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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迪-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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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搞砸。同学们纷纷谣传,卢小小的这种失败会传染!于是乎,好像逃避瘟神一般,卢小小成了所有人都敬而远之的对象。
这使得卢小小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
他很少和别人说话,除了会长养父母和陈伯。
他封闭自己的内心,在学校里独来独往,没有人的时候他就在教室里用悲伤的曲调,哼唱着自己七岁那年在游乐园那天的记忆里,父亲和母亲所哼唱过的歌谣:“
笼中鸟,
何时得以出。
在夜色沉醉的晚上,
振翅飞翔。
在迷醉的夜色里,
谁又在背后呼唤着,
鸟儿,鸟儿,归去来兮,归去来兮……”
为自己接连不断的失败所麻木,人们在卢小小的脸上看不到悲伤和喜悦,他甚至在面对外界的欺凌时也只是默默地低着头站在那里,面无表情,一声不吭。
再后来,他为了排解自己心中极度郁闷的情绪,就在家尝试了女装,然后,就迷上了,一发不可收拾!
卢小小开始学着在互联网上网购女装。
除了上学之外,日常在家或者偷偷出门的时候,卢小小从来都是以女装示人。
幸运的是,卢小小的颜值很高,又专门学习了怎样使用伪声,所以他的女装扮相,从来没有被外人发现过纰漏。
卢小小真的很弱,就连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太弱,弱的连小混混都打不过,更不要提通过困难重重的英雄资格测试了。
然而在那一天,在上学的路上,卢小小在被小混混们围攻敲诈时,一个名叫吴迪的英雄出现了。
尽管吴迪他还只是一个学生,尽管吴迪的人生已经乱得一团糟,但是,在卢小小的眼里,吴迪就是那个比谁都要强大,又比谁都要善良的英雄。
当吴迪向他伸出手,和卢小小做出了一起成为英雄的约定,自那一刻起,卢小小就知道了,自己的人生即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而他担心自己永远也无法实现的英雄梦,也将在那个人的帮助下,实现。
而那个人,一定会如同他对卢小小所说过的那样,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的英雄。
第四十二章 英高运动会
星期三,英雄高中期待已久的校园运动会终于开幕。
在运动会开幕式上,校长马经武站在主席台上,亲自给吴迪颁发了“校园英雄”奖以及3000元的奖金,以表彰吴迪在应对英雄高中校园袭击事件时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他准备了老长老长的演讲稿,在台上深情并茂地将将吴迪好好地夸赞了一番。老马说完了以后,副校长老朱又接过话筒,吐沫星子横飞,诗词典故信手拈来,把吴迪夸得天花乱坠,星落银河。最后是副校长老何的演讲,他的演说比较简短,他乐观地预测了一下吴迪的未来,认为吴迪保底5年就能够成为S级英雄,成为整个英雄高中的荣耀。
吴迪在台上叫他们夸得脸一阵红一阵白的,吴迪平生长那么大,头一次碰到三个成年人这样玩命地夸自己。台下更是有好几千双眼睛注视着自己,伴随着几个校长的演说,台下掌声雷动,此起彼伏。
吴迪其实对于那个奖的名头并没有太在意,但是,他对于3000块钱的奖金还是挺在意的。吴迪在“有间”奶茶店里兼职1个月才能赚到1000元,勉强能够维持自己和大肚汉双儿的伙食,现在,银行账户里凭空又添了3000元,总共达到了4800多元,吴迪当然很高兴了。
这意味着,他有一定的闲钱可以去商业街淘点衣服什么的。毕竟,每次去见心上人唐诗雨的话,总穿一件同样的衣服,就是吴迪自己,也觉得有点难堪啊。
在接下来的运动会上,吴迪报名了3000米长跑。在这些天里,受赵云的鼓励,吴迪每天早上很早就爬起来跑步锻炼身体,一方面是为了运动会做准备,另一方面就是为了在以后的战斗中,不会拖英魂的后腿。只有身体好才是硬道理,乩童和大天狗的附体机制不同,倘使乩童的身体太过瘦弱,细胳膊细腿的,也不利于英魂附体后发挥出他们的实力。
比赛开始后,原本全校师生以为吴迪第一志在必得,纷纷围在跑道上观看,拼了命给吴迪加油。但是吴迪还没跑完一圈就被其他同学远远地甩在身后,大家都惊呆了,这还是几天前在操场上,面对大黑狗怪人健步如飞,神勇无敌的那个吴迪吗?
这当然也很正常,吴迪之前毕竟是宅男的身体,才刚刚锻炼了两个星期,论起跑步的话根本不是那些体育特长生的对手。而且,吴迪打定主意不召唤赵云附体,让赵云来替他来跑步,是因为吴迪心里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太频繁地召唤英魂,否则会养成对强大英魂的依赖性,最终会让自己走上许多灭亡乩童都走过的那条道路。所以,吴迪必须努力自强起来,可以靠自己做到的事情,都要尽量靠自己来完成,这也有助于锻炼自己的心性,培养自己的自信心。
最终,吴迪遗憾地只获得了倒数第一的成绩,尽管他累的气喘吁吁,但是他仍然坚持跑完了全程。尽管他还没跑多久就被甩开了好远,但是操场上同学们的加油声和欢呼声却依旧猛烈如初,这些加油声深深地回荡在吴迪的脑海里,支撑着他跑到终点。
吴迪看到终点那里,唐诗雨身着白衣白裙,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对着自己,笑靥如花。
“我就知道,你会在终点等着我。”吴迪接过矿泉水,咕噜咕噜一饮而尽。
“嗯,我一定会等着你。”唐诗雨掏出纸巾,替吴迪细细擦拭他额头上的汗水。
下午没有吴迪的项目,吴迪既可以选择去操场上给同学们加油打气,也可以不来学校,自由活动。
正巧,唐诗雨的生日快要到了,所以吴迪下午不准备去学校了,他打算去商业街逛逛,给自己置几件约会时穿的新衣服,顺便给唐诗雨挑选一件生日礼物。
中午吃饭的时候,吴迪就是那么随口跟双儿和赵云那么一说,没想到就遭到了双儿的疯狂吐槽:“哎?主人您要买衣服吗?还是带上唐诗雨比较好吧,毕竟,主人您挑选衣服的那审美观,呵呵呵……”
吴迪生气极了:“怎么?我现在穿在身上的衣服也是我以前上街时买的,不好看吗?”
双儿拨浪鼓似的摇头:“主人请恕奴家无礼,主人您的眼光实在不咋样。”
吴迪气急败坏地去问赵云:“将军,双儿觉得我身上这衣服不怎么样,你认为呢?”
赵云在里之间里沉默了良久,回答道:“主公,说实话,即使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在下也觉得不好看。”
吴迪仍然不肯死心:“那唐诗雨同学可是夸过我的,说我穿上这件衣服很帅,尽管是我好几年前上街买的了。可见,我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嘛,呵呵呵呵呵呵……”
双儿的反驳真可谓一针见血:“主人,您不要活在梦里了好吗?唐诗雨说好看那是因为人家喜欢您啊,情人眼里出西施,哪怕您身上披着块破布,人家也会觉得很帅啊!”
吴迪这下哑口无言了。
大家都这样说,看来,没准自己的穿衣审美真的有问题。
过了许久,吴迪轻轻叹了口气,承认了自己的失败:“这样吧,我承认我长时间作为宅男,很少上街,根本不会买衣服。将军上次战斗你不是还留有171分钟,接近3个小时的身体自由支配时间吗?我请求你一件事,下午睡完觉请上我的身,跟双儿一起去商业街帮我挑选衣服吧,多余的时间将军你可以随便在商业街里转转。至于预算——唔,不能太多,上限800元,因为我还要留点钱给唐诗雨买礼物呢。”
赵云点点头:“如此甚好,我也好多年没有逛过街了,正好藉此机会在现代都市的商业街里游历一番。主公,云某的眼光还请您放心。”
双儿接过话茬说道:“就是就是,你看看人家云哥一身亮银盔甲穿得多帅呀。”
吴迪摊开手,无可奈何地说:“随便你们选,我到时就在里之间里面看着,给你们出点主意。双儿,不要到时候,看到漂亮衣服就想买哦,你要知道现在,女生的衣服可贵了!”
双儿嘿嘿一笑:“奴家知道主人现在很穷,不会打主人钱包的主意啦,除非遇见特别中意的衣服,嘿嘿嘿……”
吴迪被她笑得心里发毛,赶忙喝下一杯白开水,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躺到床上睡下。
自从在“有间”奶茶店接了一份兼职以后,吴迪就养成了午睡的习惯。
只有好好午睡,晚上才有精力工作。
午睡身体棒棒哒!
第四十三章 逛街忙
下午两点半,吴迪从午睡中醒来。
赵云按照之前的约定,取得了吴迪身体的自由支配权。
随后,赵云抓起吴迪的钱包,锁好家里的门,就带着双儿出门了。
赵云此时的上半身套着吴迪经常穿的老头衫,下半身是一件肥厚的西裤以及一双破旧的运动鞋。
宅男的吴迪从来都是这样胡乱搭配的,并且他从来不以为这样有什么不妥。
事实上,这么穿起来,吴迪看上去会比他本人要老十岁。
而且吴迪也从来不穿皮鞋,因为他是一个运动鞋控,他固执地认为皮鞋华而不实,只有穿着运动鞋最舒服,故而常年黑白灰三双运动鞋轮换着穿,把仅有的那几双运动鞋都磨得不成鞋型。
赵云只有171分钟的吴迪身体自由支配时间,此外还受了吴迪的委托,替吴迪在商业街挑选衣服,时间也是很紧的。所以,赵云出门牵着双儿的手,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脚步。
双儿是玉灵,今天也穿着那件她每天都穿的淡绿色旗袍,旗袍的下摆走路时一晃一晃的,露出她白皙的小腿。
这件淡绿色的旗袍还是她前任主人给她买的呢,由于双儿的前任主人已经死去了上千年,所以双儿一直穿着这件,没有的选。好在这件淡绿色旗袍,兴许是沾了点玉灵的仙气,历经千年,依然完好如新。
虽然今天是周三,商业街里没有周末那般人潮涌动,但是商业街里拎着大包小包的顾客仍然随处可见,可见高文市手里有钱的闲人还真是不少。
难得的放风时间!
赵云跟双儿步入商业街,望着街边五颜六色的店铺Logo和过往的行人,心情好到无可附加。
吴迪即使坐在里之间里面,也能够感受到他们俩的欢呼雀跃。
云哥先跟双儿走进了一家知名的运动品牌店,这里面主要出售运动鞋和运动衣。
云哥看到那些色彩斑斓的鞋子就忍不住停下了脚步,他小声对吴迪说道:“主公,您总是穿着黑白灰这三种颜色的运动鞋,未免单调沉闷了些,不如挑选一些色彩鲜艳的款式,比如蓝色,或者绿色?”
吴迪冷笑一声:“将军,麻烦你看下价格。”
云哥走近,扫了一眼这些运动鞋的标签,二话不说,拉着双儿就走。
炎炎夏日,吴迪在家舍不得开空调,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双儿正在享受店内的冷气呢,云哥要拉她出去面对那焦灼的日头,这不是把她往火坑里推,双儿哪里肯干,她挣扎着叫道:“放开我,为啥不好好看一看再走啊!”
云哥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小声说道:“丫头,主公家里穷,预算只有800,而这里一双鞋子要2000。”
双儿楞了一下,乖乖地跟着云哥出了门。
“这么贵!2000块钱都可以够我吃1000个大肉包啦!”双儿出去以后,吵吵嚷嚷地说道:“云哥,主人太穷了,我们不要到那些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店面了,去了也买不起。我们就去找些装修得普普通通的店面去给贫穷的主人买些打折的便宜衣服吧。”
赵云点点头:“丫头你所言甚是,谁叫咱们主公太穷了呢。”
赵云说着摸摸双儿的脑袋,安慰道:“不过你也不要太难过了,主公现在是穷了点,不过等到主公将来成为了不起的英雄后,就不会再缺钱了。俗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从前我的主公刘备最落魄的时候,穷得只能够靠卖草鞋来维持生计,到后来不是也成为了三国中的一方霸主?”
双儿小声嘀咕道:“可是奴家怎么看,咱们的主人都像是缺钱的命。”
双儿所说的话吴迪可是听得一清二楚,他气愤地对着屏幕叫道:“傻丫头,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成为最强的英雄,还会成为最……最最有钱的英雄。”
听起来总感觉好像有些底气不足的样子。
双儿微微一笑,又跟赵云走进了另一家店内。
接连逛了十几家店以后,双儿和赵云两个来自古代的人,渐渐的熟能生巧,在逛街这方面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宅男吴迪的水平。他们俩轻车熟路地走过商业街的一间间男士店铺,试遍了街里面价廉物美的男士衣物。到最后,给吴迪买了1双尖头皮鞋,2条皮带,2件T恤,2件衬衫,2条休闲裤,总共才花掉789元,当真是货比三家,会过日子的典范。
就连吴迪也吃惊到不行,试想,就是宅男的他蹲在家里网购一整天,把眼睛看花了,用800块钱也肯定买不到这么多东西吧。更关键的是,吴迪是看赵云一件一件试过的,每一件都非常合身。
现在吴迪总算是甘拜下风了。
接下来的时间由赵云自由活动,把剩下的时间用完。
赵云好心地带着玉灵双儿,去女装店里逛逛,解解她的眼馋,由于没有多余的预算,所以是只看不买。
未曾想,双儿在一间女装店里,突然就走不动路了。
她停留在一件华丽的红色大衣面前,眼睛里星光闪闪。
“奴家从来就没有看到过这样漂亮的衣服!”双儿感叹道。
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赵云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一件大衣竟然卖3000多,丫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主公没有钱。”
“奴家知道。”双儿可怜兮兮地回答,离开时还忍不住回头看了那件红色大衣一眼。
3000块,太贵了额。
吴迪心里想着,假如是300块的话,自己咬咬牙,也许就会同意给双儿买了。
双儿,都怪主人我太穷了。
等我当上英雄,发了工资,我就会把这件红衣大衣买给你。
你辛辛苦苦为主人我服务,这是你应得的。
吴迪在心中暗暗记住了这间店铺的名字。
作为对双儿的补偿,赵云在征求了吴迪的意见后,用预算里800块钱买衣服剩下的11块钱请双儿吃了冰淇淋。
赵云跟双儿坐在街角的长椅上,一人捧着一杯冰淇淋,一勺子一勺子舀着吃。
尽管赵云买的是街里头最廉价的杂牌子冰淇淋,但是,吴迪从他和双儿的眼神中看出,他们俩都吃的很开心。
吴迪突然发觉,即使在哥哥死了以后,这些日子里,自己也不再是独来独往的一个人了。
他开始有了真心喜欢的女孩子,有了可以交心的朋友,还有了双儿和赵云的陪伴。
赵云使用完吴迪的身体自由支配时间以后,回归了魂之间。
吴迪取得身体支配权后,直奔一间巧克力DIY店,他动用了钱包里最后的预算,为唐诗雨亲手做了一盒爱心巧克力。
面对喜欢的女孩子,吴迪还没有直接告别的勇气,但是,他想尽快把自己的心意告诉唐诗雨。
巧克力的话,应该最合适不过了吧!
第四十四章 卑鄙小人
星期五放学以后,吴迪背起书包就准备回家。
回去稍微吃点饭,晚上还有繁忙的打工在等着他,因为周五晚上恰恰是“有间”奶茶店一周中最忙的时候。
然而,在教室门口,突然跑来一个他不认识的学生,递给了他一张小纸条。
吴迪狐疑地打开纸条一看,他的瞳孔瞬间凝固了。
那张纸条上写着:“唐诗雨在我手里,请到学校后面的废弃仓库来。为了她的安全着想,请不要告诉任何人。”
虽然纸条上的字迹写得歪歪斜斜,丑得让人发笑,但是这张纸条确确实实向吴迪传来了沉重的压迫感。
吴迪的大脑飞速旋转,他现在已经可以基本确定两个事实。
其一,对方深深地嫉恨着自己,所以试图把自己引到学校后面的废弃仓库,想必他在那里一定埋伏了一堆穷凶极恶的帮手。
其二,是那个家伙知道自己喜欢唐诗雨。正因为他知道自己喜欢唐诗雨,唐诗雨是自己的弱点,所以那个家伙就利用了这一点。
那个家伙知道,自己一定会上钩的。
吴迪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他平生最恨那种背后捅刀子的人了。
如果对我不满,请来和我刚正面。
偷偷地在我背后捅刀子,拿我心爱的女人来威胁我是怎样!
请不要叫我抓到你,否则的话,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一定!
为了确定自己的推测,吴迪掏出手机给唐诗雨打了一个电话,唐诗雨的手机一直显示关机状态。
吴迪叹了口气,看来这张纸条里写的绝对不是玩笑话。
那么,为了唐诗雨,前方不管是龙潭虎穴,也得去闯!
吴迪走出教学楼以后,朝学校后面跑去。
吴迪正在跑着呢,突然有人在他的身后喊道:“吴迪,你放学不回家,去学校后面做什么?”
吴迪回头一看,原来是高一年级的卢小小,这个点他们也才刚放学。
吴迪脑袋一转,留了个心眼,他才不傻呢。
按照纸条上说的“不要告诉任何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岂不是称了那坏人的心意!
吴迪简单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卢小小。
卢小小义愤填膺地捏起了拳头:“吴迪,我跟你一起去!”
吴迪连连摆手,说:“不用不用。他们也许有很多打手,你去了我一个人照顾不过来。你要真心想帮忙的话,就等我进去以后,你在仓库外面找个地方躲起来,万一半个小时内我出不来的话,你就打电话报警。”
卢小小重重地点头:“嗯!吴迪你也要小心。”
说完,两个人就分头行动。
为了避免卢小小这一底牌被敌人放哨的发现,吴迪让卢小小等会儿再悄悄地过去,而自己先行一步。
很快,吴迪就来到了学校后面的废弃仓库门口。
这里原先是存放学校后勤部门物资的仓库,占地面积不小,后来学校建好了新大楼以后,就把仓库里的物资都搬到了大楼负一层地下室集中保管,这间仓库就废弃了下来。
仓库大门是紧紧合上的,看起来不像里头有人的样子,吴迪敲了敲锈迹斑斑的仓库大门,大声喊道:“开门!我来了!”
吴迪当然知道里面肯定会有埋伏,所以在敲门喊话的当儿,吴迪已经默默地召唤出赵云附体。
有了赵云,即使是去闯龙潭虎穴,吴迪也再放心不过。
大门缓缓地拉开一条缝,里面黑黢黢的,赵云支配着吴迪的身体,走了进去。
吴迪坐在里之间内,仔细观察着大屏幕上的情况。
果然有埋伏!
赵云还没走两步呢,就听见背后风响,赵云急忙弯腰躲过。
透过门缝里的些许亮光,赵云敏锐地看见,四个躲在大门背后的小混混,正手持铁棒,朝自己恶狠狠地扑来。
此时,赵云手里什么武器都没有,就连书包也放在教室了。
他深吸一口气,开始在脚下变换步法,跟那几个小混混们盘桓周旋。
一旦听得风声,赵云便立刻侧身躲避,任那些小混混们乱棒打来,赵云自是不慌不乱,毫发未伤。
赵云不乱,几个回合下来,那些小混混们倒乱了阵脚,他们一个二个挥棒挥得气喘吁吁,再后来,挥出的棒子也就变得有气无力。
赵云抓住机会,猛然一脚,踢倒面前的一个小混混,夺了他的铁棒,随后将那铁棒举起,“梆!梆!梆!”连敲三下,一棒子一个,将那剩下的三个小混混通通敲晕了事。
赵云轻轻拍了拍衣服,对里面朗声说道:“还有谁!”
话音刚落,仓库里的白炽灯被人点亮了。
“啪──啪──啪”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坐在仓库最里面的太师椅上旁若无人地拍起了巴掌:“打得好!吴迪,我想不到你居然在这么短短的时间里,就变得这么强,把我的风头都抢去了。”
吴迪在里之间里面失声叫道:“将军,此人名叫吕兴安,是我的仇敌,他天生神力,拥有普通成年人5倍的力量,将军千万要小心!”
赵云冷冷地看着吕兴安,眼中没有一丝波澜,对手仅仅是力量大而已,在身手极其敏捷的云哥看来,就跟一只大笨猪没什么两样。
吕兴安叫赵云盯得心里发毛,说实话他自己也没有把握能够打过吴迪,但是他还有别的招数。
他站了起来,侧过一点点身,把后面的光景指给吴迪看。
吴迪的心顿时绷紧了,他愤怒地捏紧自己的拳头。
该死的!
吴迪看见唐诗雨被人用麻绳捆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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