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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朝堂-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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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馄饨,动作雅致的可以入画。很快,青年吃完了,而女子还在吃,青年默默地望了窗外半晌,忽然道“听风,我每年都会来看看,可是十年了,我还是无法想象当时的场景。也许是因为我知道了以后,所以才做不到吧。”转过头青年继续说道”我知道他们后来的反目有多恶心,所以我就无法想象他们草亭结义时脸上的笑容。我不想在本该开心的回忆里她都是不开心的。“

  听出青年话中隐含的痛苦,沈听风的眼中划过一丝不忍,她说道”云朝你的想象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结果如何,伯母在那一刻是自愿的,开心的。“

  ”你说的对。“沈云朝轻笑。没人会想到堂堂的饮烟山庄庄主会穿的如此朴素,然后大清早坐在馄饨店里看草亭。当然,天下首富看的草亭一定不会是普通的草亭。

  ”你说,这天下有多少人知道大周就是在那个草亭开始的。“

  ”史书上可不是这么记载的。“沈听风调侃道

  ”所以我要趁活着,让历史改口。“

  小小的馄饨店在沈云朝说完这句话后忽然变得极静,沈听风在馄饨散发出的雾气后沉默的看着沈云朝。

  ”我陪你。“不是帮,而是陪,这其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前者,是一种利益交换的合作,而后者,则是一种生死相随的承诺。

  …………………………………………………………………………

  同样的冬天在不同的的地方对不同的人意义是不同的,在中原它可以是平民的休息,世家的赏玩,文人的诗词,但在塞北,冬天就意味着死亡。短缺的粮食,精瘦的牛羊,还有肆虐的强盗,淋漓的鲜血,这,才是塞北的冬天。

  在广袤的草原一角,一场激烈的追逐战正在上演。白雪草原,墨马飞驰,墨发和红衣飘扬,女子伏在马背上身体随着马的动作起伏着,好似与马融为了一体,黑红交错,画面美的令人窒息。墨马红衣的前方是数十骑挥舞着染血弯刀的草原强盗,红衣女子凭借精湛的骑术逐渐拉近了两者间的距离,女子抬头,狭长的凤眸中闪过令人心悸的寒芒,只见她翻身挂在马侧,单手抽刀出鞘,然后扔了出去,刀的速度极快,化作一道残影在马匪的马腿间划过,瞬间马腿被切断,鲜血四溅,数匹马哀鸣倒下,将它们的主人狠狠地甩了出去,其余马则被倒下的马绊倒,所有马匪无一例外全部摔到了地上,劫掠来的尚沾着鲜血的皮货钱财散落一地。

  红衣女子从马上一跃而下,马匪杀人如麻倒也悍勇,纷纷举刀劈向女子,女子伸手抓住一个马匪的手腕,五指微曲,捏碎了他的手腕,另一只手夺过他的刀,划过他的颈项,速度之快让他甚至连惨叫都来不及就魂归西天了。女子拿着刀冲进了马匪之中,弯刀相击,火花迸射,红衣翻飞。女子如同飞舞的红蝶,持刀的手臂每一次挥舞都会溅起血花,收去几个马匪的姓名,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只剩红衣女子一个人站在鲜血中,她低头看了看手中已经起卷的弯刀,松手扔掉。

  远处传来迅疾的马蹄声,为首的是一个极美的少年,长眉若柳,身如玉树,皮肤眉眼精致到女子都会嫉妒,简直可以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一个男子能长成这样,也是天下少有。他策马到红衣女子身前,不等马停稳就翻身而下,跑到女子身前几步处,上下打量着女子。

  “你没事吧?没事吧?”气息不稳,额头渗汗,目光中是满的要溢出的关心。任何女子在被一个长相如此出众的男子关心,多少也会表达一下善意,但红衣女子却只是淡淡的撇了他一眼,然后就加入了打扫战场的行列,把男子晾在了身后。周围的人很习惯这个场景,只有少数人同情的看了男子一眼,其余的人该干嘛干嘛。

  “说真的,这么多年我头一次看到有女人这么不买世子的帐。”说话的是一个一脸络腮胡的典型西北大汉,他双手环胸,从外形上看更像是一头熊。他的话是对着自己身边的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人,中年人深有同感的点点头。大汉继续说道”我本来以为她是欲擒故纵,现在看来好像她是真的讨厌世子爷啊。“中年人回答“不是好像而是就是,田彪,看来世子爷是遇到克星了。“

  ”彭明,这还用你说,有眼睛的都知道!“

  在大周的民间流传着一句歌谣”大周有双皇,一在西北一在堂,殻谀讶肭嗖莩ぃ患胛淠苫柿福 �

  吸取前朝乱世的经验,大周不封异姓王,只有一个例外,塞北齐武王严啸,开国将军,手握大周最精锐的十八字王骑。但严啸似乎并不感念朝廷的恩典,他在雁门关部下重兵,严禁朝中属官入境,这么多年只承认了一道旨意。所以他是第一个站在雁门关外接旨的王爷。他是大周的传奇,西北的皇帝,不幸的是他的命很短,有幸的是他有一个同为传奇的妻子。他死之后,他的妻子继任王位,成为大周第一个女王爷,第二个在雁门关外站着接旨的王爷。所以西北是大周的也不是大周的。

  这两个传奇人物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所以在西北只有一个人有资格被称作世子,那就是严啸的独子,未来的齐武王——严昊。

  作为齐武王的继承人,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出外游历,听起来有些不务正业但总比好色淫恶要强,所以当王府里的某人整日忙得要死的时候,他却在外面的青楼里喝酒无聊到靠在窗棂睡着了。但有句俗语说得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黄昏时分,严昊被一阵震耳的欢呼声吵醒,他睡眼惺忪的朝着声源望去,朦胧中有一个红衣女子站在高台上,带着面纱,露出的眉眼如画,神情像是挂在家中的那幅青山烟雨图,远远的,淡淡的,如斯清冷。一抹斜阳落在她的脸上,如一汪泓水般的眸子泛起了金色的波纹,惑人心神。严昊的心忽然强有力的跳动了一下,他的大脑一片轰鸣,瞬间清醒了过来,手下意识地一松,酒洒在了身上,酒壶落在了地上,他自嘲的一笑道”严昊啊严昊,你见过的美丽女子还少吗?又不是第一次,真是丢人。“他不知道的是这只是他丢人的一个开始。

  当他再朝窗外望去,人潮依旧,可是高台上的女子不见了,他愣了一瞬,然后就立刻向外冲去,还被地上的酒壶绊了一下,不管这些,也不管自己凌乱的头发衣服,他一心要去找那个女子,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世子,找人只需一句话的现实。所以,楚寒歌第一次见到活的严昊时,他是衣衫凌乱的从青楼跑出来,披头散发,酒气熏天,脸上全是胭脂印子,活脱脱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

  这就是二人的初遇,很多年后,当严昊再次想起时,总觉得也许这就是命运也说不定,从一开始他就是狼狈的那一方……


第三章 皇甫风云帖(一)


  深夜,沈云朝独自一人坐在书房里,手中拿着半块上等的羊脂白玉,手指无意识的摩挲着,目光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他才长叹一声,幽幽的说道“到了让它回到它真正的主人手中的时候了。”

  正在这时,书房的门被敲响,一个青年在外恭敬的说道“庄主,属下带来了听风阁这个月的所有消息。”沈云朝闻言一边将玉佩放入怀中一边开口道“肖笑啊,进来吧。”随后门被推开,一个身穿青锻棉服的圆脸青年走了进来,人如其名,笑意融融,肖笑眉眼弯弯,酒窝深现,看起来十分的可爱。

  “什么事这么开心啊。”沈云朝淡笑问道。肖笑将匣子放到案几上,拱手回道“此次入建康,我与哥哥久别重逢,见他安好,心里自然欢喜。”沈云朝点点头,打开匣子,拿出了几本册子,开始低头翻阅。肖笑见状,则熟练的将屋中的火盆移到沈云朝身边,沈云朝每看过一页就会撕下,然后扔进火盆。他手眼动作不停,一边问起了肖笑

  “建康局势开始紧张了,陆桓选好了吗?”

  肖笑点头道“选好了,陆大哥说他看好端王。”沈云朝在听到端王这两个字的时候,手上的动作微微顿了一下,他抬起头,面无表情的说道“端王不合适,只可借势。原话传回去。”说完后,就继续低头看情报,虽然沈云朝经常面无表情,但就以肖笑常年随侍在沈云朝身边对他的了解来看,沈云朝刚刚绝对是生气了。肖笑眨巴眨巴眼,虽然好好奇这其中的缘由,但他还是明智的选择了不问。

  “那个,庄主,陆大哥说消息他已经收到了,计划正在按部就班的进行。”

  “知道了。让他自己小心点儿。”

  这时,屋外传来了一个老者的声音,悠长浑厚,全然不似普通老人的气短沙哑。老人扣门,道“云朝,阿公有事与你商讨。”听到老人的声音,肖笑瞬间全身僵硬,沈云朝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啊公有这么可怕吗。”

  肖笑苦着脸回道“您又不是不知道,陆老见我一次就骂我一次”

  “这点出息。阿公进来便是,不必拘礼。”

  “你贵为一庄之主,我若直接推门而入,成何体统。”老人推门而入,一袭灰衣单衫,卷曲的银发披散在脑后,沟壑纵横的脸上依稀可见年轻时的俊朗不凡。肖笑连忙起来行礼,老人随意的挥挥手打断了肖笑还未说出口的问候。

  “阿公找我何事?”

  “我刚从听风阁回来,金羽棋被收了回来,你曾答应过阿公等金羽棋收回来你就会告诉阿公它到底被你用来做了什么。”沈云朝点点头,拢了拢有些下滑的裘衣,微笑道“下战帖啊。风云帖。”风云帖,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生死贴,不能回拒,必出生死。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喽,既然决定要与他抗衡,作为对对手的尊敬,战帖是必须的,至于劳烦您送的那两船东西,我是当作见面礼的。”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问道“是谁?”

  “皇甫雄飞。”

  清浊化归水自流,

  寒山皇甫天罡决。

  塞北雪拂三清面,

  西楚黄沙镇狱闻。

  江湖上流传的这首诗所描绘的就是江湖上的四大门派,化归门,寒山皇甫,塞北三清,西楚镇狱寺。其中三清与镇狱寺都是隐世的道佛门派,极少参与武林事务,所以江湖基本上就是在化归王家,寒山皇甫家的掌控之中。而沈云朝口中的皇甫雄飞就是皇甫家的家主。

  “皇甫老儿欠的已经到了该还的时候了。”

  “所以,近年来江湖上传闻皇甫雄飞掳掠强娶多名掌门之女的事,是出于你的手笔了。”

  沈云朝拿起拨火棍将火盆中的火挑的更加旺盛,说道“不是传闻,而是确有其事。”

  “这不可能,皇甫老儿再糊涂也不会做出这等会令皇甫家身败名裂的事。”

  “阿公,人的欲望就像这盆中的火,加几块炭,再拨一拨,就会旺盛的。皇甫雄飞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也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光凭着依附锦衣司是不可能壮大皇甫家的,在这个尘世中,只有力量才是真实的。成德十五年,皇甫家奉命剿灭江南的合欢宗,一场大火,合欢宗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乌有。所以说,我最喜欢聪明人,闻弦歌而知雅意,省了我许多功夫。一枚可以号令听风阁的金羽棋,半部合欢宗的秘籍,几个逃脱的漏网之鱼,就足矣。”半部秘籍助他提高武功,金羽棋给他提供消息,漏网之鱼则是作为最后的诱饵收回金羽棋,抹去听风阁的痕迹。老人的脑海中浮现了四个字“滴水不漏。”

  “半部秘籍只能助他一时,五年之内没有另外半部,他的武功就会退回之前的境界。人或许可以忍受从未拥有,但却很少有人可以接受拥有后的失去,这会让人疯狂,人一旦陷入这种境地就很难自拔,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沈云朝说到这,停了下来。老人闻言深深的看了一眼面色平淡的沈云朝,沈云朝似是没注意到老人的注视继续说道”最后,他会从合欢宗旧人那里得知最后的办法是与自己的血亲双修。“

  老人震惊的站了起来,厉声道”安,云朝,你怎么能这样做,乱伦双修,简直胡闹!皇甫雄飞怎么会信这么荒唐的事,他若是做了,皇甫家就毁了,他难道不知道吗!?“

  “他不知道。”面对老人的怒火,沈云朝依旧不慌不忙。

  “他怎么会不……”老人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金羽棋”没错,拥有江湖第一的情报组织听风阁的信物,皇甫雄飞理所当然的会去听风阁打探消息,就算他不去,以沈云朝的手段他也会被逼着去。他自以为从听风阁得到了他想要的所有消息,殊不知他所有的消息都是沈云朝希望他知道的。

  老人站着,脸上的表情十分难看,而沈云朝云淡风轻的坐着一点解释的意思都没有,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凝滞。忽然,一个有些弱弱的声音打破了沉凝的气氛,只见肖笑小心翼翼的开口道“陆老,其实这件事您不应该怪庄主。”

  陆择淡淡的瞥了肖笑一眼“说。”肖笑强忍住夺门而出的冲动,咽了咽口水说道“其实当初庄主吩咐我们将秘籍和金羽棋送到皇甫雄飞手中后就再没过问过这件事了,皇甫雄飞之所以会有今天是他自己选的,不能怪庄主。”

  “武功没长进,溜须拍马倒是长进不少!”陆择一瞪眼,肖笑立刻就双手捂嘴拼命的摇头,表示自己不会再多嘴。陆择看肖笑的这份摸样又好气又好笑,陆择心想肖笑还是单纯,以沈云朝的手段既然作出了部署就必然是要一击即中,他如此了解皇甫雄飞的性格,料定他会进入圈套,又何须再关注。

  “肖笑,你先出去。”听到沈云朝的话,已经吓成小白兔的肖笑立刻就窜了出去,带起一阵风。所以所有功夫里肖笑只有轻功是最拿手的,因为总要派上用场,熟练得很。

  “阿公打算一直站着吗?”陆择听到沈云朝这话才反应过来自己还站着,他立刻坐下。沈云朝起身倒了一杯茶,双手捧着递给了陆择,看陆择接过,沈云朝笑道“我以为阿公是真的生我气了。”

  “我是很生气,但不是因为你对付皇甫雄飞,他该死,阿公只是不明白你为何要这么做,你大可以杀了他。”

  “是人就逃不过一死,活着比死更痛苦,这是他们教会我的道理,但我已经不想再看见这些令人作呕的脸了,所以他们就要死,但我如何能太便宜他们,就算是死也需得是一身骂名,遗臭万年,令子孙蒙羞。”沈云朝的神情变得异常冷峻,他抬手将手中的册子扔进了火盆,火焰窜起,在他的眼中跳跃。

  “我要皇甫家的人给皇甫家发一张风云帖。”陆择再次震惊了,他知道如果皇甫家真的给自家的家主发了风云帖,那么不论输赢,皇甫家的脸都丢尽了。

  “怎么可能?!皇甫家有谁敢这么做!再者,锦衣司也不会坐视皇甫家丢人。”

  “有的,只不过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久到很多人以为皇甫家就只有那三个没用的庸才。至于锦衣司那里,我已经让陆桓处理了。”

  “你说的难道是………………”

  沈云朝笑了笑,没有回答,他望向西北的方向,那是一片浓墨般的漆黑,不见一丝星光。良久,陆择听到沈云朝轻轻的说了三个字

  “可惜了。”


第四章 皇甫风云帖(二)


  锦衣督武,侠客朝堂。锦衣司,督武堂,两个由江湖人士组成的大周王朝最锋锐的爪牙,自出现伊始就一直如同悬在江湖豪客头顶的一把尖刀,如影随形,随时会落下。它们用短短二十年的时间教会了江湖人什么是规矩。大周王谕就是规矩,而对于违反规矩的,消失就是他们唯一的结果。

  锦衣司独立于六部之外,直承皇命,监察百官,江湖。编制独特,人员皆来自江湖,草莽布衣,转瞬便是朝堂兵吏,锦衣加身,他们往往身世简单,无家族势力,但却武功卓绝,杀人不眨眼。而一旦命令发出,办案期间任何官员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阻拦,违者一律同罪,所以大周武者皆畏其如狮虎猛兽,唯恐避之不及。然而,事实上在大周凶名最盛的并不是锦衣司而是督武堂,因为锦衣司再恐怖,它毕竟也只有一个,在建康,人数不过数百,但是督武堂不同,它专司监视一切与武有关的事情,每一处县城皆有它的分堂,它更靠近百姓,再加上锦衣司行动总是迅速干净,每每在夜里动手,督武堂则更喜欢白日抓人,被抓之人皆是有去无回,两相对比,高下立判。但有一样,它们是一样的,那就是但凡是锦衣司或者督武堂过问的案子,地方官员是绝对不敢有丝毫干预违抗。

  这是一个边陲小镇,与西北只隔了一座山的距离,夜色中,一人一马在飞速的疾驰在陡峻的山路间,在山间的一处高地上马匹缓缓地停了下来,这里很高足以看到山下那个百人小镇的全貌,马上的人披着全黑的斗篷,身形看起来十分的健硕,他透过斗笠的缝隙看向小镇,一片漆黑,是的,没有一丝的光亮。这很不正常,通常夜里人家会灭灯节省油费,但西北不比内陆,西北有狼,所以就算再穷,哪怕是制作火把,西北人都会让自己的门前有光亮用于驱狼。可是现在,小镇一片漆黑,马上的人借着月光才勉强可以辨别出小镇的轮廓。一阵凉风吹来,凉爽中夹杂着浓浓的血腥味和焦糊味,马上的人心中顿时生出了不祥的预感。他立时拍马向小镇奔去,越靠近血腥味越浓厚,等他到了镇口,铺天盖地的血腥味和烟味争先恐后的向他的鼻子里钻去,他皱眉捂鼻,翻身下马。站在镇口,他闭眼,双手手心朝上缓缓抬起,一股气流在他的掌中缓缓集聚,待提到胸口,他平举将气流推出,气流离开手掌扩散成圆弧状,像一阵风吹拂过整个小镇。

  在江湖上有一套不成文的武功等级评价,金刚境以下不分年龄皆是后辈算不得习武有成,习武有成者,带金刚境在内一共八境,分别是金刚境,凝脉境,生实境,化虚境,铸形境,入玄境,线天境,登临境,每一境又分上中下三等。不同的境界有不同的标志,比如金刚境就是以西楚镇狱寺的绝学金刚法身命名的,顾名思义,即是武者皮肉可挡普通刀剑者。江湖近年式微,铸形境便已是一等一的高手可立一派,而马上男子刚刚露的一手,内力出体,化为气流,这就是化虚境的标志,也就是说他的武功是相当不弱的。

  过了片刻,他缓缓睁开双眼,眼中划过震惊与不忍,”竟是真的,没有一丝的生气了。“虽然早已在心里猜到了,但真的证实了,男子心里还是十分的难过和愤怒,不知是谁下手如此歹毒。他走进镇子,房屋倒塌,又被大火烧过,一片狼藉,只是夜色浓厚无法看清血渍,但看着废墟间一具具焦糊的尸体,男子也知道这是地狱一般的景象,走到小镇尽头,男子心里觉得如此残暴的手段一定是土匪所为,只可惜自己有要事在身,不能即刻为这些枉死的百姓报仇,男子决定要连夜赶路到下一个城镇,报官处理,待到自己事情完毕,如果官府无法解决,他便会亲自出手。

  ”诸位,在下路过此地,见此人间惨剧,心中自是不平,理当帮诸位入土为安,报仇雪恨,只是在下尚有要事在身无法耽搁,所以在下会先请官府处理,假使官府无法处理恶首,那么届时在下自会为诸位讨回公道。“

  男子说完便准备离开,正在此时,一缕月光透过乌云泄了下来,正落在男子正前方的一根横梁之上,在月光的照射下,横梁上的一道刻痕清晰的出现在男子的眼中。男子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便是震惊,他双目瞪圆,急奔到横梁之前想要看个仔细,可这时月光消失了,男子连忙从怀中掏出火石,随手抓了一大把枯草,聚在一燃。枯草易燃,火焰极亮,但只有一瞬,可这已然足够。江湖上许多武功都是独一无二的,留下的痕迹自然也是如此,虽然被火烧过,虽然只有一瞬,但男子确实已经认出了留下这道剑痕的武功。枯草明火渐熄将男子痛苦的神情交托给了黑暗。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您?“

  …………………………………………

  一个被官府判为土匪屠镇的小镇除了会让邻镇紧张个十天半个月以外,在这偌大的江湖甚至激不起一丝波澜,超过十里就鲜少有人谈论了。更何况是千里之遥的逢生城,逢生城位于险峻的寒山脚下,传说是寒山皇甫家的祖辈遭人追杀到此绝地,三面环山,本以为必死无疑可谁知山上忽然滚落了许多巨石砸死了追杀者,皇甫家的祖辈得救后便在此处隐居了下来,还建立一座山神庙感谢山神的搭救之恩,随着皇甫家在江湖上的名声渐响,加上寒山盛产药石,渐渐的寒山脚下便形成了一座城,取绝处逢生之意,名为逢生城。

  街角一处茶摊,一个布衣草鞋,头戴斗笠的男子一边小口咬着手中的馒头一边看着另一只手中的纸张,这张纸是一张官府告示,他在路上已经看过无数次了,可是现在他还是很仔细的一字一句的看,说到底是不愿意相信这纸上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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