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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遇林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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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薇酣畅淋漓地宣泄了一通,终于将沉积在心里的话倾倒出来,就像将体内的宿便通通排空,神清气爽。
她穿着全套粉色、宽松的居家服,躺在床上,抬头望着天花板,嘿嘿地笑着。
刚刚被“战火纷飞”、“狂轰滥炸”洗礼过的宿舍响起清脆的笑声,异常的突兀。
下铺捧着教科书的易凡在刚刚“刀光剑影”的舌战中败下阵来,自然沮丧。心烦意乱的她正漫不经心地翻着课本,课本上的文字也像散兵游勇一样溃不成军。这些文字一个一个蹦到她的眼前像孤魂野鬼一样游离在外,就是不进她的脑子。上面的笑声让她的心里又拉起了警戒,不知道叶小薇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一会儿,听到叶小薇翻身的声音。
大概她又要下床了吧,快到洗漱睡觉的时间了。她如果再搞出动静,老娘就和她拼了。非和她大吵一场,搞个鱼死网破。易凡愤愤地想象着。等待着叶小薇跳下来踩到她铺位的那声巨响。
可是,叶小薇却轻手轻脚、彬彬有礼地踩着床撑下了床,史无前例地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做好激烈反抗预案的易凡,怔在那里。眼睛里冒着凶光,呼吸急促。可是这口气就是出不来。叶小薇根本不给她发作的机会,因为她现在出师无门。
洗漱完毕回来的叶小薇一反常态仍然轻手轻脚地上了床。还朝易凡嫣然一笑。
易凡心想:该死的。又耍什么花招。
女神、女神经病和女妖精有时候可以是三个人,有时候可以是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古灵精怪、聪明、活泼的女主出来了。后面越来越精彩呀。
第3章 晚会排练
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白居易
周六,东方欲晓,林风睁开眼。借着昏暗的光线环视四周,室内一片狼藉,惨不忍睹。瓜子皮和彩色纸条扔了满地。这些纸条昨天晚上曾经用唾沫粘在某个倒霉蛋的脸上,以示对他输掉游戏的惩罚。想象那个不堪的场景,林风的胃一阵翻腾,还好大清早胃是空的。
房间的两边摆放着四个上下铺,一共八张床。左右两边的床铺柱子作为支撑斜拉着挂衣绳。上面像□□示威的锦旗一样挂满了昨天洗的衣服。衣服被室内的热气自然烘干,已经不再滴水。但地上还有星罗棋布般的片片湿迹,很像婴儿的尿布呢,他似乎闻到了一股尿骚味。来到这里生活虽然只有几个月,他已经慢慢适应这个环境。多年以后,回忆起这段时光,他反而对这种毫无掩饰,极度邋遢的生活方式充满怀念。
冬天暖气供应充足,丝毫没有感觉潮湿。因为室内晾挂的湿衣服反而缓解了空气的干燥。看似杂乱无章的表象里蕴含着深厚的生活哲理,大概是人类进化途中潜移默化形成的本能吧,林风想着。
挣扎了几下,心无旁骛地念着:弹琴、弹琴。坚韧不拔的决心终于打败了睡神和懒神。毅然决然地脱离暖暖的被窝。林风穿好衣服,很想慰问下久仰的皑皑白雪。他起身哈腰穿过了两个晾衣绳,来到了窗前。由于室内外的巨大温差,窗子上凝了一层薄薄的水气,显得外面更加灰暗。他用挥剑成河的气概,用右手手掌胡乱划了几下,瞬间几个大粒的水珠顺着窗子向下滚落开来。透过手指划过的地方向外看去,外面的世界一览无余。雪已经停了,宿舍楼前已被清扫出了一条小路。路两旁的积雪还没有清理运走。几个男生围着雪堆追逐打闹。雪堆上斜坐着一尊憨态可掬的胖雪娃娃,头上的黑皮帽更显俏皮。打闹男生的其中一个显然是这顶黑皮帽的主人。他竭尽全力冲破其他人的阻挡试图去拿回自己的皮帽。其他几个荷尔蒙爆发的男生拦腰将这个男生扔在雪堆上,从胡乱挣扎的男生身上脱下他的鞋子。然后把一双鞋子鞋尖儿朝上分别插在胖雪宝宝的肩上。鞋帮向前伸着,更显滑稽可笑。
林风看着这个情景,深深被这快乐气氛感染。想很快下楼亲近这大自然的恩赐。
洗漱完毕,直接背着木吉他下楼。冬天的清晨异常地冷,两只耳朵最先感觉到了温差的变化。刚才几个“丢人现眼”的男生已经不见了踪影,胖雪人已经被□□得面目全非。
扫好的小路从男生宿舍楼开始,通过女生宿舍楼前,再延伸就是新建好的食堂。两层楼的新建筑,外面镶着白色的瓷砖,溶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因为是星期六,路上人很少,一个人走在这条路上忽然莫名的冷清和寂寞。
路边花园里的常青树没有完全被雪覆盖,露出些许绿色,似乎在昭示生命的伟大。秋天的时候他还经常来这里晨读,低矮的灌木被秋霜染成黄色或是红色,五彩斑斓,常青树和现在一样骄傲地绿着。晚上有星星的夜晚,清风徐来,树影婆娑。他也会坐在花坛边的石凳上,靠着长廊的柱子,弹唱一首,吉他的清脆和富有韵味的歌声在花园里回荡,悠远而有活力。他不会抬眼看那些围观他的同学…多数是在公园闲逛的情侣,旁若无人地弹着。那时初来这个城市,周围的环境异常陌生,只有自己的琴声和天上的星星不会让他迷失。林风的骨子里天生住着四个字,叫“多愁善感”。他的“多愁善感”不是古人的“问君能有几多愁”,而是对周围事物的敏感,关于景色的,关于身边人。所以,听他的歌就像听一个老朋友在讲故事,丝毫没有陌生感。静下心来听时,扣人心弦,不会有负担。
早饭是一碗热粥、一碟咸菜和两个热气腾腾的馒头。身体注入了可以抵御冰冻的热量。心情也明媚起来。食堂里来来往往的人们,和他一样吃过早饭后,就四散忙碌着。在一个冬日的早晨,空气很冷,雪初歇。
沿着来时的路再往前走,就是礼堂,旁边是操场。青城大学的礼堂是全省最大的演出场所,大概能容纳一万人。水滴型的形状,外面白蓝相间的幕墙玻璃将清晨热情的阳光温柔地反射过来。愈发显得这座建筑熠熠生辉、美轮美奂。旁边的操场上有同学在跑步,也有人在踢足球,显然球场的厚雪没有影响他们的玩兴。来到这里后,他一次足球也没有碰过。
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走进了礼堂。也许来得太早,中间的舞台旁边还没有几个人。舞台的四周是观众席,呈现圆形从下向上分布,阶梯式的排列,并被一条条楼梯分成了小区域,小区域又被正中间的环形走道连接,方便上下走动和左右走动。可能为了节电,室内的灯光没有全部开启,有些暗。不时传来调试话筒和音响的声音。内心还是有些紧张的,虽说上次在社团活动时,当着肖月和其他同学的面弹唱了一次,毕竟人少。像这样大的场地,还是第一次经历。林风暗下决心,一定要镇定自若,肖月破格让他登台,不能给她丢脸。
演出人员陆续报道。作为总导演,肖月召集俊男美女及各系的“武林高手”到面前。简单地做了布置。并说了几个注意事项,干脆、干练、言简意赅。显然彩排已经进行过几次了,演员们只要侧重注意自己的薄弱环节就可以了。
“都给我精神点,不上心的就别在这墨墨迹迹,赶快走人!”总导演的最后陈辞豪气而有威严。几个站姿懒散的演员听了这话立马挺拔身姿,挤出毕恭毕敬的笑容。对待这些侍才放旷的家伙不狠点还真压不住。总导演不是吃素的。
散会后。肖月又单独和林风讲了一下出场顺序。“没关系的,放松些。”语气显然与刚才和众人谈话时的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截然相反,缓和了好多。
“嗯。”林风脑子里想着演出的细节,坚定地点头答应了一下。
节目总体排练得很顺利,因为他是单人表演,不涉及协调配合的问题,导演组没有特别担心。
林风前面的节目是一个小品,来自文学学院,非常精彩,笑点不断,而且很有新意。这时他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压力,在这样优秀的作品后面出场,观众的胃口会不会被吊得很高?但把他的作品放在这样的压轴大戏后面显然林风的节目也是受到了重视。
“下面有请计算机学院的林风,为大家献上一首原创歌曲《阅尽繁花》。”主持人已经报幕。
林风正了正衣服,缓缓地走过舞台边十几级台阶,高挑、健硕的身材踏在舞台的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轻响,就好像带着旋律。来到话筒前,柔和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打在他用黑色的肩带斜挎到身上的木板吉他。蓝色牛仔裤、白色衬衫和清秀的脸,异常帅气。三七分刘海自然而飘逸,他低头瞄了一眼琴上左边和弦的位置,左侧的头发垂至眉梢。气宇轩昂。台下几个女生低声地说着“好帅!”
从小到大无数次的舞台演出练就了他镇定的气场。稍微顿了顿,进入前奏,一组工整、干脆的分解和弦。眼神随着话筒望着前方。也许在看着什么,也许在思考什么,也许在酝酿情绪。左手按着和弦,右手轻轻地拨弄琴弦,悦耳、简单的声音回响在礼堂里,音质很好,没有一丝杂音。前奏指弹的每个音符都清晰地传到了观众的耳朵,手法非常娴熟,如同行云流水。
随着磁性的声音飘出了美妙得如诗的歌词,让人如痴如醉。
随我穿过云端,
陪你踏破天涯,
去追朝霞晚霞,
落在彩云人家。
随我越过高山,
陪你浪迹天下,
去看日出日落,
枕在平顶山下。
随我看月如霜,
陪你脚踏白沙,
痛饮东篱之水,
共度北城之夏。
随我翻身上马,
陪你阅尽繁花,
去看星辰无华,
坐饮杨都寺下。
高考结束后的夏天去大草原玩,在一个叫“杨都寺”的喇嘛庙参观后,被附近美不胜收的景色所折服,流连忘返。滚滚文思如泉水般涌出,写下了这首歌。
“林风!林风!加油!”歌曲的后半段他听到有人在给他加油。隐约看到一个穿粉色毛衣的女生在叫她,给她鼓劲,由于灯光的问题,没有看清楚。表演结束,走到台下,才看清那是她的高中同学叶小薇,他们一起考入这所大学。林风没有理她,径直走到肖月面前“学姐,怎么样?”
“嗯,不错,吉他的韵律把握得很好,唱得也不错,可是……”她好像在思忖什么,欲言又止。
“少点什么!”小薇见缝插针。
听到这句话,林风知道是叶小薇在搭话,气不打一处来,说:“小薇,哪都有你,你来干什么?”
“我是这台晚会的赞助商。”叶小薇笑容灿烂得像盛开的桃花。
“你?”林风质疑地看着她,嗤之以鼻。“赞助商?赞助了什么?难道刚才台下的噪声是你赞助的?”
“人民币!毛爷爷!”叶小薇做出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摩擦数钱的动作,趾高气扬,眼神中掠过一丝如饿虎扑食般的欲望。
“上个月谁说没钱吃饭,还管我借钱了。”林风有时候说话不经过大脑,是用直肠思考的。
“林风,你这个猪头,上个月底我不是还你了么?我老妈没有及时给我寄钱害得我拮据。”叶小薇略显尴尬,涨红了脸辩解道。
林风说完有点后悔,这种事不应该当着肖月的面说的。
而此时,肖月的眼神凑巧移向别处。似乎没有听到林风的话。当一场尴尬得让当事人五体投地的事件发生时,旁边旁观的群众如果都能选择性失明或者痴呆,这拨群众的智商可以用聪明绝顶来形容。叶小薇看到肖月的善意举动,倍加感激。
“赞助方我不信,要说剧务,我就相信。”一旦习惯用直肠思考,就不容易转弯。
“剧务怎么了,没有剧务哪有人给你安排道具,布置场地。”叶小薇挑起精致的柳叶眉质问道。
“剧务怎么还来这么晚,没看到你布置会场么?”林风的口吻中明显带着挑衅和嘲讽。
“人家不是起来晚了……”叶小薇红脸喃喃道。
林风又后悔了,心想,还有她不好意思的时候呢,算了,不和她吵了。
“叶小薇,说说你的看法。”是学姐在征求小薇的意见么?林风有些诧异。
肖月适时地将一场擦着火花的唇枪舌战扼杀。
“我觉得加个箱鼓会好很多。单纯吉他弹奏在这种大型场合演出稍显单调。加上箱鼓,声音会丰满,节奏感更强。”硝烟散尽,世界又恢复了和平,叶小薇的脸上恢复了笑容。
听到这里,林风心里一紧。他知道小薇箱鼓打得好,在高中时他们合作过。但打心眼里不愿意和小薇合作,觉得她毛毛躁躁,关键时候会出问题。虽然之前和她合作几次还算成功。他这才明白,这个家伙懒得要死,忍辱负重来这里当剧务,肯定是有目的的,无非是看准机会也想上台表演一下。
“学校里找个箱鼓到不难,可是谁会打呢,问题是还要和林风配合好。”肖月环抱双臂,思忖着叶小薇的建议。
“我呀!”正中下怀,叶小薇极力地控制自己没有跳起来。
她把他们之前合作的事讲给了肖月听。
肖月很开心,立即叫人到音乐器材室找来箱鼓,等第一遍彩排结束后让他们试试。“其他节目都彩排过几遍了,应该差不多了,现在重点看一下这个吉他和箱鼓的配合。”
肖月让其他演员陆续离开,单独留下来看他们两个配合的效果。事到如今,林风只好束手就擒。叶小薇很了解林风的风格,加之她对音乐的特殊敏感度,很快就和林风设计好方案。
舞台上,林风轻弹着吉他,小薇坐在箱鼓上闭着眼睛和着吉它的节奏和节拍轻轻地敲击着,身体随之陶醉似的晃动着。低音、高音准确,还有节奏恰到好处、准确无误。琴声、鼓声、歌声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天衣无缝、相得益彰。这时,礼堂外冬日的阳光洒满了大地……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晨有雪。诗歌、美丽的音乐和热血的青春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面。这一章想写得庄重一点。
第4章 小薇请客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孟郊
排练完已经下午三点,林风和叶小薇都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太阳已经偏向了西方,感觉有点冷。林风衬衫外面只穿了一件黑色皮夹克。因为走到宿舍没有几分钟,所以平时在校园里从来不戴帽子和手套。叶小薇粉色毛衣外面还裹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一条粉红色的羊绒围巾绕在她白皙的脖子上。
“风风,我请你去吃大餐?”小薇阴阳怪气的口吻问着,黑色的大眼睛却带着真诚。以前她都直呼其名,这一次明显是带着调侃的语气。
“薇薇,算了,不敢吃,我怕你月底喝西北风,大冬天的别闹出人命。”这样的称呼显然是在报复。去了以后,还不是我付钱,我自己吃点算了,他心里嘀咕着。林风并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只是觉得冷,不想出去了。
“你的心思我还不知道?这一次不用你付钱,我也不付钱。”语气拖长,并带着一丝傲慢。
“怎么,吃完你先跑,我掩护?”林风笑出了声。从字面上理解,脑海中只有这个画面。
“你怎么也是有文化有身份证的人,怎么会有这么龌龊的想法。”叶小薇淡淡地说道。
被说到“龌龊”二字,林风假装生气说:“好吧,你这种品行高尚的人肯定不愿意和我同台演出,我和学姐商量一下换人吧。”
“短时间内您找不到像我这样的鼓手,您就将就一下吧。”小薇的智商在高中的时候就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善于言谈,而且会审时度势。
一句话就将林风的处境剖析得干净彻底,无言以对。他也无意和她面红耳赤地争辩下去。
“走吧,我倒想看看你怎么吃霸王餐。”心想,大不了我付钱吧。
“你也不要把人看扁,过不了几年我就会成为有钱人。”叶小薇自信地说。
“过多久?二十年?成为什么样的有钱人?手里拿着手机的万元户?”林风调侃着。
“一个月挣一万可以吧?手里拿着两部手机,可以吧。霸气不?”叶小薇自信地说着,银铃般清脆的笑声洒满了校园。
“我就问你几年能达到这个目标?”
“怎么了?就二十年怎么了?你这人怎么这么较真。再说我没那么差劲吧,设定的目标肯定会实现的。”
“能,肯定能实现的。你知道吧,二十年后的年薪十万是社会最底层,到时候小康水平是年薪一百万。还有满大街的人都有手机,连捡垃圾的手里都有手机。”林风笑着说。
“听你这意思,我只配在社会最底层呆着是吧?”叶小薇生气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定目标也定的高一点。”
“比如说?”叶小薇问道。
“比如说……比如说有两个男朋友,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林风边说边笑着。
“行,你可以的,服了。”叶小薇决定不和她探讨这个话题了。
两人走过了女生宿舍楼,沿着路向左拐,走到通往教学主楼的路上。教学主楼的正对面有一块开阔的空地,空地走出去是青城大学的正门。空地的两边是丁香树,秋天第一次走进校园的时候,特意观察了这几棵树,郁郁葱葱充满了朝气和活力。现在它们被雪覆盖着,圆形的轮廓徒增了几分神秘感。
阳光倾洒大地,两人并肩走出校园。横在校门口的这条路叫大学路,车子来来往往缓慢地行驶着。一来这是学校门口,学生们频繁穿梭马路,没有交通灯,为了安全起见,车子都放慢了速度。另外雪天路滑;车子并不好开。
小薇并没有把他领到平时同学们经常聚会的学校正对面的一排饭店,而是穿过了大学路,来到与之交叉的一条狭窄小路上,路面不是很平,坑坑洼洼很不好走,沿街的门面都是两层结构,大多也是饭店。路边有一堆堆被清扫起来的积雪。
“你这要把我领到什么地方?黑咕隆咚、犄角旮旯的。你这是要去吃霸王餐么?当心遇到孙二娘,把你做成肉包子。”林风傻傻地笑着说。大概是被自己的话逗笑了。
“你对自己太没信心了,长得这么好看做成包子太可惜了。”叶小薇笑着还用挑逗的眼神看着林风。林风心里想:叶小薇又犯病了。没有理睬她。
一家店铺门外的外放喇叭里播放着那首毕业前大家都在唱的歌《朋友别哭》。
有没有一扇窗
能让你不绝望
看一看花花世界
原来像梦一样
有人哭
有人笑……
听到这首歌,林风好像想到了什么,心里涌上一丝酸楚。刚才还在嬉笑的林风安静下来。
“怎么了?”叶小薇意识到了林风的情绪变化。
“想起一个人。”林风若有所思。
叶小薇没有说话,等了片刻,看林风没有说下去,正要开口问。
“我就不说是谁。”林风笑着说。
“我也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今天就不问了。”叶小薇唐突地说了这么一句。
林风心想:这算是以牙还牙么?反正我能忍。
两人来到一家店铺前,林风抬眼看了看牌匾,写着“学子食堂”四个字,店面很普通。
叶小薇轻车熟路般推开门,踱入店中,林风紧随其后。这个时间店内没有客人。穿着工作服的厨师和服务员懒散地围着一张桌子趴着闲聊着。
“小薇来了!”吧台里串出一个40 岁左右的女人,显然是老板娘,热情地招呼着。
“阿姨好!”小薇乖巧地应着,好像很熟。声音甜得让林风浑身不自在,心想,没听说她在这有亲戚呀。
林风拘谨地朝老板娘笑了笑,以示礼貌。想到被叶小薇神经兮兮地领到这里吃“霸王餐”,不知最后会如何收场,内心不自觉地紧张起来。
“快到楼上坐,楼上刚刚打扫过。” 老板娘麻利地指引二人上了楼。二人在楼上靠窗的位置落座。
片刻,老板娘拿过菜单,递给他们,“小薇,你吃什么,随便点,让你叔叔亲自下厨,阿姨请客。”话语间流露出了真诚和朴实。
“那哪能行,你们做生意也不容易。”林风听了叶小薇的讲话,心里想,这家伙是特意跑着来吃霸王餐的,还故弄玄虚地演戏。
一边看菜单一边咽口水的小薇麻利地叫出了菜名:干炸鲜蘑、京酱肉丝、酸辣凉皮和番茄蛋汤。林风暗暗地想,这家伙还算手下留情,点的都是普通的家常菜。
人在饥饿状态下,单纯听听几个菜名,口水已经逆流成河,此时的林风还真是感激叶小薇死缠烂打将他拖到这里。否则,他会不幸与美食失之交臂。
老板娘拿着菜单下了楼,临走时富有深意地看了她和林风一眼,小薇不知道怎么,平时大大咧咧的她竟然有些脸红。林风望着窗外的小路,倍感温馨。刚才在路上还有些冷,现在房间里面暖暖的,而且炒菜的香味,从一楼的厨房串了上来。
“说说怎么回事吧。”林风对刚才发生的事情有些困惑。他十指交扣将手臂撑在面前,优雅地看着叶小薇。
“这家饭店是我们这次晚会的赞助商,是我亲自牵线搭桥联系的。”小薇洋洋得意地说着。听到这话,林风差点把口里的茶水吐出来。因为他难以第一时间将这家小店和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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