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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刀传说-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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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师仲点了点头道:“就是这么说。不过这样也好,我本来就在头痛怎么安置那些俘虏,放不得、杀不得,总不能关了他们养一辈子吧?着实令人为难。这次我索性趁机将那些俘虏丢给官府,既给了官府面子,也解决了我自己的麻烦。”说着,他顿了顿,用一种难得出现在他身上的诚恳语气道:“这一次我温家能闯过难关,论功劳,首推先生。先生为我温家做了这么多事,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嗯,我要送先生一样东西……”
送我东西?温老鸟良心发现了?居然会如此好心?
杨四一怔,正要开口拒绝,已被温师仲挥手阻住。
“啪——啪——”温师仲拍了拍手掌。
书房门被人轻轻推开,进来的是一位娇俏可人的少女,身着一袭紫色锦裘,乌黑的长发挽成一个髻子散于脑后,行走时低眉垂目脉脉含羞,虽算不上是绝艳之姿,也是难得一见的美女了。
她的手中托着一个紫檀木托盘,盘中似乎放着一柄金灿灿的钥匙。
杨四大奇,温老鸟莫非要送自己一把金钥匙?有钥匙便会有锁,而需要用锁来封闭着的物件必然是价值不菲了,尤其这把钥匙是用金子所铸……看来自己这次要发一笔不小的横财啊,呵呵!
杨四心中好奇,脸上却丝毫不动声色,静待温师仲自己揭开谜底。
“可儿,来见过杨四先生……”温师仲笑眯眯地说道。
那被唤作可儿的少女微一点头,眼睛飞快地在杨四脸上一扫,便又低下头去,缓缓行到杨四跟前跪下,将手中托盘呈上,口中娇柔婉转道:“可儿见过先生……”
好像不对劲啊!送个礼物而已,行这么大的礼干什么?
杨四隐隐觉得不妥,连忙伸手出去要将可儿扶起来,口中却道:“这位姑娘快快请起,何须行此大礼?”
谁知那可儿并不起来,依旧跪在地上。
杨四这才觉得不妙,转头问温师仲道:“家主,你这是……”
温师仲哈哈一笑,道:“一直以来先生都是孤家寡人,饮食起居也没个细心人照顾,我瞧着实在是不像话,就替先生作主,特地派人从蜀地买了这个丫头来服侍先生。我知道先生是蜀人,饮食习惯偏辛辣,而这个丫头恰是蜀中人士,相信她所作的饭菜必能合先生的口味。哦,对了,我还在隔壁的永安福巷给先生置办了一所宅子,房子虽然不算大,但一应设施俱全,我还留了五个丫鬟、三个杂役在那里帮你打点一切……”
说着,温师仲走过来从盘中取过金钥匙塞在杨四手中,续道:“总之,你只要拿了这柄钥匙,带了可儿过去,就可以像模像样地过日子了。”
嘿嘿,出手果然阔绰啊!用房子来留下自己的人,再用女人来绑住自己的心……高明!高明的很!
杨四露出感激的神色,却将金钥匙推了回去,道:“家主,杨四所作均是份内之事,实在当不起如此大礼,还请家主收回……”
温师仲不悦地打断杨四的推辞,道:“我知先生高洁,眼里未必看得起这种俗礼,但这好歹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先生如此断然推拒,莫非是看不起我温师仲吗?”
话说到这个份上,那是容不得杨四拒绝了。
而实际上杨四也并不打算真正拒绝。因为所有的人都有一种奇怪的心理,认为既然你收了我的东西,就必须为我尽心办事。
温师仲用财物和女人来拉拢自己,就一定认为这些东西能够打动自己,能够让自己更加感激涕零地为他卖命。如果自己坚辞不收,温师仲反而会疑神疑鬼,而收下这份重礼,温师仲则会更加地信任自己。既是如此,自己又何乐而不为?
又装模作样地推脱了几回,杨四终于接受了温师仲的大礼。
温师仲挥手命可儿退下后,继续对杨四道:“这次我们抢先动手,让花溪剑派吃了大亏,花溪剑派岂能甘心?接下来必然是对我们大举报复,不知先生有何妙计退敌?”
刚刚收了人家的大礼,总要略略回报一番的。
好在杨四早知温师仲有此一问,当下便淡淡一笑,答道:“我们这次抢先动手,给了花溪剑派报复的借口,这是对我们不利的地方。但是对我们有利的却是,我们这次第一拔除了蒙彩衣这颗钉在襄阳的钉子,第二重创了花溪剑派夷陵、公安两地的堂口。”
他续道:“由于花溪剑派的后方并不稳定,还需要大量的人手,他们若要报复,将不得不顾忌到这一点,如此一来,必然不敢倾尽全力来攻。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连输两场,实在不能再输了,否则对他们的声誉有损。因此,对他们而言,要打一场必胜的仗显得极其重要,为了这一点,必然要做足准备工作,而这就需要时间。依我看来,他们最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来作准备。故而这三个月对我们来说是喘息之机。”
温师仲听得大点其头,深表赞同,示意杨四继续说下去。
杨四沉吟了一会儿,道:“我们的运气应该说是不错的,因为八阀之中至少已有两家有与我们结盟的意向,这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所以,我们在这三个月里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做好外交上的事务,切切实实地与南宫世家和纵意山城敲定结盟事宜,并公布与众。第二件事,荀途惊说到底是死在我们襄阳,虽说这么久过去了,荀家依然没有派人来问,可我们却不能不防。在这种时候,我们实在禁不起背后有人捅刀子了。因此,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我们要尽量低调,最好主动派人去给荀家一个交代,并给予一定的赔偿。将荀家拉拢进我们的阵营,显然有点不切实际,但必须要做到不让他们在背后捅我们一刀。第三件事,派人向各大门阀试探口风,能争取过来的尽量争取,不能争取过来的也要打听明白他们究竟是什么立场,以便我们区别对待……”
听到这里,温师仲不由问道:“区别对待?怎么个区别对待?”
杨四眼中闪过一道凌厉之色,慢慢道:“能和则和,若有意倒向花溪剑派的,我们要坚决铲除!大战在即,我们不能让任何对我们有敌意的门派生存在后背,以免到时腹背受敌难以应付。只要我们温家、南宫世家、纵意山城联盟达成,在整个江北已是处于绝对的强势。而在这三个月内花溪剑派无法北上,有了这三个月的缓冲时间,我们就有实力将任何一派门阀扫平。当然,这需要人力、物力和时机等各方面条件的配合……”
温师仲不由惊呆了。
这死胖子的脑袋究竟是什么做的?自己的门前已是危机四伏,他却还想着对江北各阀用兵……不过,却不能不承认他说的确实有道理,也颇为可行。
厉害!的确厉害!
杨四突然微微一笑,道:“第四件事……是我杨四想向家主讨杯喜酒喝。”
温师仲一愣,奇道:“喜酒?什么喜酒?”
杨四哈哈一笑,道:“令嫒即将出阁下嫁鹰刀,此乃天大的喜事,难道我不该向家主讨杯喜酒喝吗?”
第十四卷第一章 闺房之乐
鹰刀与卞停刺杀蒙彩衣不成返回温家之后,见到的却是杨四和南宫渐雪双方联军胜利庆贺的场景。
出于礼貌,卞停主动对南宫渐雪和杨四作了任务失败的检讨,而鹰刀尽管素来脸皮极厚,却也不愿在这种时候出现在杨四和南宫渐雪面前──矮胖子倒也罢了,若被南宫渐雪这个小丫头奚笑数落,那还不如自己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是以,他也就没有去凑这个热闹,招呼也不和众人打一个,迳自进了温家后院,找到一直悬心挂念自己的淡月,避而不谈刺杀失败之事,反而说笑了几句安抚伊人,随后便歇下了。
这一觉倒是睡得极为香甜,一来这些天的确累了,二来有了淡月在枕席一侧相伴,浓情蜜语,暖玉温香,想不沉醉也难。
等到一觉醒来,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无事可干。一直以来,他已习惯于紧绷着神经过日子,如今日这般悠闲自在实属难得,不禁有一种不太适应的感觉。呆呆地裹着被子茫然片刻之后,确信自己的确不是在做梦,立即便欣喜起来,打定主意要好好地陪淡月一天。
因为存着哄淡月开心的意思,鹰刀着实费了一番思量。他偷偷瞒了淡月主仆三人,从温府厨房要了一只鸡,然后找了一块僻静的地方燃起篝火,刨开鸡腹洗净,塞了姜蒜盐酒等佐料进去,并用粽叶、湿泥将鸡裹住,扔进篝火之下的热炭中,不多时一只喷香美味的“叫化鸡”便新鲜出炉了,算算时间,恰恰刚到午膳时候。
这“叫化鸡”是他幼年流浪时学会的拿手本领,今番卖弄出来,实是为了讨淡月一个欢喜罢了。
鹰刀兴冲冲地捧了叫化鸡回到借居的小楼,迎面碰上了出来寻他用膳的紫云。紫云见他满脸笑容地捧着一团黑忽忽的东西,很是奇怪,鹰刀大为得意,却并不回答,待到用盘子盛了端上桌,才在淡月主仆的好奇与注目之下揭开谜底。
从外形、色泽上看起来,这叫化鸡与温家厨房送过来的满桌佳肴自然无法比拟,可因为是鹰刀亲手制作之故,淡月主仆先在感情上便给了特别看待,倒觉得这叫化鸡就算是黑也是别致养眼的黑。再加上鹰刀在一旁加意地诉说制作这道叫化鸡如何如何之难、如何如何之辛苦,尤令淡月主仆觉得这叫化鸡简直是天下第一稀罕之物了。
剥开外皮,一股肉香顿时四溢开来。鹰刀倒也不全是胡吹乱侃,这道叫化鸡的确有它可取之处,淡月轻轻夹了一筷放入口中,只觉肉质鲜美香嫩可口,再感念到鹰刀的一片心意,不知不觉眼眶已有些红了。
她自幼父母双亡,被无良的兄嫂卖入青楼为妓。从那日起,她便从来不曾渴盼过自己还会有什么幸福,最大的希望恐怕是等到年老色衰从良之后嫁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实实在在地过下半辈子罢了。
然而,老天似乎从鹰刀出现的那一刻起便开始眷顾起她来,一切都如同做梦一般。那时,鹰刀只不过见了她一面,甚至连话都不曾与她说上一句,便莫名其妙地花费巨金将她赎了出来,而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淡月很快便发觉自己的心神已不可自拔地为鹰刀所吸引并深深沉溺下去,尽管她并不了解鹰刀。
对于她来说,鹰刀在她眼中由“主人”到“情人”这一角色的转换是极其快速的,快到令她晕眩而害怕。晕眩产生了幸福,而害怕却令她加倍地付出并不计回报。能爱上一个人,这已经是老天赐予的最大幸运了。
连淡月也料不到自己不但得到了回报,而且所得到的竟远远超出自己的想像。
原来,他也是这般地宠爱着自己呢!
“就算难吃,也不会难吃到流眼泪的地步吧!碧桃、紫云,你们也尝尝,看是不是果真那么难吃。”鹰刀笑着招呼道。
他当然知道并不是因为自己叫化鸡难吃的缘故,只是不想自己也被淡月的真情流露所感动,惹得身边两个丫头笑话,便故意岔开了去。
两个丫头早已巴不得这一声,纷纷举筷尝了一口。
紫云性子靦腆内敛一些,不过瞄了一眼淡月,微笑道:“也还不错啊!比温家的菜式要好多了。”
碧桃却调皮地大呼小叫起来:“好吃着呢!这辈子我还从未尝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外表是难看,可味道实在不差!尤其是爷的这番心意……小姐,难怪你感动得想哭,连我也想哭了。”
“你这小蹄子,总有一天我要撕了你的嘴!”淡月又嗔又羞地捶着碧桃的肩膀,心中也觉得很不好意思。
她站起身子亲手给鹰刀斟了一杯酒,贴近鹰刀的耳边轻轻道:“碧桃有句话说得不错,这是我有生以来尝过的最美味的东西。谢谢你……”说着,顺势在鹰刀的脸颊上吻了一下,以示感谢。
鹰刀哈哈一笑,将淡月搂至自己的膝上,颇具深意道:“我们的日子还长,总有更好的东西让你品尝,到那时,你便会知道什么才算是‘最美味’了。”
这是一个承诺吗?
淡月疑惑地望着鹰刀,直至在他眼中看到了肯定的神色,才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刹那间,淡月只觉一股幸福的暖流翻涌过来流遍全身,不由微微叹息一声搂紧了鹰刀,再也舍不得放手。
这一餐饭就在这种温馨的气氛中过去。酒足饭饱之后,鹰刀将躺椅搬至庭院中,垫上厚实柔软的褥垫,然后平躺上去,微眯起双眼,看着蔚蓝天际中的流云或聚或散,暖暖的冬日铺洒在脸颊上,如同有一双温暖的小手在轻轻抚慰着,什么也不用去想,就那么让心情在悠闲惬意中飘荡……
一直以为这样的日子永远不会降临在自己身上,但在这个午后却意外地享受到了。现实甚至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好,因为他头下枕着的不是褥垫,而是淡月柔软而极具弹性的大腿。
鼻息中传来淡月身体上那股淡淡的体香,她柔软的小手在自己的发际耳端揉捏着,另一边更有紫云在轻轻捶着自己的大腿,而碧桃却乖巧地坐在一旁小凳上细心地剥出一捧瓜子仁奉送到嘴边,并不时飘过一个荡漾的眼神,说笑几句……被三个女人这般伺候着,这样的日子简直赛过活神仙啊!
“爷,温老爷午间派人送来一张帖子,说是请你晚上赴宴。”淡月突然道。
鹰刀半眯着眼睛笑道:“好不容易打了几场胜仗,摆个庆功宴也属正常。淡月,晚上你跟我同去吧!”
淡月答应一声,口中却迟迟疑疑地又道:“送帖子过来的丫头跟碧桃很熟,她私下里问了碧桃一些话,说上午的时候有个京城来的公子爷来这边府里打听一个叫鹰刀的人……碧桃,你说话伶俐些,还是你跟爷说吧!”
鹰刀一听“京城”二字,已知此人多半是赵斜阳,心中不由微微一动。
“有什么好说的?根本就是和我们爷不相干的事,怎么小姐你也认起真来?”碧桃咯咯笑道。
淡月秀眉微皱道:“你这小蹄子越发没有规矩了,让你说自然有让你说的道理,光在那里笑什么?快说吧!”她深知那京城来的公子打听的正是鹰刀本人,心中隐隐有不祥之感,只是碍于碧桃等人并不知道鹰刀的真实身份,不好直说出来。她心中本就担心,碧桃却如此嬉皮笑脸,自然引得她大为不悦。
鹰刀摇手阻住淡月,微笑地对碧桃道:“你不妨说来听听,兴许跟我相干也说不定。”
碧桃诧异地看了鹰刀和淡月两眼,她心灵乖巧,已知事有蹊跷,便不敢隐瞒,说道:“来送帖子的小翠是温老爷身边的人,以前温老爷有事找爷都是由她来传话,所以跟我很熟。今天她送帖子来之后,特地偷偷找了我问起爷的事来,我心里奇怪便追问缘由,却原来有个京城来的公子爷今日上府里来打听一个名叫鹰刀的人。那位公子爷似乎来头很大,连温老爷也不敢怠慢,接见时很是慎重的样子。小翠是负责伺候茶水的,在一旁偷偷听了几句,却发觉那位公子爷所打听的人与爷倒有几分相像,尤其那人还呈给温老爷一幅画像。据小翠说,那画像上的人活脱脱就是爷的相貌,分毫不差……”
赵斜阳来寻找自己是意料中事,关键是温师仲如何应对。鹰刀便打断道:“小翠有说起温老爷是如何回答那人的吗?”
话一出口,便意会到自己问得笨了。如果温师仲直承自己在府里,赵斜阳早就来见自己了。那么温师仲为何要隐瞒呢?这一点倒是值得深思的。
碧桃摇了摇头,道:“小翠根本就是捕风捉影,我怎么会在意这些东西?再说,小翠也没有说起温老爷的反应。”她顿了顿,扭头细细打量了鹰刀两眼,不由抿嘴笑道:“瞧爷这惫懒的模样,又怎么可能与小翠嘴里形容的那个少年英雄是同一个人呢?真真是笑死人了。”
淡月不禁恼道:“碧桃,有你这么跟爷说话的吗?别以为平日里爷宠你疼你,你就可以没大没小地放肆起来……”
鹰刀连忙握住淡月的小手,笑着打圆场,道:“这里又没有外人,碧桃说笑几句也没有什么,你又何必生气?再说,碧桃并没有说错,我本来就是一个惫懒的俗人啊!‘少年英雄’什么的自然跟我全不相干。”
碧桃见鹰刀为她说话,越发得意起来,笑道:“小姐莫要着恼,我并不是说爷不好。其实像爷这样惫懒才好呢!若爷真的是什么‘少年英雄’,那对我们来说反而不好了。”
这倒是新鲜的论调,鹰刀奇道:“这话怎么说?”
碧桃嘻嘻一笑道:“道理很简单啊!如果爷真的是什么少年英雄,那俗事必然极多,哪里还有什么时间守着我们聊天取乐?最重要的是,凡少年英雄者必然受很多女人仰慕,以爷风流的脾性……嘻嘻,小姐,恐怕到时有没有你站的地方都很难说啦!有一句诗是怎么说来着,后悔夫婿去封侯……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碧桃这一番话着实说中了淡月的要害。鹰刀是不是少年英雄尚且另有公论,但鹰刀的确是一位在江湖上叱吒风云的人物,这可以从温婉儿嘴里的形容以及鹰刀平日所作所为中瞧出一点端倪来。
以前不知鹰刀的真实身份也还不怎么样,后来知道了,明白两人间身份上的悬殊差距之后,便有些不安起来,尤其是鹰刀对她越好,她便越觉得不安,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简直可以折磨死人。这样想着,淡月的眼神不由黯淡下来。
紫云听了碧桃的说话却笑得趴在鹰刀的腿上直不起腰来,道:“傻丫头,连‘悔教夫婿觅封侯’都不会说,却说成‘后悔夫婿去封侯’,真要笑死我了。”
碧桃眼睛一眨,对紫云笑道:“我知道你会背诗。记得前儿爷没失踪之前,有一天由你伺候爷洗浴,后来我进去收拾换洗衣裳,却看到不但满地都是‘湿’,连床上都是‘湿’呢!紫云紫云,你果然背得一手好‘湿’啊!爷,紫云那天背的‘诗’,你听着可还喜欢吗?呵呵……”
鹰刀哈哈大笑起来,心中爱极碧桃的机敏,故意答道:“紫云那天背的‘诗’婉婉转转、抑扬顿挫,好听之极。我很喜欢。哈哈!”
“要死啦!这种事也拿来说……你们……我……我撕了你的嘴!”被揭破隐私的紫云可没有鹰刀的厚脸皮,不由羞得满脸通红。她不敢嗔怪鹰刀,对碧桃却用不着客气,站起身子便向碧桃扑去。
碧桃早有防备,嘻笑着说了声:“我再去拿些果子。”闪在一旁窜向屋里。
紫云当然不依,追了上去。一时间,两人笑笑闹闹、你追我打地往屋里去了。
望着两人的身影,鹰刀不禁又哈哈大笑起来,只觉闺房之乐莫过于此,心中着实快慰。与此同时,却给自己提了个醒,莫要因此耽于安乐而忘记身上背负着的无数重责和血仇。
“爷,你就尽管宠着碧桃那丫头吧!”淡月却在一旁怨道。
鹰刀微微一笑,翻身起来将淡月搂在怀中,道:“这样才好呢!如果大家都去守什么狗屁的尊卑之份,拘拘谨谨的,又有什么意味?淡月,有一句话我早就想说了。在你眼里,我既然买了你,你就是我的人了,我就是天,什么都要依着我顺着我,一切都要看我的意思过活。你这样想就错了。难道我也像那些纨裤子弟那么混帐吗?我早就说过了,我的出身和你们一样,都是穷苦人,并不比你们高贵。我们是平等的,不存在什么高下尊卑之分。”
淡月感动道:“爷能这般想,那是爷心胸宽广、气量大,也是我们的福气。但自古以来讲的就是男尊女卑,应该守的本分我们总是还要守的。”
鹰刀摇了摇头,认真道:“淡月,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你知道吗?我原本是一个在江湖上漂泊的浪子,只是因缘际会之下才侥幸赢得一些微薄的声名,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所以我从来不将自己看得有如何重要。但转过头来说,即便在我很潦倒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将任何人看得高于自己一头,正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比另一个人天生便该低于一等的。王侯将相也罢,市井之徒也罢,只要是人品正、行事好的,我们都应该尊重;反之,若是行事卑鄙下流,就算他的身份有多么尊贵,我们也会看他不起。”
听到这里,淡月不禁笑了起来,道:“爷这话说的教人奇怪,真是闻所未闻。男尊女卑、士庶有别,这是圣人说的话,也是千百年来故老相传的规矩,难道这些都是错的吗?”说着,她顿了顿,在鹰刀额头上亲了一亲,微笑道:“我也知道爷心里的意思,总是教我别太管着碧桃她们罢了。好好,只要爷不嫌碧桃、紫云太放肆,我又何苦夹在中间做坏人?总之,到时爷被碧桃闹得头痛的时候别来找我撒气便是了。”
鹰刀苦笑起来,心知淡月出身青楼,向来所受的教育便是做低伏小伺候人,要她在自己片言只语后便将已有的观念全数改变过来,未免有些过于乐观,好在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这种事也无须着急,只要自己多体贴关注些她便好了。
这样想着,他便也将这个话题抛开了,重新在淡月的腿上躺下,顺便将淡月的一只小手握在手中把玩,却发觉她的腕上有一只翠玉镯子自己从未见过,便问道:“咦,这只镯子晶莹剔透,一看便知价值不菲。淡月,你哪里来的这件好东西,怎么我从来不曾见你戴过?”
淡月微微一笑,故意卖了关子,道:“这镯子自然是别人送我的。这个人送我镯子时虽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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