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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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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战中,新城侯张辅活似打了…鸡…血,表现无比勇猛,领前锋连破…乱…军数道关碍,若非天降暴雨,简定也会被他生擒。
同为副将的柳升也颇有斩获,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水师斩获的不是交趾…乱…军首级,而是在沿海作乱的倭寇。之前,平江伯陈瑄已率领水师砍了一茬。或许是觉得危险过去,陈瑄离开后,倭寇卷土重来。运气委实不好,遇上了南下的柳升。倒霉的催的,完全是来多少砍多少,没死也被五花大绑,成了水师上报的战功。
二月,赶在大军出塞前,孟清和赶回孟家屯,送孟五姐出门。
有孟清和这个叔父,父亲也被封正六品官职,孟五姐的夫家主动将聘礼添了三成。即便如此,比起孟五姐的嫁妆仍是不够看。
十里红妆,自孟家屯一路抬进了北京城。
里中的乡民,满心满眼都是羡慕。
“瞧见没有,有兴宁伯在,孟家就倒不了!”
孟氏宗族侵占田产,多数族人被官府处置。留下的孟氏族人,推举孟重九的长子为新族长,凡被锦衣卫抓捕的几支,都被移出了宗族。
原本,族人推举孟清和,他不成,孟清义也可。
兄弟俩一番恳谈之后,婉拒了族内的好意。有打听孟清和亲事的,也被孟王氏和孟清义拦了回去。
“十二郎只管放心。”
孟五姐出嫁当日,孟清义喝得酩酊大醉,抱着孟清和的肩膀,哭得像个稚童。
十年的心酸,痛苦,十年的憋闷,痛恨,十年的愧疚,无奈,都化成泪水,染…湿…衣襟。
喝了酒,又被孟清义感染,孟清和也哭了起来,泪水止不住的向下淌。
“兄弟啊!”
“九哥!”
兄弟俩抱着哭成一团,最后是孟王氏一人狠拍了两巴掌,才勉强止住。
不想,儿子不哭了,孟王氏却红了眼眶。
十年了,一家的孤儿寡母,是十二郎在死人堆里打滚挣命,才有了今天。
“儿啊!”
孟王氏一哭,两个儿媳都开始哭。
停下没多久的兄弟俩,再次泪流成河。
沈瑄到时,孟家彻底发了大水。
国公爷无奈,让婆子扶着孟王氏回房,亲卫把孟清义送下去,自己扛起明显喝醉的孟清和,转身,回府。
想哭,可以。
回家,在他怀里哭。
霸道,没得商量。
国公爷性格如此,这辈子都改不了。
第二百一十五章
永乐七年二月底,交趾乱平。
贼首简定在美良山中被明军生擒。随其退入山中的党羽及…乱…军五百余人,尚活命者,不足十之一二。要么病死,要么饿死,被明军斩杀的倒在少数。
除明军外,当地土人对…乱…军也是恨之入骨,配合明军开展了一系列的围追堵截。
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坚壁清野。
粮食坚决没有,草药更没有。想在山中打猎,一点动静,都会引来斥候和土人。
遇上暴雨连日,乱军更是倒了大霉。健全的倒还好,受了伤的,淋雨之后伤口化脓,没有大夫,只能等死。
先被擒获的伪陈氏国王还算幸运,至少没去山中当野人。
简定被擒时,已经瘦得脱了形,眼看着出气多进气少。若非有官军拦着,被发现…乱…军…踪迹的土人揍一顿,送到京城的只能是一具尸体,还是看不出原样的。
历史上,简定起兵在交趾声势极大,一度曾败退官军,明朝先后两次派兵才予以剿灭。
晴空一声炸雷,孟十二郎横空出世,注定这场…叛…乱…达不到历史上的“高度”。
明朝商人大量在交趾购买土地,雇佣当地土人和边民,当地流官和卫所官军不再苛收重税,大肆盘剥,被举荐到中原读书的士人和贤才越来越多,少数还留在中原做官。可以说,大部分交趾人的利益都被…捆…绑…起来,绳子的一端就攥在明朝手里。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占其一,注定以失败收场。
这正是朱瞻壑问起交趾之事,孟清和给出的答案。
“衣食住行,固人所需。”孟清和摊开宣纸,画了一个并不规则的圆,“交趾归入大明,陛下多行仁政,且有中原商人买地种粮,收购木料山货,雇佣土人边民做活。世子或许不知,安南胡氏时期,当地庶人尚好,土人犹被视为…猪…狗。自我朝在交趾设三司,建卫所,土人生活改变极大,庶人所得的钱粮也超出往年。此时生乱,无异于自寻死路。”
“少保的意思是,乱…军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
“自然。”孟清和道,“不理民情,不切实际,何能不败?”
朱瞻壑端正坐着,认真思考孟清和的话。
粮食,钱钞,利益……
“少保,我明白了。”
“世子明白了?”孟清和放下笔,纸上的圆被分为几个部分,大多被涂黑,只有窄窄的一条还留着,同明朝占据的优势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可同下官说一说?”
“皇祖父说,汉时,交趾曾归入中原。如今不过是顺应天意民心,再拿回来。”
“所以?”
“皇祖父在交趾施仁政,有人不体圣恩,聚…众…叛…乱,立刻彰显武力。如此,不愁人心不安,贼子不灭。更可予以震慑。”
“世子聪慧。”
实际上,孟清和很想告诉朱瞻壑,朝廷所为,完全可以概括成大棒和甜枣并用。以利益进行…捆…绑,武力作为威慑,让交趾人再兴不起多大的风浪。考虑到永乐帝在三头身心目中的形象,还是别将话说得太明白。让三头身自己领会,效果更佳。
能不能融会贯通,并在今后用于实际……有朱棣以身作则,又有朱元璋的强悍基因,只要朱瞻壑不长歪,历史不发生变故,问题应该不大。
依照惯例,孟清和的授课内容以最快的速度摆上朱棣案头。
看完之后,朱棣很满意。大手一挥,以赏赐扈从北巡的公侯伯及文武群臣为名,大把发钱。
金银宝钞,纱绢布帛,成箱抬入了沈瑄的府邸。
送走传旨的宦官,了解过天子突然发钱的原因,定国公突然感到头疼。
这么会赚钱,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虽说再大的事有他扛着,有人眼红也没什么妨碍,可次数多了,压力着实大了点。
受赏的文武官员,多数相信口谕所言,天子发钱是体念群臣从驾北巡之故。只有少数人才会深思,这份赏赐背后究竟代表了什么。可惜,任凭他们想破脑袋,也注定不会明白,自己是受了兴宁伯的实惠。
即使有人发现端倪,也不会轻易开口。
勋贵武将自不必提,心中记下孟伯爷的好,今后必有回报。
文官不咬碎一口银牙就不错了,主动为孟少保造势,传播名声?想想都不可能。
回到府邸,孟清和就被一列摆开五箱金银布帛闪花了眼。
他不差钱,却不会嫌钱多。
比起朝中的几位国公,他那点家底,满打满算也就是个…暴…发…户级别,还是金字塔底层的那类。
孟伯爷的双眼过于明亮,沈瑄看得有趣,将两人的赏赐都给了他。
“十二郎收着吧。”
赏赐的主因在孟清和,但国公和一等伯的级别之差,在赏赐的厚薄程度上仍有显著对比。
“都给我?”
“恩。”沈瑄起身,随手拿起一枚方形的银锭,掂了掂,“金银倒还罢了,布帛宝钞可给母亲送去。此次北征归来,十二郎有意,可将母亲请到府中奉养。”
府中?
国公府还是伯爵府?
合上箱盖,孟清和聪明的将疑问咽回肚子里。
沈瑄是北京镇守,他也将在北京长居,将孟王氏接到城内奉养应是可行。
不比金陵之远,也不比大宁是边塞之地,天子早晚要迁都,先一步将家人迁到城中也是表明态度,坚决拥护天子迁都的决议,誓死…抱大腿。
孟清义是北京兵马司指挥,不管事,偶尔也要到衙门里露个面。五姐的夫家就在城中,举家迁入,嫂子也应当高兴。
只不过,奉养孟王氏还需要同孟清义商量。八哥不在了,九哥就成了顶门的“长子”。依照世俗礼法,奉养寡母,当以他为先。
如果将孟王氏接到伯府,又不提前说一声,知道的,当是孟清和的孝心,不知道的,难免会有微词。
孟清和不在乎世人怎么说自己,但他在乎孟清义。他和国公爷注定没朋友,不能让九哥也少了帮扶。
“这件事,我还要同九哥商量。”孟清和道,“国公爷的心意,我领了。”
沈瑄没有多言,又取出两张房契,“给母亲的孝敬。“
拿起房契,看着上面记录的地点,孟伯爷的表情有些崩裂。
黄金地点,豪宅,相邻多是官宅。
国公爷财大气粗,他知道。可财大气粗成这样……
想到这里,孟清和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国公爷。”
“恩?”
“底蕴深厚,家资颇丰啊。”
这两份房契代表了什么?私房钱,小金库!亏他还和九哥夸口,将来有变故,国公爷必须净身出户。
定国公眼亮心明,孟清和话出口,立刻明了背后含义。
“此为天子所赐。”
房子票子都是天子给的,有据可查。小金库什么的,绝对没有!
国公爷正气凛然,孟清和捏着房契,挠挠下巴,好吧,不该怀疑,这事是他不对。
孟伯爷服软了,定国公弯了嘴角,挑了一下孟某人的下巴,“十二郎可是不信瑄?”
“没有,坚决没有!”
“哦?”
“……”没底气了。
国公爷挑眉,突然俯身,拦腰将人捞起,“此事,还需详谈。”
话落,大步走向内室。
孟清和傻眼。
不是谈事吗?
这方向不对!
可惜,孟伯爷终究在武力值上吃亏。扑腾几下,顿时歇菜。
于是乎,怀疑国公爷私藏小金库后果如何,孟伯爷有了切身体会。
许久,国公爷斜倚在榻边,手指一下下梳着孟清和的发,姿态慵懒,笑意餍足。足以让任何人脸红心跳,却让被他顺毛的孟某人生生打了个哆嗦。
“十二郎。”
“……”
“瑄尚有宅院五处。”
“……”
“良田千顷。”
“……”
“金银古玩亦有许多。均为父辈所留,于洪武朝抄没,今上登基后,月前刚清点完毕,如数发还。”
“……”
沈瑄撩开覆在孟清和颈间的发,道:“吾均交予十二郎,可好?”
孟清和捂住耳朵,他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房契给他看,绝对是故意的!他算是明白了,和国公爷玩心眼纯属自撞南墙,自找罪受好。
不过,偶尔为之,也算是……情…调?
测过头,必须承认,此时的国公爷,当真迷人。
剑眉星眸,唇红似血。
迷人得让他感觉不真实……
这算情之所至?
沉思半晌,无解。干脆锦被拉到脖子,闭眼,睡觉。
管那三七二十一,他乐意,咋地!
翌日,孟清和强撑着起身,准点去给朱瞻壑授课。
见到站着都能睡着的孟伯爷,朱瞻壑很是担忧,“少保身体不适?”
“世子不必担忧,下官一切都好。”
孟清和告罪一声,坐到凳子上。
国公爷已是手下留情了,否则,他就不是坐着讲课,而是躺在榻上睡足一天。
喝了半杯茶,总算清醒些许。
打起精神,让宦官展开舆图,以未蘸墨的狼毫点着图上某处,孟清和问道:“世子可知此为何处?”
“我知,此处是朝鲜。”
“正是。”孟清和颔首,道,“今日,下官要同世子讲的就是朝鲜……”
大军出征在即,孟清和要随军出征,不知何时才能返回。他决定在出征之前,尽量多给朱瞻壑讲明大明周边番邦。囫囵吞枣没关系,相信永乐帝定能看到其中价值,他离开后,定会继续安排专人继续教导朱瞻壑。随扈北巡的户部尚书夏元吉就是不错的人选。
原本,孟清和更青睐北京户部尚书郁新。无奈的是,郁尚书于数月前仙逝。道衍年事已高,身居南京,不便长途奔波。相比之下,夏尚书成了最好的人选。
实干,熟悉民情,名声颇佳。虽是科班出身,却不以…腐…儒的标准评判世人。更重要的是,朱瞻壑需要这样的授师,哪怕是挂名。
孟清和自信,却不自大。知晓自己几斤几两,多少水平。加上外界对他的评价,或许他能教导朱瞻壑许多,但考虑到三头身今后的路,即使心中泛酸,也必须走这一步。
离开奉天门,抬手借住几片雪花,掌心沁凉,脑中也愈发清醒。
能做的,他都会做。
正如道衍所说,一生能为师徒,是幸,是缘。
大和尚行事为世人诟病,其处事之学却远超常人。孟清和活了两辈子,真正能让他“悟道”的,只有道衍。
雪越下越大,孟清和翻身上马,脚跟一踢马腹,骏马扬蹄,穿过长街,向国公府飞驰而去。
永乐七年二月壬戌,孟清和上疏,言随大军征沙漠,无法继续教授汉王世子学问,请天子另择贤德。
看过奏疏,朱棣召孟清和奉天门伴驾。
奏对间,孟清和先后举荐户部尚书夏元吉,兵部尚书刘俊,吏部尚书蹇义。
“这三人倒也可用。”
朱棣没有当场做出决定,只令孟清和继续教导朱瞻壑,直到出京之日。
“臣遵旨。”
隔日,孟清和照常为朱瞻壑授课。旋即,永乐帝下旨,命户部尚书夏元吉辅导汉王世子。并敕夏元吉曰:“世子虽稚龄,然聪慧克勤,正当勤学养德以充大器。尔当勉尽乃心,朝夕辅导,益智广识,德性有成,才具有佳,得承祖宗基业有赖,尔亦与有荣光。”
接到敕令,夏元吉心头巨震。
朝中早有风声,天子的态度也十分明显,却都不如敕令中说得明白、
祖宗基业有赖。
只这一句话,就表明了天子心中的继承者是谁。
不知该喜还是忧。
从根本上,夏元吉还是对亲近读书人的皇子更有好感,但天子这道敕令的诱惑实在太大。
皇孙之师,皇太孙之师,一字之差,却是天涯之距。
抑制住胸中的激动,夏元吉领旨谢恩。给了宦官红封,有意询问两句,得到的答案十足出乎预料。
兴宁伯推举?
夏尚书眉头紧拧,开始考虑,是不是该趁着大军北征前,拜访兴宁伯一次。但他也十分犹豫,真去了,怕是他的立场就微妙了。
是未来的天子授师,还是现今在朝中的名声?是从龙之功,荣耀三代,还是史书清名,耿直不阿?
捧着敕令,夏元吉很快有了答案。
教导皇位继承人的机会,千载难逢。天子敕令中所言,也容不得他推辞。
身居六部天官之一,夏元吉有才,实干,注重名声,但他终究不是清流言官,对利弊得失看得相当清楚。
比起帝师的荣誉,被御史给事中划入兴宁伯一派算得了什么?
汉王世子当真聪慧,将来若能承继大统,史官下笔前总要考量几分。
只要皇位上的不是昏君,说帝师实为奸佞,或同佞臣为伍,某种程度上,无异于…辱…骂…天子。
历朝历代,又有几个太史令司马迁?
史官一支笔,必要时,再大的事也能春秋,何况是对朝廷官员的评价。
孟清和的思维习惯中,仍留有现代人的痕迹。换成土生土长的夏尚书,远比他想得更加长远,也更加透彻。
永乐七年二月底,夏元吉接替孟清和教导汉王世子学问。
见到新老师,三头身泪汪汪的去找了亲爹。朱高煦没撑住,夜奔国公府,差点被定国公一脚踹出大门。饶是如此,仍顽强的赖着不走,一直住到大军出征。
朱棣抱着孙子,一字不提换老师是他亲自下旨,只说大军凯旋,再让孟清和回来坐他授师。
惹哭孙子的黑锅,儿子背。
永乐帝完全无压力,丁点不亏心。
三月初,天子令,以征鞑靼軷于承天门,遣太岁旗纛等神,魏国公掌帅印,大军发北京。
时军阵绵亘数十里,战鼓声震耳欲聋,戈甲旌旄烈烈作响,遮天蔽日。
铁骑腾跃,如洪流。步卒悍勇,似山岳。
大军之中,一支全由火器兵组成的千人队伍尤为引人注目。
火炮,火铳,火雷,战车,虽无刀戈,却更加令人胆寒。这支队伍,正是永乐帝下令组建,首次出征北疆的神机营。
走在队首,孟清和仍有些迷糊。
话说,他是左军副将,沈瑄的副手,兼职掌管大军后勤工作,没错吧?
为何又和神机营扯上了关系?
握住新到手的腰牌,看看走在身边的提督内臣亦失哈,孟清和挠挠下巴,除了不解,还是不解。
神机营归入左军,听他号令。
下这道旨意时,永乐帝当真没被天外飞石砸到?
第二百一十六章
永乐七年三月,十万明军出塞,远征沙漠。
消息传出,草原一片风声鹤唳。同本雅失里和阿鲁台有亲戚关系的部落,更是拔营拆帐,连夜跑路。
兀良哈三卫被授大军先锋,壮汉们挺胸昂首,走路有风。见到大军中的女真人,无不眼角斜视,鼻孔喷气,只差拇指向下,鄙视一句:“你小子不行!”
一次两次倒还罢了,次数多了,女真人憋了一肚子火,不是碍于军令,八成会…抽—刀子打起来。
建州卫指挥呵哈出尚能沉得住气,毛怜卫,虎儿文卫,忽儿海卫被召集的女真头目,却实在忍不下去了。
兀良哈三卫资格老,人数多,战斗力强。因靖难中立有大功,天子对兀良哈另眼相待,不只封赏不断,对他们捞外快的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后归附的部落面前,三卫的底气相当足。
可是,再得天子重用,背景再硬,也没这么欺负人的!
“不能这样下去了!”
“对,再这样忍气吞声,早晚会被看扁了!”
“女真没有…孬…种!”
“被总戎打军棍,认了!一定要教训那群蒙古人!”
傍晚扎营时,女真头目们凑到呵哈出的帐篷里,共同商讨对策。撇开始终沉默的呵哈出,众人一致认为,必须给兀良哈一点颜色瞧瞧。
毛怜卫指挥西阳哈与呵哈出是老交情。两人的部落领地相聚不远,搭伙到南京朝贡,同时受明朝册封,官拜军民指挥使司指挥。尽管私底下各有谋算,面上却是利益一致,关系相当紧密。
“呵哈出,你觉得这事该怎么办?”
西阳哈话音刚落,帐篷里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呵哈出的身上。
暗道一声晦气,呵哈出拧了一下眉头。
原本打定主意不出头,结果却被一句话推了出来。不晓得西阳哈是无意还是故意,前者还好,后者的话……若能从沙漠活着回到辽东,必须要多防着点了。
“依我看,这事透着古怪。恐怕是个圈套,就等着咱们去踩。”
呵哈出的担心不是没道理
兀良哈三卫有骄傲的资本,却不是没脑子。
真没脑子,行事没点计较,早让天子收拾了。
汉人怎么说来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大军刚出塞,这些蒙古人就事事针对女真,私怨的话,不会如此大张旗鼓,生怕不引起众怒。可真把女真人都逼急了,动起手来,他们又能得着什么好处?
“依你的意思,还要继续忍着?”
西阳哈表情和语气中都带着不满,其他人也是一样。
刚归附不久的野人女真头目,抓起摆在面前的羊骨,送进嘴里。煮得糊烂的羊肉早被啃净,只余一条肋骨。牙齿咬合间,咯吱作响,骨渣不断落下,其他女真头领都是心下一凛,略微僵硬的转过头,避开了这个场面。
女真人数不多,却分为大小几十个部落。对这些居住在极北之地,据说整日茹毛饮血的野人女真和生女真,生活在辽东,已开始接触中原文化的女真部落也是心存畏惧。
总结成一句话,一起愉快的玩耍,真心困难。
“还是不要动手。”呵哈出加重语气,“即使要动手,也不能咱们先动。”
之前他一直想不明白,刚刚脑子里才模糊闪过个念头,兀良哈敢这么干,必定有所依仗。
难不成,他们的目的就是…激…得女真人动手,触犯…军…令,引来一顿军棍?
这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孬…种!”嚼着羊骨的野人女真头领咧开大嘴,抹了一把…嘴…唇,“一群孬种!”
“你!”
一名女真头领倏地起身,脸色铁青。
呵哈出离得近,忙拉住他,苦劝道:“不要生气!兀良哈究竟想干什么,咱们还不知道,不能自己乱了。”
“可……”
“我不是孬…种,也不是怕了那群蒙古人。”呵哈出环视帐内众人,沉声道,“我问诸位一句,此次随大军出塞,为的是什么?”
“当然是战功!”
“为了奖赏,发财,得明朝皇帝封赏。”
“对,就是这句话!”呵哈出握拳,猛的一捶地面,“不为金银官职,何必拼命?如果因为…军…中…私…斗,失了上战场的机会,甘心吗?你甘心吗?你呢,甘心吗?!”
呵哈出指着众人,一句比一句声调更高。
不提西阳哈,锁失哈等人,便是骂他…孬…种的女真头领都被震慑,闭上了嘴。
“我不惧怕蒙古人,但我不想失去建功立业的机会!只在辽东做一个偏远卫所的军官,不是我呵哈出的命!”
众人互相看看,“你是说?”
“战功,我一定要在征讨鞑靼时立功。我要立足朝堂,我要穿上绯袍,我要挂金牌扎玉带!我要封官拜爵!”
话音落下,帐中一片寂静。
绯袍玉带,封官拜爵。
八个字,彻底震撼了帐中的女真头领。
“呵哈出,你不是在说笑?这怎么可能?”
“为何不能?”呵哈出握紧双拳,“我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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