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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奴为后一夜新娘-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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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锐武器”——鼻端,还是许多原油挥发的味道,他们根本不知道,秦大王的这些先进武器到底来自何处。

金兀术也精疲力竭,独自发呆。

武乞迈低声安慰他:“四太子,他们就算逃跑了也没什么,银子还没带走……”

的确,他们和耶律大用一样,一直没发现银子的下落。从秦大王花溶一行到刘武的出现,都不像携带银两的样子。那么大的数量,不可能放在一袋子里拿走。而且,没发现谁衣袋鼓鼓的。

这也是金兀术当时悍然下令杀掉秦大王的原因,他本以为,杀了秦大王,截留了花溶或者秦大王的属下,必然能得出银两的下落。不可能花溶也不知道。

他也略感欣慰,既然如此,银子就还在大金境内。

如此,还不算一败涂地。只要寻找,总有蛛丝马迹。

一名金军还是忍不住前来汇报:“四太子,我们发现了异常……”

他下意识地问:“什么异常?”

“您看……”

顺着那名金军的手指,金兀术蹲下身子,奇异地看着一副铁甲在烈火里,融化,慢慢地融化……

他一惊,武乞迈已经喊起来:“这铠甲竟然会融化……”

那是一名战死的宋军,他的身子被大火焚烧,温度太高,身上的铠甲竟然在慢慢“融化”,一滴一滴的,很快,就变成了一滩水银,被火一吞噬,变成了一阵刺眼的黑色……

“天啦,这是银子。是银子……”

“这幅铠甲完全是银子做的……”

金兀术急忙令人翻捡其他系着黑带子的尸体,果然,那几十具牺牲者,都穿着这样的铠甲——秦大王竟然把那15万银子铸造成了铠甲穿在身上。仔细一看,那些铠甲全是非常粗糙,临时打造的,只是勉强凑合上去而已,显然是非常匆忙赶制出来的。

“天啦,宋军竟然这样带出去了银子……”

“那支人马有好几千人,他们真不知带出去了多少银两……”

其实也不是宋军。是秦大王招募的野人,辽东的汉儿、契丹的流浪汉、丛林里的野人,甚至一些潦倒的金人——那是一支杂牌的土匪队伍,既不属于金人,也不属于宋人,只属于一个私人,只属于秦大王。

就连金兀术,也不得不佩服这个计策的天衣无缝。

秦大王步步为营,步步设局。先是用10万银子和25万绢帛混淆了众人的视线,拖延了一段时间。就算自己没上当,但也给了他喘息的机会。最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秦大王竟敢以身犯险,留下刘武这支奇兵。试想,若是当初银甲穿在秦大王所率领的士兵身上,那肯定早已全军覆没,没想到,他竟然留给了刘武。而且,主力大部队,全在刘武那里。

刘武又能忍耐住,选择了在自己最混乱,最心神不宁的时候冲出来,就算他不知情,但此人把握机会的火候简直已经是一代名将风范了。

当时,自己见秦大王和花溶在一起,以为主力、所有的关键,全部在他们一行人身上。简直彻底忽略了后面的小分队,没想到,秦大王等才是小分队。真正的关键人物,留在后面。就凭这股豪赌的性子,自己也输得不冤了。

他长叹一声,秦大王有这种计策,有这样的下属,就算能逃命,也不能算是侥幸和运气了。这时,联想起跟耶律大用的那场战争,心里暗凛,幸得二人已经分道扬镳,若是让秦大王和刘武继续留在边境,后果不堪设想。

第一次在海上输给秦大王,还可以说是因为金军不识水性。这一次,竟然是在大金的土地上,被秦大王玩了个措手不及。

武乞迈忽然说:“秦大王那厮,真是了不起……”

他冷冷地,没有回答,再了不起,那一顿重伤也够他受了,不死也得半残。他能跑出去多远,能坚持得了多久,还未为可知呢。

还是武乞迈:“不过,秦大王这厮也没讨得好去,估计命也去掉大半条了……”

金兀术又恨又气,又无可奈何。这一次,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儿子跑了,敌人跑了,就连那个女人也跑了。除了折损了大金上万的精锐,自己什么也没得到。

其余人等想起陆文龙,没有一个再敢多说半句。

不停地有部署前来报道己方清点出来的伤亡,这一战,秦大王一方死伤了两千多人;但是金军却死伤了一万多人,其中十之七八是被刘武的奇兵烧死的。

部署每报告一次,金兀术的面色就难看一分,到后来,简直是长吁短叹了。真是时也命也,半点不由人。做了完全准备,竟然也会如此惨败。

远远地,一阵马蹄声。

武乞迈变色,低声说:“四太子,是海陵……海陵这厮来干什么?”

海陵骑在马背上,意气风发,驰骋而来,大声喊:“我们来增援了……”

没有任何人要他来增援,他就是来看热闹的。但现在,谁都不想戳破他的谎言。他自己也不愿意。见没有人搭理自己,讪讪的,又掩饰不住的得意。

他一看到这尸横遍野,摊了摊手,仿佛忽然非常惊奇的样子,耸耸肩:“天啦,怎么会这样?四叔,抓住秦大王了么?”

所有人都冷冷地看着他,没有任何人回答他。

他看看四周,还是故意用了惊奇的语气:“四叔,秦大王这厮该不会又跑了吧?看看,遍地宋军的尸体,他怎么跑得了?哈哈哈,要是捉住秦大王这厮,自家先狠狠鞭打他一百鞭出气……”

武乞迈忍无可忍,大声道:“闭嘴……”

他撇撇嘴巴:“你算什么东西?你一个小小的……”

一鞭子抽过来,狠,准,稳,落在他的鼻梁骨上,顿时如打翻了酱油铺,红的,黄的一起滚出来,他的鼻子歪在一边,十分可笑,却凶性大发:“你自己打了败仗,为什么打我……”

金兀术甩着鞭子:“滚!”

“你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四太子么?竟然在咱们大金的土地上也让敌人给跑了,那15万贡银……”

“滚!”

他的声音被阻断,看着那张冷冷的脸孔,那是四太子的杀机。他再也不敢说下去,策马就跑。

跑出好远,才得意洋洋地摸着歪掉的鼻子,就算是一鞭子,也值得看到四太子一败涂地的样子。这是一大胜利。他并不在意那15万贡银能否收回来,在意的是四太子还能横行多久。本来,这是四太子的一个漂亮大战,可是,功亏一篑,看他怎么在狼主面前交代!

原来,四太子也不过尔尔。他捂着鼻子,在马背上笑出声来,又“痛哭流涕”,充满狠毒。四太子,有什么了不起?

在他前面,迎着他的是他的兄弟夏渣。夏渣也鬼头鬼脸,看到哥哥捂着鼻子,惊讶地问:“大哥,你怎么了?”

海陵放开手,鼻子整个歪在一边,让他原本俊秀的脸蛋显出一种异样的狰狞和丑陋。他原本十二分地爱惜自己的容貌,这时却无所谓了,只低低地问:“四太子真的又生了儿子?”

夏渣比了个手势,在脖子上一横,又放下,诡异地眨了眨眼睛。

海陵哈哈大笑,歪掉的鼻子也眉飞色舞起来:“我倒要看看,四太子到底还能嚣张多久……”

“大哥,狼主很担心这场战争。”

“他担心?!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假酸儒能懂得什么是战争?他担心的是这15万银子,不能为他富丽堂皇的宫殿增添色彩。”

章节目录 第603章 守护

这倒是事实,合刺向来喜好奢华,挥霍无度,宫廷拨付的那点根本无法维持开支,已经屡次私自动用国库。但是因为连年的战争,大金国库本来也已经十分紧张,无法公然再大规模挪动。而且,依照惯例,就算是狼主,动用国库也必须跟大臣们商量。就算合刺权利大了许多,也不敢太过于明目张胆。在合刺之前的太宗狼主,就曾因为私自用了国库里的银两绢帛赏赐宠妃,惹恼了众臣。尽管数量还很一般,也被当时的权臣宗翰、谷神等按在炕上打了一顿屁股。当时,金兀术也是参加打屁股的人之一。合刺被教导过这一典故。尽管在他的继父和宇文虚中生前的筹划下,他的皇权已经大了许多。但只要曾参与打过狼主屁股的四太子还在,自己就始终不能只手遮天。所以,他一直在为如何修缮燕京的高规格缺乏银两而苦恼。

宋国的银两本是救命草,及时雨,他早已决定一运到就以修缮皇宫为名,先下手为强,挪用了再说,而且也名正言顺。浩浩皇都,当今天下第一大国的第一皇城,总不能寒怆了,不是嘛。

海陵是他的兄弟人,对兄弟皇帝的心思揣摩得最清楚。他刚带回去的10万银子和部分绢帛,甚至没经过任何公家的程序,就直接讨好合刺,让合刺全面安排了。

如今,合刺还在等着剩下的15万银子呢。

看他四太子到哪里去交出来?

海陵和夏渣两兄弟,一起回头看着那一片尸横遍野的狼藉战场。海凌一挥手:“走,我们回燕京去好好找点乐子……”

夏渣谄媚地说:“大哥,我又抢了几个鲜货色,是燕京城里的汉儿的女子,十三四岁,一个个正水灵灵。都送给你。”

“好,自家回去品尝品尝。”

战场上。

武乞迈等人因为海陵的来去,更是不安。他低声说:“真不知这厮又要在狼主面前进什么谗言。”

金兀术意兴阑珊,一挥手:“收兵。”

部属们下令收兵,走出好远,却见四太子还一人站在原地。他们觉得奇怪,他一个人置身死尸堆里,空荡荡的,仿佛独自是一个世界上的幽灵。

阴森森的。下属们隐隐做怕。

“四太子,四太子,该上路了……”

他挥舞着手里的方天画戟,无意识地阻止自己忠心耿耿的部署继续喊叫。静一静,自己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一片刻。

如此而已。

抬头看看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一丝鱼肚白。天,要亮了。

放眼看去,遍地的火把散乱着,零零星星,一望无垠的,都是尸体,断腿残肢,尸首分家,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他已经闻不到丝毫的血腥味道了。

鼻子已经麻木了。

脑子里千百次地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人类为什么会这样互相残杀?”

而且,与之残杀的,还是自己心仪的女子,自己的“儿子”。

那一刻,所有人类最珍贵的感情,被消磨屠杀殆尽。

他想,这难道就是自己要的结局?这就是结局?

风冷冷地吹来,晨露已经降临,他的头发是湿的,半露的铠甲里面的紧身衣也是湿的。腰间却是干的——那是干涸的血凝结成块,是那一箭的威力。

他从会走路开始就拿刀,拿枪,纵横战场几十年,不知大大小小受过多少的伤。却没有哪一次如此痛彻心扉。因为,这伤不是敌人给的,是她!是她,是花溶!他这时忽然又在慢慢地清醒,想起她不是敌人,真的不是。

如果花溶都成了敌人,那这世界上,还有谁不是自己的敌人?还有谁?他颤栗着,惊怖着,战争的残酷降临在自己身上,才知道那真是要疯狂。

所有人都在疯狂,自己也在疯狂。

那伤入骨髓,疼痛难忍。永远烙印在心灵。

那才是百发百中的花溶。那一刻,她用尽了全部的力气,要杀他,杀死他!

因为,她没有料到,自己竟然会杀她。

自己也没有料到啊。

他舔一舔嘴角,那么咸。血流光了,就只好流泪。他竟然在战场上流泪。见惯了死亡挣扎的四太子竟然在战场上流泪。也不知是为她还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清晨,终于来了。

零星的火焰下,一片的荒凉破败。天空里盘旋着一些飞禽,是闻着死尸的味道而来,这是它们的美餐。只因为一个大活人,一骑乌骓马,它们久久不敢俯冲下来。

他在这时候,忽然想起那些边塞诗人的歌咏。伟大的盛唐,伟大的文明。

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

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

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

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

……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

这些都是王昌龄的、李白的,是他们最伟大的诗人的。那是汉人历来的传统——不破楼兰终不还。昔日楼兰,今日女真。

可是,输赢忽然变得无所谓了。

女真的王图霸业也好,宋人的家国天下也好,这一切,其实,又有什么意义?

他忽然痴呆了,看着自己身上的铠甲,无限厌恶。

就是这一身铠甲,一切罪恶的根源。

武乞迈等赶回来,惊讶地看着他,“当”的一声,四太子的方天画戟已经掉在地上,却浑然不觉。

一世英雄的四太子,掉了自己的武器也不知道。

众人大骇。

只见四太子慢慢地,将自己身上的铠甲脱下来。他的动作很慢,像一个迟暮的老人,朝阳刚刚升起,他却成了夕阳。他脱下铠甲,仔细地看着那清晨晨晖映照下的柔光,久久地凝视,如看着初恋的情人。

良久,他手一松,铠甲掉在地上,和方天画戟一起,仿佛一堆破铜烂铁。

“四太子……”

他视而不闻,一催马,掉头就走。

这时,已经不是一个战将,他一身破碎的紧身衣服,经历了战争,也已经破损。就如一个流浪许久,终于找到了方向的落拓汉。或者,他从来都不知道方向,现在,才重新踏入了混沌的世界。

清晨。

万里朝晖温柔而怜悯地看着这一行逃亡者,一步一步跟随着他们匆忙的步履。

这是宋国的边境,长期的干旱,早已消失了人迹。树木也是枯死的,树根都被人吃完了。要住店是想也别想的,这一片尸骨千里的土地,像一片荒漠,昔日的繁华,早已是烟消云散,毫无踪迹。唯一的人踪,便是占山为王的土匪。

其实,不止是这里,整个的两河边境,整个的大宋都在衰落,一大片的土地迅速变成荒漠和盗匪的世界。昔日的东京梦华,就如雨打风吹去,经过了连番的铁蹄践踏,只剩下满眼的荒芜和满眼的尘土。唯有赵德基,和他的大臣秦桧等人在东南苟安,过着西湖歌舞几时休的醉生梦死。大宋,再也不是天祚帝梦寐以求想下辈子投胎来的乐土了。这世界上没有乐土。

前面是一座荒山,他们此行的目的,便是天黑之前要赶到那里,在那里露宿。尽管已经不再担心金军的追赶,但是日子照样没有丝毫的好转,所有人都感到一种难言的沉重。就算带出了银子,就算生还到了宋国的土地上,但是,亲眼目睹的那些震撼人心的模糊血肉,就算是军人,也一个个觉得颤栗。甚至还有大多数同伴的尸体滞留在那片熊熊燃烧的大火里。

甚至还有他们身边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

最初的一天,这些士兵总是不由自主地悄悄看她,带着惊异的目光,和惧怕,仿佛看到一个魔女。其实,之前,他们大多数都是知道她的,也见过。那时,她不是这个样子,她穿着大蛇部落的野人首领装束,骑在马背上,背着弓箭,意气风发,英姿飒爽。

那时,他们都知道,她还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

宋时战乱,随军家属里到处都是粗手大脚的女人,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女人那么好看,又那么厉害。

但仅仅是一场大战,她全变了。她披头散发,蓬头垢面,满脸尘埃,满脸血污,步履踉跄,神情呆滞。甚至她的弓箭都不见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损毁的。她只手无寸铁地跟在秦大王的担架面前,面无表情,也没有任何的哭泣和悲哀。

一切都是淡然的。没有他们想象中的呼天抢地。

他们想,这个女人,可真是坚强啊,真坚强!

甚至还有个怪异的陆文龙。

一路上,母子二人都没有开过口。

他脸上始终保持着一种超出少年人该有的淡漠——其实是恐惧。因为茫然,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也不知究竟到了哪里才会停下来。

人生啊,到底该走到哪里才算是一个结局?

他不知道。

他脑中空空,什么都不知道。只是饿了吃干粮,渴了喝水,没有水喝时,就和士兵一样咀嚼树根。

但刘武总是注意着,将带着的水,尽量留给他,留给花溶,留给秦大王——但是,秦大王从来没有喝过。他依旧并不气馁,忠心耿耿地守护着他,警惕着一切的风吹草动。

章节目录 第604章 宋境

陆文龙还穿着金国少年的便服。那便服是华丽的,刺绣着金国人喜欢的一些狰狞的动物。他原本是大金国的小王子。此时,他也是面无表情,提着枪跟在母亲身边,亦步亦趋。他行走在一众便服的军人中,脚踏在大宋的土地上,一切都那么不协调。但也不怪异,因为,这支队伍里的人本来就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他们中相当一部分都不是汉人。

宋金辽,统治者们视为巨大壕沟和分野的差距,到此一笔勾销。宋人并没因为自己的汉家身份而骄傲,那些贫寒的金人也没因为远离故土而沮丧。大宋也罢,大金也罢,甚至已经灭亡的大辽也罢,归根结底,都不是他们的天下——那是辽国皇帝、金国狼主、宋国君王的天下;跟老百姓无关。

此时,他们只是想去寻找一块乐土。

他们都向往着那片茫茫的海洋,四季常青的海岛。那是刘武和秦大王常常有意无意的******,让他们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脚下这片贫寒或者干旱的土地好得多的地方。

那里四季鲜花盛开,瓜果丰茂,水产不计其数,有许多大船、海龟,乌贼、螃蟹……他们听都没听过的东西。

所以他们才那么惧怕着,祈祷着:秦大王千万不要死。

秦大王被束缚在潦草的临时担架上,他早已昏迷不醒,自然无法骑马,只能被临时用柳条藤编织的简易担架抬着在崎岖的山路上慢行。他紧紧闭着眼睛,自从昏迷之后,从未醒过。一些人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早已死了。自己等人是否只是抬着一具尸体。

在他身边,是一头白发的花溶。此时,刘武等人都在焦虑着秦大王的生死,她却彻底冷静下来,有条不紊地吩咐,怎么前行,到哪里投宿,到哪里寻找良医。

她的一截手臂露在外面,原本的白生生变成了污紫的血色,尘土,看不出是女人的手臂。那一截袖子,是她亲自斩断的,用来包扎了秦大王的伤口。

她的伤也经过简单处置,大大小小的,但是都不致命,只是疼。这样的经历下,疼痛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她走在秦大王的身边,跟着两名抬担架的士兵,不时看他一眼。只要还没有断气,就还有一丝安慰,不是么?秦大王身材魁梧,又高大。每走出一程,两名士兵便气喘吁吁,挥汗如雨,需要轮换。每次轮换的时候,花溶就会停下来,摸摸他的鼻息,摸摸他的心口——看他是否还在与自己同行。

只有她一个人清楚,没死,秦大王还没死。

每每这时,便会获得一种难言的欣慰。

然后,在她的身后,是默默前行的陆文龙。他也浑身血迹,虽然没有受伤,却元气大伤,一路上,从没说过一句话。只是,每每花溶脚步踉跄的时候,他总是及时伸出手搀扶她一把,从没让她跌倒。

士兵中,有些天性乐观的人,不时想和这个少年说笑几句,逗弄他一下,他却总是不理不睬。所以,这一路上,气氛都很沉重,没有人能高兴得起来。

花溶便也没跟他说一句话,只是,每次他若饿了,渴了,她总是会及时提醒一句,恰到好处,仿佛是算准的。

他在背后,默默地看着她一头的白发,看着她污紫的手臂,眼神怜悯着,胜过怜悯自己的身世。那是自己心目中最美丽最温柔最高洁最慈善的女人,那时,她一头乌黑的头发,如山间的瀑布。那时,他总是得意洋洋地告诉一众小伙伴,自己的妈妈比他们的妈妈都好都漂亮,自己的妈妈能骑马射箭能率军打仗,他们的妈妈,都不能。那时,自己多自豪呀。

那时呀,已经过去。

不知什么时候,她回头。

二人目光相对。

他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那么清晰,那么惶恐。他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她停下脚步,伸出手臂,轻轻抱着他,拍着他的头,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儿子,你哭出来,哭一场吧……”

她的眼泪也掉下来。他还是个孩子啊,面对大人都无法选择的一刻,他做出了选择。又岂能不挣扎不痛苦?

他的选择和挣扎,秦大王的奄奄一息,这些,都压着她,如山一般压着她的心灵,无法安宁,无法喘息,无法再思考更多的东西。这一路上,她甚至连小虎头都忘记了,忘记了要赶回去见他的那种迫切。只担忧着身边这两个人,此时,他们比一切都重要。

那是来自母亲的拥抱,毫无伪饰,少年忽然觉得宠爱——自己比一切都重要的宠爱。他哭得更加厉害。

母子二人抱头痛哭,哭过之后,继续上路。

入夜,在山间的丛林处扎营。所谓的丛林也是稀稀拉拉的,树叶也都是黄黄的。

长久的干旱,连树林都是了无生气的。林中罕有小动物出没,只能勉强靠士兵身上带着的干粮充饥。又宰杀了一些疲弱的战马,士兵们一滴也不敢浪费,用器皿接着,轮流和着大口大口辛辣的马血,又煮成一大锅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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