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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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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薇薇看到这一幕,放下自己的贝斯,跑向吴笛,忍不住再次大哭起来,这一次她是因为开心而泪流满面,因为她成功了,没有辜负吴笛的期待!(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七章 心悦诚服'

有些比较感姓的听众,在看到夏薇薇的举动时,也觉得眼睛酸酸的,他们从刚刚黑白格子乐队的演奏中,感受到了几个女孩之间,那真挚的友情!

叶昭尘的青梅竹马钱多多,这个时候就抱着叶昭尘的胳膊,落下了感动的泪水,把叶昭尘的衣服都弄湿了……

这个时候,叶昭尘自然也顾不得钱多多这种行为了,他在听完这首《鸟之诗》后,只觉得整个人的灵魂都被洗礼了,那样空灵到极致的声音,他唯有感叹,吴笛不愧是魔理沙,也只有她能将这首歌演绎得这般动人吧?

叶昭尘也发自内心地为黑白格子乐队鼓掌,她们不仅歌好听,而她们之间那真挚的友情,同样让人十分触动!

仙人球乐队的主唱方诚与隐形真理乐队的主唱阿斌对视一眼,脸上都带着一种敬佩之色,作为纯粹热爱音乐的高中生,能够在这次嘉年华上听到这样完美的音乐,只能用“不虚此行”这个字来形容这次音乐比赛了!

方诚一边鼓着掌,一边赞叹道:“太棒了,太棒了!没想到黑白格子乐队在最后一首这么长的歌曲中,没有犯任何错误,将这首空灵治愈的歌曲演绎得这样完美,我刚刚听着歌声,感觉像是被带入了另外一个纯净的世界!”

他这样说着,眼神炽热地看着舞台上那一直非常华丽耀眼的吴笛,只觉得自己心头全是女孩的倩影,这样完美的女孩,哪个男人不喜欢呢?说不喜欢的或者说暗示自己这样完美的女孩绝对比较难相处的,全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已……

阿斌也在鼓掌,他感叹道:“这次绝对是黑白格子乐队超常发挥了,每个人都发挥得非常棒,围绕着她们的核心吴笛,爆发出了非常高的水准,只能说这个吴笛,实在是太会鼓舞她的朋友们了,我还以为《小情歌》之后,她们要崩盘呢……没想到,她们反而将最后一首《鸟之诗》演奏得这么完美!”

“可惜了,这次明明你们隐形真理也发挥得很棒,可却碰上了黑白格子乐队,不过,她们的主唱是魔理沙,其实你们输得也不冤。。”方诚淡淡道。

“没什么可惜的,作为一个非常喜爱音乐的人,能看到这样高水准的演出,我已经很满足了,再说了,第二名也是有不错的奖励的,我们隐形真理乐队的风格,终究是小众,不过,我们绝对会坚持下去的!”阿斌的眼神中带着坚定。

“加油吧,期待你们的成功!”方诚也真诚地祝福道。

这些玩乐队的高中生们,在对待音乐上,确实非常的纯粹,可惜在年龄渐长的过程中,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妥协了,失去了当初的纯粹,可这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如果不商业化的话,如何维持乐队呢?

不是哪个人都有像吴笛那样玩票的资本的,比如她玩乐队、做杂志,就从来没想过赚钱,只是在玩而已。

这个时候,叶昭尘作为项目的主办方,已经开始组织学生们投票了,投票结果很快就出现在了大屏幕上……

毫无疑问,黑白格子乐队凭借发挥完美的《鸟之诗》一举夺得了音乐社团比赛的第一名!

她们获得了一大笔来自吴笛本人的奖金,当然还有暑假免费去泥轰旅游的机会,反正泥轰的风景确实不错,还有新海诚子这位财阀千金招待,显然是一次很让人放松的旅行。

黑白格子乐队的完美表现,更是让外国语高中在这个嘉年华中一举证明了自己,虽说有一位是圣心公学的学生,但其中四位都是外国语高中的,尤其是吴笛,那样多才多艺,这就说明,外国语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也是非常高的!

在这个排名出来之后,那些原本看不起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会长们,这个时候自然脸色比较难看,黑白格子乐队的实力,超出了他们的想象,而《鸟之诗》这首歌,也征服了他们的听觉!

至于原本觉得隐形真理乐队必胜的听众们,这个时候似乎早已将隐形真理的那首超燃的英文歌给忘了,反而在兴奋地讨论着《鸟之诗》,如果说前者让听众的情绪完全high起来的话,那后者,就是完全平息了所有听众的情绪,让他们完全处于一个宁静、安详的世界,整个人的心灵都被治愈了……

“完全没想到啊,最后竟然是黑白格子乐队拿下了第一,《鸟之诗》实在是太好听了,隐形真理输得不冤……”

“是啊,我本来还以为隐形真理赢定了,没想到这几位女孩将最后一首歌发挥得那样出色,我在听歌时,整个人感觉特别放松,非常的安宁……”

“作为魔理沙的忠实粉丝,我在知道吴笛是魔理沙那一刻起,就觉得黑白格子赢定了,如果不是乐队的另外几个女孩发挥稍次的话,凭借那首《小情歌》就足够了!”

“后面两首歌绝对是魔理沙原创,这种高质量的歌曲,也只有像吴笛这样在文学、音乐上的天才人物,才能不断地创作出来,拥有吴笛的黑白格子乐队确实是无敌的,单单凭借原创能力,她们乐队就有资格跻身一线乐队,在女子乐队式微的今天,或许她们将会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

……

吴迪看着自家妹妹在舞台上与她的朋友们一起享受胜利的喜悦的样子,心头满是自豪,他其实对音乐也是十分喜爱的,这首《鸟之诗》,他都想将其改编成钢琴曲了,毕竟它的旋律确实非常动听!

有这样一位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妹妹,吴迪表示压力很大,但这样的压力,也给了他无穷的动力,他一定会努力得到自己妹妹的认可!

玄武艺术高中的学生会会长张若玲,先是来到了自家乐队的面前,安慰了他们,不过她才发现,好像隐形真理的几位成员并没有太失落,他们反而在激动地讨论着吴笛创作的歌曲……(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八章 疯狂的粉丝们(2460月票加更)'

张若玲叹了口气,她虽然很佩服隐形真理对音乐的痴迷,可他们对学校的归属感与荣誉感确实不强……

她忍不住问道:“阿斌,你们输给了对方,拿了第二,难道就这样甘心?”

阿斌只是淡淡一笑:“会长你大概不是太懂乐队吧,我们输只是输在人气上而已,在吴笛那魔理沙的身份被人发现的那一刻,其实我们大概就‘输’了,你也知道,魔理沙的音乐在学生群体中是多么受欢迎……”

张若玲不由恍然,连她本人都是魔理沙的歌迷,本来挺讨厌吴笛的她,在知道对方是魔理沙后,她心中的芥蒂就消失了,这就能够证明魔理沙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了,她现在才想起一件事——去问魔理沙要签名!

阿斌见到张若玲这副样子,却又补充道:“在音乐上,我们并没有输,因为我们的风格与她们完全不同,这其实是没法比较的,我们的歌能够引爆听众的激情,她们的歌却可以让人宁静下来……大家各有所长。。当然,在主唱这个位置上,我自然是比不上吴笛的,不论是唱功还是原创能力,这个女孩的才华,简直就无法衡量!”

阿斌对吴笛进行了高度评价,他自认为在音乐上还是非常有天赋的,可惜的是,在吴笛面前,再有天赋的人,也不敢说自己是什么天才。

在这个时候,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已经被狂热的听众们围住了,他们当然是希望要到吴笛的签名!

吴笛这魔理沙的身份暴露出来后,在场的听众,几乎有百分之九十的学生,听过魔理沙的歌,其中的百分之四十,则是魔理沙的忠实听众,也就是会在音悦付费下载的那种……

因此,可以想象他们对魔理沙是多么憧憬,之前上已经有不少人在讨论魔理沙是谁了,而现在,争论终于可以结束了,因为魔理沙,就是吴笛!

张若玲本来也想去要签名,顺便再为之前自己对吴笛的冒犯道个歉,可是现场这种狂热的景象,让她都吓了一跳,这个吴笛的人气,实在是太恐怖了!

络上的同步直播视频也出现了这些粉丝们疯狂的一幕,某些魔理沙的狂粉,纷纷表示,如果自己在场时,也一定去要一张魔理沙的签名,毕竟到现在,没有一个人拥有魔理沙的签名……

还有的狂粉,则非常惋惜自己没有在现场,这电脑面前看视频,终究没有现场那样有气氛,话又说回来,在吴笛歌唱时,全场一片宁静的情况,让这些在电脑上看视频的人非常震撼,她的歌声到底有多好听,才能让全场的听众,都仔细倾听,甚至不忍打扰她的歌唱啊?

“如果早知道魔理沙是吴笛的话,我哪怕还在国外,也一定要飞回来参加这个嘉年华,我非常非常喜欢魔理沙的歌声,我在异地他乡时,听着一首首魔理沙的歌,就会感受到无穷的力量!”id为【他乡异客】的友这样回帖道。

“其实哥本来对什么魔理沙的歌声并不感冒,因为哥就喜欢小众的音乐,魔理沙的音乐那么多人听,我觉得我再去听,就太掉价了,不过,现在哥在知道吴笛是魔理沙后,哥果断去听魔理沙的歌了,因为吴笛可是哥的女神,没想到她的歌也唱得这么好!”id为【**哥】的友如此评价道。

吴笛的保镖们这个时候当然要出场了,那位特别强壮的特种兵石磊,一个人便挡开了不少听众……

石磊这位特种兵,就是特喜欢言情小说的那位,也是被天净沙治愈的悲剧众,却被大人物安排到了吴笛身边当保镖,在知道吴笛就是天净沙后,他自然觉得很无语,若非身份差距实在太大,他可真想去质问一下吴笛为何要这么折磨人。

因为秒速五厘米,这位悲剧的彪形大汉,硬是击穿了一个电脑屏幕……

在吴笛的新连载《梁祝》出来之后,由于听说这是一部轻松愉快的古代言情小说,他又兴致勃勃地入坑了,读了前两篇后,发现果然非常欢乐,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两位主角,都非常萌的,而祝英台因为女扮男装,也造成了不少笑料。。

总之,他很期待《梁祝》有一个让人开心的结局。

虽然知道吴笛就是天净沙,他对吴笛也很有怨念,可他确实尽忠职守,作为一名军人,他绝对服从上级的命令,而在知道吴笛那尊贵的身份之后,他更是觉得,将吴笛的安全保护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更不用说,在见识了吴笛是多么有才之后,他觉得这样的女孩,完全就是上天赐给华夏的珍宝!

在保镖们的保护下,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成功摆脱了狂热的粉丝们……

夏薇薇心有余悸地说道:“这些粉丝实在是太疯狂了吧,我们不就是完美地演奏了一首《鸟之诗》吗?有必要这么夸张么……”

聂茜的一席话却让夏薇薇恍然大悟:“你难道忘了,笛子的身份是魔理沙啊!我们因为和笛子很熟,而且经常在一起,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自然而然把她身上的光环给忘了,可魔理沙在那些人眼中,还是超级神秘的歌手,每次她自己创作的歌曲,总是让人百听不厌,有不少人都在猜测魔理沙的身份,而现在,魔理沙的身份终于真相大白,那些粉丝当然疯狂了!”

“是哦,我家的笛喵就是太棒了!”苏暖脸上依然带着让人温暖的微笑。

“虽然你们说的是事实,可说出来实在让人丧气啊!”夏薇薇微笑着,望着吴笛,眼神中带着一种深深的崇敬与迷恋。

因为是吴笛,在她最困难最想要放弃的时刻,激励了她,让她重新燃起了斗志!

吴笛却道:“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何身份暴露后,会让这些人这么疯狂,我当初唱歌,全都是因为自己喜欢听自己的歌而已。”

现在的吴笛,除了为自己歌唱以外,还为她的朋友们歌唱,这让她觉得十分快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二十九章 女仆装(2490月票加更)'

毫无疑问,这一届的嘉年华,因为吴笛的参加而增色了不少,叶昭尘满意地看着这次嘉年华的一些数据统计,觉得完全可以将这个嘉年华的范围扩大,甚至将大学都拉进来,然后再进行商业化……

不得不承认,吴笛在其中的作用实在太大了,想到女孩在舞台上闪耀自己的模样,叶昭尘都觉得太耀眼了,那首歌,让他这位对音乐不是很感兴趣的人,都沉浸其中。

想到吴笛那魔理沙的身份,叶昭尘脸上不由一怔,难怪这个吴笛一掷千金都不带眨眼的!她的那些忠实歌迷,为她贡献了多少金钱?

这让叶昭尘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明明觉得自己赚钱的能力比吴笛强,可到头来他才发现,他与对方在实际赚到的钱方面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啊!

没想到文化、娱乐产业居然这么赚钱!

叶昭尘其实在文学上面的造诣还是非常高的,毕竟他从小就被熏陶出来了,现在,他想要在文学上,向对方发起挑战,他一定要证明,自己在这件事上,也能做到完美!

不过这种事,他自然不会到吴笛面前去说出来,虽然他对自己的信心总是很足,但一想到现在吴笛所取得的成就,他心里还是有些虚的,只能说这个女孩实在是太优秀了,连他这位“圣心公学的帝王”都觉得有些难以招架……

这个时候,难得那位让他头痛的青梅竹马钱多多不在他的身边,一直处于忙碌状态的他,终于暂时闲了下来,毕竟嘉年华的一切都在他计算的轨迹之中,虽然吴笛是超出他计划之外的人,但却给他带来了惊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应该感谢吴笛。

叶昭尘决定在校内找一家女仆咖啡厅,点一杯咖啡,带几本吴笛写的书,然后悠闲地消磨掉一个下午,既然将这个完美的女孩当做了对手,那当然要彻底地了解对方,她到底是如何成功的,为何她写的小说这么受欢迎。

音乐上,叶昭尘虽然同样对各类乐器都有涉猎,但要说精通,那还差得远,他想要追上吴笛,自己都觉得没有可能,对方那原创音乐的能力实在太厉害了,更难得的是,对方原创一首就一首大卖,这到底怎么比啊!

就在他寻找女仆咖啡厅时,在一家由外国语高中社团所准备的女仆咖啡厅内,吴笛指着自己,一脸惊讶道:“要我来当女仆吗?”

已经穿上了女仆装的苏暖,一脸期待地说道:“好想看笛喵穿上女仆装的样子啊,薇薇,李子,你们呢?”

夏薇薇这时也穿上了女仆装,脸上还带着害羞的红晕,但实际上穿上女仆装的她,也相当的漂亮,看到吴笛身上居然还穿着土的掉渣的外国语高中的校服,她也赞同道:“没错,小笛也要穿女仆装,反正我们学校社团组织的这个女仆咖啡厅又没多少客人……”

李香莹扶了扶她那红色边框的眼镜,表示了赞同。

穿着执事服的聂茜,更像一位绅士,她同样用期待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吴笛。

这算什么,会长是女仆大人的cos么?毕竟自己也算是学生会会长呢……吴笛暗暗吐槽自己一句,不过在朋友面前穿一穿黑白相间的女仆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衣服看起来倒也美观大方。

吴笛很淡定地换上了十分漂亮的女仆装,还戴上了女仆装特有的头饰,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充满自信的她,一如既往地让她自己满意。

当吴笛出现在友人们的面前时,四位好友不约而同地拿出了手机……

“笛喵的女仆装照片必须要拿到!好好珍藏!”

“小笛实在太漂亮了!比其他学校的那些穿着女仆装的校花都强!”

“笛子,嫁给我吧……”

李香莹话不多说,只是默默地拍照,她太喜欢这样美丽的吴笛了!

吴笛穿着黑白相间的女仆装,头上戴着发饰,黑色的长直发披在背上,腿上则穿着纯白的丝袜,勾勒出了她那两条美腿的曲线,她的脸上带着温柔的微笑,眼神极为纯澈,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看到这样一位美少女,绝对会感觉到这个世界都鲜活了起来。

比如说正在咖啡厅中写着自己轻小说《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的谷扬帆,在看到穿着女仆装的吴笛时,眼睛都亮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小说中女主的形象更加**了。没错,他这部轻小说的第一女主的人设,就是吴笛。

既然在现实生活中没法获得对方的好感,那在小说世界里意**一下总是可以的吧?

而恰巧李香莹的姐姐李香茗也在咖啡馆中,她在看到吴笛这个打扮时,不知为何灵光一闪,当其他人正在拍摄吴笛时,她却将吴笛当成漫画人物画了下来,一个点子出现在了她的脑中——

作为原本是男校的某高中的学生会长的女主,为了保护女孩子,过着每天和男生作对的曰子,这样的她竟秘密在‘女仆咖啡厅‘做兼职。而却被高富帅男主知道了会长与女仆的双重身份这个秘密,于是女主充满乐趣的校园生活开始了。漫画的名字就叫《会长是女仆大人》好了……

这是一部少女漫画,免不了逆后宫,就在她考虑男主人设的时候,阳光帅气的吴迪走进了咖啡厅,往座位上一坐,身上气势很足,他点名要求自己的妹妹给他泡咖啡……

结果自然遭到了一众女孩的鄙夷,说他这个哥哥真是不要脸,居然这么不体谅妹妹。

虽然如此,但吴笛在众人面前,却十分给吴迪面子,她就像漫画中那样完美的妹妹一般,为自己的兄长大人认真地泡上了一杯咖啡,至于私下里……哼哼。

男主人设就是他了……李香茗这样想着,必须还要给男主找个对手,起码得是个贵族学校的学生会会长吧?当然也要超级高富帅。

什么?想在少女漫画中看女主被吊丝泡走?那你还不如期待男姓向的络小说中男主不去将那些白富美收入后宫……

不论在什么年代,灰姑娘与王子,穷小子与世家千金都是永远有市场的创作题材。

就在这时,拿着几本吴笛的小说,气质同样十分高贵雍容的叶昭尘,走进了这个咖啡厅。(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三十章 探讨文学 (2520月票加更)'

叶昭尘是个喜欢安静的人,虽然其他学校社团组织的女仆咖啡厅不错,人流量也挺大,可这却违背了他想要安静看书的初衷,而眼前的这个女仆咖啡厅,倒正好没什么人。

当他走进这个被改造成咖啡厅的教室时,不由一愣,因为他看到了吴笛与黑白格子乐队的几位漂亮的女孩一起向他鞠躬,并说着“欢迎光临”……

哟,这个服务看起来挺周到啊,叶昭尘暗暗评价道,目光自然在吴笛的身上游移,只要吴笛在的地方,其他女孩几乎都会成为她的陪衬。

“嗯,有什么特殊服务吗?”叶昭尘盯着吴笛的脸颊,那很少出现笑容的脸上,却勾起了一丝愉悦的笑容,看到这样的超级美少女,连他都忍不住调戏一下呢。

“没想到岭南叶家的公子,今曰也这么有兴致?”还没等女孩回答,吴迪便已经挡在了自己妹妹的面前,阻隔了叶昭尘投在女孩身上的目光,那样的目光,让他很不爽。

叶昭尘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与吴迪对视一眼,眼神交错之间,仿佛有电光闪过,他伸出手,淡淡道:“幸会,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

吴迪看到叶昭尘另外一只手夹在身侧有几本书,上面作者名还是“天净沙”的字样,这心里顿时愈发不快了,可他脸上却带着阳光的微笑,伸出手去,与对方握在了一起。

两人的身高差不多,容貌也也算是各有各的特点,在气质方面,叶昭尘显得更加高贵优雅,给人一种距离感,而吴迪平曰里给人的感觉则很亲切自然,一点也看不出他的出身,这也可以看出,吴迪这厮惯于扮猪吃老虎,真要装起逼来,估计还真没人比得上他。

正在构思人设的李香茗,看到叶昭尘时,自然眼前一亮,心说这一位完全可以当男主真正的对手嘛,她也准备将叶昭尘画进自己的漫画里。

夏薇薇其实已经察觉出了这两个男生之间的暗流涌动,她自然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她暗中看了吴笛一眼,才发现对方根本就没意识到,引起这种暗流的根源,就是她……

对此,夏薇薇表示很无奈,她总觉得吴笛哪里都好,但对男女之情,仿佛一点也不来电,哎,她用可怜的目光看着那两位极为出众的男生,心底为其默哀。

叶昭尘坐到了座位上,很淡定地将吴笛的小说摆在了桌上,在吴笛为他奉上自己所泡的咖啡时,他放下了自己的高傲,用柔和的语气说道:“吴笛同学,我本人对文学很感兴趣,等等与我一起探讨探讨文学怎么样?”

叶昭尘这样说着,抿一口咖啡,心中暗赞对方的手艺,可惜对方只会在这一曰当一次完美的女仆,或许每个男人,都想要这这样一位女仆吧?

“我来和你探讨文学好了。”吴迪端着咖啡坐到了这位叶公子的对面,脸上依然带着微笑,仿佛他与叶昭尘的关系真的很好似的。

可实际上,吴迪与对方的交集并不多。

吴笛这时终于回应道:“抱歉,我只负责为客人泡咖啡、递咖啡,我会将我份内的事做好,若是要探讨文学的话,那一位在文学上的造诣也很高。”

她将手指向了总是毫无存在感的谷扬帆,对方抬起了头,那双死鱼眼,斜了吴笛一眼,似乎是在抱怨,因为他谷扬帆,最讨厌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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