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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货-第1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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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菲忙问:“后来呢?”

“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都觉得惊奇的事情……”托尔烈长吁一口气,“那头幼狼朝着自己的父亲跑了几步,就在快靠近父亲身前的时候,低低地叫了一声,紧接着便掉头跑向我,站在我跟前,仰头看着我,我也看着它,我们俩就那么对视着,一直到它的父亲转身跳过小河离开,我才意识到,我可能获救了。”

“啊?”马菲疑惑道,“怎么会这样?”

托尔烈摇头:“当时我不知道,我也很疑惑,我一直站在那等,等着看,那头狼离开后,其他狼群从四面八方钻出来,跟随着他离开,可是,我没有看到,就仿佛是,那天只有它一头狼尾随我回到部落一样。”

托尔烈就那样带着金眼狼回来了,这次他没有忘记清洗身上的气味,当他与金眼狼平安返回部落之后,整个部落沸腾了,就连狼首部的狼头都首次向他下跪,用这种方式来表示对他永远的臣服,当然,如果后来他没有成为俗化者的话。

不过在几天之后,托尔烈与狼首部的战士一起外出学习狩猎技巧时,又来到了当初他抱回那只金眼狼的山脚下,那里却是遍地狼尸,至少有五六十头成年狼死在了那里,而在山脚下那块巨大的岩石顶端,托尔烈发现了金眼狼的父亲,也就是那天并没有为难他的头狼。

“它已经死了,遍体鳞伤,身上没有一块皮毛是好的。”托尔烈将壶中剩下的酒全部喝光,“要不是我看到它额头上的那块金斑,我都认不出是它来。”

刑术问:“它被其他的狼群袭击了吗?”

“不,不是。”托尔烈摇头,“我询问狼首部的狼头时,才知道,这不是两个狼群之间的战斗,而是狼群内部的厮杀,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一场政变。”

第十八章:魂烙

为什么金眼头狼会被自己的族群袭击?

原因很简单,因为它失去了权威,它没有袭击人类的部落,也没有带回自己的儿子。

当然,这些是狼首部那个狼头的推测,而托尔烈的父亲卢尔烈也说了另外一种可能——也许金眼头狼早就知道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所以,他并没有为难托尔烈,也没有带走自己的儿子,宁愿自己的儿子落在人类的手中,也不希望它被自己的同族活活咬死。

托尔烈道:“我在那块岩石后方,发现了被咬死的母狼和其他五只狼崽,母狼的咽喉被咬破了,肚子被撕开,肠子拖了满地,那五只狼崽全都身首异处,看得出,政变的狼群所做的就是斩草除根,所以,也许我父亲说得对,金眼头狼在最后的时刻,选择了将儿子交给人类来守护,不管如何,我的的确确有惊无险地拥有了一只金眼狼。”

当时的托尔烈还获知了另外一个故事,那就是关于金眼狼建立狼群的故事,这个过程十分血腥——金眼狼因为天性凶残,在成年之后都会离开狼群,不会继任自己父亲的地位,也可以说,每一头金眼狼在成年之后,都会面临一场大的政变。所以,小金眼狼在学会相关技能之后,便会开始长时间的独立生活,在这个过程中,这头金眼狼会不断地伏击其他的小型狼群,咬死狼头和忠心狼头的成年狼,强迫族群中剩下的狼对自己俯首称臣。

就这样,金眼狼会袭击一个又一个狼群,不断壮大自己的队伍,直到有一天他心满意足,它的杀戮便会停止,它会挑选一只它喜欢的母狼,过着正常的狼族生活,抚育着下一代,然后它的下一代又如此循环。

托尔烈说到这,苦笑道:“当时我不懂,后来我离开部落,开始学习外面的知识时,我才猛然发现,其实人类的历史不也这样吗?你们所说的那个契丹人不也这样吗?人和狼在某些时候,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连九棋点头道:“这么说,那只金眼狼后来成功地与牧羊犬交配,并且产下了那只叫魂烙的狼牧?”

“对,很顺利,顺利得让整个部落都很吃惊,但随后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我们的掌控之外。”托尔烈说着又举起酒壶,往嘴里倒的时候,才发现酒壶已经彻底空了,他只得放下继续道,“在魂烙断奶的那一天,部落举行了庆祝,大家喝酒唱歌一直到天亮,谁知道天亮的时候,我们才发现金眼狼和牧羊犬,也就是魂烙的父母都被咬死了,而当时唯一有嫌疑的只有魂烙,因为魂烙满口是血,而且不让任何人靠近它和它父母的尸体。”

众人都围在那,狼首部的战士都拔出了武器,虽然面对的是一只幼小的狼牧,但魂烙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杀气,让所有人都不寒而栗。狼首部的战士等待着卢尔烈的命令,只要他点头,他们就会立即杀死这只连自己父母都不放过的狼牧。

杀死自己亲生父母的狼牧,在部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因为没有先例,所以卢尔烈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置那东西。

最终,托尔烈主动告诉父亲:“我去,它是我的狼牧,如果它咬我,我认命,如果它让我亲近,我就放它离开,它是狼牧,狼牧的最终归属不也是草原吗?”

卢尔烈没有说话,如上次一样,他没有走出自己的大帐,依然安坐在那里,看着托尔烈离开。

托尔烈走到已经快筋疲力尽的魂烙跟前,蹲了下来,尝试着将手伸向魂烙的鼻子。

就在他的手快触碰到魂烙的瞬间,魂烙张开嘴一口咬住托尔烈的手,旁人发出惊呼,有些胆小的女人都直接闭上了眼,等她们睁开眼的时候,却发现魂烙正舔着托尔烈的手,并逐渐靠近托尔烈,蜷缩在了他的怀中。

托尔烈抱起魂烙,穿越人群上马离开了。

“我带着魂烙来到了当初抱走它爸爸的那个山脚下,将它放在了那个山洞旧狼窝里,我记得很清楚,我走的时候,魂烙似乎很清楚自己被遗弃了,站在洞口发出凄惨的叫声。”托尔烈长叹一口气,“我没有办法不那样做,因为不受控制的狼牧会给部落带来灾害,等它真正成年之后,说不定会咬死部落的人,到时候就麻烦了。”

连九棋点头道:“这么说,这个魂烙至今还活着?而且你父亲一直派人监视着,并且没有告诉你,对吧?”

托尔烈道:“应该是这样的,而且我估计现在监视魂烙的人,应该就是先前护送你们前往雪山脚下的迪烈和古烈两人,他们应该至今都在那个洞口等着你们,明天一大早,我们见到他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刑术皱眉:“希望会有好消息。”

托尔烈微微摇头,什么话也没说,随后直接倒在了草地之上,趁着酒劲上头,闭着眼呼呼大睡了。

刑术看着连九棋,问:“我们真的需要狼牧吗?”

连九棋只是摇头,刑术变得疑惑了,他不知道托尔烈先前摇头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连九棋此时此刻面无表情的摇头,又代表着什么。

清晨,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来的时候,郑苍穹和陈泰东便已经起身收拾东西,也不知道两人是因为兴奋,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明明翻来覆去一夜没睡踏实的两个老人,此刻却显得比昨天还要精神。

“你们朝着东北的方向一直走,不要偏离方向,以正常速度前进一天,能看到一处泉眼。”托尔烈指着东北的方向给两人讲道,“找到泉眼之后,你们顺着泉眼下面的那条小河一直往下游走,就能找到一个小镇,那个信使就住在那个小镇里,你们找到他之后,他会告诉你们怎么走。”

郑苍穹朝着托尔烈伸出手去:“谢谢。”

托尔烈分别握了握郑苍穹和陈泰东的手:“举手之劳。”

郑苍穹又转向连九棋和刑术:“多余的话,我就不想说了,你们自己小心,还是那句话,不要太拼命了,命只有一条,拼完这次,就没下次了。”

连九棋和刑术都只是点了点头,与郑苍穹拥抱了下,郑苍穹又朝着马菲点了点头,紧接着给墨暮桥递了个眼色,示意他跟着自己走到旁边去。

“暮桥,这次拜托你了。”郑苍穹低声对墨暮桥说,“算我欠你的。”

墨暮桥苦笑道:“老头儿,你欠我的还少呀?你放心,不管怎样,我都会保护你这两个宝贝徒弟的,我只希望……”

“我知道!”郑苍穹打断他的话,“我保证不会把你的事情说出去的,我发过誓的,这辈子都保密,我会带到棺材里去的。”

墨暮桥笑道:“现在哪儿还有棺材呀,带到骨灰盒里边去吧,老头儿,路上注意安全。”

陈泰东与连九棋、刑术拥抱之后,对着马菲点了点头,虽然没有说话,但马菲心里也很清楚,陈泰东朝着她点头的意思是什么,这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期待。

郑苍穹和陈泰东远去之后,剩下的人才在托尔烈的带领下,朝着湖畔边前进,可庵古还是不说话,双眼呆滞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缰绳,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为金雕部落剩下的那些人担忧。

再次回到那个洞口时,他们见到了依然守在那里没有离开的迪烈和古烈,两人看到刑术他们从这一头出现,显得很吃惊,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托尔烈将所有的事情讲给两人之后,两人立即对刑术、连九棋几人行礼,表示对他们无比敬佩,托尔烈则问:“还有件事需要你们帮忙,带我们去找魂烙。”

迪烈和古烈一愣,对视一眼,迪烈道:“看样子,首领已经告诉过你关于魂烙的事情了,但是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去为好。”

“为什么?”托尔烈不理解,“魂烙现在在什么地方?”

古烈转身指着湖面东侧:“那边有一片洼地,从洼地开始,一直延伸到后面那一片山坡,就是魂烙的领地,现在它是此地狼群的头狼,就连游荡在戈壁边缘的熊都不敢靠近它的领地。”

托尔烈听完却是笑了,攥紧拳头道:“我就知道它还活着。”

迪烈立即道:“托尔烈大哥,你难道打算去找魂烙?”

“当然。”托尔烈点头,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刑术等人,“我父亲说过,只要他们找回了圣物,就借给他们狼牧的,他撒了谎,但我得替他履行诺言。”

迪烈和古烈很尴尬,因为他们是这一代人当中负责盯着魂烙的人,所以一开始卢尔烈说借狼牧的时候,他们就很清楚首领是在撒谎。

迪烈道:“魂烙现在已经是一头凶残的野狼了,它是不可能跟着你走的。”

托尔烈却是问:“那我父亲为什么会让你们一直盯着魂烙?为什么?”

“为了部落的安全。”古烈回答,随后看着远处,“从你放走魂烙开始,部落就一直派人盯着,我们发现魂烙逐年长大之后,它的领地一直在迁移,变换,而且距离部落越来越近,首领担心魂烙是舍不得你,更担心,这只不受控制的狼牧会袭击部落,所以,一直盯着,也下令,如果发现魂烙对部落有危险,就杀了它。”

托尔烈笑道:“就凭你们两个,能对付狼牧?”

迪烈和古烈再次对视了一眼,迪烈点了点头之后,古烈转身打开了自己的背包,然后从其中直接拿出了一支带有折叠枪托的突击步枪。

看到那支枪的时候,托尔烈和刑术等人都傻眼了,他们完全没想到,在乌拉尔汗部落的人手中,竟然会有现代武器!

托尔烈接过突击步枪,看了看,又递给走上前来的墨暮桥,再问:“这是我父亲让你们弄来的?”

迪烈和古烈点了点头,墨暮桥在一旁道:“这枪有些年头了,乌拉尔汗部落的人真是说一套做一套呀,竟然还有自动武器。”

托尔烈问:“你们会用吗?”

两人一起点了点头,古烈道:“我们没事的时候,就会跑很远去练枪,有时候也会用枪猎狼,算是一种练习。”

托尔烈叹了口气:“你们认识了外族人?”

迪烈道:“只认识一个。”

托尔烈忽然想起来什么:“那个信使对吧?”

两人再次点头,托尔烈苦笑道:“我就知道,你们肯定是用以前的那些老物件换的,还有子弹,还有多少?把枪和子弹都借给我们,我们要进四季山,恐怕用得上,还有,跟我再详细说说魂烙的情况。”

迪烈和古烈迟疑了许久,古烈终于道:“有件事,首领肯定没告诉你,那是你走之后发生的,部落的人都知道,唯独你不知道。”

托尔烈很奇怪:“什么事?”

迪烈道:“当年咬死魂烙父母的,并不是魂烙,而是部落里的其他牧羊犬。”

托尔烈一愣:“你们怎么知道的!?”

“是负责养狗的狗爷说的。”古烈接着道,“你走之后大概有一年,狗爷得了病,临死前,告诉了首领这个秘密,当年是他亲眼看到那群牧羊犬咬住了魂烙当威胁,这才让魂烙的父母在没有反抗的前提下被它们咬死,原本牧羊犬也想咬死幼年的魂烙,却被狗爷救下来了,他当年没说,是因为他知道首领的脾气,一旦首领知道这件事,肯定会下令杀光所有的狗,部落可以没有狼牧,但不能没有狗,况且,狗爷也认为狼牧迟早会失去控制,毕竟部落已经早就失去了完全控制狼牧的办法。”

托尔烈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愣在当场,许久才道:“怎么会这样,那群牧羊犬怎么会干出这种事……”

迪烈道:“因为你带回来的那只金眼狼在部落中受到最好的待遇,吃的住的都比其他牧羊犬要好,要知道牧羊犬的天敌就是狼,狗怎么会让狼在自己眼皮子下面活的那么自在,还拥有了部落里最好的一只母牧羊犬。”

托尔烈不语,完全不知道说什么了,俗话说人心丑恶,动物才是最淳朴的,但实际上,动物也一样存在着七情六欲,它们也会为了自己的做尽恶事。

“这支枪保养得不错,使用上没有任何问题。”墨暮桥已经将枪背好,“时间不等人,如果要去找那个狼牧魂烙,那就抓紧点时间,你有没有把握在今天之内搞定?”

托尔烈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让迪烈和古烈两人领路前往魂烙的狼群属地。

与此同时,远在四季山中的唐倩柔等人陷入了绝望当中,自从他们离开那个洞穴以来,就一直在山中绕圈,绕来绕去都没有找到庵古所说的那个“世外桃源”,所到之处除了冰就是雪,最终他们只得返回通道洞穴之中。

唐倩柔坐在火堆前,一脸的怒气,唐思蓉闭目养神,不时自言自语地说上两句,她的这个习惯让原本心里就很窝火的唐倩柔变得更为愤怒。

唐倩柔吼道:“你能不能闭嘴,让我安静一会儿!?”

唐思蓉连眼睛都不睁:“这是我思考的习惯,你应该知道。”

唐倩柔恨恨道:“但是这里不止你一个人思考,你也应该为其他人着想,你明白了吗?老太婆!”

唐思蓉只是笑了笑,还是不睁开眼睛,起身走到另外一边,面朝墙继续低声自言自语。

古拉尔、维克多和海森坐在洞穴拐角的位置,看着那对怪异的母女,特别是唐思蓉,都觉得太诡异了,那个老太婆不仅杀人不眨眼,而且行为举止还十分怪异。

站在洞口警戒的阿乐转身看着唐倩柔,走过去,递给她一块巧克力:“吃块巧克力吧,能让你心情愉快点。”

唐倩柔怒视着阿乐,终于还是将巧克力接了过来,狠狠地咬下一半:“没有庵古,我们根本没有办法进入四季山!”

阿乐看着唐倩柔问:“要不,我们掉头回去吧,现在我们的干粮和饮水还够我们回到草原上。”

“你想死?”唐倩柔抬眼冷冷地看着阿乐,“我不会放弃的!这次我一定会找到奇门!”

阿乐瞟了一眼远处看着这边的古拉尔等人,低声道:“我只是想提醒你搞清楚状况,即便是我站在你这边,你妈也维护你,我们三个也不是那些佣兵的对手,我的耐心耗光了没关系,他们的耐心有限,如果再找不到进山的路,最好的结果就是他们扔下我们返回,最坏的结果呢,就是我们被干掉,你听清楚我说什么了吗?”

唐倩柔准备看向古拉尔他们的时候,阿乐立即道:“别看他们,越看越容易出事儿,看着我。”

唐倩柔只得抬眼看着阿乐,阿乐笑了笑道:“你应该多笑,轻松些,连你都不轻松,你花钱雇来的这些人更不轻松,一旦他们不轻松,就会导致反叛,所以,你应该好好考虑下我的建议。”

唐倩柔憋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吐了出来,脸上也有了些许的笑容,她看着阿乐,一字字道:“我认同你的建议,但我不接受,我刚才说了,我一定要找到奇门,你如果听懂了,就滚到洞口去继续守着,如果我心情好,以后还会赏你笑脸,明白了?”

阿乐笑着起身,唐倩柔直起身子,仰头看着他:“还有,你下次再想命令我做什么的时候,请仔细回想下,你是怎么杀死我爸的。”

第十九章:魂烙的族群

“之所以要叫它魂烙,就因为它那第三只眼。”前往狼群属地的路上,托尔烈给刑术和连九棋解释道,“部落的老人说,那第三只眼是狼灵的魂魄,是自然神用天火烙印上去的,所以才起名叫魂烙。”

刑术听完后,却是问:“托尔烈大哥,我们在金雕部落得知的先知,和你们部落崇拜的自然神,应该算是一个人吧?”

托尔烈摇头的时候,一直沉默的庵古终于开口道:“对,是一个人,只是发音不一样,从古契丹语中来书写的话,自然神和先知的写法是完全一样的,金雕部落因为在深山中,没有任何顾忌,基本上遇不到外族人,所以在对先知的称呼上没有改变,乌拉尔汗部落就不一样,他们游荡在草原上,担心直呼先知的名字,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刑术点头,低声在那自言自语道:“先知、自然神、雪暴……”

连九棋立即问:“你在嘀嘀咕咕说什么呢?”

刑术抬眼道:“没什么,我现在还是觉得,所有的问题都在铸铁仙那,毫无疑问,不管是耶律倍还是先知、自然神,所有已知的那些重要人物,都和他有关系,还有,在金雕部落,我们也听说了,先知有三个能力,第一是能看透人心,第二是能治愈一切生死,让人死而复生,还能点铁成金。”

马菲在旁边问:“治愈一切生死是什么意思?听着像是病句呀?”

墨暮桥道:“也许就是说能治愈一切疾病吧,庵古,是这个意思吗?”

庵古道:“差不多吧,我师父说过,当年山骑遇到先知的时候,他们有很多人都生病了受伤了,而先知只是用手触碰他们的身体,就让他们痊愈了。”

马菲感叹道:“这个先知几乎就是神了……”

刑术听到马菲这么说,突然间停了下来,众人都看着他,刑术道:“你们倒着往回想,奇门是什么?”

所有人都摇头,刑术看着连九棋:“连先生,你的经验丰富,你跟着库斯科公司这么多年,你觉得,奇门是什么?只是个堆满金银珠宝的宝藏吗?”

“不,没那么简单,奇门的称呼来自于奇货,传说里边堆满了天下的珍奇异宝。”连九棋皱眉道,“但是所谓的珍奇异宝定义又是什么?这么说吧,按照奇货的定义,魂烙就算是奇货,封冥刀也算是,广义来说,就是非常罕见自身又带着传说故事,还具备一定特殊功效的东西。”

说完,连九棋从自己的皮带中摸出一块玉片:“你们觉得这个玉片有什么奇特的吗?”

马菲拿起来,仔细端详着,然后递给墨暮桥,墨暮桥看了一眼,笑了笑又给了庵古,庵古摇着头递给托尔烈,最终才来到刑术的手中。

刑术看着那片根本就不起眼的玉片,摇头道:“只是一块很普通的玉片,看起来像是从其他玉器上掉落下来的,原本断裂的边缘因为时间的关系,被磨得圆润了,所以无法从端口判断是从什么物件上掉落下来的。”

连九棋问:“质地呢?”

刑术又仔细看了看:“看不出来,只知道是硬玉,但这样的东西,在古玩市场上一抓一大把。”

“对,这东西很普通,不值钱,但是对我来说,它就是奇货。”连九棋笑了,指着刑术手中的玉片道,“这是我和我妻子第一次去市场,她用一张当时很珍贵的工业券换来的,对,她被人骗了,她以为那是好东西,她以为给我之后,我会很高兴。”

刑术看着手中的玉片,明白了连九棋话中的意思。

连九棋拿回那玉片:“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业券代表着什么,也许你们不是太清楚,我只能说很珍贵,用一张工业券可以换一吨这样什么都不是的玉片,但是她之所以会上当,是因为她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她想尽力迎合我,让我高兴,并且拉近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就像你不懂香水,花了几十块钱买了一瓶香奈儿的假香水,送给自己的女朋友一样,你只是为了让她高兴,仅此而已。”

说到这,连九棋有意看了一眼马菲。

“所以,我没责怪她,只是对她说,以后不要去地摊上买这些东西,一张工业券虽然珍贵,但对两个要厮守一生的人来说,算不了什么,这片玉片本身也没有什么价值,但这里边包含着她对我的情意。”连九棋将玉片捏在手中,“所以,这玉片就是奇货,刑术,你明白了吗?这就是师父以前常对咱们说的,世界上只有相对的绝对,而没有绝对的绝对,没有绝对的奇货,只有相对的奇货。”

刑术点头道:“连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连九棋笑了,拍了拍刑术的肩膀,正在此时,远处的迪烈奔了过来,对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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