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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秦皇-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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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宜侯堂堂燕国贵胄,怎会甘心为一个小小的平民之女主婚。贸然相求也能办成,只是又要被宜侯这个老狐狸敲竹杠。

    “嗯,看来需要请大家吃饭了。”

    夜幕下的宜县不再是以前那种一片漆黑,纵贯宜县的主街灯火辉煌,人群摩肩擦踵享受着夜生活。

    宵禁本来就没有过,只不过以前普通百姓生活困乏,哪有闲钱夜里出来玩,只有几个纨绔贵族三三两两到**教坊流连。

    安亦居二楼雅间,赵正据坐首位,姬冲姬景陪在下首,荆轲陶园并在对面,还有个白衣飘飘的浊世佳公子高渐离独座一面。

    还没开席荆轲嚷起来:“要我说你婚礼该在咱们大营里办,我来时鱼头他们还说,他们操练新卒没空闲,正好在军营里也让他们好参与。”

    “荆轲无礼,婚礼乃人生大事,自当遵从古制,哪有在一帮厮杀汉的军营办的?”

    高渐离忍不住说道,他自小在周宫长大,一言一行不敢逾越,荆轲说让赵正在军营迎娶春娘,简直对王姬的侮辱。

    荆轲嘿嘿一笑,高渐离与他是至交,当面指责他自然不怪,笑着道:“说说而已,想着大家热闹。”

    赵正看着二人嘴角一笑,对旁边两位姬氏兄弟道:“按我们家乡的习俗,婚礼上需要有伴娘和伴郎。现在伴娘已经选了白雪姑娘,这伴郎你们谁愿担任。”

    姬冲听完登时想说“我去”,但转念一想似乎没这么简单,缄口不言。

    姬景使劲咽下嘴里食物,道:“我来我来,白雪姐姐美如天仙,而小景我玉树临风,我俩做伴娘伴郎正是绝配。”

    “哦,是吗?”陶园很熟练地接过话道:“老夫怎么觉得高先生更适合,而且他和白雪姑娘早是珠联璧合。”

    “我可是宜侯公子,按周礼婚礼都要贵族主婚,那伴郎自然是贵族为好。”

    赵正一惊,下一步都省了,这小子自己想到了。

    姬景突然发现什么,乐道:“我能请我父侯为赵大哥主婚,怎么样高先生不行了吧。”

    高渐离本没有参与之心,现在他正纠结要不要动手杀了新郎,做出一副笑容:“在下不及小侯爷,伴郎由你做极好。”

    心头难事解决,赵正心情很好,连连敬酒让众人大呼吃不消,不是每个人都有他那种恐怖的酒量。其实他们穿回现代喝几瓶老白干就练出来了,当然这不可能。

    夜入三更,繁华落去,人群稀稀落落回到家中满意睡下,想着明日的美好。荆轲等人也摇晃着向自己家赶去,因为赵正的小院多是女眷陶园便去了荆轲家,这样送烂醉如泥的赵正回家便让高渐离担了去。

    一路上高渐离单手扶着赵正,听着他嘴里奇怪的旋律,心中愈发不忍。醉酒之时尚有名曲哼出,此乃世间大才。可是自己的使命又不得不让自己痛下杀手。

    “也罢,待天下大定,高某便自裁于赵兄墓前,还今日欠你的命。”

    说着高渐离掌心真气流转,对准赵正后心就要拍下。

    “高统领且慢。”

    一个身着黑袍全身隐在黑夜里的少女,慢慢显出身形,看样子不过及笄年华:“师尊言天命不可违,既然此人命不该绝,我等就该罢手。”

    “原来是紫薇姑娘,不过监正大人不是说鼎重于一切吗?”

    紫薇娇小的身躯发出一阵不亚于洪荒巨人的威压,缓缓道:“一切自有天数,周室红鸾既然倾心你杀了他也无济于事,况且你们上次屠龙已经引得天数异象,三晋大地又出了一个威胁鼎的人。

    这是天数的警告,如果再一意孤行屠龙,只怕会出更多的异象,所以在师尊没有完成大衍星术前任何人不准动他。”

    “遵命。”

    高渐离宗师级武力在紫薇面前如蝼蚁般渺小,垂首无力道。

    “美女别走,亲亲呗。”

    瘫倒地上的赵正突然抱住紫薇的腿,又亲又蹭,吓得紫薇赶紧甩腿,即使如此还是沾上不少酒气。

    “哼,这个登徒子就是那个天命之人,老天爷真是瞎了眼。高统领他要娶红鸾对不对,你想办法不让他们完成婚礼?”

    高渐离看了眼被踢飞的赵正,心中暗笑:“在下遵命,只是这是监正大人…”

    “这是本姑娘的意思,燕王身边不也有你们的人,让她驱使燕王下令赵正赶往前线。本姑娘没本事更改天命,却有本事改变王命。”

    说完隐入黑夜,高渐离拱手半晌,放出气息怎么也查探不到,才笑着扛起赵正向他的宅院走去。

    嘴里还嘟囔着:“赵兄自求多福吧,这个小祖宗你都敢惹。”

    **

    蓟都城外,十万胡兵兵戈林立,等着统帅下令攻击。他们已经不是百年前那个只知道马战的游牧民族,中原混战多少士子北奔,带来了大量先进的技术。

    在白山黑水间耸起一座座高城,抛石机、云梯等攻城利器也从中并装备全军,草原上的儿郎如同长了翅膀的狼,再不惧中原的高墙坚城,这一次南下将要攻破夏族城池,抢走他们的金银和女人。

    就在半月前,燕国集结的十五万大军被他们击败,自饶城到蓟都几百里的战线上遍是溃逃的败军。没有人能挡住草原儿郎的铁骑,下了马攀墙作战也是无人可挡。

    狼族兵临城下,燕王终于动了惧心,仓皇调集锐士营回防王宫,并且向邻国求援,城池黄金不要钱地向外撒,换来齐周秦晋四国援军。蓟都随时可能被攻破,燕王一改往日花天酒地的样子,把自己摁在勤政殿坐着明君。但媚姬依旧受**,每夜还是她侍候暴躁的燕王入睡。

    这日她正在寝宫插花,一只白鸽从窗外飞来,咕咕叫着。侍候的宫女想着把鸽子赶走,媚姬却把宫女赶走,抚了白鸽一下从它脚边取出一张纸条。读罢,嘴角露出一个妩媚的笑。

 第十七章 福兮祸所伏(四)

    祸遗千年的规矩,婚礼前新郎不能与新娘见面,于是春娘搬进了郑家,婚礼当天赵正也将从这里迎亲。

    半面醋意半面娇嗔,郑袖扮演着娘家人的角色迎接前来纳采的赵正。不过杏眼秋波暗送,让赵正大呼受不了,若是此时流鼻血,那婚礼直接黄了。

    “白雁一双,宜室宜家。”姬景一身正装,手拿着两只白雁,别扭地背着词。

    “嘎”

    被他扭着脖子的大雁不满地叫了一声,姬景一时紧张把词给忘了,手攥得愈乎紧。

    “嘎~~”

    一只大雁魂归西天,另一只惊恐地提醒着。

    郑袖掩嘴笑道:“白雁按季南北迁徙顺乎阴阳,又钟情配偶忠贞专一,故而纳采用奠雁礼。不过小景你手里只剩一只活雁了吧。”

    姬景提起一看,一直白雁头无力下垂,另一只也奄奄一息。转头问担当主使的陶园道:“怎么办,死了一只。”

    陶园微微一笑:“赵风再拿一对白雁来,把这对换下。”

    不一会,赵风拎着两只活蹦乱跳的白雁进来,郑袖惊讶问道:“这怎么还有…”

    陶园笑道:“赵正没啥亲人,于是我们这帮厮杀汉帮他抓了白雁,一时贪嘴就抓了一窝。本想着剩下的一锅烩了打打牙祭,赵正却说白雁古礼也,留着卖钱更好,所以家里养了不少。”

    果然是赵正的风格,不放过一次挣钱的机会。郑袖满头黑线想着自己与他成婚时的重重。

    陶园抱拳道:“彩礼已备,请定吉日。”

    日子早定好了,纳吉请期就是走个样子,不过郑袖还是一本正经念着卜辞,读罢双手交给姬景,满面期许。

    就在两拨人忙碌时,新娘子春娘躺在郑袖的闺房里,自然地享受着她的一切,顺带着使唤小昭。

    而新郎赵正在易水大营里看着士卒们的训练情况,前方的战事愈发危急,十五万大军溃败,许下重诺换来四国出兵。燕王对自己都这么狠,国内的封君贵族应该会被再榨一次。最多半月自己恐怕就会接到命令北上。

    “赵兄,勤王北上恐怕不远,姬冲觉得无才统领弟兄们在跟塞外胡族的血战中活下,所以想像上次由赵兄统领,姬冲甘愿为辅。”

    保民军的训练姬冲没仔细看,不过新卒训练时他全程跟随,眼睁睁看着一帮子新卒如何一月内成军,懂得军令的变化。

    他自问没有此等才干,而沙场谋略在上次剿匪时就已证明,所以他甘心听命于赵正。

    赵正自与姬冲和解,两人感情愈发熟捻,也知道姬冲不是作伪,于是便答应下来。姬冲此人除却看不起比他差的人攀登高位外对有才之人还是很尊重的。

    “生死兄弟,你我无须赘言,勤王之战若需要赵正为姬兄挡箭,绝无二话。

    另外这次赶制百炼刀,近卫军远在前线一时难以装备,不如城卫军先行装备,上了战场也能多条活路。”

    百炼刀的厉害姬冲可是知道,寻常刀剑与它一击即碎。而且太子丹视其为禁脔,除了近卫军外谁也没有装备。今天赵正却送给自己,令姬冲大为感动。

    “冲代三千宜县城卫军谢过赵兄。”说着姬冲纳头要拜。

    赵正赶紧拦住,笑道:“这才第一件你就拜了,第二件我怎么送出手。”

    赵舟领着两个下人捧着剑匣走来,姬冲小心地打开一看,一把长近五尺的直刀出现在他面前。

    “这是…送给我的?”

    赵正点头道:“宝刀赠英雄,姬兄此次欲杀胡族为父报仇,没个趁手的兵刃哪行。上次见你使用陌刀比较顺手,就自己动手打了一把,里面加了点改动,就怕姬兄用不惯手。”

    姬冲拿起刀来,双手握柄一个冲刺向前横斩过去,刀身与空气的摩擦声嗡嗡作响。

    他将城卫军交给赵正节制不仅是因为赵正比他善于指挥,还因为他此次就没打算活着回来。十几年前还是孩童时他的父亲就是辽东军的中郎将,据北城前力战数百胡兵而亡,下葬时身上裹满布条。

    “马革裹尸虽壮烈,但活着才能走的更远。”

    姬冲抱拳道:“多谢赵兄玉成此事,姬冲若从胡族刀下幸存,待归来时愿为赵兄门下小卒。”

    “俱往矣,姬兄何必介怀。”

    知道他还在为剿匪时因他私怨死亡的士卒难过,赵正劝道。郑高的事回来就告诉郑袖,可是郑高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姐妹,知道他背叛郑家又能如何。

    正想着大平顶的剿匪事时,大营外飞来一马,扔下一卷诏令便昏了过去。

    “带他下去休息,尔等继续操练。”

    赵正屏退众人打开诏令,过会赵正皱眉叹道:“天不遂人愿,咱们得准备出发了。”

    姬冲看完诏令,急道:“可是你的婚礼…”

    “暂时取消,国事大于私事,得胜后再办岂不更痛快。”

    **

    两日后城外,宜县百姓群集为北上抵御胡人的勇士践行,宜侯亲自为赵正斟满,举杯道:“国难当头,你能因公忘私令老夫佩服,这杯酒敬你出征顺利早日凯旋,待回来时老夫还做你的证婚人。”

    “门下谢过君侯。”

    赵正一饮而尽,而后看着旁边梳着妇人髻的春娘,抱住她道:“为民抗胡乃是盛事你怎地把眼都哭红了,还梳起这个发髻,咱们还未曾饮过合卺酒呢。”

    春娘擦着眼泪,哭道:“我不管,反正我从此就是你的人了,况且这几日…如此勤恳,说不得你回来时我便有了呢,总之我等你回来。”

    两人说了半天,春娘不厌其烦说着每一个细节,赵正也耐心听着点头,可是将士们就受不了,都是单身狗。

    荆轲悄悄走到郑袖面前,捅了捅她道:“袖姑娘劝劝春娘,弟兄该出征了。”

    郑袖回过头,泪流满面,刚才却一直低着头没注意。荆轲尴尬地退后,还是自己上比较好,否则又是一番唠叨。

    “嗯哼,将军,咱们该出发了。”

    春娘正说了一半,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荆轲赶紧缩着脖子离开。

    赵正道:“又不是不回来,等我凯旋而归,娶你过门。”

    春娘害羞地低着头嗯了一下,前后反转令人大跌眼睛。

    赵正翻身上马,腰突地酸了一下,想起昨晚以及前晚的荒唐,不禁苦笑。再强的自愈也救不了肾虚。

    就要走时,突然春娘喊道:“且慢。”

    跟着郑袖也上前,春娘拿出一封信塞到赵正手里,道:“这上面都是我对你说的话,有些可能令你惊讶不过你千万别害怕。”

    郑袖一怔,旋即笑道:“原来姐姐昨夜起来写的是这个,倒是有心了。”

    说着从颈下摘下一个玉佩放到赵正手里道:“贴身之物,乃赠予君,似妾在旁。”

    春娘看着咬牙,怎么可以这样,摸来摸去发现自己也没有贴身玉佩,急得跺脚直跳。

    赵正看着俯下身道:“其实亵衣也不错,不过人太多不好给,便算了吧。”

    自己颈下的墨玉却掉了下来,春娘眼疾手快一把抓来,引得赵正吃痛。

    “嘿嘿,这个勒痕便当我送你的贴身之物。至于这块玉佩我便替你保管,也好似你时时陪在我旁侧。”

    赵正揉揉脖子为她的“智计”佩服,不过自己脖子遭了殃。

    “走了,你们等我回来。”看着郑袖有些沮丧,当面将她的玉佩戴上,上面还残留少女的体香。

    大军出征,旗帜敝空,不过走远后赵正便不让士卒举旗,样子货还消耗体力。

    郑袖和春娘站在城头看着大旗倒下,会心同时一笑,而后同样诧异地看着对方。

    郑袖道:“我……”

    春娘转身走开,扬着手中泛白的墨玉道:“别想了,想看就来找我要,不过我可能心情不好。”

 第十八章 东胡帝国 (单张求收藏)

    北方胡族以狼为图腾,故又被称为狼族。狼族有三支,白山东胡、北海林胡、还有西北黑胡,被紧邻的秦人称为匈奴。

    胡族盘踞草原,千年游牧为生,虽有攻破周室故都镐京的壮举,但依旧不得与中原诸夏争锋。

    百年前幸运之神终于青睐胡族,东胡一支鬼里家族出了一位天之骄子鬼木狼。不知那次南下打草谷时鬼木狼的父亲掠来一个夏族女子,后来生下了鬼木狼。按说不是纯种胡族的鬼木狼不会得到世子之位,幸运地是自此后他父亲再无子嗣。

    似乎是天数,鬼木狼顺利继位称为鬼里家族的族长,因为母亲是夏人,所以他自小喜欢夏族的礼仪文化,还有那些似乎是天神智慧的治国之学和兵法谋略。

    鬼木狼贪婪地吸取着这些治国、练兵的谋略,但可惜人终有一死,他的母亲也就是教他诸夏知识的老师去世了。狼族文化生的人伟大,死的人灵魂依旧伟大,尸体则交还给长生天。

    但鬼木狼违背祖制为母亲修了一座豪华的陵墓,规格用度仿照诸夏的天子。

    处理完母亲丧事的鬼木狼来不及伤心,为了他心中那个刚刚成型的梦想他远赴中原游历诸夏。

    一半夏族血统的他很快被诸夏接受,并且依靠母亲教给他的知识他被最正统的周室赐予了象征士子的游学令。

    依靠游学令他进入了一个思想的圣地,洛邑的浩藏宫,一个有着数以万计藏书的宝地。

    整整三年,他没有踏出浩藏宫一步,每天都在贪婪地读书,天文地理,儒道法兵他来者不拒。

    终于有一天家族来了一个人,告诉他鬼里族长的位子已经被他的叔叔占据,狼族中不允许王座空悬。

    毫无疑问鬼木狼很不得人心,自小按照夏族礼仪生活的他更像一个夏人,草原上的儿郎不读诗书只看谁跟他们一起吃肉喝酒睡女人。

    来人曾经是他母亲的奴隶告诉他这个消息也不是为了让他回去争位,而是防止他突然回去,新狼王怎会容忍老狼王活在世上,即使那个人是他亲侄儿。

    鬼木狼安慰着自己的忠仆,指着自己的脑袋说:“这里有百万雄师,整个狼族都敌不过自己。

    而后在忠仆的反对下单骑返回家乡,鬼木狼自然不会自负到孤身回族争位,而是逃到父亲曾经的安答阿史那家族。

    崇尚武力的文化让鬼木狼不会得到多少帮助,唯一庆幸的是阿史那辑录给了他一片安身的领地,让他有了一个崛起的根基。

    从小学习的谋国韬略,加上在洛邑浩藏宫三年的苦读让鬼木狼拥有易于草原人的思维,懂得去低头、去忍耐、等待反扑的机会。

    游历诸夏时他看到了中原对宝马的渴望,于是他运送大量高大威武但不耐旧骑的良马贩卖给诸夏贵族,换来大量盐铁布帛,最后一大半送给了阿史那辑录。

    仆人很不解,辛辛苦苦换来的盐铁布帛干嘛白送,可是鬼木狼笑着让他准备更多的盐铁布帛。因为他从阿史那辑录手下的眼睛里看到了贪婪,那是人内心最原始的欲望。

    果然没过两天阿史那辑录的宝库被盗,一名手下忍不住诱惑买通守卫拿了一匹布。

    若是鬼木狼自己手下做了此事,他只会赐予手下更多的布帛,可惜贪婪的阿史那辑录大怒着打了那个手下五十鞭子。

    阿史那其他的将领看着同袍因为一匹布受的惩罚,眼中的贪婪化作恐惧,但也夹杂着一丝不满,虽然他们都低着头但还是被鬼木狼看在眼里。

    于是几天后每个将领的帐篷里都无缘无故多了十匹精美的绸布,比之阿史那辑录的更好。而阿史那辑录却用布做了一身诸夏的王服,因为他的新收的美人觉得这样更能展现他的威风。

    王服加身,王冕和尊号自不能少,阿史那辑录狂傲的给了自己“天可汗”的尊号,意思是“四方来朝的王”。

    鬼木狼主持了阿史那的加冕仪式,看着台下那些俯首帖耳的将领对着台上笑逐颜开的阿史那露出凶光。

    王服尚且是桑布,那么那些绸布定不是阿史那所赠,而且被阿史那知道那些到手的华丽服饰只会被无情掠走。

    “大祭司,铁列奴帐篷里的绸布是您给的吗?”上次被鞭挞的将领铁列奴小声问道,在鬼木狼主持大礼时无意间露出他绸布的鞋子。

    鬼木狼笑而不谈,拍着铁列奴的肩膀道:“身为勇士的你本该拥有最美的绸布妆点结实的胸膛,这一切应该是长生天的意思。”

    铁列奴一瞬间心里一热,看着远处身着王服的阿史那辑录心里生了杀意,今天阿史那家族的一切里面不知有自己多少血汗,却得不到区区一匹桑布的赏赐。反倒是与自己毫无交情的鬼木狼仗义地分享自己的财富。

    他心里隐约觉得鬼木狼这样的英主才应该做自己的可汗,享受长生天的庇佑,而阿史那辑录在独揽财富的那一刻起已经被长生天抛弃。

    这个想法一经产生便挥之不去,在下一个秋奈钵时铁列奴为鬼木狼献上了自己的猎物。这是一个信号,曾经是阿史那家族最凶狠的狼开始投靠另一个主人。

    鬼木狼笑着接受铁列奴的忠心,但是告诉他必须忍耐,现在还不是跟阿史那翻脸的时机。铁列奴似懂非懂,但是知道独狼不成群的他拉拢了另一名英勇的将领。

    就这样不到一年的工夫,雄霸北庭的雄鹰阿史那辑录手下十二位将领,有十个秘密效忠了鬼木狼。

    又一次秋奈钵来临,这一次十个将领堂而皇之向鬼木狼献上猎物,而阿史那辑录收到了失败和死亡。

    踏着阿史那鲜血登基为汗的鬼木狼没有对阿史那家族赶尽杀绝,而是在北庭划了一大片封地赐给他们,并杀狼立誓鬼里家族存在一天,阿史那家族存在一天。

    新狼王登基善待老狼王遗孤,让草原上的淳朴儿郎感到不同和温暖,他们将鬼木狼比作太阳,是长生天派下的使者,带领草原儿郎向吃饱穿暖的生活迈进。

    成了北庭雄鹰的鬼木狼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诸夏近千年征伐百十小国成了七大强国就能霸天下。比诸夏领土不小,儿郎更加凶猛的狼族为何不能一统天下,征服诸夏各国。

    鬼木狼在练兵三年后挥师东征,首先打败了自己的叔叔,夺回了白山狼王的位子。这次他没有仁慈,残忍地斩杀了忠心叔叔或者背叛自己的族人,将白山染成了红山,黑水化成血水。

    鬼木狼沉寂多年终于露出自己的獠牙,带着经过诸夏兵法整合的狼族士兵扫平了一个又一个部落,并在那里建城设立官职。

    但变革不能一蹴而就,百年游牧根本培养不出牧守一方的官吏,鬼木狼不着急但是他的身体让他等不了,统一狼族后他已经从朝气勃发的青年变成暮气沉沉的老者,即便如此他还是那个威震草原的天可汗。

    为了不让自己的心血白费,鬼木狼冒险朝拜周天子,感谢昔日授艺恩情,并代表自己的母亲对夏族首领家族姬周献上三牲。

    周天子大喜,问鬼木狼需要自己做些什么,于是一百个青涩的狼族少年入住洛邑化胡驿。鬼木狼虽不喜“化胡”这个叫法,不过一想到自己梦想即将成真他就笑着暂时将这些抛于脑后。

    那一任天子被谥号叫“周威王”,意思是威震四夷,远方的夷狄也来朝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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