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空间之农女皇后-第3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虽然,我之前从未对她产生过这样的想法,但经过这位老人家这么一说,我忽然觉得,这个老人的话很有道理。

嫣然姑娘既有女儿家该有的温柔和体贴,又有男儿般坚强的意志和果敢,她坚韧、聪慧,有着与她年龄不符的成熟和稳重,小小的年纪,顶着虎狼般群凶环伺的重重压迫,在恁般艰险的环境中生存下来,还能抓住机遇,保护弟弟和乳娘离开虎狼之穴,这份心机和能力,不正适合做一个大家族的主母吗?

而且,最主要的,我对她并不排斥,和从前媒人提起的那些高门千金不同,她自然、大方,一点儿都不矫揉造作,浑身上下,似乎并没有我讨厌的地方,相反,她的新哥哥处事的方式,都是我非常欣赏的……

只是,我们的年纪相差很多,她只有十三四岁,而我却已经二十三四岁了,或许,在她的眼中,我已经很老了!

我胡思乱想着,不知怎么吃完的晚餐,晚餐后,我看到她带着弟弟和张嬷嬷回到了车上,把车帘儿撂下去了……

夜,越来越深了,因为一直琢磨着老车夫的话,我一直没有睡着,辗转到了快二更的时候,终于有些倦意袭来了,我闭上眼睛,准备进入梦乡。

这时,耳边忽然响起了一阵隐约的马蹄声,马蹄声距我们还有一段距离,但可以听得出,那些马正在向我们的方向奔跑,而且数量还为数不少。

深更半夜的,谁会在山林间行走呢?

我一下惊醒起来,多年的习武生涯,让我的感官比常人要灵敏许多,比如现在,直觉告诉我,这些来人是冲着我们来的,而且来者不善!

我倏地坐了起来,随手拿起放在身边的宝刀,翻身上马,向着马蹄的方向迎了过去。

我必须赶在他们靠近之前拦住他们,刀剑无眼,若一会儿打斗的时候伤到他们或吓到他们就不好了。

所以,我决定在他们尚未靠近之前解决了他们,也省的吓到或伤到嫣然他们几个。

马儿跑了不到半里地的路程,我终于看到那群来人了,他们是一群粗狂的汉子,背上都插着明晃晃的大刀,在月光下格外刺目。

为首的汉子是一个独眼龙,他打马跑在最前面,看到只身而来的我,一勒马,嘴里出声:“吁——”

马停住了,后面的十几匹马也停了下来,马上的汉子们冷眼看着我,面露不善。

“小子,你就是姓穆的?”独眼龙轻蔑的看着我,语气十分不屑。

我点头:“既然你知道我,大概就是为我来的吧,是朝庆长公主派你们来杀我的?”

“呵呵,算你聪明!”

大概在独眼龙的眼里我已经是死人了,所以他十分爽快的承认了:“小子,下辈子做人时学着聪明点,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在人家的地盘儿上放肆,换做是谁都不会放过你的。”

另一个汉子也聒噪说:“你的身份太显赫了,长公主怕留下你反成了后患,所以请咱们兄弟打发了你,你要是聪明的话可以死得痛快点儿,下辈子记得去找长公主报仇,咱们兄弟也只是听人差遣的……”

“老九,跟他啰嗦什么,快动手吧!”

有人不耐烦的叫起来:“结果了他,还得去结果那小娘们和小崽子们呢,快点儿,再啰嗦天就亮了……”

听到他们还要去杀嫣然,我心中的怒火腾地窜了出来,刷的拔出自己的宝刀,冷笑说:“来吧!”

这把宝刀是我十八岁那年长姐赐给我的,吹毛断发,削铁如泥,我一直抱憾没有用武之处,今儿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杀个痛快了!

那群汉子不知自己死期将近,仗着人多,一窝蜂的涌上来,纷纷举起大刀向我砍来,以为我很快就能成为他们的刀下之鬼。

然而,我的身手要比他们快许多,他们的刀尚未落下,我的胳膊一展,宝刀已经如闪电般划过。

顿时,四五条血淋淋的胳膊掉了下来,手还保持着握刀的姿势,我挥舞宝刀,将这些纷纷落下的胳膊扫到了一边儿,免得还握在手里的刀伤到我。

被砍断胳膊的几个大汉先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震惊住了,随即惨叫起来,先后癫狂的掉下马,躺在地上捂着断臂打滚儿嚎叫着……

敌人的鲜血和惨叫没能平息我心头的愤怒,倘若我不幸被他们杀死,嫣然和她的弟弟岂不是也要因为这些歹徒无辜殒命,这些杀人越货的强盗,他们都该死!

长姐赐给我的宝刀好用极了,刀砍下去,歹徒们手里的刀像是纸糊的似的,根本不禁砍,他们的刀被我砍断了不算,人也纷纷落马,不到一刻钟,十几个歹徒都躺在了地上,或死或伤,竟无一人四肢健全的!

活着的有的昏了过去,没昏过去的不是在撕心裂肺的为自己丢失的肢体哀嚎,就是在大哭大喊着向我求饶。

深更半夜的,在这荒山野岭,这些汉子的嚎叫声还真是挺说摹�

我没有把事做绝,见他们都残了,便留下了这几个幸存者的性命,转身上马离去。

嫣然他们还在马车里,我担心着山里会有野兽出没,惦记他们的安危,所以便赶着回去了。

回去时,没等走到大家宿营的地方,远远的就看见一抹清瘦娇小的身影,正焦急的徘徊在那里。

“嫣然,你怎么出来了?”我打马跑过去,翻身下了马。

嫣然看着我,忽然吸了吸鼻子,说:“好重的腥味儿,出血了吗?发生了什么事?”

这会儿天黑着,她虽然能看到我的大致轮廓,却看不清我身上的颜色,我的身上沾满了歹徒们的鲜血,所以有很重的血腥气,被夜风一吹,很快被她察觉了。

我没有骗她,就算想骗也骗不过去,她是那么聪明的女子,不是别人可以轻易糊弄的了的。

“朝庆长公主派人来杀我们了,不过,那些杀手已经被我解决了。”

说起今夜的暗杀,我不觉暗自庆幸自己的决定,倘若我没有把嫣然姐弟带走,他们这会儿很可能已经遭到不幸了。不过,尽管这次他们侥幸逃生,难保下次不被朝庆长公主算计,为长远计,朝庆那个老女人留不得了。

我盘算着,眸光阴鸷起来,这时,耳边忽然传来一道轻柔的声音:“你有没有受伤,快跟我去火堆那里,我帮你看看!”

我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臂,笑道:“我还好,没事的,你不用担心我。”

然而,嫣然却不放心,我们回到露营地,她便将我拉到火堆旁,认真的端详着我,一副很紧张的样子。

火光中,她担忧的望着我,身上只穿着中衣,连褙子都没来得及穿,长长的秀发柔软的披散在背后,还没来得及挽髻。

看着她那副紧张兮兮的小脸儿,我的心里感到一阵温暖,因笑道:“傻丫头,我又不是呆子,自己受了伤怎么会不知道呢?你放心好了。”

见我一再保证,嫣然才渐渐的放下心来,她转身进了马车,不一会儿,拿了一条湿帕子走了出来。半跪在我的身边儿,拿着帕子开始替我擦脸。

我被她这个动作吓了一跳,僵着身子竟忘了躲避。她却分毫都没觉得不妥,认真的帮我擦拭着,仿佛在做天下间最重要的事儿。

擦了两下,她的呼吸忽然凝滞起来,我定睛看时,嫣然已经泪流满面了。

“你怎么了?”我被她滚滚而下的眼泪吓了一跳,情急之下握住了她冰凉的小手。

“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害你跟董琦反目不算,还差点儿因我们而死……”

她瘦弱的肩膀颤抖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

这副柔弱的模样,又无意中戳中了我的心,让我为她心疼起来,为了让她高兴起来,我哄她说:“ 怎么能说是连累呢,要不是你,我没准儿已经被董家人算计了去,正准备娶他们的女儿呢,要是误娶了这样的女人,才会让我生不如死呢。所以,你非但没有连累我,还是我的恩人呢,我刚刚救你们,也算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所以,你不用感激我,更不用愧疚的。”

嫣然知道我在哄她开心,懂事的擦了擦腮边的泪珠,道:“不管怎么说,是您救了我们,您不仅救我们脱离了苦海,还护着我们免死于乱刀之下,您的恩情,我和我弟弟永远都不会忘的。倘若有朝一日我们姐弟有能力报答您,上天入地,我们也一定会去做的……”

当晚,嫣然再也,没又睡觉,她逼着我脱下衣服,自己摸着黑到溪边帮我把衣服洗了,还用火把衣服烤干了,等我早上醒来时,一套干爽整洁的衣服已经摆在了我的身边儿,跟我的宝刀放在了一起。

“早!”

嫣然见我醒来了,忙撂下手中的伙计,说:“早饭马上就好,您可以再睡一会儿,等早饭做好了我叫您。”

“做早饭了?”我好奇的问。

记得昨天她带的几张饼和几个鸡蛋都被大家吃光了,这会儿到哪去找早饭呢?

“嗯!”

嫣然指了指地上,羞涩的说:“我采了一些蘑菇,打算一会洗洗烤了吃,记得就在京城住时,你家的八福烧烤店就有卖烤蘑菇的,味道美极,只是不知我能不能做出来。”

我看了看地上的蘑菇,顿时笑了。

幸亏我醒得早,不然这些蘑菇万一被这傻丫头吃进肚子,她的小命儿可就玩完了。

“你这些都是毒蘑菇,不能吃,吃了会死人的。”

我自幼在农村长大,采过无数次蘑菇,对蘑菇的种类自然耳熟能详,不像嫣然这种城里长大的孩子,只认识蘑菇的形状,却对蘑菇的种类一无所知。

“啊?”

嫣然傻眼了,那张清秀的小脸上露出了呆萌的神色,“这些蘑菇这么好看,怎么会是毒蘑菇呢?”

我蹲下身,指着蘑菇告诉她,越是好看的蘑菇就越有毒,而且越漂亮的蘑菇毒性就越大,还给她列举了我小时候在穆家村听说的一些关于吃了毒蘑菇不幸殒命的例子。

嫣然听得很认真,末了,还羡慕的对我说:“没想到,您的童年还经历过那样的日子,真是太有趣了!”

说着,她的神色暗淡起来。因为她的童年很悲惨,小时候,她和娘一直被董驸马藏在一所不见天日的小院子里,一年到头都没法出去一次,不仅如此,她们母女每天还要胆战心惊的过日子,唯恐自己被朝庆长公主知道了,小命休矣!

《溺宠之绝色毒医》公子安爷

世人皆说:安亦晴要救的人,阎王爷也要让三分!

世人还说:顾夜霖是从黑暗鲜血中走出的帝王!

……唯她能解他的毒,只有他是医她的药。

恩爱篇:安亦晴问:“听说你喜欢我?”

“是!”

安亦晴眼眸垂下:“可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原因。”顾夜霖声音暗沉,心脏一抽一抽的疼。

“我得了不治之症。”

“你活我活,你死我死!”顾夜霖声音低沉,铿锵有力。

安亦晴垂下的水眸渐红,嘴角微微勾起:“每次见到你我都会心跳加速,呼吸困难,脸色泛红。师父说,这是不治之症,只有你才能医好我。”

一对一,超宠无虐,欢迎入坑~

(七) 灭渣

见她神色黯然,我便知她定是想起什么伤心的往事了,遂打断她的思绪,道:“还是我去找吃的吧,你在附近寻点柴火,留着待会儿用。”

嫣然听我这么一说,收回了自己的思绪,起身去捡柴火了。

我们所在的位置不是山,也不是树林,而是一片草甸子,附近根本没什么猎物可打,我骑上马,一气跑出了二三里,遇到一大片庄稼地,就在那片庄稼地里挖了几颗白薯,几颗红薯,又掰了几穗嫩玉米。

末了,又在挖白薯红薯和掰玉米的地方,留了点儿碎银子,算是买人家的东西。

回去时,张嬷嬷,车夫和嫣然的小弟都已经醒来了,他们有的在套车,有的在帮嫣然捡柴火,小娃子正蹲在溪边看鱼。

见我回来了,嫣然迎了过来,从我的手中接过了东西。

我下了马,拿宝刀在昨天生篝火的地方挖了个坑,把‘买’来的红薯、白薯和玉米埋进坑里,用嫣然捡来的柴火在上面燃了起来。

嫣然在一边儿看着我的动作,好奇的说:“为什么不把这些食物放在火上烤,反而要埋进地里呢?”

她虽然心思成熟、举止稳重,但对这些野外的生活常识却一无所知,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能露出与她年龄相符的神色来,一脸疑惑的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我把原因细细的帮她解释了,也不知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的耐心总是好的不可思议,从小,爹娘就说我是一个性子偏冷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并不是偏冷的性子,只是外冷内热而已。

食物烤好了,灭了火,掘开土,把食物挖了出来,立刻散发出一阵扑鼻的香气。及至吃到嘴里,大家异口同声的说好吃,这点子小手艺,换来了嫣然一阵钦佩的注视,让我不禁生出几分小得意!

吃过饭,我们上了车,继续往农安的方向去了,一路上慢悠悠的,且走且停,直到晌午,才赶到农安县城。

农安县是一座富饶秀丽,临海而据的小县城,到达后,我打听出了沈家所在的位置,便马不停蹄的赶了过去。

到了沈家,菊花姐姐见到我突然造访,非常高兴,不停的拉着我问东问西,还抱怨说,我要是早来一天就好了,我长姐和姐夫昨晚才离开的…。

我嘴里说着遗憾,心中却有几分窃喜,要是姐姐还在这里的话,见到我如此帮嫣然,一定会就此事大做文章的,我可不想嫣然误会我,以为我是有所图才帮她的。

沈家人也对我们极其热情,伯母崔氏张罗着叫下人备饭,打扫房间给我们休息,伯父则热情的陪着我说话。

菊花姐姐的丈夫叫戴向臣,也陪着我坐了一会儿,他是一个高大微胖的男子,性情开朗,说话幽默,这个人长的很像姐姐从前的一个心腹太监,不过,听说那个太监在很多年前出外经商时被人杀死了,不然我真的会把他们当成一个人的。

说话间,我把嫣然介绍给了菊花姐姐,并委托他们照顾她。

菊花姐姐是个热心肠的女子,爽快的答应下来,还叫人把菊花的弟弟带出去,跟她的几个包子一起玩儿。

嫣然跟菊花姐姐一见如故,聊了一会儿后,就像十几年的老友似的无话不谈了,听到嫣然说想要在胭脂铺子找工作,菊花姐姐更是爽快的答应开一家胭脂铺子,交由嫣然打理。

嫣然虽然制作香料或胭脂的手艺高超,但却没有钱开自己的铺子,若去不熟识的铺子给人家做事,她一个年轻女儿家,生的又这样齐整标致,所以担心会遇到心怀不轨的东家或伙计,如今菊花姐姐一句话,就把她所有的顾虑都打消了,她顿时高兴起来,对菊花姐姐感激不已。

见菊花姐姐对她这么照顾,我也就放心了,第二天一早,就向菊花姐姐一家辞行,打算回通州去处理一下朝庆长公主之事。

菊花姐姐没有挽留我,只背着人时笑眯眯的对我说:“姐姐是个粗枝大叶的,也不知能不能照顾好你的嫣然,你最好尽快禀报了家里,快些把她娶回去,免得留在我身边儿有什么差池。”

我怔了一下,随即辩驳说:“姐姐误会了,我只是看嫣然姑娘可怜,随手帮她一下而,并没有要娶她的心思。”

“真没有?”

菊花姐姐看着我,促狭的笑起来,说:“姐姐虽然不是个激灵的,但你的眼睛都沾到人家身上了,瞎子都能看出你的心思,又何必不敢承认呢!”

我的眼睛有沾到她的身上吗?

回想了一下自己昨天的表现,我大囧,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

但是,目前为止,我还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思,毕竟,选择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不是一件小事,我不想这么轻易的下决定,而且嫣然的年纪还小,再过一两年考虑这个问题也不迟!

……

回到通州,已经是下午了,我找了家看起来体面的酒楼去吃饭,准备今晚去董家“问候”,吃饭时,却意外听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昨天,朝庆长公主和驸马被通州府府尹大人打入大牢了,听说是因为朝庆长公主买凶杀人,还有别的案子在里面。

这个消息已经传的人尽皆知,满大街的人都在议论此事。

我忙叫过小二,给了他一两银子,向他询问此事,小二接过银子,千恩万谢了一番,眉飞色舞的说:“爷,这事儿是千真万确的,小人的哥哥就在衙门里当差,昨儿一早还是他们亲自去的董家呢。”

因为一两银子的缘故,小二对我说的很详细,连一些外人不知道的内部消息都对我说了。

“小人听哥哥说,咱们陛下和皇后娘娘在此地微服私巡,前儿夜里在半路上遇到些被砍了胳膊腿儿的打手,细问之下才知道是朝庆长公主买凶杀人不成,反被人给弄残的。陛下气朝庆长公主目无法纪,擅自杀人,便去了通州府尹的府衙,给府尹大人下了一道密旨,令他拿下朝庆长公主夫妇,解递二人上京受罚,现在还没有启程,都还在大牢里拘着呢……”

原来是姐姐和姐夫做的,倒是省了我的事儿了,不然,我今晚难免要在董家大开杀戒了……

……

京城,穆府

杜氏街接到采薇的信,得知文儿在通州认识一个女子,并对其十分上心后,顿时像被打了鸡血似的,兴奋的说话声都高了好几度。

“相公,要是文儿真的开窍了,你说他能不能把那个女子带回来?”

她拿着信,高兴的向穆仲卿询问。此时,穆仲卿也十分高兴,儿子终于知道对女人好了,他抱孙有望,焉能不喜?

“我估摸着差不多,那姑娘已经无依无靠,又得罪了董家,文儿怎能放心留她一个人在那里呢?”

杜氏听了,心中越发高兴起来,吩咐丫头们打扫院落,给未来的儿媳布置屋子,还着意在未来儿媳的房间里添了不少的古董,玩器,并准备了丰厚的见面礼,就等着儿媳妇上门了……

菲儿听说弟弟有了心仪的女子,自然也跟着高兴,特意回了娘家一趟,送了许多好东西过来,留着给将来的弟媳妇用。

如今的菲儿,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却采薇一样,她依旧保持着少女般清纯美丽的脸蛋儿和窈窕婀娜的身姿,依旧是莫子期心中的挚爱和最美的妻子。

成亲十几年了,莫子期对菲儿还保持着刚结婚时的恩爱甜蜜,只要不是上朝的时间,他大半的时间都是跟菲儿在一起,每天下朝回家的第一件事,也是找菲儿,若菲儿不在家或者没能立刻跟他相见,他就会坐立不安,煎熬不已,直到见到菲儿,他才会安下心来,继续做那个高冷的美男子。

他们的四个孩子也十分乖巧懂事,孩子们都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各个生得貌美无匹,聪慧过人,让人羡慕。

长女莫兰已经十二岁,是个名震京城的小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更是写得一手令人拍案叫绝的梅花纂字,小小年纪,便已经是京城的名人了;次女莫嫣,九岁,喜音律,善歌舞,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虽然在大晋人的眼中,歌舞乃是下九流之辈所行之事,但莫嫣乃是名门淑女,并不指望靠歌舞谋生计的,她爱好歌舞也只是自己怡情而已,不给外人观看的,等将来嫁人了,她的丈夫一定会因为她的才能格外爱她;幺女莫佳,还是个六岁的小娃子,目前尚未看出有什么特殊的还好和才华,只是爱吃而已;最后一个孩儿是男丁,三岁,是老国公爷和老夫人、以及莫远山夫妻的心头至宝,大名莫承祖,小名顺哥儿,是理国公府仅有的两个重孙辈儿的男丁之一,比金蛋还金贵的小公子。

这四个孩子每日承欢膝下,让菲儿和莫子期的生活变得充实而又温馨,对他们来说,生活每一天都是幸福而又甜蜜的!

除了顺哥,家里还有莫子净前妻生下的一个儿子,大名莫承勋,如今已经是是十多岁的半大小子了,正在皇家学院里念书,听说书读的不错,只是有些顽皮,不大听管教。

莫子净的四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他在杨氏死后的第三年,又娶了一房继妻,也是杨氏族里的女子,大概是杨家怕莫子净再娶,会虐待杨氏生的几个孩子,或者莫子净会偏爱继妻生的子嗣,疏远杨氏的孩子们,所以便把族里一个样貌秀丽的女儿嫁了过来,占住了杨氏的位置。

这个继妻小杨氏,是杨氏家族的远枝,家中早就败落了,一直靠大房接济度日,那时让她嫁到理国公府来做正妻,她还惊喜万分,以为天大的馅饼砸在了她的身上,却不知在出嫁的前一天,被杨家的主母叫过去,一碗绝育汤断了她日后争荣夸贵的心思。

原来,她只是一个代替杨氏的活牌位而已,让她嫁到了理国公府,也=是为了照顾大杨氏的几个孩子,占住理国公府大少夫人的位置,其实她一点儿权利都没有,连给她陪嫁的嫁妆都不由她说了算,只是暂时放在她手里,留着将来给承勋娶媳妇用。

莫子净在娶了小杨氏不久,就知道了这件事,他虽然恼恨杨家的做法,但毕竟跟大杨氏恩爱十几年,大杨氏又是年轻早逝,所以不忍苛责岳家,只好咽下了这口气,只是这些年来,一直对小杨氏淡淡的,平时多半宿在书房里,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五两天宿在小杨氏处,一来全她正妻的体面,二来解决一下生理需求,至于夫妻间该有的感情,早在他直到她不能生育的时候,就荡然无存了。

虽然没有丈夫的怜爱疼惜,但小杨氏在理国公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