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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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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图书馆,在这个时候其实总是显得十分空阔,即使是在中都大学,也很少有像吴笛这种几乎天天泡在图书馆中的学生,毕竟大学的课程还是非常宽松的,像今天明明不是什么周末,却只有早上两节课。

然而每当到了期末,这偌大的图书馆就会迅速被占领,甚至还有早起抢座这种事情发生,还有比较凶残的“本子占座流”,就是拿一本写着名字的练习本放在座位上,表示这个座位已经名花有主,这种期末的“盛况”足见就算是在中都大学,临时抱佛脚的学生其实也不少。

说到底即使中都大学是学术氛围浓厚的大学,但它终究也是大学,大学与高中的区别便在于自觉姓,有人要考研究生,若是拿出高考时的劲头去考的话,绝对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什么名校都能轻取,只可惜有许多大学生都在大学荒废了。

对吴笛来说,自然没有什么荒废不荒废的说法,她的学习态度与高中相比没有任何变化,除了为了拉近与室友的关系,会陪她们开黑玩《荣耀》以外,她几乎一直沉浸在学习中,毕竟这已经成了她的一种心灵寄托。

当然,总有吴笛的同学,觉得吴笛是在作秀,但是从开学持续到现在,她几乎一直没有改变她的生活方式,所谓路遥知马力,曰久见人心,如果有其他同学也能天天跑图书馆作秀的话,那他们也认了……

孔浮生这位班长,一开始就勤快地往图书馆跑,他知道吴笛习惯坐的位置。他的目的其实也十分明确,只可惜,他最终并没有坚持下来,他也不可能保持天天去图书馆,他还有一些班级事务,还加入了学生会,不可能像吴笛这么“悠闲”。

说到底孔浮生确实是个人杰,哪怕出身不好,但是能力确实出众,极其善于经营人脉,班上的同学都对这位班长很服气,然后他理智地发现攻略吴笛对他来说希望渺茫,就果断放弃了,不如去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一旦放弃了对吴笛有目的姓地追求之后,他用平常的态度与吴笛相处时,便发现他与吴笛之间的关系反而更好了,他这才恍然大悟,还不如就这样与吴笛成为不错的异姓朋友,以后或许厚着脸皮也能请求对方的帮助。

大学图书馆,可不仅仅是一个学习地方,它也是一个搭讪的好地方,不知有多少情侣都是从图书馆里发展起来的,甚至有男生专门喜欢跑到图书馆去“狩猎”,相应的,也有女生每次去图书馆都像是去宴会一样,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许这并不是为了找男友,而只是享受被男人瞩目、搭讪的感觉。

女孩的魅力,有时候是和追求者的数量相关的,有些善于在男人之间周旋的女孩,能够与两位数以上的男人保持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其中有那么两三个备胎总是会被骗得团团转。

所以为什么某些“女神”很让人讨厌?其实不是她早就勾搭上了什么高富帅,而是她在勾搭高富帅的同时,还与其他男生玩暧昧,还给吊丝希望,这种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行为,其实是最让某些付出了很多,但最后却被一脚踹开的吊丝男最痛恨的,哪怕当接盘侠也行啊……

因此,像吴笛这种总是拒绝得很直接明确的女生,反倒让人没什么好恨的。

吴笛在当代文学的书架边,沿着书架再找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她最近迷上了一个名叫任田的作家,不论是他的作品,还是他这个人,吴笛都相当的感兴趣。

这个任田其实是那位华夏著名作家任宫泽的私生子,任宫泽早年花心风流,一边写作一边旅游,在一个寒冷贫困的县游玩时搞了一个小商人的女儿,潇洒离去后,便有了任田。

任田虽然出身不算贫困,却自幼目睹农民的悲惨生活,对劳动人民寄予无限同情,他从小体弱多病,却心怀悲天悯人之情。

任田的父亲任宫泽在文坛成名后,一直混迹于上流社会,即使知道了任田这个儿子,也从来没有打算认他,其实任宫泽有好多私生子女,直到任田七岁时,才认他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将任田的母亲当成妻子。

吴笛觉得任宫泽与任田父子的经历,有些像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和小仲马,其中大仲马可是名副其实的“大种马”。

当然任田的作品风格与小仲马一点也不同,他现在在文坛上的名气几乎为零,他的父亲从来就没有真正照顾过他,只是保证他的生活开支,他写了很多诗歌和童话,却全都是自费出版的,销量惨淡,都没办法回本。

他毕业于某个农业大学之后,亲赴农村任教,并以普通农民的身份开办农业技术讲习所,创办农民协会,亲自指导农民科学种田,任教四年即辞去公职,离家独居于某个小乡村,过着普通农民生活,虽然和他那著名作家之子身份不符,却因为自己的信仰而乐在其中。

他运用科学知识扶贫救灾,与水深火热之中的农民同甘苦、共命运。他不依靠任何组织,未加入任何政党派别,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以慈悲为怀,以苦行为人生使命,以知识为武器,在为民造福的过程中探索人生,实现自身的存在价值。

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了,却至今未婚,似乎也不准备结婚的样子。

吴笛是偶然间看到任田的作品的,但是读着读着却入了迷,她觉得对方的作品非常的“进步”,充满了“'***'”的感觉,甚至还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打上引号,便是因为他并没有将他的这些想法归纳成一个体系,给人很抒情的感觉。(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七十五章 吴笛崇拜的对象'

不过,他在书中的一句话让吴笛感觉印象非常深刻——没有全人类的幸福,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幸福。。

吴笛因此而对这位郁郁不得志的作家十分敬佩,虽然他其实也算不上作家,因为他在文坛混得太惨了,他没有得过任何文学奖,也没有写过任何畅销书。

总而言之,吴笛感觉像是碰到了一个圣人,如果他真的如他书中写得那样,自愿放弃轻松悠闲的生活,却主动下基层帮助农民,勤于劳动的话。

而看了任田的书之后,吴笛愈发想要将马列毛邓三的理论搞出来了,她感觉任田能够帮助她完成《华夏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吴笛拿着任田的一部童话集,那是他对自己心目中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吴笛看来,这完全是'***'真正实现后所有人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美好幻想。

在从当代文学的书架走向自己的座位时,她还在书架上看到了自己的那部《舌尖上的名著》,这倒是让吴笛有些小小的自豪,因为这部书完全就是她的原创。

吴笛蹙了蹙眉,因为她发现自己一直习惯的位置,居然已经被人坐了,不会又是那种故意抢这个位置,然后希望引起她注意的无聊男生吧?

以前已经发生过好几次这种事情了,吴笛在中都大学怎么说也算是个名人,她甚至知道有人总结她每曰的时间安排表,然后发到大学生聚集的人人什么的,甚至还上了热门分享,有些比较喜欢动脑子的男生,就喜欢对着时间安排表来制造所谓的“偶遇”,想要攻略女神,总得先混个脸熟吧?

所以她在图书馆经常坐的座位,只要稍稍关注她的人,应该都知道,总有人觉得,吴笛挑选一个特定的位置,就是为了方便男生去搭讪,这让吴笛自己都有些哭笑不得,她纯粹是喜欢那个座位而已。

如果有人恰巧占了的话,那随便换一个也无所谓,反正现在图书馆最不缺的就是座位了,可别奢望她主动上去说,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什么的,吴笛知道一旦说了这话,面临的就是对方打蛇上杆的搭讪。

不过吴笛在看到她座位上坐着的人时,顿时就愣住了,竟然是他……

吴笛总是不擅长记住别人,尤其是在去美利坚之前,后来在美利坚,她才渐渐地改变这个不是很尊重人的习惯,现在的吴笛,虽然再次懒于交际,但是班级里的同学的名字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然而在那段时期,却有一个人让她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她在理科败给了对方,而且对方还拥有那非常漂亮的容貌。

坐在吴笛位置上的正是赵晔华,他戴着一副眼镜,容颜绝美,神情淡漠,他的对面还坐着一位吴笛的熟人,正是当年与吴笛一个班的学霸,赵泽南。对方正撑着脑袋,一边在看书的同时,一边瞧一瞧赵晔华,神情莫名的愉悦。

当初“二赵”之名可是传遍一中,虽然赵泽南一直是千年老二。

赵晔华手中正在看一本逼格极高的技术类的书籍,纯英文的,若是不知道赵晔华底细的人,一定以为他在装逼。

比如有人看到他正坐在吴笛的座位上,就忍不住对自己的同伴说:“呵呵,又一个想和吴笛搭讪的,还装模作样拿那种书,理科学霸也想泡文科学霸么?”

结果让这人瞪大眼珠子的是,吴笛居然走上前去,坐到赵晔华身旁,主动与赵晔华说话了,还一副很崇拜的样子!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果然吴笛其实喜欢理科生?这个情报一定要记下来……

“赵晔华、赵泽南,没想到你们也在这个学校!”吴笛见到老同学,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虽然赵晔华也就在冬令营中与吴笛有过一段时期的交集。

但不得不说,赵晔华给吴笛的印象确实非常深刻,理科大牛身上总是有种莫名的气质,你懂的。

对于能打败自己的强者,更是让自己深深感到在理科上毫无才能的强者,吴笛是真心佩服。

赵晔华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手中的稿纸上已经写下了许多让吴笛不明觉厉的公式,一旁的手指在计算器上像是开了挂一样狂按,再配合他那漂亮的容貌,以及一双反射着寒光的眼镜……简直,帅呆了!

赵泽南看到这个状态的赵晔华,在自己的嘴边竖起了食指,然后轻声对吴笛抱歉道:“阿华每次在沉浸到自己世界中去时,都几乎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他正在研究……”

一连串不明觉厉的名词报出来,让吴笛顿时露出了更加崇拜的神色,说实在的,她对真正的科学狂人极为佩服,不论是眼前的赵晔华,还是幕后掌控美利坚的那位凯瑟琳女王。

吴笛虽然自己是文科生,但总觉得文科生就是嘴炮党,而理科生中的佼佼者才是推动世界发展的最大贡献者。

而赵晔华这种状态,吴笛也非常了解,那是真正的百分之百的专注,她有时候找到最好的状态写文时,就会这样。

赵晔华回过神来时,才感受到两道目光投在他的身上,一道自然是他的好基友赵泽南那种关切的目光,还有一道则是吴笛那崇敬的目光。

看到吴笛时,赵晔华微微一怔:“你……你是。”他似乎还沉浸在思考问题后的余韵之中,“你是”了半天都没喊出吴笛的名字,他反正觉得吴笛非常熟悉,绝对是他认识的人,都就是喊不出名字……

这其实和当初的吴笛一样,要说班上的人她都感觉比较熟悉,但就是叫不出名字。

这样的事情,其实让人挺受伤的,若吴笛是那种很在意自己名气的人的话,一定会对赵晔华居然认不出自己而感到不满,不过吴笛可不在意这样的小节,她微笑道:“我是吴笛啊,和你一起参加过冬令营,你的理科太厉害了。”

“不过你才是高考状元。”赵晔华扶了扶眼镜,淡淡地说道。

高考状元在理科大牛面前算屁啊……吴笛的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七十六章 理科生的浪漫'

吴笛还是第一次与赵晔华闲聊,她充分感受到了对方的智慧,当然,还有对方那直刺人本心的话语。

话题不知怎么就偏到了最近中都大学举办得如火如荼的三行情书比赛上,赵泽南忍不住对吴笛说道:“你那么有文采,现在写一首出来看看呗。”

吴笛也没多想,直接提笔写下:“思念一点点透进窗,被时间无情地埋葬。空欢颜洗尽多少哀肠,举杯饮风霜,留恋过往换来泪两行。我押韵得漂亮,竟不敌这旋律的悲伤,一板一眼的唱腔唤不回,回眸一笑尽撕裂我胸膛。”

赵泽南表示这很好,很押韵很华丽,不愧是吴笛。

“果然是随便写的,这首三行情书根本就不蕴含一丝真情,太矫情了,匠气十足,一点也没有灵气。”赵晔华很不给面子地吐槽道。

吴笛坦然点头,她刚刚只是在玩弄一下文字而已。至今为止,没有哪个人,值得她写一首真正蕴含感情的三行情诗。

“那么,赵晔华同学你能写出更厉害的三行诗来吗?”吴笛反问道。

赵晔华只是思考片刻,便写下了——



陌生,爱



吴笛看着这“三行情书”,居然有两行是数学符号,然后她完全懵了,一头雾水。

还是赵泽南厉害,短短时间内便解读出了这首三行情书的意思:从陌生的闭区间到爱的开区间,流淌的是岁月,不变的是时间,只是有段情,会永远被铭记。

吴笛觉得这样别开生面的三行情书与解读让她十分佩服,于是她眼睁睁地看着赵泽南帮赵晔华将这首三行情书上传之后,以一种极快的速度风靡开来的盛况,许多中都大学的学生纷纷高呼,这是理科生的浪漫!

赵泽南受到赵晔华启发,也玩了一次理科生的浪漫,他写得三行情书,第一行为“我0生”,第二行为“0有0”,第三行为“你0幸”。得出的结果是”我有幸一生有你“。吴笛又没看懂对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果的,赵晔华在嘀咕了一句“凡人的智慧”后,便用线姓代数的三阶行列式解释了这首三行情书的内涵:运算:|d。该情书套用这个公式,a是我,b是生,c是有,d是你,e是幸,结果为:(我有幸)…(生有你),如果将减号“…”看作汉字“一”,就是“我有幸一生有你”。

吴笛听完这个解释后,觉得理科生这种生物果然是要逆天的节奏,然后……请给不懂线姓代数的人道歉啊喂!

赵泽南的这首三行情诗也从这次三行情书的比赛中脱颖而出,然后有许多理科生,包括一些学编程的,都开始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来写三行情书,往往让不是本专业的人看得一头雾水,不明觉厉。

许多文科生一开始还好,后来则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偏偏这次文科生们并没有写出更浪漫精髓的三行情书,原本这种三行情书比赛应该是文科生出尽风头的比赛,却让“二赵”引领的高大上的理科写法压制得非常凄惨。

一位名为【lqngjg】的理科生,就大肆嘲弄中都大学的文科生,认为他们都是一帮庸才,写出来的三行情书,全都矫情不已,让人看了想吐。

这种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的行为,得到了部分一直被文科生嘲讽没有浪漫细胞的理科生的支持,越来越多的理科生,借着此次三行情书的比赛,扬眉吐气,现在在总评分上,赵晔华的那首三行情书是最高的,很有可能最后获得三行情书比赛的第一名。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文科生都将期望投在了文科生的代表吴笛身上,希望她能够写出一首“镇压气运”的三行情诗,为文科生逆转形势。

奈何吴笛本人似乎并没有力挽狂澜的想法,她甚至都没太过在意这次比赛,于是自然就有其他文科生猜测,吴笛是爱惜自己的羽毛,怕自己写出的三行情书,最终比不过赵晔华的,那就太丢脸了。

当然也有人觉得,最重要的是吴笛要先写一首三行情书上传,反正总评分有很大一部分是参考人气的,这样一来,吴笛的粉丝,是绝对不会让吴笛输掉比赛的,这样的话,就能保证文科生的尊严了。不过这种想法让人听了总觉得太泄气了。

吴笛从图书馆回到自己宿舍的时候,俞筱便神秘兮兮地对她说道:“笛子,你知道薇薇有男友了吗?”

“怎么可能?薇薇……”她的话说到一半怔住了,没有沉浸在书籍中的她,自然想到了吴迪和夏薇薇,她忽然感觉非常茫然。

“怎么不可能啊,薇薇真是深藏不露呐。我跟你讲诶,她的男友超帅的,气质也很不错,我看到他们差点在学生广场那里接吻……”俞筱叽叽喳喳地像倒豆子一样将自己看到的情形说了出来。

根据俞筱的描述,吴笛完全可以确定,那个男生,就是吴迪。

“喂,笛子,你有没在听啊?”俞筱拍了拍有些愣神的吴笛。

吴笛回过神来,沉默一会,然后很轻松地笑着:“我听到了啊,看来要祝福薇薇呢。”

“就是,有这样的优质男友也不早点告诉我们……话说那个男生真的超有魅力诶,如果不是我有男友的话,真想……”

“小鱼,你太搔了吧?”一边的曾巍然拿下耳机,忍不住吐槽道。

“嘿,肥姐别这么说撒,你也看到了吧,那个男生。”

“单论外表的话,他和薇薇确实很配哟。”

……

吴笛听不下去了,她感觉室友的一句句对话,是那样的刺耳。她回到自己床铺下的座位上,戴上耳机,听着魔理沙的音乐,却越听越不是滋味。

而今天夏薇薇回来的时候,则果断遭到了八卦党的围观,然后被各种羡慕嫉妒恨,夏薇薇还是第一次发现,有个优质的男友,哪怕是假的,却也能给女生带来光环,这其实也是正常的事情,好比男人有个漂亮的女友,然后遭到室友的各种羡慕。

当然,夏薇薇在意的是吴笛的反应,却发现对方也没有太大的反应,依然像平常一样之后,她便放下了心。

此后数曰,好多班上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因为吴迪公然搂着夏薇薇的腰,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七十七章 文科生的浪漫'

“小笛,不可以让理科生们那样嚣张下去了,你快点出手啊!”秋曰的黄昏,刚刚与吴迪约会完的夏薇薇,对吴笛这样说道。

火红的枫叶随风飘舞,纷纷而落,烘托出一种莫名的氛围。

吴笛神情愈发淡然,她总能够将一切情绪藏得让人一点都看不出来。

“既然是薇薇这样说的话,那我当然会做的。”吴笛露出了柔和的微笑,而夏薇薇则亲昵地坐到吴笛的身旁,等待她的作品。

这个时候,心中的情绪积累到巅峰的吴笛,写出了这样一首三行情书——

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

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

而你在想我。

当写出这首作品时,吴笛双眼没有焦距地望着漫天的枫叶,她感觉自己像是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阻隔了一边夏薇薇那兴奋的声音。

吴笛的这首充满了灵气与情感的三行情诗,出现在了三行情书的比赛上时,在短短时间内就获得了无数的好评,在最后时刻一举逆转,击败了赵晔华,挽救了文科生的尊严。

甚至连不少理科生都承认,这首三行情书读起来确实妙不可言,有一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韵味。

情书中也蕴含着深沉的情感。

中都大学的牛人很多,某些文科生自己写不出佳作,但评点起作品来,却是头头是道。

很多人都觉得这首三行情书很好,但却不知道好在哪,这个时候,就是他们分析帝出场的时候了。

一位名为【胖子飞啊飞】的文科生,就用饱含一种极为自豪的语气评论道:“不愧是天才吴笛,能写出这样充满灵气的作品。且让我来细细分析,这首三行情书好在什么地方。”

“‘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第一眼看到忍不住笑了,开头给人的感觉很无厘头;对于我这种笑点奇怪的人来说有那么点刺激作用,有点孩子气的感觉,爱情是降低智商的利器,能够让成熟的成年人瞬间成为被情绪和情感左右的孩童,有点幻想的味道,有点奇怪的小浪漫,因为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被执念的人坚信存在,一个赌气的孩子,倔强,嘟着嘴;又像是一个大人,在叹息,在遗憾,还存着一丝希望。”

“‘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浪漫的氛围从这里开始就氤氲出来了,诗句中的色彩在这块也开始体现了,温暖的红色和冰冷的白色,就好像热情的爱恋遇上了无情的冷漠,那个‘漫天’所营造出来的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就像是一个渴望,希望播撒在那个人身边,无时无刻地围绕在她(他)的身边,又像是在杂乱无序的画面里透露出的一丝丝苦恼。”

“‘而你在想我’——你在想我吗?其实是我在想你。因为剥螃蟹壳的人是我,在笔记本上书写的人是我,见到漫天雪花落在枫叶上也是我,而在想你的人最后也只是我。而你在想我吗?其实我希望你在想我。因为我幻想螃蟹在剥我的壳,让你看到软弱的里面;我在幻想笔记本在写我,能让你看到那些我说不出口的话语打从你见我的第一面就写在我的神情上;我在幻想自己落在枫叶上雪花上,用漫天的气势拥抱他们,就像是我想拥抱你一样抱着强烈的热情和渴望;其实我在幻想你在想我,但这只是一个无厘头的想法,从诗的开头到诗的结尾。”

“所以你在想我吗?好像仅是我的一厢情愿。因为螃蟹不会剥我的壳;因为笔记本不会写我;因为我没有如幻想般落在枫叶上雪花上。”

……

【胖子飞啊飞】作为一个文科生,写出来的诗歌分析,都充满了文艺气息,这十分符合文科生的胃口,他们同样觉得这位【胖子飞啊飞】分析出了这首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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