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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系统送快递-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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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忠放下酒杯,低声问道,“东家明日要走?”

    呃,这不明知故问,哥这几天收拾东西的时候,何大爷你在梦游么?

    “东家,那张召重杀不得。”

    当然,这哥们没喝醉,下一句话便点出正题,神色极为严肃道,“那人是武当派的弟子,纵然犯了门派规矩也轮不到咱们动手,应该由武当派自己清理门户,又是清国官府中人,贸然杀了他,等于同时开罪两方。”

    哥知道,但哥也很无奈啊!

    于梁苦笑,示意他继续说,何忠又道,“镖局要壮大,就必须广开财路,最稳定的财源,便是各国官府,所以无论镖局大小,都削尖了脑袋要弄个御用镖局身份,那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若东家你杀了张召重,再要弄到这身份,就难如登天了。”

    呃,别吓哥,顶多跟清国官府卯上,关其余几家势力何事?

    “……东家,别看各个官府之间明争暗斗,但对于江湖的态度,其实都差不多,能拉则拉,能压则压。”

    这话有些绕,但于梁却理解了七八分,皱眉道,“继续说。”

    “张召重投靠官府,比一般人投靠官府更有影响力,因为他是名门出身,有标榜作用,此人热心名利,跟各国官府关系都不错,杀了此人,相当于跟各国官府交恶……千金买马骨的故事,东家应该听说过。”

    于梁微微点头,心中已经雪亮。

    对于官府而言,江湖中人分为三六九等,低等小虾米就算想投靠它们,它们也不一定收,而名门大派弟子则欢迎都来不及,但后者肯投身官场的,少之又少。

    所以类似于张召重这种人,官府一向非常珍惜,动了他,妥妥打了官府的脸。

    这也是他火手判官张大人能得罪了那么多江湖客还混得风生水起的原因,背靠几颗大树,横着走又如何?

    “这哥们真是个烫手的山芋……”

    自嘲一声,于梁背着手,思付片刻,还是沉声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起码杀他的行程改不了,至于杀不杀得死,那另说。”

    话到这份上,何忠也不再劝,两人又商量一下镖局的事后,他便告辞而退。

    第二日一早,于梁等三人收拾妥当,众人在镖局外送别,苗若兰和李文秀均恋恋不舍,那幽怨的小媳妇样子差点让于梁心软要带她们一起去。

    当然,理智很快占据上风,他硬着心肠挥别诸女,再次踏上了漫漫出关的道路。

    这一次,有胡斐和程灵素作伴,安全性极有保障,路途也必定不会寂寞……这两小情人还没正式确定关系,让他非常容易找乐子。

    调戏人家的未来媳妇,多带感不是?

    所以从长安到玉门关这一路上,程灵素有无数次想将于梁毒死,或者弄哑巴。

    当然,最终她没动手,因为她也想想借于梁的嘴,给胡斐这木头桩子提醒一下……这哥们显然没点情趣方面的技能,指望他自己悟道,她能从少女熬成婆婆。

    事实上,于梁已经尽力了,起码胡斐已经对程灵素有了懵懵懂懂的好感,最直观的表现便是,这哥们每次住宿后,都抢着给她夹菜,深怕她吃不惯这边塞的伙食。

    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虽然再这么吃下去,程灵素得先胖成球形,且没有闪电。

    然而到了玉门关,于梁再没有做红娘牵线的心思……不是他不想,而是局势太严峻了。

    玉门关中,居然囤积了两万清军!

    那可是两万个人啊,排起来能绕城墙三圈……整个关隘都挤得满满当当。随处可见飞扬跋扈的大小兵头,整得关内土著居民怨声载道。

    至于为何会有官军在此,那说来话长,还得从几个月前,一场战役讲起。

    故事的主人翁,是于梁的对头,翠羽黄衫霍青桐!

    清军为了打通河西走廊的通道,派了精兵进攻西北大漠,那里是回族部落的地盘,人家也是花了心思经营经营数十年,哪肯让出来。

    双方谈判了几次,均鸡同鸭讲,谈不拢,那就战吧。

    清军以兆惠为将,领兵二十万……好吧,仔细一想,这数据绝对扯淡,真有那么多人马,直接平推整个大漠了好吧。

    于梁不信,霍青桐当然也不信,她带着族人,依靠地利优势,漂亮的打了几个伏击战,弄得清军灰头土脸。

    兆惠见来硬的不行,便使了个釜底抽薪计谋,派人盗取了回族至宝可兰经,故意引诱霍青桐去抢夺经书……没错,就是故意的,否则干嘛委托镇远镖局,直接让军队斥候用快马送,任凭回子再快也追不上!

    这老狐狸调走霍青桐后,双方再战,这次回族人没有讨到便宜,连族长之女都送出去求和。

    然而随着红花会将大本营搬到此处,霍青桐有了援手,立马放弃和谈计划,调兵遣将,准备将失去的土地夺回来。

    她要打,清国只有接招,赶紧增添兵将,大战一触即发。

    这场仗,来的真特么不是时候……花了十两银子,从本地消息最灵通的包打听那里了解了最新情报后,于梁忍不住破口大骂。

    好吧,清国和回族交战,管他屁事,都死光了也无所谓,但问题是,战端一开,那张召重作为清国官员,肯定要随军效力。

    那么让自己这三号人闯入守卫森严的大营去取那厮的人头?

    开玩笑,他又没开高达!

    思付半响没有头绪,于梁只能找客栈住下,整天愁眉苦脸,程灵素瞧在眼里,也不多话,只是每天从客栈里进进出出,不知在做什么。

    三日过后,眼看着清军就要开拔离开,这天晚上,程灵素找上来门,开口便让于梁眼睛一亮。

    “我有杀他办法!”


第一百八十九章 抱她,用力



    多仗义的姑娘!哥给你个大写的“服”字。

    于梁脸顿时带着灿烂的笑容,他知道程灵素很少吹牛,一旦开了口,那就代表起码有八成以把握。

    赶紧做出了洗耳恭听模样,只听那姑娘淡淡道,“我在清军坐骑的食料中,下了一点药。”

    “不会让牛马暴毙,但会浑身无力,根本驮不起重物。”

    好吧,你会毒你牛逼,但这跟杀张召重有一毛钱的关系?

    还未等他反应过来,程灵素又道,“大漠,没有马,什么都干不了,清军一定会养好坐骑后,再行动。”

    解释到这份,于梁幡然醒悟,一拍大腿道,“原来如此,你要给我争取杀张召重的时间?”

    根据打探的情报,那厮跟清将兆惠一起去了大漠深处的一处要塞视察军情,短时间内不会回来,只等玉门关兵马集齐完毕后,便领军深入回族部落交战。

    换句话说,要杀张召重,这是最好的机会……因为,此时他身边跟着的官兵,是最少的。

    好吧,这最少,仅仅是相对概念,事实以兆惠的身份,去哪儿不带个千把人,对于于梁等区区三人而言,怼一千人和一万人差别并不大……

    当然,程灵素的好意,于梁心领,起码这姑娘还知道帮自己着想,哪像是胡斐一副“出手找我,想办法你去”的模样。

    这天晚,于梁一宿未合眼,盘算着到底该不该趁机冒险一搏,直到第二天一早才下定决心。

    清晨天不亮,他便叫起睡得正酣的胡斐,正要叩响程灵素的卧室时,那姑娘已径直出来,穿戴整齐。

    好机敏的心思,居然猜到自己会赌一把!

    做了个佩服的手势,三人叫了丰富的早餐,胡辣汤外加厚实的馕饼,将肚子填的满满,毕竟,这很可能是接下来好几天最后吃的热食……本来于梁带着自助售货机不至于饿肚子,起码方便面火腿肠辣条管够,但遗憾的是,商品不能给胡斐和程灵素享用,他又不好吃独食。

    半个时辰后,三人出发,趁着玉门关闸门刚刚开放,便不声不响出去,很快消失在大漠中。

    塞外黄沙飞舞,走在时有时无的官道,天地间仿佛一个颜色……无休止的黄!

    这不是于梁第一次出塞,但每一次走,都是一段不想回首的记忆。

    他将浑身下裹的严实,恨不得连眼睛都罩住,却依旧挡不住风沙呼呼的往衣服里面吹。

    今日的风,格外喧嚣……

    程灵素骑在骆驼背,娇小的身躯几乎要被风儿刮走,那胡斐瞧见她的艰难模样,终于有如神助一般开窍,主动邀请她自己的骆驼坐在后面,好挡风。

    这姑娘激动的都快说不出话来,哪怕遮着面颊,于梁都能感受到她眉角洋溢的笑意,似乎有种媳妇熬成婆的成就感。

    风沙,长路漫漫,时间格外的长,本来就是培养感情最好的地方,所以可以理解那些文士们出一次边塞,便留下无数脍炙人口的诗词名句。

    然而于梁心情越来越糟,当然不是胡程二人共乘一骑虐到他这单身狗,而是,天气的情况,居然又恶化了。

    天空中的云带着吓人的黑色,犹如看不见的黑手,直压在头顶,空气中的水分越发稀薄,每吸一口气,肺里就像是被塞进了热沙子似的难受。

    哥无比怀念春风杨柳,青山绿水,还有白嫩嫩的姑娘……

    心中默念着此事了结后再来大漠,就把两条腿剁了的碎碎念,于梁终于在日落时分,找到了一处可供休息的地方。

    这是一处山谷凹地,能有效屏蔽外面的风沙,对于游走在沙漠的旅客而言,意味着晚可以睡一个踏实的安稳觉,而不用担心半夜醒来时,帐篷被风吹走了……

    他们拾掇了一些动物粪,架起了篝火,火焰并不大,但对于赶了一天路的三人而言,无异于最好的温暖。

    程灵素用过干粮后便深深睡去,胡斐将最好的位置留给她,自己则站在进风口。

    “用不着站岗,过来坐,喝酒不?”

    于梁晒然笑笑,引得这汉子食指大动,两人灌了几口烈性的烧刀子后,浑身下舒坦无比,话匣子也随之打开。

    “我们去哪杀张召重?”

    胡斐面色赤红的问道,恨不得立马干掉那厮证明自己实力。

    “这里,还有两天路程。”,于梁指了指花重金搞到手的地图,点了点面一处不起眼的区域。

    根据北斗导航系统的提示,这地方叫库沙克,天山山脉下一个胡汉杂居的小镇,约莫两三千人口,虽说是弹丸之地,却是方圆百里之内,最佳的水源地所在。

    兆惠眼力无疑不错,知道大漠打仗,水比粮食还重要,所以才亲自去那里布置防御力量。

    胡斐确认行程后,满意睡去,只剩下于梁一个人看着地图出神……似乎,这个叫库沙克的小镇,跟红花会的总舵天池,有点点近来着,那兆惠,在玩火么?

    一宿无事,第二天一早,三人照常路,又跟风沙做了一天的斗争,好不容易找到宿营之处后,程灵素已经困顿得不行,额头还有些烫。

    “她感染风寒了。”

    这点小毛病,已经粗通药理的于梁一看便知,当然,也用不着他冒充神医,程灵素的医术比他高明百倍不止,已经自己从行礼中取了丹药,和水服下,昏昏沉沉的闭目休息。

    但神医也得讲基本法,再好的药,那也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从傍晚到子夜时分,她的烧非但没有退,反而还高了不少……一路颠簸,没办法。

    “她需要多喝点热水,还得捂捂汗。”

    于梁脸色凝重起来,赶紧指挥胡斐行动,两个大男人七手八脚将火生起来,给她灌了满满一皮囊热水,差点喝得吐出来,又用毛毯裹得严严实实,但塞外天寒地冻,尤其是晚更是冰冷难耐,于梁看见这姑娘时不时打哆嗦,眉头紧紧皱着,半响后,坚定说道,“你抱着她睡!”

    此话一出,不仅胡斐怔住,就连昏沉得不想说话的程灵素都豁然睁开眼睛。


第一百九十章 这女人要玩票大的!



    看什么看,哥在给你们制造机会好吧,还不赶紧的……呃,不会连公主抱都不会吧,胡小哥你前半生真是个悲剧!

    于梁不由分说,将程灵素推到胡斐怀中,脸色肃然,“她手脚冰凉,需要取暖,这篝火不够旺,我得去找点能烧的东西,你让她靠在怀中,躺着舒服些。”

    见这哥们迟疑不动,他立刻怒了,大声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想那些有的没的,现在是人命关天,你懂吗?她要是晚死了,就是被你耽误的!”

    这帽子扣下来,将胡斐唬的一愣一愣的,低头看看程灵素的脸色,潮红中带着滚烫,秀眉是不是皱着,显然极为难熬,他心中一软,重重点头道,“好,救人要紧,若辱没程姑娘的名节,我以死谢罪。”

    呃,兄弟,她要是没病着,巴不得你“欺负”好吧……

    于梁心中想笑,却依旧板着脸,冲着程灵素微微颔首道,“你别动,这大漠缺医少药,就算你医术通神,怕是也救不了自己,这病来的突然,再恶化,后果不堪设想。”

    他说的都是简单医理,不少还是程灵素教的,这姑娘如何不明白,只能轻哼一声,当做事急从权,半推半就的认了,没准心里正美着呢。

    当下,于梁撇开二人,独自在周围收集马粪和枯枝,行了约莫一里地后,捡了满满一怀抱,正要拔腿回去时,猛然一怔。

    什么鬼,有光?

    远处约莫二三里地的距离,有一行光亮在闪动,就像一条长长的龙,在大漠中不断行进着。

    是人……仔细观察几眼,于梁恍然,那光亮九成九是燃烧的火把,从星星点点的数量来看,约莫有百人下,这种鬼天气,出现在这种鬼地方,只有一个可能,是通往西域的商队。

    天色这么黑,牧羊人早已归家,只有商队才会马不停蹄的赶路……时间就是金钱。

    不过,再有钱也得有命花才行,这深更半夜在大漠行走,黑灯瞎火的,要是陷入流沙中,那叫一个酸爽。

    所以这群人也停了下来,开始准备宿营。

    这当然不是什么无巧不成书的设定,事实,因为附近只有这片地有山丘可以遮挡风沙,最适合过夜而已。

    那群人动作很快,应该是经常在沙漠行走的老手,短短一盏茶的时间,于梁便看见他们升起了火堆,还有……帐篷!

    大漠中,有一顶结实的帐篷,无异于温暖的家!

    临行前,苗若兰不是没准备这东西,但最终于梁选择放弃……太累赘了,一顶帐篷便需要一只骆驼来背,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多带些给养来得实在。

    看看,这就是自作孽,于梁摸着下巴,苦笑一声,看着不远处越来越盛的火光,施展轻功急掠过去。

    那群商贾,一定会有多余的帐篷和骆驼……哥没带别的,银子管够,买买买!

    考虑到程灵素病情延误不得,于梁行的很快,在履沙地如平路,不过柱香时间便奔到了对方的宿营地。

    “是谁?”

    然而出乎他意料,这些商贾们警觉性居然异常的高,他还在二十米开外时,对方便以蹩脚的中原口音高声呼喝着,要知道,这几乎是夜晚视距的极限!

    只是这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

    于梁暗自警觉着,他认识的人中,朋友少的可怜,敌人倒是一大把,朗声回道,“路过的朋友,想向你们买些东西。”

    对方半响没有回话,趁着这空档,于梁注意到那营地中居竖着有简易的木塔,面有人在瞭望,顿时恍然,心道这只商贾防备手段堪比军队般专业……或者,就是军队伪装的?

    正思付时,营地中走出了七八个汉子,各个手持弯刀,带着毡帽,浑身下裹着大衣,除了看得出身形魁梧外,瞧不见任何容貌。

    “我想买两只骆驼,两顶帐篷,如果有各种给养更好。”

    他顺手摸出一小锭金子,借着火光,闪闪发光,对面纷纷惊疑的倒吸冷气。

    嘿,看到财神爷了吧,还不跪下给哥舔……算了,都是男人,想想就恶心。

    对方迟疑没有回答,正当于梁觉得这伙人是不是被他王霸之气震住时,那领头一人,突然惊疑道,“你是于梁?”

    难道哥的名字已经轰动传遍大江南北,连这偏远的沙漠,都流传着哥的传说?

    于梁有那么一瞬间的自恋,然而随着对方扯下遮蔽头脸的纱巾,他只能尴尬的笑笑……想多了。

    “是你们呀,怎么改行了?”

    面前带队的青年男子,居然是哈萨克族族长之子,苏普!

    若没记错的话,那些哈萨克人的营地,应该远在南边偏西数百里方向……

    随后苏普身后几人皆露出本来面目,均是哈萨克族的好手,于梁或多或少有点印象。

    这哈萨克族人以游牧为生,没道理点了经商的天赋……看着眼前一个个老面孔,于梁疑惑之心更重。

    当然,有熟人好办事,他毫不客气的请苏普派了几个随从带着坐骑,跟自己去接胡斐和生病的程灵素到此处歇息。

    小半个时辰后,这姑娘便住进了温暖的帐篷,盖着厚实的毛毯,周围有火炉烤着,没要多久便安安稳稳的睡着。

    胡斐衣不解带的盘腿坐在她旁边几米远处打坐,犹如最忠诚的侍卫,连哈萨克人邀请吃酒都忍住不去。

    所以于梁只能单独应战,喝得整个人飘飘乎欲仙,好在在醉倒之前,他已经摸清了所有想要的情报。

    苏普带着这只队伍,目的地居然和自己一样,都是库沙克集镇!

    他们并非完全做行商,那仅仅是副业,主要目的,还是受到了回族人的邀请……或者说,霍青桐的征召。

    那姑娘给天山山脉附近,南北大漠所有的部落都发出的邀请函,请他们前往天池,有要事相商。

    这片土地足够辽阔,星罗密布着大大小小数百个部落,人数加起来,足有十余万人。

    所以,这个疯女人到底要干什么?

    于梁隐隐想到一个可能性,脸色变得相当难看……


第一百九十一章 半夜出去偷人……头



    兽人,啊呸,回人永不为奴

    十万彪悍的游牧民,在大漠这种主场地势,一旦联合起来,清兵来再多都是送人头的。

    这娘们野心真大,竟然要以战对战!

    显然霍青桐召集周边部落不是来的,按照苏普的说法,她明确要求各部落带上族中好手,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哪怕站在敌对的立场上,于梁都不得不佩服这娘们的魄力,要知道,召集天山南北各部落可不是什么小事,基本上动用了回族人所有能动用的财力物力。

    可以说,这一战,赢了,清国休想再染指整个西北大漠,败了,她回族起码一百年内,别想翻身。

    妥妥的赌国运于梁嘴角闪过一丝冷笑,这霍青桐好的不学,学海的东面某岛国,立得飞起。

    第二天一早,他还宿醉未醒时,便听到帐篷外面的牛角号声,是哈萨克族人准备启程。

    昨晚苏普已经交代了行程,这只百人队伍将先去库沙克将携带的货物贩卖了,等待轻装休整后,再确定要不要去天池汇合。

    这行程正合于梁之意,立刻借着酒劲询问能否让三人随行蹭吃蹭喝蹭人照顾还是其次,关键是按照苏普的说法,那库萨克集镇周围已经戒严,除了商队,一般人休想进去。

    苏普本人倒是千百个愿意,但还是慎重的说要与族人商量后再说,明日再答复。

    所以,于梁赶紧翻身爬起来,刚刚梳洗完毕,正准备去问问苏普结果如何,这哥们便进来问候早安,同时邀请他一起上路。

    那还等什么,走你!

    一行人当即上路,有了这只大部队作伴,路途陡然变得轻松许多,程灵素被安置在一辆骆驼货车上,安静躺着修养,渐渐的好转,让于梁和胡斐都松了一口气,再行了一日,便到了库沙克外围。

    这算是集镇?

    望着那用土胚筑成仅仅一米高的围栏,加点力的话,战马可以一跃而过,于梁只能说,中原的土匪山寨防御能力,都比这地方强。

    没有陷阱,没有拒马,甚至连必要的岗哨和箭台没有,哪怕以他不算专业的眼光都能看出,这地方就跟一个没穿衣服的姑娘似的,只要想上,随时都能来个七进七出。

    集镇并不大,典型的七里之郭,硬要说有什么地形优势的话,只能说,它建筑在这片沙丘土地的高端,视野还算不错基本不存在被偷袭的可能。

    哈萨克族靠近后,一小股清国骑士便从集镇中奔出,盘问了足足两三柱香的时间,总算放他们入内。

    集镇里,人声鼎沸,竟然非常热闹当然,仅仅是指人多,绝非繁荣。

    事实上,这地方颇为荒凉,破败的建筑随处可见,墙角处还有冻死的乞丐,空气中带着似有似无的动物粪便味道。

    于梁的目光扫视一圈后,立刻定格在了集镇深处,几栋高出周围一大截的楼房上。

    那是典型的胡人贵族居所,带着明显的清真风格,圆堡尖顶,是集镇中为数不多的石质建筑,隔得老远便有官军把手,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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