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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魅影三-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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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刘村,所有人家的菜地都在自己家的院门前。

“菜地在你家的院门口,你有必要锁门吗?”

“我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到菜地去,只要我到左邻右舍串门子,我都要锁门的。”

“你可能去过菜园子,但你在去菜园子之前还去过一个地方?”

“还去过一个地方?这怎么可能,我在菜地呆了两盏茶的功夫,然后就回家了,之后就听到大婶喊人救火。”阎巧巧所说的大婶应该是高马氏。

“你确实去了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里面。你千万不要否认,有人看见了你。”

“这——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谁看见我了?”

“这我不能告诉你,但我们可以确定,此人说的是事实。”

“他一定是看花眼了,我为什么要到树林里面去呢?”

“这只有你自己知道。”

“公安同志,我确实没有到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去过,一定是此人看错了人,要么就是胡说八道,故意把你们往我身上引。”

“九月二十七号下午,你穿什么衣服了?”

“穿什么衣服了?我穿了一件蓝颜色的罩褂。”

“不对,你没有跟我们说实话啊!”

“救火那天,我穿的确实是蓝颜色的罩褂,你们看——就是这件罩褂。”在椅背上正好挂着一件蓝颜色的外套,括号里面的内容是付微澜注上的。

“我们已经问过救火现场的其他人了,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九月二十七号的下午,你穿的是一件白底碎红花衬衫。在事实面前,你为什么要百般狡辩呢?”

“我就是穿了白底红花衬衫,哪又怎么样?这就能说明高建国家的火是我放的了?”

“我们没有时间跟你废话,我再问你一遍,有人确实看见你出现在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里面,你到底有没有去过那里?有,还是没有?”

阎巧巧沉默了将近两分钟,然后抬起头来。

“不错,九月二十七号下午,两点多钟,我确实从那里路过。”

“高建国家的火是你放的?一九七一年三月三号的那把火也是你放的吗?”

“我虽然承认路过那里,但高建国家的火灾跟我没有一点关系。”

“这就由不得你了,无论从时间上看,还是从你家和高建国家的关系看,你和高建国家的两场火有脱不了的干系。高建国家的火是在两点多一点发生的,而你又恰好出现在火灾现场附近。”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马向志从口袋里面拿出一副手铐来

“等一下。你们不能把我带走。”

“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们就换一个地方。”

第二十一章 苟合之事

“用不着了。”

“你愿意交代问题了。”

“我说实话,你们坐下来听我说。”

马向志重新坐到板凳上。

马向志和付微澜本来以为阎巧巧要交代自己的罪行,没想到阎巧巧来了一个大喘气,两个人问案子问出了另外一件事情腌臜事来。

我们姑且来听听,这也算是“71。9。28”案的背景吧!

“既然你们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不说肯定是不行了,但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你答应了,我才说,要不然,我就让它烂在自己肚子里面,高建国家的案子,你们做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们答应你,你说吧!什么要求?”

“你们不能跟我男人说,也不能跟任何人说?”阎巧巧压低了声音,同时朝院门口看看。

“只要不影响我们办案子,我们可以承诺不跟任何人说。”

“行,有你这句话,那我就不再担心什么了。”

“说吧!”

“九月二十七号下午,我到葛朝阳家去了。”

“葛朝阳是什么人?是高刘村人吗?”

“葛朝阳是葛家村人,高刘村东边的村子就是葛家村。”

“你到葛朝阳去做什么?葛朝阳有是什么人?”其实,马向志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一定是那种鸡鸣狗盗,见不得人的男女之事。

“葛朝阳是大队民兵营长。”

在刘长海离开家以后,阎巧巧跑到葛朝阳家去行苟合之事。

“葛朝阳家住在什么地方?”

“就在河东边第一家——就是河边单独那一家。”

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事后到葛朝阳院门外看了看。在两个村子之间的那条河上有一座小石桥,阎巧巧到葛朝阳家去,要想不被村子里面的人看见,村子后面的树林是最好的掩护。葛朝阳家在葛家村的最西头,掩映在一片竹林之中。葛朝阳家的东边有一个水塘,水塘周围有很多芦苇和杂树。

“葛朝阳没有老婆吗?”

“他老婆回娘家去了。”

两个人逮着这么一个机会厮混在了一起。

“你男人刘长海知道吗?”

“他不知道,他很忙,没有闲工夫管我。”阎巧巧话中有话。

“我们听说你男人刘长海在这方面名声不好?”

“他整天在外面野,我已经忍了他很多年,要不是怕脸皮子放不下,我早就跟他离婚了,在外人看来,我阎巧巧生活在米箩里面,其实,我的心里苦得很。”阎巧巧为她的行为找托词。

“实不相瞒,我打心底感谢高建国,我怎么可能昧了良心做那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呢?”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自从几年前,高建国写举报信,上面派人到下面来调查,我男人在这方面收敛了许多。我当然要感谢高建国了。要不然,我怎么会拼了命地跑到高建国家去救火呢?”

“你绕了这么大的弯子,直接跟我说不就得了。”

“这种事情不到万不得已,我能说吗?葛朝阳和刘长海在一起共事,要是让刘长海知道我和葛朝阳之间的事情,我和葛朝阳能有好果子吃吗?”

第二十二章 烟火味道

“我和葛朝阳在初中的时候是同学,他对我很好,但他家很穷,后来,我爹娘把我嫁给了刘长海,再后来,葛朝阳去当了兵,他有情,我有义,我们俩在一起,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

阎巧巧提供的情况肯定是要进行核实的,但在马向志向和付微澜看来,阎巧巧说的应该是实话,第一,她没有必要把这种事情往自己的头上栽,在生活中,有些事情能做,但不能说,作为一个女人,一旦被戴上破鞋的帽子,日子就不会好过到哪儿去,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农村的女人把名声看的比天还要大;第二,阎巧巧也知道,公安同志们肯定要找葛朝阳核实情况。

虽然阎巧巧和高建国家的失火案没有关系,可是,在火灾发生的时间段里面,阎巧巧从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一路向西,她和纵火案的凶手有相遇,或者交叉的可能,所以,马向志和付微澜仍然不死心。

“你从高建国家屋子后面的树林经过时,有没有看见——或者遇到过什么人呢?”

“对啊!我估摸——我从树林里面走过去的时候,应该是着火的时间。如果真有人放火的话,我应该能撞见。”

“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人呢?”

“没有。树林里面树很密,而且都是一些老树,躲个把人在树后面,是很难看见的。不过——”

“不过什么?”

“我没有遇到人,但我闻到了烟火的味道。”

“你闻到了烟火的味道。”

这应该是着火的最初阶段,这时候,凶手可能已经完成了点火的动作,火正在厨房里面生成并蔓延。

“对,我是闻到了东西烧着以后散发出的味道。”

“在什么地方闻到的呢?”

“走到高建树家后面小竹林的时候。”

为了弄清楚凶手放火的时间,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按照阎巧巧返回家中的路线走了两个来回,用正常的速度走需要九十妙钟,这不应该是阎巧巧当时的速度;用稍微快一点的速度是七十五秒。这应该是阎巧巧当时的速度,他不想被村里人看见,按照常理,他行走的速度会快一点。

阎巧巧到家后不久,高马氏就开始喊人救火了。

经过推断,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认为,在阎巧巧经过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的时候,凶手很可能刚刚完成放火的动作。

为了验证阎巧巧的说法,两个人还到树林里面进行了实地勘察,在前村的后面有一长条树林,有些树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树长的很密,非常方便人的隐蔽。所以,阎巧巧没有看到人,应该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话说到你这个份上,谈话也该结束了。

离开刘长海家以后,两个人立马去了葛朝阳的家,葛朝阳的老婆在家,葛朝阳还没有回家,她的老婆谢素珍说,葛朝阳到一个村子去喝喜酒去了,这个村子叫后营庄,大队所有的干部都在后营村卫家喝喜酒。

第二十三章 赶赴后营

时间是下午五点多钟,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必须马上见到葛朝阳,阎巧巧所提供的情况,必须马上找葛朝阳核实,一旦阎巧巧和葛朝阳串供,事情就麻烦了。于是,马向志和付微澜在左元朝的陪同下迅速赶到后营村,在农村,喜宴开席的时间一般在七点钟左右,生产队一般是在六点钟左右收工,还有那些远道而来的客人,所以开席的时间比较迟,三个人想赶在开席之前把葛朝阳叫出来,人家正在办喜事,穿制服的警察突然出现,肯定不妥,所以,进村以后,左元朝在地里找到了后营村的生产队长卫德全,请他到卫家去一趟——把葛朝阳请出来,这件事情还不能让刘长海知道,马向志已经答应过阎巧巧不让他男人知道这件事情的。

卫队长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三个人随卫队长回了村。

卫队长将三个领到了自己的家,烟茶安排好了以后,卫队长就去了卫家。

几分钟以后,一个三十七八岁的中年人跟在卫队长的后面走进了院门,卫队长将葛朝阳交给三个人以后,就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他还嘱咐自己的老伴在院门外呆着不要影响公安同志们的工作。老太太就拿着一只纳了一半的鞋底走出了院门。

卫队长到卫家的时候,其他大队干部还没有到,因为葛朝阳和卫家是亲戚,所以提前赶到了卫家。

葛朝阳证实了阎巧巧的说法,九月二十七号的中午,阎巧巧确实到他家去了,当天,他老婆回娘家去了。他们在一起呆了不到一个小时,阎巧巧离开他家的时间是一点五十八分。

“葛营长,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啊!”

葛营长捋起衣袖,手腕上戴着一块钟山牌手表。

“那么,从你家走到高建国家屋后树林需要多长时间呢?”

“一分多钟。”

这也就是说,高建国家起火的时间是在一点五十九分左右,在两点之前。

马向志想到了生产队上工的时间。

高刘村下午上工的时间是一点半钟左右。

三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明确下地干活的是那些人,这样就能你能搞清楚哪些人在家里呆着,在三个人看来,纵火案的凶手极有可能是留在家中的人。这个基本的判断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如果高建国家的火灾是一起纵火案的话,那么,凶手一定是高刘村人。

高刘村在奉贤大队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一共有三十七户人家,三个人很快就明确了九月二十七号下午在地里干活的人的名单,一共是一百零七人,留在村子里面的人一共是十三人——十三人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小小孩除外。

在这十三个人中,除了刘茂生和阎巧巧,没有一家人和高建国家有仇,也没有人家和高家积过怨,而刘茂生和阎巧巧已经被排除了嫌疑。

究竟是谁放了这把火呢?

“71。9。27”案的侦破工作止步于此,马向志和付微澜在高刘村调查走访了十天,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第二十四章 狐仙文化

在这种情况下,狐仙之说又甚嚣尘上,公安同志的调查似乎更能证明一些人的说法,高建国家的两把火和人没有一点瓜葛,怪就怪高建国在当上生产队的队长以后,挪走了在村子东头呆了几百年的土地庙,伤到了狐狸大仙,高建国家的两把火铁定是狐狸大仙放的。

坚持这种说法的人,有是有充分根据的:

第一,在高刘村,虽然以前也发生过火灾,但很快就被发现并扑灭了,关键是从来没有一户人家发生过两场火灾,更没有人家在一年之内发生了两场火灾。有人甚至说,第一场火,是狐狸大仙向高家发出的警告,可高建国仍然不把狐狸大仙的警告当一回事,这才惹怒了狐狸大仙。

第二,高建国不仅仅是挪走了土地庙,伤了狐狸大仙,高建国还动过另外一个心思,我们在前面曾经提到过,在后村的东头——在河的东岸,有一大片坟地,那里灌木丛生,高刘村的土地比较少,历史上,高刘村人经常和邻村人为地界的事情发生矛盾,甚至冲突,最严重的一次是民国时期,发生过一次伤人和死人的械斗事件。

高建国当上生产队队长以后,想把占地二十几亩的乱葬岗移到大梁和芦苇荡之间的盐碱地上去,这块盐碱地有三十几亩,从来没有长过庄稼,空着也是空着。

由于遭到了老辈人的反对,高建国才没有再坚持。

村子里面的老人说,幸亏高建国没有做成这件事情,如果做了,那么高家就不是失火那么简单了,村子里面的人都要跟着遭殃倒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原来栖身在土地庙的狐狸大仙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把家搬到乱葬岗去了,如果再把乱葬岗移走,那无家可归的狐狸大仙能让高建国家和乡亲们安生吗?

第三,关于狐狸大仙的本事,可不是人们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在奉贤大队和附近几个大队,可是发生过狐狸大仙报复村民的事件,大家别以为只是传说和故事而已,乡亲们说的有鼻子有眼的,这些传说和故事还涉及到一些具体的人家,有名有姓,所以,我们不能小看这些传说和故事。

毋庸置疑,高建国家两次遭遇天火的故事,经过乡亲们的发酵以后,也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实例——在乡亲们看来,高建国家两次遭遇天火的事情,是最有说服力的,大家看看,连警察都没有查出一个所以然来——狐狸大仙做下的案子,谁能查的了呢?

笔者要说的是经常挂在村民舌头尖上的故事。在我们的文化当中,除了鬼文化以外,狐仙文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分支,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这一点,当地的老百姓相信这个,既然老百姓相信这个,那它就是一种文化。连并不存在的鬼都能在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客观存在的狐狸大仙就更应该有自己的文化。

笔者的意思非常明确,在我们的文化中,糟粕太多。

第二十五章 有鼻有眼

在葛家村,有一户人家,姓张,名字叫张有福,四十一岁。一次在乱葬岗下套子的时候,无意之中,套住了一只狐狸,其实是套住了狐狸的一小截尾巴。一天早上,他到乱葬岗去收套子,结果在夹子上看到了一小截毛茸茸的尾巴。

这狐狸大仙在人们的舌头尖上被传的神乎其神,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灵性尽失,你想啊!身为大仙,乡亲们在挪土地庙之前,它应该能预测到,至少应该在乡亲们动手之前避避风头,结果被高建国伤着了;身为大仙,竟然连猎人下的套子都没有认出来,别说本事了,连最起码的智商都没有。

张有福在夹子和夹子旁边的地上还看到了一点血,张有福就把这节尾巴拿到村子里面给乡亲们看,上了年纪的人都说是狐狸的尾巴。张有福被吓着了,病了一场不说,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情,验证了乡亲们的说法,谁伤了狐狸大仙,谁就得遭遇祸事。

当时,张有福的两个兄弟都长大成人,等着成亲,因为家里面的地方太小,张有福就找生产队和大队批了一块地,自己当**户,房子盖好了以后,正好赶上生产队分稻谷,张有福就把自己家的粮食囤在了新房子里面,新房子,没有老鼠,地势又高,当时,张有福还没有把家搬到新房子里面,粮食弄到新房子以后,张有福就在新房子里面睡了一夜,不放心粮食吗?这可是大半年的口粮,不看不行啊!可是,当张有福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大家猜怎么着,粮囤里面的粮食竟然不翼而飞。

这不是很奇怪吗?张有福夜里面睡觉一点都不沉,当天晚上,他也没有喝酒,夜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几百斤的稻谷在一夜之间突然不见了。

上了年纪的人都说,这一定和张有福伤害狐狸大仙的事情有关系。加上一些人的想象,我们这个民族是不缺乏想象力的,龙,不就是我们的祖先想象出来的吗?大家都知道,在中国人的十二属相中,只有龙是不存在的东西,可是它却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十二生肖。笔者不知道这个虚构出来的龙是怎么在十二生肖里面弄到一席之地的,难道也是靠关系、走后门,怪不得“拉关系”和“走后门”盛行于世,敢情老天爷在很早的时候就创造了这种基因,这也应该是老天爷造的一次假,难怪现在造假之风盛行,敢情造假从老天爷在创造人类的时候,就开始了。这个“龙”是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最大的山寨货,在这样一个虚无的旗帜下,封建帝王深受启发,说自己是真龙天子,是龙之子;更可笑的是,我们有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是龙之子,有一首歌是这么唱的“我们都是龙的传人”,“龙的传人”不就是龙之子吗?遗憾的是,这种所谓的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在远古和开天辟地的时候,都不曾存在过,虽然,这种说法表达了一种美好的愿望和精神的追求,但笔者总觉得,这种龙文化有点把中华民族的文化虚化的意思。

第二十六章 不可小视

试想一下,“我们是龙的传人”,那么,世界上其他民族是这么东西的传人呢?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子孙,这还不足于让我们骄傲和自豪吗?干嘛要借一个并不存在的东西来自欺欺人呢?崇尚自然和真实,实事求是,难道不是我们的传统吗?

不管什么东西,也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经过想象的加工,就成了神话,大家想一想,一只狐狸,他能在人的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地让一囤粮食消失殆尽,没有一定的神力,肯定是做不到的。于是乎,狐狸大仙便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仙。

并不存在的龙能让人顶礼膜拜,现实中客观存在的狐狸自然会让人听而生畏。

张有福的故事,不由人不信,人是身边的人,事是活生生的事情。

在奉贤大队小桃村,还有一件事情更加离谱。

小桃村有一户人家,姓文,户主叫文二敦,年龄四十一,他和老婆生了两个孩子就不敢再往下生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夫妻俩生下的这两个儿子都有严重的缺陷,老大十七岁,未足月降生人世,是一个畸形儿,和高建树差不多,差不多,指的是身体,高建树的脑子很好,也能养活自己,可文二敦的这个大儿子,整天痴痴呆呆的,只知道吃喝拉撒睡,其它事情,一概不会,老二十五岁,一生下来就是一个瞎子,比老大好不了哪儿去。

乡亲们都说,这是有原因的。

在文二敦还没有成亲的时候,一年冬天,他在雪地上发现了一只饿死——或者冻死的狐狸,有人说是狐狸,有人说是黄鼠狼,文二敦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这只非狐非鼠的动物剥了,然后将皮缝在了自己的帽子里面。

于是,乡亲都认为文二敦之所以生了两个有严重缺陷的儿子,和冒犯狐狸大仙有非常直接的关系。

总之,在乡亲们的舌头尖上,关于狐仙的故事还有很多,笔者之所以列举一二,只是想告诉大家,“71。9。27”案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生的。

我们都知道,有些故事只是用来说说听听的,说过以后,或者听过之后,一笑了之,可是在乡亲们的舌头尖上流传的关于“狐仙的故事”可不能一笑了之,大家想一想,乡亲都认为高建国家的失火案是狐仙所为,那么,他们就不大可能认真对待和思考案子的事情,不能认真对待和思考案子,就不大可能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这在客观上影响了警方的调查。狐仙的故事将会淹没很多案子的线索,将会尘封很多记忆中的东西。

郑峰和李云帆明显地意识到,“71。9。27”案和同志们以往所侦办的案子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拿下“71。9。27”案的意义不限于案子本身。郑峰是一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角色,他既要拿下这个案子,又要看看“狐仙”文化到底是什么货色。

第二十七章 来到奉贤

一九七四年二月十七号上午八点一刻,两辆吉普车停在奉贤大队大队部前面的三岔路口上。从公路到奉贤大队的大队部之间有一条比较宽的土路,这条路勉强能走汽车,汽车到大队部以后,就不能再往前走了,通往高刘村的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而且非常窄。

大队部的门锁着,在大队部的屋上头竖着一个喇叭,一条电线挂在下面。在门两边的墙上,有两个用石灰写成的标语:

“农业学大寨!”在门的东边

“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在门的西边

大队部的西边有五间房子,由东向西,第一间有两扇很宽很高的木门。

第二间和第三间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粮食加工厂,粮食加工厂的前面的空地上停着一台手扶拖拉机。粮食加工厂的门内外站着一些人,屋子里面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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