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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闲-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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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宫女捧过来的茶水,轻巧的放在佟太后面前,她接着说:“淑太妃的那个侄女我也知道,去年小选入的宫,还是我给拨到太妃手下的。那丫头要是个好的,我也不说什么了,偏偏是个掐尖好强的,心还大,仗着是太妃的侄女,天天在御花园里逛,等着偶遇皇上呢。我跟表哥碰到了好几次,那做派我就不说什么了。额娘,就这样的,我能眼看着她入了五弟的门么。淑太妃看不上五弟妹,明里暗里的嫌弃皇上给五弟找的媳妇身家不如二嫂,若再让她把侄女弄到五弟家去,那五弟的后宅可就真热闹了。”
佟太后听得目瞪口呆,“我也见过那丫头,虽说娇了些,可看着也还好啊?”
“当着您的面儿,再不堪的人,也得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给您看啊。再说,人家还想当您的儿媳妇,装也得装圆了。”
佟太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这张嘴啊。”她端起茶盏,宽着茶叶,微微叹了口气,“你要不说,我还真不知道。既是如此,你拦得好。”
“我原也不知道,只是跟表哥在御花园里赏花的时候,遇到过那丫头好些次。您还不知道我,最会捻酸吃醋的,有个半点名份都没有的女人当着我的面儿跟表哥献殷勤,当然得好好查查,看看她没有有什么把柄好抓。”毓秀半真半假的开玩笑。
人就是这样,有些话你若是放在心里不说,让人家去想,自然就是越想越不堪。倘若你明着说了出来,他们反而不信了。原本佟太后也觉得侄女千般万般都好,只是有些嫉妒。今天听她当着自己的面这么说,她到是觉得其时侄女也没做什么,独占帝宠也是她那儿子自己搞出来的,身为女子又能说什么呢?不过是男人做下的事,却要女人来担个恶名罢了。这么想着,她到是更怜惜了毓秀几分。
“秀儿,皇上今天新送来的白链鱼,我让他们煎酥了,最是下饭。左右皇上忙,也没时间陪你,所幸跟我吃了再回去。”
“好呀好呀,皇额娘这里的厨子手艺最好了。”毓秀连连点头,见屋里没有外人,脱鞋上炕,凑到佟太后身边,陪她闲聊。心中暗暗的松了口气,还好今天来得及时,要不淑太妃再念叨几次,难保姑姑心里没有想法。呜,谁再跟我说,拿婆婆当自己亲妈,我就咬死他。
常宁和李秀凝还不知道的时候,一个小老婆就被毓秀给KO掉了。毓秀每每想起这件事来,就异常忧郁。光打击自家老公的小老婆不算,她居然还主动打击到别家去了。自古以来,还有比她更维护正妻地位的皇后咩错,佟姑娘,你应该说,从古到今还有比你更鸡婆的皇后没。
时间在慢慢的走过,康熙忙完春耕,又开始计划着南巡。他想去江南看看,视查河堤,再去祭拜一下明朝皇帝的坟,顺便去孔家转转,表达一下重视天下学子的态度。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他想看看重整的海军。并且计划着在直隶、东北再建两只海军。其时他的打算是在有生之年组建北海、东海、南海三大舰队,将整个大清的海岸线全部护住。只是饭得一口口吃,军队也得一点点的建立。
如今他列出的五十年发展计划,哪里都需要银子,而他目前最缺的就是银子。可怜的畅春园,修了一半就停下了。记忆里的小汤山行宫还只是两个四合院,承德避暑山庄连影儿都木有呢。
太虚仙师说了,现在来钱最快的就是跟西方各国做生意,关税什么的,最肥了。可是台湾郑氏虎视眈眈,他真怕全面开放港口,最后确肥了敌人。想要收拾郑经,就得用海军,以后跟洋人来往多了,防止他们从海上来攻,也得有海军。可是建海军得钱啊,钱在哪里呀
就在康熙抓着头发为银子发愁的时候,他发现了个人才。唔,也不能说是他发现,只能说是他观察N久之后,果然起用的。没错,就是那个盗用纳兰容若词的小子,西林觉罗德明,也叫林山的重生者。
康熙对林山这个来历比较奇物的人,存在着本能的警惕心。虽然太虚说了其人可用,他还是派人把林山严严实实的监视了好些天,把他里里外外都研究透了,才决定起用。
不得不说,林山这人盗用别人的文学创作,人品比较无耻,而且其人还挺好女色,自认为风流多情。但是他还是有点才华的,特别在赚钱方面很有长处。康熙正缺这种人,在确认了他危险性不大之后,果断抓来压榨了。
第二百零九章非典型清穿男
林山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没什么不顺的,父亲是国家干部,官儿做得不小,母亲出身书香世家,又做了知名大学的中文系教授。他本人自小长得就漂亮,人还聪明,从来都是优等生,入学那天起就是班长,一路当到大学的学生会长。虽说主业学得是经济,但是受母亲影响文采也不错,具他们学校的女生说,他身上的书卷气比中文系的才子还浓。耶鲁大学博士生毕业之后,他并没有留在国外工作,而是听从父亲的安排进了中国石化。国内就是有人好办事,虽然他目前的岗位跟工作不大对口,可他的升迁之路依然无比顺畅。就在他与家世好,品貌佳的女友相恋五年,准备结婚之际,他穿了,还坑爹的穿到了清朝康熙年间。
在那间古色古香的屋子里醒来的时候,他一度认为自己还没睡醒。等好不容易确认了自己就身清穿男的时候,林山好想骂人。不都说穿越的人个个苦大仇深、身世坎坷么,肿么像他这般混得风生水起、前途似锦的也会穿呀你妹的,穿就穿呗,穿成皇帝、王爷啥的,咱也就认了(皇帝基本算是重生的,跟你不一个系统),偏偏穿成了一个在家里可有可无的庶子。没错,就是庶子。若说以前林山对于庶出这两个字还没有深刻认识的话,这回他算是看明白了。
住得没有嫡子地方大就算了,屋里的摆设也比不上人家,有什么好处也都得排在后面拿,那个当爹的还总不拿正眼看他,所谓的嫡母明着看态度不错,实际上常常下语言陷井。林山之前也算是天之骄子,哪里懂得这个。穿过了一年多的时候,在无数次碰壁吃亏之后,他终于弄懂了自己的处境。想要前程得自己努力,想要钱最好自己挣,挣了还不一定属于你,很容易被家族占有,变成公有的。他累死累活挣到的钱,最后只有一小部分进了自己的包,大部分都无偿供给他爹的嫡出儿子了。
每当这个时候,林山就想仰天长啸,这个社会,太不科学了为什么同样是穿越,鳌拜那个家伙就能混得顺风顺水,扭转自己的人生,平平安安的回家养好。他就得重新学习繁体字,学习社会常识,努力回忆不多的历史知识,还要防着嫡母、兄长时不时的陷害,过得无比辛苦。(朋友,现在穿越的,无伦男女,都讲究靠近实际,这是流行,所以……你懂的。)
好容易借着以前背过的古诗词,他终于在汉人士子里渐出名声,还结识了清朝有名的词人纳兰容若,两人引为知已。大约在来到清朝唯一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嫖ji噗,这可算好处吗?他嫡母巴不得他做出点什么丢人的事,好在他便宜爹面前告状,让他被收拾。当然,他还可以娶一个大老婆,N个小老婆,每当纠结得要死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安慰自己的,甚至还在被罚的时候恶狠狠的指天发誓,他以后一定要对嫡子、庶子公平对待
这种光明正大的左拥右抱而不会被人骂负心汉的年代,林山又发展了,就算是贴身丫头也不是那么好睡的。对于一个家族不受重视的庶子,人家丫环爬床,你也不是首要对象。特别在康熙皇帝明诏天下,公布了四道圣旨之后,家里的丫头们都正经了好多。
林山就这么努力着、奋斗着,在他受到了裕亲王常识的时候,他爹终于拿正眼看他了。哦呵呵,他的努力木有白费。有人说了,他在家族这么不开心,怎么不一走了之,自己出去发展。姐姐,那时候旗人都是画片居住的,你敢跑,人家就敢把你抓回来关小黑屋,运气不好的,还会挨揍。再说,他木有一技之常,家里给的钱还有数,自己出去,很容易饿死的。
通过几年的清穿生活,林山充分的意识到了,小说里那种男主虎躯一阵,王八之气大开,瞬间就有无数有才之士来投奔,为他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才出才的扯大旗造反的待遇这辈子是碰不到了。他到是可以凭借自己身的本事,去朝中考个官儿当当,先混个温饱再说吧。因此,林山对于裕亲王的态度非常重视,拿出自己全部的心思去讨好,表面上还得做出一派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才子的清高气质来。就算在裕亲王府遇到了他穿越以来最大的桃花劫,他还是认为裕亲王是他通往成功之路的贵人。
事实无决对,元宵之夜,他和纳兰容若等几个朋友约好了,在京城里最火的饭店聚仙楼饮酒清淡,还请了京城最红的戏子青衣现场演唱,当他写出那首画堂春之后,果不其然,赢得满堂喝彩。当晚,他的得意了就到这里了,随后的遭遇就是他两世人生中最黑暗的经历。被一个小姑娘,还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抽得满场飞不算,当晚回家还被老爹打了板子。苍天啊,那可是当着众人,脱了裤子直接打屁股,疼算什么,丢人才是真的从那刻起,林山真是恨死了娜仁郡主。
世人常说,福祸总相依,他被他爹揍完了之后,又被两个哥哥气急败坏的吼了之后才知道,娜仁郡主的爹是亲王,要收拾他们家不要太容易尼妹的,曾经哥也是特权阶级,现在也成了被特权的那个,他恨这个被字。就在林山以为自己进了人生的低谷,从此就是等着厄鲁特亲王杀上门,然后他被他爹、他哥哥供出去以保家族的时候,他终于时来运转了。当今的康熙皇帝看上了他,提拨他当了个最低末等虾,但也是乾清门侍卫,离皇上很近的。其后的日子,林山觉得像在作梦,康熙皇帝很是对他的文化素质很看中,常常叫他和纳兰容若一起进南书房和翰林们诗词唱喝,还会就一些朝中政务寻问他们的看法。
他的看法好像比较投康熙皇帝的胃口,慢慢的他的官职也在升,从末等虾变成二等御前侍卫,又跟纳兰容若一起进了南书房当了个侍从。他爹对于他的平步青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反复寻问了上元节那晚的情况,才终于确定,自己家里最不出色,除了会吟两句歪诗,骑不得马、射不了箭的庶出三子,靠那些歪诗得了皇帝的青眼,一越成了他眼前的红人。
林山感叹于自己终于熬成了男主,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炮灰时,康熙也在跟他表妹感叹,他之前错怪了某人,“我原以为如此清丽婉转的词该是出自纳兰之手才可能,不像是西林觉罗德明所作,素来疑惑他是抄袭。但今天这首卜算子。咏梅,让我改观了,其人确是有才啊。”
毓秀拿着她表哥连连赞叹的词作,心里千万头神兽咆哮而过。尼妹啊,他这也是抄的,还是抄得毛太祖的。这首咏梅小学5年级语文上册8单元学过的,我记得。只是这话她木有办法说,她表哥不认识毛太祖,也不知道他写的词。拿着词作,抽抽嘴角,勉强赞叹一下,“与陆放翁的那首卜算子。咏梅同调同题,但情调完全相反,可以说是反其义而用之,立意新奇,词也好。只是……”
“只是什么?”
“这字儿……”毓秀点了点纸上,“却是少了几分筋骨,到像是出自女儿家之手,不像个爷们写的。”清穿男主,你可以偷毛太祖的诗,有本事你也把毛太祖的字儿偷来哼,看看,露怯了吧还不如我呢。
康熙点了点头,“的确是,我已经命他每天临字三千,每旬拿来与我检查。”某表哥好为人师的脾气又上来了,既知道林山可能是真才实学,到是对他上了心。
毓秀张了张嘴,到底没言语。在她看来,让一个自认为毛笔字已经过关的清穿男再去练书法,本身就是一种处罚了。虽然这种处罚在康熙和众大臣眼中那是重视,但是清穿男眼里,它就是处罚。
“表哥,西林觉罗德……德什么来着?”想到林山,毓秀到是又想个跟他很有关系的人来。
“德明。”康熙随手插了块苹果喂进毓秀嘴里,再插了块自己吃了。
“嗯,德明。”毓秀把嘴里的苹果咽下去,才接着说:'听说他家庶出的,前头两个哥哥都已成了家,独他还没成亲。”
“嗯,他能有如今的学识也是不易,他阿玛向来重视骑射更甚于文才。”康熙肯定的点头。
“表哥,就算他现在受了你的重视,怕也娶不到什么出身好的媳妇,我做个媒如何?”毓秀想到了那个传说中洗心革面重新作人的娜仁郡主,笑得温柔极了。
康熙感兴趣了,目光灼灼的盯着毓秀,“说来听听。”
“娜仁。”
“娜仁不大合适吧?”某表哥惊异了,他表妹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怎么看不透呢?要中他没记错的话,这两人的仇结得可深,他表妹不待见娜仁正常,难不成连西林觉罗德明也讨厌?
毓秀只回了康熙两个字,“合适”她抱着装满了桔子瓣儿的小碗,笑眯眯的想:再合适不过了,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第二百一十章这章该起啥名
康熙这个皇帝自认为对下属还是很关心的,尤其是到了已婚年龄却还在打光棍的纳兰容若和西林觉罗德明。纳兰容若有个好爹,婚事不用他担心,明珠对自己的长子也是关心倍至,把他的终身大身列为年度首要大事。具康熙得到的消息,明珠已经把旗下适龄的女孩子列成了单子,逐层筛选,具说目前已去十之八九,余下的十分一、二正在暗中打探,誓要为儿子选得一个十全十美的媳妇。
相比纳兰容若,西林觉罗德明则要凄惨很多,他爹和他嫡母哪是要给他选媳妇,明显拿他的终身大事当筹码用呢。想到这几天苦着脸的德明,康熙难得的起了同情心。“秀儿,德明为人虽然有些浮燥,心地却不坏,也有才干,娜仁除了出身之外,其余的怕是……”他没说全,暗含的意思也挺明显了,觉得娜仁配不上德明。
毓秀问:'表哥,自从娜仁郡主的封号被革之后,您是不是一直都没见过她?”
“嗯。”一个女子,还是个年轻、漂亮、出身麻烦的未婚女人,他能单独召见么?就算是常常碰到也不是什么好事。
毓秀冲着康熙神秘的一笑,“表哥,你若看到现在的娜仁,一定认不出来了,跟以前完全就是两个人。”她可是说了哟,虽然只是她的猜测,却也有八九分的准确性。
两个人?康熙皱眉,他怎么有种很不好的感觉。
“真的。”毓秀怕康熙不信,郑重的点了点头,“皇额娘都说,这回娜仁是真的知错就改了。”
康熙到底是古人,就算是自己身上发生了比较诡异的事情,他也没有科普到看到某个人发生了重大改变,就会立马意识到他是不是被穿了的程度。想到几个月前厄鲁特亲王因为娜仁之事进京,在自己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为了他难得的慈父心肠,他也就准了厄鲁特亲王所求,没有强硬的要求他把娜仁带回去。不过,康熙也知道,娜仁这姑娘的名声还真是不大好听,她追着男人满街跑的事儿,京城里就没有不知道的人,以后想要再嫁个身份相当的男人怕是有点难。就算她回家嫁人,一个被革了郡主之位的女人,门当户对的人家也不大会娶她。
再次考虑了一下娜仁和西林觉罗德明之间的可能性,康熙不得不承认,只有娜仁嫁了德明,坏事才能变好事,以前女追男的戏码也可能成为一种美好的爱情传闻。解决了娜仁的问题,也能卖厄鲁特亲王一个面子,萨布素那边传来消息,说是罗刹已经派人传书,说要进行合谈,并且确定两国的边界线问题,这个时候蒙古还是挺重要的。
虽然有这样那样的考量,出于对手下大臣的爱护,康熙还是想要亲自见见娜仁,万一她要是装的呢?把她嫁了德明岂不是害了他。“我还是不大相信,别是她装得太好,把你和额娘都给骗了吧?”
“也有这个可能。”毓秀也不能确认娜仁到底是不是被穿了,太虚那混蛋说什么都不告诉她,说是这个必须要她自己分辨。“过几天就是皇额娘的千秋节了,各家都会进宫请安,皇额娘最近对娜仁的感觉比较好,一定会宣她进来,到时候表哥亲自看看。您见多识广,给我掌掌眼吧。”
“嗯。”康熙点了头,拦住了毓秀伸向桔子的小爪子,“这东西虽好,吃多了上火。一会儿该用晚膳了,你别又像昨天似的,趁我不注意吃多了桔子,饭进不了多少。”
毓秀从上辈子开始,水果里最喜欢的就是桔子和葡萄,每年应季的时候,都要买好多,吃个够本。她的这个习惯带到了这辈子,而且这时候的水果虽然没有后世改良过的品种繁多,却是纯绿色食物,再加上能贡进皇家的,全是精品,让她吃得心满意足得很。眼神留恋的在桔子上扫了几圈,讨好的伸出一只小指头,用那肿小狗讨食般可怜巴巴的眼神盯着康熙,就差没变出条尾巴来摇上一摇了,“表哥,我就再吃一个,就一个。”
这就是个吃货,为了吃个桔子用得着卖萌吗?康熙忍下脱口而出的“好”字,艰难的把目光从那双满含期盼的眼神中移开,很果断的拒绝,“不行。”
毓秀当时就垮下了小脸,卖萌木用,难不成为了个桔子她还要卖身?郑重的思考了一下得失,她不得不忍痛放弃了这个选项。为了吃神马的,主动把自己送进色狼嘴里的行为太蠢了,这种赔本的买卖怎么都不能做。
一直在用眼角的余光盯着毓秀的康熙,见她皱着小脸,不再为桔子努力之后,慢慢的松了一口气,冲着站在角落里的宫女招了招手,让她们把桔子啥的东西都拿下去。自己则挪了过去,把娇妻抱坐在腿上,轻快的说起朝中的事,甚至还讲起某些大臣的做得臭事,来搏美人一笑。很快,怀里那个小美人,就展露出甜美的微笑,诱惑得他,情不自禁的凑上去亲吻那朵笑花。
眼见帝后两人的行为越来越火热,屋内伺候的宫女们识趣的退了出来。一会儿之后,便传来娇吟粗喘的男女两重奏,让当值的宫女们都红了娇颜。
慈和太后佟氏千秋节的前几天,从宗室福晋到朝臣之妻陆续进宫请安。毓秀百忙之中,得到了多罗贝勒祜布里之妻带着其侄女娜仁、朵兰进宫请安的消息。把手中的单子随意放在炕桌上,毓秀揉了揉脖子,起身穿鞋下炕,“素问,叫刘进忠去菊香书屋问一声,皇上现在可忙,若是得闲,就说我要过去请安。”
“是。”素问领命退了出去,没过多一会儿,就见竹帘一挑,穿着银灰色暗花杭绸常服袍的康熙迈步进来。
毓秀正在换衣服,一见他进来,便笑了,“政务都忙完了。”
“嗯,正打算叫人唤你过去,你就派人来了。”康熙随意在炕边的椅子上坐下,打量了毓秀一眼,摇了摇头道:'这件宁绸的衣裳已经穿过两回了,换一件。”他单手环胸,一手摸了摸下巴,“前儿不是刚做了几件江绸的常服袍么,我记得有件月白色带暗花的。”毓秀有什么衣裳、首饰,康熙比她自己记得都清楚,那些都是他亲自定的式样,特意让人做了来的。
正在伺候毓秀换衣的紫苏和紫苑两人一听康熙的话,紫苏立刻就去找衣服,毓秀低头看了看身上这件粉紫色绣折枝玉兰花的宁绸常服,笑道:'这件也是今夏新作的,不过才穿了两次,您就看厌了。”
康熙也不回话,只是端了宫女送上来的清茶呷了一口,看着他媳妇装扮。
毓秀把月白色带大朵暗花的江绸常服换上,又重新找个双月白色的花盆底换上,头上的绢花也换成了天蓝色的,对着镜子照了照,指着头上的点翠步摇道:'这两个也去了,只带那两只白玉簪子就好。”
康熙饶有兴趣的踱到梳妆台边,去翻毓秀的首饰盒,时不时的拿出点什么来往她头上比化。毓秀也不理他,随手捡了对蓝宝石的耳坠带上,拿起桌上的宫扇,就抚着宫女的手站了起来,“表哥,咱们走吧,你也好几天没去给皇额娘请安了。”
康熙侧头打算毓秀,见穿着月白色的长袍,梳着小两把子头,也没用钿子,只是带了两只通体莹润的玉簪,宝蓝色的耳坠在颊边轻晃,趁得她不施脂粉的小脸,越发的清丽可人。
毓秀见康熙也不出声,只是愣愣的盯着自己看,脸上微微一红,拿着扇子轻拍了他一声,娇嗔道:'表哥,您看什么呢”
康熙握住纤长的玉手,雪白的皓腕上,只带了个翠绿的玉镯,越显得肌肤胜雪、莹润似玉。他情不自禁的伸手抚上毓秀的小脸,喃喃的道:'秀儿,你真美。”
当着一众宫女的面,自制力超群的康熙被自己迷得忘了情,是件让人很得意的事儿,可也是件让人很害羞的事儿。毓秀只觉得脸上热辣辣的,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好似还听到贴身丫头的偷笑声。她把悄悄的用力,打算把手拽回来,却让康熙回了神。表哥大人对于刚才的事也有点害羞,可是见娇妻粉颈低垂、玉染红云,眨了眨眼,老着脸皮道:'秀儿害什么羞,我媳妇这么漂亮,当然得常夸才好。”
厚脸皮毓秀也不去管宫女们的神色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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