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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我诡老公呢-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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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渊,凤渊!”我想眨眼睛,让自己看的清楚一点,却忘了鱼是不会眨眼睛的。只能徒劳的继续用那古怪的,不成调的声音,迫切的喊着这个日思夜想的名字:“凤渊,凤渊……”

这回,估计连老天爷都被我的诚意感动了。仅仅几秒钟之隔,视线又重新变得清晰起来。依然是之前的场景,河水,堤岸。不过和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次站在岸边的人,已经变成了我所熟悉的模样:

墨蓝色的一袭锦缎华袍,衣袂翩翩。修长匀称的身影,迎风而立。及腰的黑色长发,有几缕被风吹到了白皙的脸庞上,黑白对比间,更是让天地颜色尽失。而那双标志性的,好似星光坠落的美眸,依旧深邃如幽潭。此刻正微眯着,略带一丝戏谑的望着远处。如同山脊梁一样挺的鼻梁下,刀刻似的薄唇,向一侧勾起着,仿佛是为了配合那一丝戏谑,带着无尽的悱恻。

是凤渊,这才是我熟悉的凤渊!我怔怔的盯着他看了几秒之后,身体快于大脑,尾巴已经用力一甩,一个躬身越出了水面。

因为我闹出的动静不小,原本在望着远处的凤渊,听到声音后,略带狐疑的转过头朝我看过来。

“凤……”然而还没来得及高兴,只听“哗啦”一声,我又再度掉回了了水里。关键时刻,老是掉链子!我忿忿的用鱼鳍垂了几下自己的肚皮,别提多沮丧。

可随后,又意识到了一个令我更沮丧的问题……就算我能够离开水面又如何,我他妈现在已经变成一条鱼了呀,一条鱼!难不成还指望凤渊能认出我来吗?就算他认出我,他会愿意跟一条鱼过日子吗?别逗了!

“呵!”就在我觉得生无可恋的时候,水边的岸上传来了一声愉悦的轻笑。

紧跟着,不断晃动的水面,倒映下来一张美的不可方物的脸。那双我朝思夜想的双眸,正一顺不顺的看着我,里面满是我再熟悉不过的狭促:“小东西,岸上有什么好看的,把你急成这样?”

没错,就是这个声音,就是这个眼神,就是这个人的所有的一切!

我感觉鼻子酸得很,眼眶胀的厉害,胸腔疼的发紧,却只能一眨也不能眨的看着他。役休豆才。

因为我又忘了,鱼在水里,是流不出眼泪的……

九十、取名

我呆呆的望着近在咫尺,又遥不可及的人,嘴巴努力的开开合合,再次从喉咙里发出了锯木头一般,怪异又刺耳的声音:“凤,渊……”

在听到这两个字的一瞬间。原本双眸微眯的人。脸上顿时闪过一丝明显的诧异,但很快,又泯灭在了唇边慵懒的笑意里,发出一声轻挑的低叹:“稀奇。”

这口吻,就跟发现自己家养的狗,某一天突然会买菜,生火,做饭。还能兼职当保姆了一样。既觉得新鲜,又透着十足的漠然。

是啊。我赞同的摆了摆鱼尾……我也觉得稀奇,为什么身体变成了鲤鱼,却还保存着人的思想。这也就算了,可偏偏,还清晰的记得,关于眼前这个人的一切。这可不是天底下,最稀奇的事了么?

“你这个小东西,倒还挺机灵。”凤渊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俯着身,居高临下看着我,狭长的眼角微挑着,又似乎在暗自思索,“既然你知道我的名字。那么……”

说到这里,他重新直起身,眸光从我的身上移到了河岸边,一株正红的如火如荼的枫树上,唇边的笑意就更甚了:“礼尚往来,不如我帮你取一个名字,如何?”

我默默的翻了个白眼,透过水面看着他。暗想:我他妈变成这个样子,又不是为了给你来取名字的,我自己有名字,谁稀罕你取了!

正在腹诽,耳边就传来了一声低迷的轻笑:“看你一身红装,跟这枫叶似的,不如就叫红叶吧。”

“你喜欢么,小红叶?”

几乎是同时,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脑袋“砰……”的一下就炸开了:红叶,小红叶?这个我听过不止一次的名字,为什么此刻变成了我的名字?不仅如此,还是凤渊亲口帮我取的!

惊疑不定间,我一下子想到了曾经做过的,那个诡异的梦。和梦里那个惊艳的,穿着红衣服,也同样叫做小红叶的女孩。

我是彻底糊涂了,自己现在到底是人还是鱼,是小红叶,还是叶小鱼?又或者说,我和那个红衣女孩,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渊源?为什么,我的心里总隐隐感觉到,两人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看你这副呆样,似乎对自己的新名字很满意。”一晃神的功夫,眼前的河水就被凤渊用指骨分明的手,撩起了一连串晶莹剔透的水珠。随后,也不等我反应,那常年带着冷意的指尖,就在我的鼻子上,若有似无的轻轻戳了一下。

像是触碰到了某个隐秘的开关一般,这个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突然让河里的水瞬间变成了一片刺目的猩红。如岸边那株如火如荼的枫树,又像我自己身上被朱砂浸染过的鳞片。前一秒,我的眼睛还看着凤渊白皙的指尖,后一秒,就只剩下了令人惴惴不安的血色。

我惊恐的张大了嘴巴,想对岸上的人呼救,让他带我走,离开这里。可是我发现,这个节骨眼上,自己又发不出声了。紧跟着,视线再度模糊起来。

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此刻的岸上蓦地蔓延开来一片嗜血的红光,耳边传来尖锐的呼救声,和期期艾艾的求饶声。还有凤渊依然停留在我身上的,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目光……执着,留恋,懊悔,孤独,和凄冷。好像都有,又好像都不是。

终于,那猩红的河水,还是灌进了我的眼底。在失去交集前的最后一秒,我用尽全力,朝凤渊伸出了短小而单薄的鱼鳍。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明知道没有任何意义,可还是控制不住,想要去抚平他紧蹙的眉头。和揩去他,从那星光一般的双眸里,溢出来的水珠。

“呼!”我喘出一大口粗气,再度睁开眼睛醒过来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伸出手,将自己上下摸索了一遍。随即抹了把冷汗,一颗悬着的心顿时落回到了肚子里:还好还好,不过是个噩梦,我还是一个人,没有变成一条鱼!

跟着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还躺在山上的那块空地上。只是和昨晚不同,此刻天色已经大亮,明晃晃的太阳照在头顶上,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与此同时注意到,这里除了我一个人以外,刘玲和她找来的那四个哥哥,全都跟水蒸气似的,集体失踪了。

我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一件从来没有见过的浅灰色外套,以及完全愈合的下巴,和被荆棘划破已经恢复如初的皮肤,怔怔的垂下了眼睑。

即便心里隐约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可还是会忍不住想要得到一个肯定确切的答案……昨晚赶来救我的人,是凤渊吗?既然来了,又为什么不肯见我?

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在我这样不堪的情况下,都能狠心丢下我?也许……我想一定是有比这个,更为严重的事情,在困扰着他吧?

我双手撑着地,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像个丢了三魂七魄的行尸走肉,脑子里来来回回只有这几个问题。也无瑕去顾及刘玲和她的几个哥哥究竟去了哪里,现在怎么样,是死还是活。

就在浑浑噩噩,无意识的往山下走的时候,脚底下突然踩到了一个质地有些柔软的东西。回过神,低头一看,原本像死了一样的心,顿时就“砰砰砰”的跳动起来。役休讽号。

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伸出去的手在抑制不住的发颤,视线却落在那样东西上,无论如何也挪不开:一只墨黑色的,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修饰的,男士折叠钱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同样是黑的男士折叠钱包了,对于它们,我可能过眼就忘,根本不会留下一点印象。但是,眼前这只,也唯独是这一只,我叶小鱼永远都不可能认错……它就是那天从小金鱼游乐园出来,凤渊厚着脸皮跟我讨要的,最后还是以我的名义,他自己花钱买的那份礼物。

因为回到家以后,我发现游乐园送我们的那套情侣杯的盒子里面,还有一份可爱的小金鱼贴贴纸。闲来无聊,又觉得小金鱼和我的名字一样,都有一个鱼字。于是我就撕下了一条嘟着嘴巴在卖萌的小鱼贴纸,粘到了凤渊新钱包的右下角。美其名曰:个人私有财产盖章!

而此刻,这张小鱼贴纸,正嘟着嘴巴,在冲我可耻的卖萌。

我使劲的眨了几下眼睛,确定不是自己的幻觉后,这才小心翼翼的将钱包捡了起来。如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般,将它虔诚的捧在手心里,用指腹轻轻的摩挲了几下。

下一秒,眼泪就毫无征兆的坠落下来,溅在了那条不谙世事的小金鱼贴纸上。也真是奇怪了,明明是一件令人值得高兴的事,我却反倒哭了。

难道不是吗?至少,这只钱包,证明了凤渊昨晚真的来过,而不是我自己的主观猜测。至少证明了,他还是关心我的,起码没有真的对我不闻不问。至少证明了,我叶小鱼的心,还在为这个男人跳动,并没有因为他的不解释,而轻易对这段感情放手。

捧着钱包看了好一会儿,就在我打算将它藏进口袋保管好的时候,心头微微动了一下。想当初钱包买来后,他就再也没有给我碰过一下,问他都往里面塞了些什么东西,神神秘秘的?他也只是狭促的勾着嘴角,愣是不肯透露半点口风。

想到这里,鬼使神差的,我手指扣住钱包的两边,慢慢将它打了开来。

九十一、巧遇

在看清楚钱包里的“秘密”之后,我松了松嘴角,双膝一弯,跌坐在了山路旁的草丛里。

视线落在透明夹层里的那张照片上,心里反倒释然了。其实,早就应该猜到了吧?在游乐园的时候。把照片从我手里抢走。之后却怎么也不肯再还给我了。这样理直气壮的独自霸占,不一向都是某人的行事风格吗?

指尖轻轻的拂上去,好像怕惊扰了照片里沉浸在幸福中的两个人似的,我看着在阳光下微眯着眼睛,薄唇如蜻蜓点水一般轻啜我双唇的人,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自己正置身于热闹的小金鱼游乐园中,像个树袋熊一样肆无忌惮的吊在凤渊的背上。而他。则用冰凉的手掌托着我的腰,唯恐我会掉下来。

那样美好而温暖的时光。其实距离今天,也才不过三天而已。却让我觉得,遥远的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

盯着照片怔怔的发了一会呆,我反复攥紧了拳头,又几次松开,终于还是下了决心,将照片从钱包里取了出来……既然凤渊有诸多无法向我开口言明的苦衷,那么,就让这张照片,陪着我,一起等他回来吧。

也许是因为身上还残留着凤渊专属的气息,也许是这张照片重新给了我等待的勇气,又或许仅仅只是天空很蓝。阳光很灿烂。总之现在的我,是这几天来感觉心情最舒坦的一刻。连脚下崎岖难行的山路,在我眼里,也变得格外平坦顺畅起来。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不到,我终于从那座充满梦魇,从今以后坚决不会再踏进半步的山上下来了。

刚走到山脚下,就看到路边停着一辆银灰色的破旧面包车。我远远的看了一眼,并没有上前一探究竟。其实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是刘玲她们昨晚上绑我过来的那辆车。只是如今,车还依然在,人却不知所踪了。

同情吗?绝对不可能。我同情现在的他们,那么昨晚,又有谁来同情绝望无助的我?

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沿着并不宽阔的柏油马路往回走。或许有人会问,你怎么知道自己是在往回走,而不是在越走越远?

我想这点智商我还是有的。那辆银灰色的面包车当时并没有调头,而是直接停在了路边。既然如此,我只要朝着车尾方向走,就一定不会错。

这个时候,不免又要庆幸自己当时醒的及时,否则还真不好办。毕竟手机也被拿走了,周围又没有什么人烟,荒山野岭的,想求救都没处求。

因为没法看时间,根据太阳的方位判断,在我看到第一户人家的时候,距离从山上下来,差不多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

“老大爷,您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

我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显得不那么糟糕。随后走到一位正在发动三轮摩托车的,看上去约摸六十几岁,模样慈祥的老人身旁,礼貌的问。

“哦,咱们这里叫牛角镇。”老人用手指着远山上,一块形似牛角的巨石对我说道,“丫头,你看,咱们这个镇子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谢谢老大爷。”我欠了一下身,暗自思付,这个牛角镇我虽然没有来过,但是曾经听老板娘提起过。是我们城市的一个周边小镇,距离市区,大概也就一个半小时不到的车程。

“丫头,你这是要上哪里去呀?”见我站在原地没有动,又一副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的落魄样子,老大爷又好心的问道,“我正要去县城,如果顺路的话,我带你一程。”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只要到了县城,那回市区的公交车就多了,回家当然也就不是问题了。

我满心欢喜的道了谢,坐上了老大爷的三轮摩托车。到了县城之后,我从凤渊的钱包里拿出了一张二十元,塞到了老人手里。结果对方愣是不肯收,几番推脱之下,只能作罢。

和老大爷告别之后,我并没有急着去赶公交车。而是寻了一家快餐店,点了份套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距离最近吃过的一顿饭,还是昨天傍晚点的那份超级豪华至尊披萨。再算算时间,现在也差不多快中午一点了,换做谁也扛不住这么饿。役冬岛技。

“小鱼?”正吃得香,耳边突然传来一个略带疑惑的声音,“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扭过头,循声看去,顿时也跟着愣了一下,这不是莫劭城么?他怎么也会在这里?难不成,这家快餐店,也是他兼职的工作之一?这么远,也未免也太拼了点吧?

虽然脑海里跟龙卷风似得刮过一大堆问题,但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我放下手中啃了一半的鸡腿,露出一个“好巧啊,你也在这里”的表情,然后笑着说:“我一个高中同学住在这附近,昨天去她家玩,一时忘了时间就只能今天回学校了,没想到在这里碰上莫学长了。”

我不会傻到跟他说实话,倒不是不相信他的为人,会把我的糗事说出去。而是昨晚刘玲做的事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又因为凤渊插手,也不知道他究竟对那五个人做了什么。我要是现在贸贸然的跟莫劭城说了,指不定会牵扯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我随便打了个马虎眼就给糊弄过去了。接着扯开话题,问道:“那莫学长呢,为什么会在这里?”

“哦,我跟你差不多,不过是高中同学聚会。”他也点了一份鸡腿盖浇饭,在我对面坐下,继续说道,“昨晚来不及赶回学校,就在同学家住了一晚。”

之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边聊边吃,气氛倒也愉快。没过多久,双方的盘子就见了底。既然在这里巧遇,又都要回学校,那自然是顺路一块儿走了。

从餐馆出来后,我跟在莫劭城身边走了一会,结果越走越觉得不对劲。他怎么不去公交车站,反而走到商场里来了?难道想在离开之前,买些土特产,纪念品啥的带回学校去?

我当然知道不可能,于是赶紧拉住了他的衣角,不确定的问:“莫学长,你是不是带错路了,我们不是要回学校吗,怎么到商场里来了?”

结果也不知道我哪句话戳中了他笑点,听完后他温润的眉眼一弯,嘴角翘起来,就露出了一排白瓷般的牙齿,口吻略带神秘的说道:“你跟着我走就是了,放心,我不会把你卖了的。”

看着他这样的笑,不知道为什么,没来由的,我联想到了音乐广场中央,那个拉小提琴的白色王子雕像。这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温柔,和凤渊居高临下,浑然天成的凌厉气势截然相反。倒像是阳春三月的风,抚在人的面庞上,格外的神清气爽。

“嗯。”他都这样说了,除了选择相信他,我还有其他别的选择吗?只能顺从的点了一下头,继续跟着他往商场里面走。

进了商场之后才发现,他不是要购物,而是要搭乘电梯,到底下负一楼去。我虽然平时很少逛街,但大型商场负一楼负二楼是停车库这一点常识,还是有的。

就在困惑间,莫劭城已经走到了一辆款式低调,但绝对价格不菲的月牙白汽车旁,停下了脚步。我瞪大眼睛看着他,他察觉到我探究的目光,又对着我咧了一下嘴角,露出雪白的牙齿。随后什么也不说,从裤袋里掏出了一把汽车遥控钥匙,按了开锁键。

紧跟着,只听“咔哒……”一声,汽车的大灯就明晃晃的闪烁了两下,仿佛在冲着我们说:“快上来,车要开啦!”

“莫学长,这车……是你的?”我都糊涂了,能开得起这么好的车,干嘛还要去饭店,游乐园兼职?说到游乐园,我就想起了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反正是周末,在家也是闲着,就出来体验一下生活。

感情人家说体验生活,还真的只是为了体验一下生活而已。也是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莫劭城平时穿的衣服虽然低调,但都很大气得体,而且剪裁精良,绝对不是我这种某宝爆款可以相提并论的。由此可见,莫劭城家应该家底颇丰,只是为人处世低调,不喜露富罢了。

听我这样问,莫劭城没有急着回答,帮我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又帮我系好安全带。直到自己坐上驾驶位,才眨了下眼睛,故作调皮的对我解释道:“是我老爸的,我偷偷开出来,你可别告密哦!”

九十二、自尊还是自卑

也不知为何,坐上车之后,我心里突然感觉有些拘谨。大热天的,手心居然开始冒冷汗,局促的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仔细想想,可能是因为“落差”在作祟。这就好比。把一粒玉米和一粒金子放在同一个盘子里。玉米看对方长得跟自己差不多。以为是同类。直到某一天,看到主人用自己认为的同类买了更多的玉米回来,才发现自己和对方的差距。而我现在,应该也是如此。

原本以为莫劭城和自己是一类人,勤工俭学,在饭店兼职,又去游乐园打工,就是想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他一直以来给我的感觉就是邻家哥哥的形象。两人可以站在同一个高度上,用同样的思想和眼光。进行平等的交流。

但蓦然回首,我发现这些我以为的,或者我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得到的东西,在对方眼里,不过是“体验生活”,而且轻而易举就可以获得。

“小鱼,这么小心翼翼的样子,可不像我认识的你。”察觉到我的不自然,莫劭城开车之余,偏了一下头,笑着缓和气氛,“早知道你会戴有色眼镜看我。今天说什么我都不开车,和你一起挤公交回市区了。”

“哈哈,莫学长说笑了。”我配合的扯了下嘴角,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我视力很好,不需要戴眼镜。”

是的,我只是有些不适应,在推翻原来的认知之后。该用什么样的语气跟他说话,才显得恰当。

仿佛看穿了我的想法一般,莫劭城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和他人一样干净的手指将手机滑到相册页面,点开其中一张照片,就递到了我的面前。

随后眼睛一弯,淡淡的笑道:“假如是那时候的你,应该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困扰了。”

我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不明所以的接过手机。等看清楚照片上面的人之后,眼睛顿时瞪大了……竟然是我,他的手机里竟然有我的照片!

或许你会说,在这个信息发达,网络便捷的时代,有张照片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是如果我要是告诉你,照片上拍的是两年多前的我,你会作何感想?

我思绪有些混乱,视线落在手机屏幕上,上面照片的背景是一个偌大的礼堂。大气的暗红色幕布后方,高高的悬挂着一条喜庆的横幅,几个大字尤为显眼:迎新生典礼。

而我,则扎着干净的马尾,穿着洗得有些发白,当时是我最拿的出手的一条浅绿色连衣裙,站在布满鲜花的演讲台后面。嘴角勾着笑,眼睛里闪烁着光,意气风发的在做新生入学演讲。

即便白皙的脸庞上,那块鲜红如烈火的胎记是那样刺眼,可是对未来充满无限希翼的神采,让我整个人在聚光灯下,看上去都在闪闪发亮。

“莫学长,你怎么会……”我从来都没有想过,那一天的自己,会这样耀眼,心里除了错愕,剩下的只有惊叹。

“别误会,我可不是什么变态的偷窥狂。”莫劭城自我调侃的皱了下鼻子。

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莫名增添了一份顽劣,和温润的气质相撞,不仅不觉得违和,还无端透着一丝可爱:“我只是觉得,某个女孩子,那天就像一个跌落人间的天使,背后有一双翅膀,在闪闪发光。”

“假如不及时留个纪念,我一定会后悔的。”

“……”他话音刚落,我的脸就不由自主的烧了起来。

倒不是因为害羞,而是从来没有人这样夸过我,就连凤渊也没有。所以,我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好意思的同时,更多的是感动和意外。

“小鱼,其实我给你看这张照片,是想告诉你。”见我没有说话,莫劭城收起了笑容,眼神变得坚毅起来:“人生从来就是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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