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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3-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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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猪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就是这棵大树的职业。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麦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得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才。“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縯在春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縯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活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有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縯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縯选中了绿林军。刘縯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縯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浅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的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呢?

好吧,其实严格上来说,刘秀现在并不是商人,而是个执政者。

刘縯屡战屡胜,在军中拥有着越来越高的名声。绿林军的将领们为了压制刘縯的风头,便联名推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氏子弟刘玄当皇帝。这刘玄算起来还是刘縯他们的族兄,原来只是个属官,这样没有根基没有实力的皇帝,最适合在高高的位置上当傀儡。

刘縯顾全大局,不得不同意拥戴刘玄为帝,改元为更始元年,称更始帝。

刘秀隐约中看出事态的发展不对,可他暂时也无力回天。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实力远远不够,否则他完全可以推举他大哥为帝,而并不是落到这样被动的下场。至此,刘秀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才华,在昆阳之战中,仅以一万人便战胜了四十二万人的新朝大军,震慑天下。

这次昆阳大捷,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改变了官军和起义军的实力对比。而造成这样结果的刘秀,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与此同时,刘縯攻克了新朝政权重兵把守的宛城,随即让更始帝迁都宛城。

“你大哥危险了。”珠儿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便如此定论道。

刘秀脸色铁青,他和大哥还是头一次分开行动,他负责昆阳守卫,而大哥则负责进攻宛城,本打着遥相呼应互相扶持的念头,结果他大哥并没有改掉自己锋芒必露的性格,现在如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必定会引来绿林军各利益集团的敌视。

“呐……你会怎么决断呢?”珠儿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刘秀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这就去宛城。”

珠儿挑了挑眉,有些诧异:“你刚守住昆阳,不平定军心吗?”

刘秀拨动着手中的算盘珠,淡淡地回道:“你曾说过,有舍就有得,在我心中,大哥是永远不会舍弃的那一个。”

珠儿被他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话语,说得微微怔神。

在他以前生命里遇到过的主人的概念里,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深爱的女子,自己的身家,亲戚朋友……甚至连帮助他们的自己……

珠儿知道刘秀肯定也是清楚的,只要刘縯存在,就没有刘秀的上升空间,刘縯那个人天生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刘秀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之下、难道他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依旧能维持他的本心不变吗?

偏偏一直都和刘秀相处的她,却能确定他说的都是真话,绝对没有任何虚伪。

看着英武俊朗的刘秀,珠儿忽然觉得他非常的可靠,拥有着可以让人信任的气质,这样能文能武玉树临风的男子,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拥有他呢?

珠儿的心很乱,一直隐藏在心中的萌芽开始如雨后的春笋般冒了出来,让她措不及防。

只是她没有来得及细想,一个噩耗瞬间到来。

当刘秀得知自家大哥刘縯被杀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可以接受大哥在战场上马革裹尸,但绝对不能接受这样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的结果。什么抗旨不尊?他绝对不相信!

珠儿半倚在榻上,合上手里的书,嘲讽道:“愚蠢,良弓藏,走狗烹是没错,可这还没飞鸟尽,狡兔死呢!那刘玄实在是太愚蠢了。”而且动手也太快了,珠儿看着刘秀已经整理好的行装,后者刚要启程去宛城。

刘秀死死地撑住额角,强迫自己悲痛欲绝的头脑开始思考,他确实是高估了刘玄,以为他会利用大哥打完天下再做计较,所以他才每太防备。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下手了。他就不怕手下的人心寒吗?

“你打算怎么做?鼓动手下人脱离更始帝,拉大旗单干?”珠儿眯了眯杏目,看着刘秀俊逸的侧脸思索着。一转眼,她已经在这个男人身边十二年了,对方也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知为何,珠儿忽然有些走神,刘秀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身边依旧没有一个女人……

刘秀低垂着头,锁紧了眉头,喃喃自语道:“我需要……好好想想……”

珠儿把脑海中的胡思乱想再次压了下去,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候。

刘秀最后选择了虚与委蛇。

他立刻便赶回了宛城,主动放弃手里的军队,与刘縯划清界限,没有丝毫丧兄之痛,也没又给兄长戴孝之意,终日饮酒作乐,不参与政事,还声称昆阳之战都是他的属下功劳,甚至还主动宣称“是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执金吾,位同九卿,是守卫京师的最高统帅,刘秀表达自己的雄心仅此而已,阴丽华则是新野有名的美女,刘秀公开地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心。

只是,没有人,能明白当他说出这两句话时的酸涩心情。

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的。

这个道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领悟。

珠儿把他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虽然表面在外饮酒荒唐,,可是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沾荤腥,每日醒来,枕头上都泪痕斑斑,那名叫阴丽华的女子,美貌自然是有的,可刘秀看中的,是她显赫的家世。

阴氏家族乃春秋名相管仲之后,秦末汉初,阴家举族迁到了新野。而且阴氏家族不但出身显赫,还是当地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地位和财产几乎可以与分封的诸侯王相提并论。

珠儿知道,刘秀这是在为他自己找靠山,虽然刘秀是刘邦的九世孙,可没有任何根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农夫而已。

果然,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是可以当作交易的筹码。

珠儿默默感叹,一边暗赞自己又培养出来一个绝顶商人,一边却又黯然遗憾。

这世上,果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只是这阴丽华,恐怕也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舍不得离开吗?”如果刘秀没有在忙绿求亲的话,见此情景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时出现在他房间里的,正是当年那个年轻的摊主。十二年过去了,面容居然还是如那日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有什么舍不得的?”珠儿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是我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商人,把自己拥有的东西,舍出去,换回更值得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拿去换,连自己的亲人,婚姻,生命……”

珠儿剩下的话语,并没有说出口。

这样下去,如果有一天,形势所迫,那么他和之前的那两任主人一样,是不是也要把她也换出去呢?

又或者,他根本是不想看到他娶妻生子吧……

那摊主伸手把算盘拿了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勾唇一笑道:“你说,若是我把你拿去跟他换传国玉玺和氏璧,你说他会不会换呢?”

珠儿瞥他一眼,冷哼一声道:“还是别去试了,我不想知道答案……”

“其实,你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不是吗?”摊主淡淡笑道,把算盘揣入怀中,施施然得推门离去。

更始元年六月,刘秀娶阴丽华为妻。

更始元年九月,刘秀送阴丽华回新野,只身前往洛阳,打算收复河北之地。

更始二年正月,刘秀为了联手真定王,仅在迎娶阴丽华为妻半年之后,发书休妻为妾迎娶真定郭氏贵女郭圣通。

更始三年,也就是公元25年,已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的刘秀在众将拥戴下,在河北邺城以南的千秋亭登基称帝,改元建武元年,仍以“汉”为国号,史称后汉或东汉。

至此,拉开了东汉王朝的大幕……

公元2012年。

“咦?也就是说,这个算盘其实是汉光武帝的?”医生大惊,长长的兔子耳朵来回抖动着,“而且里面还睡着一个绝世大美女?这样你都肯埋下去?”

重点其实是后面那一句吗?老板勾起唇轻笑道:“没事,反正她都沉睡了两千年了,继续换到地下去睡也没有什么差别。”等阵法破解之后,再把她挖出来也无妨,更何况,在这两千年里,珠儿一次都没有醒来,老板倒是很想把她扔了去,看看她是否还能醒过来。

“……”医生不甘心地抖了抖长耳朵,轻哼道,“话说,刘秀这个家伙,其实真的很逆天啊!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当了皇帝,而且登基之后,连一个功臣都没诛杀也没削减过,平衡之道玩的那叫一个好啊!看来还是珠儿教得好,用商人的智慧来当皇帝,啧啧!这是励志小说吧!”

老板没搭理医生的亢奋吐槽,只是挑了挑眉,瞥了眼藏在兔子玩偶后面的IPAD,上面的页面显示的是刘秀的生平。

医生干咳了两声,把身后的IPAD关掉,又把电容笔插到自己的玩偶肚兜里,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道:“不过算起来,老板你占了刘秀的便宜啊!后来默不作声地拿走了人家心爱的算盘,这是欺负人吧?”

老板把算盘珠一颗一颗擦拭干净,淡淡道:“我是遵从了珠儿的意志,她想要离开,我便带她离开。至于刘秀那里,我留下了几两黄金,应是抵了他那枚金错刀的价值,他不会亏了的。”

“……”医生可以想象,当年刘秀遍寻不到定盘珠的时候,看到那几两黄金,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老板轻抚着那颗不能拨动的定盘珠,陷人了沉思。

其实当年的那个问题答案,他和珠儿都知道。

别说是传国玉玺和氏璧,就算是帝位,刘秀也是肯与之交换的。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珠儿终究是难以陪他白头到老,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注定是殊途……

老板垂下眼帘,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取舍么……”

第六章哑舍·虎骨韘

亚当个夏娃虽然偷吃了禁果,最后却诞生了人类,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宋越从迷糊之间清醒了过来,顿时觉得脑后剧痛,过了好半晌才回过来神。怎么回事?他不是被车撞了吗?难道说是被送到医院了?宋越看着视线里一片的白色,扶着脑袋勉强坐了起来。他记得他去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在回来的路上一辆面包车闯了红灯迎面冲来,他躲闪不及,脑海中最后听到的便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围观者的尖叫声。

试着感受了一下身体各处,宋越发现自己还是幸运的,除了脑后的痛楚外,其他地方没有异状。看来只是摔倒在地而已,不幸中的万幸。‘醒了?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病床的一侧响起,吓了宋越一跳。他反射性的转头过去'却因为头转得有些过快,脑袋又是一阵阵晕眩,眼前一片雪花点,好半晌才能看清对方。

可是等他看清这人是谁时,又了震惊一把,嘴唇抖了一下,那声‘秦总’淹没在唇边。他这一开口,才发现喉咙就像是被砂纸磨过一般,嘶哑得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宋越这是才发现他所在的是一个单人病房,目测就是住一天要1000+的那种奢华套间。从小一直很平民的他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心想难道是撞了他的那辆面包车的司机很有钱吗?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在他身边陪护的是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总裁秦默?

秦默是他们这一行内公认的指标性人物,不到三十岁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人脉遍及各个行业,在业内颇有人气。秦氏和那些老牌事务所不一样,向来喜欢吸纳新丁,所以宋越在取得律师资格证之后,便去了那里面试,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被撞了之后一睁眼就看到秦默。按理说还不应该算作秦默的员工吧?而且他发生意外的十字路口离秦氏律师事务所也挺远……

宋越表示对这样的目光非常有压力,但还是打起精神回答了医生的问题。不一会儿,病房里居然还进来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宋越就这么忍着头疼,看着秦默和那两个警察交涉,那三人严肃的表情,都让宋越感觉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车祸。护士小姐给宋越挂了一瓶点滴,医生也安排了几项检查,等宋越再次回到病房之后,发现那两个警察已经走了,秦默正一脸凝重的坐在病房中等着他,而抬头向他望来的第一句话便是:“你究竟是谁?”

“宋越。”宋越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毫无迟疑地回答道。他回想了一下之前两人的对话,不禁哑然失笑道,“秦总,你不会认为我出个车祸就被人穿越了吧?”“你认识我?”秦默颇有些意外的扬起了眉。宋越觉得有些尴尬,他今天刚被秦默面试完,这秦大少爷不会是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把他给忘了吧?不过面对秦默X光扫射一样的视线,宋越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我今天刚去过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过,自然是认识你的。”“面试?”秦默闻言一怔,盯着宋越像是在想一个未解的难题,班上之后才苦笑道,“你以为今天是几几年?”

“不是2008年吗?”宋越觉得秦大少爷的问题很无语,也很不适应对方和他像是和朋友说话一样的态度。他还明明白白的记得几个小时前的面试中,秦默那一脸面瘫的严肃表情。秦默一言不发,从床头拿起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放在他面前。宋越默默嘀咕不愧是有钱人,用的着手机丫的好先进啊!居然是触摸屏的?他以为他前些天买的诺基亚N85已经是最先进的了呢!结果这腹诽刚进行了一半就卡壳了宋越目瞪口呆的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日期显示,2012年?!有没有搞错!

宋越瞠目结舌,秦默无言以对。医生很快又被呼叫回来,又对宋越做了一些繁琐的检查,然后确诊他得的是心因性失忆症。这种失忆症是因为脑部受创,而导致患者只限于对某段时间的事情不能忘记,就是只记得旧事忘记现在的。很明显,宋越就是一下子忘记4年的事情。

但对于宋越来说,他好像只是睡了一觉,再一睁开眼睛,四年就过去了。北京奥运会没看到,南非世界杯也直接被剧透了西班牙夺冠,好像这一年年末就是世界末日了……这些都不要紧,宋越低头有些生疏的摆弄着手里的iPhone4s,才知道这先进的触摸屏苹果手机居然是他自己用的。电话薄里的那些人名有大半都不认识,宋越的心底升起一股恐慌。就好象是有人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占用了他的身体生活了四年。“医生说你可以出院了,脑部并没有明显的淤血或者创伤,他建议你最好是回到熟悉的环境,有助于你找回记忆。”秦默一边跟宋越交代,一边掏出手机吩咐助理给宋越办出院手续。

熟悉的环境?父母都在老家,在这个城市,他只有一个和朋友合租的房子,但他觉得四年后的自己,还住在那个合租房有点不太可能。因为他发现秦默递过来的西装上衣,牌子是很有名的一个,在大商场最明显的一个专柜售卖。这样的一套西装,就能顶他那间合租房几个月的房租。低头确定了自己身上穿的裤子和上衣确实是一套,宋越才战战兢兢地穿在了身上,越发觉得有种不真实感。醒来有一阵了,后脑因为输了一管镇痛剂也不那么痛了。宋越跟着秦默走出医院,在到了大门口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看了眼镜子里反射的自己。

的确是他的脸没错,四年并不是太长,他现在看起来,和当年大学刚毕业时的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不管发型还是身上的衣服,都给人一种在社会上历练过的成熟感觉。宋越觉得,现在这样的他,如果表情坚毅严肃一些的话,倒是和秦默很相似……坐上秦默的宝马车,宋越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结果秦默直接一句话就给他砸晕了。“别看了,这是你的车。”秦默眼角余光瞥见宋越僵硬的表情,会错了意,建议道,“还是你来开?”

宋越立刻摇头,他记得自己是没驾照的。当然,他的记忆是不完全的,那就说明在这四年时间他不仅考了驾照,还买了台宝马?

上帝啊!他知道律师会赚的很多,可是哪个律师在最开始的初级时期不是做助手被压榨?他究竟做了什么忐忑的坐在副驾驶座上,宋越看着车窗外的城市,发觉四年的时间,这个城市也变得逐渐陌生起来,许多没见过的高楼大厦代替了之前的房屋,车辆拥挤不堪,他们很快就被塞在了路上。秦默好像很熟悉这样的堵车,心平气和的跟随着前面的车流一点点的向前挪动。宋越忽然想起他刚清醒时秦默说的话,摸着隐隐作痛的后脑迟疑地问道:“我这伤……是被人打的?”“是的,当时你正在和我通话讲手头接的案子。”秦默握着方向盘的手微不可查地紧了紧,尽量地压抑着胸中的怒火。宋越沉默了下来,他知道律师很容易得罪人,但这件事发生在自己头上,就不是那么容易一笑置之的了。他勉强地扯了扯嘴角笑道:“看来对方只是要给我个警告,否则也不会挑我打电话的时候动手。”

秦默紧绷的手放松了下来,很满意宋越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他冷静清醒的头脑并未一同失去:“你现在家休息几天吧,等恢复了再来上班。”“不用,明天我就去上班,这样我也休息不好。”宋越觉得让他就这样在家里呆着什么也不做,肯定会疯掉的,“而且医生不是说让我到熟悉的环境恢复记忆吗?我觉得这四年里,我肯定是在事务所的时间远超过在家里。”这是一句所有老板都喜欢听的话,即使秦默现在心情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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