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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无敌铁军-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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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说即使用钢铁打造的弹体,理应可以炸成碎片,真正做到声震天地,当者无不披靡。然而现实却是,黑火药完全没有产生相应的威力。
高敬宗仔细观察着弹体内部留下的黑糊状态的残留物,高敬宗知道这是因为燃烧不充分留下的硫磺和硝。用一根细木棍轻轻拨弄一下,发现未燃烧的粉状物足足三指有余,相当于十二斤火药的三分之一。
尽管高敬宗上来就给王嘉提供的正确的黑火药配方,事实上由于王嘉并不清楚黑火药的原理,就一知半解的把硫磺、木炭、和硝一股脑的装进震天雷之内。结果因混合物没有混合彻底,而且燃烧极为不充分,所以威力相当有限。
高敬宗仔细的观察王嘉收集出来的硝,硝就是矿物盐的泛称,应用非常广泛,既可以药用,也可以在煮肉过程加入肉汤,使肉变得发红,揉制皮革使之变软。当然这个时代的硝都没有纯硝,各种杂质非常多。有的逞现灰色,有的逞黑色,根本就没有逞白色的硝。
高敬宗采取解析盐的方式,采取相对成熟的解析工艺,把硝提纯,通过小半天的忙碌,得到将近一百斤接受洁白色的硝,目测其纯度,应达到九十九左右。高敬宗同样指挥工匠,先把木炭碾磨成粉,然后再用细纱把木炭中的大颗粒物过虑掉。
同样解释提纯的方向得到相对较为高纯的硫磺,高敬宗这时才小心翼翼的把三种物质的粉末混在一起,然后搅拌。由于三种物质的密度并不一样,在移动过程,三种物质会自然沉淀分离,所以要想让火药发挥巨大的威力,必须制作成颗粒物。高敬宗记得一些穿越小说里作者都是用鸡蛋的蛋清……
高敬宗感觉这是一种极为脑残的方式,因为作者根本就没有想过,在没有集团化产业化养殖的时代,鸡蛋是何等宝贵,至少过了符离城往北,高敬宗根本就没有见过鸡,更别提鸡蛋了。以高敬宗的身份,他想吃鸡蛋,也不是没有。但是要想用宝贵的鸡蛋蛋清做药引子,肯定是在为难别人了。
高敬宗想了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用糯米熬汤,糯米汤粘度很大,而且代价相对低廉(全凭想象,老程没有做过这种试验)当下午的时候,高敬宗终于制作出来了差不多一百多斤黑火药,而且还是颗粒式的黑火药。
弹体高敬宗没有采取王嘉式的巨大型,这种大号炸弹,伤不伤到敌人不好说,高敬宗可以肯定,一定会伤到自己。十二斤黑火药差不多是十枚木柄手雷弹的威力,一旦爆炸至少可以覆盖方圆五十米。当然五十米只是冲击波,黑火药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运气不好,弹片都可以飞出百步之外。
高敬宗制作的弹休,采取铸铁而成,弹体厚度不超过两个毫米。质地极脆,只要用力握紧,稍作用力就可以把弹体捏碎。高敬宗脑袋里甚至出现一种可以装神弄鬼的冲动,拿这种铸铁棒,估计自己也可以踢断如同小孩手臂粗的铁棒。
高敬宗的这种手擂弹采取后世那种木柄式,首先是在木柄里打出一个根,装上药捻子,然后再拼装在一起。
还带着温热的弹体,高敬宗微微有些紧张,后世上学时军训,他曾练习过投弹,当然那个时候投的是模型。高敬宗搜索了一下沉封的记忆,寻找到投弹的正确方法。高敬宗深吸一口气,点燃药捻子,然后扬臂投出。
如果有镜头慢放的话,一定可以发现,火药的药捻子在点燃时,如同一只小虫,沿着引线爬进了弹体。那一瞬间,时间变的凝固了。
“轰隆——”一声巨响,大地感觉到明显的晃动。一个橘红极的火球冲天而起,哪怕距离二三十步,风度翩翩的谢安也被爆炸的冲击波,掀掉了纶巾,谢安披头散发,甚是狼狈。
方士王嘉直接吓得跪在地上,良久才反应过来。
高敬宗心理有底,所以他最安定。
爆炸后,世界变得特别的安静,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到,过了好一阵子,人们才觉自己的耳膜嗡嗡作响,直到这个时候,那种与生俱来的畏惧感才浮上心头。
北府军士兵们腿脚软,一步也挪不动,喉咙发干,一句话也说不出,大脑中一片空白……最勇敢无畏的战士,在这种人力无法抗拒的爆炸面前,都会产生软弱无力的感觉。
黑火药,从八世纪就在中国炼丹师的笔记中出现了,但硝石、硫磺、木炭配制火药的最佳配方,至少要在明朝中晚期才会同时出现在中国和欧洲。此后,它杀人盈野流血漂橹,伴随着欧洲人殖民者的脚步征服了大半个世界。
高敬宗提前将这个潘多拉魔合打开,他的目的不是为了征服,而是为了延续华夏文明的火种。
没有人清楚,在整整五胡乱华期间,汉人到底被屠戮了多少人。没有人清楚,多少珍贵的文典经集,被野蛮的胡人焚毁,没有人清楚,有多少妇女被****没有人清楚,有多少华夏人成为两脚羊,被野蛮的胡人烹食。
非常可笑的是,中国的历史专家们不敢正视历史,所有的官方文字记载统统把五胡乱华定义为民族融合——高敬宗在后世看到这段历史的时候,异常心痛。不仅仅是因为这段历史被肆意篡改,而是因为篡改后的历史,无人可知。
忘记历史等于背叛,当然,一个民族中出现一些背叛的叛徒并不奇怪,当一个民族都在忘记自己的血泪史的时候,那就是一种悲哀。我们都会在嘲笑棒子,事实上我们自己也在做着相同的事情……
高敬宗站在睢河河畔,振臂高呼:“去你妈的民、族、融、合……”
此一刻,历史真正开始改变。
心情沉重,见谅。
(本章完)
第244章 有了
火药的出现,是在军事史上的重要突破,这是划时代的重大的变革。从发明火药算起,中国事实上在火药领域的应用方面走了严重的弯路。高敬宗自然清楚知道火药的发展历史规律,自然不会重蹈历史的覆辙。
对于火药的应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枪炮类的身管发射武器,或者炸弹。身管武器需要镗床,至少也要好一点的钻床,高敬宗并没有机床,最多只能铸个土炮,威力太小,暂时不考虑,还是炸弹比较现实,制造木柄手弹弹这样的小型炸弹或者是巨型地雷,还是可以实现的。
高敬宗对徐敬宣道:“火药威力你们已经看到了,要制造这种武器技术其实并不难,最难的恰恰是如何保证这个秘密不被泄露出去。对于将作监的保卫工作,由你们内卫负责。”
徐敬宣道:“都督放心,火药如果流传出去,末将提头来见!”
高敬宗道:“另外就是要注意火药制作的生产安全,火药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的危险品,不仅遇到明火会爆炸,即使没有明火,一旦出现剧烈碰撞同样也会爆炸,堆积的火药越多,爆炸威力越大。所以在火药制作过程中,一定要禁火,其次要轻拿轻放,防止铁器撞击!”
王嘉拿着高敬宗亲笔书写的火药配置秘方,手擂弹的制作配方、生产流程,立即展开生产训练。高敬宗玩性大起,把铸造的四颗手擂弹弹壳全部装上火药,然后让人找来十几只野狗、一只瘦瘦的猪,几只羊,还有一匹摔断腿的马。
这大大小小二十余头牲畜被绳索绑在木桩上,高敬宗点燃手擂弹,然后朝这二十余头牲畜身上扔出。
“轰轰轰轰!”四声巨响响起,硝烟散尽。高敬宗拍拍手大笑道:“这些肉不要浪费,留给你们加餐!”
然而当这些亲卫军将士观看了实地景象,全部都感觉胃里翻江倒海。现场情景让人毛骨悚然,离得近的猪,狗、羊全身鲜血淋漓,如同被凌迟一般,距离稍远,虽然身上看不出伤痕,然而却七窍中流出血水,早已震毙;
更加夸张的还是距离炸弹中心足足十三丈六尺远的一根猪腿,被手雷弹的冲击波炸飞十三丈六尺之外,而且还插入土里将近四寸。众亲卫军将士实在不敢想象,如果高敬宗炸的不是畜生,而是人,恐怕高敬宗区区四颗手擂弹就可以让一百多名敌人魂飞魄散。
在场的众人,要说谢安、崔逞以及张玄之、和王嘉接受文化知识更深。然而古代人的信仰,却不主张信仰神灵。但是普通老百姓却非常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仙。
谢安是儒、佛、道三家兼修,然而三教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儒家讲究中庸之道,以人道为修行准则。儒家相信有鬼神,但不主张去追求,崇拜。正念若衰,邪念则主。道家修行是求道而非求术,是要道人们明白道术神通终究只是悟道过程中的副产品,不可沉迷。佛家也有这样的思想,佛祖曾经说过,追求神通的人不是我的弟子。
高敬宗在众人眼皮子底下,七弄八弄,居然弄出了惊天灭地的大爆炸,众将士望向高敬宗的眼神从尊敬,已经变成了赤裸裸的膜拜。谢安和崔逞虽然知道高敬宗是人不是神,然而现实却让他们对格守本心的信仰产生了质疑。
王嘉跟在身边的唯一弟子秦无悔下意识的总道:“师尊,这便是老君之怒吗?”
王嘉捏了一个手指印喃喃的道:“无上天尊!”
在未知的事物面前,人会本能地选择盲从。高敬宗表现出来的手段,让看到这一幕的北府军将士不约而同的归结为:“神术!”
对于高敬宗已经传出来的谪仙名号,原本也有不少人质疑,可是随着高敬宗扔出来的五颗旱地惊雷,这种异样的声音一下子销声匿迹了。
神术之说,打死谢安,谢安也是不相信的。可是他作为见证人之一,却无法用合理的解释去解释高敬宗的那雷霆之威。若论侍奉神佛之虔诚,谁还能比得过三教兼修的谢安?苦思冥想,谢安也弄不明白,他的心情不由得又开始烦躁起来……
红袖端着茶水款款而入,看到谢安长吁短叹的模样,不由得娇笑道:“安石公今天这是怎么了?老是唉声叹气的。”
“我不是生闷气,我是不明白”谢安将茶杯猛地砸在桌面上。
谢安没有想明白,事实上今天的问题不仅困扰着谢安,同时还困扰着崔逞、张玄之、王嘉、陈应、徐敬宣……
今夜注定要有无数人为之失眠。
然而此时高敬宗却怀抱佳人悠然自得。高敬宗神经粗大,初时并没有想出郑诗诗带众将士家眷的真正用意,可是随而转念一想,已经明白了郑诗诗的真正用意。高敬宗轻轻拍着郑诗诗的额头道:“以后莫要擅自作主了,这会让我很难做的。”
郑诗诗道:“奴原本是对战场争雄没有任何概念的,不过奴却人性非常清楚,高郎对燕国胜算不大,而趋利避害又是人的本能。若是那些将领眼见燕国势大,肯定会出卖高郎,所以这也不得不防!”
高敬宗不以为然的道:“北府军将士与燕国都有血海深仇,岂会因战事不利崦认贼作父?”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郑诗诗娇笑道:“如果他们对高郎忠心耿耿,那便没有什么。大不了好酒好菜供应着。可是一旦他们真有心三心二意,就拿众将领家眷,男的砍头,女的拉去做营妓。看看谁还敢背叛高郎。”
郑诗诗生得柔柔弱弱,说话时的语气也斯斯文文,只是嘴巴里吐出来的字,却个个都带着血光。
高敬宗先被吓了一跳,随即忍不住摇头苦笑,“夫妻如同林中鸟,大难临头还各自飞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们如果真要想投靠胡人,都随他们吧!”
郑诗诗眼珠子转,对着叹气的高敬宗道:“高郎,你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我们母子二人吧!”
说着郑诗诗又把手捂在自己的小腹上。
高敬宗并没有反应过来,反而改正郑诗诗的语病:“是你们母子三人,不是娘俩,在我眼中,男孩、女孩都一样。”
郑诗诗用手指着自己的小腹道:“就是母子二人……”
高敬宗此时不用脑袋想,就算是用膝盖想也明白了郑诗诗的意思:“有了”
郑诗诗微微点头:“有了!”
高敬宗如疯如狂的道:“我的?”
(本章完)
第245章 蒙县
“我的”听到高敬宗语气中质疑的味道,郑诗诗的脸当时就下来了。郑诗诗的脸刷一下红到脖子根,指着高敬宗好半天才说出话来:“高郎,是什么意思?你是在说奴不贞?”
高敬宗一定这话,顿时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赶紧解释道:“我真没有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你确定怀上了吗?”
听到这话,郑诗诗的脸色总算缓和一点,点点头道:“确定了。”
高敬宗大叫:“谢天谢地,哎呦喂”
郑诗诗轻轻一推高敬宗:“高郎,你小声点,这是晚上!”
高敬宗赶紧闭上嘴,却是按耐不住激动,连连拍腿,都不知道怎么高兴了,“我要当爹了,我要当爹了……”
高敬宗突然想起什么道:“来人,来人!”
魏大福不知何事,听到高敬宗呼喊,顿时提刀而来。推开门便拱手道:“都督有何吩咐!”
高敬宗道:“把红袖添香找来!”
“红袖添香?”魏大福倒没有意外,只是露出迟疑之色:“可是……可是,红袖添香正在侍奉安石公,恐怕走不开!”
郑诗诗早已知道胖子陈应送了一对绝对双胎胎姐妹花给高敬宗,虽然她也不是什么善妒之人,可是却感觉心里酸溜溜的。特别是在此时怀有身孕,更是需要高敬宗呵护关心,偏偏她有不能侍寝。高敬宗当着她的面去找红袖添香,却让郑诗诗心里一痛,眼泪几乎都要下来了。
高敬宗不耐烦的道:“谢安有手有脚,还需要人照顾吗?本都督何时需要人照顾了?去把她们找来,从今天起负责保护大娘子。郑大娘子如今怀有本都督的骨肉,如果让她磕着碰着,我惟他们是问。”
魏大福大喜,拱手告退。
郑诗诗听到高敬宗叫那对双胞胎姐妹过来侍奉自己,顿时转怒为喜,心中甚暖。
……
总督府前院左厢房内,陈应仍在计算着北府军的各项帐目。陈应倒知道自己的本事,他虽然被封为北府军司马,却从来不过问军务,而是专门负责后勤给养,和物资调拨。上至盐矿收益,下至全军将士粮饷、辎重发放,都是陈应一手打理。
好在陈应精通算学,精通商务,对此并不陌生,倒也打得得井井有条。此时高敬宗被朝廷封为讨贼大都督,他和崔逞皆获得了正六品的长史和司马之官身。从一个低贱的商贾,一跃成为正六品官员,陈应异常兴奋。
对于这个官身,陈应非常看重。而且第一时间把消息传递给了俞變,让俞變传回祁门陈氏。特别是看到俞變露出羡慕嫉妒恨的神情,陈应更加得意。事实上与高敬宗接触最早的还是俞變,如果不是因为俞變当初看不上高敬宗这个流民都督,恐怕这个六品司马的官职就是俞變的。
这时,陈应干劲实足。不仅从祁门调来上百名精通算术和打理财物的资源掌柜,而且还写信给其父,告诉其父,祁门陈氏应该效仿三国东海糜氏,不惜一切代价,资助高敬宗。
陈应处理完手头的帐目,已经接近子时,就在陈应准备休息时,突然门外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陈应起身开门,却见红袖添香二女一劲玄色劲装,手执宝剑。
陈应惊讶道:“你们这是……”
红袖抱拳道:“少主,刚刚魏将军让人通知婢子,从现在起负责保护照顾郑如夫人。”
“郑大娘子?”陈应喃喃的道:“郑大娘子在高都督心中地位很高啊,居然比安石公还要重要!”
添香道轻声道:“这是自然,因为郑大娘子怀了高都督的骨肉,能不重视吗?”
陈应道:“居然是这个原因,好,好,好,这真是天大的机缘,你们二人一定要交好郑大娘子,以后她就是咱们祁门陈氏的贵人。说不定本公子将来还需要靠她提携呢!”
红袖添香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
次日一早,高敬宗遇到崔逞,高敬宗激动的道:“我要当爹了!”
崔逞大喜:“恭喜都督,恭喜侯爷!”
高敬宗又对徐敬宣道:“本都督要当爹爹了!”
高敬宗几乎如同魔怔一般,逢人便道:“我要当爹了!”
几乎整个睢县都知道高敬宗要当爹了,谢安得知这个消息后却未和其他人一样开心。
谢安老泪纵横,仰天长叹:“未婚先育,家门不幸啊!”
高敬宗把他要当爹的消息,弄得人尽皆知。结果高敬宗倒好,军务不管了,将作生产不理了,政务都推给政务厅了。
他整个人就像一个大孩子,围着郑诗诗转:“诗诗,饿不饿?”
郑诗诗摇摇头:“奴没有胃口!”
“这样啊!”高敬宗想了想,突然又一阵风跑去了厨房。不由分说,将所有人赶去,高敬宗决定给郑诗诗做一顿爱心餐。
在后世高敬宗孑然一身,经常自己捣鼓吃的。虽然不是专业大厨师,至少可以弄几十道风味不同的菜肴。然而来到这个时代之后,高敬宗就懒得动手了。高敬宗的本事倒也没有丢,高敬宗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做了一道红烧排骨胡萝卜,青萝卜鲫鱼汤,还煎了一份虾仁蛋饼,还有黄瓜炒鸡蛋。
看着高敬宗端着饭出来,郑诗诗惊讶的道:“高郎,这是你做的?”
高敬宗点点头:“这是当然,为夫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郑诗诗不悦道:“君子远庖厨!”
高敬宗不以为然的笑道:“贾宜在《新书。礼篇》中引述了孟子的话后说》:“故远庖厨,仁之至也。”把“君子远庖厨”作为仁慈的品德加以提倡,这倒也是符合孟子的原意的,只是非常可惜,很多伪君子们把这句话当作自己偷懒不下厨房的借口。”
郑诗诗道:“可是,高郎您真正应该关心的是国家大事啊?”
高敬宗不以为然的笑道:“燕军还没有打来呢,再说了,他们来得越快,只会死得越快!”
高敬宗将四盘菜放在桌子上,然后扶着郑诗诗坐下来“诗诗,尝尝为夫的手艺。”
郑诗诗初嫁陈在时,陈在对她只是尊重,相敬如宾。远远没有高敬宗会如此体贴。高敬宗对她可算是呵护倍至,甚至让郑诗诗心里升起一种感慨:“相逢恨晚!”别看郑诗诗表面上不喜欢高敬宗下厨房,事实上她心里却非常感动。
郑诗诗面露诧异的盯着桌上的这四道菜肴,一盘金灿灿的虾仁鸡蛋饼,一盘连一滴汤都没有的黄瓜炒鸡蛋,一盘红灿灿的排骨胡萝卜,还有青萝卜炖鲫鱼,顿时惊奇道:“咦?这些菜式好生奇怪啊?”
郑诗诗出身荥阳郑氏,不是小门小户,也算是见多识广,什么山珍海味,生猛海鲜,几乎都吃过。可是高敬宗的这四菜,只有青萝卜吨鲫鱼,她算是见过的,其他三样皆没有见过。
高敬宗拿起筷子,递给郑诗诗,殷勤的道:“快尝尝!”
郑诗诗拿起筷子,夹了一根黄瓜丝放入嘴中,轻轻咀嚼后,眼中一亮,赞道:“香脆可口,味道甜美,不错,不错。”说着又夹起一片虾仁鸡蛋饼放入嘴中,一副陶醉的表情,道:“爽滑可口,想不到如此不起眼的鸡子竟然能够做出如此美味来,高郎,您实在是太了不起了,了不起啊!”
高敬宗笑道:“那是当然,你也不看看为夫是什么人!”
郑诗诗吃过高敬宗的爱心大餐,高敬宗又粘着郑诗诗:“诗诗你渴不渴?
郑诗诗摇摇头。
“诗诗你累不累?”
郑诗诗又摇摇头。
高敬宗又问“诗诗,你闷不闷?”
郑诗诗摇摇头,然后就点点头。
高敬宗笑道:“那为夫给你唱首歌吧!”
郑诗诗更是惊奇:“高郎还会唱歌?”
“当然了!”高敬宗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我不会的东西。”
郑诗诗笑而不语。
高敬宗咳嗽一下,清清嗓子:“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
诗和歌,都是人情感宣泄的一种方式,无论是古代的乐府诗,还是最早的诗经里的古诗,都是可以配乐而唱的。说实话,高敬宗的嗓音并不好听,至少没有和专业歌唱家相比的实力。然而这首歌却胜在新颖。
郑诗诗精通音律股,越是精通音律,越是可以体会到这道歌里的意境和美感。郑诗诗不由得痴了……
只是非常可惜,高敬宗还没有来得及接受郑诗诗的崇拜,和谐的画面却被破坏掉了。
“禀告都督,定陶急报!”
高敬宗此时又一种想骂人的冲动,只是他也清楚,正事要紧。高敬宗接过急报,粗粗一扫,却见上面赫然写道:“慕容德分兵南下!”
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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