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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长安城下-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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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人“噗嗤”一声笑了,“你就不怕我是间谍?”

  安一冉也笑了,“哪有你这种自报家门的间谍。”

  “罹难者”嘴角轻扬,“我叫王楠。”

  “我叫……”安一冉还没说完,就被突然砸下来的冰雹砸到了眼睛,“回去再说。”

  “嗯。”王楠应声。

  其他那些吐蕃人也在安西军的“掩护”下,进了碎叶城。

  说实话,我一瞬间真的担心过他们如果真的是间谍话,该怎么办?

  这不是个小数目,近千人跟我们进了城;不过好在,是我想多了。

  进城之后,安西军帮他们准备了干净的衣物。

  大唐之所以会出现“四海称臣,万国来朝”的景象,不仅是因为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唐朝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当然这两个是最主要的原因,还因为唐朝对待所有来使、附属的番国真的用心用力。

  比如吐谷浑,他们战败之后臣服于唐朝,之后他们的安危都是由唐朝人负责的;同样的例子还有党项族。

  谁都愿意和君子的国家结交,唐朝也是出了名的大方;番属国进贡的东西无论多少,唐朝一律加倍奉还。

  本来是来进献东西的,结果人家收下了之后反而多给了好几倍的钱;完事人家还帮忙守护国家、捍卫疆土。

  这样的买卖简直太划算了,所以当时附近的大小国家都争相和大唐建立外交关系。

  有了这么大一棵大树当靠山,觉得自己腰板都硬了呢——也许当年的某个附属小国家说过这句话。

  太宗时期,唐朝先后平定了突厥、薛延陀等部,威震整个西域,边疆部族一看这架势、纷纷降附。

  这一降附不要紧,如何安置这些附庸的民族成为了困扰唐朝统治者的一个重大问题。

  数百年来,各民族联系的不断加强,友好往来的不断增长以及唐初统治者民族偏见较少,太宗于是将治理内地的经验推广到周边,于少数民族地区列置州县,使各部首领管理本部。

  这样下来倒是解决了安置问题,但是各部首领管理本部,太宗总是担心他们哪天一个临时起意就起兵造反。

  于是又仿汉代西域都护府的建制在民族地区设置都护府;都护府存在的意义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

  所以,看到他们给吐蕃人准备了换洗的衣物,我一点都不惊讶。

  “还不换衣服,在这儿干吗呢?”一个人说,踹了我一脚;那个声音我认得,是姚旭。

  我惊讶地回头,还真的是他。

  “世伯,你怎么来了?”

  “这不是来帮忙的吗?你们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来了。”姚旭说,“不过我们几个没有你们行军走的那么急,所以今儿早才到。”

  __

  

  

第216章 屋檐之下

  “‘我们几个’?”我反问。

  “嗯,我和虔易一起来的。”姚旭说,他盯着我,“对了,还有桓儿。”

  花桓也来了?

  难不成又是来催婚的?

  我摸了下脖子上原本就不存在的汗,躲开姚旭的目光——我主要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偷偷地看了他一眼,发现他还在盯着我,我只好低下头。

  “放心,我没给她说你在这儿。”姚旭忽然说,他打了个哈欠,“你们小辈的事儿,我一个老头子管不着,也说不上什么话。”

  听他这么说,我的头低的更深了。

  “但是我得说一句,桓儿是个好姑娘。”姚旭说,“我不是催你,也不是想让你给她个承诺或者担起什么责任之类的。”

  “不要等错过之后才知道珍惜。”姚旭说,他又打了个哈欠,“不跟你说了,我昨晚没睡好,这会儿犯困。”

  “嗯,世伯那你好好休息。”我说,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我也顺着台阶下了,“我等下去看看她。”

  “嗯。”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因为打哈欠鼻子里充盈了泪水,他的“嗯”里充斥着鼻音:“先去给你花世伯聊聊,桓儿这孩子虽然拧巴,但不至于自己阿爷的话都听不进去。”

  “嗯。”我应声。

  他看着我,好像还有什么话要嘱咐我似的,但他还是什么都没说;他叹了口气,“唉,反正老一辈的说什么,你们都不信,自己吃点儿苦就长记性了。”

  “我去休息了。”不等我说话,他接着说。

  “嗯。”

  “对了,先把衣服换了。”姚旭回头,说。

  我看着自己的衣服,才想起来这半天一直穿的湿衣服呢。

  换完衣服出来之后,正好看见了王楠。

  他坐在台阶上,正在看雨;冰雹就下了那一阵儿,下完之后开始下起了小雨。

  天空中飘落的水滴,顺着屋檐上的茅草滴到地面上;他伸出手,雨滴落的他的掌心上,汇成了一小滩水。

  他抬高掌心,水滴顺着胳膊流到了手肘处——又从手肘缝儿里流了出去。

  他伸出一只脚,他的脚上穿着木屐,雨水打湿了他的脚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穿的是兽皮戎装的缘故,我对他现在身上穿的衣服有点儿接受无能。

  他回头看见了我,我只好走了过去。

  “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杜展。”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好说;说完之后觉得有点不大准确,他说他叫王楠——这肯定是现世的名字,吐蕃人的名字不是这样的。

  “现世的名字叫晏然。”我补充道。

  “哦。”他应声,看得出,他对这件事情完全不感兴趣。

  我摸了摸鼻子,有点尴尬,我坐在他旁边,“你在看什么呢?”

  “我在找一滴有颜色的水。”他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独立存在,但是总有一些人和其他人不一样,就好像下雨时,总有一滴雨是有颜色的。”

  “有颜色的?”我从来没听说过,雨会带走颜色,除非是被污染了。

  “嗯,”他应声,“你知道一立方米大概是多少水滴吗?”

  这我怎么可能知道?

  我被他问懵了,“我不知道。”

  “你猜一下。”他坚持道。

  “两万滴?”我试探的问。

  他摇了摇头。

  “总不能是二十万吧?”我难以置信,“会有那么多吗?”

  “实际上还要多。”他说,“一滴水约为零点五毫升,一立方米是一千升,一升是一千毫升;所以,一立方米等于一千升等于一百万毫升。”

  “也就是说,一立方米足足有两百万滴水。”他说,“下一场雨,肯定一立方米不只,也就是说,一场雨大概有近亿滴水滴落在地面上,这些水滴里面肯定会有一滴颜色的。”

  “所以……呢?”我被他带沟里了,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他为什么要找有颜色的水呢?

  “如果能找到那滴有颜色的水,我就能看见我妈妈了。”他说,声音里的低落已经渗了出来。

  他妈妈难道是……死了?

  “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王楠说,他把手里积攒下来的又一小滩水倒掉,“我爸说,她临走之前跟我爸说,想让她回来,除非我爸能找到一滴有颜色的水。”

  可是就算有这么一滴天生就带有颜色的水的话,那滴水的颜色还那有多深呢?

  像他这样全积在手里的话,其实有颜色也晕开了。

  况且有没有这么一滴水还不一定呢。

  “聊什么呢?”安一冉走了过来,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坐在王楠旁边。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呢,”安一冉说了和我一样的话,“我叫吕玄璟,现世的名字叫安一冉。”

  “我现世的名字叫王楠,来到这儿之后的吐蕃名字太长了,我说了你们也记不住,所以我就不说了。”王楠说,“你们叫我王楠就好。”

  “嗯。”安一冉应声,他伸手揽着王楠的肩膀,“你也是四川人?”

  “不是,我是福建人。”王楠说,“当初是在四川读大学。”

  “你是四川人?”王楠反问。

  “不是,我太太是。”安一冉说,“她是成都的。”

  我吃了一惊,安一冉不是一直单身的吗?

  敢情他已经结婚了啊?

  “这里的?”王楠追问。

  既然是太太,肯定是现世的啊?

  如果是这里的,他多半就说“内人”了。我腹诽。

  “嗯,这里的。”安一冉应声。

  居然是这里的?我一怔。

  转念一想,也合情合理。

  吕玄璟四十多岁的人了,怎么可能还是单身呢?

  之前提到过,古代对于结婚有明确要求,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得结婚,不然国家会征收多一倍的赋税。

  吕玄璟的儿子若是结婚早点儿,指不定孙子都有了。

  “聊什么呢,聊得这么开心?”花获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走到我旁边,贴着我坐下,“我也来听听。”

  自从那次做梦梦到花获死了之后。

  我一直很想见到他、但又害怕见到他。

  

  

第217章 他的腿疾

  不过,能见到他,不是刚好说明他并没有死掉吗?

  果然梦都是不靠谱的。

  我做梦还梦到姚旭的腿受伤了呢,他现在不是活蹦乱跳的吗。

  “在聊犬子。”安一冉开口,估计是觉得说自己老婆有些奇怪吧,于是他改成了说在聊自己儿子;他接着问,“虔易兄,腿疾好些了吗?”

  “好多了,不过这是多少年的老毛病了,一时半会儿也好不利索。”花获回答道。

  虽然这样很不礼貌,但我本能的看了下花获的腿;他的腿和之前看到的那次差不多——并没有什么异样,也许安一冉说的腿疾是在更早之前吧。

  “不过Y雨天的时候还是会疼。”花获说,把裤腿拽起来;他穿的也是木屐,脚上并没有穿足袋。

  能看到他的小腿上有一个碗口大小的疤痕,那个疤痕是浅白色的,已经伤到了真皮层。

  “这个刀口,是祖睦弄的?”安一冉端详着花获的腿,说。

  敢情那个伤疤不是伤到的——而是姚旭开的?

  “嗯,”花获应声,他的右手食指在疤痕周围画了个圈,“原本这一块儿都疼,走快点儿都不行;祖睦开了刀之后,只要不跑太急,都没什么大问题。”

  我又看了下那个伤口,那个伤口在腓动脉一侧,姚旭真下得去刀,一个整不好、把动脉割伤了。

  就现在的医疗技术,肯定救不回来。

  “他说骨头都硌坏了。”花获接着说,“不过这都过去大半年了,应该快好了。”

  大叔对自己的身体恢复能力真的是很有自信啊,老年人的话骨骼修复的速度非常差;正常情况下,花获这个年纪,不得骨质疏松都算是体质好的。

  半年的话,年轻人差不多;老年人最少得八个月以上。

  “祖睦说那是个圆柱状铁片?”安一冉把目光收回来,问。

  “嗯,他后来找一个世外高人看过,说那是个‘淡片’。”花获说,“取出来的时候都已经变成铁锈色了,也看不出颜色是深还是淡。”

  “弹片”。

  我和安一冉以及王楠相视,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惊恐。

  花获不知道弹片是什么,我们仨可知道。

  最早的火枪是由中国人发明的。

  南宋时,军事家陈规发明了一种火枪,这是世界军事史上最早的管形火器,它被称为现代管形火器的鼻祖。

  到了南宋开庆元年,有人在陈规发明的火枪的基础上,改造出了一种突火枪,该枪用巨竹做枪筒,发S子窠;燃放时,膛口喷火焰,子窠飞出散开杀伤对阵的敌人。

  但是这个不能说是枪,只能说是爆竹的进阶版。

  虽然可以算作霰弹枪,但实际上属于散弹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公元十三世纪,中国的火药和金属管形火器传入欧洲,火枪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十五世纪初,西班牙人研制出了火绳枪。后来,被明王朝仿制,称之为鸟铳。

  再往后,法国人简化了S击过程,把“鸟铳”的火绳点火改造成了击锤点火的“燧发枪”;这种枪提高了发火率和S击精度,使用方便,而且成本较低,便于大量生产。

  十七世纪中叶开始,很多欧洲军队普遍装备燧发枪,一直到十九世纪中期,足足装备了两百多年。

  也就是说,花获腿上的伤是弹片造成的?

  “世伯,你当初是怎么受的伤来着?”我忍不住开口。

  “那还是我刚入伍没多久的事儿。”花获一怔,说,“我当初服役的军营是山东军营,那是我刚刚入伍没两天的事儿。”

  山东军营,谢燮现在就在那里。

  “那是弘道元年的事儿,”花获说,紧接着改口,“不对,是永淳十年的事儿。”

  弘道元年是六八三年十二月才改的,也就是说,那是六八三年十二月之前的事儿。

  “白铁余起事,我们去镇压。”花获说。

  白铁余起事,算是高宗时期比较大型的一个少数民族起义。

  这孩子姓白,是匈奴和汉族的混血儿;铁余和铁伐一样,就是混血儿的意思。

  这娃儿是个特别会玩的,他事先在地里埋了一尊铜佛,然后开始散布谣言,说那个地方佛光普照,当有真命天子出自这里。

  之后惑众聚集而挖,果然挖出一尊铜佛,接着,他又开始忽悠众人,说佛祖普渡众生,有病医病,有求必应。

  至于他是不是真的医好了那些信徒,我们无从而知,但是这孩子的口才,显然是没得说;数年之间,秦晋两岸皆成信徒。

  高宗永淳十年,揭竿而起;他自称光明圣皇帝,又置文武百官。

  “那场仗就是很邪乎,那些短箭跟长了眼睛一样,老往身上钻。”花获说,“而且他们还用了一种很奇怪的武器,那看起来就是个竹筒,但是却可以从里面发S出东西来。”

  我和安一冉相视,没错,肯定就是那个东西。

  “被里面发S出来的东西S中的人,是有**都不治了。”花获说,“我当时被打中了腿,那个竹筒里S出来的东西,碰到人之后就炸开了。”

  “我当时疼得直接跪在了地上。”花获说,皱眉,“真的,我打了二十多年的仗,就只有那次疼得那么厉害,感觉自己的腿像是被硬生生的敲断了。”

  子弹直接S在骨头上,可不就跟直接敲断了似的。

  “当时得亏已经到了后期。”花获说,“不然我就交代在那儿了。”

  “当时军营里的疾医看到我之后,吓了一跳。因为那个时候我的整条腿上全是血,R都烂掉了。”

  “我当是整个人发着高烧,基本上算是昏迷不醒——只剩下一丝残存的意识。”花获忽然笑了,“她看到我时候,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的腿还有知觉吗?’”

  这有什么好笑的,这不问的很正常吗?

  我一怔。

  安一冉轻轻的拍了我一下,“那个疾医后来成了他老婆,生了花桓。”

  花获和自己老婆是这么认识的啊~~

  

  

第218章 程氏将军

  原来那个医生是花获的老婆啊?

  虽然说唐朝的时候不能随便露胳膊露腿儿,但大叔也太牛了,露个腿就把人妹子勾到手了。

  “那个时候程将军也就和我现在差不多年纪……”刚刚还笑着的花获叹了口气,“可怜他被J佞所害。”

  结合他的上下句,他说的应该是镇压白铁余起事的名将程务挺。

  他是唐初名将程名振之子。

  程名振也算是开国功臣,虽然功劳跟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相比略逊一筹。

  说起唐朝的程姓将军,几乎所有人第一反应都是程咬金;其实程咬金后来也并不叫程咬金了,他改名叫程知节。

  说回程名振。

  武德五年正月,幽州总管罗艺率数万唐军征讨刘黑闼,刘黑闼带主力出州城要与罗艺决一雌雄,半夜宿在沙河。

  两方势均力敌,打起来的话,谁都占不到便宜。

  程名振忽然计上心来,他把六十面大鼓运到洺州城西二里堤上,命令将士一顿猛敲——敲得城中震天动地。

  范愿以为唐军主力前来攻城,立刻飞马报告刘黑闼。

  刘黑闼一听,感觉自己被耍了;他即刻命大军撤回城中,派弟弟带一万兵迎击罗艺,结果全军覆没。

  正是由于这个“声东击西”之计,重创了刘黑闼。

  三月,李世民与罗艺分兵屯于洺水之北,当时刘黑闼在冀、贝、沧、瀛等州用水路、陆路运送粮草,以抵抗唐军。程名振带领一千多兵卒截击刘黑闼,攻占冀、贝、沧、瀛等州,阻击运粮通道,毁掉刘黑闼的全部水陆运粮工具。

  其实这个地方后世有争议,因为某方面来讲,有很多疑点:

  刘黑闼是十分剽悍的将领兼政治家。

  他反唐的声势浩大,仅仅在半年内,就击败、杀死、俘虏多名唐将,包括击败左武候将军李世绩,全部恢复了窦建德原先的地盘——这个速度快得吓人。

  他自称汉东王,建年号为天造,建立法规主持政务,全部效法夏政权的制度,就是一个正式的国家,而武力还强于夏。

  这个地方是华夏传统的人口密集、又尚武的地区,保守估计,他的兵力至少在十万以上。

  再者,洺水在洺州的附近,在夏国的西南边界、洺水以北以东还有广大的腹地。

  普通人也不会在边界仅仅损失大约两万兵力之时,就把其余广大的兵力和广大的腹地丢掉、逃奔一个外族;况且对方还是个十分彪悍的政治家。

  一国之君,如非“山穷水尽”——不然绝不会逃亡去外族。

  还有,史书上记载洺水之战的战术是:在洺水上游拦住水,等夏军渡河时,再放水冲击。

  看起来很精彩,但是实施起来有问题。

  作战时是三月份,洺水还处于枯水期,一条“系季节性河流”没法儿达到那么大的蓄水量。

  就算能够达到蓄水量,这种战术也应该是主场的军队使用,不是客场军队;只有主场的军队才熟知自家的地理。

  再说了,夏的领地和突厥不接壤,刘黑闼想和突厥“通气儿”的话,必须穿过唐的领土。

  如果是几个信使“偷渡”也就罢了。

  刘黑闼可是唐朝的“头号通缉犯”,还带领着近千人;除非他会飞,不然的话,没办法过去了。

  而且,刘黑闼是亡国之君,逃到突厥求援。

  突厥同意了之后,绝对会牢牢控制他,不会放任他恢复成强大的势力的;本来出手帮忙就不错了,难道还看着他强大之后再来打自己吗?

  结果,刘黑闼六月第二次反唐迅速恢复成了强大的势力。

  资治通鉴记载的这件事,是:“颉利可汗遣数万骑与刘黑闼共围大恩”。

  如果刘黑闼是逃亡去突厥,那么就是依附关系,史书应该写“颉利携刘黑闼”,或者“刘黑闼引颉利”;但史书写“与”,这个字的语气显示,颉利可汗与刘黑闼是独立、平等的,非依附关系。

  还有,唐军这次作战,不是某一城少数驻军的防守,是想主动出击突厥,肯定调集重兵;颉利和刘黑闼如果是同一方向来,就是与唐军正面对持,不能“共围”。

  即使是“共围”,他们肯定是从两个方向来夹击的。

  再者,李世民先是相持不战,等刘黑闼缺粮,被迫渡过洺水来攻打自己。

  还是那句话,人家在自家地皮上,攻打者如果不积极出战、断其粮道,怎么能造成他缺粮呢?

  所以,后世有学者认为洺水之战,是刘黑闼把李世民打得大败,所以李世民虚构了一个“冲水”的战术,为自己美化;太宗同学一生几乎没有污点,一个有强迫症的人,怎么可能会允许自己犯过这么大一个错呢?

  真实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刘黑闼根本没有“与范愿等以千余人奔于突厥”,解除南线的威胁后,紧接着转向北线,与******结盟,夹击唐朝;两者是平等的盟友,所以不存在控制问题。

  正因为这个原因,唐朝在讨伐刘黑闼时三易其帅。

  不管怎么样,刘黑闼最终还是输了——唐朝统一。

  真正让程名振名声大噪,是征讨高丽的战役之后;攻占沙卑城、在独山打败高丽军。

  常常出奇制胜,以少胜多,被誉为唐朝名将。

  虎父无犬子。

  他儿子程务挺善于安抚统治部下,在军中的威信非常高,每逢作战,部下无不尽力;突厥对他非常忌惮,闻其名便相继逃走,不敢犯边。

  这么好的一个人,被卷进了政治纷争。

  程务挺得知裴炎被捕后,上书武则天为裴炎请罪,武则天对此十分不满,加上程务挺和唐之奇、杜求仁的关系很好,有人便趁机诬告程务挺,说他与裴炎和徐敬业暗中勾结,图谋犯上。

  武则天干脆趁这个机会翦除异己,于是决定除掉程务挺,裴绍业将程务挺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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