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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妃当道拐个皇帝去种田-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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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解释让一心想要对她落井下石的孙家宝讽刺一笑,“都已经被人当场抓到作弊的把柄,居然还敢狡辩那支笔不是你的,你说这话,谁会信啊?”
面对孙家宝不遗余力打击自己的行为,季如祯也不恼怒,而是优雅地将自己之前使的那支笔拿到众人面前,“虽说每个考生进考场,都可以多带一根备用的毛笔,但我进考场的时候,只带了这么一根。而且我这个人对笔的要求非常高,像我手中用的这支,笔腕和挂头用的是昂贵的白色牛角,毛尖用的是罕见的硬狼毛,虽说看着不怎么起眼,但这支笔的造价,绝对比刚刚那支真空的要昂贵十倍甚至百倍。所以各位大人在判断一个人有罪之前,最好仔细想清楚这其中的利与弊,不能仅仅因为一支突然掉落到我面前的毛笔,就随随便便将作弊的帽子扣到我的头上。”
季如祯一番话,虽然没成能功说服在场所有的人,但仔细一瞧,她正在使用的狼毫笔,与那只内藏乾坤的普通毛笔,确实有着天壤之别。
不过,她的辩解,却并不能说服所有人,身穿紫色官袍的孙道成,也就是孙家宝他爹,便对季如祯的话嗤之以鼻,“你该不会是天真的以为,你这种拙劣且毫无根据的解释,就能让在场的人都相信你吧。但凡参加会试的举子,对第一场考试都会心生忌惮,毕竟八股文涉及的方面广之又广,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将四书五经中的内容掌握得面面俱到。如果你真有心作弊,完全可以拿两支造价不同的笔来混淆别人的视线。而眼下的铁证就是,这支内藏小抄的毛笔,确实是从你的考舍前捡到的。如果你没办法说清楚这支笔为什么会出现在你这里,在场的各位监考官只能将你当成是作弊的考生,将你从考场中驱逐出去。按照我天圣王朝的律法,但凡在考场被当众抓到作弊的考生,将会被取消终生入仕的资格,也就是说,离开这个考场,今后的你,将不会再有机会踏进这里一步。”
一番狠话说完,孙道成向身边几个同僚望去,“不知各位大人对此有什么意见?”
其余几个监考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对考生作弊被当场抓包一事并不觉得稀奇。
正如孙道成所说,八股文里面涉及的东西实在太广,很多考生都会想尽办法,在这第一场考试中为自己牟取最大的利益。所以作弊便成了考生应付考试的途径之一。
被抓到算他们倒霉,万一过了这一关,等待他们的有可能就会是一个光明的未来。
不得不说,孙道成的话,在众监考官面前起到了起入为主的观念,潜意识里,他们非常直白的认为,这支藏着小抄的毛笔,既然是在季如祯考舍前发现的,那么这支笔的拥有者,便非季如祯莫属。
面对孙道成咄咄逼人的质问,以及孙家宝越来越得意的面孔,被众人冠上作弊标签的季如祯非但不恼,反而在这个时候流露出一副无关痛痒的浅笑。
“从各位大人的年纪来看,你们在朝为官的时间应该不短,而且能被皇上委任为考场的监考官,想来在朝中定是有着不凡的名望和成就。虽然学生不敢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来形容各位大人,但既然你们能有今日的成就,想来无论是智慧还是能耐,与寻常人相比都会只高不低。所以学生希望,各位大人不要被一些表相所迷惑,就算这支藏了东西的笔的确是在学生的考舍前被人发现的,但难保这里面,没有他人对学生陷害的成分在里面。”
闻言,孙家宝冷笑着接口,“陷害?你的意思是说,刚刚从你面前捡起笔的李大人与你有私仇,所以故意陷害你了?”
孙家宝口中所说的李大人,便是第一个将笔从地上捡起来的那个人。
而孙家宝这一句话,无形中给季如祯拉来了几分仇恨值。那李大人当时只不过就是好心将掉在地上的笔帮考生捡起来,如今被孙家宝一说,倒成了他想要故意陷害在场的考生。
孙道成道:“这件事发展到这里,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作弊就要被赶出考场,这可是咱们天圣王朝从古至今的规矩。季维祯,本官刚刚说了,如果你没办法证明这支笔不是你的,那么请你速速离开这里,稍后,本官会如实将你今天在考场作弊的情况,汇报到皇上的案前,到时候你应该受到怎样的责罚和惩治,自有皇上亲自定夺。”
说完,便扯着嗓子对外喊了一句:“来人哪……”
他刚要唤看守考场的官兵进来拿人,季如祯便不紧不慢地插口道:“孙大人,是不是只要我证明了这支笔不是我的,这件事便可以与我无关?”
孙道成冷笑着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没错!”
季如祯姿态优雅的将那块写满小抄的蚕丝绢拎到面前,状似认真打量了一眼,随着她唇边的笑意越来越大,旁边正等着她出丑的孙家宝按捺不住狠狠打压她的心情道:“都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就不要再做无谓的挣扎吧。”
季如祯神色慵懒地向孙家宝睇了一眼,“是谁在做无谓的挣扎,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第370章 真正写小抄的人
说着,她用手指在蚕丝绢上轻轻地摸了摸,赞道:“云罗国每三年才能织出十五尺大小见方的上等天蚕丝,的确可以被称之为是世间罕见的至宝。因为产量实在太低,所以被织成成品之后,颜色方面也从来没有重复过。而据我所知,云罗国的天蚕丝现如今传进我天圣王朝的,统共就只有三批,第一批是白色,得者是四年前便香消玉殒的白珂玉白小侯。第二批是明黄者,得者乃我朝当今万岁爷。至于这第三批,便是我手中的这块天蓝色。如果我没记错,这块天蓝色的蚕丝,大概在一个月前,曾在鹤仙楼的拍卖大会上出现,卖家喊出来的底价是一千五两白银,最终这块丝料,被孙大人您的儿子孙公子,以三千四百两白银拿到手。在场的诸位都是咱们京城中响当当的人物,对于不久前孙公子邀我去孙府参加赏花宴,后来因为我跟他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导致他在人前尿了裤子出了大丑的事情,想来众人都会略有耳闻。以我跟孙公子之间交恶的情形来看,孙公子肯定不会将他用三千多两银子买来的这块金贵蚕丝赠送于我。那么……”
说到这里,季如祯犀利的目光在众人面前一一扫过,“我也很想让孙大人,或是孙公子本人解释一下,这块从云罗国运来我天圣王朝的极品天蚕丝的余料,为何会写满小抄,装进特殊制成的中空毛笔内,出现在我的面前呢?”
季如祯这条理清晰的一番话,无疑给在场正处于迷惑中的众人,解了大惑。
就像季如祯所说的那般,季三少与孙公子之间交恶的事情,早在很久以前就被传得沸沸扬扬。
如果那块写满小抄的蚕丝真的是孙公子当日在鹤仙楼花三千多两银子买到手的,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块小抄的真正主人,是孙家宝。
孙家宝与季维祯的考舍仅有一墙之隔,想要借用一支笔来陷害对方,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监考官们都不是蠢包,经季如祯这么一提点,瞬间便理清了这其中的原由,与此同时,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向孙家宝,试图从对方的脸上,寻找到几分珠丝马迹。
孙家宝万没想到,一块小小的蚕丝,竟然将他给出卖得这么彻底。
他不否认那支笔确实是他趁着监考官过来,而故意丢到季如祯面前的。因为笔内的小抄原是他准备留给自己用的,结果一大早便在考场外被季维祯给挤兑得无言以对,心下愤恨之时,他灵机一动,决定利用那块写满四书五经的小草,给季维祯狠狠下一个绊子。
没想到势在必得之际,对方居然一眼认出写小抄的蚕丝,竟然是当初自己在鹤仙楼花三千多两银子买到手的云罗国至宝。这一刻,孙家宝无比懊恼。当初之所以用那块蚕丝余料做了这个小抄,就是因为云罗国每三年才织出来十几尺的蚕丝,又薄又轻,非常适合在上面写小抄。
结果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突破口,竟然被季维祯这只狐狸给逮了个正着,这让之前还志得意满的孙家宝,眨眼之间就变成了落秧的茄子,脸色可谓是难看透顶。
不但孙家宝面色难看,一直对季如祯咄咄逼人的孙道成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出现这样的转机。
季如祯可不管孙道成和他儿子此时的脸色有多难看,她神色倨傲地看着众人,字句铿锵道:“不知孙公子,能否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言下之意,如果你解释不出来,那么今日的作弊之人便是你而不是我。可是,你又能给我一个什么解释呢?云罗国的这块极品蚕丝,世间确实是非常少见,而且以你孙家宝和我季维祯交恶的关系来看,自然不可能会将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我当礼物。
那么真相便只有一个,就是这个写满小抄的蚕丝,真正的主人不是我季如祯,而是你孙家宝。
见孙家宝迟迟不肯开口,季如祯转而又对孙道成道:“孙大人,您说,咱们用不用进宫去皇上面前,好好说道说道?”
别人这样说,孙道成或许不会放在心里,季维祯胆敢在这个时候提到皇上,孙道成听得可是十分的肝颤。
因为这位季三公子,当日曾在众目睽睽之下救了皇上一命,所以如果他想进宫去找皇上理论,皇上还真不会将他给拒之门外。
可是,一旦进了宫,引起的后果可就是非常严重了。
身为监考官的他,却纵容自己的儿子利用小抄来污蔑皇上的救命恩人,仅是这一项罪名,就够孙道成喝一壶了。
想到这里,他狠狠瞪了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一眼,心中暗恨,今天这件事,如果他不能给众人一个合理的解释,他这个翰林院大学士,估计也是当到头了。
“啪”地一声,孙道成甩手给了孙家宝一记清脆的耳光,痛声骂道:“畜牲,居然敢将这种下作的东西带进考场,来人,还不将这作弊的混帐东西带下去。”
在官场当官多年的孙道成此时的脑袋可以说是非常清醒,如果他执意偏袒自己的儿子,没准儿他翰林院大学士的官职便会有所不保。
为了自己的仕途,眼下只能牺牲儿子,只要保住官位,日后再想翻身便不是难事,一旦官都丢了,再谈报仇,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权衡一番利弊之后,孙道成果断做出了选择,至于这个害得自己儿子被逐出考场的季维祯,来日方长,他不怕找不到机会对其加以报复。
当众挨了一巴掌的孙家宝刚要开口为自己辩解,便遭到他爹一记狠狠的瞪视。
孙家宝顿时蔫了,只能捂着麻痛的脸颊,在两个官兵的扭送下,强行被逐出了考场大门。
虚惊一场的小高衙内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探着脑袋,冲季如祯竖起一根大拇指。
而完胜一局的季如祯却并没有露出得意的神色,她知道今天她跟孙道成父子俩正面对上,便等于在无形之中给自己树立了两个强劲的敌手。
看来日后在行事之上,她应该多加小心了。至少在成功收拾了越安侯府之前,这些杂碎们的存在,绝对不能在关键时刻,破坏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第371章 会试结束
长达三天的会试,终于在众考生们或欢喜、或绝望、或忧伤的心情中得以结束。
压根对自己仕途就没抱任何希望的小高衙内,离开考场的那一刻,还不忘扯开喉咙高喊一声小爷我终于自由了。
对其它考生来说,这三天是他们追求名利的一个台阶,可是对于一点也不想当官的小高衙内来说,这三天却堪比地狱还要让他倍受煎熬。
如今好不容易从地狱的深渊中爬了出来,小高衙内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亲自做东,包下会贤居最好的一个房间,拉着他两个损友,姜洛汶和季如祯,扯开腮帮子狠狠的大吃一顿。
趁着小高衙内喝得晕晕乎乎,支着下巴一个人在那边傻乐边唱歌的功夫,姜洛汶向季如祯大致提了一下越安侯府的现状。
“哦?白瑾玥的娘,居然被抬了侯府的平妻?”
这个消息让季如祯很是诧异,在她的记忆里,白瑾玥的娘是洗脚丫头出身,身份简直低微得不行,这样出身的人,居然会被抬到侯府平妻的位置上,这真是让她非常诧异。
不过转念一想,白瑾玥当年在白子善面前献计,只要弄死白珂玉,她爹便可以取代白珂玉,名正言顺的坐上越安侯的位置。
对于拥有这么巨大贡献的女儿,将生养她的亲娘抬为侯府正妻,还真不是一件稀奇的事儿。
难怪庶女出身的白瑾玥摇身一变,会成为越安侯府的嫡出小姐,想来个中原由,应该与白珂玉之死脱不了关系。
姜洛汶并没有细细琢磨季如祯眼底突然闪现出来的那抹深思,而是回了她一句,“你口中所说的那位白二小姐,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越安侯府门下的不少生意,都是由这位白二小姐亲自打理,而且还被打理得井井有条。你之前让我利用生意的机会接近越安侯府,我还以为这应该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没想到那位白二小姐是个心思谨慎的,侯府门下但凡赚钱的生意,都被她守得死死的,我根本就没办法去接近他们的核心位置……”
见姜洛汶的脸上流露出些许歉意,季如祯安慰的笑道:“康亲王之所以会大力扶持越安侯府,图的就是侯府的经济实力。因为白珂玉在世的时候,为侯府打下了坚实的根基,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白珂玉的精心打理下,越安侯府每年的纯收入,相当于整个国库的三分之一。”
这番话让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姜洛汶微微吃了一惊,“那白小侯,竟有这样惊人的能力?”
季如祯自嘲一笑,“不然当年各省闹天灾的时候,她哪来的大笔银子去救助灾区?要不是银子多得没地儿用,你以为她真有那份善心去救助民苦大众?”
姜洛汶讶然道:“你对那个白小侯,似乎还挺了解的。”
季如祯耸肩道:“了解倒是不敢当,只不过白珂玉的名字当年实在太过响亮,即使她后来被揭穿是女儿身,也没能影响她在老百姓心目中创下的威名。所以对于她的事情,我确实做过一番深入的了解,了解之后才发现,这白珂玉不愧是个风云人物。当年她刚刚接手越安侯府时,侯府的状况已经岌岌可危,经过她一番操作,侯府的经济没过多久便跻身于豪门行列。白子善能有今天的荣耀,与他自身的本事可没一点关系,他只不过借着白珂玉留下的巨大财富,才在康亲王的提携下,成就了今天的地位。只是让我感到意外的是,白瑾玥这个女人看着不怎么起眼,做生意方面倒是颇有几分天份。不过……”
季如祯忽然冷笑了一声:“那片她自以为被守得固若金汤的巨大财富,也并非毫无破绽可寻的。”
说着,她将手指放进茶碗,在已经冷掉的茶水中轻轻蘸了蘸,借着指尖的水渍,在桌子上写下一个人名。
姜洛汶随着她指尖写出来的人名轻声念道:“白靖宇?”
说完,他恍然大悟道:“如果我没记错,这个白叫靖宇的,在越安侯府的地位可是一点都不低,我之前借着生意之机跟此人打过几次交道,可以说,他是越安侯府一个非常厉害的权谋型人物,因为越安侯府大部分赚钱的产业,在此人的掌控之下都是蒸蒸日上。我之所以没办法借着生意之机打入越安侯府内部,与这个人的防备和阻拦绝对占很大一方面原因。”
季如祯点了点头,“就因为这个人的手中几乎掌控着越安侯府的大部分经济命脉,我才让你从他身上下手。这个白靖宇,是越安侯府的一个旁支亲戚,能力和手腕各方面都很出色,所以当年颇得白珂玉的赏识。白子善接管越安侯府后,因为爱惜人才,非但没有打压此人,反而还对他加以重用。事实证明,白靖宇确实是一个可造之材,这几年侯府在他的经营下,也算被打理得井井有条。白瑾玥虽然有经商头脑,可她到底是个女人,不少抛头露面的事情,还需要靠着白靖宇操持。你只要能抓到这个白靖宇的七寸,越安侯府的大权就等于是被你给掌握了四成。”
姜洛汶敛了敛眉头,为难道:“虽然你说的是事实,但白子靖这个人油盐不进,想从他身上下手,似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季如祯邪邪一笑,“这世上每个人身上都的弱点,白靖宇当然也不例外。他膝下目前只有一个儿子,今年十九岁,因为是家里的独苗,所以宝贝得紧。当然,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就是,白靖宇在几年前因为一场意外曾受过重伤,虽然保住了一条命,但事后却被大夫诊断,他终生没办法再让女子受孕。”
话说到这个地步,姜洛汶瞬间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所以你是想说,只要抓到白靖宇儿子的七寸,就等于抓到了白靖宇的七寸,而抓住了白靖宇的七寸,就等于是抓住了越安侯府的七雨?”
第372章 难掩嫉恨
季如祯投给对方一记孺子可教也的眼神,端起桌上的酒杯,将里面的酒液一饮而尽。
因为距离发榜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季如祯决定给自己放一个大假,正好会试结束的第二天,在外省当差多日的季逍墨风尘仆仆的回到京城,季如祯决定趁这个机会,将病已经养得差不多的儿子带进将军府认认亲。
季逍墨和季逍寒可是她的嫡亲哥哥,而且之前她带大嫂去赖神风那里看病的时候,溪儿的存在已经引起大哥的注意。
之所以一直没提出要跟自己的小侄子见面,是因为季逍墨刚好在那个时候接到调令去外省当差,所以跟小侄子见面的事情,才会一拖再拖,直拖到了现在。
对于那个素未谋面的小侄子,季逍寒可谓是十分期待,为了不打消自家大哥的积极性,季如祯亲自去了一趟凌云小筑,将身子已经养得大好的儿子,连同那条被取名为小黑的狗,带回了将军府。
回来的路上,季如祯耳提面命吩咐自己的儿子,到了将军府,切不可将他娘到底是何来头透露给别人。
“为什么呀?”年纪小小的季凌溪对于他爹提出的这个要求非常不解。
季如祯捏了捏儿子越来越肉的脸颊,哄骗道:“因为你娘身份比较特殊,想要利用他的人不计其数,为了给你娘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适当的和他保持距离,也是对你娘的一种保护。所以待会到了将军府,若有人向你询问你娘的情况,你就假装一问三不知,无论是谁向你打听,都不要将你娘的身份透露出去,知道吗?”
别看季凌溪小朋友年纪不大,对他爹的话却是言听计从。
他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奶声奶气道:“放心吧爹,溪儿记住了。”
季如祯满意地点了点头,还不忘在儿子软呼呼的脸颊上用力亲了一口。
季凌溪的到来,无疑在将军府掀起了一层狂风巨浪。
跟季逍墨和季逍寒不同的是,翁姨娘一房人,对季维祯膝下竟然还有一个三岁大的儿子一事表示非常的震惊。
在翁姨娘眼里,季维祯虽然是将军府三子,但嫡子出身的他,与自家庶子出身的季逍勇相比,在身份上可是高贵了不只是一星半点。
身为长子的季逍墨虽然成亲一年有余,却在自己的故意迫害下,直到现在都没能为将军府生下一儿半女。
二少爷季逍寒似乎对天底下所有的女人都没有兴趣,所以他的存在也让翁姨娘没有任何危机感。
本以为季家这个三少爷年纪太轻,想要结婚生子还有日子要等,没想到晴天里突然砸下一个巨大的霹雳,季维祯的儿子居然已经三岁了。
这让一心想让自己儿子尽快成亲生下季家长子的翁姨娘,就像遭到了一记重雷,劈得她外焦里嫩。
季维祯今年明明只有十八岁,为什么他的儿子竟然已经三岁了,这简直太离奇了。
因为受到的打击太大,向来很喜欢在人前伪装自己的翁姨娘,此时已经完全忘记了伪装。
从那粉雕玉琢的小娃娃进门的那刻起,翁姨娘一双恶毒的视线,就没离开过那小娃娃的脸。
季维祯的长相已经俊美得让人无从挑剔,没想到他的儿子竟也完美得令人不可思议。
要说不嫉妒那是骗人的,可再怎么嫉妒,翁姨娘知道自己也完全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季逍寒之前在凌云小筑见过季凌溪一面,再次看到熟人,小小的季凌溪很是亲热的扑到对方怀里,奶声奶气地唤了对方一声二伯。
季逍寒一向面无表情的俊脸,因为小娃的主动亲近而不由自主地露出一抹笑意,也不知这孩子到底是被怎么养的,容貌生得好也就罢了,偏偏那性子还讨人喜得紧。
季凌溪对自家二伯的亲近,很快便引起季逍墨的嫉妒。
看着那粉团子一样的小娃娃甜腻腻的窝在弟弟的怀里,他恨不能立刻将那个粉团子抢到自己面前,在那可爱的俏脸上狠狠亲上一口。
跟二伯打完招呼,一向不认生的季凌溪又在人群中发现苗氏的存在,当下跳出二伯温暖宽厚的怀抱,张着一双小手臂,又扑到苗氏面前,甜甜唤道:“大伯母。”
那声大伯母喊得又响又脆,这让一直盼望能拥有一个小孩子的苗氏,瞬间便红了眼眶。
她一把将扑向自己的小娃抱进怀里,左一声心肝右一声宝的连着唤了好几句,直到小娃笑嘻嘻的在她脸上连亲了好几口,苗氏才将事先准备好的见面礼送到小娃面前。
是一套专门给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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