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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唐朝-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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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君,油条是何物?”

  “也是吃的!”

  甘草嘴角再次抽了抽,似乎有些后悔问这个问题,赶紧问别的:“咳,郎君,包……包子它们喂食何种食物?这两天,谁给它们喂食,它们都不吃,只一心一意的守着郎君,如此忠心,真真令人感动呢。”

  说到狗狗的名字,甘草还没缓过来,还有些结巴。

  这心理素质差的,果然年轻啊。薛朗鼓励的看甘草一眼,看得甘草莫名其妙。薛朗自顾自的感叹:“是啊,如果不是有包子它们,我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个问题。还有,包子它们不接受别人的喂食,这样吧,馒头,你们自己出去找食吧。”

  薛朗眼睛盯着馒头,狗狗们是变聪明,但聪明到何种程度,薛朗不清楚,不过,可以先从这里试试。

  馒头的头歪了歪,似乎在思考,冲着其他的狗狗叫了一声,自己回头,咬咬身上的包,然后望着薛朗……

  这是让帮它把狗背包拿下来的意思?

  变得这么聪明真是万万没想到!如果能动,薛朗真是恨不得把狗狗们抱在怀里使劲揉一番才罢休,奈何动不了,只能让甘草帮忙,帮狗狗们解开狗背包。四只狗狗都很配合,甘草帮忙的时候就好好的站着不动。

  薛朗心中又惊又喜,试着继续吩咐:“如果能抓到野鸡、野兔什么的,多带两只回来。”

  “汪汪!”

  馒头叫了两声,四只狗狗鱼贯而出。薛朗眨眼,这是听懂了吧?


第一卷_第4章 惊奇的打开方式


  不管有没有听懂,待会儿看它们回来的成果就知道了。感觉身上疲累至极,再支撑不住,跟甘草打了声招呼,闭上眼睛就昏睡过去。

  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薛朗被甘草叫醒……

  “郎君,郎君,该用晚膳了。”

  晚饭是一碗小米粥,而甘草自己的晚饭,则是糜子馍加一碗大豆萝卜熬煮的汤,汤里有油花,也不至于太素。

  这伙食不算好,跟薛朗在现代吃的比起来,更是算得上极差,不过,在这个时代,初唐的苇泽关,看甘草吃得那样满足的神情,显然这样的伙食已经算得上好。

  “郎君还要一碗吗?”

  薛朗昏迷了两天,除了药汁,吃进去的东西不多,也许是体虚,也许是喝药喝饱了,也不觉得饿,一碗小米粥只勉强喝完就再喝不下别的:“够了,感觉饱了,谢谢你,甘草。”

  “郎君客气,如想方便,可唤我一声。”

  甘草一勺一勺的喂薛朗吃完饭,帮他收拾好才开始吃自己的。甘草是个细心周到的人,以薛朗目前的状态,吃喝拉撒都无法自己完成,一切都被甘草照顾得妥帖周到。

  薛朗心中又羞又感激,这年头除了至亲,又有几人能无怨无悔的伺候人吃喝拉撒的!薛朗与甘草非亲非故,心中的感激,语言已经无法表达。

  看薛朗憋红的脸,甘草笑着挠挠头:“郎君莫要多想,你目前身体不便,医者父母心,我做这些都是应该的,郎君好生将养就好。”

  面对别人的恩情,嘴上说再多的感激感谢,也觉得肤浅苍白,薛朗默默地记在心里,转而问起狗狗们的情况:“甘草,我睡了多长时间?包子它们回来了吗?”

  “郎君睡了半个时辰,包……包子它们刚回来一会儿,还带回来一只野兔,三只野鸡!”

  说到包子的名字,还有些咯噔,说到野鸡、野兔,眼睛都在发光,甚至还咽了下口水。

  薛朗顾不得别的,只勉力忍耐着心里的惊喜,再次确认:“真的抓了野兔、野鸡回来了?”

  也许是薛朗的情绪感染到甘草,甘草也是一脸的雀跃:“真的带回来了!郎君的命令,包……包子它们听懂了!真是聪明的狗儿呢!”

  没错!重点就在这里!狗儿能打猎不奇怪,奇怪的是狗儿能听懂薛朗的命令去打猎,包子它们聪明的程度超出想象!会找人求救,能听懂命令带回猎物,更通人性的表现……这个惊喜有些大!这是穿越的缘故吗?

  薛朗好想跳起来蹦几下,可惜现在除了脖子能动外,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满脸的开心,笑得见牙不见眼:“包子,馒头,豆浆,油条,进来!”

  使尽全力的叫四只狗狗的名字,叫完就虚的开始呼呼喘气也不管。四只狗狗鱼贯而入,嘴里都叼着猎物,薛朗先看它们腹部,都鼓囔囔的,看来是吃饱了。这才放心的去看它们嘴里叼着的猎物……

  领头的馒头嘴里叼着一只野兔,走到薛朗面前张嘴放下的时候,野兔居然还是活的,落地蹬腿就想跑,馒头的右前爪一爪子按上去,低头一口咬住野兔的脖子,没咬实,虚咬着,野兔还活着。

  薛朗的心情就跟三伏天灌下一罐冰啤似的,透着那个爽,巨大的惊喜,莫名的欣慰,毫不吝啬的夸奖它:“馒头干得好!太棒了!”

  馒头缓缓摇摇尾巴,等着薛朗拿走嘴里的猎物。奈何薛朗浑身发软,别说抓一只活着的野兔,就是自己起身都困难,只得试着跟馒头沟通:“馒头,主人我动不了,把兔子交给甘草好不好?”

  馒头看甘草一眼,把野兔放下,用两只爪子按着野兔不让它跑,然后望着甘草。甘草满脸惊奇:“刚才它们回来时,我让它们把猎物放着都没听呢,现在居然愿意让我拿走猎物,真真是又聪明又忠心呢。”

  薛朗满眼的开心:“那当然,这可是狼青和德牧,你不是主人,它们当然不会听你的,你以为是二哈啊!”

  “那是什么?”

  “一种井犬!”

  “何谓井犬?”

  “是一种特别特别二,连主人的命令都不会听,只知道自己撒欢的二货狗狗。先别管这些,甘草,来拿兔子!”

  “哎!”

  甘草靠近馒头,馒头一直平静的望着他,看他抓住兔子的耳朵,就放开爪子。甘草也不知是太过惊喜还是咋的,兔子腿一蹬,居然没捏住兔子,让它跑了!

  “啊!”

  甘草惊叫一声,还没来得及说话,只见馒头闪电般蹿出,身体灵活的一蹿一突,停下时兔子已经安稳的在馒头爪子下挣扎。馒头扭头看着甘草,甘草居然被看得红了脸,十分不好意思:“对不住,对不住,这次一定拿好!”

  馒头这才扭头,等着甘草再次拿走野兔。待甘草拿走兔子,才让到一边,一屁股坐下,脑袋趴在前爪上,静静的看着。

  甘草抓着兔子,拍拍胸口:“郎君,馒头刚才看我的眼神,让人好生羞愧,馒头太通人性了。”

  薛朗十分骄傲:“它是馒头嘛,包子它们的老大哦!”

  馒头其实也是一只帅气的狼青,只是额头那块,天生的毛色,耳朵一立起来就像皱眉头似的,不知不觉就成一张苦大仇深的脸,明明馒头是那么冷静自制的高智商帅狗!只能说,上帝开了一扇窗户就一定会把门给关上,不止对人这么绝情,对狗也一样。

  跟馒头的冷静相比,同样是狼青的包子显得有些急躁,自己跑过来就把野鸡放下。野鸡脖子处血呼呼地,鸡眼睛还死不瞑目的翻着,看来临死前没少被包子折磨。

  包子放下猎物就张着血糊糊的嘴想过来求表扬求抚摸,薛朗赶紧制止它,让它扑上来,基本上一身鸡血是免不了了。包子哼哼唧唧的摇尾巴,小神色那叫个不情愿。这臭狗,还委屈上了。

  “包子乖!坐下!”

  狼青的服从性是很好的,就算是活泼的包子也不例外,立即就不哼唧了,一屁股蹲儿坐下。打发了包子,看豆浆、油条。它俩抓的都是野鸡,都是被咬断鸡脖子,死得干净利落,没像包子那样,把伤口弄得惨不忍睹。

  豆浆这只温柔的小母狗,就比同样是母狗的包子爱干净多了,嘴角一滴鸡血都没有,爪爪和胸口、下巴的毛都弄得干干净净的。

  油条是典型的德牧,并不是说变聪明后就能让人亲近,而是更加的专注于薛朗这个主人。甘草从它嘴里拿不走猎物,只要甘草一有拿的表示,它就呜呜的警告。薛朗让它把猎物放到自己跟前,夸奖过它后,再让甘草拿走,这才可以。

  狠狠地夸奖了四只狗狗一番,让它们出去小院子里玩耍。薛朗让满脸兴奋地甘草拿走野兔和两只野鸡……

  “甘草,你拿上一只野鸡和野兔,给搭救我的将军送去,行吗?”

  “好的,郎君。”

  “野鸡我们留一只,剩下一只送给你的师父。你师父呢?”

  现在不是战时,甘草的师父刘正春刘医令带着大徒弟和二徒弟出去采集药草去了,甘草是小徒弟,留下来照顾薛朗。也幸好现在不是战时,没什么病人,偌大个医寮,也就薛朗一个病人。如今刘正春不在,除了送将军的,剩下的野鸡只能薛朗、甘草两个享用了。

  听到有肉吃,甘草满脸雀跃,很是积极:“郎君好好休息,我这就帮郎君送去,很快就回来。”


第一卷_第5章 初到贵境


  薛朗笑看着甘草跑出去,心里默默计算,看来他所在的医寮与军营相隔不远。仔细想想,平阳公主还在镇守苇泽关,那也就是说,大唐的天下还不算彻底平定,各路所谓的义军还在作乱!最理想的居住地,自然是首都长安,但兵荒马乱的……

  记得看过的资料,各路所谓的义军,兵员不足的时候,都是到处抓壮丁补充来着,就算有包子它们,对上军队也得玩完。万一被哪路所谓的义军抓了壮丁那就悲催了,上路有危险啊。

  不记得有历史记载苇泽关被攻破过,算是个安全地方。只是这里是军营,他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要怎么留下来呢?

  薛朗皱皱眉,默默沉思,想着想着,最终抵不过身体的疲惫,昏昏睡去前也没想出个头绪来,太平盛世过久了,突然穿到这种兵荒马乱的世界,要做什么计划还真是困难,且走一步看一步吧,抓紧时间给自己编一个身世来历才是最紧要的。

  薛朗结结实实的睡了一觉,再次被甘草叫醒的时候,已是傍晚,点上了蜡烛,旁边托盘上还放着一碗温度适宜的鸡汤,油都撇干净了,看着应该会好喝,被甘草扶着喝了一口……

  一股土腥味儿充斥着口腔!

  果然事物不能只看表面。

  薛朗眼睛乱转,眼角余光看看甘草,又看看撇干净油的鸡汤,犹豫了两秒,勉强咽了下去!

  薛朗是很会烹饪的。无他,因为女朋友是个大吃货。女朋友学业忙,薛朗这个闲人自然就成了研究厨艺的人。薛朗做饭,然后等女朋友一起开吃的时光,载满了他许多甜蜜温馨的回忆。

  “甘草,这鸡汤谁煮的?”

  甘草笑得有些腼腆:“郎君,是我煮的。可还能入口?”

  薛朗内心默默泪流,在打击小朋友和昧良心说假话之间选择了后者,昧着良心说瞎话:“还可以,不过跟以前习惯的做法有点不同,等明天你做的时候我们讨论一下,试试别的做法。”

  甘草十分不好意思:“医寮原请了一位大娘做饭的,只如今医寮无病人,大娘便家去了,平日师兄煮的多些,我做的少。”

  薛朗秒懂,想想刘医令吃甘草做的饭菜的时候,不知是否跟他心有戚戚焉?还是不要打击小朋友。

  用了一碗不美味的鸡汤,天已黑透,甘草收拾完毕,扶着薛朗简单的洗漱,刷牙在自己能动前是别想了,只能用盐水漱漱口。

  晚上睡觉的时候,甘草就跟薛朗一个屋,两人一左一右的打地铺。唐朝还没床呢,睡的地方是用木板铺就的,比地面高约五厘米的台子,包子它们睡在薛朗脚边。

  穿越的第一天就这么过去,因为有包子它们,境遇比预想的好,当然没在现代那么便利,但也算开了个好头,薛朗挺满足的。初到贵境,一切慢慢来就好,急躁只会坏事。

  穿越的第二天,能动弹,能翻身,还能下地走路了,就是容易感觉疲累,依旧在喝黑乎乎的药汁;穿越的第三天,行走坐卧已经恢复正常,就是体力不济,耐不住疲累,药汁依旧在喝,生无可恋脸!

  连续三天徘徊在即将苦死的边缘,薛朗跟甘草的“战友”情谊倒是步步高升。没办法,怕苦是薛朗的弱点,任谁被人这么花式围观弱点三天,也会升起一种破罐子破摔的自暴自弃感,反正最弱的一面都被看到了!

  甘草是个很聪明的少年,品性却十分纯良,是被刘正春医令捡回来的孤儿,打小就跟在刘正春身边学医。刘正春是平阳公主府里招募的供奉,医术高明,特别善于处理骨伤、外伤,从平阳公主起事起就一直跟随到现在。

  从甘草的嘴里,薛朗打听到救他的确实就是平阳公主。别的更多的讯息,薛朗就没再打听。他于甘草而言,只是陌生人,再投契又如何比得上甘草心目中深受敬爱的平阳公主。

  古人也不是傻子,特别苇泽关还是个军事关隘,对薛朗这样的陌生人,又怎么可能没有防备。指望经过几天的相处就能让人把老底交给你,嘛,这样的美梦,连想想都是多余。

  薛朗只是想确认救命恩人的身份,确认所处的环境,并没有什么坏心思,打听太多,如果引起什么误会,反而不美。

  薛朗从十六岁开始支撑门户,辍学供养双胞胎姐姐薛晴上学,不是八面玲珑之辈,但也靠自己结下了许多善缘,他的朋友,从老到幼,从男到女都有,可谓交游广阔。于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处理,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心得。不管古今,人性区别不大,于人情一道来说,有些原则是古今通用的。做人该知分寸才是。

  穿越的第四天……

  甘草的师父,刘正春刘医令回来了!

  刘正春是个干瘦的小老头儿,留着胡须,年纪约五旬左右,虽然须发灰白,但脸色红润,精神矍铄。

  刘医令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薛朗这个目前唯一的病人,一番望闻问切后,宣布了一个薛朗来说是普天同庆级别的好消息……

  可以不用再喝苦得要死的药汁了!

  听到这句话,薛朗整个人都亮了,神采奕奕:“医令说的可是真的?不用再喝药了?”

  刘医令摸着胡须颔首:“薛郎君尚年轻,正值壮年,不需要进补太多盛阳之物,补多了反而伤身。明日让甘草给郎君做个人参炖鸡,吃上两天即可正常饮食。”

  “多谢刘医令。”

  “郎君客气。”

  刘医令还需去整理收回来的草药,手头事情还多,看过薛朗就急忙走了。

  薛朗不用再喝药,神情一看就是心情倍好儿,笑着跟甘草说:“我感觉我已经恢复得能打飞一头牛了!”

  甘草一脸的“郎君你又逗我”,笑嘻嘻的取笑薛朗:“打飞一头牛,郎君怕是不成,不过,把十头牛吹上天,郎君定能做到。”

  薛朗摆出大马金刀的架势:“既然甘草如此相信我,成,给我找十头牛来,我试试。”

  “郎君!”

  甘草再次认输。

  薛朗如今已恢复的行动自如,看刘医令这么忙,也不好意思再“霸占”着甘草,便把甘草也打发去帮忙。

  甘草有些犹豫:“郎君,将军命我照顾好郎君的。”

  “可是我已经恢复自如了,你放心的去帮忙,对了,有空帮我问问你们将军啥时候接见我。”

  甘草想了想,拿定主意:“那好吧,郎君如有需要我的地方,尽可来寻我,我就在隔壁的院子。”

  “没问题!快去吧。”

  甘草去了隔壁帮忙,小院里就只剩下薛朗和它的四只狗狗。把狗狗们撒去院子里撒欢,薛朗静静的盘腿坐在地板上,望着蔚蓝的天空和低矮的院墙出神。

  他是被平阳公主带着属下出去巡逻时捡回来的,也就是说,他的救命恩人是平阳公主。这位公主作为苇泽关的守将,麾下军队军纪严明,对百姓秋毫无犯,在这个乱世里,十分受军民们的爱戴和信任,皆以将军称呼她。

  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在现代的时候接触最大的官儿也就是个乡长、镇长什么的,连县长都没见过,更别提公主。


第一卷_第6章 康复如初


  薛朗刚过二十五岁的生日,高中毕业那年,因家庭变故,父母双亡,有个双胞胎姐姐。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从小学画画的薛朗打消参加全国艺考的打算,转身就投奔到打工大潮中去。

  他人勤快,头脑聪明灵活,干活儿手脚利落,头两年在火锅店打工,吃住都在店里,攒下的钱除去姐姐的学费、生活费,还结余了一小笔。转头辞去火锅店的工作,学人搞农业种植,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到后来上百亩的承包农田,事业也算有小成。

  一开始虽然有磨难,但一切也算顺利,甚至找到了自己喜爱的女子。也许是老天见他日子过得太顺,他正憧憬能结婚生子,组建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一场车祸夺走了他最心爱的女子。

  未来岳父看他太痛苦,便带着他去骑行。身体的极度煎熬与劳累后,精神的空虚与痛苦似乎也无暇顾及,渐渐地,他爱上了这项运动。每年都会抽时间骑行上一两个月,穿越的时候,正是他从地里回家,准备去看未来岳父,整理一下东西就开始新一次的骑行,结果,一下就给他整唐朝来了。

  从女友车祸身亡的伤痛中走出来后,薛朗学会洒脱乐观的看待人生,努力让自己活好,变着花样的让自己活开心是他最大的追求。

  现代他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只有一个双胞胎姐姐薛晴。而薛晴那个人,历来只有她坑人,没有别人坑她的余地,薛朗也有留给她尚算丰厚的金钱和资产,一点都不担心她,何况身在唐朝,除了穿回去,明显也担心不上。

  薛朗一共五个包,三大两小。大的背包,一个装着衣服、药品,一个装着自行车零件和餐具;还有一个全是种子。两个小包,一个是食物,一个是各种零碎东西。

  把所有的东西整理整理,在古代算得上值钱的是一盒子彩色玻璃做的十二生肖和两个玻璃苹果,这本来是准备送给未来外甥女的,小女孩儿喜欢收集玻璃的东西。

  但这个明显不能这个时候拿出来送人。他人生地不熟的,也不了解平阳公主的为人,这种价值连城的东西拿出来,只会招祸,他不想去考验人性。倒是装食物和零碎东西的包里,薛朗找出了适合做见面礼的东西。

  幸好是还没开始骑行的时候,带的东西零碎又多,要是已经开始骑行,那礼物的事情真是能让薛朗头大。

  装食物的包里,有他从农村买的农家自制干挂面,老岳父喜欢吃,给他带的;阿尔卑斯奶糖、徐福记的酥糖是给小外甥女带的;红糖、白糖、巧克力、葡萄干,还有方便面,这些是为路上准备的。方便面包装不好解释,干挂面包装的纸上没任何字迹,倒是挺方便用来送人。糖和巧克力这些,拆掉包装也好糊弄。

  如果只送吃的,似乎有点拿不出手。薛朗又翻了翻自己的东西,翻出两把军刀,他一共有五把刀,长的开山刀一把,军刀四把,两把绑在他腰带上,两把是留作备用的。这些军刀是大舅子从军队里给他弄来的,质量在现代算得上绝顶,只不知在古代咋样,不过应该比普通货色强吧?就是不知道跟最强的皇家制品相比如何。

  犹豫了三秒,薛朗连刀带鞘的选出一把,这种多功能军刀,古代肯定没有,如果比不上皇家制品,咱就以功能设计取胜!见面礼的话,这些就足够了。

  那么,要怎么才能在古代生存下来呢?

  被人捡回来,给吃给喝给药,身体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厚着脸皮白吃白喝白住,现在身体已经棒棒哒了,薛朗可不好意思再继续白吃白喝白住。但是,离开这里,兵荒马乱且不说,他身无分文,又能去哪里?

  生存是个大问题啊!

  薛朗摸着下巴想了半天,豆浆叼着自己的刷毛刷跑过来,啪叽一下躺倒,等着薛朗刷毛,这是它最喜欢的活动。

  薛朗一边给豆浆刷毛,一边想。刷完豆浆刷包子,然后接着馒头、油条,把四只狗狗的毛豆梳得蓬蓬的,终于想出注意。

  从背包里翻出速写本、铅笔、尺子,开始回忆以前在网上看过的复原图纸……

  怎么感觉记忆这么清晰?不仅所有构造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连当时看的网站网址都记得!他的记忆力这么变态?

  薛朗被惊得一愣一愣的……

  活了二十五年,智商一直处于常人水平,他的优点也只是比常人努力、刻苦些,过目不忘什么的,从来没有过。所以,现在这种变态的记忆力……是穿越的附赠品?

  想不出个所以然,薛朗干脆的丢开,记忆力好是好事。万一以后有机会在李渊、李世民父子面前装个逼,说着说着突然想不起了那才惨呢。

  薛朗拍拍胸口,欣喜的接受过目不忘的设定。

  有了变态的记忆力,薛朗画起图来简直有如神助,三视图画的那叫一个漂亮,如果让当初教他的网校老师看到,肯定会夸他。

  薛朗这人好学。学历虽然只有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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