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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家丁-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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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人碰蛮汉,自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一个火花,双方便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这场闹剧李锦看在眼里,审视了一眼皇甫纳悦。
“你这个七皇子不好当啊!”
皇甫纳悦倒是与世无争,自顾的低头抿嘴喝茶。
“都习惯了,大哥跟二哥权大势大,平时在朝中斗的热火朝天,两人分别又有清门跟魔门支持,自是不会把其他皇子瞧在眼中。”
这事,身为皇子的皇甫纳悦都没办法,身为一个初来者的李锦更无力插手,只好跟皇甫纳悦一样装作没看到一样,自顾的抿嘴喝茶。
原来京城不光官权交错,就连如日中天的两大江湖势力也牵扯其中,看来京城这水不好趟啊!
彪形大汉一行人的身手似乎不错,御林军在人数占优势的基础上竟然还被打的落花流水。看样子,自己这苦命兄弟的面子今天恐怕是要落在这了。
就在大汉大肆叫嚣的时候,变故出现了。
门外又进来一群白衣素裙的妙龄女子。
“哼,我当是谁,原来是魔门的这群污秽之徒在这撒野。”
李锦闻声望去,所见之人竟让他眼神一滞。
说话那人他不认识,但说话那人身边站的女子他有印象。
当时李锦跟陈楚楚从药王谷逃出来的时候,也是在客栈,他看见过这个白衣女子,虽然她面带白纱,但那份气质绝对错不了。陈楚楚还告诉他,说她是什么清门圣女,好像叫步箐莲。
既然是清门的,遇上死对头魔门,自然是没什么好说的。
两边先是互相讥讽对骂,接着就是大打出手。
虽然大汉等人的武功不错,但遇上的清门的那群女子好像不是一般人,大汉在人家手下没过几个回合便战败,灰溜溜的逃离了客栈。
清门之人好像比魔门的懂礼数,她们并没有魔门的那么嚣张跋扈,结局掉大汉等人,领头的步箐莲先是过来跟皇甫纳悦问好。
皇甫纳悦身为皇子也不失身份的回礼,为表示感谢,还让手下收拾出几件空房给她们休息。
步箐莲也没客气,道谢之后就率众人跟着小二去房内休息。
步箐莲走后,李锦还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目光一直盯在人家身上。
这妞真正点,先不说容貌,光说气质就是一绝。
后来还是坐在边上的陈楚楚给他狠狠的踩了一脚才清醒过来。
看到陈楚楚警告的眼神,自己才回过神儿来。
自己现在已经算是魔门的人,如果让步箐莲知道,别说泡妞了,恐怕连小命都不保了。
美女诚可贵,性命价更高啊,以后去了京城还得多加小心啊。
第九十八章 初到京城
第二天一大早,李锦就被噪杂的声音从睡梦中惊醒。
御林军大早上就开始整顿军备,有的在饲喂马匹,有的快速的吃着早饭,争取要赶在中午之前到达皇都。
李锦极不情愿的起了床,被服侍着穿好衣服下楼。
虽说皇甫纳悦身为皇子,但一点都没有好逸恶劳的习惯。他几乎跟御林军们同时起床,早就坐在了大堂中,细嚼慢咽的品尝着早餐。
看见李锦下来,便招呼他赶紧过来吃早餐。
李锦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寻摸着周围,感情他还惦记着那个清门圣女呢,殊不知人家早早就离开了。
对于这个气质胜似仙女的清门圣女李锦那是又爱又怕,喜欢人家吧,但又怕人家发现自己魔门弟子的身份,心中很是纠结。
吃过早饭,李锦一行人在御林军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的开往京城。
几百匹快马铁骑汇集的隆隆蹄声惊天动地,扬起的滚滚尘烟遮天蔽日。
众人归心似箭,没到半晌的时候,犹如庞然巨兽的京城就浮现在了众人眼前。
有大队御林军护卫随行,这一路上平安无事,将近皇都,皇甫纳悦先行进城,临走时,叮嘱了一些话,还给了他一份名单。
那是一份大员名单,都是握有实权的大家伙,什么人该送多少礼,这名单上都列得清清楚楚。
虽然皇甫纳悦不是喜欢玩弄权术之人,他平时不屑也没有那份野心去拉拢势力,但是他自己不需要不代表自己这位初到京城的拜把子兄弟不需要,他不是迂腐不知变通之人,还是暗中的帮了李锦一把。
毕竟是拜把子兄弟,李锦也深知自己兄弟的好意,真情不必言明。
有了这份名单,他可以少花了许多冤枉钱,节省不少。现在沂水正在大力发展,需要许多银子,他手里头可不怎么充裕,而这礼,可是必须要送的。
官场就是这样,穷也得勒紧裤向上面送银子呐,一手向上面送,另一手向下面拿,不过他的下面在哪,目前还不知道,反正初期肯定要破费一大笔银子滴。
这就好比做生意,初期是要投入一笔资金进行投资,再往后嘛,就是赚银子咯,摸透了这个规律,你就不会觉得官场很复杂很黑暗了,哈。
官官都贪,自已不贪,实在有点不好意思,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嘛。
李锦等人进了皇都,先找个大宅安顿下来。
其实这些,杨潇早就暗中安排好了,房子的附近住的都是自已人,有的早就在此潜伏了三四年了。
第二天,李锦依着诏令吩咐的话,先到刑部报导,便算是正式上任,依照不成文的规矩,他要在皇都最豪华的酒楼上大请三天。
又一笔大开销,不过不要紧,这期间所有的开销花费,他以后会翻倍赚回来滴。
接下来的日子,李锦便是跟着大臣们上朝跪拜皇帝,吾王万万岁之后,象缩头乌龟一样缩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看着一二品的大员们争拍皇帝的马屁,为了利益争得面红耳赤,几乎要翻脸干架。
嘿嘿,看着挺热闹,可惜没沙发没咖啡,只能站着,这金銮殿上,除了皇帝老儿,既便是亲王,都只有站立的份儿。
龙椅,有真皮沙坐得舒服嘛?
散朝之后,李锦要带着足够份额的礼物,四处拜访那些大家伙们,算是感情投资吧。
想是之前有人暗中关照过,这些大家伙们对他还是挺客气的,只是依法老卖老的提醒了他一些事儿,做为后辈晚生,李锦非常谦虚的接受长辈们的教导。
每天都是早起上朝当叩头虫,害的他还不能睡懒觉了,下朝还得送礼送钱,这日子过得可真是他娘的憋屈。
更难受的是今天轮到拜访左相大人的时候了,李锦这心里头七上八下的有点儿心虚。
能不心虚嘛,如果单单只是一个左相大人的话那还好说,但咱家左相大人不偏不倚的正是沈怡大美人的老爹,更很可能是自己未来的老丈人。
都说丑媳妇见公婆忐忑难安,这女婿上门拜访老丈人也不简单啊,何况自己这个老丈人官拜左相,不知比自己高多少级别。
不过,丑媳妇终归要见公婆,纵是害怕,也唯有硬着头皮上啦!
李锦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壮了壮胆,昂首阔步的走上前去,有点要英勇就义的意思。
在江城的沈府看门的都认识他,一般不用投贴可直接进入,在皇都全是生面孔。
投贴求见,沈府守门的卫士极客气,不象那些一二品大家伙的看门狗狗仗人势乱吼乱吠。
嗯,沈老爷子是出了名的大清官,他手下的人多多少少,品行都端正。
沈老爷子刚巧不在,他要么先回去,等会再来,要么就在沈府里等着沈老爷子回来。
李锦当然选后者,好久没见到他的沈怡姐姐了,这不是可以乘机私见嘛。
在沈府下人的引领下,李锦来到大厅,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下,乘下人敬上香茶之际,正欲打听沈大小姐可曾在府上,突听到阵阵琴声如天簌般传来,令他惊喜得直蹦起来,神情激动万分。
如此天簌琴声,除了沈大姐,还会有谁能够弹凑得出来?
第九十九章 左相老丈人
这琴声跟李锦上次在柳府听到的琴声一样,倒不是李锦突然懂得音律了,而是沈怡用的那把琴好像有点特殊,琴声古朴沉重悠远,与一般的古琴不一样。
思念心切,李锦寻声而去,旁边的下人赶紧跟上。
“李大人……李大人……”
李锦抛给他一小锭银子,咧嘴笑道:“此琴声悠美如天簌,本官一时被吸引,绝无惊扰之意。”
下人接住下坠的银子,笑眯眯的退到一旁。
虽说沈大老爷子在京城那是出了名的清廉,真的是两袖清风,但这并不表示他府内的下人都不贪财。卖身为奴的人,家里头本来就穷嘛,有银子赚,谁不笑眯眯?
走近一座花园,琴声越发清晰,沿着已经枯萎凋落的花草铺设的小石子路,蜿蜒前行。凉亭中,沈大小姐正低头抚琴,瀑布般的长发随风飘洒,大冷的天里却仍是那身略显单薄的白衣素裙。
虽然佳人身姿依然不失窈窕动人之色,但唯独李锦从中品尝出了一丝落寞孤寂。
李锦缓缓走到凉亭边,沈大小姐正沉浸在音韵之中,心无旁鹜,浑然不知身后有人。
一曲凑毕,身后突然传来掌声,把她惊得两手捧住****,转身一看,不禁低呼一声,又惊又喜。
“你……你……”
李锦不慌不忙,满脸笑嘻嘻的表情,学着那些才子躬身长揖,文绉绉道:“小生这厢有礼了,多日不见,没想到怡姐姐还是那么楚楚动人啊。”
虽然早知他素来没个正经儿样,沈怡仍忍不住掩嘴失笑,俏面飞红,嗔怪的白了他一眼。
美人飞霞,俏面绯红如阳春三月怒放的鲜花,格外的娇艳动人,看得李锦食指大动,忍不住咕的咽了一口口水。
贼头贼脑的瞟了一眼四周,周围没人呐。
色迷心窍的他胆气一壮,也顾不得此次前来的意图是拜访自己老丈人的,这会儿早把来时对未来老丈人那战战兢兢提心吊胆的恐惧全抛之脑后,伸手便抓。
沈怡早知他的习性,见他眼珠子贼溜溜的打着转儿,便知他心中在打坏主意,再见他两眼发出色迷迷的狼光,一副蠢蠢欲动样,羞急下正欲开溜,一只手儿却给他抓住。
被猛地一拽,重心骤失,跌入他怀中,惊呼声中,小嘴儿早给他的大嘴巴就势封住,仅能发出唔唔的怪响声。
要搁现在,男女嘴嘴很自然正常,但男妇受授不亲的古代,光是牵手都有伤风化,更不要说嘴嘴。
李锦那近乎霸王硬上弓的强吻,令沈怡在瞬间迷失,剧烈颤抖的娇躯先是紧绷僵硬,随后变得酥软无力,整个人软绵绵的靠在他胸膛上,原来推拒的手儿不知何时环住了他的颈脖。
对沈怡来说,这一吻似乎很漫长,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又仿佛只是在眨眼之间,总之,她的人,她的灵魂都窒息得几欲晕厥迷失,天地也在旋转……
咳!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轻咳,把两个人惊得松手跳开,满面羞红的沈怡羞得掩面狂奔。
靠,哪个该死的家伙打搅了老子的好事?
李锦极度不爽,循声望去,只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一闪即逝,心头不禁呯呯狂跳起来。
。。。。。。
那瘦高的身影,不正是……不正是……
他全身冷汗直冒,刚才的大胆无畏全抛到九霄云外,耷拉着脑袋,如同缩头的乌龟。
这下完了,让未来老丈人看到了,这该如何是好?
老丈人不光清廉出名,为人迂腐古板在这京城贵族中也是有的一数,李锦在早朝上见过未来老丈人的行事风格,真急起来,连皇上都得让他三分。
这大白天的,他跟怡姐姐相拥嘴嘴,未来老丈人肯定接受不了,这可是十足的大伤风化呐……
才惴惴不安的走出花园,一个沈府的家将寒着面孔走过来,对着他冷声说到,“李大人,我家相爷今天很忙,没空招待,请回吧。”
李锦脑子嗡的一声,怔道:“什么?”
那家将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李锦蒙了,未来老丈人连见都不肯见他一面?
奶奶个熊的,这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沈府的家将在一旁一个劲儿的催驾送客,李锦年青气盛,心里头也来气了,大袖一甩,挺胸离去。
奶奶个熊的,不就一个穷左相,有啥子了不起的,若不是因为怡姐姐,老子才懒得鸟你呢,哼哼!
靠你个死老头,总有一天,你会来求老子滴!
他气冲冲的大步出了沈府,候在门外的羽红雪等人已从他脸上的表情看出老大心中正窝着火儿,极度的不爽,没人敢吱声,都乖乖的跟在后边。
刚走出府巷,看到满脸局促不安又充满歉意神情的沈怡,李锦心中一暖,快步走到她身边。
沈怡玉颊微红,两只小手儿缩到背后,还紧张的退了一步。
李锦不禁摸着鼻子苦笑,怡姐可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竟然看出他的意图……
玉颊羞红的沈怡嗔怪的白了他一眼,这光天化日的,大街上行人可是不少,羽红雪等又紧跟在他身后,拉拉扯扯的岂不羞死人?
想到爹如此不给他面子,不免又发出一声幽幽叹息,歉然的对他苦笑。
只要你心中有老子,怕毛咯,不同意就私奔!
李锦咧嘴一笑,安慰道:“没事,岳父大人迟早会同意的!”
岳父大人?
沈怡嘤咛一声,低垂着头,玉颊羞红如初升的朝阳,格外的红艳动人。
李锦从怀中取出一叠稿卷,塞到沈怡手上,笑眯眯道:“这些是我在临州时的偶尔感触而作,姐姐且帮我看看,不妥之处可帮我润色一下。”
这些手稿,是李锦听从了皇甫纳悦的提点,苦思了一天一夜才想出来的绝妙礼物,本来是要送给未来的老丈人,谁知却给老丈人毫不留情的扫地出门,干脆送给沈怡,以讨她欢心。
未来老丈人是个迂腐文人,不爱银子只爱才,故而李锦绞尽脑汁,花费了半天的时间默写了十首唐诗宋词,本想送给未来老丈人时说是无意中收集到的前人所作的古诗,如今给了沈怡,干脆说成是自已所作。
为了讨好美人,剽窃前人所作的名诗,竟然脸不红心跳的说成是自已所作,无耻,非常的无耻。
说俺无耻也罢,反正泡妞就是要投其所好,才女嘛,就得表现出比她更强大更牛哄哄的才气,她才会芳心震撼,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俺咯,这一招不仅无耻,而且下流,哈哈!
第一百章 赴会锦怡轩
刑部作为六部之一,掌管国家的刑法律例,最大的官员是刑部尚书,尚书之下还有六个侍郎分管,而李锦就是六侍郎之一。
本来刑部的工作就不是很多,又有六个侍郎分担,每天分到李锦身上的工作那更是少之又少,但就这点工作他也不会干,他这个甩手掌柜很放心的把工作分派给下面,毫不吝啬的夸奖手下,让他们感动之中卖力的干活。
这些手下把侍郎大人的偷懒误当成了是对他们的看重与鼓励,为讨好上司,将来能有机会晋升,谁不卖命的干?
悠闲是悠闲了,不过这日子过得可真是单调无聊,每天除了上朝,就是坐在刑部的衙门里喝茶晃二郎腿,确实很无聊。
每天就这样数着指头过日子。
这一日,退朝回到刑部衙门,李锦把工作分派好,借机开溜。
在衙门一个月了,尚书大人偶尔有急事来过一次,平时想找他都难,顶头上司不在,傻子才会坐在办公室里发呆。
有电脑上网还可以玩玩网页游戏或者qq**解闷,古代毛都没有,再这么呆下去,不变成傻子才怪。
屁股还没离开椅子,手下拿着一张大红请贴进来,说是锦怡轩有请。
锦怡轩?好像在哪听过……
李锦努力回忆的空儿,几个本来忙得焦头烂额的同僚都把工作一扔,全都挤过来,满脸的羡慕表情,纷纷向他祝贺。
一个平时最爱爆八卦的家伙摇头晃脑解释,这锦怡轩在皇都可是大大有名,多少男人向往的圣地,能被邀请参与,那是飞来的艳福呐。
锦怡轩,由一些有才气的女儿家自发组成的盟会,不定期的组织一次诗会,所被评定的诗歌,都会广泛传颂,成为名诗佳作,朝廷历届的科举大考,榜上高中的才子,有不少都是被锦怡轩评定过佳作的大才子。
能有幸被邀请的男子,既便你是无名小辈,参加了一趟诗会,从此变得有名气,前途灿烂光明。
诗会上,你可以尽情的展现你的真才实学,只要迎合众位美女的口味,那你绝对是第二天的京城头条,而且,如果你一不小心打动了某位小姐的芳心,那可真是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
所以说,锦怡轩的诗会,不仅是草根男成名的绝好机会,更是开启人生财富大门的金钥匙。
锦怡轩的那些女孩儿们,可全是官宦世家的金枝玉叶身份,不少是一二品大员的宝贝千金,有的更是郡主、公主的万金之躯,攀上一个,那可发死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哎!?记得苏抑扬那小子跟自己提过这个什么锦怡轩,好像确实挺出名的……
只是小爷我来皇才个把月,地头都还没混熟,毛的名气都没有,这锦怡轩怎么可能找上他?
该不会是弄错了吧?
仔仔细细的再看了一次请贴,是自已的没错,怪事哉……
几个羡慕不已的同僚怪笑起哄,反正诗会之后,一餐花酒一定要请!
挺新奇的玩意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去看看,嘿嘿,相信凭咱的“满腹经纶”肯定能轻轻松松俘获姑娘们的芳心。
一般工作期间,羽红雪不会随身跟随,只有两个玄武堂的高手跟随身护卫。
李锦带着两个近卫,按着请贴上所写的地址,大摇大摆的前往赴会。
一到地头,他吓了一跳,诗会竟是在穆王爷的府内举行。
难不成主持这次诗会的美眉是穆王爷的宝贝女儿昭穆郡主?
有那张大红请贴,王府的卫士非常客气的请李锦进去,还有专人带路,至于他的两个贴身近卫,只能留在府外等候。
王府是比不上皇宫,但也非常宽大,庭院长廊,门户重重,没人带路,铁定迷路。
穿过重重门户,再走过几道长廊,领路的下人躬身道:“大人,诗会便在后花园举行,大人请随意。”
李锦打赏了他几粒碎银,步入花园。
才到花园门口,一股芬芳的花香已扑面而来,中人欲醉。
穆王爷可真是有钱,这冰寒天气,万物枯萎凋零之季,而王府的花园里依然百花竟艳,春意浓浓,令人如置阳春三月。
这数千盆盛开的奇花异草肯定是异域品种,这么珍贵的花草在这摆的跟花展似的,这得花上多少银子咯?
总之,就一句话……穆王爷非常有钱!
园中的草地上,摆设了几排矮几锦垫,矮几摆上水果点心茶水,矮几旁边铺设了真皮毛绒坐垫,不少女孩儿席地而坐,莺声燕语,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个比一个亮丽动人,果真是满园春色,竟选世界小姐也不过如此。
李锦欣赏得眼花缭乱,都说美女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人赏心悦目,这话确确实实是真理啊。
反正美女都养眼,光是眼睛欣赏,都已让人心神愉快不已。
席中有几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想来也是满腹的才华吧?
就凭这些公子哥与美女们,就能让人出名?
李锦可还真是有点不相信,有人看到他,微笑招手,邀请他入座。
李锦也不客气,径自在一张空位上坐下,与身边的人热呼海侃。
一回生,二回熟嘛,不热呼海侃怎么认识?
随后又有几个年青男女先后入座,热切交谈,看来都是熟人,唯独李锦不认识哪一个,只好喝茶解闷。
正感觉无聊之际,一抹熟悉的倩影映入眼帘。
嗯!?沈怡怎么来了,伴随她的还有一个双十年华的雪白貂裘少女,姿气质都不输于她。
在座的少年男女都纷纷向貂裘少女行礼请安,神态恭敬之至,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貂裘少女应该就是昭穆郡主。
貂裘少女与沈怡就座之后,所有人都停止了交谈,看来,诗会要开始了。
没有什么开场白,貂裘少女把她面前的一叠书卷分传给众人,不少人迫不急待的翻阅,嘴里头都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传到李锦手上,他打开一看,不由得一怔,这不是他剽窃的十首唐诗宋词嘛?
抬头望向沈怡,后者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笑容。
嗯,他明白沈怡的意思了,心中不禁涌起阵阵暖流。
他的名气还不够大,所以要借助这个诗会,再增加知名度,有了名气,不仅能得到皇上的重用,还能改变未来老丈人对他的看法。
这个诗会是特地为他而开的,所以,在诗会上,他要拼命的展现自已的“才华!”
沈怡可谓用心良苦,怎不令他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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