸血鬼,他是我的孩子!”
  蜥蜴男发出一声咆哮,在情况演变的更加恶劣之前,路鹿反应了过来,而罗盘也趁机把阿伊莎拉到了一边,和她窃窃私语起来。
  “阿伊莎,这里是别的世界,我们宰了吸血鬼也没有好处,协会也不会给我们钱……所以,这里的吸血鬼我们别管了哈……”
  “可是师傅……”
  在两人小声争论的时候,路鹿跟蜥蜴男道了歉,并告诉他在店里客人们是不能互相攻击的。
  知道便利店还有这种防御机制,蜥蜴男才缓下神色,回头安抚自己仍然紧张不已的妻儿。
  等妻子缓和下神色,小声抽泣的婴儿也不再哭泣之后,蜥蜴男才歉意地朝路鹿道:“谢谢你,店主,这次我和妻子是来跟您表示感谢的,没想到又给您添麻烦了。”
  “没有,店里时常会出这种事,我都习惯了。”路鹿摆手表示不用介意,又道:“这个孩子,是你和鼠女小姐生的?”
  “对,他是我们的儿子。”
  一提起儿子,蜥蜴男就无比骄傲,他们的儿子虽然背后有一对小小的蝙蝠翅膀,嘴里的牙齿也尖利了些,但是阿福的其他地方全完全都是人类的样子,可以说,这在废土,是相当讨人欢迎的人类形态。
  和他们这对怪物父母不一样,只要他们的儿子长大,妥妥的会是风靡万千妹子的废土帅哥。
  嗯,还是皮肤比女人还白的超级帅哥。
  与这比起来,他们的儿子比起吃肉,更喜欢喝血,这点小事,对这对见惯各种怪事的父母只是小意思而已。
  “谢谢你,店主,是您这儿的水,救了我和阿福的命。”
  鼠女朝鞠了一躬,尽管路鹿觉得他没做什么,但感动于这对父母对孩子的爱,他还是接受了鼠女的感谢。
  知道阿伊莎成了一个称职的吸血鬼猎人,估计以后吃饭是没有问题,路鹿也彻底放下了心。
  等时间到了凌晨,他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也把便利店里的东西全部送人。
  到了这个时间,他也不再熬夜,直接回房间休息了一晚。
  等到第二天早上,他锁好便利店的门,并且第一次,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到了便利店外面。
  “再见,便利店,这段时间我过的很开心。”
  路鹿拖着行李箱,最后看了一眼便利店,轻声地道。
  ‘再见。’
  他转身离去,在他的背后,似乎有什么东西也在远远地向他告别。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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