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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盲-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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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究竟是谁先主动的,谁都说不清。

等到一切结束。尤之之再一次无力的爬在夏天逸怀里的时候,想着刚才不可思议的激情,完全不敢相信,那么疯狂的女人,竟是她。

所造成的后果便是,着地后,她的腿是抖的。

真的抖的无法行走,腿那里好像还磨破了皮,要不是夏天逸抱她,估计天黑都回不去。

甜蜜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三月一过,马上就是四月。

四月末和五月初,已经没什么区别。

参加护士证考试,第一长是五月中旬,已经正式到军区医院上班的夏天逸。早早的送媳妇儿到考场。

临下车前,他拉开暗盒,“之之——”

刚开口,就被尤之之猛得一声‘呕’给打断。

瞧着尤之之不太好的脸色,夏天逸想到了什么,想都不想的拉过她手腕,然后摸向脉搏。

“你,怀…孕了!”他要做爸爸了?

夏天逸脑血轰的一声,炸了锅一样,立马发动车子,“走,回家!”

尤之之一怔,“大哥,我马上就要考试了!”

“孩子都有了,还考个屁!”冲动下。夏天逸爆粗,又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不该有这样的胎教,立马改口对掩饰,那激动的模样,惹得尤之之扑哧笑了!

“天逸哥,你很喜欢孩子,对不对?”

“……对。”莫名的,夏天逸就想到了小菠萝,那个时候,每当小菠萝软软的叫他夏粑粑,他多少希望那就是他的孩子啊。

这一刻,这样猝不及防的小生命,降临在考试前,尽管他极度的不愿意。尤之之还是进了考场。

不止这次,就连半月后的第二次考试,她亦同样。

那固执起来的样子,让夏天逸无可奈何,只能随她高兴,随她去了。

很快,进入了金秋九月,就在尤之之查到‘合格’的成绩单,两人决定举行婚礼的时候,夏天逸接到了好友云少宁的来电。

此时此刻,云少宁已经站在安检前,是祝福也是告别。

看着蔚蓝的天,他将要前往的国度,遥远也近在咫尺——北苏丹。

那个不怎么和平,却有她驻扎的地方。

作为非军人的外援,云少宁是托了很多关系,才有了这次转机的机会,最后搭上物资援助的卡车,来到位于撒哈拉沙漠最东部的边境。

来的路上,他想了许多,18个月的维和期,眼看就要期满。

不管她同不同意,他都来了!

其实早在宋清柔离开的第二个月,他就已经查到她的联系方式,这18个月以来,他不是没联系过,只是每一次的联系,她都敷衍。

是那种,托同事说:没有这个人、打错了等等的借口。

看着手心里,早已经烂记于心的地址和号码。云少宁苦涩的笑了笑:你在的,你一定在的对不对?

颠簸的途中,他靠着车体,半睡半醒中,不禁回想着儿时——

从小,他就没有父母,更不知道他们什么样。

是孤儿院的院长,捡到他的时候,衣服上用血写着这三个字,所以才有了他的名字。

大概是在他九岁时,因为他向来木纳,还有些笨笨的,反应迟钝,许多的时候都是受欺负的。

其实孤儿院也不像外界所了解的那样和睦,会有争相表现,好让自己更出色,能让前来收养的有钱人看中,然后结束这样颠沛的生活。

那个时候,每每都是他逃避的。

他讨厌被人当成货物一样,挑来选去。

然而越是这样,越能引起侧目,当他被一家教授所相中,将要领走的时候,另一个孩子嫉妒,给他下毒不说,还把他打了。

之所以没反抗,完全是他不想离开。

当时的宋清柔,明明只有五岁,是一个多月以前,才过来的。

无意碰到这样的一幕。小姑娘明明个不高,充满了正义,当即就找了来了院长。

事情经历了解后,他还是选择留下。也因此他落下木头、傻子的别名,通常他们讽刺的喊,并找事的时候,他像往常一样,还是沉默。

宋清柔再次看不惯,竟义无反顾的保护他。

哈,才五岁的孩子,大言不弹的,保护已经九岁的他?

第二天,云少宁才知道,她做到了,只因为她有位有权有势的叔叔——宋一海。

但好景不长。因为宋一海调配的问题,宋清柔也跟着离开了。

尽管走的那天,他们什么话都没说,但云少宁依旧感觉到了什么,也正因为这样,才在他以后的岁月里,每每都会想起她。

被沈越老先生收养,是一个错遇。

相遇的那天,他们开着豪车经过,有车模从窗口掉下来,刚好被他捡到。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沈衍衡,和他同岁。

直到现在,云少宁还能清晰的记得,顽劣的沈衍衡说,“外公,我喜欢这个闷葫芦,让他陪我吧!”

于是,他就这样成了沈家的孩子。

具体为什么会离开孤儿院进沈家,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云少宁都无法回答。

直到发浑的沈衍衡,越来越调皮,最后没有办法,才将他弄到部队,送他入伍的那一天,云少宁找到了进沈家的原因。

是希望有一个更好的起点,能更好的站到她面前。

部队门口,她似乎没认出他来,只是和前来送她的宋夫人挥手,也叮嘱着宋一海要注意休息。

十年不见,他和她都在蜕变。

那个时候。云少宁谈不上自己有多帅,但她是耀眼的。

她肌肤本身就白,一身崭新的军装,勾勒着凹凸的身段,也衬得她笑如春花,特别的灿烂。

那天明明是乌云压境,但云少宁的内心,却是一片晴朗。

此后的每一个月,他都肩负起书童的责任,前来照看沈衍衡,也刚方面打听关于她的事。

离开的时候,云少宁万万没想到,竟然和她撞了个满怀。

四目相对下,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的芳香,羞得他结巴不成声,“对,对不起,你没事儿吧!”

“你说呢?”宋清柔凶巴巴的戳着他。

第226章 她很好。

清远军区门口,19岁的云少宁,个子已经1。83。

而15岁多点的宋清柔,刚好1。63,仰着头不说,还每戳他一次,都向前逼近半分,“呀呀,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班长的小跟班呀!”

面对她的‘泼辣’,他更脸红了,“对,对不起,我不是有…有意的。”

“小跟班么小跟班,你说你不是有意的,那就是故意的咯。”身为年龄最小的军防生,宋清柔无疑是受宠的,眼珠子转了转,她说,“除非叫姐姐,不然这事没完!”

云少宁,“……”呀,当年的小霸王又回来了。

“不叫是吧!”宋清柔撅了撅小…嘴,狡黠的眸眼里闪着别样的亮光。

“好吧!”迫于‘无奈’,他还是叫了。

直到现在,云少宁还记得,他叫她姐姐时,她脸上那高兴的样子,别提多么开怀。

站在男人的角度来说,叫自己心仪的女孩为姐姐,太掉价,太弱势,可只要她开心,他做什么都好。

有了这个插曲,他没想到,在之后的每次相遇,她都会很调皮的逗他。

说什么,他脸红的样子,很好玩?

从小他眼晴就不好,又因为之前在孤儿院耽误了最佳治疗期,来到沈家后,才不得不佩眼镜。

还是那种最丑的黑框镜。

这样木纳的他,性子沉默,又爱脸红,一来二去的,就成了宋清柔每次调侃的最佳人选。

第二年春天,沈衍衡不知道怎么听说,把宋清柔给狠狠的训了一顿!

那还是云少宁第一次见她,那样的乖巧。

悲惨的是,事后她咬牙,“你这个死呆瓜,烂呆瓜,居然学会告状了!你等着!”

她气呼呼的,骂完就走。

当时,他20,她16。

正值年少叛逆,所以再来部队看沈衍衡的时候,云少宁做足了准备,等她调侃,等她臭骂。

结果半年不见,宋清柔不止出落的越漂亮,那出尘的气质更是让人一眼难忘。

他知道她人缘很好,没想到混成了国防生的大姐大。身边除了围绕着追求者,还有一众小姐妹追随。更有讨好她的男生,在注意他之后,私下里找他单挑。

警告他不准再过来。

原因是宋清柔说过:看见他这只呆瓜,就讨厌!

然而,让云少宁意外的是。宋清柔竟然当众维护他。

当时她的话,这些年一直深刻在他心里。她说,“我知道你们,不就是写情书我没收,告白失败感觉丢脸,所以找他刷存在感?是,我是见到他心情就不太好,我也是喜欢欺负他,可并不代表我宋清柔能欺负的人,也能被你们所欺负!”

站在女生面前,她算个高的,但在男生面前,还是矮了很多,气势却相当了得。

转身,她看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他,这样命令道,“云少宁。是男人的,给我还回来!”

那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他激动了整个下午,特别的卖力。

其实作为沈家的孩子,有专门的教练,不为塑身而是防身健体,无论是跆拳道,还是一些简单的格斗,他都不在话下。

如果面对的只是普通的在校大学生,三五个都不成问题。

可问题就是,他们都不是一般的大学生,又是七八个人,不趴下才怪。

那一次再回沈家后,云少宁生出了当兵的心。

和沈越老先生提起的时候,老爷子很痛快的表示:等招生名额下来,就给他报名。

听到这个消息,云少宁特别兴奋。半夜睡不着。下楼喝水的时候,听到有隐隐的哭声。

事后他才知道,半夜里哭泣的不是佣人,而是沈佳华:原来在要强的沈佳华生命里,除了方力荣,还有一个叫张聿的男人。

长这么大,云少宁不知道母亲是什么,可在沈佳华身上,他感受到了母爱。

刚到沈家的时候,他又黑又瘦,身体弱弱的,明显营养不良,胳膊腿上的肉也软软的,是沈佳华带他看了许多中医,最后才把身体调过来。

眼下沈佳华不开心,是因为:她和方力荣,虽然举行婚礼,但一直没登记。

法律上,他们还不是真正的夫妻,原因是:在沈衍衡13岁那年,两母子被张聿赶走的时候,张聿是给了沈佳华离婚协议书不错,但后来他后悔了。

面对张聿的强势,云少宁默默的修了法律。

主修商业管理,业余学习法律,再加上他呆呆的,不像方方聪慧,很多法律知识,只能死记硬背。

等到他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成功帮沈佳华和张聿离婚后,沈衍衡也因为表现优异,成了特种兵。

与此同时,她恋爱了——一个无论长相、家世都特别优秀的少尉。

少尉和宋清柔不止外形绝搭,工作上也互补。云少宁决定出国深造的那年,宋清柔正好利用探亲假,带少尉回来拜访宋一海。

具体少尉什么样,他当时眼疾发作,是事后在朋友圈里看到。

图片里,相依相偎的他们,很幸福,她的笑容很甜,一袭明艳的红色长裙,包裹着她凹凸惹火的身段,头发也妩媚的散落着。

20岁,是女人最青春、亮丽的年纪,她无疑更耀眼。

云少宁苦笑着,打包好行李,决定出国的时候,鼓足勇气给她去了个电话。

本想祝福他们,却听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哭声:她的爱人,那位年轻的少尉,因为搭救落水女孩,在救护车拉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永远的留在了这片土地上。

事后,宋清柔捧着少尉的骨灰回家乡,她是固执也自虐。

无论少尉父母怎么打,怎么骂,瘦弱的她,全部都默默的忍受了。

一百天的守孝时间里,她完全变了个人:又黑又瘦,特别的憔悴。

再回海城,她并没有回部队,而是逐一寻找少尉所有捐献出去的器官。

因为少尉身体很好,全身上下,但凡能用的器官,全部都无偿捐献,可是想要寻找起来,太难了。

不是医院不肯透露,就是接受捐赠的病人,早已经搬家。

云少宁是在一个多月后,辗转各地,才终于找到了她——趴在酒吧里,喝得烂醉如泥的她。

那时,宋清柔哭着告诉他说,“其实就算找到那些捐献者,我也不会把器官再挖出来,只是想再感受感受他的气息,仅此而已啊!”

“……”

“为什么,他们都躲着我?”宋清柔欲哭无泪,“哈,我怎么会和你说,这么深奥的问题?你这只呆瓜,又怎么能明白?”

酒吧门口,她用力的推着他。

云少宁当时。做了生平最不齿的事:他吻了她。

尽管换回来的结果,是两个大大的巴掌,他也值了!

“宋清柔,你不是想他吗?好啊!”有闪电划过的同时,云少宁掉下了黑框眼镜。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摘掉眼镜,他捏着眼皮,把已经修复好的眼睛露出来,“看看,看看在你面前的这双眼睛!不久前,我做了视网膜手术,听说捐献者是一位英雄。”

宋清柔,“……”他的眼睛。

他那双明亮、深沉的眸子,像是一池柔静、清澈的湖水,正闪耀在云少宁脸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宋清柔醒了。

站在磅礴的大雨里,她看着他的眼睛,她不动。他也不动,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暴雨在不停的灌浇着大地,两人也随着高烧,晕厥在地……

云少宁再醒来,在医院。

守在一旁的沈衍衡,告诉他,“她回部队了,参加特种兵选拔,这是她给你的信。”

厚厚的一叠纸信,从外表看来至少有十几、二十几张。

云少宁当时在想:这么多纸,洋洋洒洒的,她会跟他说些什么呢?

却是等一张张信纸掀开后,她只在最后的那张信纸里,写着: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求你。

那一年,他25,她21。

看完信,他没敢逗留,即刻出国。

躺在异国他乡的学校宿舍里,云少宁烧了整整一周。

从那以后,他再不敢回海城,也再不敢出现在她的面前。

后来听沈衍衡说,她很努力也吃苦,不但成了特种兵,还是顶尖的人才。

甚至有次,他还在电视里看到过她的影子,英姿飒爽,虽然消瘦,却相当性感迷人。

集漂亮和帅气于一身,穿梭在荒野、战区和保密任务中。

许多的时候,云少宁一直在想,如果不是因为沈衍衡中毒,这一生,他们是不是再没见面的机会。

听说感情,是她的禁区。

唯有枪,才是她今生的最爱。

夏日集团再相遇的那天,他记得很清楚,那是距离他在清远酒吧找到她,并吻她的第三年十个月又二十三天零九个小时。

这一年,他已经29岁,她也25岁。

距离孤儿院最初的相遇,正好是20年。

亮堂的大厅里,她一身玫红色包臀裙,展露性感曼妙的身姿,也把恨天高穿出来了军靴的味道。

大大的墨镜遮盖了她大半张脸,一头波浪般的长发斜散在肩膀一旁,手里拎着同色的坤包,呈陌生和潇洒状的从他身旁,毫不停留的擦肩——

那一瞬,她眼里没有他。

他眼里、心里,全部都是再遇的激动和过后的冰凉。

其实云少宁一直弄不懂,她恨他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总想找机会问清楚,可在这之后的半个月里,她可以和沈衍衡毫无顾忌的扮演情侣,也可以和公司的任何一名员工打闹,唯独是他。

对她来说,他这个人就像完全不存在一样。

任务完成,她走人,如来时的潇洒。

沈衍衡出事后,她同样回来过,又走了。

期间,不管怎么回来,又走多少次,他依旧不在她眼里。

之后。随着宋一海任职越来越高,作为唯一侄女的她,无疑成了海城人人羡慕并巴结的对象,他和她更有着云壤之别。

听说好多人,都在抢着给她牵红线,但她没同意。

以他对她的了解,会同意才见鬼,但林立军是例外的——因为宋一海想戳合他们。

这样的消息,对云少宁来说,无疑是心痛的。

港城警司的那个午后,尽管当时的亲密,也只是为了气林立军,却是他一生的回忆。

追查林立军的这件事上,他忘不了送沈舒航回去的那个晚上,她倒在他身上,那充满幽香的身子,就在他怀里。他却怂的什么都不敢动。

甚至都不敢直视,只因为:他的眼里,有属于那位少尉的眼角膜。

真正决定告白,是宋清柔发生车祸、他怎么都联系不上她的时候,赶到军区医院,竟发现林立军这个混蛋,敢派人软禁了她!!

当时要不是顾忌沈衍衡的计划,云少宁真想杀了他!

尽管那天,林立军带人把他强行给逼进电梯,他依旧想动手。

直到现在,云少宁还记得很清楚,电梯下降的过程,林立军问他:“想见她?”

“对!”他说。

“恐怕只能等婚礼了!”林立军冷言道。

“是、吗?”双手被林立军的保镖制服着,云少宁依旧警告他,“林先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海城的领导班子,应该快开始大选了!”

林立军站在电梯门口,低笑道,“她很紧!”

“……”瞬时,云少宁感觉自己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

一张俊脸苍白中带怒,还没等开口,这时,林立军又说:“都说宋一海的侄女是小辣椒,只能远看不能碰,恐怕云先生到现在还不知道,小辣椒一旦剥了外衣,就只剩下美丽了。真没想到,我这个人渣竟然还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当时林立军说着,又踩了掉在地上的邹菊两脚,继续说,“不过你放心,这花。我晚上会告诉她,在她在我身下的时候。”

林立军说完,潇洒的走了。

而他却站在电梯里,连怎么离开的都不知道。

这种痛,一直延续到第二天。

当云少宁在海城最大的礼堂上,看见宋清柔一身白色婚纱,就那样安静的坐在轮椅里,看着林立军的时候,他痛得再也无法呼吸……

回忆到这里,云少宁长长叹了口气。

看着外头黄沙遍地,已经没了现代文明的异国。

他闭眼,捂着隐隐作痛的心口,紧紧的合眸:宋清柔,我来了,求你,不要躲,好不好?

叩叩叩!

几声拍打车门的声音,云少宁睁开眼,从遥远的记忆拉到现实。

看着不远处一身绿色军装的工作人员,他问,“怎么,到了吗?”

“是的,前面不远就是维和基地,云先生,这一路辛苦了!”转机后,又颠簸了几十个小时,才到达这里,工作人员都受不了,没想到看似白嫩的云少宁却坚持下来了。

因为这一车物资,基本属于夏日集团捐助的,工作人员对他特别敬重。

热情的讲解着这边的风土人情:从宗教信仰、南北苏丹的战火,到这片区域的气候、早晚温差以及地理概貌,差不多说了半个多小时。

咯吱一声,援助厢货停下。

准备搬运物资的工作人员。叫他,“云先生,你看那边!”

“什么?”云少宁有些诧异,顺工作人员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俊脸瞬红:他怎么都没想到,到这里的第一眼,竟然看到了没穿上衣的妇女。

那那,那画面……

云少宁握拳,尴尬的咳嗽了下,“这边都这样?”

工作人员见怪不怪的哈哈一笑,“没想到,云先生竟然这么纯情。”

“只是不习惯!”他端着脸回了句,其实啊,他当真是纯得不能再纯,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宋清柔才喜欢骂他:呆瓜、书呆子,烂木头。闷葫芦!

他没有优异的家世,更没有方方和沈衍衡的高智商,除了努力学习,他有资本玩么?

当时维和站最高指挥官,是一位四十多年的大尉,姓吴。早在云少宁启程,专门送物资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接到了上级的通知,很快派人来接。

面对漫天的飞沙,陌生的四周,云少宁更着急,想马上见到她。

嗖!刚下车,一辆军卡擦身驶过去的一瞬,他好像在车里看见了她。

“大尉,刚才的车,是去哪?”云少宁紧张的问。

对他的来意,姓吴的大尉多少知道些,只是不懂,既然有关系能派车到这里,又为什么不把宋清柔给调回国?谈情说爱的,在发达国家多好?

非要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

大尉心里是这样想,还是回答他,“是紧急出警,云先生这一路辛苦了,房间已经给你安排好了,条件比较艰苦,多担待。”

“大尉客气了。”云少宁放下随身行李,没休息很快来到外面。

他想看看并了解了解,宋清柔生活了18个月的地方。

看四周有工兵和步兵,还有医生什么的,不知道像她那样的全能人才,会在哪个部门。

殊不知,正是因为他矜贵的外表,又有大尉亲自带路。成了维和站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毫无疑问,比起维和站的兵人来说,云少宁是‘娘’了些。

但他体格很好,1。83的个子有种鹤立鸡群的错觉。一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里头搭配着简单的白色衬衣,笔直的裤管下,尽管铮亮的皮鞋,因为风沙染了些许灰尘,丝毫不影响他帅气的外表。

如果说沈衍衡是锋芒内敛的冷男,那么他就是沉默儒雅的阳光。

自始至终,他嘴角都带着淡淡的笑意,把相对开放的区域基本走了一圈,又看着物资全部卸下来,想问宋清柔的消息时,有红花送上来。

云少宁倒是没想到,送物资过来,还有欢迎会。

只是可惜了,他找遍了每一个过来欢迎的战士,都没找到他要找的人。

其实刚刚一闪而过的军卡里,开车的司机,正是宋清柔。

维和站所在的地方,虽然属于北苏丹,可也靠近南苏丹,出车前,是一位即将临盆的妇女打电话过来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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