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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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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笛可是立志做文科学霸的人,对其他国家的语言当然很感兴趣,到时候直接用其他国家的语言将他们国家的名著“写”出来……

当他们发现一个纯正的华夏人,居然可以娴熟地使用他们国家的语言,完成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著作时……妈蛋,这还是人吗?

比起外国语高中来说,省师大附中无疑更偏向理科,各种数理化竞赛获得者层出不穷,代表国家队夺得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大神们更是数不胜数。

华夏科学院中都有不少省师大附中毕业的科学人才,怎么说这个世界的华夏是二超之一,在尖端技术创新方面,可不比什么美利坚差。

不过吴笛显然是有自知之明的,或许她可以去搞搞数理化竞赛,拿点金牌什么的,但要真的去搞科研,她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所以她选择了自己更擅长的文科,而她脑中的记忆,更可以让她在文科领域,大放异彩。

让吴笛暗暗开心的是,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挺高……她会说她发现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是省师大附中的两倍后,就更加倾向外国语高中了吗?

省师大附中的招生人员如果知道奖学金的多少居然也会影响学生的选择的话,他一定会崩溃的,这得要有多自信,才在还没上高中前,就已经准备预订学校的奖学金了?

妈蛋啊,少女你绝对已经将学习考试赚奖学金当成常规手段了吧?绝对是这样的吧?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吗?我们学校开设奖学金不是给你送钱的啊喂!

可惜对吴笛来说,事实就是这样,她甚至还觉得,赚取的学校奖学金,花起来最硬气。

省师大附中虽然失去了吴笛,却招到了赵晔华,这位全市第二的优等生,他们觉得赵晔华的潜力比吴笛大,怎么说也是男生,有冲劲,到了高中,那就是理科为王的时代了。

“我看了一下外国语高中的介绍,发现它的奖学金比较高,便选择它了。”吴笛如此回答了夏薇薇的问题。

果然,夏薇薇愣了一愣,脸上露出敬佩的神色:“不愧是小笛,在学习上总是这么自信。”

吴笛心道那是当然,有人追求权力,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美丽……其本质却是为了取悦自己、满足自己、享受幸福人生。

但对她来说,学习获得知识、考试获得高分,就是一种取悦自己的方式,也许一般的学霸还真的比不上吴笛这位有着近乎bug体质的学霸,因为前者也是依靠自制力、毅力让自己刻苦学习,以最终达到其他的目的,而吴笛却完全将学习当成了一种享受,一种人生幸福的追求。

吴笛最爱的人,是自己;最爱的事物,是知识。

在吴笛与夏薇薇一起逛街买东西时,也能够看出在一些方面,吴笛确实没有女孩的样子。

两人逛的是那种全是小店小摊的街道,谁都知道小店小摊上的东西,绝对是可以砍价的,而女孩无疑挺喜欢砍价,并不是因为缺那么些钱,而是本身砍价这种事就挺有乐趣和成就感的。

吴笛却没有砍价的意识,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乐趣,她只是看着夏薇薇砍价的样子,觉得还是比较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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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

与夏薇薇分离之后,吴笛很安分地回到了家中。

吴笛发现自己虽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甚至觉得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什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好吧,吴笛就是嫌逛街浪费时间。

或许对一般的女孩来说,逛街是一种享受,可对她来说,却也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

而且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女性,显然他们饱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为女性逛街的目的就是逛街,以买服装为例,她们体验或者说享受的是买之前试衣的过程,而男性则更喜欢看准了一件衣服直接买下来……

不过吴笛却不会拒绝朋友的邀请,她虽然喜欢学习,但在人际交往上,是绝对有分寸有手腕的,只要是了解吴笛性格的人,都会觉得她其实真的很好相处。

当然啦,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被嫉妒蒙蔽双眼,而做出一些傻事来。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觉得今天的心情,正好写这部治愈人心的长篇连载。

可能由于很多人看网文看多了,以为长篇小说动辄会超百万字,可其实字数超过十万就已经算是长篇小说了。

像这个世界的华夏三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便规定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就能参加此奖项的角逐。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小说,初步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概七个多月可完成。

吴笛觉得自己比起王静姝来说,果然就是手残之中的手残,王静姝一天花四个小时就能写两万多字,每个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写四十到五十万字,这七个月怕是连《盘龙》这种超超超长篇小说都快结尾了……

果然自己就是不适合网文呐,吴笛撑着自己的下颚,有些无奈地想着,不过她想到自己可以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觉得自己还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欢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联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这样的好处便在于,她永远不会有什么卡文的情况,她还可以在最佳的状态,写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现,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个陌生人而已。

没错,这是另一个世界,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情愿地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即使是他们,其作用也不过是让自己酝酿出写文的心境罢了。

她的父母,永远是她那个世界的父母,她必须要分清楚这一点。

渐渐酝酿出情绪的吴笛,开始写这部长篇小说最致郁人心的地方。

精致华丽的文字渐渐出现在吴笛的笔端,这段致郁人心的地方便在于,明明写得异常平淡,如此波澜不惊,可仔细品味之后,却会发现一种深沉的悲伤,那是一种最为沉重的无力感。

而这种无力感,正是吴笛发现身处另一个世界,举目无亲的感觉。

这部长篇小说将会告诉读者,时间的流淌、现实的变化是一件很平淡自然的事情,但当你发现那段明明自己与对方都珍重的、刻骨铭心的感情,却在这样平淡自然中悄悄逝去时,你我都不会哭泣,不会挽留,心中平静安详,只会淡淡一笑,各自向不同的方向潇洒地离去……

就在吴笛完成这最为治愈人心的部分时,她那小上网本上的聊天软件忽然响了,她本来以为是她在《青春祭》的责编菲菲,可看了看后,发现居然是《时光碎片》的编辑“千易”。

对于这位编辑千易,吴笛其实是比较陌生的,因为他不像“菲菲”那样时不时地找吴笛聊聊天,指点一下吴笛要注意的地方什么的。

千易每次就是“交稿时间到了,稿子发来”,吴笛则“嗯”一声,将稿子发过去,两人并没有太多的交流。

吴笛总觉得这位编辑架子挺大的,可能确实是因为《时光碎片》在青春文学杂志中属于领头羊的地位,发行量特别大,所以他们的架子也大。

而《时光碎片》喜欢炒作什么美女作家、帅气男作家、高中生作家之类的玩意来博人眼球,可不得不说,虽然这些人凭借着长相收获了一些粉丝,但他们的文章确实不怎么样,论起真正的粉丝,当然还是神秘的天净沙老师比较多了。

但《时光碎片》却凭借这种方式而促进了销量,并且还顺势举办了一个作文比赛,以发掘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作者,若是发现有长相和文章都不错的,那自然要力捧。

不得不说,《时光碎片》的总编钱四梁是个对市场把握极准的人才,他自己虽然不会写文章,却将懂得将娱乐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坛,以打造文坛明星,培养忠实粉丝,然后促进杂志销量。

至今为止,钱四梁都做得挺不错,杂志销量稳步上升,已经压过当年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青春祭》。

当初《时光碎片》还询问吴笛是不是美女,如果是的话,那正可以利用起来来炒作。

毕竟天净沙这位作者的硬实力,当真了得,每次读者反馈都一片好评,有不少像夏薇薇那样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净沙的文,都是直接买下整本杂志的……

可惜那时吴笛还没减肥成功呢,自然否认自己是什么美女,再说吴笛真的不喜欢抛头露面,她觉得一个作家最大的本分是写好文章,而不是用自己的长相去赚人气,到时候被人骂“颜良而文丑”就傻眼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笛那精致华美的文章配得上她那清丽如仙的容貌。

此时,吴笛不由有些奇怪,现在可不是交稿的时候啊,也不知这位架子挺大的编辑来找她干什么。

“编辑会议商讨后,可以让你进行连载,这是份连载协议,你直接签了吧。”千易用一种近乎命令的语气打出了这么一行字。

吴笛看到这行字,心里觉得有些不爽,她虽然很善于控制自己的脾气,但却不是没脾气的人,她是个很骄傲很自负的女孩,最讨厌别人对她颐指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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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拒绝'

吴笛当然知道,在《时光碎片》上连载,是不少青春文学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毕竟它确实是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造星能力更是不凡。

甚至有不少《时光碎片》的青春文学作家,以此为跳板,真正进入了传统文坛,在华夏最大的纯文学小说杂志《华夏小说》上发表文章。

说到底在极为重视传统文学的华夏,只有在真正的传统文坛站住脚的作家,才能算是真正的功成名就。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中产阶级较为庞大,自然闲情逸致也比较多,文化欣赏水平挺高,所以愿意去买那些有内涵、有深度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定价也比较高,虽然销量可能比不上商业文学,但传统作家的收入不比商业作家低。

这就又要说到华夏电影圈了,不少学院派导演,最喜欢拍有内涵的作品,而那些传统作家的文章无疑是有内涵有深度的,正适合用来改编成电影,有了电影版权的收入,这些传统作家自然活得更加滋润了。

好吧,其实说什么有内涵有深度,其实就是装逼而已,不少中产阶级会买那些价格高的书,自然是为了装逼,可能他们私下里更喜欢看《盘龙》这样的纯商业网络小说。

然而吴笛却对什么挤破头进入传统文坛丝毫没有兴趣,她是真正的底气十足,到时候不是她主动进入传统文坛,而是人家八抬大轿将她请进去……

吴笛忍着不悦,看了看合同,顿时气乐了,她本来还以为只是这位编辑的态度不行,却没想到自己好像根本就没得到《时光碎片》编辑部的重视。

这合同给吴笛的感觉,好像是她求着在《时光碎片》进行连载呢,不仅千字的价格降低了,原因居然是连载可以交稿更多,自然要将价格降低,不过总收入是增加的……

而她要在《时光碎片》上面连载的代价远不止如此,还规定她所有的稿件都必须优先《时光碎片》,像那些短篇小说的版权,更是要以白菜价卖给《时光碎片》,然后就帮你集结出版。

吴笛忍不住回道:“这个合同也太霸道了吧?我不会签的。”

“那我们《时光碎片》可能以后就不接受你的投稿了。”千易那平淡的回复中带着一种霸道,显然,这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底气。

“呵呵,你们会后悔的。”吴笛回了这么一句,直接关掉了聊天框。

这个时候,坐在电脑面前的黄千易,脸上则浮现出一丝不屑的神色。

后悔?你以为你是谁,真正的大文豪吗?别太自以为是了!

黄千易将对话框一关,准备将这事汇报给主编,他相信主编钱四梁不会在意这个出道不过才几个月的新人天净沙。

黄千易三十多岁,男,是个对某些人很恃才傲物的人,原因很简单,他是在传统文坛混的,虽说是在最底层,但说出去依然很有面子,毕竟是真正的文人嘛。

他打心眼里瞧不起什么青春文学,若非他的写的书销量太差,他哪里会“屈尊”到这什么《时光碎片》来当个编辑养家糊口。

他一直觉得,自己写的书卖不好,不是自己写得差,而是别人不懂得欣赏!

他这样轻视吴笛,除了因为自身恃才傲物以外,还因为这位笔名为天净沙的作者,并不得主编钱四梁的欣赏。

哪怕读者的反馈确实不错,但尝到了作家偶像化甜头的钱四梁,却固执地觉得,像天净沙这样埋头写文的作者,并不符合青春文学发展的方向。

况且,最近吴笛写的文,又都是甜蜜温馨向的短篇,而《时光碎片》并不缺这样的甜文……

所以,哪怕编辑部中有不少看好天净沙的编辑提出让天净沙进行连载的建议,但钱四梁一直不置可否,想了想,便给出了这样一个苛刻的合同。

当然,钱四梁自己可不觉得这合同有什么苛刻的,能够让你这个出道不久的新人进行新连载,那是你的荣幸,你必须跪下来好好感谢我们,这就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霸道。

主编钱四梁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他正坐在办公室中,研究着如何利用他在娱乐圈的人脉,打通青春文学圈和娱乐圈的壁障……

“知道吗?这是青春文学的一场真正的变革!而我,则是这场变革的总设计师!”钱四梁用一种志得意满的语气说道。

自他入主《时光碎片》以来,仅仅三年,单刊销量便连续赶超了《青春祭》、《花季》,更别提在单行本上的销量了……这就是作家偶像化的力量,这就是学生群体盲目消费观的体现!

《时光碎片》隶属银视传媒,能够战胜号称纸质媒体渠道第一的煌萌传媒旗下青春文学先锋的《青春祭》,这可是一场值得业内人士研究的重大战役。

钱四梁对这件事向来沾沾自喜,在看到《青春祭》依然走传统精品路线后,更是觉得这本杂志已经无可救药,倒是骄御传媒旗下的《花季》懂得紧跟时尚,也开始走偶像化的路线。

跟风者永远只会是跟风者,《花季》此等宵小之辈,无足挂齿!

钱四梁总是喜欢在编辑会议上大肆抨击其他青春文学杂志,毕竟他确实有狂妄的资本。

“嗯,天净沙是谁?”钱四梁掏了掏耳朵,淡淡道。

黄千易弓着身子,笑了笑,迎合道:“一个刚出道的小作者而已。”

“敢拒绝我们杂志,她倒是也挺硬气,不过无所谓,在我看来,我们杂志旗下的作家,能写出好文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他的附加价值,如今已经是眼球为王的时代了,落后于时代者必将被时代淘汰!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将会将其轰杀成渣!”钱四梁用极为笃定的语气说道。

“对,主编说得太对了!”黄千易已经习惯了这样捧眼的话。

“下一步,我要继续将《青春祭》往深渊更推一步,当一个实力与偶像兼备的青春文学作家,来到我们《时光碎片》,你觉得情况会如何转变?”钱四梁的眼神中充斥着一种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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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她居然是天净沙老师?'

黄千易听到主编的话,不由心中一动,想到了《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难道主编要向姚琼这位超人气作家下手?

想到此,黄千易不由心中骇然,这位姚琼可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而是真正的开创了言情小说一个姚琼流派的畅销作家,他几乎已经跳出了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

而姚琼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六岁而已,十七岁在《花季》新人赏中出道,二十岁跳槽《青春祭》一举成为青春文学的大人气作家,并且在《青春祭》的操作之下,荣获庄重文文学奖!二十三岁再获冯木文学奖,并一举成为《青春祭》的当家作者,《青春祭》为其开辟了名家专栏。

虽说庄重文文学奖与冯木文学奖都是新人文学奖,旨在鼓励优秀的新人作家,可一般能够获得这些文学奖的“新人”,大部分都三十多岁了,而像华夏最顶尖的三奖,其获得者最年轻的记录是38岁……

由此可见三奖的含金量真的非常高,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年轻作家阅历不如那些上了年纪的作家,写出来的东西,自然内涵与深度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畅销作家中,以年轻人居多,因为他们能够把握住时尚的脉络!

姚琼的小说,不是一般的言情小说,而是一种神圣化了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文化反应。主人公大多是一些痴情的现代化都市女子,她们一旦沉溺于爱情的漩涡,哪怕前面是海是堑,她们也要勇往直前;哪怕等待她们的是生命的毁灭,她们也会义无反顾。

这正如他小说中角色所说的那样:“他是强盗,我爱他,他是土匪,我爱他,他是杀人犯,我也爱他,没有他我就不要活了!”

痴情在姚琼的小说中成了一种至死不渝的东西,坠入情网中的男男女女,遇到任何障碍——不管是长辈的阻挠,世俗的冷语,还是年龄的差别等,都不能使他们有丝丝毫毫的退缩。

当然,能够让姚琼这么受欢迎,除了他的小说确实写的不错以外,他的卖相也确实不错,即使比不上那些娱乐圈的明星,但在文坛之中,却已经属于佼佼者了!

钱四梁看中的便是长相与实力兼备的姚琼,在他看来,《青春祭》就是空有瑰宝而不懂开发利用,若姚琼在他手下的话,以他在广告运作上的能力,能够让姚琼小说的销量,再上一个台阶!

钱四梁能够说动姚琼从《青春祭》转投《时光碎片》,可不仅仅是这样一个理由,还有则是利用他的娱乐圈的人脉,改编姚琼的言情小说,将其拍摄成电视剧……

最终,姚琼在钱四梁的许诺下心动了,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觉得以现在《时光碎片》的势头,完全就不是固步自封的《青春祭》可以对抗的,不如良禽择木而栖,识时务者为俊杰。

更何况姚琼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当然也渴望更多的曝光度,他希望可以享受更多读者的追捧!

而他觉得自己的作品若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自然便能让他的影响力更上一层楼,他甚至想要凭借这次跳槽《时光碎片》的新连载,以言情小说来逆天,一举问鼎遁矛文学奖,以创造一个新的记录!

姚琼的文学之路,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毫无任何挫折,所以自然也养成了他那心高气傲的风格,时常在自己的微。博、博客中大放厥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万户侯,可谓盛气凌人。

爱他的粉丝为他的才气与性格而着迷,恨他的人,则讨厌他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姚琼在青春文学领域取得的成就,让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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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亦菲作为《青春祭》的一名责编,还不知道他们最大的对手《时光碎片》已经与姚琼暗中达成了协议,甚至为这位超人气作家付出一笔不菲的违约金都不在话下……

今日是胡亦菲来找她很看好的天净沙老师谈连载协议的日子,即将要见到神交已久的天净沙老师,胡亦菲感觉挺兴奋的。

胡亦菲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天净沙老师的才华征服了,她心目中的天净沙老师,是一位上了年纪,却依然保持着美貌的贵妇人,因为从天净沙的文章中,她感受到一种真正的雍容华贵的气息。

坐在一家雅致的咖啡厅中的胡亦菲,心情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直到她看到一大一小穿着同样衣服的美女,来到她的这个位置时,她不由微微一愣,目光不由自主投到了王静姝的身上。

这两人当然是王静姝和吴笛,很显然,以吴笛不过十五岁的年纪,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需要监护人出面的。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个清新脱俗的大美女,还有一个如此可爱的妹妹,真是太萌了!

胡亦菲主动站了起来,握住王静姝的手,亲切道:“天净沙老师吗?我就是您的责编‘菲菲’,本名胡亦菲,真没想到,真人的您是这么漂亮,您在和我聊天时说自己长得一般,实在是太谦虚了。”

不得不说,出门必定化裸妆的王静姝,完全可以称之为清纯女神,当然,在家中的她,那绝对是电波系宅女,身上散发出来的二次元之力,让人完全无法理解她的思路。

王静姝也愣了一愣,忍不住笑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天净沙。”我是网络写手“中原五白”“淑女也绅士”……

“诶?”胡亦菲完全不知所措,怎么会认错人呢……

“你好,我是天净沙,一直以来很感谢你的指点。”吴笛向胡亦菲伸出了自己的手。

胡亦菲看着这位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美少女,在微微觉得眼熟的同时,大脑却完全短路了!

我的老天,年纪这么轻的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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