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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五口重生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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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洺眼里慢慢地浮起的不知是雨还是雾,一层的水气。他反握住她的手,拍了拍,继续说,“后来还发生了一些事,他帮了我,我也帮了他。还记得吗,结婚回国那次,我们去变卖国内的产业。那时候有人打过很多次电话给我,告诉了我很多我爸的遗产的细节,我没同你说起,现在想起来那个人就叫林秉楠。”
她其实始终不知道江洺的爸爸遗产到底是什么数目,留下的那些钱,房产,工厂,她只了解一个大概。江洺也不曾多说。但后来那次回国,她只是变卖了几处爸妈赠与的房产,而江洺却跑了很多个城市,逗留了近两个月才把一切处理完。
那时候,她隐约猜测那份遗产远比她想象的要多,但因为江洺并不多说里面的细节,后来刘璃便没再深想,渐渐的淡了下去。
刘璃还想再就这个问下去,江洺却笑了笑转了话题,“我爸爸过世后,林哥放下了一些珠港的生意,回三民市在他叔叔和堂哥的安排下做了大学讲师。他叔叔是岩田省省部级副职,而他的堂哥则是三大附中的现任校长,所以,你考试的事就是这样解决的。”
虽然江洺解决了刘璃一部分困惑,但她现在其实想继续是刚才那个话题。正当她要问,江洺却拉住她的手站了起来,“雨似乎要下的大了,我们进朗逸楼吧,也快要考试了。”
小下来的雨雾罩在他们的身上,似落非落的雨点,沾在江洺的头上,又从他的额角直落落划下。他脱下外套,一手拉住罩着她,刘璃看着他的侧脸,感觉那是一道温暖的弧度。
正走着,头上突然撑过一把紫色的雨伞,雨水顺着伞的边沿落下,落如珠帘。刘璃呆呆地盯着它,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藏在水珠帘子后的人竟然是陌生男生。
14、第十四章 。。。
男生穿着三大附中的校服,白衣白裤蓝色条纹。头发约有二寸多长,乱蓬蓬的,皮肤是小麦色,身材不错,看似比江洺要稍高,壮实一些,感觉很健康。他乌黑的眼珠挺神气地转来转去,鼻子略显有些上翘,咧嘴笑着。
“江洺,你来三大附中考试也不跟我打个招呼,怎么,知道怎么走吗”
这声音刘璃听上去竟觉得熟悉,隐约在哪听到过似的,但她应该并不认识这人。
“知道,不用麻烦堂哥了,快要开考了,我们走了。”江洺只是笑笑,拉着刘璃准备继续走。刘璃听了他叫堂哥,心里一惊,这个人莫不是当初那个无聊的接她电话的人吧。
“急什么呀,还有五分钟呢。”男生看了看表,笑嘻嘻看了看刘璃,冲江洺说道:“这不下雨了吗,你就算了,挤不下。我就送这个女生过去朗逸楼吧。”
刘璃莫名其妙,正待开口拒绝,江洺就已经将她推到那个男生身侧,唇角上挑,露出浅淡的笑说:“这是我堂哥江季帆,雨下的大了,这里和朗逸楼还有点距离。你和他共伞过去吧。不然淋湿了待考场要感冒的。”
“那你呢?”刘璃心知他既然决定了的话,就难改变了,但还是担心问道。
“我跑的快,一下就到了。”江洺将挡雨的外套一掀,说完便出伞朝对面跑去了。
“婆婆妈妈,他一个男生你有什么好紧张的。若不是雨大,我看你瘦小,才懒得理。”江季帆撇撇嘴,举着伞带着刘璃走。
刘璃白了他一眼,懒得说话,只管走。
“不过,你的声音我好像在哪听过?”江季帆看了看刘璃,若有所思的说,“我们有见过吗?”
“没有。”刘璃扬起脸却看也不看他,冷冷说。心里对他并无好感,她和他当然没见过,只不过通过电话而已。
“哦,”江季帆看刘璃似乎脸色不善,又展开笑容,很自来熟的拍拍她的背,说:“那没关系,现在不就是认识了,我叫江季帆,你可以叫我季帆哥。你叫什么啊?”
同样的台词,刘璃不禁感到脸上的黑线愈加深了,可惜现在却不能挂电话。
“刘璃。”她简短的回答,加快自己的脚步只盼快点走到朗逸楼,快了,快了。
“哦,刘璃妹妹啊,你是江洺的朋友吧,那就是我的朋友,他是我弟弟,你就是我的妹妹……你走这么快干嘛,你真可爱,不过等等我啊,等我说完嘛,哎,这么急着进去干嘛啊,哎……”
静悄悄。
刘璃第一次觉得考场静谧的气氛是如此美妙。
身旁的学生都刷刷的答题,她吸了口气,没有声息地走过那张空桌子去,手刚挨上椅子坐下,便看到旁边桌子那一张熟悉的脸,赵步云。
他正惊喜的看着刘璃,眼神有掩饰不住的欣喜,没想到她还能考试。
刘璃笑着竖起大拇指朝自己指指,有比了比大拇指,暗示他自己能行。刘璃害怕他又要为她作弊,她不想害他,也确实没必要。
然后两人相视一笑,便开始答题。
这堂考的是语文,题目并不难,虽然有些超出小学的题目。不过刘璃还真怕它不超呢,这样她更有优势,毕竟大学毕业都这么多年了。
下考铃一响,卷子都不能再动,老师指挥所有考生出考室。
“刘璃,快告诉我你怎么能参加考试的,我不是做梦吧?”赵步云一出考室便拉住刘璃,瞪大眼睛看着她,细黑眉毛一挑一挑的,白皙的脸有一股激动的潮红。
“家里人帮着想了些办法。”刘璃失笑的看着他一副难以置信,拍拍他的手臂,“你不是做梦,苯!”
“那你怎么那天都不说,害我白担心你一场,昨晚睡都睡不着。而且我还以为要错失三大附中了……”赵步云轻推了刘璃一把,皱眉又松开,“还好,还好,你竟然还能参加三大附中的考试。”
“你猪啊,是我不能考试又不是你不能考试,什么错失三大附中这样的话都说出来。难道以你成绩还能错失么,猪。”刘璃顺势靠着走廊的栏杆,指着他的鼻子大声取笑。
这样的场景,让她很熟悉。很多年前,她和赵步云也是这样,嬉笑怒骂,无所顾忌。那是年少时唯一一个一直陪伴在她身侧的人,直到江洺出现。昨日重现,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幸运,虽然不得父母关爱,但只是有赵步云这样伙伴,总是毫无二话的陪伴她。
赵步云看着刘璃忽然柔软下来的表情,以及那唇边那若有若无的笑,清丽的脸有着一种剔透的感觉,脸盘白白净净,眉眼清清亮亮。她一笑起来,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他一时有些失神。
等数学下考,已经是12点整了。
下过一阵小雨,现在虽放了晴,路上还是滑得很,两边古朴的教学楼,有着一个个满是文化气息的名字,此时却给雨水冲刷得湿润,珠烁晶莹,空气里也带有一股清新湿润的香味。
“刘璃。”江洺迎面朝刚出楼梯口的刘璃走来,他的视线似乎有在她身侧赵步云身上,嘴角微微上扬,若无其事的牵住刘璃的手,“我们走吧。”
刘璃稍稍吃惊,他们在外面从来不会表示太亲密,何况这里还匆匆走着这么多考生。她回头看了看他,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江洺,用一种说不上来的表情。
“赵步云,你先走吧,我现在还不回罗湖城,我们下午还有别的事要待在三民市。”刘璃露出一抹笑容,有些抱歉的说。
“那我先走了。”他闷闷吭了声,便转身了。
江洺脸上浮出一个浅浅的微笑,然后低声温和说:“走吧,林哥在校门口等我们。”
刘璃顺着车窗向外看去,眼前的是一个又整洁又宽大的广场,附近是新盖的高楼,还有春天商场,邮电大楼,银行,林立的各式建筑……向北抬头望,只见醒目的“三民市”三个强劲有力的大字被安装在一个庞大的建筑物上,那是市政大楼。
这时候的市政大楼还很新,不像最后一次回国看到那样陈旧,已经准备迁新址了,现在应该是刚盖好不久。很新,在一片还不那么现代特色的建筑里,显得格外有味道。
三民市果然是和罗湖城不同的,所以后来罗湖城这个小城市也并入了省城的版图。现在不过是1993年,整个城市的架构已经不容小觑,南方最得改革开放好处的岩田省的省会,在雨后显得各位美丽。
“好了,我们先在这里解决吃饭需要吧。”林秉楠笑着指着车窗外的一家装修的不错的饭店,停了车开门下去,“我让方肆帮我们在这里叫了饭菜,免得要等。”
这间饭店叫朝华,坐落在河西街街边,地理位置说不上多好,因为印象里河西街已经出了市中心。但即使如此,这间看似低调的饭店门口,却也停了几台车。刘璃微微挑眉,看了看江洺,他面无异色。
走进朝华,里面陈设的比较雅致,很有岩田古风,圆桌和靠椅的圆凳。而且各桌客人差不多满满在座,明白了林秉楠口里免得要等的意思。
方肆从左角一台桌子边站起身,剑眉一扫,歪嘴笑起来,“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我可在这里等了半个钟了。”
林秉楠看了一眼方肆,用惯有的温柔声音说,“这不是来了么。”
江洺和刘璃也笑着打了声招呼,然后江洺熟悉的帮她拉开椅子,她坐下后,他便坐在她旁边。
桌子上有几笼点心,有烧卖有虾饺,蔓延着诱人的香气。用茶水洗罢饭碗和筷子后,刘璃便夹了一个烧卖沾了沾酱入口,清香溢满舌间,肉嫩不腻。
“真是不错。”她忍不住赞道,烧卖是岩田再常见不过的点心,谁都吃过百八十回,但这家店做的烧卖,却是格外不同。再想到这家店如此客似云来,不禁明白过来。
“朝华的味道,吃过后绝对让你流连忘返。”方肆咽下一只虾饺,边上有作出夸张的满足状,“一会你再看阿楠点上来的菜色,保准你吃了连舌头都咬下去。”
刘璃听了好奇心顿起,满是期待的看向一脸柔和的林秉楠,他金丝眼镜下的眼睛微微弯着,上扬的唇角有一个漂亮的弧度,沿着尖尖的下颚,一时显得很是好看。
“如果朝华愿意多开几家,肯定是一本万利。”江洺掏出一条白色手帕,不同于之前那条,这条有着细致的纹路。他轻轻擦拭嘴角,似漫不经心的说。
“其实,我有照顾这家老板的。她姓阳,也是朝华的主厨。我跟她说有兴趣再开几家的时候,她说像饭店这样的,灵魂是味道,如果再开几家,她难道让其他的厨师来学她的手艺么?手艺是家传的,不能在她手上外流。”林秉楠若有所思的说。
15、第十五章 。。。
正聊着,菜便上来了,“白云猪手。”女侍者将菜端上桌,报了菜名便下去了。
白云猪手是三民市历史名菜之一。其制法是,将猪手(前腿)洗净,斩件,煮熟,再放到流动的泉水中漂洗一天,捞起,再用白醋、白糖、盐一同煮沸,冷却后再泡数小时,即可食用。因泡猪手的泉水取自白云山,故名白云猪手。
眼前这菜加上“五柳料”点缀,色调和谐,肉香四溢,众人不禁食指大动。刘璃更是率先夹了一块入口。酸中带甜,肥而不腻,皮爽脆,食而不厌。真真是好。
江洺尝了过后,却是连连摇头,直呼可惜可惜。
“什么可惜,难道朝华的招牌菜还入不了你的口么?”方肆眉头一皱,脸色不爽的看向江洺。
刘璃也不解,同一脸玩味的林秉楠一起等他后话。
“这么好的手艺,却只有一家店,蝇头小利,难道不可惜么。”江洺的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光色,“如果是我,那些什么所谓不外传的手艺,带来的若只是芝麻,还不如外传带来些西瓜。”
林秉楠盯着江洺看了好一阵子,便笑了,“这种口气真像江叔。”
“哈,这叫什么,那词怎么说来着?”方肆听后拍着额头,眼睛咕噜噜转着,想不出来便又拿手指戳了戳身侧林秉楠额头,有些小性的说:“你肯定我想说啥,快说,快说。”
林秉楠失笑,看着方肆的眼神竟带着一丝宠溺,刘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错觉了。
“乃父之风。”他避开方肆的手,有些认真又有些戏谑的说,“让你多读些书的。”
“比不得爸爸,家庭事业双收,我到底不如他那么有大志。”江洺温和的微微低沉的声音,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落在林秉楠身上,冷冰冰的视线仿佛可以刺到人骨子里,可却没有焦点,似乎看的是别的东西。
刘璃心里一揪,垂下目光 ,似乎在看雅致的桌布,细心的看上面贡缎,明明有花纹,却是暗织。她想笑,也真的就笑出来。
“如果你想要,又有什么能阻止你呢?其实没什么能阻止你的。”
说完便低头起身,说了一句去洗手间,便走开。
江洺深深看了她的背影一眼,眉梢细长的眼睛眯了起来,仿佛久经思量后的开口,“我两样都要。”
后来,去三民市一些人流大的地方,看了许多铺面,最终敲定一个后来是步行街的地方。四人交流一下想法,儿童摄影店便出现了眉目,林秉楠已经着手去办。江洺同他们说了什么,刘璃没有细听,她觉得很累。
回罗湖城时,天已经黑了,雨又再次下了起来。
窗外的雨丝很细,很绵,像春天时空飘浮的柳絮,悄悄无声地飘落着。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迷迷漫漫的轻纱,窗檐落下一排排水滴,像美丽的珠帘。
但雨中的夜风,吹在脸上,却啃噬似的疼痛。
她又想到很多年前,她还个高中生的时候,想起最初看到他的样子,想到他紧握住她的手说要一起走的坚定,想到生子时她咬住他手臂他微笑的脸,想到他对她说结婚,想到他沉默的变卖掉所有的遗产。
他们在一起已经十三年。十三,是个不好的数字,虽然刘璃不是基督徒。
但的确是在第十三年,他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来了一次最莫名其妙的洗牌。
于是想到江洺说“比不得爸爸,家庭事业双收,我到底不如他那么有大志。”的神色,心里抽痛,她忍不住地笑,却也忍不住悲凉。
一只温暖的手悄悄揽住刘璃的肩胛,她唇边不由自主的泛起笑,而她唯一做的只是依靠住江洺,如同溺水的人攀住仅有的浮木。
跷课去跳舞的时候,他在教室里当优等生,她在包房里嗑药的时候,他在学校里做英语演讲,她轻佻的说要他做她男朋友的时候,他对她说好,然后抬手掐掉她手中的香烟。
那时候的江洺,的确是溺水的她的浮木,最终为她萎靡颓废的私生活划下一个句点。就像戏子用清水洗掉一脸污垢的油彩,终露出光洁的素颜。
但浮木和污水何其可悲。
很多次任性后,刘璃才发现自己有着劣根性的自私,从始至终她只想到自己。她死死抓住浮木,想要将之永远绑在身上,这片海上,她的所有不过是一根浮木而已。
她看到江洺下颌绷得很紧,沉默着,随之没有笑意的眼微眯,却仿佛并不是看着她,只是静静地,深深地看着某处。这样的他,让她恍惚里回到那天,她对他说:“我们留下来吧,永远留在这里生活吧。”他便是这样的表情。
当然,最终他还是答应了她。正如他以往那样,总是放弃自己来满足她。
她感到身体在颤抖,明明竭力说出的话,不过如低鸣一般:“不要后悔。”
江洺蓦地贴在她的身上,火热的唇随着他的手滑过她肩胛,卧室内床头灯亮着,镂空乳黄色漆的屋顶照不到光线,阴暗就仿佛拖到江洺的眼里,以沉重而阴暗的气势逼将下来。刘璃不禁的害怕,他的眼睛里闪耀着光芒,牙齿贴下来,在她的唇上轻轻一啃,把她的嘴唇都咬的刺痛。他就贴着她的唇说:“为什么不相信我,我愿意付出所有来满足你,即使再来一次我也会这样做。”
江洺呼吸滚烫的气息喷在脸颊,让刘璃发热。嘴唇上的刺痛,让她发冷。一冷一热夹击着烧得她坐立不安,于是脱口而出:“你自己说你不如你爸爸的,你自己说不如他事业家庭双收的,你自己说……”
她的唇再次被堵住,她抬手想推开,但黑暗之中,温软的唇,她发烫的体温,却暧昧的糅合在一起。
“我爱你。”
刘璃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失去力气无法再推拒,手臂藤蔓般的缠住江洺的脖子,吻上他。不肯闭上的眼直愣愣望着他。
“我也爱你。”
江洺禁不住,反而闭上眼睛。
“我想让你过的更好,而不是为了换不了新积架而不开心。”
其实她想告诉他,她不要新积架,她只要他。但说出口的却是,
“做你想做的,不管是什么我都支持你,哪怕什么都没有了,你还有一个家。”
刚才大约咬的重了,刘璃的嘴唇上渗出血迹,江洺伸手小心翼翼的将那些血迹擦先去,声音带着连他自己也不自觉的爱怜:“好。”
16、第十六章 。。。
刘璃再撕下日历的时候,上面有个大大的18,5月18日。
这个时候的南方城市罗湖已经差不多进入夏天了,艳阳高照,午后有一种慵懒的味道。
Oscar悠闲的喵了一声,从拉拉的怀里挣脱,跃上阳台的躺椅,闭上眼睛晒太阳。
江洺自从考完三大附中的考试后,第二天便去了珠港,给了刘璃一个固定电话的号码。每隔几日也打电话过来,说说彼此的情况。如此已经一个月有余。
刘璃觉得闷的慌,便找上林秉楠去做儿童摄影店的策划工作。在电话里和她妈妈交代一声说考完了想休息,等毕业考试再去。她妈妈也没为难她,还问她要不要拿些钱去参加个旅游团什么的。
可是老从罗湖城三民市之间跑来跑去也挺麻烦,虽然说来去不到两个钟的时间,但是也是浪费不是。于是几天后,林秉楠琢磨着让刘璃先去三民市住一段时间。这店子虽说是盘下来了,但装修,宣传的创意他还是很欣赏刘璃的,他相信自己的商业眼光。
不过话说回来,刘璃帮林秉楠做这个儿童摄影店也不是白工。她老公可是真在这上面出资的,后来更是给了刘璃一份公证的啥文件。反正意思就是合资,涉及一些比例分成问题。刘璃一看,这敢情好,以前只管做工,哪里有机会创业,于是更加有动力了。
这一来二去后,林秉楠便开口向刘璃提了,不如就搬到他家去住,免得东奔西跑。而且他家大,独栋的,还有带阿姨。刘璃听了并不反对,但却是担心两个孩子。林秉楠知道后却很是爽快,让她一起带来好了,他也很是喜欢两孩子。刘璃转念想想,也好,她两孩子可是很上相,顺便拍些照片在店里做下宣传也不错。
这不,自从林秉楠开车接了他们以及一些行李过来这栋小洋楼,也快一个月了。
刘璃瞧着这小洋楼,那陈设,那家居,心里暗叹这叫个腐败啊。据说这林家老辈还是国家功臣呢,怎么到了林秉楠这辈,怎么看都像一肥的流油的贪官。当然,是很低调那种。
不过有这样家底的人,怎么会对儿童摄影店这么有兴趣呢。虽然知道林秉楠是心在从商的,但怎么看这儿童摄影店即使是走高端路线,也不如投资办厂呢。之前他可是跟江洺他爸一起共事好多年呢,那方面他经验多 丰(书)富(网) ,这不,说转型就转型了?
不过刘璃疑惑归疑惑,儿童摄影店还是很用心在做的。
比如现在,她正在垒了一摞照片的桌子上翻看哪些合适做宣传照。里面的小模特都是林秉楠找来的,据说里面还有上过电视的小家伙呢。多多和拉拉也被刘璃和林秉楠拖去照了一套,拉拉还是不错的,不怯镜头,还很是喜欢装模作样,配上那伶俐可爱的样子,特别招人疼。
刘璃这做人妈妈的看了照片那叫一个爱不释手,绝对不是王婆卖瓜。
至于多多呢,个性是太别扭了,虽然不如拉拉喜欢影像,但一头快淡下来的黄毛加上集合刘璃和江洺两人优点的五官,也还是有些看头的。
“刘璃,跟你商量个事。”林秉楠端了杯茶走了过来,露出和煦的笑容,坐在桌子另一头说道。林秉楠这个人怎么说呢,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发现他不止是那种越看越好看的类型,而且个性脾气说柔很是柔,说硬,刘璃也见过他在谈生意那时候的样子。
但平时的他,却是对人对事大不在意的样子。不过方肆应该是特别的,刘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可能是女人的直觉。
“什么事,林哥你说就是。”刘璃眼角洋溢着笑意,放下手中的照片,看向他。
“你对多多和拉拉去演演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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