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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救命啊-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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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的风声传来,夹杂着似有若无的呻吟和惨叫。嗡嗡的耳鸣声由远及近,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也在四周响起。

明明,前面空无一人,却好像有无数妖魔鬼怪隐藏在墙壁之中,等着他们出来,就一起扑上来啃咬殆尽。

未知的恐惧远比现实的怪物更可怕!雷蒙泽有一点肝颤,不由扭头看向许尽欢。

这一看,顿时汗颜。

人家年纪轻轻,手脚纤细的美少女一脸淡定自若,仿佛在她面前的不是魔窟鬼蜮,而是迪士尼乐园。

你看她还翘起嘴角微微一笑,满不在乎的一挥手。

“雕虫小技,障眼法罢了!吓唬谁呢!”

这一挥手,就有光从掌心飞出。仍旧是那些看不懂但却很酷炫的魔法阵,呼啦啦砸在墙壁上,如同火烧烙铁似得,吱吱的冒烟。

而那墙壁也被烙得生疼,真跟活了似得不停涌动扭曲起来。管道和电缆更是舞动不止,似要挣脱墙壁的束缚,直接打进电梯里。

然而这些诡异的扭动也只是一瞬,等那些“魔法阵”烧尽了,整个通道顿时陷入一片漆黑,只有星星点点的火光扔在燃烧。

腥风臭气也统统化成一股更难闻的焦臭,就好像火山口的硫磺燃烧过的味道一样!

不过这股味道虽然臭,但臭的真实,踏实,也臭的让人精神一振。他心里那些莫名其妙的毛毛咕咕一起烟消云散。

“走!去瞧瞧!”她招了招手,迈步跨入这条黑漆漆的通道。

头顶上原本熄灭的灯闪烁着又亮起来,只是大部分都还是没法回复。只有少数的几盏,照出一个昏暗不明,处处阴影的道路。

但此刻他已经无畏,跟在这亚洲小天师的背后,一往直前。

*

这通道通向哪里?未知!

前方有什么妖魔鬼怪等着他们?依然未知!

未知既是恐怖!然而许尽欢走的气定神闲,信步游庭,宛如逛公园一般淡定。

雷蒙泽一个七尺大汉,岂能比她不如?就是装也得装出无畏来!

许尽欢不用装!诸般幻象都是障眼法,在她眼里一钱不值。当着外人的面,她本不该显摆法术。但这里是六尺

第六十一章 起死回生

抱着她,靠着她,他身体到灵魂都感到安定和宁静。他知道自己安全了,他受的苦,她把他带到了哪里?他不知道。

没关系!他想,他仰头看她,他伸手抱她,这样就好。

她没有安慰他,连低头看他一眼都没有。

他开始抽泣,痛苦,哀嚎。像一个受尽了委屈的孩子终于回到亲人的身边,可以放下满身的坚强,尽情的脆弱撒娇。

他匍匐在她的脚下,伸手紧紧抓住她的脚踝,强忍着浑身的剧痛,挣扎着依偎在她脚边。

那就是她!

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可他却非常笃定。

她耀眼的如同一轮明月,浑身散发着皎洁而又柔和的光芒。这光芒并不刺眼,但却强大的让他看不清她的轮廓和面目,只能看到光芒。

就在他感觉自己连灵魂都要碎裂的时候,他回到了她的身边。

可他挣脱不了!在她的强势之下,他的挣扎并不比一只蝼蚁更强大。

不活了!活着好痛苦!

他痛不欲生,奋力挣脱。

但她紧紧的攥着他不放,强硬的继续攥着他穿越过一个又一个影子。那些曾经叠加在他身上的影子如今一个又一个剥离,如同把他活剐了一般。

好痛!痛死了!不要,停下!不要再拉扯他了!

他惨叫,从喉咙口喷出鲜血,骨头寸寸断裂,皮肉层层撕开。

他感到高兴,兴奋,欢喜。可还没欢喜一秒钟,剧痛就袭来。

前方的光越来越强,他忽然明白,自己在接近许尽欢。

攥着他手腕的力量越来越重,他的身体穿越过无数个自己的影子之后,仿佛身上也带了这些影子的分量,越来越重,越来越慢。

明明,刚才他还能呼唤她呢!

心中有无数的疑问,可张了张嘴,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

这些影子究竟是什么?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他到底是死是活?许尽欢做了什么?

倘若不是亲眼所见,他都不知道这黑暗之中竟然有这么多的自己,层层叠叠,绵延无尽。前方是他,后方也是他,弯弯曲曲,没有尽头也不知。

一瞬间就穿越过无数个自己的影子。

他吓了一跳,整个人就跟魂似的,身轻如燕。一点分量都没有,嗖得就被拽出去,跟着那光飞翔。

一触碰到,就感觉光里传出一股力量,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用力一拽。

“欢欢?”不知怎的,他心有灵犀,伸手去触碰那柔和的光。

朦胧的白光自远处而来,似月光洒落,轻纱薄雾一般落在他的身上。

她的名字就仿佛是黑夜里的光,呼出口,就点亮了黑暗。

“欢欢?!”他突然爬起来,奋力喊叫。

他用力睁开眼,想要去看,但眼前一片漆黑。这黑浓如墨,稠入油,把他整个都包裹着,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摸不到。

虽然他已经知道死后另有世界,但感觉是属于活人的。

哼哼两声,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死了,又怎么还会知道疼,知道冷,知道黑?

因为痛,因为冷,因为黑,他忍不住呻吟起来。很想哭,反正死了,哭也不怕丢人。

难怪人人怕死!

原来死亡,是这样一种感觉!痛,冷,黑,一点也不好受!

可他不想,就能不死?黑暗笼罩头顶,死亡如期而至。他浑身一阵剧痛,整个人就跌入了无尽的深渊之中。

不想死,他真的不想死!

为她去死,为她去活!

才不!他怎么可能满足?他一点也不觉得荣幸!他不想死,他想活!活着跟她怄气,跟她纠缠,为她赚钱,为她花钱,为她……

他应该感到荣幸和满足!

如今她能为他脸色发白,一脸愕然,就已经是他天大的福分了!

她那么漂亮,那么能耐,又那么会来事。这天下的好男人,哪一个能逃得了她的手掌心?

正所谓,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满地跑?

她哪有这么长情,这么深情!她一转脸就能忘了他,再去找个更好的!

他对她这样好,她是不是应该铭记在心,永远怀念?

可他终归是没在她面前露怯丢脸,他为她,为信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到死,都是想着怎么对她好!

越想越亏!遗憾!真遗憾!

那么多钱还没花完!那么好的日子还没过够!他才跟她相处了几天?满打满算,都没一年!他给她花了那么多钱,尽了那么多心,她给过他什么?

喉骨碎裂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那一瞬间,他竟然一点也没有觉得害怕。只是特别遗憾!

他自己都听见了,喉骨碎裂的声音。

等回过神来,才突然明白这些瞎想已经没用了!他用不上假肢了,也再不能花钱,因为那怪物咬住了他的喉咙。

就那生死一瞬间,他满脑子竟然都是这些没用的瞎想!

可转念一想,假的就是假的,哪里比得上真的好!

幸好他有钱,有钱能装最好的假肢,据说如今最好的假肢能真的差不离。

胳膊,就这么没了?那他以后岂不成了一个残废?这可怎么得了?

被那恶鬼撕掉胳膊的时候,段迦仁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就是有点被吓到。

第六十二章 一场葬礼

段迦仁把许尽欢在顶层的豪华套房里藏了整整七天!

这七天他是长江东流水一般的把好吃的好喝的往她嘴里灌,以十当一,终于把她重新养出了人样!

瞧着她青葱水瓜,油光水滑的好模样,他打心眼里冒出一股喜气!一直压在心头的重石也化作一股轻烟,猴儿似得随着一声长吁,从鼻孔冒出,冲天而去。

这七天的房钱,饭钱,海了去了。然而跟她相比,花的再多也值得。

这七天,外面自然也没消停。然而也并没有他预计着的大乱——出了这样恐怖离奇的事情,怎么乱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并没有乱!

没有乱,他就不管,乱了也不会管!

他很知道好歹,强龙不压地头蛇。他是美国公民,没心思管巴哈马的闲事。

雷蒙泽当然找过他,但他避而不见。

这位大黑个带着两位女士死里逃生,破了一桩经年累月的悬案,按说,应该是一位值得嘉奖的英雄。

可惜这位英雄的好事碍着了许多人的升官发财大业,那就变成了一桩顶顶要命的坏事。

英雄空有一双拳头,一张嘴,可也架不住大人贵人们那么多双手,那么多张嘴。贵人们的手不能大人,贵人们的嘴不用骂人,可他们稍微一动手一动嘴,一千个雷蒙泽这样的好汉英雄也挡不住!

因为有一场“同生共死”的情谊,又是个极重要的目击证人,参与者,雷蒙泽是必然要找到段迦仁,请他出来做一个见证。

可段先生是打定主意当“锁缩头乌龟”,躲在套房里闭门谢客。

就算门外来的是美国总统,他也照样不开门,不见客!

连总统他能说不见就不见,何况一个巴哈马的小人物!

见不着段先生,雷蒙泽更是孤掌难鸣。不仅当不了英雄,就连身上的警服也被拔了,彻底开除出警局。

七尺的汉子如今终于对这个腐朽无能的局势彻底失望,唯有两位被他救回来的女士稍微能给予一点安慰。至少证明,他的努力没有白费。

倘若还要找一点令人欣喜的事情,那边是一直盘踞在亚特兰蒂斯酒店里的那个恶灵,也终于被消灭了。

虽然没有亲眼见证恶灵的毁灭,但醒来之后气氛完全改变的地下室,足以证明一切确实都已经改变了。

而改变这一切的,毫无疑问是许小姐!

也是看在许小姐的面子上,他才没有叱骂段先生的自私无为!段先生大概也是为了保护许小姐,所以才不能出面得罪人。

死去的终究已经死去,而活着的还要继续活下去。恶灵虽然已经伏诛,可恶势力仍然横行无阻。

但恶灵已经伏诛,恶势力的下场又还会有多远?

雷蒙泽把满腔的不平和愤懑压在心底,他想自己的好好的活着,活着看那些死人看恶人的结局。

*

好好的假期,一半捉鬼,一半休养。等段迦仁带着许尽欢搬出酒店,重回别墅,美国的电话就来了。

事情是一桩接着一桩,一刻也不得闲。

电话里说,段老先生在课堂上突然昏厥,送到医院人就不行了,是脑溢血,出血的面积很大,又压迫了重要的血管和神经。医院当时就进行了抢救,因为联系不到他这个唯一的亲属,所以手术的字还是律师给签的。得亏老爷子在生前就有预见,托付好了律师。

然而,美国医院的条件好,美国医生的技术高,可也救不回已经被阎王爷扣在手里的段老爷子。

老先生自打昏厥到上手术台,就没醒过来,也没留下话。

如今,人就在医院的收尸房里,就等着他这个亲儿子回去操办后事了!

这一个电话,就跟当空砸下一个万吨重的榔头,咣几一下就把段迦仁给砸懵了。

老头子身体不好,他是一直都知道的,别看人瘦,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一个都不缺。

但段老先生从没把自己当病人,一直趾高气昂的活着,等闲不跟任何人低头。尤其是对亲儿子,哪有老子跟儿子低头的道理,虽然老子确实有些事情做的不地道,伤了儿子的心。

身为老爷嫡亲的儿子,他也跟父亲一样,绝不跟人低头。他只跟钱低头!而老爷子弄出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给他,就是要分他的钱财,这就十足的不能忍。就算对方是父亲,可这里是美国,美国人人平等,哪怕是父子!

父子两个都是打定主意要跟对方怄气到底,而且摆开了大阵仗,预备着斗它十几二十年的。总之,这原该是一场持久战,双方都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可未曾想,这场父子间的战斗才展开了几年,就以老父亲亡故而单方面宣布结束。

亡故的一方没有心理准备,败得没头没脑。而活着的一方也没有心理准备,胜的没着没落!

按说,依着段迦仁的心性和本事,虽不能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惊,但处理一下老父亲的丧事,那还是绰绰有余。

可这不是事情赶巧了,他刚忙经历过一场生死一线,又忙着替许尽欢将养,还没透一口气,就赶上老父亲亡故。

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生死一场,他聊发轻狂,午夜卖醉,结果冷风一吹,就得了感冒!

这一下,病来如山倒。他这座青山,暂时不顶用了。

第六十三章 一家人

被一个黄口小儿指着傍大款,嘿,他竟然还知道自食其力,她是不是该夸他有长进,懂知识?

这关他什么事?一个小毛孩,竟敢管起她的闲事?

然而不看僧面看佛面!这猴子精是段迦仁的便宜弟弟,她打狗还看主人,不屑搭理这小东西,也懒得教训。

于是漫不经心别开头,当他是个空气。

被无视,小孩子心里就拱起火。人虽小,但脾气挺大,非要敲打敲打许大仙。

“你说话呀?你既然知道不好,为什么还这么做?”

人,应当知道廉耻!

知道不好?什么不好?她做了什么怎么就不好了?

许尽欢简直要被他气笑,因着这点笑意,她伸了伸手,把套在无名指上的祖母绿戒指给他看。

“我是他的未婚妻!吃他,天经地义!”

那祖母绿格外大,跟个小麻将牌似得,阳光下翠绿欲滴,沁人心脾。

就算是小孩子也看得出这戒指很值钱!他的便宜哥哥,是真舍得给许疯子花钱!

可许疯子不应该是为了钱财和享乐就屈服的人!她在他心里,是不一样的人物!

他急着上前。

“你就是为了他的钱?除了钱,他还有什么?”

难道他们这些没钱的女人,非得统统落在这般兜里有几个臭钱的男人手里?她如是,他妈妈亦如是,偏偏这对男人还是父子。

这个是,子承父业!

什么话!许尽欢真有点动气了。

在她心里,自己和段迦仁的关系不足为外人所道,因为凡人不懂,神仙也懒得解释。至于凡人心里怎么想?她并非不清楚。

活了千年,要是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那她岂不白活。

在寻常外人眼里,佐不过认定她是个贪慕虚荣的女子,是攀了高枝。段迦仁是个镶金的饽饽,而她是在众人眼皮子底下偷着了这个饽饽的贼猫!

世人总是这样,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真相如何,总之事情定然要按着他们能接受的最基本的状态来理解。

一个来自中国的无依无靠的美少女,和一个出身美国的有财有势的男青年,傍大款攀高枝是最简单也最容易让人们接受的解释。

她很清楚,但不屑理会,只要这些无知的凡人不要在她面前显摆这点无知的小聪明就行!

眼不见为净!做神仙有时候也要懂得装聋作哑。否则天下那么多不平,那么多不公,神仙哪里还端坐得住!

可今日里,偏偏有这么一个不开眼的猴子精,在她面前戳破了窗户纸,把不该说的话说出来了。

这就是打脸!

要为了自己去争辩吗?犯不着!

她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笑。

“他至少还有钱,你呢?连钱都没有,比他不如!”

对方只是个小孩子,凭着一腔子愤怒,说出这些话来。满以为她该羞愧认错,改邪归正。哪里想到她是铁了心要往黑路上走,还要戳他的心肝肺。

是啊!一个死了妈没了爹的孤儿,有什么资格说她攀高枝,傍大款?

不攀高枝,不傍大款,她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

而如今,她傍着大款,吃喝不愁,日子挺好。

可他呢?倒是有一股子硬气,然而马上就要变成无家可归的孤雁!

而他能不能有一个着落,还的看她那位大款的意思!倘若那个便宜哥哥打定主意要将他扫地出门,他也是无可奈何!

带他过来的那位女士,倒是个和蔼可亲的阿姨。原本预备着要跟他的便宜老爸共同生活,也愿意接纳他当一个便宜儿子。可是计划跟不上变化,老头撒手而去,他和这位阿姨都没了着落。阿姨是个成年人,可以照顾她自己,可为了自己的将来没道理管他这个外人。如今能为他去说合,已经是仁至义尽。

他因为害怕再次流落街头,满心愿意跟自己那位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哥哥建立一点亲情关系,好在对方手里讨一碗饭吃。

可是看到许尽欢跟哥哥在一起,还好的蜜里调油似得,他心里就全不是滋味了。

许疯子原本该是同他一伙,却先一步投敌了!

他跑过来找她,本来是想要联络一下感情,然而一时气冲昏头,反而把她得罪。这下,他那个便宜哥哥更要看自己不顺眼了!

越想越慌,越想越气,他嘴巴一撅,眼泪就啪啪的往下掉。

许尽欢顿时没辙了。

童言无忌,随时翻脸,都是小孩子的特权!他们可以说别人不敢说的真话,而且从不必担心受罚。他们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也不理会大人的脸色。

倘若大人跟孩子计较,则会被其他人唾弃,认为气量小,不懂规矩。好好的大人,自甘下道,跟孩子比肩。

为了不下道,为了当一个大人,许大仙只得呼出一口凉气,不跟小孩子计较。

“哭什么!久别重逢,不说点讨喜亲热的,上来就教训我。这怪谁?坐吧!你有什么事就说你的事,少管我的事!”伸手拍了拍长椅。

愤怒和气节都跟着眼泪一起流出,段迦康抽抽搭搭的到她身边坐下,两只手直抹眼泪。

“我,我想回中国!”

“回中国?”

“我想回家!老头死了,我没爸爸了!我要回国,会自己家去!”

“胡说!回

第六十四章 阳光灿烂好日子

她略微胖了一点,脾气也

虽然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段迦仁把她照顾的面面俱到。

许渊也再次来到纽约,打着看望哥哥嫂子的名义,看望许尽欢。

至于这个女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她不敢想也不敢问。问了,她可能从此就再没有女儿!

女人的直觉总是很准,她隐约觉得眼前这个女儿已经绝非曾经的那个。她只是看起来形似,而内里完全不同。

然而一旦跟女儿打了照面,她就跟被什么东西镇住了似得,半句长辈的话也拿不出来。

作为母亲,她也很想鼓起勇气跟女儿好好谈一谈,拿出一点长辈的气势和过来人的经验,给她说道说道。

她似乎压根没想过要给段迦仁一个名分!

一年之前,许妈妈颇担心段迦仁是陈世美。但一年之后她已经看清,自家女儿才是陈世美。

虽然这个老丈人在许尽欢眼里一钱不值,但他总觉得许家的存在是他和许尽欢关系的证明。段家和许家在走动,那他和她就仍是名正言顺的一对。

虽然许尽欢毫无表示,但段迦仁却无师自通的讲究起来。一年到头跟老丈人家都不闻不问,年底总该去表示表示。

圣诞节照例是去许家过!

*

回到家,雨散云开,风平浪静。大家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乐乐,吃喝玩乐,一天就又混过去了!

而他也颇有眼色的簇拥着她,一路做小伏低装乖巧,哄着她回家。

不过因为刚刚吃饱喝足,所以心情还不错,也就懒得跟他计较。

快三十的男人,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模样,可真叫人恶心。许尽欢一眼都不要看!

“都是我错了还不成?你去了哪里?急死我!”

及至回到大楼里,段迦仁已经在大堂等候多时。一看到她就跟失孤的孩子见到亲人,飞奔着扑过来,双臂将她抱住。

对纽约的美食品评一番之后,她又施施然起身,扭头往回走。

但又太清淡了些,好好的蔬菜全是做成沙律,拌上酱也没什么好味道,吃起来就如同嚼草一般。吃多了,恍惚就觉得自己也成了牛羊,在大草原上嚼着草根菜帮子。

幸而纽约是个国际大都会,世界各路豪杰汇聚一堂,美食也是五花八门。尤其是上东区的美食,更是以追求健康为标准,口味清淡,做法考究,摆盘精致,绝无肥腻。

她慢悠悠的在街上闲逛,走得累了就转进咖啡店里,喝一杯香浓的奶茶,吃几块甜蜜的蛋糕。美国人的饮食马马虎虎,实在不值得称道。但咖啡来自巴西,蛋糕来自法国,别有一番风味。只是太甜,美国人的舌头似乎缺乏对甜味的敏感,非得加糖加到齁了才能品味甜味,以至于寻常店铺里的西点都甜到发腻。

但这份冷也让人精神一振,驱散了温暖如春所带来的慵懒和颓靡。

楼外的寒风扑面而来,冷得让人一哆嗦,跟楼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她跟着猴子精学洋文,颇有进展,不过日常对话也就到这份上了。能听和能说,是两回事,及至能写,又是另一回事。

“谢谢,你客气了。”

她把洋文在嘴里咂麽一遍,转化成中文后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才微笑一点头。

“许小姐您出门?外面风大,请注意保暖!”

看到她,门卫约翰就引擎的打招呼。

段迦仁的公寓在纽约上东区,交通便利,环境宜人。整座大楼历史悠久,周围不是美术馆就是音乐厅,乃是纽约上等社会聚集之处。

也不走远,就是出门上街转悠。

她能怎么着?当然把眼一瞪,把袖一甩,把门一甩,扬长而去。

所以说到底你就躲着我咯?我就知道你不在乎我!——末了,他又甩出这样的话来气她。

许大仙哪里是爱鸽子,佐不过是为了躲他。一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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