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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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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
   作者: 衣山尽
第一章 宛如梦


  “这是一场梦吗?”

  烈日高悬头顶,明晃晃的阳光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所有的一切都在干枯。树木、草叶都变成焦枯的黄色,用手一搓,立即化为粉尘。土地龟裂着,一指宽的缝隙朝远方延伸。

  没有风,枯黄的大地被人脚一踩就扬起高高的灰尘,粘在头上脸上。

  抬起已经变得沉重的眼睑,王慎茫然地朝前看去,口中发出一声叹息。因为脱水,此刻的他甚至没有丝毫的恐惧,有的只是疲惫和麻木。

  实在太热了,身上的T恤在经过两天的跋涉之后已经被泥土和汗垢的混合物凝成一件僵硬的壳子,脚上已经被登山鞋磨得全是水泡。可即便如此,眼前这片荒野还是一眼看不到尽头。

  不,说是荒野也不确切。实际上,放眼望去,荒草中依稀还能看到田埂,在其中还长着几丛稗子,只不过在烈日的炽烤下也同样焉头搭脑了不生气。如果没有猜错,这里曾经是一片良田。大约是干得实在厉害,被农民抛荒。

  野原空阔,天地间仿佛只有他一个人,整个世界好象只剩最后一口气正苟延残喘。

  “好厉害的旱灾啊……不对,如此严重的灾情网络上怎么没有报道,也看不到任何救灾的工作人员。还有我在这么大一片平原上走了两日两夜为什么一个人都没看到,据我所知,这中原腹地可没有这样的地方……真是见鬼了!”

  王慎吞了一口已经变成胶水的唾沫,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就郁闷地收回背包里。

  还是没有信号,电池的电量只剩百分之五,眼见着就要罢工了。

  去他妈的黄金周,去他妈的人潮人海,再不喝水,老子就要死在这鬼地方了!

  王慎粗鲁地骂了一声,悔恨得想拿起拳头砸自己的脑袋。

  是的,国庆之前他本和美院的几个老同学约好一起去黄山,效当年刘海粟大师描摹了天地之间的巍峨壮丽,搜尽奇峰打草稿。可转念一想,这个时候上黄山,除了看人还是看人,难不成去画游人的后脑勺?

  再说了,古往今来,黄山七十二峰也不知道被人画过多少次,再画也画不出什么新花样。

  作为立志做新时代艺术家的我们,得走到人民群众中去,用画笔描绘他们的喜怒哀乐。

  再说了,洪泽湖这一带水网河流纵横交错,画画渔舟唱晚,画画小桥流水也不错呀!

  就在大前天晚上,他因为顾着写生,错过了宿头在野地里睡了一晚。等醒过来,一切都变了。小桥流水人家、人烟繁盛的水乡美景变成了无边的盐碱地,变成寥无人烟的旷野。

  最要命的是天气太热,已经两天没有喝水。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形,早就因为脱水倒毙于地。好在王慎自从大学毕业自己创业成立一家文化公司,在魔都买房买车,成为人们口中的成功人士之后非常注意健身。一有空就去健身房举铁、去赛马俱乐部骑马、去弓箭社射箭,倒也练得一具健康的体魄,这才勉强支撑到现在。

  多想无益,还是快些走吧!

  人不吃饭可以活三十天,可不喝水三天就得了帐。

  咦,有水气的味道,得救了!

  “喀嚓”脚下好象踩中了什么,身体失去平衡,狠狠地摔到在地。一看,眼前的情形惊得王慎惊叫一声,就要从地上跳起来,如果他还有力气的话。

  眼前竟然是一具尸体,不,应该说是一具干尸,正张大着可怕的大嘴斜坐在田埂边上,自己一脚踩上去,恰好踩在他的右臂上,将那条手臂踩成了L形。

  这人干得只剩一张皮蒙在骨骼上,身上穿着一件麻布衫子,手上提着一张步弓,撒袋中插满了羽箭,尾羽上雕翎在风中轻轻颤动。

  再看他的头发上则挽着一个大大的发髻,用一根荆钗儿穿了,做的正是古人的打扮。

  这里是一个小凹地,有两尺高,旁边都是腐烂的干枯的木头。

  “难道我掉进一个古墓里了?”王慎一交跌进来,已经没有力气再爬起来。他脑袋里一片懵懂,已经被摔昏了头。

  目光落到那具干尸上,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想了老半天,才凝起深思,背心一冷,千万根寒毛都竖了起来:不不不,这不是古墓中的干尸,而是刚死没两天的新鲜尸体。

  是的,这人身上的衣服很干净,头发也黑油油地在阳光下亮着。而且,他手中的复合弓的弦还紧绷着,作为一个弓道达人,王慎自然知道,像这种复合步弓平日不用的时候需要将弦子取下放好,还得用弓码子给弓臂施加压力保持弹性。如果是古墓,这张弓怎么可能还能新成这样?

  是的,这人死了没两天,只不过因为天气实在太干燥炎热,还来不及腐烂就被太阳烤成了干尸。

  苍天,这是命案啊!

  这人究竟是谁?

  “什么人?”突然间,远处的土坎下跳出五六个人:“出来,我们已经看到你了,休想瞒过爷爷。”

  “咯咯,这方圆百里就这一处泉眼,爷爷们守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你还不现形。”

  听到人的声音,王慎心中一喜,可算是得救了。可定睛看去,浑身上下却如同浸在冰水里,禁不住剧烈地颤抖起来。

  倒不是因为恐惧,实际上,作为一个还算成功的成功人士,他在创业之后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尚不至于怕成这样。

  只不过眼前的情形实在太诡异,诡异得超过他的想象。

  只见,跳出来的这六个人和干尸做同样的打扮,一副古人模样。他们或高或矮,都壮实得跟牯牛一般。再看他们身上借穿着薄皮甲,手中提着雪亮的腰刀,目光里绿油油地亮着如同两头恶狼,在他们的面颊上还刺着青色的印章。

  “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是穿越了,现在又是什么年代?”其实,这两日在旷野上走着,王慎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这几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听他们话中的意思,这里有个泉水。他们正守在这里,抢劫路人,干没本钱的买卖。

  刚才听到自己跌倒的声音,知道有猎物罗网了。

  罢,既然被他们看到,只能出去跟他们照面,再给些财物,希望他们能给我一口水喝,再放我一马。只要是用钱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不算是问题。

  想到这里,王慎摸了摸腰上的皮带。皮带上面挂着一个用来辟邪的玉蟾蜍,是以前去丽江旅游的时候被导演拉进玉器店买的,当时花了两千块。虽然明知这是个骗局,可为了息事宁人,只有破财免灾。没办法,进店之后,人家哗一声就把卷帘门给拉上,不买够预期数额,不许出去。

  回家之后他找人看看,其实这块玉只值一百,但雕工还算不错,就挂在腰上当做一个玩物。这次用来做买路钱,应该能够让那几人满意。一百块用来买一口水喝,也算是值得的。

  正当他要站起身来的时候,突然间,前方传来一声娇呼:“我们这就出来,不要,不要!”

  王慎一惊,前面还有人,年轻软妹子?

  声音好好听。


第二章 小娘子


  “老天爷啊,老天爷,我就这么一个弟弟,如果他死了,我该怎么向奶奶,向爹爹交代。”看着脚边瘦得只剩皮包骨头,有出气没有进气的弟弟,安娘无声地哭泣着。

  她从头上拔下一根银钗,对准自己的心窝。

  是的,弟弟已经没有救了。十天前,他因为喝了脏水,上吐下泻,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染上了瘟疫。这样的情形,自从她和弟弟从河北南下寻亲,已经见过不知道多少次。得了这种病的人,没有一个能够支撑上五天。阿弟能够坚持到现在,大约是因为他比一般人壮实许多。

  不过,昂扬五尺,一百四十斤的汉子到现在已经拉得小了一圈,用手轻轻就能抱起来。到今天,他已经陷入了昏迷,显然是已经醒不过来了。

  “刘氏你这个臭女人,都怪你,都怪你这个臭女人,如果叫我看到你,非杀了你不可……可是,可是真到那个时候,我又如何下得去手……你毕竟是我的娘啊!”

  没错,安娘口中的刘氏就是她和弟弟的娘亲,一个美艳妖娆的妇人。

  当年,安娘的父亲还在老家的时候,身高臂长,武艺出众,虽然只不过是乡军的一个普通弓手,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据奶奶说,当年爹爹走在街上的时候,只要被他看上一眼,无论是婆子还是小媳妇,都会羞得面带桃花心中鹿撞。娘亲能够嫁给他,也算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只不过,爹爹是磊落汉子,平日只顾打熬筋骨,对于女色却丝毫不放在心上,就冷落了那姓刘的臭女人。

  姓刘以前没有嫁到我家的时候就喜欢和别的后生眉来眼去,被爹爹冷落了自不甘心。再加上父亲大人被朝廷征招从军,一去五年。没有人管束,这女子的心就野了。

  过年的时候竟然和一个路过的军汉勾搭成奸,私奔了。

  臭婊子走了也好,我们家的名声都被她给败光了,我和弟弟们进了人都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隙好钻进去。反正奶奶已经替爹爹做主写了休书,现在她不是咱们家的人了,我也可以抬起头扬眉吐气做人。

  可是,可是……弟弟,你怎么这么想不开呀,说是要去追那对奸夫***要亲手杀了他们。我知道,我知道你就算追到他们也下不去手。

  她毕竟是我们的娘亲,我知道你平日里说起姓刘的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可睡着了口中却喊着她的名字:“娘,娘,娘亲,你不要走,儿子会听你的话的,儿子不好让你生气了。你回来吧,回来吧!”

  你是要去把她追来了吗,这又有什么用处?**就是***就算追回来,她的心也不在这里了。

  可是,阿弟,你不该瞒着奶奶一个人去追。是的,你武艺是强,枪棒打遍一县无敌手。可这世道乱成这样,到处都是匪人和女真蛮子,如果有个好歹,奶奶还怎么活下去?

  因为你不告而别,奶奶已经哭得眼睛都快瞎了。

  可是,可是,你这个小畜生死活不肯回去。咱们姐弟二人从河北辗转千里到了这淮西,娘亲没有寻到,家却回不去了。

  你现在又病得快要死了,留我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

  ……

  想到这里,安娘的眼泪成串地落到身边的弟弟脸上,顺着他高耸的颧骨流到地上。

  大约是感觉到脸上的冰凉的泪水,下面的弟弟身体微微一颤,嘴唇微微翕动,好象在说些什么。

  “阿弟,阿弟。”安娘顾不得将钗儿刺进自己心窝,忙俯下身去将耳朵贴在他嘴边。

  “阿姐,给你添麻烦了,对不起,对不起,我要死了,你别管我,回家去吧!”

  安娘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回家,回家,我还回得去吗?”

  正在这个时候,前方传来一声大叫“什么人?出来,我们已经看到你了,休想瞒过爷爷。”

  安娘下意识地叫了一声:“我们这就出来,不要,不要!”等她站起身来,定睛细看,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匪兵,从北方流窜而的匪兵。

  确实是他们,这一点从他们身上土黄色麻布衫子,薄皮甲和满口的鲁西北方言可以看出来。

  是的,这些匪军她和弟弟在一路南下寻亲的的过程中碰到过许多次。

  这些贼人自从济南流窜过黄河之后,四下烧杀抢掠,所经之处都被他们屠成一片白地。好几次,姐弟两都差点落到贼人手头。若不是他们机灵,在危急关头逃走,此刻已经成为路上白骨。

  在以前,他们不过是游荡在苏北,在楚州和官兵对峙。想不到他们竟然绕了一个大圈儿,深入到淮西了。

  看到这几个匪兵,刚开始的时候安娘心中还很畏惧。不过,她本是燕地人氏,燕赵本多慷慨悲歌之士,胆气也壮。再说,这些匪兵,阿弟一路上也杀过几个,也没什么好怕的。

  不就是个死字吗,反正阿弟死了,我也无颜回乡。

  想到这里,她立即将手头的银钗扔过去:“这个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给你们了。”

  从河北到淮西,安娘和弟弟已是衣衫褴褛,纯粹的流民打扮,一看就没有什么油水。这一枚钗子重约五钱,在这乱世中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匪兵们应该会满意的。

  却不想,两个匪徒围上来,一把剪了她的双臂。

  强烈的痛楚袭来,安娘身体不觉朝前一挺,饱满的胸脯就呈现出诱人的圆弧状。

  “嘿,小娘子长得不错呀!”这五六个匪徒中为首那个头儿模样的汉子正用手把玩着银钗,看到安娘窈窕的身枝,眼睛一亮,闪烁着淫邪的光芒,手在腰上一按。

  雪亮的闪光,风声尖锐,直奔安娘的额头。

  那是一柄样式古怪的兵器,厚背薄刃,直刀,上面浮动着如同羽毛一样的纹路,一看就是名家所制。

  安娘如何看不出这刀的锋锐程度,见这一刀袭来,知道自己的脑袋在人家手下就好像切豆腐一般。

  可是,这军官刀法出众。就在刀尖正要砍中安娘顶心的时候突然一拐,沿着脖子滑下来,将前襟划破。

  此刻正值夏末,衣裳穿得单薄,外面的衫子一被划破,就露出里面的一袭绣着荷花的红色亵衣。

  安娘那妙曼的身材再掩饰不住,即便隔着衣裳,依旧能够看到里面那突起的两点。

  “咕咚!”响亮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所有匪徒的眼睛都绿了。

  那匪首张开满是黄牙的大嘴,怪笑着用刀在那两点上不住磨蹭:“尤物,尤物啊,也不枉费我弟兄在这眼泉水边等了两日。虽然没抢到什么东西,有你这小娘子在,也值了。”

  被人用刀贴着衣服在敏感之处,安娘浑身都是鸡皮疙瘩。她一口热血涌起,大叫一声:“爹爹,阿弟,安娘先走一步了!”用尽浑身力气挣脱身后的两个匪徒,心口对着那把直刃刀的刀尖撞去。

  可是,那匪首的武艺本就不错,手猛地一缩,人跃到一边,淫笑:“想死,没那么容易。好歹也得让咱们兄弟快活上两日再说,来人,按住小娘子。老子要让她知道什么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个匪徒扑上来,伸出手正要去钳安娘的咽喉。

  “咻!”一声脆响。

  只见,一支羽箭从他的左侧太阳穴射入,血呼呼的箭头从右额探出来,晶亮地在阳光下闪烁,如同猛兽的獠牙。

  所有人同时愕然转头看去,只见远处大约五十步的一个土坑里站着一个剃光了脑袋,身上穿着圆领古怪衣裳的汉子手中正拉圆了一张搭着长矢的大弓。

  在他身前的地上插着一排白羽。

  “垃圾受死!”


第三章 连珠箭


  是的,射杀这个匪徒之人正是王慎。

  刚才他一交叠到土坑里,惊动那群守着泉水抢劫过往百姓的土匪。正当他要走出去的时候,却不想前面站起来一个女子。

  想来那软妹子应该是误会她暴露身形,被贼人发现。

  在千钧一发之际,王慎忙又勾下身子冷眼旁观,寻思着等土匪抢劫那女孩子之后,自己乘他们不备悄悄逃走。也因为,这一幕他从头看到尾看得囫囵。

  实际上,这事他既不打算管也没有那个能力。可是,眼见着这相貌俊俏的女孩子就要被人蹂躏,王慎心中一口热血涌起。

  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抢过地上干尸的弓,搭上一支箭就朝那个扑向古装小美女的土匪射去。

  在现代社会,王慎是个成功人士,喜欢画画,喜欢军事历史,喜欢体育运动,尤其是骑马和射箭,在他看来,开弓放箭才是男子汉的运动。

  他本不缺钱,买的器械自然精良,请的弓箭教练也是前国家队主力,听说还拿过全运会第六名,当然,学费也不便宜。有良师指导,加上本就嗜好此道。几年下来,百米之内不说例不虚发,上靶当不在话下,要知道一百米之外的箭靶子看起来已经是个小黑点了。

  其实,生在天朝对于军史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私人持有枪械是重罪,玩弩要进看守所吃牢饭,就连收藏冷兵器也的偷偷摸摸不能开锋。

  现代弓、传统弓玩得多了,整天射死靶子总归不过瘾。打猎……现在这山上哪里还有野物。一不小心射到保护动物,一辈子就完了。

  只因为实践的机会实在太少,王慎的手痒的厉害。

  刚才他一冲动,一箭射杀了一个匪徒,心中一呆,有声音在大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当下就有丢掉弓逃跑的心思。

  但是……但是这心中怎么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啊?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脑子里嗡嗡着响,眼前一片血红,身体仿佛已经不受控制。

  “杀杀杀杀,杀人的感觉好爽,实在是太爽了!”

  看到王慎突然站起来,众匪俱是一呆。然后齐齐发出一声喊:“古头儿,老辛被这厮射杀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是一箭射来,正中一个匪徒的胸口。直接射穿他身上的薄皮甲,钉进心脏,只留短短一截尾羽在外面颤个不停。

  那人眼神一白,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

  又有人在喊:“孙二死了,孙二死了,贼子射得好准。”

  话音刚落,第三箭又来,从一个匪人的脖子射入,箭头带着在颈椎骨上摩擦的声音截断大动脉,劲急的人血标出两米,喷了众人一头一脸。

  顿时,土匪们乱成一团。

  隔这这么远的距离,前方土坑里站起来的那个汉子一箭就能收割一条性命。要知道,双方距离大约五十步。看起来好象不远,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黑点,甚至连对方的相貌也看不清楚,更别说准确射中目标了。

  如此射术只能用神乎其技来形容。

  这群匪徒总共六人,转瞬之间就被人射死三个。他们又没有带弓箭,在远程兵器的射程中只能被动挨打。这也正常,在古代,弓手都是一军中最精锐的士卒,至少也得生的牛高马大。若是气力不足,又如何开得了弓?

  而且,训练一个合格的弓箭兵,至少需要三年的工夫。

  这几个贼兵以前都是流民,刚被乱军裹胁的时候能够一人一把刀就算不错了,大多数人都是锄头和木棍。最近一年以来抢劫各地州府,军队的装备才算勉强得到提升,但弓兵这种技术兵的积攒需要很长时间,却不是短期就能练出来的。

  看到王慎拉圆的大弓,看到搭在上面的明晃晃的箭头,所有人的头皮都是一麻,心中冒起一股寒气。

  有人大喊:“古头儿,贼子箭术了得,快走!”

  另外一人则尖锐地叫道:“西军,刘光世的西军精锐。”没错,西军每战以强弓硬弩压阵,也只有那些关中汉子中才能有如此高明的箭手。

  这个时候,王慎的第四箭正指着那个叫古头儿的面颊,听到“刘光世”三个字,一呆,眼前的红色消失不见,他瞬间恢复了清醒:刘光世,刘光世,这名字听起来好生耳熟。

  也因此,这一箭却射偏了,擦着那个古姓匪首的耳朵没入后面的草丛中。

  古头儿显然是一个悍匪,死里逃生,不但不惧,反大吼一声提刀朝王慎扑来:“临敌不过三发,冲上去,冲上去!”

  五十步距离何等之近,只几个起落,古头儿就奔自王慎身前二十步的地方。

  敌人如何凶悍出乎王慎的意料,不过他心中却不惧怕,心中冷笑:“二三十米距离就是打苍蝇,看我在你身上射个透明窟窿!”

  双手一用力,就要拉个满弓。

  可就在这个时候,无力感袭来。

  他臂膀一软,不但没有拉开这张硬弓,反被弓臂的反作用力拉得朝前一个趔趄。眼前突然发黑,有金星闪烁。

  “糟糕,没力气了。”他心中一凉,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手中这把传统弓和现代弓箭俱乐部用来消遣的现代弓不同,是用来打仗杀人的。既然要用来杀人,弓力自然是越强越好。

  以他看来,这把复合蒙古弓至少有七十磅以上。这种力量的弓让一个普通现代人来拉,可以说是要将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但对于古代弓手来说,也不过是堪堪入门。据说,南宋的战神岳飞就能开三石强弓。

  三石,那就是三百斤,也就是三百多磅。俱乐部的定制弓最强的也就九十九磅,除了教练没一人拉得开,可想岳飞岳鹏举的力气大成何等程度。

  王慎平日间开七十磅的弓本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他两天没有喝水。此刻一口气射了五箭,力气已经耗尽了。

  “难道说我王慎今天要死在这里?”

  “贼子受死!”说时迟,那时快。见王慎拉不开弓,古头儿心中狂喜,手中的直刀当头朝王慎砍来。以他的力气,以这把刀的锋利程度,他有信心把这贼秃的脑袋砍成两瓣。

  “草你妈!”眼见着这一刀无论如何也避不过去。王慎一口咬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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