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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家丁-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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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李锦完成这些事情的时候,布隆来到了附近城中衙门里下设分管镖局申请的地方。

    申请的流程没有多么麻烦,签下一个无聊的遵约守则后,只要给足了钱,立马就可以拿到镖局的名额。

    布隆来的时候带足了钱,自然很顺畅的就完成了申请。

    按照李锦的意思,镖局取名“飞鹰”。

 第二十四章 栽赃嫁祸

    月黑风高的夜里,金鸡岭一带,一个山寨的寨门前,有个骑着快马的黑影一闪而过,顺手丢下两个木箱。

    箱子坠地的声响引起了守夜的门卫的注意,走过去把箱子打开一看,顿时傻眼了,竟然是两箱黄金。

    这么多金子守卫不敢独吞,只好大半夜的把山寨的当家人叫醒,把箱子抬到大厅里听候当家人的处置。

    能当强盗的,哪个不是胆肥的上天,更有哪个不爱钱财?

    两个箱子一打开,在周围火把的照射下,金光闪闪的样子,顿时吸引了周围的一群人。

    “大哥,此事定有蹊跷,还望大哥不要被表象所迷惑啊。”大厅里一个长得还算俊朗的白衣男子对着已经财迷心窍的大当家说道。

    “哎,三弟,你这话就不对了,这乃是上天赐给我们云龙寨的福利,岂有怀疑天意之理。”听完白衣俊男的话后,一个骨瘦细长,留着一唑山羊胡的男子反驳道。

    “二哥。。。。。。”

    “哎,三弟,你二哥说的对,到嘴的肥肉哪有不收之理,我知道你向来谨慎细心,不过这次你就放心吧,没事的。”

    “哎,好吧。。。。。。”

    白衣男子本来还想争辩什么,被壮硕如牛的大当家给打断了,只好悻悻作罢。

    这三个人是这金鸡岭云龙寨响马团的三个当家人物,大当家叫马云龙,山羊胡二当家叫杨守忠,俊男是三当家叫韩立。

    这三当家以前当过兵,擅长指挥作战,所以虽然入伙的晚些,但是因为有能力立马被提为了三当家。

    这两个箱子就是李锦他们抢来的那两箱官饷,不过里面的黄金并不是原来的黄金了,而是被李锦派人动过手脚的,只有上层那些是真金,剩下的都是用其他金属镀上的金层。

    那天,布隆从城里回来的时候顺便打听到了官府对黄金打劫之事的消息。

    据说那两箱黄金是地方官府上贡给当朝太子的贺礼,如今黄金被劫,不仅造成了地方官员的经济损失,而且这件事传到了东宫,太子对地方官员的办事能力很是质疑,有要换人的趋向。而地方官员为了挽回颜面与信任,决定彻底打击当地的所有劫匪们,还高额悬赏举报者。

    既然做戏就要做全套,李锦不仅派李慕去送了两个箱子,还让布隆去官府举报了云龙寨的那群响马,估计现在官府已经在安排作战计划了,而那帮响马还沉浸在天降黄金的美梦里。

    再看看李锦创办的飞鹰镖局这边,当阳光刚刚从山边露头的时候,营地里已经宣闹起来了。

    所有青壮年都拿着不同的武器在营地中央的空地排开。“嘿!哈!喝!”操练的声音震天而起,而负责带头训练的却是一直不爱说话的李慕。

    说起这李慕,最近越来越让李锦看不懂了。本来以为他就只是个被贩的可怜人,可最近他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都不像是个普通人,不仅会骑马并马上功夫了得而且还懂兵法,训练新兵,排兵布阵,可谓是样样精通,陈楚楚自小读过几本兵书,跟他探讨了一下,结果自认不及人家的冰山一角。

    可惜的是李慕失忆了,这些东西只是潜意识里存在的,当李锦问他从哪学来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问多了,他还会头疼,最近经过陈楚楚的药物调养,算是好多了。

    就算好多了,李锦也没继续追问,因为众人都看得出李慕身上总是透露着一股子正派领袖的气质,而且对李锦他们绝对没有恶意。

    清晨,营地的大人们练武,小孩子们就在大人练武的时候,围着营地的内墙跑一圈,然后由绿衣教他们读书认字。

    别看绿衣平时有股子冷冰冰的气质,但是对小孩子上,有的是耐心与温柔。有时候李锦看着绿衣照顾小孩子的时候不断地**将来他跟绿衣有了孩子的场景,想着想着口水就留下来,总是招来绿衣的一顿白眼。

    营地里,除了李锦每个人都有事干,那老年人当然也不例外。老年人简单的活动的一下身体后,炊烟就升起了。洗衣服的洗衣服,修整房屋的修整房屋,总这没有一个人闲着。

    晨练结束后,就全员投入到营地建设中,伐木的伐木,凿石头的凿石头,可谓是一片热火朝天,欣欣向荣。

    其实,李锦做这些也是有打算的。官府那边剿匪给力还行,如果不力,留下几伙流窜的响马土匪什么的,到时候这些农民出身的人肯定遭殃。而且听村长老爹的说法,这些地方城卫兵也是一群草包,极有可能剿匪不力,所以,还是有备无患啊。

    目前,营地里的一切都按照李锦的构思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所有人都干劲十足。

    这才几天的时间,李锦的加入让他们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营地的男女老少现在都把李锦当神明一样崇拜着。

    接下来半月的时间,也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事情,就是偶尔有被派到城里的眼线回报城卫兵的剿匪情况。果然不出李锦所料,这群草包城卫兵还真是把事情搞砸了,现在整个沂水县加上周边一些临近地区已经乱作一团,各处盗匪横行。

    好在飞鹰营地的各种设施已经建设完善,山路已经凿通,所有人搬进了内谷,外谷两边已经依山建上了碉楼,中间的大片空地被种上了一些蔬菜花卉跟作物,并在村长老爹的合理规划下,搞得更像是观光区。而山谷入口也用巨石和木桩建上了结实的城墙,城墙外围更是有许多隐藏的陷阱与机关,由于李锦有要研发火炮、的意图,城墙上还特意留出来了一些炮台,现在的飞鹰营地可谓是固若金汤。

    再看看内谷,因为有了李锦对环境维持的严格要求,所以环境保持的特别好。加上又有妇人小孩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装饰周围环境,所以现在的内谷更像是世外桃源一般。

    站在山头上看到这番景象的李锦也忍不住被这天人合一的景色所俘获身心,就想用首诗来表达一下自己的内心感受,怎奈文学细胞实在有限,就只好又剽窃了一下宋代朱熹的《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

    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

    万紫千红总是春。

    一首《春日》吟出,自然是又赢得陈楚楚众女的崇拜与倾慕。

    原来相公不是一无是处啊。。。。。。

 第二十五章 开溜

    最近有钱了,李锦是吃的好,穿的俏,每晚上更是有陈楚楚绿衣和紫荆这些一等一的大美女陪着,有混元仙功相助,夜夜笙歌,可谓是醒掌权,醉卧膝。

    都说,饱暖思****。李锦最近又有点不安分了。

    据城中眼线传回来的一条消息说,由于最近沂水县匪患爆发,牵一发动全身,盗匪们也不傻,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纷纷起来反抗城卫军。整个临州乱作一团,朝廷不得不派兵镇压。

    但李锦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朝廷派不派兵,而是朝廷为了表示对这次镇压匪患的重视与决心,派了一个皇子亲自带兵过来,而素来以刁蛮爱玩的文平公主这次也跟着来到了临州。

    公主耶!如果不是穿越过来,根本不可能见到公主的,都说公主都娇生惯养,各个都美丽动人,要是能。。。。。。。想想都美。

    一听到公主来了的李锦立马又露出了一副猪哥像,口水更是止不住的流。陈楚楚等人见他这副样子,真是大感受不了,你说这个人要是正经的时候吧,会吟诗能作对,还能搞许多奇怪的发明,这要是不正经的时候吧。。。。。。简直不忍直视。

    陈楚楚等人见李锦听到公主来到的消息后的猪哥像,就知道他肯定又动坏心思了。

    虽然相公好色了点,但总体来说这人还是挺招女孩子喜欢的,总能莫名其妙的被他俘获芳心。如果放任他出去疯,说不定还真能再把公主搞到手。

    陈楚楚也是女人,怎么可能愿意放纵自己男人出去泡妞,所以就让绿衣最近寸步不离的跟着他,每次李锦想去城里闲逛的时候,陈楚楚等人也总会跟着。

    这不,众女跟着李锦在众多从营地里选出来的比较壮实的人的陪护下,又来到了沂水县城。

    久居野外的众女在陈楚楚的带领下又充分发挥了女人爱购物的天性,衣服店、胭脂水粉店等都一个不落,挨个逛了个遍,跟在身后的随从身上都是大包小包的。

    众人走到城里一家比较受欢迎的店铺后,陈楚楚又带头走了进去,虽然李锦极不情愿但还是屁颠屁颠的跟着走了进去。

    这一路上李锦就在想着怎么巧妙地躲过陈楚楚等女的监视,自己也去痛快的玩一会儿。

    对了,尿遁。。。。。。

    “那个,楚楚啊,你们先看着,我去上个厕所哈。。。。。。”李锦一脸殷勤的走到陈楚楚身后说道。

    陈楚楚正被一件夏天的长裙吸引着,准备带着其他两女去试一试,无暇顾及李锦,很痛快的答应了:“去吧,去吧。”

    李锦如蒙大赦,心情畅快跟衣服店老板打听了下后院厕所的线路,心情畅快的往后院跑去。

    其实李锦哪是想上什么厕所,只是想借机出去自己浪一会儿而已。

    来到后院,李锦没有往厕所的地方去。穿过一个小花园,看到了一堵高墙,毫不犹豫,翻过去。

    前世,初中的时候,吃了一周学校食堂的猪食,晚上没课的时候李锦经常会跟小伙伴们偷偷翻墙出去搓一顿,所以这一堵小小的墙难不倒他。

    助跑,扒墙,双脚一蹬,一跃而过,以一个帅气的动作落地,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哼,有什么能难得倒小爷我?

    翻过墙是一个小胡同,李锦一脸得意的边看着自己翻墙的地方边往后退着走。

    而与此同时,一个身穿华服的少年也正偷偷的从一所漂亮的府第的后门来到街上,看着身后无人,快速向城中跑去。

    咚……,街上两个少年都摔到捂住自己的脑袋。两个人全是在意是否有人追来,根本就没有注意周围是不是有人。

    李锦看了一眼华服少年,他很清楚,现在这个时间除了非常穷的人家外,所有人都要么在娱乐场所,要么在学堂学习,而眼前的华服少年不可能是穷人,而且与自己年龄差不多。

    “你是什么人,是逃学的吗?还是某家偷偷跑出来的少爷?”前世的李锦逃学记录堆起来比自己还高,连自己班上的同学他都记不全。这样问也只是想到自己读书那会儿的时候,整天就想着逃学出去玩的感受。“靠!真快。还换了身衣服出来,看来是想出去好好玩一把啊。”

    华服少年被李锦撞着头晕眼花,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只听逃字连忙说道:“我不是逃出来的,我不是。”

    “哈哈哈,怕什么,我也是逃出来。我叫李锦,家算是江城的吧,”李锦豪爽的说道。

    少年还坐在地上,看李锦大笑。先快速的把衣服上绑着的一块壁玉取下来放在怀中,这才说道:“我是······我叫皇······纳悦……你叫我纳悦吧。”华服少年吞吞吐吐的说道。

    李锦也没有想那么多。“你叫纳悦?你叫我李锦就行啦。既然遇到就是有缘,我带你到处转转吧。”

    纳悦看李锦没有多问,长出一口气连忙说道:“好呀,你带我转一转。”

    走出胡同,很快就到了主街道上。

    今天恰逢集市,道路两边全是各种叫卖的小贩。

    李锦看到纳悦对这里街边所有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不由的说道:“你也不是这里的本地人吧,我也是,我家在城东二十里的小山村里。偶尔才会来城里转转,这次我是听说有个什么文平公主来到了这里,所以想瞅个机会见见这位公主,嘿嘿,我已经踩点好几天了,找到一处绝佳的妙处。”

    纳悦不置可否,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来,来刚出炉的烤地瓜,又甜又热乎,不甜不要钱啊。”街边小摊的叫卖声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李锦看着香喷喷的地瓜回想了小时候跟小伙伴一起吃地瓜时候的场景,不禁吞了下口水:“老板,多少钱一个。”

    “五铜币一个。要几个?”

    李锦翻了翻口袋,完了,刚才光顾着开溜了,忘记自己身上没有钱了。

    纳悦见李锦这样就知道他可能没带钱,就开始翻自己的口袋,但恰巧的是他也是偷跑出来的,身上也没带钱。

    两人尴尬的相视一笑。

    “老板,先赊账,下次我来再给你行吗。”小店主一听,一脸嫌弃的说道。“概不赊账,没钱就不买,走开走开。”

    “哎,你这人······”

    “老板,你看这个东西能换地瓜吗?”本来李锦还想跟小贩理论一番,纳悦打断了他,从怀里拿出一块玉佩递给老板说道。

    小店老板还没有说话。李锦一把抢过玉佩抢过:“不换,俗话说君子玉不离身,哪能随便把贴身玉佩就当掉的呢。”说完拉着纳悦就离开了。

 第二十六章 吟诗作对

    “今天出门急没带钱,下次一定请你吃好吃的。”李锦本来想充大头,答应人家带人家玩,现在却办不到,心中难免有些尴尬。

    但纳悦似乎没当回事,就安静的跟在李锦后面。

    “我带你去个又好玩又不花钱的地方。”李锦所说的好玩不花钱的地方其实就是一群有钱又臭屁的文人墨客为了交流诗作,开设的一家茶楼。里面茶水糕点都是免费的,但想进酒楼的门却是有条件的,要么即兴写一首诗博得在场半数人的赞赏,要么对出早就摆好的一幅对子的下联,反正只要是这群文人觉得你有文采你就可以进。

    穿越过来的李锦虽然不会作诗,但他会抄袭啊,上学的时候背过多少名人大家的诗作,作诗,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前几次来城里,李锦身上有的是钱,加上又看不起这群只会舞文弄墨瞎矫情的文人,所以根本不会去那地方,但现在不一样,为了彰显自己会玩,就只能挑这么个有吃有喝还不花钱的地方了。

    一座两层的茶楼,外面红漆雕模,古朴中又透露着一丝奢华。

    茶楼虽然只有两层,但占地面积非常大。

    李锦跟纳悦刚进入茶楼,映入眼睛的是一个超级大的大厅,不过里面没有茶水糕点,只有一张张数不清的方桌,桌上笔墨纸砚样样齐全,已经按照古代文人舞文弄墨的习惯摆好。

    有的桌上放着两幅对子纸,其中一张已经有字,这是要求对对子的。有的桌上放着一张大宣纸,桌上还摆着五颜六色的颜料跟粗细不一的毛笔,这是作画的。有的桌上则单纯的摆着笔墨纸砚,这就是要求作诗的了。

    此时大厅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有的站在桌前提笔思索,有的正站在窗前眺望。这群人都想自己的作品能被这茶楼二层里的人赏识,这样也就算是真正进入了文人雅客的圈子,而且名气也会大噪。名气大了,他们作的诗画的价值自然而然也会水涨船高。

    从先进文明过来的李锦思想当然比这群古人超前,他不会像这群人一样循规蹈矩的墨守成规。作完一幅作品让一楼候在边上的书童呈到二楼给那群人看,自己在下面苦苦等待结果。

    要做就做到一鸣惊人,他对自己,不,是对李白杜甫等人有着充分的信心,随便挑一首都是千古佳作。

    于是,他就站在大厅里,调动了下体内的内力,使自己的声音更宏亮几分,大声的吟诵了李白的一首《乌栖曲》:

    姑苏台上乌栖时,吴王宫里醉西施。

    吴歌楚舞欢未毕,青山欲衔半边日。

    银箭金壶漏水多,起看秋月坠江波。

    东方渐高奈乐何。

    这首诗从歌咏艳情转为讽刺上流社会的****生活,李锦正好借机暗暗地嘲讽了一把这群自命清高的文人。

    “好诗,好诗啊。这真是诗如其人,同样的狂放不羁。”

    李锦刚读完,就在纳悦还在回味诗句并感叹李锦还有这才华的时候,突然听见楼上传来一声赞赏,接着一群身着华服的翩翩公子哥从二楼的楼梯上慢悠悠的走了下来,缓缓来到了李锦的身边。

    “在下苏抑扬,敢问这位兄台的尊姓大名。”一个身着白衣长衫,上绣绿竹的英俊男子有礼貌的首先对李锦作揖道。

    李锦看了看苏抑扬,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其他人,似乎这苏抑扬是这群人的头头。

    李锦扫视众人的时候也同样的还手作揖道:“在下李锦,这位是在下的朋友,纳悦。”李锦顺便介绍了下纳悦。

    但苏抑扬好像对纳悦并不感兴趣,只是看了他一眼,微微的点了点头。

    纳悦也不在意,同样回敬的点了点头。

    “李兄,楼上请。”苏抑扬伸手对李锦请道。“阿财,准备上好的笔墨纸砚。”接着,苏抑扬又对身边的书童说道。

    就这样,李锦在一楼众多书生文人羡慕的目光下,被簇拥着跟着苏抑扬等人上了他们梦寐以求的二楼。

    李锦来到二楼,就看见二楼的布局明显跟一楼的不一样。

    二楼划分了众多不同风格的区域,中间都用价值不菲的屏风格挡,有的地方摆着饮茶专用的小矮几,有的地方放着写诗作画的雕花长桌,还有摆满糕点水果酒水的休息区。

    苏抑扬首先把李锦跟纳悦引入一个茶座上,亲自为两人泡茶。

    “李兄,敢问刚才你在楼下作的那一首诗叫什么名字?”

    “乌栖曲。”李锦想也没想的说道。

    “乌栖曲·······好名字啊,亦诗亦曲,又内含深意,李兄真乃奇人,让在下钦佩不已。”苏抑扬一脸毫不做作的崇拜道。“在下有一不情之请,还望李兄满足。”

    “苏兄但说无妨。”

    “因为家父也酷爱诗作,还烦请李兄能劳驾为我把这首诗写下来。”

    啥,写字?

    虽然李锦练过几年毛笔字,但是终究是只能看,拿不出手的。

    前两天绿衣教小孩子写字的时候,临时有点事走开,就让李锦写了几个字给小孩照着写。结果,就连小孩子都嫌弃他写的字丑,甚至有个小孩实在写不出李锦那个样子的字都急哭了,绿衣回来一看,顿时捧腹大笑。

    李锦一脸犹豫不决的样子,任谁看了都是不情愿的样子,但谁知并不是他不想写,而是有难言之隐。

    纳悦好像是看出了李锦有些不太方便,主动请缨说道:“在下不才,会写几个大字,不知可否借李兄才气,给在下一个表现的机会,代李兄写下这首乌栖曲。”

    纳悦说完,不光是一直没正眼瞧他的苏抑扬感觉惊讶,就连李锦都微微一愣。

    这纳悦敢主动代写,看样子字写的不错,不如就让他写,总比自己丢人现眼的好。

    笃定纳悦字写的一手好字的李锦很高兴的答应了,人家诗作的主人都答应了,苏抑扬自然也不方便再说什么,而且他对纳悦的字究竟写的怎么样也很好奇。

    苏抑扬引着李锦跟纳悦来到早就准备好的书桌前,上等的宣纸,玉杆的毛笔,书桌上的东西奢华至极,可见这苏抑扬真是把诗画当作一种爱好了。

    纳悦老神在在的站在书桌前,拿起笔沾了沾苏抑扬亲自为他磨的墨汁。

    往书桌前一站,纳悦身上立马就凸显出一种独特的气质,高雅,大气,有一种挥斥方遒的感觉。

    李锦跟苏抑扬都被他身上的气质所吸引,目不转睛的盯着。

    提笔,落字,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算是外行都看得出这是经过严格培养熏陶才练就出来的本事。

    “写完了,还请苏兄不吝赐教。”纳悦放下笔,对苏抑扬礼貌的说道。

    苏抑扬走到正面,仔细观赏了一下。整幅字潇洒中不缺宏志,清秀中不少豪气。

    “好字,好字啊,没想到纳悦兄如此年轻就在书法上有了这般造诣。”苏抑扬捧着这幅字激动不已。“这下好诗好字都有了,真是一大幸事啊,相信家父也会欣喜若狂的。”

    李锦看着苏抑扬的高兴状这才松了口气,总算是没有使自己装出来的才气露馅,最后还不忘偷偷的冲纳悦挤了下眼睛,而一向正经的纳悦竟然也回敬了一个眼神。

    接下来,得了好字好诗的苏抑扬自然是心情大好,拉着两人喝茶聊天到中午,又请两人到城里最上档次的酒楼吃了午饭,招待的十分周全。

 第二十七章 看小姑娘洗澡

    李锦不知道苏抑扬是什么身份,但纳悦第一眼看到苏抑扬的时候就知道了他的身份。

    苏抑扬的父亲苏懿轩是户部尚书,当朝二品大员。

    出自官宦门第,自小接受官场洗礼,思维怎么可能会如平常人那般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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