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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长安城下-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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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大叔办事儿很快,十几分钟之后,就所有人召集齐了。
“现在,外城正在遭受攻击。”安一冉说,“现在一共有十二处被攻击点,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把这十二个攻击点清扫干净。”
“现在,除了一千四百人留守之外,其他三千六百人分为十二组,分别前往一至十二个攻击点。”安一冉说,“下面分派任务。”
他依次喊了十二个人的名字,这十二个人中包括他和马朔;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居然还有孙判官。
他不是个文职吗?难不成这年头当个文职也需要上阵杀敌?
我和黄戎三人都没能分到一组去,我和安一冉编在了一组。
任务分配完之后,所有人分别向十二个方向出发,去往攻击点。
随着距离攻击点越来越近,我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喊叫声;外城墙和安西都护府城墙是差不多的结构。
登上之后,我看到了漫山遍野的人。
他们的脸上居然写满了喜悦,仿佛预见到他们会攻破城门一样。
我第一次觉得人笑起来面目可憎。
**都写在脸上__
第210章 对战阵前
站在碎叶城外城墙和在都护府的城墙上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个时候的党项族虽然骑着马、挎着弯刀,但是看起来并没有多少攻击性。
而这边的吐蕃族,则来势汹汹;尽管她们面带微笑、谈笑风生,却让我更加恶寒。
他们手里拿的镰刀状的武器,为首的人背着的一把两米多长的弓。
那把弓太长,即使那个人骑在马上,弓也垂到了马腿的位置。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长的弓,那把弓看起来是用牛的角制作的;弓臂很粗,弓弦也很粗,看起来就很沉。
相应的,这个弓的爆发里一定很强。
他们的先行部队是骑兵,中间的地方步兵和弓箭手,最后边跟着的是弩车。
这明显是要玩儿真的呀,连行军布局都弄好了。
安一冉看着下面,目光扫向了背着弓的那个人。
“好久不见啊,吕都护。”那个人看到安一冉在看自己的时候笑了,喊道——他用的居然是“唐普”。
最近被各种少数民族弄得神经衰弱了,本能的以为他们用的都该是自己的语言;她开口的一瞬间,我还在纠结——谁能翻译一下?
“许久不见,十分想念。”安一冉轻蔑地笑,说。
“我也觉得,时间长了不见个面,总感觉生分了。”对方说;我很想说,“唐普”说的很溜啊。
“是呢,不过我们唐朝讲究需要礼节,见面肯定得带点儿见面礼。”安一冉说,睥睨,“你什么都不带就来,不太好吧!”
“我可没有空着手来哦,我可是带了一份儿大礼的。”对面的人说,笑得一脸灿烂,“不过不是给你的,而是给我家赞普的。”
他是想把安西四镇攻打下来?
我的脑海中迅速闪过这句话,安一冉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那这份儿礼你多半拿不到,”安一冉霸气地说,“选礼物得选个有把握的,不仅拿不到礼物,还把自己交代在这儿,多不划算。”
“你们不是有句俗语,叫‘鹿死谁手’,”对面的人说,“现在我就引用一下这句话,鹿死谁手……不一定呢?”
“这句话原分不动的还给你,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安一冉怒了,“想要踏进大唐的疆土,先问一问我大唐将士答不答应!”
“战争从不需要理由。”对面的人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安一冉恼羞成怒之后,对面的人笑得很猥琐——他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这么多人都想分一杯羹,先下手为强。”
“这么多人都没能分到这杯羹,你凭什么觉得你就可以?”安一冉显然也看出来对方是在故意激怒他,他坦然一笑,“放我强唐者,虽远必诛。”
“看来我俩是谈不拢了。”对面的人脸上的笑一滞,“请赐教吧。”
“正合我意。”安一冉说,旁边的人立刻端着托盘走上前;里面放的是明光铠。
其实明光铠这种东西,我并不怎么分的清;反正这个词一般用来泛指甲片已抛光、十分光亮的铠甲。
——所以我就凑表脸的把所有发光锃亮的铠甲都称为明光铠了。
其实唐朝时作战盔甲分为很多种,统称“唐十三铠”。
除了史书中最负盛名的明光铠,还有光要甲、细鳞甲、山文甲、鸟鎚甲等;原谅我确实分不清,唯一能知道的是这些全都是铁甲。
整套的盔甲叠放起来,是很大的“一坨”;它们主要由头部护甲和身体护甲组成。
穿着时,先穿着身上的护甲。
身甲也有护颈,身前部分成左右两片,每片中心有一小型圆甲片,背部则是整块铁质的甲板;胸甲和背甲在两肩上用带扣联,甲带由颈下纵束至胸前再向左右分束到背后,然后再束到腹部。
腰带下左右各一片膝裙——就是很像围裙的那个;两肩的披膊有两层,上层作龙首状,龙首中吐露出下层的绿色披膊。
胳膊上除了披膊之外,还有保护手腕的腕甲。
这么一套下来,光穿得穿十分钟;而且,那么多铁片目测都得有二三十斤,看着都觉得累,更别说穿在身上了。
其实,铁甲的制造相当耗费工时。
虽然唐朝时期炼铁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但是繁复的制作工序依然耗时耗力。
首先将铁制切成甲片,然后打札、粗磨、穿孔、错X、并裁札、错稜、精磨。
换成现世的话就是:先把铁制成粗质的铁片,然后锻造;之后是粗略的打磨,打磨好后开始穿孔;穿孔之后,把因为打孔而突起的部分切掉;最后是精细的打磨。
一个铁片要经过这么多工序之后才能成为一块甲片,这个时候它已经发光锃亮了。
甲片加工完毕后,用皮革条编缀成护甲;里面还要加上衬里,防止磨损皮肤。
安一冉已经穿好了铠甲。
他原本就人高马大的,穿上铠甲之后更显得高大威武;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像是门神。
他走下城门楼,我也跟着走了下去。
刚坐下来就发现院子里面已经站了很多士兵,他们一个个穿好了盔甲,手持武器、整装待发;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人走过来,也给我了一套盔甲。
我刚要接过来,就被安一冉伸手拦住;我本能地抬头看他,他看了我一眼之后,又把手垂了下去。
“等下跟紧我。”他说,走到旁边的武器架子上拿下一把横刀;他把横刀挂在腰上,又拿下来一把陌刀。
他也是用陌刀的?
我懵了,不是说陌刀用的人很少吗?
不然也不会出现凸现李嗣业的特殊了,为什么我来到之后,发现我认识的大部分人都会用陌刀。
陌刀不是在开元中后期才开始盛行的吗?
这还不到开元啊。
顾不上想,我也走过去拿起一把。
之前在军营的时候,用的都是模型;在一次摸到陌刀,居然有种久违重逢的感觉。
“走,我们去教训一下,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安一冉说,笑得一脸灿烂。
要打起来了__
第211章 激战正酣
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打仗是那么沉重的话题,他却笑得很开心。
也许是因为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理由吧;自从误解萧赫之后,我再也不敢轻易下断言。
说实话,战争多是不得已而为之;作为边防驻军,职责就是抵抗外来侵略。
像这次,安西军并不是主动进攻的一方——他们是被迫迎战的;但是他们不应战的话,对方就会一直在城下徘徊。
就像他们说的,还有外出的军人没有:回防;他们回来的时候,势必要从城门进入。
必须在他们回来之前清理路障——虽然这么说很残酷,但是事实就是这样。
不能说哪儿一方是对的、哪儿一方是错的,只能说他们各为其主吧。
所以我一直喜欢用“对方”而不是“敌人”来形容吐蕃或者其他古代少数民族。
他们尽管现在与我们为敌,但是日后大家都是一个整体。
天下大势也是这样,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打仗这种东西也是这样,你不打我、我打你。
作为一个军人,最重要的守则并不是安一冉说的那样——他那是出于人为关怀;基本上所有的封建帝王都会教导他的士兵,宁可战死、不能怂。
安一冉翻身上马,其他军官并紧随其后;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开始往城门口走。
这个城门和长安的城门是一样结构,都是桥D状。
碎叶城就是仿照长安城建造的,我们居住的那些地方也是,都是些整齐方块儿结构。
估计,老李家都是强迫症患者。不然怎么会把接道规划得那么整齐呢?
走进桥D,视野一下子变黑了些;四个守门的人走过去,把门拉开。
城门大开,视野一下子开阔了起来。
那些吐蕃人比城门之上看到的要高大些,也比城门楼上看到的距离要远一些。
他们和城门大概有一百“”米的距离。
安一冉停下,身后的人都停了下来。
“末将请求上场。”马朔驱马上前。
“有劳了。”安一冉赞许地说。
这个我懂,两军对战之前总会有先锋上阵。
先锋这个词有两层意思,一个指的是神经中的先头部队,另一个指的是作战时的先遣将领;马朔显然属于后一种。
他从马上下来,走到阵前,对方一个人也走了上来。
那个人穿了一身兽皮制作的衣服,身上背着一个几乎要成为一个圆盘的弯刀。
马朔抱拳行礼,对面的人把右手抵在胸前。
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我都以为这些是胡扯的。
大敌当前,还有空先行礼再打——真的,不是闹着玩的吗?
真的来到之后才发现,原来这都是真的,打仗之前要向对方行礼以示尊敬。
他俩互相行过礼,抄起家伙开始打了。
马朔拿的是横刀,他身上背的是一把特别大的一个大砍刀;他把砍刀抽出来,刀很长,刀尖儿几乎拖到了地上。
我第一次看见有人用砍刀,之前训练的时候,大家用的无非是陌刀横刀弓箭弩箭长枪之类的;那把砍刀看起来也得有是十几斤甚至二十多斤重,目测刀刃都得有一米多长。
两个人僵持着,原来人的僵尸的时候真的会忍不住和对方原地打转转。
马朔先出的手,我甚至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的手——他太快了。
等我看见他的动作的时候,他的砍刀已经迎面劈了下去。
对方速度也很快,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湾刀抽了出来,挡在胸前——砍刀一下子劈在了弯刀上。
那个吐蕃人紧接着把弯刀转了九十度,砍刀被卡进了弯刀的缝儿里,动弹不得。
我忍不住想喊一句,太Y险了!
对方明显是因为看到马朔用的是砍刀,才派了一个这样的人上场。
马朔扑过去的时候,正好中了敌人的J计。
马朔想往后抽刀,但是砍刀这种东西就是这样,前面的比较宽、后面比较窄,卡在对方的缝儿里根本拔不出来。
虽然隔得很远,我都能想象到对方已经一脸胜券在握的J笑。
马朔干脆继续往下压,对方显然没想到他会继续往下压,一个中心不稳,直接单膝跪地。
他单膝跪地的一瞬间,似乎是找到了支撑点,马朔没能再往下压下去。
两个人僵持了两秒,吐蕃人忽然从身上抽出了一把匕首,冲着马朔就刺了过去。
马朔松开砍刀的握手,侧身往后闪;对方直接把匕首掷了过去,被马朔侧身闪开。
那个人想要把砍刀拿出来,但是没能成功;马朔一直在他周围两米的范围内,他没时间、也来不及把那把砍刀拿出来。
就在这时,马朔把身上的横刀抽了出来,对着他的手腕砍了过去。
对方想要往后抽手,但是砍刀太大,他根本抽不回来,只能松开了手;马朔没能砍到他,只是划伤了他的衣袖——但是对方被*退了好几米。
马朔右手抓起砍刀,把对方的弯刀甩了出去;他把砍刀C回身上的刀鞘里,左手甩了下横刀,把刀尖对准了吐蕃先锋。
“好!”我忍不住大喝一声,“噼里啪啦”开始鼓掌;鼓完掌才发现他们都在看着我,那个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怪物一样。
都怪我激动过火了,两军对战之中,我怎么能鼓掌呢?
但是马朔的动作真的太帅了!
不到两分钟放倒了对方先锋不说,最后还摆了一个这么帅的pose。
“向对战先锋中胜利的一方鼓掌视为失礼。”安一冉说,“不知有不罪,下次记得。”
“抱歉。”我忙说,走上前,低头向吐蕃先锋致歉。
刚抬头,发现马朔把对方拉了起来。
“还要打吗?”安一冉说,声音中充满了得意,“大唐铁军,可是个顶个儿的强悍。”
“虽然知道,但是也要打。”对方领军显然早就有心理准备,“我虽然夸下海口,说要把安西四镇送给赞普。”
“但是我知道我只有两成的把握。”那个人苦笑,“没办法,两成的把握也要打。”
“你真是够执着的。”安一冉说,轻叹了口气,“那就没办法了。”
“全军出击!”他大喊一声。
L更的孩子伤不起__抱歉,卡文了。
第212章 全军出击
随着他一句“全军出击”,周围的将士像离弦的箭一样弹了出去;几乎是同一时刻,各种铁器击打到物体的声音,此起彼伏。
周围一下子空了,我呆愣在原地;几乎贴着城门,原本浩浩荡荡的队伍,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剧情反转,就像龙卷风。
说好的礼节呢,刚刚不是还跟对方“切磋武艺”来着?
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呢!
我原本还以为会有两到三轮对战呢,结果一轮结束了之后,就直接开打了!
原本就只有百来米的距离,安西军很快就冲到了对面,对面也是一样;身披盔甲的人群和身着兽皮的人群混成了一锅粥。
他们各自掏出自己的武器,金属撞击金属的声音不绝于耳;他们纠缠在一起,他们彼此伤害。
我还没反应过来,一只残缺的左臂就甩到了我面前;他的手指还抽动了一下,尽管知道那是因为神经神萎缩而引发的抽搐,我还是被吓了一跳。
我看向他们,刚刚那群“君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豺狼”。
他们有的扭打在一起,有的你追我赶,还有的武器都被打断了;弓弩手一直在放暗弩,弓箭手则一直在放明箭。
真的应了安一冉的那句话,如果不是衣服有区别的话,真的分不清敌友;弓箭手、弩箭手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只管一个劲儿的放箭。
无数的血由于凶器的抽离溅了出来、无数的箭矢S向那群非要拼过你死我活的人;有人中箭后倒下……在也没能站起来。
有些人还活着,但我看到他们破败的躯体遗留在地上。
我亲眼见到了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亲眼看到一群熟悉又陌生的人死在我眼前;虽然确实被吓了一条,但是却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难以接受。
也许是因为我早就见过战争。
当初刘翊讲故事的时候,我看到了尸横遍野;再早一点儿,杜岘作战时,血染红了半边天。
尽管那些都是“梦”,但是和现实一样真实。
估计是看到我还在原地,一个吐蕃士兵冲了过来,他把身上被的弯刀抽下来,想要割断我骑着的马的前腿。
我本来想驱马后退,但是身后是弩车组,我无处可退。
他已经到了我面前,他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眼神里却淬满了凶狠;他眼神里的狠戾,灼疼了我的眼。
在现世,二十岁左右的孩子还在读大学——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或和女朋友一起,或参加各种社团、社团活动。
他们都未来充满了憧憬,也做好了规划;而同样年纪的他们,却在战场上和敌人厮杀。
我愣神的时候,他已经把马的前腿砍断了;马疼得一个踉跄,骑在它背上的我被甩了下来、被喷溅而出的马血晕花了眼。
我伸手抹了把血,看见了正举着弯刀、准备取我首级的吐蕃士兵。
不知道他们的升官机制是怎么样的,难不成和秦朝士兵似的,用敌人的首级来评定?
我本能的用手里的陌刀挡住他的弯刀;但是弯刀是弧状的,还是划伤了我的鼻子。
虽然受过伤,但是第一次觉得这么疼。
弯刀收到阻隔之后,那个吐蕃士兵把弯刀收回去,也从腰上拔出了一把匕首。
我算是发现了。
唐朝士兵的防身标配是横刀,吐蕃的防身标配是匕首。
他们的匕首、刃的位置还是一个小倒沟,这要是一刀下去,就算扎不到要害,这一刀下来,也难保还有命在。
他一匕首捅了过来,我忙拿陌刀挡,但是陌刀太长了,一时间根本转不过来。
他的弯刀已经到了我面前,能看到眼前渐渐放大的匕首的尖儿——看起来他是打算出下我的眼。
我下定了决心,像是在军营训练过无数次的那样把横刀抽出来——砍断了他的手腕。
砍人手腕这种事情,其实是个技术活;控制好了、可以把整个手掌都看下来,控制不好、砍在骨头上的话……
最多就是让被砍到的人疼一下,并不会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残疾。
电视上动不动一剑把脖子砍断了、一刀把人劈两半儿了——通通都是骗人的。
诚然,刽子手确实是可以一刀把人劈两半儿;颈椎缝隙,椎间盘,自己摸摸都能摸得到的。
刽子手们专门练这门技术,练得好很省刀的……“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也。”;据说有犯人家属会贿赂刽子手,要求对方技术稳定、给个痛快。
他的手腕断了之后,溅了我一身血;吐蕃士兵眼都没有眨一下、也没有迟疑,他快速把胳膊上系的绳子拽下来,把伤口扎紧。
我才刚看到他们的胳膊上都缠着麻绳,一瞬间以为是为了固定衣服——但是紧接着看到、他们的衣服并没有袖子。
难不成这些带子,就是为了肢体残疾时、防止大出血死亡?
那个吐蕃士兵失去了胳膊之后,眼睛都红了,他左手又把弯刀把出来,这次他对准了我的脖子。
我脖子上的伤刚好了没两天,在挨上这么一下……必死无疑。
我把陌刀抽出来,一下子劈了过去;他没能躲开,整个人从腰部被劈成了两半儿。
我差一点儿把陌刀丢出去。
说实话,陌刀三四十斤并不算太沉,和重弓之类的一比,简直小巫见大巫;但是陌刀的刀刃真的很强悍。
原本对那句“当嗣业者,人马具碎。”还有所怀疑,现在更加坚信了这种武器杀伤力的不是一般的强,如果用枪打比方的话,那就是这样;横刀好比左轮、当初携带,陌刀则属于火箭炮,不杀人就罢了,要是真的暴走了,杀气人来亲妈都拦不住。
那个人仰面倒地,眼神里写满了难以置信,隐约还有一丝不甘愿。
我真的杀人了。
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忐忑,那么不安。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在送进监狱改造之后、还是会继续杀人。
杀人真的会让人感到兴奋,会忍不住想要把其他那些士兵统统杀死。
我也许心理变态了。
__
第213章 与敌鏖战
在我杀死那个人的瞬间,我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准确的说是杜展的未来。
我看到他在战场上身披金甲浴血奋战,最终体力不支,身负重伤而亡。
可我却没有一丝难过,作为一个军人,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这难道不是最好的褒奖吗?
我偏头看向旁边,战场上已经一片狼藉。
马朔周围躺着很多尸体,他的身上沾满了鲜血——不知道是受伤了还是敌人的鲜血,那些血顺着盔甲缝儿往下流,原本就是土地的地面上,滴出来了一个个血滴子。
作战的时候,并没有人会披着披风;准确的说,那种东西并不叫披风,而且叫斗篷。
电视剧里那些动不动披着斗篷上阵杀敌的那种都是骗人的。
真正打起仗来非常残酷,稍有迟疑都会被对方杀掉,更别说披个斗篷了。
那真的不是怕对方抓不着自己、故意留东西给他拽的吗?
就算不是这样,披着斗蓬也非常麻烦,有时候躲避攻击时会把自己缠住;斗篷大多是阻挡风雪或者凯旋归朝之时,才会穿着。
另外有一种类似于斗篷的服饰,是作为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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