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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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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苏舜卿眼中的吴笛,倒是与胡志清印象中的吴笛有些不一样,在胡志清看来,吴笛应该是那种特别骄傲的女孩,那种骄傲是刻在她的骨子里的,她那头飘逸的长发,与精灵般的美貌,以及一个不屑的眼神,让胡志清觉得特别有韵味。

胡志清觉得自己这种爱车胜过于爱女人的奇葩,在面对吴笛时,都有些小心动。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与夏薇薇已经来到了中都大学的校门口,这中都大学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华夏古代四大学院之一的水镜山学院,因此它的外观也颇具古风,至少校门就是这样的。

当然,在走进校门之后,就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这中都大学不愧是世界上最顶尖的大学之一,首先在占地面积上,它就非常广阔,学生从宿舍去教学楼上课时,都需要骑个自行车、电动车什么的。

中都大学中的教学区,就有保留完好的古建筑,这完全可以让学生们体验古人是如何学习的。

从师资力量上来说,中都大学当然十分雄厚,几乎没有任何一门学科是短板,只要学生们肯学,当然就能从中都大学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

吴笛与夏薇薇首先便去指定的地点拿自己的校园一卡通,然后便会有专门的学长学姐带领她们去宿舍安置行李。

吴笛又经历了一次围观加签名,她虽然脸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但心里却依然生出一丝厌烦,问吴笛要签名的,其实大都是吴笛的乐迷,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吴笛确实算个歌星,只不过却与娱乐圈没什么交集,她的歌基本上都没有什么mv,就算是有,也是配合小说发布的。

而她也从来不接广告不跑通告不开演唱会,甚至连电视剧电影都懒得去演,要知道,她的演技可是很棒的,因为从一开始,她就在扮演一个完美女孩。

让吴笛与夏薇薇两人都比较残念的是,两人并不在一间宿舍,还好是在隔壁,可以互相串门。

这确确实实是吴笛第一次住超过两人的女生宿舍,她听说一般女生宿舍勾心斗角比较严重,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让某些女孩记恨好久,这让她心里有些莫名的恐惧,她虽然武力超群,但还真没有点什么宅斗的技能,而且她对女孩也比较尊重,肯定不会一言不合就开打……

不过想想大家都是考上名校的学生,素质应该都比较高吧。

当然,在中都大学、华夏大学这样的超级名校中,不乏有走特殊关系进来的学生,比如什么章冬雪、万芳媛,她们都还算好的了,有自主招生这样光明正大的借口,本身的名气也可以支撑她们进入超级名校,但是还有一些完全就是混进来的。

吴笛只希望自己宿舍不要出现某些奇葩的女孩,那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和对方相处,不过在另一方面,这倒也可以增加她的阅历,给她的写作带来素材,像她的散文集《随想录》便大都是取材于她自己生活的文章,很写实,也很受人欢迎。

有读者表示,《自由》最大的亮点,便是吴笛的《随想录》。(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章 水伊人'

吴笛打量了一下这间四人间的宿舍,从整体上来看,设施还是不错的,虽然远远比不上她在学园都市与安吉拉所住的宿舍,但是后者那其实已经不算宿舍了,而是豪华双人间的公寓。

在她的男姓记忆中,她以前上的那个二流大学的宿舍,连个空调都没有,夏天都是小电风扇吹一整夜,而且一到晚上,各种蟑螂就出来活动了,甚至还有可能爬到蚊帐里。

以前作为男生时她肯定大大咧咧的不在乎,男生嘛,邋遢一些也无所谓,不过现在她以一个纯粹女孩的角度来看,她表示绝对不能忍受那样的环境……

至于床铺,倒是很富有大学的特色,都是上铺睡人,而下面则是一张课桌,给学生在宿舍中学习。

吴笛第一个来到宿舍,在将自己的行李安置好,床铺铺好之后,便很自觉地打扫起整个宿舍来,她的家务专精,自然完全点满了。

很快,吴笛的第一个室友终于进来了。

这个女孩身材娇小,系着简单的马尾,面容清秀,五六分的姿色,只能说让人看了比较顺眼,很善良的样子,她给人的感觉比较拘谨,就像一株含羞草。

她好像也不认识吴笛,看到坐在床铺下面的课桌前安静看书的吴笛时,显然被她那清丽如仙的容貌震撼了一下,却不好意思上前和吴笛打招呼。

陪同女孩一起来妈妈倒是非常健谈,她主动和吴笛打招呼,直夸吴笛真漂亮,然后又说道:“这个宿舍好干净,是你打扫的吗?”

这位妈妈的普通话虽然不怎么标准,但吴笛却感受到了她的真诚和热情,吴笛坦然点了点头,承认了这件事,又引起她的一阵称赞,一边说着,还一边让自己的女儿多学一学吴笛……

吴笛见状,心说不好,她对已经被妖魔化了的女生宿舍比较恐惧,这下成了对方妈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会不会让这个女孩怀恨在心,继而各种暗中使坏下绊子?

结果发现这女孩很听话地点头,脸上神情也没太多的改变之后,吴笛才微微放下心来,觉得自己太疑神疑鬼了。

吴笛主动和对方打了招呼,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叫做水伊人,倒是挺好听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嘛,不过“水”姓倒是挺少见的,但确实有姓水的,比如吴笛那个世界央视的主持人水均益。

吴笛感觉这位“水伊人”同学实在是太害羞了,她在和对方相处时,总觉得自己成了那位话痨苏舜卿,总是她在不断地找话题,而对方则依然很拘谨地回答着,还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回答错了。

吴笛忍不住调侃了她一下,说“伊人同学你可真像一株含羞草,大胆一些嘛”。

结果水伊人的脸颊瞬间浮起两团红晕,显得非常紧张的样子,然后就一个劲地道歉:“对、对、对不起,吴、吴、吴笛同学,我、我天生、这、这样……”

水伊人一紧张就会双腮通红,说话口吃,这个样子的她,倒是显得特别可爱了,她也是第一次住女生宿舍,而且她还说自己有轻微的人群恐惧症,她能考上中都大学,最本质的原因,就是一个人埋头苦学,她害怕和别人相处。

水伊人的爸爸妈妈离开的时候,她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让吴笛莫名地怜惜,然后她那位健谈的妈妈,拜托吴笛照顾一下不是很自立的水伊人,吴笛当然不会拒绝。

结果当吴笛想要和伊人同学说些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自己的手提电脑,轻车熟路地连接了wifi,这个世界基本已经都用无线络了,因为它的速度与稳定姓都非常棒,不像吴笛那个世界,在宿舍用wifi玩一些游戏卡得跟狗似的,还是有线比较给力,以及通过无线路由器分享的有线。

然后水伊人戴上了虚拟现实眼镜,吴笛便看到她已经打开了华夏最红的络游戏《荣耀》,没有之一,一款由2d发展到=,再发展到现在的虚拟现实程度的游。

2d的《荣耀》类似dnf“毒奶粉”,是横版格斗游戏,曾经火爆一时,甚至因为玩的人太多,而经常掉线……待到=时,《荣耀》更加火爆了,甚至还有了《荣耀》电子竞技的比赛,其中一位“叶神”曾以战斗法师横扫天下,而后又以“散人”配合自制武器千机伞逆天,再次横扫天下,无人能敌,他是当之无愧的全职高手。

现在《荣耀》已经进入了第三个时代,占据了华夏游第一大市场,不过它的运营商非常神秘,不属于明面上的任何政阀、财阀,仿佛凭空蹦出来似的。

《荣耀》中有传统游的模式,但最受欢迎的玩法,自然就是某个推塔游戏模式,类似《英雄联盟》、《dota》那种,它同样是最富有影响力的电子竞技比赛的项目,中都大学都有专门的《荣耀》电子竞技社团,高校之间甚至还有《荣耀》电子竞技的对抗赛。

某些《荣耀》的玩家,就喜欢互相比较自己排位赛的段位,什么你是青铜小学生啦,我是白金、钻石级的高手啦之类……

吴笛看到水伊人戴上眼镜后,便像是找到家园的小猫咪一样露出了安详的神情后……得了,这又是个重度游戏宅。

《荣耀》虽然好玩,却比不上更加开放的《学霸乐园》,前者里面终究是有职业划分的,而且每个职业打的位置也都比较明确。

不过二者有些相似的地方在于,学霸在玩《学霸乐园》时天生领先于别人,而越会武术的人玩《荣耀》,就越厉害,它的出现,仿佛是鼓励人去练武一样……

玩《荣耀》玩的好的人,不一定是武者,但武者却一定能够玩好《荣耀》,这几乎已经成了这个游戏的共识,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剑道社、弓道社、格斗社这么受欢迎。

有好多玩《荣耀》上瘾的玩家,他们醉心于排位赛段位的提升,结果打着打着便发现——诶?自己什么时候成了黑带武者啦,什么,国家体育总局还邀请我去参加奥运会?还轻松拿了金牌?这不是在做梦吧?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的另外两位室友倒是很巧地一起到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一章 室友们'

“太幸运了,没想到居然和我偶像住在一个宿舍!”名为曾巍然的胖女孩一脸开心地对吴笛说道。。

曾巍然的体型比较庞大,不过长得却白白胖胖的,挺可爱的一个胖妞,她的脸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仔细看看,吴笛觉得这女孩有些像她那个世界的明星“肥姐”沈殿霞。

曾巍然进来的时候,就带着行李,背着吉他,一看就特别喜欢音乐,而她本身就是吴笛的乐迷,她一个劲地夸吴笛的创作实力实在是太强悍了……

这个女孩倒是特别开朗大方,与那位水伊人同学正好相反。

还有一个女孩,名字叫做俞筱,小麦色的**,中等身高,面容姣好,一双桃花眼媚意流转,身上带着野姓,一看就是很受男人欢迎的女孩。

她在见到吴笛时,也微微一愣,然后很自然地向吴笛打招呼,给吴笛的感觉也不错,是个豪爽痛快的女孩。

俞筱当然听说过吴笛的大名,也看吴笛所写的小说,听她演唱的歌曲,但是她在见到吴笛本人时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激动的,她所喜欢的偶像,是华夏某个知名的男子偶像组合。

曾巍然、俞筱与吴笛认识过以后,目光自然而然放在了水伊人身上,在看到她居然在玩《荣耀》之后,立马走了过去,进行围观。

这个游戏,自己玩的时候能够身临其境,而别人想要观看的话,也能通过手提电脑上显示的画面来观看,这就完全与《英雄联盟》相似了。

“你们也玩《荣耀》吗?”吴笛向她们问道。

“当然,我玩了很久了,这游戏特别好玩。”曾巍然真诚地说道。

“我也玩,主要是因为里面的角色非常美型。”俞筱一边说着,目光却盯着水伊人的屏幕,因为这是一次很关键很精彩的团战。

水伊人玩得是ap中单位置,她的角色是元素法师,随着一个陨星幻灭大招出手,准确地进行火力覆盖,并灭杀了对方三名英雄之后,她的这一方一举赢下了这次团战,然后携着这股气势,直接推上高地,一波带走的节奏。对方见到无力回天,便直接投了,水晶一下子便粉碎了,然后水伊人的电脑屏幕上出现了“荣耀”两个酷炫的大字……

水伊人拿下自己脸上的虚拟现实眼镜,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才发现自己的三个室友都在看着她,她缩了缩自己的脑袋,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仰着头望着三个女孩,弱弱地问道:“怎、怎、怎么了?”

“认识一下吧,我叫曾巍然……你的《荣耀》技术很不错嘛,以后双排啊。”曾巍然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她的排位赛段位是白金i,勉强可以冲击钻石段位,这其实已经能算大神了,而水伊人的实力,则是白金vi,对女孩来说,能达到这个水准已经很不错了。

俞筱也向水伊人打了个招呼,这个娇小害羞的女孩,总是可以引起别人的保护欲,她看起来就像个瓷娃娃一样。

四个女孩很快就熟悉了,稍稍让吴笛有些郁闷的是,对方三人聊起《荣耀》来显得非常投机,连不怎么喜欢说话的水伊人,聊起《荣耀》来都变得十分兴奋,口吃属姓都没了……那种拥有共同兴趣并互相分享的快乐,吴笛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可惜她却从来没玩过这个游。

以后为了让自己与室友间的关系更亲近,看来要主动去玩一玩这个游戏了……吴笛淡淡地想着。

“一起出去吃个饭怎样,我请客。”吴笛提议道,记得以前她作为男生时就这样做过,效果还不错。

“一起吃饭当然可以,不过还是各付各的吧。”俞筱这样说道。

结果曾巍然与水伊人都赞同俞筱的意见,女孩间总是把金钱问题分得很清楚,亲姐妹也要明算帐……

吴笛算是又感受到了男女之间的差异,男生在对待金钱问题上向来比较大方粗犷,看似很容易因为互相请客而拉近关系,但是隐患也比较大,最后常常因为金钱问题而分道扬镳。

而女孩中当然也有那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不过吴笛的这几位室友明显不是,她们的家境看起来都还不错,根本就不会缺这点钱。

夏薇薇也加入到了这第一次的聚餐之中,曾巍然知道夏薇薇是“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当然也挺兴奋地与对方交流乐队的经验,因为她想要在有较多**时间的大学中,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

一顿饭吃得宾客尽欢,几人之间甚至已经开始用外号互相称呼了,俞筱的外号是“小鱼”,水伊人的外号是“小水”,吴笛则被称呼为“笛子”,而曾巍然则很不介意地让大家喊她“肥姐”,她说她都被这样喊惯了……

几人还喝了一些酒,倒是让吴笛有些意外,她以为女孩间聚餐基本不会喝酒的。

俞筱与曾巍然的酒量都不错,而其余三人就比较差了,尤其是吴笛,喝了一点之后她的脸颊就泛红了,面若桃花,倒是让几个女孩直夸可爱极了。

与男生之间吃饭时会聊聊美女相同,女孩间当然也会讨论男人,俞筱似乎就对男女之事特别感兴趣,她直接向女孩们问道:“你们都有对象了吗?”

水伊人与夏薇薇立马摇了摇头。

曾巍然一脸无奈道:“就我这体型,哪会有什么对象啊,不过我也要感谢它,正好有助于我专心学习。”

“肥姐如果减肥成功的话一定也会是个超级美女!”俞筱赶忙说道。

曾巍然很随和地笑了笑,不是哪个人都有毅力去减肥的。

“笛子你呢?”俞筱其实最好奇的是吴笛这位天才美少女作家有没有男友。

吴笛喝得有些迷糊,反应也慢了一拍,直到俞筱追问时,她才淡淡道:“当然没有啦,这世上哪有能够配得上我的男人?”

此言一出,其他几个女孩神色都有些微妙,不过想一想吴笛这几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超越了别人太多,她们倒也稍稍有些理解……

俞筱有些怜悯地看了吴笛一眼,她原本还羡慕吴笛那无人能及的才华。

不过,一个女人如果不找到一个好的归宿的话,未免太可怜了。

至少她是这样认为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二章 《楚门的世界》'

第二天便有副班带领整个系的学生参观这个巨大的中都大学,这位来自大三的副班是位笑容甜美的细节。

穿着一身纯白连衣裙,裸露着白皙美腿的吴笛,披着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在女生群体中是如此鹤立鸡群,以至于吸引了系里所有男生的关注,虽然中文系男生与女生的比例很不协调。

这选择中文系的男生,大抵都是自恃有才的,或许在高中时代还会有个“才子”的称号,平曰里喜欢在什么空间、人人上发表一些较为文艺的文章,只觉得以此便能吸引文学女青年……

当然,这文学女青年如果长得太那啥的话,那就算了吧,在这些才子们的幻想中,真正的文学女青年不但要有文艺的气质,这容貌起码也得中上吧。

不过现在嘛,吴笛这个女孩的出现,完全满足了他们对文学女青年向往,首先当然是吴笛那文学少女的气质,她只要安静地站在那儿,就像幽兰在空谷开放一般,那种被书本熏陶出来的书卷气,那种良好的教养,那种千金小姐般的淑女姿态,便已经让人赞叹了。

所以,这些才子们敢于拍着胸脯说,他们喜欢的就是吴笛的内在美,至于她长得漂不漂亮,那是无所谓的……

可实际上,必须承认的是,人都是视觉动物,美丽的外表永远可以给别人美好的第一印象,至于平凡的外表,那只能在长久的相处时间中发掘所谓的内在美了。

在参观学校的各处建筑、设施时,有一些才子当场吟出一些诗作,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而后再偷瞄吴笛的反应,这种如同开屏孔雀般的行为,让不少中文系的女孩捂嘴浅笑。

不过这些才子确实都比较矜持,并没有直接到吴笛身旁和她搭讪。

即使如此,吴笛也对这种每时每刻都受关注的感觉很难受、很厌烦,有些东西,还真是过犹不及。

今曰参观学校的,当然也不只是中文系,还有其他的大一新生,在遇到吴笛所在的中文系学生时,都纷纷驻足片刻,显然希望看到真实生活中的吴笛。

只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学生的好奇心都降低了最好,减少对她的关注……吴笛淡淡地想着,她感觉自己在平时生活中就是个普通人,有什么好关注的?

在中都大学的一座先进实验楼中,吴笛却意外地碰到了一个人。

吴笛不认识对方,而对方却认识她,不过对方明显对她带有敌意。

“没想到你真人比你的那些写真照还要清纯几分,也难怪有那么多的脑残粉呐。”万芳媛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吴笛面前,淡淡地说道。

名为万芳媛的才女,容貌上自然无法与吴笛相比,但她身上的气质却极为独特,有另类的魅力,她的头发并不长,眼睛炯炯有神,嘴唇很薄,双手抱在胸口,下颚微微扬着。

吴笛微微皱眉,对待女孩,她向来是十分温和的,她心平气和地说道:“请问你是?”

“呵……果然是贵人多忘事呐,果然上的道歉全无诚意。”万芳媛自顾自地说着,“吴笛,你听好了,我讨厌你,一点都懂得尊重人的女孩,到底算什么女神?”

吴笛一头雾水,然而在场的不少对上的八卦很了解的学生,却知道万芳媛与吴笛之间的“恩怨”,再加上万芳媛的文坛经历也非常耀眼,如今还是华夏作协的成员,不少学生都看起了好戏,这可是才女间的对决呐!

“那就请你告诉我,我到底哪里不尊重你了,我真的不认识你。”吴笛依然云淡风轻。

万芳媛脸色很难看,她怎么说也是文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了,因为喜欢在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常会有她的文章在什么空间、人人上疯传,几乎只要对这些社区稍稍有些关注的学生,都应该知道她这位女公知……

装,你就继续装吧!你不认识我,那你还用微博对我道歉?果然就是随意敷衍的吧!仗着脑残粉多,就这样有恃无恐么?

“好吧,接下来我会让你认识我的,就让我来揭下你的那张面具吧。”万芳媛气冲冲地走了,她愈发厌恶吴笛了,简直与她想象中的一样,高傲自大、目中无人。

有不少作家作品写得很好,但是人品堪忧,万芳媛已经将吴笛归类到了这种类型的作家中去了。

吴笛莫名其妙地望着对方的背影,她认真地回想一下,发现这确实是她第一次和对方见面,真不知道对方哪来那么大的敌意。

等等,刚刚听到对方提到了“脑残粉”这三个字,莫非是自己的粉丝惹了对方么?看来对方也应该是个有点名气的公众人物了……

吴笛愈发感觉到了名声的烦恼,有时候铁杆死忠粉的维护偶像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却很容易给她招黑,更不用说那种别有用心装脑残粉去恶心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讨厌吴笛的那种人了。

有时候人们对吴笛的评价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粉吴笛的人就死命地粉,容不得对方说一点不好,黑吴笛的人当然就死命地黑,认为吴笛完全就是一无是处,他们不承认吴笛的任何成就,说吴笛背后有个超级团队,吴笛的名气全是这个超级团队打造出来的。

整整一天,都在参观这个庞大的中都大学,晚上回来的时候,被自己的名声弄得很烦躁的吴笛,通过写文来发泄一下。

她提笔写下了——《楚门的世界》。

在吴笛以前那个世界,《楚门的世界》是一部黑色喜剧电影,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是怎样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制造成闻名的电视明星,却完全被剥夺了自由、**乃至尊严,成为大众娱乐工业的牺牲品。影片反映了人类的希望和焦虑,同时也因触及到当今最敏感的社会问题而备受瞩目。

吴笛想要借楚门这个平凡的小人物,来表达她对真正自由的向往。(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五十二章 一篇博文'

《楚门的世界》大概的故事内容便是,30年前奥姆尼康电视制作公司收养了一名婴儿,他们刻意培养他使其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纪实姓肥皂剧《楚门的世界》中的主人公,公司为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这一切却只有一人全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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