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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娇女不当妾-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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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知道,这笔多少钱一支。”一个学子道。

“二十文钱。”宁卿说。

“二十文钱?”众学子惊了。原本以为,这么新奇而又惊喜的东西,起码要十多两,一支,没想到,是十文!

可知道他们最常用的毛笔和墨,最差的,加起来一套起码要三两银子左右,能用大约半年。

而一支铅笔才二十文!三两银子能买一百五十支!

“一支笔,能用半个月左右。”宁卿又道:“那个小笔刀五十文钱一个。若不买,可用小刀削着用。”

一个月两支笔,一年就是二十四支,加起来才二百四十文左右。就算一年多用十支笔,也才四百文左右,一年的费用比起笔墨便宜了十多倍。

这不但是对学子,对于随时记帐的行商帐房,才是最方便的!随拿随手,不用找个地方磨墨,更不用写几个字就沾一次墨!

这实在太便利了!而且还这么便宜!

本来是以看热闹的心态跑来的学子们,全都开始掏钱来抢,铺子里准备的一万多支铅笔,一下子就销售一空,还供不应求。

☆、第190章 这是才华

笔行天下所出的硬笔一下子就让整个上京都震撼了。

原以为宁卿是要打着宸王府的旗号圈钱,以权压人,与民争利。

万万没想到,人家推出了一种比传统毛笔更便利的笔。而且只卖二十文钱一支!而且这个铺子在这么好的街上,买下来起码要二十万两左右!那就是宁卿花了二十万两来做好事!

这哪是什么与民争利。人家跟本是做善事。

因为硬笔便利又便宜,就像瘟疫一样,以极快的速度扩散传播出去。

有学子,有商人,甚至是贵族官员都在用。些生活困难的人家,也愿意花二十文钱买来给自家小孩子学写字。

宁卿除了硬笔,还有小笔刀和橡皮擦。因为不会做橡胶,就用面粉代替,做出来效果当然没有橡皮的好,但也能擦干净。

这又让众大学子和穷苦人家惊喜。因为买纸也是一笔钱,虽然这个时代纸已经很普及了,但书写的纸比草纸更干净,所以也是一笔挺大的支出。有了笔,还可以擦干净再用,这无疑是练字的最好工具啊!

最重要的是,省了写几个字就沾一次墨的麻烦,还有不小心就会弄脏衣服的麻烦,反正,实在太便利了!

就连宫里和朝堂上,也有人议论着,要不要用硬笔代替传统的毛笔,用以办公。

宋显和蓝若英原本想看宁卿与民争利,载一个大跟斗,没想到,宁卿不但不赚钱,反而弄出了这么一样于民有利的东西来,现在整个上京的学子,无不夸宁卿好的。

把着这么好的做笔技术,又是独市,但却没有趁机牟取暴利,反而惠及天下广大学子,惠及天下贫苦百姓,无人不称颂。

今天上朝,宋濯一进宫,就被周围所有官员夸赞好眼光啊!区区一个小女子,居然有这般才华,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宋濯笑得一脸自豪。宋显脸阴得直可以滴出水来了。

一会上朝,更有言官进言:“皇上,宸王世子妃才华横溢,居然造出了硬笔这般便利的东西,可谓是咱们天盛近百年来最大的发明!不但没有牟取暴利,反而惠及天下广大学子和贫苦百姓。所以,国子监,乃至常德书院和安鹿书院的学子都请愿,希望皇上御免笔行天下的税。”

“没错,皇上。”赵丞相道:“就算笔行天下一天卖出一万支笔,还有那什么小笔刀,也就三百多两银子的营业额,除去材料人工,灯油火蜡,一天能余十两银子就算好了。而且那个铺子是买下来的,起码得二十万两。世子妃出了二十万两开了铺子,若还得交上重锐,那真是每个月还要倒亏。”

元德帝一听,就点头:“当然。世子妃……做得真不错!实乃天盛女子之楷模!朕要好好嘉奖一翻!传!”

宁卿早就进了宫,她待在敬仁太后处。得知元德帝传她,她就走进了朝堂。

天盛开国七百年,惊才绝艳的女子无数,但因为嘉奖而有幸进朝堂的只有五位。

而宁卿是第六位。

只见她穿了一身艳红华裳,身姿轻盈,缓缓走来,华裳铺开,裙角划出一笔绝美风华。

她清艳绝色,眉梢眼角的青稚已经退去,尽现浓丽瑰色。她缓缓而来,周围全是高官权官,上面,还有高高在上的帝皇。但她仍然不疾不除,风姿独秀,就如一颗明珠,光华自发。

宋濯看着她,心微颤,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成为了这般耀眼的女子。

“臣妾参见皇上。”宁卿行了一个福礼。

“哈哈,起!”元德帝很大度地抬了抬手:“世子妃才华横溢,居然设计出硬笔,惠及天下学子与百姓。朕定好好嘉奖你!你的笔行天下,行的是善举,将来,你还要继续吗?”

“当然。”宁卿道。“臣妾希望,能有更多的人能够用得起笔,念得起书,报效朝廷。纵然不能入朝为官,也能断文识字,明事理,辨是非。”

“好。如此,笔行天下就免去税务。”元德帝道:“不过,即使如此,也不及你此举对天盛带所带来的好处。本应该加封,不过你已是正一品宸王世子妃,再加封其它也不及这身份贵重。如此,朕决定,将来你的儿子封为二等侯,若是女儿,封为二品郡主。另赐黄金百两。”

宁卿一听,很高兴,不由自主的就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想不到她的孩子不媲美出生就得了诰封!

“皇上,硬笔方便干净,不用沾墨,而各大官员们每天要做大量的文书,皇上可有考虑过改用硬笔。”宁卿道。

文宣帝皱了皱眉,周围的官员也小声地议论起来。

宋显一听,立刻就冷笑了:“世子妃,硬笔确实方便干净,但那也不过是不入流的东西而已!首先,硬笔写下来的字,能够擦拭而去!咱们办公的文书全是国策,岂容儿戏!一道折子,或是一封书信,就关乎数以万计的百姓生死,或是将士生死,若是被人擦去再改掉,就是误国误民!世子妃耍了些小聪明,就沾沾自喜,误国误民!”

“这种硬笔当然不行,我,还有另一种的!”宁卿说。

众官员一阵惊讶:“还有另一种的?”

“哦?世子妃居然还有新发明,也让朕开开眼界!”文宣帝道。

宋显脸色沉了沉,只见宁卿从袖子里拿出一支铁笔来:“请皇上给臣妾一张白纸。”

“好。”

太监把纸拿上,只见宁卿把铁笔的笔帽拿开,在纸上写下“皇上万岁”四个字。

太监把纸呈上去。周围的官员已经看清了。纸上的线条居然与传统的毛笔沾墨写出来的效果一样的,但却更加纤细,也不见她沾墨。

文宣帝拿着纸,摸了摸,一阵惊喜:“确实与毛笔效果差不多,更纤细。也擦不掉。这又是什么笔?”

“这是钢笔。”宁卿说。“这个原理更简单。整支笔用金属所制,笔里有小囊,存着墨水。一支存满墨水的钢笔能写一千字左右。等里面的墨用完,可添上去。一千字才注一次墨,总比写几个字就沾一次墨的毛笔强。到时皇上和各官员办公时,可准备两支或三支笔。写完一支,就换另一支,或是让下人换墨。”

宋显脸都青了:“毛笔是源远流长的文化,怎能说替代就替代!而且世上多少书法大家,难道都是一场笑话!”

“笑话的是你!”宋濯冷冷道:“时代会进步,也需要进步,而不是一成不变!就如你脚上穿的!天盛几百年前穿的都是履,后来从胡人那里流进了靴,更便于上马运动。现在已经几乎取代了履。若你非要一成不变,在这里,先把脚上的靴子给脱掉!”

“你——”宋显被噎得脸色狰狞。

“至于书法大家。”宋濯道:“皇上也知道,臣是擅画之人。而一直作画用的都是毛笔。即使今后钢笔或是硬笔已经取代了毛笔成为了所有人办公的日常文具,臣也仍然会用毛笔作画。既然是源远流长的文化,就一定能经得起新东西的考验和冲击。而臣相信,毛笔不会就此消失。它是庄重的,有它独特的魅力。对于所有书法大家和画师来说,钢笔或是硬笔不过是写字的便利工具而已。”

宋濯的话说得在场之人俱是暗暗点头。都是文人,很多都玩书法的。即使有了钢笔和硬笔,他们也不会丢弃毛笔或书法!

宁卿看着宋濯微微一笑。对的,即使经历千年,在那个时代,不仅有钢笔、铅笔,还有圆珠笔,但毛笔,却从没有消失过!正如宋濯所说,它是庄重的,是国粹,是瑰丽的独特文化和美学,它将会源远流长,永不磨灭!

“皇上。”宋濯说:“臣提议,全力推广钢笔和硬笔。硬笔可用作平时无关紧要的记录或是学子练字之用。正式科举,要使用不能拭擦的毛笔或钢笔。”

“准了!”文宣帝道。

众官员还挺高兴的。毕竟他们要做大量的文书工作,要是不用老沾墨,速度会快很多,也会轻松一点。

文宣帝也觉得很便利,以后批阅奏折时不用怕一不小心打翻砚台弄得一手脏了。但圣旨、诏令、加封、降罪等重要文书,仍然要求用毛笔。

普通百好姓却用硬笔,学子们有用硬笔,当然也不会放弃毛笔,还有的准备钢笔。但就算几种笔都准备了,仍然比只用毛笔省钱,因为毛笔只在重要场合用,不用频繁更换。

宁卿回去后马上就推出了钢笔,最普通的钢笔卖两百文一支。钢笔也有贵的,不同档次,有几两银子,也有十几两,甚至数百两。

因为钢笔材料轻贵,做工也更精细,普通的钢笔两百文还不够成本,这真是亏本在卖。但因为有高档的钢笔,倒是填补这个洞,这样算下来,并没有亏钱,其实还是赚了。

但即使她在里面确实赚了钱,百姓们也不会说她,因为她惠及了天下百姓。她之所以赚了,是卖高档的钢笔,这是贵族们爱买的。

原本文宣帝给她整个铺子免税,但宁卿却只让便宜的硬笔和钢笔免税,那些高价的钢笔,她仍然交了税。这行为赢得百姓一致好评。

甚至百姓们还希望她赚更多的钱,卖更多的高档钢笔出去。因为只要有她不亏本,便宜的硬笔和钢笔才会继续下去。而那些高档的钢笔是卖给贵族的,用贵族的钱填补他们用便宜笔的洞,百姓们就觉得在贵族那里占了便宜,立刻平衡了,心里别提多美,笔用起来都好像特别爽!

而贵族们也乐意到她那里买笔,反正到哪里都是买,但到她那里买,就觉得自己做了善事一样,整个人都精神多了!

宋濯看到宁卿受百姓和贵族追捧,一下子就笑了:“卿卿真了不起,拿着贵族的钱给自己赚名声。”

宁卿瞪他:“瞧你这话说得!别个有本事,也拿别人的钱给自己赚名声啊!而且,你们这些贵族搜刮如此之多的民脂民膏,也该吐点出来了!”

“是是,该吐点出来了。嗯,你不是要开分店,表哥给你买铺子。”宋濯道。

宁卿一听,乐了:“好啊!我的愿望是,在整个天盛都开满自己的铺子!可是,以我一人之力,恐不够,我找钟离优。后面我还有大项目。”

“你还要捣鼓?”宋濯笑了。

“对的,我希望……把自己所认知的,都告诉别人。”她不敢说自己有多伟大,但她想看着这里的人,少受些苦。

她想,她穿越千年的义意,就是与他相遇。而她,想要寻找第二个意义,那就是尽她绵薄之力,让这里的人都过好点。

宁卿出去找了钟离优,与他一起合作,把硬笔和钢笔推及全国。又赚名声,又赚钱的事情,钟离优当然不会拒绝,很快就签订了文书。

宁卿开铺子的脚步仍然没有停下来。半个月后,她又于南街大张旗鼓地开了个铺子,这次,她推出了老式缝纫机。

整个裁缝界一个子轰动了,各个裁缝都争相来瞧一瞧这新新物儿。平时他们缝一件衣服得一整天,但这个缝纫机一个时辰就可做好。实在太神奇了!

以后裁衣再也不用一针一丝地慢慢缝了。有了缝纫机,只需要几秒就把一条要花几分钟才缝好的线给合起来。又平整又快,还美观。

但缝纫机很贵,成本也高,一台就得好几百两银子。为了让百姓也享受到便捷。宁卿又推出了手动的,那种像订书机一样的小缝纫机,制造简单,造价自然就低了。虽然不及大的缝纫机快和舒服,但却便宜多了,一个才要几百文钱。比起一针一针的缝补,快上许多,而且也不会太伤眼睛。

宁卿的名望,一下子涨到了没有哪个女子能及的高度。

有人说她才华横溢,惊才绝艳,有人说她是天上仙女转生,否则怎么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东西,还长着天上有地上无的绝色容貌,不是仙女转生是什么?

不知谁,突然翻出了宁卿合八字的事情,那时就有传言她是天命贵女。当时别人不过是笑一笑而已。

现在,一下子认定,没错,她就是天命贵女!天生命贵,惠及苍生。

对于所有人的夸赞,宁卿只歪了歪头:“我不过是占了便宜,这不是我的东西。是我……”

“是你那个时代的东西吧。”宋濯说。

宁卿大惊:“你知道了?”突然想起自己差点回到现代,突然被一个道士用铃给摇了回来,那个道士一定知道的,既然知道,又是宋濯找回来的,宋濯当然会知道。

想到这,宁卿一下子释然了,狠狠吐出一口气:“对的。是我那个时代。我是千年后的人。在那个时代,人能坐着飞机往天上飞!如果到天水,咱们不能坐几个月的船和赶陆路。只需要一天一夜就能到。就算相隔千里,咱们也能用电脑与对方见面,聊天。”

“那个时代,女子也可上学,也要参加科考。我们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即使不能说是完全平等,有钱的男人仍然会出去找小妾,但我们作为女人,起码有选择离开的权利。而不是还要笑着迎着小妾进门。”

宁卿说着,宋濯心里一阵轻颤,不由自由地紧紧握着他的手。

这些话,她以前一直想对他说。在他逼着她给他做妾时,她就想跟他说,为什么她不愿意。但那时,就算说了,他也会当她是失心疯吧!

“我的爸爸……哦,就是我爹,他是个有钱人,出身好,用这个时代的话来说,他是贵族。而我娘,她出身农村贫困家庭,但因为姿质好,被选去了路芭蕾舞,一舞成名,她用自己的实力挤身上流社会。后来遇到我爹,他们结婚了。但后来我爹跟我娘一个学生搞到了一起。我娘太爱我爹了,放不下,最后被我爹和小三活活逼疯的。我娘杀了我爹和小三,拉着我一起坠楼而亡。”

“再醒来,我就到了这里。我不想要多富贵的生活,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宋濯一把将她抱进怀里,紧紧的,好像生怕她会消失一样:“对不起。对不起……”

除了这三个字,他不知说什么。

想起以前他对她的威逼,他就愧疚、自责。现在听到她的身世,痛不欲生。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残忍。

宁卿扑在他怀里,紧紧抱着他:“我早原谅你了。在这个时代,我遇见的是你,其实是一种幸运!”

如果,她遇到的不是宋濯,而是别的男人,以她的容貌,还有宁家的尿性,她不知会在哪个权贵的后宅里沉浮,暗无天日。即使不爱,她也会痛不欲生,连挣扎都无法挣扎。

遇到他,其实是她的幸运。让她偿到了什么是爱情,虽然经历了苦楚,但他却一步步地为她改变,最终修成正果。

“也是我的幸运。”宋濯轻轻吻了吻她的眉心。

“我是跳舞出身的,因为爱吃甜点,所以学了起来,我也爱画画。我外公是农村的,我小时候曾随他住了半年,我跟他学了制冰,还有一些种植的知识。我外婆给人缝补衣裳为生,所以我对缝纫机很熟悉。”宁卿说。“哦,对了,水哥哥也是穿越的,他与我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你是想说,你之所以有今天,是占了穿越的便宜?”宋濯道。“你还说,水经年也是穿越的,与你同一个时代。但为何,他不会做甜点,也不会画卡通,更不会制冰、做硬笔、钢笔,还有缝纫机。”

“缝纫机和冰制我有接触啊!甜点卡通我学过,至于硬笔钢笔我看过相关的杂书。”

“与这些东西接触的人千千万,看杂书的也千千万,相信水经年也接触过那些东西。但他却不会,认识,却做不出来。要说术业有专攻,水经年专攻的是军火,所以他会军火。而卿卿,你专攻的是舞蹈,却还懂得其他。那是因为卿卿细心发掘着周围身边每一样事物,还有好奇心、超强的记忆力。这些,就是才华!所谓天才与常人,惊才绝艳与平庸,其实,就是差这些细微的东西。”

宁卿一怔:“是这样吗?”

“当然。”宋濯说。

宁卿噗嗤一笑:“既然你这样变着法儿地夸赞我,那我就免为其难,姑且承认自己其实有一点才华的吧!”

天命贵女,也许不是说说而已。她是真正的贵女!天生命贵,惠及苍生。

☆、第191章 宵想都不配

宸王妃和孙侧妃原本是不赞成宁卿开铺子的,没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效果,一下子惊呆了。

就连宸王到哪个地方跟朋友喝酒或应酬,别人一见到他就说:“宸王,你家儿媳……”

叭啦叭啦说个不停,宸王表示,他人是崩溃的!

十月下旬,宁卿已经显怀了。她快四个月身孕,但比一般人的四个月小,而且天气越来越冷,她身材本就纤细,穿着宽松又厚,看不出来。

十月二十,宋濯生日。

宸王府开宴,宋濯一出现,那群贵女就眼神灼亮地瞪着他。就算是已成婚,但人气却不减。一如既往的走到哪都引人注目。

谁知道,宁卿被丫鬟簇拥着缓缓走来,那群贵女一下子激动了,个个像鱼儿抢食一样朝着宁卿扑过去。

“世子妃!”

“是世子妃!”

“嗷嗷嗷,偶像啊!”

“我的女神!”

众贵公子僵住了,人人都用古怪的目光扫视着宋濯。宋濯一直以来都是上京贵女们最热衷的人。没想到,这风头居然被他的夫人给抢了!

宋濯整个人都不淡定了,但他不是因为贵女们的青睐被宁卿抢去而不淡定,而是怕宁卿被冲撞了!

宋濯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宁卿护在怀里,又让众丫鬟把贵女们隔开。

宋濯抱着宁卿就走,来到寂静的荷塘傍,宋濯道:“想不到会这样的,早知不让你出来。”

宁卿道:“我只出来走一走。”

“等孩子出生了,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宋濯道:“现在就回去。”

“你生日……我想跟你好好过。”宁卿说。

“其实,我也不喜欢什么宴会。”宋濯道。他的生日,他不想要宴会,或是什么贵重或特别的礼物,只想与她到处走一走,就能很高兴。“咱们在院子里走一走。”

宁卿点点头。两人携手往清静的地方而去,走上鹊桥,一路看荷花一路走。

前院一群贵公子找不到宋濯,很没趣。沈成恭就去找宋濯。

进了南院,远远的就见宋濯与宁卿从鹊桥上走着。

深秋荷花开得极好,莲叶田田,白瓣粉顶,说不出的娇嫩可爱。

宁卿身着一套浅绿华裳,以荷塘为底,说不出的清艳无边,灵动高华,让人看得神思恍忽。

沈成恭一怔,双眼猛地睁了睁。

他突然想起四年多年,宋濯送给他的那幅千娇百荷图。后来被宋濯拿回去了。

他很喜欢那幅画,觉得那是宋濯到目前为止最好的画作,灵动,惊艳,清新而生机勃勃。

美好得似少年最好的青葱,如梦如幻。

最让他触动的是画里那名不知是谁的少女,远远的一个小小的身影,看不出面目。他觉得有点熟悉,却一直想不起是谁。

他原以为那是宋濯随手乱画上去的。

直到现在,看到了宁卿从鹊桥荷塘边走过,他才惊觉,那名少女,不是宋濯凭空捏画,而是真实存在,她是宁卿!

沈成恭不由苦笑,怪不得急着把画抢回去,原来是宁卿啊!

沈成恭这样想着,不由有些失落,想到宁卿的绝世美貌,那可爱娇萌的性格,还有那幅让他魂牵梦绕的千娇百荷图。

沈成恭失落后就苦笑。

这名女子,有着绝色的美貌,才华惊人,是宸王世子宋濯甘愿从高高在上摔得粉碎才娶到的,他这样的有妻有妾,连宵想都不配。

……

第二天,宁卿进宫给敬仁太后请安,宸王妃也一起去了。

一进到宫,各路太监宫女就笑脸相迎,还没到庆元宫,李德就远远迎上来:“世子妃你们来了。哎唷,最近听说王妃有些微风寒,可好些儿了?”

宸王妃一笑:“已经好了。侧妃给我请了白医正,用他的方子,两天就好了。”

宁卿笑了笑,不得不感叹孙侧妃太会处事了,又圆滑,想拍马屁真是拍到润物无声。

自从宁卿与宋濯回京后,孙侧妃对宸王妃的态度就变了,各种嘘寒问暖。现在更加是姐姐前姐姐后,弄得好像亲姐妹一样。

敬仁太后也不再讨厌宸王妃了,虽然还是有不满的地方,但至少不会像以前一样把宸王妃当下人般呼来喝去。

以前是连见也不想见的,婆媳一年也见不了一遭。

现在有什么好的东西,也会想起宸王妃,三不五时还召进宫里让她给自己念经。

宁卿二人进了庆元宫,敬仁太后一看到宁卿就笑了:“哀家的卿丫头,你总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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