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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乐无穷总裁霸婚不离-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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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门铃,江歌直接拿穿着白色厚板底的鞋底子砸门。

边踹边恶狠狠地叫嚣:“元芳,麻溜的,给姐滚出来!姐保证不剥掉你三层皮!”

门在她厚实的鞋底下颤抖。

元芳华本来是做着美梦的,可很快又看见一头猪拿着刀朝自己砍来,她惊得一声惨叫,从床上坐起来。

☆、番002:我病了,头疼手疼脚疼哪儿都疼

番002:我病了,头疼手疼脚疼哪儿都疼

又白又胖的小白猪。

下一秒,元芳华就听到了大门外隐隐的嘶吼。

她起床,趿拉着拖鞋出卧室,过大厅,嘀咕:“明明是狼嚎,怎么会是猪呢?”

门开,江歌龇牙咧嘴的扑过来:“元芳我弄死你——”

元芳华一边躲她凌厉的凤爪子,一边叫嚷:“我这不是为你好嘛,你说你爹妈好不容易给你找一雄性,能让你安安静静练习会儿淑女,还是免费的,多好的机会啊,你知道现在外面上一堂培养淑女气质的课多贵么?”

“贵你大爷!”

“我大爷是你爹!”

“又怎样?反正今儿姐心情不爽到了极点,你就老实点,让姐胖揍一顿解气。”

“够了啊!你看我脸,已经有爪印了!再来我可回手了啊——”

闹累了,双双倒在客厅颇有些田园风格的花色沙发上,江歌一边歇息一边叹:“指望你点事怎么就这么难?”

元芳华顶着一头鸡窝,喘着气睨她:“活了二十六年,第一次正正经经相个亲,我要是破坏了就不只是现在脸上留个爪印这么简单了,你妈得拿刀砍了我。”

而后,正经地问:“那男人就这么逊?”

“逊到毙!应该是事先问过我的职业,给那又是歌词又是七毛地胡编乱背了半天,雷得我差点当场吐。”

“证明人家为了这场相亲还是下了功夫的不是?”

“还不如不下功夫呢。”江歌看到对面的摄影片墙上又添了新照,起身,边冷哼边走过去欣赏。

元芳华平生两大好,一小说,二摄影拍照。

她家的背景墙上几乎隔断时间就会更新新的照片,元芳华拍出来的片子各种风格都有,技术也颇是精湛,很有意境。

江歌没灵感的时候,看看她家的背景墙,都会有些新的想法产生。

一幅荒山为背景,三层白色小楼为主调的相片吸引了江歌。

“这是哪里?不是在连城拍到的吧?”

“哪幅?”

江歌手指上去。

“就在咱们连城,怎么样?美得很震撼吧?西山那一带拍的。”

“确实很美。”相片天气背景正是夕阳西下,红霞染满天际,白色的小楼与红色的天交相辉映,间插逆光而黑色的枯枝荒草,江歌笑道,“像动画片里怪蜀黍居住的恐怖房子。”

元芳华没好气地哂:“心理阴暗!”

江歌又看了一会儿:“好吧,不是怪蜀黍,而是鳏寡老人隐居的世外桃源。”

“你要有兴趣,现在就带你去那个地方看看,我们赌一下,看看到底是怪蜀黍还是鳏寡老人,亦或是幸福的一家子?”

江歌重新回到沙发里,翻了个白眼:“无聊!”

手机响了。

江歌看了眼号码,不敢不接。

“明天去柯家吃饭,十二点开餐,你十一点之前务必到家!”江妈退休前是连城三医的院长,当干部当久了,这雷厉风行的语气从未改变。

“不行,妈!明天我答应了大哥,要给他们酒店新装的茶室画壁画!”江歌滴水不漏地果决回答。

牙都没刷就在沙发上开始啃薯片的元芳华嘴角抽搐。

女人不要起节操来,真可怕!

也不知道是谁,为了躲江琛的电话以及上门追踪,都赖在自己这1110室多少天了!

一提江琛,江妈立马不再威逼利诱狠!

挂了电话,江歌都不得不为自己的面不红心不跳而点一万个赞。

果然自己是江家捡来的,江琛的事就是比天大。

“啧啧啧,画壁画,下次江大哥再上门,我可放他进来了!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要说元芳华这姑娘还是真挺不错的,在这普遍见色忘友的大时代,她能顶住江琛那枚绝世钻石完美男人的魅力,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誓死护着她江歌,这友谊已经够盖世无双了。

虽然,元芳华内心里是如此打算的:对江琛那样皮好、脑好,各种好的男人,需从长计议,放长线钓大鱼,首当其冲,要从他家人下手!过五关斩六将,就不信攻不下江琛那座扎实的硬堡垒!

江歌扑她身上撒娇:“我知道甜心你不会的。”

“死一边儿去!”

“叮!”门铃响。

两人不约而同将眼睛盯向电视屏幕,都誓作没听见。

门铃从短促的一声转成连续的长声。

江歌推旁边:“你家门铃响了。”

“天天赖在我家蹭我家电蹭我家水,自觉点,跑腿去!”

江歌头一偏:“那让它继续响好了。”

元芳华牙痒痒:“江歌你个女无赖!”

起身,找东一只西一只的拖鞋。

吱吜儿声响起。

两人齐齐往大门望去。

直眉冷眼的高大男人狂肆而入。

长臂长腿的,只穿着浅灰色的挺括衬衣,黑色西裤,有型有款。

看清来人,元芳华嘴里刚塞进去的薯片掉了。

傻愣愣地起身,讪讪地笑:“……江大哥,你怎么来了?”

江琛俊脸泛冷:“都在呢?我还以为屋里没人呢!”

江歌继续该看电视看电视,该吃吃,该喝喝。

倒是元芳华一边把沙发上乱七八糟的脏衣服往沙发垫子里塞,一边红着脸:“那个……江大哥……我还以为是推销员呢,嘿嘿……”

江琛没再计较她们没开门的事情,墨眸扫向躺在沙发上跟只考拉似的某女:“起来!”

江歌继续咯崩地咬薯片:“干嘛?”

“去我酒店画壁画。”

江歌把手中薯片一扔,装死:“我病了,头疼手疼脚疼哪儿都疼。”

江琛从西裤裤袋掏出手机:“好,我让妈来照顾你!”

江歌咕噜起来扑向他,夺过手机:“不用!我自己照顾自己能行,哥,你也不看看我都二十六了,能为一点小病小痛就折腾咱妈么?”

“小病小痛?”江琛眯了眸,“既然只是小病小痛,那明天柯家的午餐肯定可以撑得住去赴约了?”

“哥,酒店茶室的壁画尽管交给我!突然觉得,我好像也没那么不舒服。”

“你确定?”

“确定肯定以及绝对!”

江琛愉快地笑了:“走吧,哥请你吃午餐!”

“江大哥,我也饿!”元芳华弱弱地出声。

“一起!”财阀江琛豪爽地挥手。

元芳华马上癫癫地起身,风一样地刮进卧室去换衣服,又刮进洗手间去洗漱。

风中,传来她欢快的叫嚣:“江大哥,我要吃万福斋的烤鸭!”

江歌皱眉:“不要,烤鸭太油,我要幸福楼的烤猪蹄!”

元芳华很快收拾完毕,跟江歌对阵:“猪蹄更油!吃烤鸭!”

“壁画是我画还是你画?吃猪蹄!”

“烤鸭!”

“猪蹄!”

“烤猪!”

“鸭蹄!”

江琛被两人吵得头疼,一道厉喝:“STOP!”

漂亮的大手在两颗抵得跟斗牛似的脑袋面前。

元芳华和江歌同时发怔:“干嘛?”

“外卖单子给我,我打电话叫外卖!”

江歌迟疑一秒,迅速摇头:“我们这儿没这玩意!”

元芳华也回过神,立马附合江歌:“没有,坚决没有!”

“我上次来沙发上还看见几张。”说着,江琛弯腰去找。

江歌和元芳华对视一秒,江歌迅速扑到江琛身上,拉回他,跟身后的元芳华异口同声:“哥,我看我们还是今天在先吃一样,明天再吃一样好了。”

江琛起身,气定神闲地问:“那今天是烤猪蹄还是烤鸭?”

江歌出声:“烤猪蹄!”

元芳华:“烤鸭!”

吃货元面前,友谊帅哥什么的都是浮云!

“还是叫外卖!”

……

最终江歌妥协,采纳了元芳华的意见,到万福斋吃烤鸭。

因为元芳华私下跟她咬了耳朵:今天不去万福斋,就去找江妈妈把江歌心里的小九九全部竹筒倒豆子去!

江歌被成功地威胁到了。

所以说什么闺蜜一条心的都是屁话,一只烤鸭就试探出了人间真情,真是世态炎凉风太日下了!

☆、番003:你说,我要在这墙上画一只大猪蹄怎么样?烤熟的猪蹄!

番003:你说,我要在这墙上画一只大猪蹄怎么样?烤熟的猪蹄!

御景王酒店是连城唯一的白金五星级酒店,每位住进来的客人都代表着身份和荣耀。

服务行业里顾客就是上帝,而在酒店业,顾客是比皇帝还要尊贵的存在。

茶室里铺着柚木地板,偏厅与正厅以屏风作的隔断,屏风是孔雀蓝上手绣的古典宫廷的华美花纹。

天花板上一排玉兰罩花灯,天然水晶反射出的光华,清透而明亮。

江琛所说的壁画,正是经正厅,过屏风,再往里连着的几间单独雅室前的走廊墙。

底色是古雅的淡黄。

“画什么?”江歌看得一头雾水。

她画漫画纯粹兴趣爱好,想到什么画什么,不过是些花花草草、帅哥美女、情情爱爱的,跟眼前这种商业性质的壁画完全不同。

“自由发挥。”

江歌盯着墙看了十多分钟,那墙还是墙,淡黄还是淡黄色,她自由发挥个毛啊。

“到底为什么非要让我这么个业余的来画?你们酒店穷得连个商业画家都请不起了?业绩这么差不如趁早关门倒闭算了。”江歌埋怨。

江琛瞪她一眼:“你以为我这稀罕找你?就你那三笔两画的半桶子水平,哼!”

江歌火了:“那正好,我更不稀罕,再会无期!”

“你给我站住!”

江歌蹬蹬继续走。

“以后每月零花钱加两倍!”

江歌速度慢了点,不过还是未停:“姐是有节操的人,不会为了你一点零星零花钱就低下金贵的头!”

“五倍!就一次机会,你再走一步,马上失效!”

蹬蹬声戛然而止。

而后,江歌掉头几步就跑了回来:“成交!反悔是王八!”

江琛:“……”

其实他是打死也不会想到请江歌来画的,让她做得点什么比登天还难,幸好,这家伙还没有对金钱免役。

这世上,能用钱解决的事就算不得难事儿。

要说用钱解决不了的难事儿江琛眼前就有一件,御景王酒店现任CEO肖东伊,签的连任三年,今天刚好三年期满,酒店在他手下经营得红红火火,这小子却不肯再继任,提出要卸任。

这么会儿功夫,让江琛到哪去哪这么能力出众的人接任?

于是,一帮股东以江琛为首抱成团让他继续任职,并最好签终生。

肖东伊想了想,就提出一个了条件,条件一出,差点惊掉一屋子大股东的下巴。

条件就是,新装出来的茶室壁画要大股东江琛他妹妹江歌来画。

说什么看过江歌的画,很有意境,很有内涵,有大家风范。

惊是惊,江琛还是应下了。

毕竟人肖东伊的目光一向是很精准很讲究的,酒店里许多讲究的摆设只要是他亲手提出的,每一样都是恰如其分地让人不得不赞叹。

如果不是清楚他的属性,江琛真会以为那些事情是一个高雅的女人安排出来的。

江歌的画江琛看过,除了一幅给干爷爷陈老画的画像外,其他没一幅能入得了他的眼。

不是童话故事,就是无病呻吟,毫无营养!

不过,既然肖东伊能提出来,也说不定自己这个败家妹妹有些没施展出来的潜力呢。

接了活,江歌开始为自己的五倍零花钱挣命。

抱张椅子,酒店里的服务员还给她泡了好茶,从这天中午,一直坐到月朗星稀,那墙在她眼里,依然是块淡黄色的墙!

服务员过来微笑着轻声:“江画家,已经很晚了,您要不先到我们酒店餐厅去吃完晚餐后再来想?”

江歌扭过头,看着她,怔怔地出声:“你说,我要在这墙上画一只大猪蹄怎么样?烤的油光灿烂的大猪蹄!”

服务员嘴角抽搐:“……不太好吧。”

画家,这是茶室!茶室!喝茶的地儿好吧!

江歌看她一脸赞成还略带嫌弃的表情,抬高声音:“烤猪蹄很好吃的!这里的人一看肯定都想吃,然后全部又去酒店的餐厅吃东西,这不是间接地又给你们餐厅增加营业额吗?你说我想的妙不妙?”

服务员默默转身。

没法沟通!

说到烤猪蹄,江歌也饿了。

她听到离去的服务员在身后唤了声:“肖总。”

然后,是一道男人低沉简单的声音,他只嗯了一声。

男人沉稳的皮鞋皮渐近。

江歌转过身看过去。

男人一身褐色西装,里面是白衬衣,和西装颜色差不多同色的暗纹领带,身材魁岸,相貌出色,三十多岁的成熟样子。

不过长得好是好,就是一双眼睛太犀利太锋锐,瞧着让人无端端会害怕。

江歌不喜欢这样的眼睛。

“小歌,还没想好画什么吗?”男人削薄的唇角勾着笑走近,语气亲呢。

江歌惊讶:“你认识我?我们见过吗?”

“好吧,小歌,我能表示我很受伤吗?”男人打趣地笑,对她伸出一只手,“鄙人肖东伊,酒店年终尾牙会上我们见过三次的,一年一次。”

江歌终于想起来了,这人就是酒店的执行总裁,股份和江琛一样多,和江琛不同的是他能出任酒店CEO,而江琛却因为银行行长的身份,不仅不能出任,连股东身份都必须是隐形的。

不过,江歌那三次都是偷溜进宴会厅混吃蹭喝的,这肖东伊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

她讪讪地笑,也伸出一只柔白白的纤手:“嘿嘿,不好意思,我哥总说我脑子不好,看样子,我哥看我看得比我自己还准呢,肖总幸会幸会!”

“不是小歌脑子不好,是我这脸长得太不好记。”肖东伊洒脱地笑。

“肖总过谦了。”这话江歌说的实话,他这脸已经堪比明星脸了,再加上挺拔高大的身材,完美。

若不是在自己笔下看过太多的各式型男美男,已经有了一定的免役能力,江歌此刻应该也会发好一番花痴的。

绅士而礼貌地浅握了下江歌的手放开,他温声:“饿了吧?我带你去吃晚餐?”

“不饿不饿。”话音刚落,江歌肚子华丽丽地闹起一曲空城记。

肖东伊笑了:“小歌不用跟我客气,我和你哥是好朋友,如不嫌弃的话,你也可以视我为哥哥。”

“好吧,肖大哥。”江歌也不扭捏,起身,背好挂在椅背上的双肩包,抬头道:“我们去幸福楼吃烤猪蹄吧?”

反正他们这些人有的是钱,一顿烤猪蹄对他们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她也就毫不客气了。

肖东伊浅笑依然:“小歌喜欢就行。”

两人一起往电梯走去。

依两人并肩的高度,江歌目测这肖东伊比自己高181公分的哥哥还要高出那么几公分,该是183吧?

“喜欢喜欢当然喜欢,你知道我大学毕业那会儿的愿望是什么?就是把幸福楼做烤猪蹄的厨子挖到我家来,天天给我做烤猪蹄!”

肖东伊朗声大笑。

“你不信?”

“这么说,现在的愿望不是了?”

“现在成熟了,梦想自然也变成熟了。”

“那现在是什么梦想?”

“现在的梦想是赚钱,赚了钱天天去幸福楼吃猪蹄!”

肖东伊俊脸抽搐,握拳掩唇清了清嗓子,道:“为什么不是挖回来,改成赚钱后天天去吃了?”

“他继续留在幸福楼,让更多的喜欢上他的烤猪蹄,这样,我就能找到更多有共同话题的人了。”说完,江歌自己哈哈大笑。

肖东伊点头表示赞同:“有想法!”

江歌再次大笑,差点笑出眼泪来。

她发现跟这个一本正经的男人开开玩笑真是挺好玩的。

虽然,她也知道他并没有把她这些玩笑话当真。

江歌没有开自己的车,一起坐肖东伊的宝马SUV赶往幸福楼。

晚餐高峰时段,幸福楼座无虚席。

还好肖东伊脸大,直接找老板,加开了一席。

江歌吃得满脸流油、肚儿圆圆。

餐毕,肖东伊一本正经地提议:“要不,画一幅宁静的大海?夕阳西下,海色深蓝,海浪安静,加一个黑色的背影也可以,增加人们的想象,小歌,你觉得怎么样?”

说到夕阳西下,江歌脑中突然灵光一现,那座荒山,那幢白色小楼……

☆、番004:从此一遇亦飞定终生……

番004:从此一遇亦飞定终生……

正抹着嘴巴的她把纸巾一扔,腾地起身:“肖大哥,你慢吃,我要去个地方!”

“想到什么了?”

“对!”江歌人已经离去。

肖东伊微笑浮在唇角,无奈摇头。

这丫头,今年该有二十六了,这冒冒失失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性子却一直没变。

元芳华不在家,不知道又去哪鬼混了。

她交际一向比江歌宽,朋友遍布连城,网友更是遍天下。

江歌取下照片墙上那张相片,回到隔壁自己的1109。

进书房,取出画笔和稿纸,照着勾勒出线体轮廓。

一股作气,粗笔画很快完成。

她留了一处空白。

脑子徘徊在填充什么上纠结。

肖东伊所说的孤独的人物背影也可以,但太大众了,许多画画的都用过。

她又拿起照片,久久凝视。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样一个地方,是有着故事的。

该是怎样的人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呢?

房子应是新装的,所有的装饰材料连江歌都看得出来都是极奢侈的,可为什么选在这样一座荒山里面。

主人是要与世隔绝?

究竟是怎样的人呢?

江歌以手托腮,目光顺着书房里的窗子,落在外面漆黑的天幕上……

连城,西山。

江歌自己都不敢相信,居然真的一大早就跑到了相片所拍到的地方。

昨夜想了半宵,终于想到在空白处画上一片碧湖,湖水里倒映出白色小楼的正面,与真楼交相辉映,想象里,也是挺不错的。

早上起来画了画,可怎么都觉得自己所画出的小楼正面太单调,要不就太大众。

左思右想不满意,索性今儿一大早直接打车去酒店取了自己的福睿斯,赶往连城西山区。

时间尚早,太阳还没有升起,天地间一片清明。

车子出了市区,江歌迎着平阔无际的广郊驶去。

远远的,草木已是一片枯色,却因着秋色晨间的透凉,而让人看着都心里清澈。

地方倒也不难找。

很快就看到那片蜿蜒的山腰间一个白色的楼顶。

顶上似乎还做了花园式处理,在这样一片枯色的天地间,唯有那儿,簇拥着一团盎然绿意,刹是惹眼。

离得太远,江歌没看出来那到底是些什么常青植物。

把车子一直开到再无法向前的路尽头,江歌停下,拿了相机准备下车。

车门推到一半又倒回车里,换成素描本和画画铅笔。

在城市里还不觉得,到了山里,才发觉,这秋已有些冷了。

江歌放下白色风褛的长袖,抱着画本和笔向前步行。

她终于知道元芳华为什么只拍到白色小楼的远景了,因为那楼房被一个高大的院墙远远地给隔了开来,想拍近景除非走进那座大院子!

素昧平生的,总不能为张照片闯人家里去吧?

忒不要脸了点!

这样想着,江歌瞅到院子南北侧有颗歪脖子野枣树,方向正对着小楼正面。

她不禁笑了,几步跑过去,把本子和笔揣起风褛大大的口袋,两手抱着树身蹭蹭就爬上了第一个歪肢处。

在机关大院里,穿墙爬树她江歌敢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那些个斯文孩子,谁有她这份胆。

也幸得江爸江妈宠她,不然,那样的院子里,谁家的孩子敢这样野,还不得让那些老古板的长辈们给训得直接钻地洞还舒坦点!

又往上爬了一米左右,找了个舒适的枝桠处坐了,双脚刚好踩在院墙的顶上。

白色小楼的正面还真是不负她所望。

处处透着低奢精致,尤其是二三楼两侧连贯而成的碧石守护兽纹,真是巧压天工。

如果此刻有阳光,那定是比海市蜃楼的景象还要奇幻美丽。

江歌一边赞叹,一边拿出画本和笔,开始照样勾勒。

正画得顺畅,一滴不知名粘物从天而降。

江歌抬头,看到一只不知名的小鸟从头顶掠过。

她小脸抽搐,把本子用手提起,抖掉上面的鸟屎。

可能太新鲜的缘故,抖了又抖,那白色的粘物仍然滞留了一团在纸上。

她加大抖动的力度。

啪的一声,连本子带笔齐齐跟着那团白色的鸟屎一起掉落到人家高高的院墙里。

江歌气得不行,在树上站起来,往墙里面探头看。

远远的,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在园子的整齐石径上进到一片藤架里去了。

她忙抬声大叫:“喂,那个大叔,等一下!”

黑影在藤架里定住。

江歌大喜,又继续道:“大叔,我东西掉你花园里了,麻烦帮我捡一下,或是开开门,让我进来捡也行。”

那人影从藤架里缓缓而出。

从他那里,到江歌这里,不过三米左右距离。

江歌能将他看得清清楚。

最先让她注意到的,就是他走路的姿势。

那样高大挺拔、看起来身材好得不得了的一个男人,走路居然是,瘸的!

他低着头,每一步都走得格外认真,满身的气质清俊贵矜,一点也不像荒山里的人。

江歌看不到他的脸,只是隐隐看到他高挺的鼻,以及深刻如雕的下巴轮廓。

不知为何,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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