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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魂-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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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是她坚强的后盾,一旦爷爷死了,她怎么办?她理解爷爷的想法,爷爷已经为她做未雨绸缪的打算。多少的好男人都没有入爷爷的法眼,而唯独这个冯盛让爷爷情有独钟。她相信爷爷的眼光,她更相信自己的知觉。
华妃仔细地看着冯盛的面相,剑眉虎目,两条浓黑的剑眉直插鬓角,说是虎目,因为冯盛的目光中始终有一种丝毫不可侵犯的威严。尤其冯盛闭着眼睛,猛然睁开眼睛看人的时候,会吓人一跳。他的目光中更有一种傲视群雄的傲慢和自信。有人说男人要有发财,鼻子必须长好,鼻子要高大挺拔肥润,那些鼻子有骨无肉,甚至歪斜的鼻子的男人,是不会多少钱财。
冯盛鼻如悬胆,闭嘴的时候不漏一丝的气。华妃把目光看向冯盛的额头,可谓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宽大铮亮的额头,看不到一丝的抬头纹。她还看到冯盛的下巴中间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沟,相书上说,这样的男人有英雄气概,她不得而知。华妃悄悄地揭开冯盛的被子一角,看到冯盛的手臂果然过膝,这一点很奇特。一般的人是不会手臂过膝盖的。冯盛的耳垂更是让华妃满心欢喜。
虽然有些东西说起来,没有一定的科学道理,但一个人长相奇特,必有过人之处,这一点她华妃还是相信的,毕竟自己也活了二十五年,对基本的东西还是有判断力的。
不知为什么,她就是不想让冯盛离开燕京市。冯盛的到来,让她有了欢笑声,让这个冷清清的别墅里增添了无限活力。冯盛的到来让她把全部的注意力都倾注到了他的身上,连爷爷也是。一个冯盛竟然牵动了她和爷爷两个人的心,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华妃帮冯盛盖好被子,轻轻地走出房间,来到客厅里看到爷爷正坐在那里喝茶。华妃来到爷爷的跟前,幽幽地说:“爷爷,冯盛有女朋友。”
华老看了孙女一眼,笑着说道:“傻孩子,越是优秀的好男人,他身边追他的漂亮女人就会很多。如果冯盛到现在连个漂亮的女朋友都没有,那说明他还没有魅力。你想一个没有人格魅力的男人,会得到漂亮女孩子的喜爱吗?我估计喜欢冯盛的女人很多,冯盛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孙女,你真要爱上冯盛,就要有一个充分的心里准备。那就是冯盛现在的这个女朋友。他的这个女朋友既然和他相处多年,肯定感情深厚,经历过一些感情波折,也就是经历过一些考验。要想让冯盛放弃现在的女朋友,而来选择你,你需要花费心思,你要用心去琢磨这个男人,包括他的优点和缺点。
只有你把一个男人研究透了,你才能很好地去征服他,如果你征服不了他,他的心永远不会是你的。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是有一定道理的。爷爷只能给你做参谋,冯盛要凭你的本事去争取,但不能把事情做的太过火,让冯盛反感你。你最好的办法就是能让冯盛潜移默化地爱上你,离不开你。
我告诉你,成功的背后不是沧桑,就是手段。你的手段必须高明。”
华妃点点头:“爷爷,您的话孙女记住了。不过我发现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你说出来爷爷听听?”华老好奇地问道。
华妃向客房的方向看了一下,小声说:“冯盛睡觉的时候,摘掉了眼镜,我突然发现他长得很像一个人。”
“冯盛长得像谁?”华老故意装着不知道的样子问道。
“像我龙千丈叔叔,难道爷爷不觉得?”说完华妃吐了一下自己的红舌头,一双狐狸眼滴溜溜乱转,展开了丰富的想象。
华老听完这话,满意地说:“不是爷爷夸你,你这双狐狸眼还真毒,我也早看出来了,只是我没有说破。既然龙震天和龙千丈不愿意说破,我估计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他们不说破,我们也装着没看出来,这样对谁都有好处。
我和龙震天打了一辈子交道,我还能不了解他?他是一个直脾气,炮筒子,心里有事情,不会太掩饰。昨天的寿宴上,冯盛给他敬酒的时候,他激动了,他站起来了,这就不正常。太离奇的事情背后必有故事。有时看破而不说破,是一种智慧。”
华妃和爷爷正说龙震天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华妃从监控器上一看,发现是龙震天,就开了门。
一进门后,龙震天就大声问道:“我干孙子呢?我怎么没有看到人?”
华妃做了个闭嘴的手势,小声说:“他喝多了,现在正睡觉呢。”
“是你们爷孙两个把他灌醉的吧?”龙震天也些心疼地问道。
华妃狐狸眼一眯:“龙爷爷,才不是那,冯大哥的酒量可大啦!喝那么多女儿红,早该醉的不醒人事,但有 人拿菜刀砍他的时候,他突然就抓住了对方的手腕子,让菜刀掉到了地上。是他自己没有预料到女儿红后劲会这么大。”
龙震天有些不信地问:“那你爷爷和你怎么好好的呀?”
“我爷爷的酒量你还不知道吗?他是老酒坛子了,刚才都有些醉了,上楼上躺了以后,被你的亲孙子给吵醒了。”
“什么?龙旭来过?他来干什么?”提到龙旭龙震天就一肚子的气,昨天的事情他还记忆犹新,亲孙子没有给他面子,让他很难过。
“说冯大哥抢了他的女朋友,所以要拿刀砍人。”华妃没有好气地说道。
听了这话,龙震天气不打一处来,拳头捏的咯嘣咯嘣响,嘴里骂道:“这个小兔崽子,敢到你们别墅里闹事,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他。那就让我的干孙子在你这里休息吧,我明天要和他一块吃饭,你们不能跟我挣。”
“我说龙大炮,你就不能小声点,干孙子刚睡着。他是你的干孙子,也是我的干孙子,你可要记清楚了。”华老不满地说道。
“好好好,赛诸葛,我记住了。再见!”说完龙震天就离开了。
……
当冯盛一觉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三更半夜。冯盛起身下床,看到房间的桌子上留有饭菜,还有温开水,冯盛就倒了一杯,大口喝了起来。下床之后,冯盛来到了窗户边上,拉开窗帘,看着满天的寒星,思绪飞扬。
寿宴上的事情,让他陷入沉思之中。那些异样的眼神,还有寿星龙震天的异常表现,都让他产生了怀疑。他不过是一个长得帅气的年轻市委秘书长而已,怎么会引起龙震天如此的喜爱?以前赖格格和她母亲偷偷说这话的时候,他听到了,他也没有太在意这件事,毕竟人跟人长得像,多的是。有些特型演员和国家领导人长得就是像,不见得就有血缘关系。
这次见了龙震天之后,他感觉到龙震天的神态和自己也有几分相似。想到这里冯盛把自己脖子上的玉佩拿下来,放在手上,来到灯光下面再次仔细地查看,上面赫然写着一个龙字。这个龙,是不是龙千丈?冯盛隐约记得养父临终前,好像说过,自己的亲生父亲姓龙,难道是龙千丈?
冯盛从龙震天和龙千丈的异样表现中看出了一些谜端,在龙千丈给他输血的时候,有没有做过亲子鉴定?如果没有做过亲子鉴定,龙震天不会贸然认他做这个干孙子。因为龙震天有一个亲孙子,如果没有孙子也许还能说的过去。他们为什么没有找他谈这件事情?龙震天和龙千丈是怎么想的?
思前想后,冯盛打算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他不会有任何的唐突行为。他不想给人留下攀龙附凤的话柄。
第13章 贵妃珠宝店劫案〔两更连发〕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冯盛坐上华妃的红色保时捷卧车,一起上街散心。自从转业后,冯盛很少来过燕京市,三年的时间,燕京市变化很大。
红色保时捷很漂亮,在白雪皑皑的冬季,显得十分耀眼。冯盛坐进车内之后,一股奇异的香水味扑鼻而来。车内擦的一尘不染,车内的前挡风玻璃跟前,还摆有两只毛茸茸的白色小布狗,样子憨态十足。
保时捷开起了一点声音都听不到,冯盛只感觉到道路两旁的大树在向后漂移。尤其是华妃身上的玫瑰花香味,让冯盛心旷神怡。车内女性的气息特别浓,手挡的中间还放有一些口香糖和巧克力。
车子在行进中,冯盛为了调节一下气氛,便问道:“你咋不在车里准备一些葡萄?”
“为什么要准备葡萄呀?”华妃不解地问道。
冯盛嘿嘿一笑说:“你不是小狐狸吗?狐狸应该爱吃葡萄的。”
“我不喜欢吃葡萄,因为我怕酸。”话音刚落,华妃一把方向,来了个大漂移,把保时捷停在了一个停车位的中间。引起周围市民的惊叹,当冯盛和华妃开门下车后,华妃锁好车门,走过来挽着冯盛的胳膊,一起向自己的珠宝店走去。
就听有一男青年小声议论道:“哎呀,这哥们长得够帅气的,不但个子高,而且脸还长得英俊。这世道太不公平了,还让他找到那么漂亮的美女做老婆,哇塞,这美女是水蛇腰,这腰不但细长,而且还很柔软。”
另外一个男青年马上插话道:“你看那美女小拇指上戴了一个大大的钻戒,不知道要值多少钱?原来这个美女还没有结婚呀?香车美女,这哥们太有福气了。还让不让我们活啦!我们连一个丑女人都找不上,别说开保时捷,戴钻戒的美女了。要羡慕是人啦!”
冯盛穿着长皮衣,戴着一副无色眼镜,显得风度翩翩;而华妃头戴一顶白色小帽,鼻子上架了一副茶色眼镜,外穿一件黑色进口皮衣,领子上有一条长长的狐狸尾巴。
冯盛和华妃的出现一下子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早上逛街的人不算多,华妃带着冯盛向一个装修考究的大店面走去,冯盛便看到几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贵妃珠宝店”。
“这肯定是你开的珠宝店了?”冯盛边走边问道。
“是的,我陪你进去看看吧!”说完华妃挽着冯盛的胳膊走进了珠宝店。
当贵妃珠宝店的店员,看到华妃的时候,都一起站起来齐声问候道:“华总,早——”
“大家早!大家都继续工作吧。”华妃很有气派地说道。
许多女店员把目光都聚焦到了冯盛的身上,一个胸前挂有贵妃珠宝副总胸牌的,妖艳女人走到华妃的跟前,低声问道:“华总,老实交代,突然在哪里偷这么一个帅哥来,也不给我介绍认识一下?”
“他叫冯盛,我爷爷的干孙子,我的大哥。冯大哥,这是贵妃珠宝店的副总,胡丽静,大家都叫她狐狸精。”华妃赶紧介绍道。
冯盛马上开玩笑地问道:“你也是千年灵狐变的吗?”
一听这话,副总胡丽静捂着嘴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我说华总,你这个冯大哥,可真幽默,我喜欢。要不送给我算了。”
也许是由于关系太亲密的缘故,胡丽静竟然开起了这样的玩笑,冯盛的脸上有些热。冯盛看到华妃在胡丽静的腰上掐了一下,笑道:“你想的的美,你在外面这么疯狂,你老公知道吗?”
“知道又能怎么样?我在精神上是独立的,在经济上是独立的,在事业上也是独立的,我又不依靠他来养活,他能把我怎么样?我们双方都是自由的,不受对方的限制。我这叫新兴人类。”
听了这话,华妃笑着说:“我好羡慕你的这种洒脱,但你的这种生活方式我接受不了。爱情没有双方的约束,会跑偏方向的。”
“华总,我才羡慕你。有这么高大勇猛的帅哥给你当贴身保镖,陪你逛街,你好福气呀!”副总胡丽静一双桃花眼,在冯盛的身体上一阵扫荡,胸前的饱满,好像随时都会把店服撑破。
冯盛看着胡丽静说道:“你们一个叫小狐狸,一个狐狸精,我仿佛进入了狐仙大本营。你们可不许害人,否则我会法术,让你们随时现原形。”
只见华妃一双狐狸眼一眯,有些委屈地说:“冯大哥,我可没有害你之心。你那么厉害,谁敢害你呀!”
胡丽静乘机调笑道:“华总,你冯大哥有多厉害?那方面厉害?你都体验过了?”
“我说胡丽静,你能不能正经一点,快去工作吧,别影响工作。”华妃突然很严肃地说,胡丽静马上不笑了,有些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冯盛和华妃。
“这个胡丽静,一看见帅哥就走不动道了。”看着胡丽静远去的背影,华妃不满地说道。
华妃看冯盛没有说话,就说道:“冯大哥,你在大厅稍微转一会,我去我的办公室里拿样东西,出来后我们去逛街,中午在街上吃饭。
“好,你去吧,我在大厅等你。”冯盛说完,就开始在大厅慢慢地转悠。
就在此刻,珠宝店的门口猛然一声急刹车,随后就冲进来三个蒙面人,每人手里拿着一把冲锋枪,其中一个大声吼道:“打劫——全部趴下——谁敢乱动,我把他打成马蜂窝。”大厅内的顾客,一听打劫,全部乖乖地趴在了地上。冯盛也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
一个蒙面人拿着冲锋枪环视着地上的每个人,而另外两个蒙面人用包内的小榔头,砸开了珠宝柜台,把里面的珠宝往手中的包里装。就在这个时候,华妃听到外面有吵闹声,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当她从总经理室跑出来的时候,一个蒙面劫匪,一把就把华妃抓过来作为人质。
听到吵闹声,两个值班的保安,急忙从值班室内跑出来,刚想拔枪,“哒哒哒哒哒哒”一梭子弹就打向了保安的身上。两个保安应声倒下,有些死不瞑目。
这时胡丽静蹲的地方,正好离报警系统很近,她慢慢地靠近报警器,使劲按了一下。随即贵妃珠宝大厅内警报声“乌拉乌拉”地叫个不停。蒙面劫匪一看有人按响了警报,十分恼火。
一个劫匪走到警报器跟前,对着警报器就是一阵扫射。“妈了个八子的,谁按的报警器——”一个劫匪怒骂道,然后看到报警器的下面蹲着一个妖艳的女人,便走过去一把抓着她的头发问道:“是你按的警报器吗?”
胡丽静吓得面色苍白,哆哆嗦嗦地说:“是,是我按的。”
“哒哒哒”三颗子弹打进了胡丽静的身体内,鲜血喷涌而出。劫匪猛然闻到一股浓烈的尿骚 味,他回头一看,发现一个蹲在不远处的一个女店员,尿了一裤子。许多店员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冯盛抬头给惊慌失措的华妃使了个眼色,华妃这才镇定了一些。
看到胡丽静被射杀,华妃痛苦地嚎叫到:“胡姐——”随后眼泪哗啦啦地流了下来。前面还在一起开玩笑,现在却魂飞魄散了。
面对死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表现出对死亡的恐惧。勇敢不是面对死亡不害怕,而是害怕,但任然勇往直前的人叫勇敢。
冯盛看到蒙面人拿的是冲锋枪,就知道这是什么冲锋枪,性能怎么样,能装多少发子弹。已经打了多少颗,他都默默地记在心里。他在准备随时出击的机会,就在一个蒙面劫匪一转身的时候,冯盛随手就是一枪,只听“嗖——”一声,这个蒙面劫匪,头部中弹身亡,顷刻间就倒在了地上。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的警察也赶到了,将贵妃珠宝店团团围住。只听外面的警察拿着喇叭向内喊道:“里面的劫匪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乖乖地出来投降。千万不要伤害人质,伤了人质,你们只有死路一条。”
剩下的两个蒙面劫匪,一个用枪顶着华妃的脑袋,肩膀上都背着包,里面全是金银珠宝。这两个劫匪有些慌乱,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同伙,为什么会突然中弹身亡?这颗子弹不知道是从哪里打来的?
劫匪没有想到警察会来的这么快,更没有想到自己的同伙,会被一个装有消声器的冷枪给打死。
“谁开的枪?快说——不说我把你们全杀了。”肩上背珠宝的蒙面劫匪大声吼道。可是前面没有人敢抬头看劫匪,都不知道是谁开的枪,就连冯盛也低着头。
在贵妃珠宝店的门口,一个警察正在向局长报告:“报告局长,劫匪挟持的人质是华老的孙女,该怎么办,请指示?”
“通知狙击手准备,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先射杀劫匪,救出华老的孙女华妃。”千万不能伤到人质,华老就这一个独苗孙女。”局长听后汇报马上命令道。
“里面的劫匪听着,只要你不伤害人质,我们可以好商量,有什么要求你可以提出来。”局长拿起话筒又对着贵妃珠宝店喊道。
不一会武警也到了,把贵妃珠宝店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面对华老在华夏国的威望,公安和武警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一旦伤到华妃,那可不是好玩的。挟持华妃的这个蒙面劫匪大声喊道:“你们全部退后——放我出去——不然我就杀了这个女的——”
华妃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今天因为有冯盛在身边,他没有带保镖,竟然就发生了被劫持。以前这样的场面只有在电视剧上看到过,自己真正面对强悍的劫匪时,不免心惊胆战,两腿发软。
第14章 枪神再现
想到前面还和自己开玩笑的好姐妹胡丽静,好搭档,如今倒在血泊中,命丧黄泉。她猛然感到生命是那么可贵,好在胡丽静已经结过婚,而他华妃才刚认识冯盛这个她喜欢的好男人。还没有体验爱情是什么滋味的时候,就面临死亡。如果一旦激怒这个劫匪,他随时都会开枪,她也就会随时送命。
这些金银珠宝都是身外之物,命没有了,一切都是枉然。想到自己一旦死亡,爷爷白发人要送黑发人,有可能一病不起。想到她华家在华夏国的上流社会,有可能就此消失,让她不由地泪如雨下。
华妃看了冯盛一眼,她不希望冯盛有事,她也不想死。她在心里默默祈祷她和冯盛都能够活下来,能有一个好的未来。
冯盛的手枪很小,他射击完毕之后,快速将手枪藏在了腋下的枪套里。冯盛此刻正在观察着事态的变化,他在等第二次下手的机会。要把华妃从劫匪手中救出来,那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弄不好会伤到华妃。
今天如果华妃死了,他冯盛还会有脸去见华老吗?他可是当着华老的面,答应要照顾好华妃的。他还有脸去见龙爷爷吗?龙爷爷可是以他为傲的。面对三个拿冲锋枪的劫匪,冯盛不敢轻举妄动,弄不好自己会被打成筛子。到那个时候,谁来救华妃?有时为了取得更大的胜利,牺牲局部的利益和人,也是万不得已的事情。
冯盛看着胡丽静死了,两名年轻的保安也死了,他的内心是很痛苦的。作为一个曾经的特种兵,在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他应该挺身而出去营救,可面前的严峻形势,容不得他有半点的马虎。如果他冯盛被劫匪打死在这里,就会成为一个笑话。
他必须要想办法,将这三个劫匪击毙。他知道自己的手枪里还不到十发子弹,每一颗子弹都是很珍贵的。有时候和劫匪就要比耐力,比智慧。谁能熬到最后把对方击毙,谁就是赢家。
莽撞只能死的更快,他只有一把小手枪,而前面三个劫匪全拿着冲锋枪,里面压满了子弹。在冯盛来说,死并不可怕,他要死就要死的轰轰烈烈。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死亡的恐惧笼罩着整个珠宝大厅。贵妃珠宝店的外面的警察和武警,焦急地如热锅上的蚂蚁。狙击手早已准备妥当,就是不敢往里面开枪。劫匪就藏在华妃的身后,距离还很远。
劫匪的车就停在珠宝店的门口,劫匪试图押着华妃冲到自己的车上去,两个劫匪也十分恐惧,因为他们的一个同伙已经死了,他们两个一不小心,就会被外面的狙击手一枪毙命。
挟持华妃的劫匪对另外一个劫匪说道:“你也抓一个人质,挡在你的前面,一块冲出去,这样等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这时,那个背上背着珠宝的劫匪,看着地上的每个人,他要挑一个挡子弹的大块头或者个子高一点的。于是冯盛就成了他的最佳目标。
“那个穿皮衣的大个子,你站起来,把双手放在头上,慢慢走过来。千万别耍什么花招,小心我打爆你的头。”
冯盛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双手放在头上,便向劫匪靠近。劫匪的枪口就对准冯盛的身体,如果冯盛有半点风吹草动,他就会一梭子子弹打出去。这个劫匪的眼睛不停地扫视着大厅,他怀疑大厅里还藏有一个保安。
珠宝大厅的地面上一共大约有三十多个人,劫匪不想把这些无辜的人全打死,因为手中的子弹也是有限的。只要没有人反抗和威胁到劫匪的安全,这些亡命徒一般是不会开枪乱杀人的。
到现在半个小时过去了,外面的警察还不敢靠近劫匪,也不敢轻易开枪射击。大厅内有些爬着的店员,由于爬的时间太长,实在支撑不住,就直接躺在了地上。有人在默默地祈祷,但愿上帝能保佑今天能逃过一劫。许多女店员早都被这样的场面给吓哭了,身体就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有些女孩想到自己可怜的父母,竟然泣不成声。一些男店员,虽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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